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袋!」一个喃喃的声音响过,似乎是不敢相信。
钟华早在乾坤袋收水的时候,就站在冯征下面,等那法术结束,冯征刷地掉了下来,正砸到钟华的怀里,把钟华砸个趔趄,他拼命稳住,接牢,然后把他放到沙发上。沙发是干的,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冯征的恐惧好像已经消除,他的眼神很平静,静静地看着钟华,然后伸出手,把钟华嘴角的血给擦了去。钟华抓住他的手,放到脸颊旁,轻轻摩擦着。
「想不到你竟然有乾坤袋。即有乾坤袋,自有乾坤剑。自不量力的是我,可笑我还说要放你一马!今天是我们两个的事,你不收我,我自然也不放过你。你的那个小朋友,我不会伤害他。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阴冷的声音响过,风又大了起来,空气中夹杂着一种潮湿的气息。
钟华亲了冯征一口,冯征焦急地看着他,似乎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出来。钟华爱怜地看着他,一记手刀切过,冯征又晕了过去。
返身,捡剑,钟华盘腿坐在地上,看着那人,把剑从自己额头插了下去。本是木剑,却很是锋利,血从钟华有些凹陷的额头留了出来,却全被那把剑尽数吸了进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钟华缓缓闭上了眼睛。那把剑从他额头飞了起来,悬到空中,颜色变成了赤红。
而那把剑所指的方向,赫然出现了一条巨大的青蛇……
剑泛红光,直朝青蛇逼去。青蛇昂首吐信,扭起巨大的身体,迎了上来。霎那间,青红交杂,上下翻飞。红光凌厉,青光阴冷,交映在空中,映着点点繁星,竟然十分艳丽。
钟家世代传下的宝贝,一是乾坤袋,一就是这把剑,看来只是一把普通的桃木剑,然则却是上古神器。钟家剑法最后六式,实则应称为乾坤六式,这套剑法必须在达到人剑合一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而要想达到人剑合一,却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事。乾坤剑吸人魂魄,达到人剑合一,每吸一次均要减少用剑人十年阳寿,这好比是个交易。如果对手过于强大,后果则是剑毁人亡,魂飞魄散。所以这套只有六式的乾坤剑法只存在传说中。如果不到万不得已,钟华根本不会轻易用这套剑法,但眼前的青蛇太过强大,誓死一拼,或许还有希望。
不知过了多久,青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红光依然极快地移动着。瞅准一个空挡,红光猛地掠到青蛇前面,青蛇张开大口,一股黑雾喷过,竟然是瘴气,红光似要略过,但却被黑雾笼罩,没能逃脱。青蛇似乎喘了口气,但谁曾想霎那间,红光掠出黑雾,以极快的速度直直插向青蛇的七寸。青蛇痛苦地摆着,似乎痛到了极点,最后没有办法,索性不再挣扎,静静地卧着,似是忍着极大的痛苦,两行泪竟从眼里流了出来。
红光慢慢退了出来,飞到盘腿坐着的钟华面前,依然是剑钉额头。红光慢慢褪去,褪尽之时,恢复成了原来的模样,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钟华缓缓睁开了眼睛,额头依然有血,凹陷之处似乎更深。青蛇已经化成了青衣人,手捂胸口,满身是血,脸色苍白如纸。
钟华轻声叹了口气,不管怎样,爷爷说得不错,他确实心太软。也许他钟华这一生都见不得眼泪,不论是人是鬼还是怪。钟华有些艰难地站了起来,缓步走到那青衣人面前,蹲跪了下来,探手入怀,掏出一张符,贴到额头上,黄纸顿时被染成了血红色,钟华让那人仰躺在自己怀里,贴符在他伤口上,喷涌的鲜血顿时止住。不管什么农夫与蛇了,既然不忍心钉死他,却也更不忍心看他流血过多而死。钟华做事不讲究什么天伦道理,他只知道如果眼前这条青蛇流着泪死在了自己的面前,他会很内疚。他只想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而已。
青衣人恢复得很快,脸色已经没有那么苍白。等他睁开眼睛,看到钟华,已经明白发生了什么。依然手捂胸口,青衣人站了起来,然后单膝着地,另手直指苍天,「佘青对天发誓,愿与道长结为血誓,为道长驱使,决不违抗。若违此言,尽毁两千五百年修行。」
李三闯进来的时候,看到的正是这一幕。其实在那乾坤剑钉住佘青之时,结界已破,等佘青完全臣服时,结界才完全消除。在外干着急的李三才得以闯了进来。屋里的一切都没变,依然是点点星辰,屋角依然是一弯月牙,墙上的河依然雾气腾腾。只是胜负已分。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不愿驱使别人,自也不愿受人驱使。你还是回灵山吧,别再在人世游荡。」
「钟老弟,你等等,等等!」李三快步走了来,看了佘青一眼,然后把钟华拉到了一边,悄悄说,「你疯了,这么好的事往外推?他可是修行了两千五百年的妖精,是宁死不低头的蛇仙。如今不知哪里迷了心窍,竟然愿与你结血誓。这可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你怎么能不接受?有了他,你哪里吃不开?你在想什么?」
钟华看了李三一眼,没说话,伸手去摸烟,点了根,猛抽了一口。李三看他脸色不善,陡然知道为了什么,有些讪讪地说,「兄弟,实在对不起,我刚才想,你要是出了事,我就到判官面前自请下十八层地狱来谢罪,不然,难解我愧疚之情。实在没想到这妖的结界竟然这么强,怎么也闯不进来。哥哥我对不住你,你想怎么对我,打我,骂我,罚我,都没问题。任你高兴。」
钟华看他如此,猛抽了口烟,也没说话。他本不是善言之人,看李三道歉,倒也不知该说什么。不过说实话,刚才心里确实生气。来捉妖之前,他自然知道那妖的厉害,但想着有李三和他诸多手下在,多少有些把握,可谁知一个结界竟然把自己和冯征扔进了龙潭虎穴。
钟华返身,走到佘青面前。佘青已经站了起来,看着他,脸上竟有笑意。
「我不会和你结血誓。你还是回灵山吧。」
「你说不结就不结呀?你的血已经流入了我的体内,我也已经给你跪了下来,发了誓,仪式已经完成。如今,你已经是我的主人了,道长。」
钟华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脸,头顿时大了起来。就好像当初不得已收留范剑一样,他已经预感到了麻烦。
「李三,你过来!」佘青笑咪咪地看着李三。此时的佘青,脸上一直泛着笑,好像遇到了千古难寻的开心事。蛇本来是冷漠之物,像最初的夜凝那样冷酷才是正道,如今这佘青,在被收服之后,竟然还满脸的阳春三月,委实让人有些不解。
李三看了钟华一眼,走了过去。
「你回去给上头报告,我佘青已经和道长结了血誓,算是入了正途,你们以后也可以放心了,不用盯着我了。你也算立了大功一件,恐怕要升了吧?以后有事没事别老来找道长,他把你当兄弟,你可别把他当苦力。要真是兄弟的话,就给兄弟多着想,别老想着自己升官。」
李三被他一阵抢白,脸竟烫了起来。幸亏他脸黑,看不出来。其实李三本是耿直之人,一直把钟华当兄弟,却也没想到要踩着钟华向上攀什么的。只是身为鬼差,当然希望能有所升迁,有时也有那么一点点私心。但自己却从来都没意识到。如今被那佘青如此一点,竟然觉得很对不起钟华。
「娉婷,过来见过道长。」不知何时,那女人已经来到了众人面前,走近钟华,竟然学古人深深福了一福。钟华茫然有些不知所措。
「道长,她是我同族之人。姓花,名娉婷。道行不是很深,也从没做过什么危害人类的事情,只是贪图人间繁华,下山凑个热闹。道长可否放她一马?」
钟华下意识地看向李三,李三看了娉婷一眼,又看了看佘青,「我们本是来捉……她只要在人间遵纪守法,按照人间的规则来行事,自是可以待下去。」
佘青笑了,「娉婷,快来谢过道长。」
钟华头又大了起来,这怎么谢也谢不到他呀,这什么事呀这?花娉婷又娉婷走近,福了一福,看着李三愈发黝黑的脸孔,钟华的脸这次终于「刷」红了起来。他知道佘青已经认准了他,他是逃也逃不得了。蛇性虽多疑,但对于自己认准的人却是无比的忠诚。这点,钟华倒也知道。只不过不知道是福还是祸了。既然躲不了,那就接受吧。钟华很少去抗争什么,这是他的优点更是他的缺点。
看着仍然昏迷的冯征,钟华把他横抱了起来,大踏步走出这间「夜生温都」。早有人把冯征的奥迪开到了门前,钟华把冯征放到后座。佘青钻了进来,裹得厚厚的,满脸的委屈。钟华看他如孩子般噘着嘴,问,「怎么了?」
「怎么了,怎么了?冻死了。」一脸的赌气状。钟华猛然想起他是蛇,这寒冬腊月的,他走出带空调的房间,委实会冷,即使他有两千多年的道行,但天性毕竟是改变不了的。钟华忙打开车子空调。佘青才缓和了下来。
「会开车吗?」
佘青竟然有些扭,「我比它快多了。」
钟华想笑,真想知道他这两千多年是怎么长的,还像个小孩子。
车子向冯征家的方向开去。钟华知道冯征的家,不知是刻意打听的,还是无意知道的,总之是他知道。
车子在别墅的前面停了下来,钟华从驾驶座上下来,转到后座,在冯征的唇上亲了一口,喃喃道,「你只做了个梦,梦醒了,你还是你!」
天已微微亮了,大地一片洁白……
***
冯征不知自己睡了多长时间,好像很久的样子,因为梦中的他是另外一个人,在做着很奇怪的事情,并且梦中的他,爱上了一个人,一个他永生都不想放手的人。他曾答应那人让他开奥迪,让他变凤凰。他曾承诺自己永远不会变心,自己会永远对他好……
一双手伸了过来,轻轻拭去了他眼角的泪水,「你已经睡了三天三夜,还要睡下去吗?你一直在梦中挣扎,你不停地在喊对不起,对不起,一直在流泪。谁让你这么内疚,让你这么难过?」雨可哽咽地轻声说着,看着床上的人,「求求你,醒过来吧,别再睡了。既然你这么内疚,不醒来,怎么去求得别人的原谅?」
这个声音好像就在耳边,这么清晰。是呀,不能再逃避了,已经伤他那么深,难道自己要躲在自己的梦中一辈子来愧疚吗?是呀,去找他,去求得他的原谅。不管自己是冯征还是范剑,自己都不是个懦弱的人。
冯征终于缓缓睁开了眼,洁白的墙壁,蓝色的窗帘,茂盛的水竹,一切好像回到了第一次醒来的时候,好像什么都没变。胡雨可伏在床前,哽咽着。冯征抬起手,拍了拍她,雨可喜出望外,睁着泪眼看着眼前的人,猛地扑抱了上去。冯征轻叹了口气,心里轻声说:「雨可,这个世界上确实是有爱情的。可是你的爱情却不在我这里。对不起!」
冯征毕竟是冯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立刻就行动起来。从床上爬了起来,他强迫自己吃些东西,好恢复体力。虽然三天的噩梦折腾已经让他疲累不堪,但想着马上就要见到那个人,立刻又精神了起来。看到自己那辆崭新的奥迪,冯征苦笑了下。其实自己根本不是很喜欢这款车,但却不知道为何在醒来后去逛车行时一眼看中非要买下来。如今算是知道了,因为这是道士最喜欢的款式。现下,许多事都可以解释了,为什么自己看到他会心痛,为什么自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为什么自己贪恋他的温暖和气息,为什么看到他难受自己的心却像刀割一样疼。
静下心来,冯征却不知到哪里去找钟华。对于钟华的一切,除了知道他捡垃圾外,其他都不太清楚。他住哪里,平常去哪里,什么都不知道。冯征有些郁闷,气闷之处,竟然狠甩了自己个耳刮子。冷静之后,他终于有了方向。
冯征开车去的方向是夜都,因为他最后的记忆是道士给了自己一记手刀,然后自己就晕了过去。想着他那一下怎么这么厉害?竟然害自己睡了三天三夜,虽然这也有自己不愿醒来的原因在里面,但他下手也太狠了。这以后和好后可要讨回来。对了,那次在车行他竟然打了自己,还那么不留情,不过看他说了那三个字的份上,就原谅他了。那可是他第一次说呢,这小子脸皮薄的要命,要他说好听的话,简直比登天都难。可惜那次他说的时候自己没能好好享受一下,以后要让他多多地说些才好。
冯征在梦里已经把自己给忏悔够了,这醒来就开始扒钟华的不是,想着以后要好好说道说道才好。自己毕竟是错了,但那是有原因的,这小子倒好,明明爱自己爱地要死,还偏把自己往外推。这什么事呀这?爱情是自私的,这哪里有什么让不让的道理。臭道士!自己一辈子想不起来,难道两人就玩完了。真不知这道士脑子进了什么水?也不知他是自卑还是自傲?娘的,臭道士,想扁他……
夜都是夜的都会,白天是一片死寂。但知道是他,花娉婷很快迎了出来,很远就打招呼说,「冯先生稀客呀,怎么好久不见光临呀。今天这么早来,是要带人出去吗?」
冯征一阵愣怔,这到底怎么回事,自己不是三天前才来过吗?
「夜老板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呀,我三天前才来过,怎么算是好久了呢?」
花娉婷依然笑地灿烂,「冯先生真是开玩笑,您上次来怕是已经有好几个月了吧,哪能是前几天的事呢?再说了,像您这样的身份,要是前几天来过,我怎么可能不知道?」
冯征想肯定是哪里出什么问题了,他皱了下眉头,说,「夜凝在吗?」
「夜凝?是谁呀?是我们这里的人吗?我怎么不知道?」
冯征盯着眼前的女人,看了许久,却也没看出什么端倪。遂又开了口,「带我去『夜生温都』。」
花娉婷嫣然一笑,妖娆走在了前面。
房间依然是那个房间,可里面的装潢却和昨晚截然不同,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墙上的图画也没有河流,只是一间豪华的包房,庸俗又奢侈。冯征走到屋中央,愣了半晌,难道自己那晚只是做了个梦?
拿定了主意,冯征转身走了出来,从怀里掏了张支票出来,「这是付那天晚上的钱。」女人接过支票,看也没看,随手撕了,「冯先生,好大手笔!不过,无功不受禄,这钱我不能收。」
钟华愣了,这不爱财的老鸨可真没见过。立时也明白想要从这女人口里套出什么来,可不是简单的事,遂走出了夜都。
花娉婷扯着嘴角在后面冷笑,对夜凝一见钟情的人可不是少数,这几天打听的人可真是不少,但再难缠的不也被她花娉婷给打发走了,或骗或哄。总之,从那天晚上开始,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了夜凝这个人。只是这青老大一时好玩跑到她这里来,带来了不少生意,却也招来不少麻烦。不过幸亏老大面子阔,她不用回灵山去修行。还是这人间繁华世界好呀,比那修行之苦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她花娉婷还要多玩几年才是正道。不过青老大跟了个道士,真不知是怎么回事?难道真想归入仙道正途。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做仙哪有做妖潇洒自在。这老大也真是奇怪。花娉婷自去转自己的心思,却哪里晓得冯征实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冯征知道昨晚不是梦,他不知道那女人为何骗她,他也不愿去多想。其实他知道到这里来,也知道不一定有结果,只是这里是他最后有记忆的地方,总是要来跑一趟的,既然没结果也就算了。冯征去了第二个地方。
冯征很容易就找到了钟萍。他以前随钟华经常来这里,已经很是熟悉。只是今非夕比,心情却是不同一般。在钟萍宿舍楼下等着的时候,冯征成了一道风景。豪华的车,帅气的人,衬着未化的雪地背景,宛如一幅素描画。冯征倚着车在抽烟,有些憔悴,有些冷峻,但这反而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冯征可管不了这些,只是盯着门口看。看到钟萍出来,忙忙迎了上来。
「小萍,这里。」他叫起「小萍」来顺口之极,好像不知喊了多少遍。其实他和钟华聊天的时候,总是小萍小响的说,如今喊起来,自是自然之极。
钟萍自是愣怔,这不是她第一次看到冯征,当然知道面前的人是谁。他是冯氏总裁,是自己的大老板。实习的时候,是看到过的,不过只是远观而已,像她这种实习生,哪里近地了身。如今这总裁跑来,好像和自己很熟的样子,真是让钟萍惊讶之极。
「小萍,你哥最近来找过你吗?」冯征一把拉住钟萍,焦急地问着。
钟萍依然很迷茫,「我哥?他……他……不是去G城了吗?冯……总,你……认识我哥?」
「G城?什么时候的事?」
「好几个月了吧。是他们车行派他去的。」
冯征不傻,听到这里,自然知道钟华骗了钟萍。他又想甩自己一个耳光,此时似乎更加意识到他给钟华带来的难处。
「你哥手机号呢?」
「都是他打过来,说手机费太贵,他停机了。冯总,你认识我哥,你找他有事?」钟萍说话终于有些顺溜了。
「你哥下次打电话来,就说你病了,病得很重,让他赶快来看你。然后你打电话给我。记住,别告诉他我来找你的事。」看着钟萍愈加迷惑不已的眼神,冯征烦躁地挠了挠头,「实话告诉你吧,我和你哥是恋人,我们出了点误会,他在生我的气,我想向他当面道歉……」
钟萍大大的眼睛愈发圆睁了起来,「你说我哥是……是……」
「对,他是GAY,也是我的爱人,希望你不会有偏见。」
「我……我……」钟萍总归是要消化消化,哥哥是个同性恋已经够震惊的了,还有,面前的这个貌似高不可攀的人竟然是哥哥的爱人。
「你,你不是要结婚了吗?」这是全公司都知道的事。总裁和总裁未婚妻的故事几乎可以搬上荧幕了,是他们女孩子心目中最完美的一对恋人。如今。怎么会这样?
「这就是误会,所以我要向他解释。我不会结婚的,除了你哥,这辈子我谁都不会……娶。」说这话的时候,冯征的眼角竟然有些笑意,其实应该是「嫁」才对吧。自己是道士的老婆,好像是已经公认的事实,似乎没人说自己是他老公……嫁就嫁吧,这辈子好像翻身的希望太渺茫了。
「冯总,我不知你们之间的事,我一时也很难接受。但我相信你和我哥之间确实有事情发生,但这是你们之间的事,我没有权力去干涉。我也不会去欺骗自己的哥哥。」
冯征看着钟萍,深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事任谁都难接受吧。
「你不认识我,我却早已认识你。我本来已经死了,后来又活了过来,再后来就把你哥忘了,还……欺负他……然后经过一些事,又恢复了过去的记忆,但却已经伤了你哥。如今真是后悔莫及。」
「你……你是范剑……」
「对,就是我,我还了魂!我不强求你帮我,但我真的想找到他,想让他重新接受我。如今我一筹莫展,只希望你能帮我。」
钟萍沉吟半晌,看着眼前帅气的男人满脸的憔悴不堪,陡然生出一股豪气,「好,我帮你!」
从钟萍学校出来,冯征沉吟了一会儿,调转车头去了城隍庙。虽然钟萍答应帮他,但他冯征却不可能躺在家里等消息。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人肯定知道道士的行踪,那就是李三,虽然冯征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他,但总归是要试试的。
城隍庙门可罗雀,看门人在太阳中打着瞌睡。冯征买了一炷香烧上,心里默念着让李三来找自己。把香插到香炉里的时候,看着泥胎雕塑,冯征突然很茫然,心里很没底。一股热气直冲脑门,冯征猛地对着一尊黑脸雕塑大喊,「李三,我找道士有急事,是天大的事情,是他的兄弟就告诉我他在哪里,听到没有,告诉我他在哪里……」
看门人错愕地看着这个大喊大叫的人,断定他肯定是脑子有毛病,遂连推带拽把他给撵了出去。
冯征阴着脸开着车在街上转着,专门盯着垃圾箱看,想着说不定就能看到他……路上的积雪还没有化尽,太阳挺好的,暖暖的照着这世间。
而此时的钟华正蹲在某处的墙根,眯着眼,晒太阳呢!无风、无云,天很高、很蓝,让人感觉很舒服。要是有人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钟华怀里盘着一条近似透明的小青蛇,惬意地睡着。钟华想抽烟,忍了忍,把烟瘾给压了下去。看着怀里的小青蛇,钟华微微叹了口气。自从那天把他带回来,感觉就是在街上拣了个玻璃儿子回家,说也说不得,撵也撵不得。这小青蛇心眼极小,又极敏感,钟华稍微流露出对他的不满,他就开始自闭,让钟华头疼不已。已经好几天了,小蛇的脾气也摸个差不多了,一句话,宠着是王道!
晚上睡觉,佘青就变成小青蛇的样子缩到他的怀里,白天随他出来「工作」,累了,困了,冷了,刷地就变成小蛇钻进他怀里,而且是直接贴着胸膛的那种,冰得钟华直哆嗦。第一次他这样做的时候,钟华没防备,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就把小蛇给拽了出来,扔了出去,结果小蛇缩到地上,一动不动,小眼睛露出的竟是无尽的委屈。钟华怕冻坏他,忙把他捡回来,谁知小蛇竟然滋溜溜从他手中滑出来,尽往雪地中窜。钟华蓦然知道了什么,忙向他道歉,低声下气说对不起,刚才不知道是他,再也不会随便把他扔出去了云云!小蛇才一幅赢了的样子蹭直接「飞」到了他的脖子中,从领口滋溜钻了进去,钟华一阵冷战,真想把他再拽出去,但终于还是忍了下来……
有时钟华就直叹气,他就一被宠坏的孩子。幸亏刚开始的时候,让他答应自己不会轻易使用法术。当时和他说的时候,佘青直撇嘴,不过总算是答应了。钟华看着他,想自己当初决定不和鬼怪结血誓真是明智之举。
钟华生性懒散,也许因为他是道士吧,钟华喜欢的是那种闲云野鹤的生活。可惜这只是他的梦想,他从一出生,老大的身份,钟天师传人的身份就导致了他肩头背负的责任。但钟华却从来都没想过去逃,那是他的责任,他有着不可推卸的义务。对家人,他有着最大的担当,对祖训,他也有着严格的遵守。但他的心,却从来都是恬淡之极。他没想过去结什么血誓,让自己有很多的驱使役;他也没想过去修什么仙,炼什么丹,也从来都没想过去查查自己的前世今生。
在他看来,一切顺其自然最好。「心随流水去,身于白云间」,这是道家的真谛,也是他钟华的想法。钟华有时会想,也许自己的前世,前世的前世,前世的前世的前世……都是道士,否则,如今的他怎么会感觉自己好像是修炼了很多年,而不是只有二十多年。
佘青很粘他,钟华也像宠孩子一样宠着他,想自己一辈子都不可能结婚了,就和佘青过一辈子吧,有个儿子,挺好。在这个城市里,他钟华只有钟萍一个亲人,李三一个朋友,如今又多了个儿子。本来还有一个人,是他想用一生去宠的人,但却阴差阳错,如今却成了路人。那个人的婚礼是在春暖花开的季节,到时记得备份礼……
想到这里,钟华的心有些揪,猛地睁开眼,看看蓝色的天,心情平静了许多,把那份心思给压到了心的最深处。李三去了阴司请功,还不知什么时候回来,这段时间很太平,李三可能会在阴司多待一段时间吧。又想着马上要过新年了,要去给钟萍汇点钱啥的,让她也多买身衣服。
钟华已经不叫钟华了,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张四。因为他不想让人知道他去拣破烂,虽然在他眼里,这可真是个不错的工作,无拘无束,弹性工作,赚钱还不少……但家人是要面子的,他还是有所顾虑。他对家人说的是自己到G城去了,还提了工资,做了小头目。这总比让父母知道自己在捡破烂要好地多。
此时的钟华,并不知道有人疯了一样在满城找他。他不知道冯征已经想起了一切。他从没想过冯征会来找他,他也从没想过去躲什么,他只是按自己的日子过着,和往常没有任何不同,唯一的变化是怀里多了条小青蛇。他的日子不像以前那么孤独,虽然他已经习惯了孤独,但并不代表他喜欢。
钟华不看报,不看电视,所以,他并不知道,新年过去的时候,这个城市多了一条花边新闻,就是冯氏总裁冯征和雨天集团的千金胡雨可的婚礼取消。又过了不长时间,又一条爆炸新闻传出,冯氏被雨天强行收购,原总裁行踪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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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乎其神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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