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毛般的雪片白天空落下,一片片轻盈飘逸,如白色花瓣缓缓落在一只小巧细嫩的粉色掌心上,掌心温暖,雪片贴上後不久就融化了。
「小姐,外头天冷,您把帘子拉上吧。」同坐在马车内的丫鬟玉珠拿起一旁的紫狐裘披在主子陆纷纷肩上。
「玉珠,你看这雪花多漂亮。」陆纷纷小心翼翼的将掌中尚未完全融化的雪花凑到玉珠的眼前,「像不像花瓣?」
「像。」玉珠指尖一触,雪花就融了。
「玉珠,你把雪花弄融了!」陆纷纷不悦的瘪起小嘴。
「小姐,这雪花本来一碰到热气就融,不是奴婢故意的啊!」谁知那雪片这麽不经碰嘛,怎能怪她呢。
「哼,我再收集一片来。」陆纷纷又伸手出窗,两掌并连,捞取空中飘扬的雪花,「这雪景真美,真希望天空能一直一直飘雪。」她一脸神往。
玉珠闻言立刻反对,「小姐,这雪若一直下,就不好了!像刚才就是下了一场大雪,害得我们被困在何夫人家里无法动弹,还好现在雪势小了,可是地上积雪数寸,这马车行进的速度慢得像乌龟在爬,现在都戌时了,不知何时才能到家,真是烦人。」
何夫人是陆纷纷的小姑姑,同住在平安城中,距离不是挺远,搭马车单程不用半个时辰,可现因积雪的关系,马车已经行进将近一个时辰了,仍离陆府尚有好大一段距离。
陆家是平安城最富有的人家,昔日陆家老爷陆金广受友人之邀,合伙投资金矿开采。他投资了所有的家当开采了一年,别说金矿了,连金粉都没瞧见,而那朋友可能因无成果而心虚还是因家当用尽而不想继续开采,竟然偷偷卷了余下的资金潜逃,陆金广气得差点病倒。
可他又固执的认为既已开采这麽久的时间,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要他轻易放弃,实在心有不甘,於是四处借钱,决定再给自己半年的时间,继续招募工人,自己也卷袖下去采矿。
或许是傻人有傻福,也或许是他命中注定大富大贵,这矿山里,还真有金矿脉,陆金广因此一夜致富,成了平安城黄金买卖的大富人家,盖了拥有小桥流水、高阁长廊的富丽园林私宅,还迎娶他打小就暗恋在心中(但人家对他不屑一顾),一名穷秀才的美丽女兑当老婆,婚後第六年生下一名与母亲模样如出一辙的娇滴滴女婴,他以为,他的人生就此圆满了。
女婴生下时,那粉嫩嫩的脸蛋,与母亲一模一样的细致清丽五官,让他疼爱不已,心中暗暗舒了口气——还好女儿不像他长得方头大耳,眼睛小小,鼻若蒜头,嘴巴又阔,否则不知要准备多少嫁妆才嫁得出去。是说,他根本舍不得将女儿嫁出去,还是挑个上门女婿直接入赘,方便照看,以防女婿欺负了女儿,他鞭长莫及。
女儿是他的心头宝贝,於是他决定取名为——陆宝贝。
陆金广的妻子吴氏一听,大翻白眼,那过於俗气的名字,差点令刚生产完、全身虚弱的她因此昏厥。
「陆金广,你敢取那名字给我试试!」吴氏怒目瞪视身宽体胖的丈夫。
吴氏对待丈夫从不客气,不曾叫他相公、唤他夫君,高兴时喊他「金广」,不高兴时就连名带姓叫他,而陆金广因为深爱妻子,只要妻子肯陪在他身边,他就心满意足,哪管妻子怎麽喊他。
夫妻俩结亲後,整整五年未有喜讯,他的长辈与手足均劝他再纳小妾,以免庞大家产无人继承,全被他强硬的拒绝了。
他只爱一个人,爱了十几年,好不容易能娶她为妻,疼她都来不及了,哪有心思将他的感情分享出去。
幸好,在第六年,妻子的肚皮传来喜讯,虽然诞下的是女儿,对他而书,只要是妻子所出,管他男的女的,都是他的心肝宝贝,尤其女儿仿佛与妻子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细致小脸,可是让他一见就喜爱上了。
他立誓让女儿幸福快乐、衣食无缺的长大,将来替她寻觅一个善良敦厚的男人,入赘为赘婿,只要有他在,谁都不准欺负他女儿!
女儿是他的掌中宝,妻子更是他的心中肉,取的名字老婆不满意,他绝对不坚持,立刻又想了其他的,「要不叫银珠?」
吴氏秀致眉头蹙得死紧。
府中的女婢、长工,哪个名字不是取得俗气有力,将宝贝女儿的名字取得跟奴仆们相似,他是想找死吗?
「锦玉?」陆金广语气讨好的问。
吴氏翻了个大白眼,同时吐了一口不耐的大气。
「宝玉?」陆金广近乎小心翼翼的弯下腰,两手有些焦躁的在胸口前方摩呀摩。
吴氏再翻白眼。
「总不能叫千金或金玉吧?」陆金广一脸为难的说,「我的名字就有个『金』字,与我相冲,不好不好!」得想想其他代表荣华富贵的好名字。
吴氏重叹了口气。
早该知道她丈夫是个满脑子金银珠宝的草包,取的名字自然与此相去不远,她怎麽会奢望他想得出一个脱俗雅致的好名呢。
吴氏的叹气让陆金广心头更是忐忑。
「我没法了,不然娘子你来想吧!」怎麽取,妻子都不满意,他黔驴技穷了。
这时,窗外一阵大风吹来,刮动满园开满粉色樱花的樱花树,樱花随着狂风而扬起、飘落,落英缤纷,像下了场粉雪,好不美丽。
吴氏一时之间,看得入迷了。
「就叫纷纷吧。」她着魔般的轻声道。
「什麽?分分?」这会换陆金广大蹙眉头了,「这不好吧,啥都分出去,自个儿不就没得吃了?」
雅兴整个被打坏的吴氏转头狠瞪他一眼,陆金广连忙改口附和,「分分好,分得好,分得好!这表示咱女儿心胸宽大、出手大方,而且有舍才有得嘛!」陆金广呵呵干笑,附和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陆金广很小气、一毛不拔,但那是对外人,对自己人可不是这样了,举凡他的家人、亲戚甚至是姻亲,都可因他而取得衣食无缺的好日子。
当年,发了大财成了暴发户的他,第一个念头就是迎娶他暗恋十多年的邻家女孩。
她高雅秀气,五官细致纤巧,小小的脸儿才巴掌大,眼眸水汪汪的,乌黑的瞳眸一转过来斜睨着他时,他浑身血气逆流,直冲入脑,整张脸都涨红了。
当她轻笑时,笑声若银钤清脆,笑颜似花儿绽放,他看得痴了、傻了,天地万物仿佛在刹那间静寂,他只看得见娇俏脸容,只听得见细嫩嗓子。
他多想象当年的汉武帝,打造一栋金屋,将心爱的女人娇藏起来!
他托了媒人,聘金一开就是一栋可容纳数十人的豪宅大院,可供得起吴氏一家六口衣食无虞三辈子的惊人天价。
吴氏的父亲虽是个秀才,但不过是个书呆子,没啥挣钱的本事,常穷得得靠当铺才能过活,一家六口的经济几乎都是靠吴母做女红、养鸡养鸭苦撑下来的。
日子过得苦哈哈的他们,一听到聘金的丰厚,全都吓傻了,万万没想到以为生来是个赔钱货的独生女,竟然可嫁到大富人家当少奶奶,而且那高价的聘金还可协助年纪不小却无钱成亲的哥哥们娶妻生子,一家人安安乐乐的过上好日子。
这场婚事,反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吴秀才。他看不起从商的生意人,自讶好歹是个秀才,怎可将猫生女儿配给一个最下品的商贾!
但他的反对微小如乱飞的嗡嗡蚊鸣,吴母一掌就打死。
另一个反对的就是吴氏本人。她讨厌陆金广的长相,脑满肠肥,俗里俗气,和她美丽的外表,丝毫不般配。
她晓得自己生得美,每次出外帮忙母亲贩卖鸡鸭时,路过的男男女女均在她身上落下赞叹的眼神。
她这麽漂亮,就应该嫁给高官王族,有个显赫的称号,说不定哪天宫里选秀,她还可以入皇宫当妃子,怎麽能嫁给一个俗气的商人!
当然她的反对,一样被吴母一语否决。
吴母认为这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大好机会,她穷得太久也苦得太久——她本也是个漂亮的女人,因为生活困苦、忧虑烦心,才不过四十出头,脸容就衰老得像五十。女儿那套嫁给高官王族的论调她全都嗤之以鼻,讥嘲她的不现实,勒令不管她答不答应,这个亲,是成定了。
不甘不愿的新娘上了花轿,仗恃丈夫的宠爱,对於讨厌的丈夫自然少有好脸色,生气时,口气更是好不到哪。
但陆金广全都吞忍了下来,不为什麽,只因为他爱她,就算女儿的名字可能「分」光他的家产,他也会打落牙齿和血吞了。
於是陆纷纷的名字就这样定了。
当吴氏亲手写下女儿的名字,陆金广这才发现原来不是「分散」的「分」,而是有盛多之意的「纷纷」时,心头可说是松了口大气,并赞美妻子文采出众,竟能取个脱俗又带有好命之意的雅名,不像他只想得出金银珠宝贝的相关词,他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吴氏赏给他的,自然又是白丸子两颗,感叹自个儿命苦,嫁了个草包。
长大後的陆纷纷,果如她母亲,是个花般的女孩,故吴氏妆点她时,衣上绝对绣有花草图样,绣帕、披帛、荷包、首饰亦与花儿有关;而最为娇美的柔柔粉红色调,则是最能衬托女儿的白皙肤色,映照得细致肌肤白里透红,吹弹可破。
她可怜嫁了个俗气的老公,她的女儿可不能也沾染上那份俗味!
这时,倚在车窗凝望外头雪景的陆纷纷,压根儿没将丫鬟的叨念放在心口,她所有的心神都被美丽的雪花所吸引了。
她喜欢所有美好的事物,所以她喜欢繁花似锦的春天,也喜欢欣欣向荣的夏天,喜爱萧瑟的秋天,冬天的雪景更是她心头最爱。
当世上被白茫茫一片的白雪所覆盖,是那麽的寂静肃穆,萧索中带着孤傲自赏的韵味,她真是喜爱极了。
她希鉴她将来的夫婿也能拥有这样的气质,显得那样高不可攀,而让人心生崇拜。
她心底很清楚父母的感情不算不好,但也不算好。父亲非常的疼爱母亲,可是母亲打从心底嫌恶父亲,从小就在她耳旁吩咐叮咛,长大後成亲,可别嫁给一个跟她父亲同样脑满肠肥的草包。
陆纷纷很爱她的父亲,他是她最喜爱的男人,但或许是长时间受到母亲的洗脑,她也认为将来的夫婿,一定要是个健美挺拔的俊美男子,拥有让人一见倾心的出众仪表,可她并不认为非得要嫁高官侯族,她想要的是像父亲这样深爱母亲的一个男人,同时也是一个她深深喜爱的男人,这样就够了,他甚至不需要有钱,就算穷得得当裤子也无所谓,反正陆家有得是钱。
她完全没想过一个穷得得当裤子的男人,是很难有孤高自傲的气质的,若在那样的环境下还那麽自以为是,大抵也是个不切实际,难以体贴妻小,无法拥有可靠肩膀的夹缝生存者罢了。
时常作着身旁有俊雅夫婿相伴美梦的陆纷纷一想到自己的婚姻,不由得叹了口气。
父亲心底其实清楚,母亲是看不起他的,认为他除了钱以外,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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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私逃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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