县太爷有喜 第二十三章

  脸一红的关朝薇半句话也不敢吭,悄然地低下头,把手移开,她在心里腹诽:我才是被摸的那个人。
  不过莫沧安脸皮厚度不容小觑,他面不改色的取走小七准备好的温巾子,长指弹琴般掏起一双小手,一根纤指、一根纤指的细细擦拭,擦完了又换另一条热巾子轻敷,热气沁入嫩肌后取走巾子,抹上润肤的玉雪膏。
  而后,他才用关朝薇用过的巾子擦手。
  「如果你肯老老实实的看大夫,何须小辈们大费周章博你欢心。」国公爷就是瞎折腾,老以为自己长生不死。
  「说反了吧,臭小子,你分明来气死我的,自个儿来了还带了个助阵的,不气得老夫吐血不肯罢休。」他没病看什么大夫,不过年轻时打仗落下的毛病,忍忍就过了。
  「错。」
  「错?」
  「小子不只带一个摇旗呐喊的,连超度的也给国公爷带来了,望你一路好走……啊!又忘了,你左腿使不上劲,快废了,是一路好爬,早登仙乡。」老了就要认,何必逞强呢。
  「什么超度的?老夫还活得好好的,滚,仙乡还远得很,去找短命的!」脾气坏的沈国公一发狠就要站起身,让人瞧瞧他的腿一点问题也没有,但若非张伯在后头撑住他的后背,他就要跌个四脚朝天了。
  「阿弥陀佛。」
  一身出家人的灰袍出现在沈国公面前,他只看到了衣袍没看到人便放声大骂,声量之宏亮,震耳欲聋。
  「哪来的死尼姑,快走快走,老夫府中没有死人,哪里来,哪里去,少来扰乱老夫的安宁,你……咦!你是……」似曾相识。
  「精神还是那么好呀!阿来大哥。」红光满面,身体健朗,一如记忆中的古怪性子,就是老了些。
  「你是?」沈国公看着来者,眼中带着震惊。
  「贫尼法号静慈。」静慈师太双掌合十,轻念了声阿弥陀佛。
  「你当了尼姑……」命运弄人啊。
  「心清人自静,佛在我心中。」世事如棋,变化万千,一眨眼间,鲜衣怒马少年已成鬓发已白的老者。
  「你……你……没死就好,没死就好,光头也很适合你。」把过去都放下,很好。
  静慈师太浅浅一笑,未做回答。
  「师父,你们认识?」很会钻的关朝薇钻到师父身侧,芙蓉笑脸往上一仰,两道小梨满忽隐忽现。
  「老朋友。」一言以蔽之。
  「多老?」她怎么没见过?
  「在你没出世前。」很久很久了,久到她已经忘了。
  而遗忘是世上最困难的一件事。
  「那你们的交情深不深?」她想问的是:有没有奸情?但碍于对象之一是敬爱的师父,她收回猥琐的那句。
  「普通。」出家前的俗事已随风逝去。
  「师父,我和莫沧安捉住他,你给他治病,行不行得通?」就连医术不佳的她也看得出那只老寒腿再不治就真的不行了,再拖下去连身体也报废。
  闻言,静慈师太一笑。「阿来大哥,委屈你了,小徒顽劣,恐怕多有得罪,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请勿见怪。」
  「你……你们要干什么?走、走开,不要过来,滚——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啊——针!你把它插……插在腿上……不,不喝,端走端走……」
  一根毛发般细的三寸短针,竟把在马上冲锋陷阵、杀敌无数的大将军吓下马,还拉开嗓门鬼哭神嚎。
  什么碗大的口儿眉头眨都不眨一下,肢臂断了人没死还能再战,少了条腿还能爬上马,叱咤风云多年,老子有种,顶着脑袋战到底,不死不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号称连死都不怕的沈国公怕的东西可多了,怕看大夫怕吃药,还怕比他头发粗不了多少的细针,一碗药能喝上大半天,扎根针就能听见他杀猪似的吼声。
  大夫一来嘛,还真不敢跑,只用一双牛目似的眼瞪着架子柜上一株矮种绿萼,枝桠上的小梅苞将开未开,很是风情。
  但他更怕的是,时不时在他眼前晃动的讨债鬼,那对名为未婚夫妻的小情侣简直是无所不在的幽魂,如影随形的出现在他四周,直盯着他吃药,强迫他早晚一次的用药泡泡足。
  那两双贼眼睛呀,跟长在他身上没两样,只要他不照着做,幽怨的女声就会冒出来,含悲带哽的唱大戏,接着是月白身影朝他走来,脸上带着失望和微谴神情。
  天杀的小兔崽仔,老子不要命还不行吗?由着两个毛没长齐的小辈来管,再来啰唆,给他们各踹一脚。
  「你、你们又想干什么?」无奈英雄气短。
  讨债的又来了,就不能让他安静的死去吗?
  「是我弄了碗「南瓜浓汤」来让你解解腻,这是素的,老寒腿吃不得太多肥肉,你老将就点吧!」关朝薇很诚恳的送上改良版的欧式素食,她计算过甜度,以酸桨果代替柠檬。
  「哼!又弄了这些有的没的,想来收服老夫的胃吗?果然年纪小,见识少,还是天真得非常可笑。」板着脸的沈国公装出一副嫌弃到不行的模样,从鼻孔重重一哼。
  「那你吃不吃?」娇软的声音很轻快,像小雀儿在枝桠间跳跃。
  他瞪了一眼,好不威严的道:「还不拿过来。」
  「是。」她喜颠颠地往前一送,脸上的笑开得有如繁花似锦,让人感觉置身在春天的百花园里。
  「就你这点小心眼,能成什么大器,别一天到晚像个野丫头似的,跟在男人的身后跑,太不成样了。」水葱似的小姑娘有个野性子,待不住闺阁老往外钻,实在不象话。
  年轻小姑娘沈国公接触不多,他就生七个混小子,没一个女儿,在少得可怜的认知里,认为千金小姐就该坐在楼阁绣花缝衣,做做女红,闲时逗逗鸟儿,弹琴作画,笑不露齿。
  如今竟遇到个只爱拿锅铲的丫头,专做令人口水直淌的美味素菜,个性倒挺硬气的,可是那如沐春风的笑脸一凑上来,那真是打不得又骂不得,直让人想捏捏那白里透红的腮帮子疼爱她。
  一拳打在棉花上是什么感觉,就是憋屈呀!明明使劲挥出重拳,却像对空挥拳一般,没个落点,那股毛躁感比吞了十只死老鼠还无法忍受。
  「我又不要建功立业当大官儿,干么成器,而且有一点我要慎重声明,是他跟着我,不是我跟着他,你老有大智慧,要明察秋毫,不能随便诬蔑人。」她品性端正,秀外慧中,为人又不奸佞,是上天入地难得的好姑娘。
  「没错,我媳妇儿说得对,是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不盯着她不放心,谁叫她那两条腿不长却跑得比谁都快。」想跟她花前月下得先把人逮住,紧紧锁在怀里她才肯安分。
  谁的腿短了,明明是双长腿,是你自个儿不济事追不上还拿话酸人。关朝薇朝着某人龇牙,不满某人的毁谤。
  「你怎么又来了,县官是这么好当的吗?镇日游手好闲,你不拿官印显摆显摆,多盖几个章,好出出被下放的风头。」沈国公话中含讽,似在嘲弄他放下公事不办,只顾在未婚妻后头打转,像个讨厌的跟屁虫。
  「盖不了几个章,上面调任的公文下来了,不日就得返京覆旨。」他是自请外放为县令的,并非失了圣宠。
  母亲一心要为他定门好亲事,在京中的贵女中挑挑选选,看中了对他十分执着的长公主赵玫清,她是莲太妃的小女儿,为此他大为不喜,多次恳请母亲勿做无谓的事。
  但她不听,一意孤行,再加上他想起曾有的婚约,以及爹娘的背信负义,索性跑到宫里向年轻帝王请命,自愿贬官到偏远小县为官,累积实务,好回京报效皇上。
  没想到清平县是个搅事的地方,他一上任就破获了不少大案,尤其是这一回尼姑拐人案子,此为有组织性的犯罪,不只附近几个城镇出了事,就连一些返乡的贵族世女也受害。
  案子一破,皇上龙心大悦,原本就没打算让他当个清闲县令,便下旨要他返京,另外已派人来接手他的位置,一等交接后启程回京,到时再论功行赏,另择职务。
  因此,莫沧安有了时间上的压力,一方面要说服关朝薇接受他,随他返京,一方面要将证据准备齐全,替关家报仇雪恨也得回到京城,两样都是当务之急。
  「你要走了?」乍闻他将离开,关朝薇心口狠狠揪了一下,有点疼,又有点酸涩,且带着几分离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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