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源寺 第三章 “休怀粉身念”
进了饭厅,饭刚摆好。饭是高粱米混小米,北京普通人不常吃大米饭,因为太贵。菜只三盘,二大一小,大盘一盘是素烧白菜豆腐、一盘炒蛋,小盘是酱瓜。和尚请康有为人座,坐的是直角的硬木椅,入坐在这种椅子上,“除了正襟危坐,不容易有第二种坐法。饭桌是方的,是普通的、不怕烫的红漆桌,简单而干净。正面墙上挂着一幅横幅,上面写着:
西汉有臣龚胜卒,
闭口不食十四日;
我今半日忍饥渴,
求死不死更无术。
精神时与天往来,
不知饮食为何物。
若非功行积未成,
便是业债偿未毕……
是谢枋得的绝命诗。把这位不食而死的烈士的遗诗,这样挂在食堂里,倒是一种含意深远的对比。
和尚等康有为看完墙上的横幅后,请康有为用饭:
“刚才有言在先,不为康先生特别准备,我们吃什么,康先生就吃什么,请用饭吧。在世俗标准,绝不好意思拿这样菲薄的菜请客,但康先生不同,所以我也不觉得失礼。”
“法师是真人。”
三个人就吃起来。和尚没吃以前,把蛋分做双份,说:“蛋由康先生和普净合吃,我不吃蛋。刚才康先生看的横幅,是一百年前庙上一位和尚写的,康先生是行家,这字写得怎么样?”
康有为看都没再看一眼,随便答道:“字是写得不错,写了一手好赵字,只可惜用赵孟頫的字体,写谢枋得的绝命诗,未免太不相称了。”
“这……我一时想不起来为什么?”
“他们是同时候的人哪!赵孟頫投降了元朝,谢枋得跟元朝不合作,谢枋得死而有知,发现他的绝命诗竟是赵体字,不是太可笑了吗?”
“啊!康先生说得是。我们浅学,都看不出来,真荒唐、真荒唐。”
康有为笑着,有一点自得的神色。和尚问:
“为什么一百年前这位和尚写了这手赵体字呢?这有什么道理吗?”“可有道理呢,一百年前正是乾隆时候,乾隆皇帝喜欢赵体字啊!所以流行赵体。再往前,乾隆的祖父父亲康熙皇帝雍正皇帝喜欢董其昌,所以当时又流行董其昌的字。一切都是上行下效,这是中国的特色。这也说明了,中国的许多事情,要办,都得从上面来。”
“像乾隆皇帝喜欢赵孟頫的字,喜欢以外,大概也有政治作用吧?”
“政治作用是很明显的。元朝是蒙古人,在汉人眼里是胡人。赵孟顺不但是汉人,而且是宋朝的皇族,元朝统治中国,有这么一个人来捧场,当然是很好的号召。乾隆皇帝是满洲人,在汉人眼里也是胡人,他当然也会援例利用赵孟頫,何况他真的喜欢赵孟頫的字呢。”
“那么赵孟頫是汉奸了?”
“奸不奸的问题要看用哪一种标准,如果用的是汉满蒙藏等各族都是中国人的标准,对中国人自己的种族来说,并无所谓好。并且,忠好问题也并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那么黑白立刻分明。在一个人阅历较多一点以后,他有时难免会发现,人间许多对立的问题,如是非、正邪、善恶、好坏等等,并不都是很草率就能断定的。同时对立的情况,往往并不如想像中那样明显,对立的双方,可能有混同的成分、相似的成分,甚至还有完全相反的尴尬场面发生。中国正史中,从宋朝欧阳修主编的《新唐书》开始,有所谓‘奸臣’传,后来的正史,像《宋史》、《辽史》、《元史》、《明史》,纷纷援例,于是忠奸之分,在历史上和观念上,也就愈发显明。正史以外,中国的小说戏剧,对忠好的判决,影响极大。尤其在戏剧里,为了帮助观众有‘忠奸立判’的效果,‘红脸’和‘粉白脸’,也就应运而生。忠肝义胆的自然是勾红脸,如关公;权奸误国的自然是勾粉白脸,如曹操,这种分法俐落,固然给了观众不少方便,于施展爱憎之间,少掉了不少麻烦。但是一旦分错了,就对不起人了。试看《宋史》‘奸臣’传中被效上奸臣帽子的,有的根本不算奸臣,像赵嗣!而该戴奸臣帽子的,像史弥远,却又逍遥于‘奸臣’传之外!由此可见,忠奸问题,并不像书上和民间传说上所说那么简单。例如曹操,不但不是奸臣,并且是大英雄。曹操不是奸臣,还属容易翻案的。像冯道,就复杂得多了。冯道在五代乱世里,他不斤斤于狭义的忠好观念上,不管是哪朝哪代、不管是谁做皇帝,只要有利于老百姓,他都打交道。宋朝时候,唐质肃问王安石,说冯道‘为宰相,使天下易四姓、身事十主,此得为纯臣乎?’王安石认为当然是纯臣、是刮刮叫的了不起的大臣。王安石以伊尹为例,反驳说:‘伊尹五就汤、五就桀,正在安人而已。’贤者伊尹在商汤、夏粱间游走,目的不在对谁忠、对谁奸,而在照料老百姓。王安石认为冯道能委屈自己,‘屈身以安人’,这种行为,‘如诸佛菩萨行’,简直和佛和菩萨一样伟大呢!例如契丹打进中国,杀人屠城,无恶不作,中国的英雄豪杰,谁也保护不了老百姓,但是冯道却用巧妙的言词、大臣的雍容,说动了契丹皇帝,放中国人一马。欧阳修写《新五代史》虽然对冯道殊乏好评,但也不得不承认‘人皆以谓契丹不夷灭中国之人者,赖道一言之善也’!冯道能够以:一言之善’,从胡人手中,救活了干千万万中国百姓,这比别的救国者对老百姓实惠得多了。冯道这样与胡人合作,骂他是汉好,通吗?公道吗?”
“用这种标准,谢枋得死得不是没有意义了?”和尚问。
“谢枋得死的意义有他更高的价值标准,这种标准,是人为他信仰而死,这就是意义。至于他信仰的对不对,或值不值得为之一死,那是另一个问题。那种问题,往往时过境迁以后,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锗。例如谢枋得忠于宋朝,但宋朝怎么得天下的,宋朝的天下,得之于欺负孤儿寡妇之手,谢访得岂有不知道?所以,宋朝的开国之君,十足是篡位的不忠于先朝后周的大臣,不能不说是奸臣。这么说来,忠臣谢枋得,竟是为奸臣所篡夺到的政权而死,这样深究起来,不是死得太没意义了吗?”
“谢枋得自己知道吗?”
“我认为他知道,可是他不再深究下去。”
“为什么?”
“因为宋朝已经经过了十八代皇帝,经过了三百二十年的岁月,谢枋得本人在宋朝亡国十年以后才去死,他对三百三十年的旧账,要算也没法算。”
“没法算就算了?”
“也不是算了,真相是他根本就没想算。”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成了习惯。宋朝的三百二十年的天下、三百二十年的忠君教育,已经足以使任何人把这个政权视为当然,时间可以化非法为合法,忠臣是时间造出来的。时间不够,就不行。宋朝以前的五代,五十三年之间,五易国、八易姓、十三易君,短短五十三年中,走马换将如此,国家属于谁家的都不确定,又何来忠臣可言?事实上也没有忠君的必要。原因是那些君的统治朝代,都很短促,时间不够,谁要来忠你?但宋朝就不然了,宋朝时间够。时间够了,就行。”
“你可以把狗关在屋里,但要它对你摇尾巴,时间不够,就不行。”小和尚忽然插上一句。
和尚看小和尚一眼,小和尚低了头。康有为却说:
“小师父的比喻,完全正确。人间的事,如果用低一点的标准去看,的确也不高。很多人的忠心耿耿,其实和狗一样,甚至还不如狗。”
“刚才康先生说’忠臣是时问造出来的’,要多少时间才能造出来?”和尚问。
“时间多少是无法硬定的,不过,有在同一时间里就出现‘谁都是忠’的肯定现象。忠奸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人的一个老问题。但是,真正会读古书的人,必然发现:中国传统中‘忠’的观念,其实有两个不同的方向:就是‘相对的忠’与‘绝对的忠’。伟大的晏子,在齐庄公被杀时候,不肯死难。他的理由很光明,他说:‘君为社稷死,(我)则死之;为社稷亡,(我)则亡之。若(君)为己死(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齐庄公既然是因为偷别人老婆而被本夫所杀,显然不是‘为社稷死’、‘为社稷亡’,对这种无道之君,国之大臣,是不会为他死难的,但他的‘私昵’,却可以为他死难。所谓‘私昵’,不是别的,就是统治者的家臣和走狗。中国‘忠’的观念,起源是很好玩的,在古文字中,根本没有‘忠’这个字,‘忠’字出现在春秋时期,但那时候的‘忠’,是‘委质为臣’式的‘忠,’、‘质’是雉、是野鸡,野鸡在古人眼中,是一种‘守介而死,不失其节,的象征,‘委质’就是表示对个人的效忠;‘臣’的原始意义是俘虏或奴隶,‘委质为臣’就是‘私昵’者对主子的效忠。这种‘忠’,是无条件的,是‘绝对的忠’。相对的,晏子所主张的‘忠’却是有条件的、是以统治者‘忠于民’做相对条件的、以大臣‘以道事君’做相对条件的,这种‘忠’,是‘相对的忠’。不幸的是,中国传统思想中,‘相对的忠’的一系,未能正常的发展下去;而‘绝对的忠’一系,却被杠上开花,反常的演变变得愈来愈不成样子,直演变到三纲五常化的境地,‘君’变‘君父’、‘臣’变‘臣子’。于是,‘生我之门死我户’的‘私昵’之‘忠’,变成了中国‘忠’的观念的主流。就这样的,临难死节的要求,便成了中国传统思想的正宗。不过,这种思想的正宗,是经不得实事求是的。我举隋唐之间改朝换代的两个人物做例子。先似屈突通为例。
隋文帝派屈突通到甘肃检查牧政,查到两万匹私马,隋文帝要杀主管马政的公务员一千五百人,屈突通说,为马杀人非仁政,他愿一死以为一千五百人请命,隋文帝听了他的话,不杀人了,还把他升了官。屈突通做官,执法很严,六亲不认,他的弟弟屈突盖也和他一样。当时流行的话说:‘宁食三年艾,不见屈突盖;宁食三年葱,不逢屈突通。’可见他的剽悍。唐高祖起兵的时候,屈突通正为隋朝守山西永济。他率部队去救京师长安,被唐高祖部队困住。唐军派他的家僮劝他投降,他不肯,把家僮杀了;又派他的儿子劝他投降,他也不肯,阵前骂他儿子说:‘以前同你是父子,今天是仇人了!’立刻下令用箭射他儿子。后来京师陷落,唐高祖部队派人去心战,屈突通的部队哗变,他下马向东南磕头大哭,说:‘我已经尽了全力,还是打败了,我对得起你皇帝了!’遂被部下解送到唐高祖面前。唐高祖说:‘何相见晚那?’劝他投降,屈突通说:‘我不能做到人臣该做到的,不能一死,所以被你抓到,实在丢脸。’唐高祖说:‘你是忠臣。’立刻派他做唐太宗的参谋总长。天下大定后,唐大宗在凌烟阁画二十四功臣像,屈突通也在内——屈突通被解释做是隋朝忠臣,也是唐朝忠臣,理由是惟其一心,虽跟两君也是忠臣。所以,屈突通死后,魏征提出屈突通是‘今号清白死不变者’,他的忠心可靠,为唐朝上下所钦服。但是,屈突通同时代的另一个例子,又有了讨论的余地,那就是尧君素。尧君素曾是屈突通的部下,屈突通投降后,跑去招降他,大家见了,两人都为之泪下。屈突通说:‘我的部队打垮了,但我加入的是义师,义师所至,天下莫不响应,事势已如此,你还是投降吧!’尧君素说:‘你是国家大臣,你怎么可以这样?你看你骑的马,还是上面赐给你的,你好意思还骑它吗?’屈突通辩白说:‘咳,君素,我已经尽过全力了!’尧君素说:‘我还未尽过啊!我还有力量可尽啊!’于是尧君素死守不降。唐朝部队在城下,抬出他太大来劝降,尧太太说:‘隋朝已经亡了,天命属意谁做皇帝也明白了,你干嘛跟自己过不去?’尧君素说:‘天下事,非妇人所知!’说了就给他太太一箭,把太太射倒。
同时两个人,前面屈突通射儿子;后面尧君素射太太,中国的忠臣自己还没尽到忠,却先将家人做了血祭!在历史上,尧君素入了《隋书》,屈突通却进了《唐书》,同时代的人,分别编进了不同时代的历史,为什么呢?为的是尧君素为隋朝力屈而死,他是隋朝的人;屈突通为隋朝力屈而未死,他就不是隋朝的人了。但在情理上,屈突通尽过全力的纪录,却又无碍其为忠臣,这又怎么说通呢?合理的解释是:屈突通在尽过全力以后,他所效忠的对象,已不存在了;而新兴的统治力量,是天意与民意所归的。他所效忠的对象,也并不比新兴的统治力量进步。他再挣扎,也‘功未存于社稷,力无救于颠危’。所以,他就在新朝里为国尽忠了。”
“那么,谢枋得的情形到底怎样解释呢?”和尚问。
“我刚才说过,谢枋得死的意义在为信仰殉道。那种信仰,在时过境迁以后,可能不重要,甚至可能错。例如当时在他眼中,蒙古人不是中国人;他的国家观念,也不明确,他认为亡国,事实上亡的是宋朝赵家这一世系,中国好好的,并没有亡。但评论历史人物必须设身处地,以谢枋得当时的见解,他死得并非没有意义,我们尊敬他,是为了他为他的信仰殉道,而不是信仰的内容,因为那种内容,五六百年下来,早已都不成立。宋朝固然是中国人中国史,元朝也是中国人中国史。”
“明朝清朝呢?”
“也一样,像我头上这根辫子,两百四十多年前、满洲人入关,下剃发令,全国要十天内实行,不然就杀,所有汉人——除了你们和尚和女人外,都改汉人的发型,和满人一样了,当时也有人拒绝而被杀的,但两百四十年下来,一切都习惯了,不但习惯了——”康有为停了一下,两眼专看着小和尚,慢慢地补一句、“也会摇尾巴了!”
小和尚笑起来,又低下了头。和尚也笑着。康有为继续说:
“以两百四十年前的汉人见解,当时反对满洲人不能说不对,但是两百四十年以后,若还在用当时的理由,就不妥当了。两百四十年前,外国人没有打到中国的大门,汉人没见过真正的外国人,自然将满洲人当做外国人,现在知道真正的外国人是什么了,满洲人其实也是中国人。”
“满洲人是皇族,不是和汉人不平等吗?满洲人政权不是腐败吗?”和尚问。
“不平等归不平等、腐败归腐败,那是中国内部的矛盾问题。内部矛盾问题要在内部解决,但不论怎么看,我认为也不发生满汉的种族理由,在我眼中,满洲人是中国人,满洲人做皇帝是中国皇帝。就如同在冯道眼中,契丹人又何尝不是中国人,契丹人做皇帝又何尝不是中国皇帝,只要对老百姓有好处,谁管皇帝是胡人汉人?”
“所以你要向满洲皇帝胡人皇帝上万言书?”
“是。我上万言书,就表示我对这个政权所作所为不满意,但其中并没有满汉种族问题,两百四十年了,我并不认为还有这种老掉牙的问题。”
“你这样想,你有没有想到,满洲人自己并不这样想严和尚突然用了这种反问。
“这……这……倒很难说。不过从外表上、形式上,满洲人在一进关就宣布满汉通婚了,做官和行政权汉人也有份。至于骨子里的防范、排挤挤与特权,倒也很难避免。但我相信像皇上这种高层的满人,会识大体、会认清既然‘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又何必分满汉?要分也早该是历史了,如今两百四十多年了,不论是汉人、不论是满人,再在这个题目上闹来闹去,可真无理取闹了。”
“这么说来,康先生是拥护清政府?”
“谁对中国做好事,就拥护谁。清政府如果对中国做好事,为什么不拥护,现在这个政府已经两百四十多年了,这是一个很厚的基础,一个政府的基础有这么厚,不容易,要在这个厚基础上救中国,才更驾轻就熟。我只希望自己的救国办法能够上达皇帝,只可惜没人能转达。”
“有没有这种人,照佛法说来,是一种因缘。因是‘先无其事而从彼生’、缘是‘素有其分而从彼起’,只要有够成因缘的条件,我想,康先生不但可以碰到这样代递万言书的人,和他有缘;并且说不定还和当今皇上有缘,而可以像王安石那样的得君行道。”“未来的事,实在无法逆料,但听了法师的指点,倒给了人不少希望。无论如何,因缘在法师和我之间,倒的确发生了,并且法师和小法师之间,甚至小法师和我之间,都是因缘。”
康有为说着,望着小和尚,小和尚笑着。和尚也望着小和尚笑着,然后指着蛋,小和尚点点头,又吃起来了。和尚又请康有为吃蛋。康有为有点疑惑:
“谢谢,怎么法师自己不吃?”
“康先生晓得,出家人吃全斋,在严格的意义下,蛋也不该吃,我做到了。我自己不吃,可是我却赞成别人吃,所以我让普净他们吃。”
“这跟吃素不违背吗?”
“致斋在心,吃素是一种精神,精神影响了行为,一般人不了解,全弄错了。鱼和肉叫腥,臭菜——葱、蒜、韭菜等等——叫荤,大家以为荤是鱼和肉,所以吃斋只是不吃鱼和肉,而大吃臭菜,这是精神上先没了解吃素的真义;至于有的庙里大做素鸡素鸭,那简直是精神上完全在吃荤,一点也没吃素的本意了。”
“照师父这样说,我想我也最好不吃蛋。”普净说。
“你要吃。你年轻,你需要营养。”
“可是我和师父一样是出家人。”
“你还不能算。十四岁到十九岁只是应法沙弥,你还不能算是正式和尚。”和尚以开玩笑的语气说。
“那我什么时候算?”
“你不一定要算。”
“为什么?”
“因为你不一定要在庙里长住。”
普净紧张起来,咬住下唇,握紧了左手,把拇指压在食指下面。那是他的一个习惯,一紧张,就要这样。他两眼直望着和尚,轻轻问:
“师父的意思是说,有一天可能不要我了?”
“不是,当然不是。”和尚温和他说,放下筷子,伸手握住普净的左手,“师父只是觉得,做和尚的目的在救世,救世的方法很多,住在庙里,并不一定是好方法,至少不是唯一的方法。”
“师父自己呢?”
“我的情形有点不同。”
“怎么不同?”
“有一天你会明白。我只能说,我是三十岁以后才出家的。三十岁以前,我虽对佛典小有研究、可是并不是和尚。你不知道我三十岁以前的历史,有一天你会知道。”和尚说到这里,有一点凄然,不想再说了。
这时康有为插话进来:
“我以为法师从小就做了和尚,照法师年纪看来,原来不过才几年的事。”
“也不是几年了,你看我几岁?我四十一了。我已经做了十一年和尚了。”
“十一年?我不晓得师父做和尚才只不过做了十一年。”普净说。
“只是十一年。”和尚淡淡他说。
“一直在这庙里?”康有为间。
“一直在这庙里。这庙跟我祖先一直有渊源,当年先祖半夜里偷把袁督师的尸体装进棺材,从刑场偷运出来,就先运到这庙上。半夜偷偷为袁督师做了佛事,运到了广东义园,秘密埋葬。当时先祖跟庙里的当家和尚有交情,当家和尚也仰慕袁督师的为人,所以很愿意为袁督师做佛事。此后我家世世代代,有任何佛事都在这庙上做。十一年前我出家,自然也就在这庙上。因为这庙在北京不算吃得开的庙,所以和尚不多、流动性也大,我竟能在十一年里熬上了当家和尚。”
“盖这个庙的原因,本来就是追念为东北边疆死难的中国人的,袁督师也是为同一个理由而死,在这庙上做佛事,倒也真正名副其实。”
“康先生注意到的这点,我还没注意到,康先生提醒了我,这也许是当年当家和尚愿做佛事的另一个理由。”
“当时庙上为袁督师立了牌位吗?”
“当时哪里敢,当时袁督师的罪名是通敌,通关外的满洲人,以叛乱罪处死,谁敢同情他?”
“袁督师死在崇祯三年,十四年后,明朝亡了,满洲人进了关,对这位所谓勾结他们的袁督师,采取什么态度?”
“清朝明明知道这是冤狱,这是他们反间计的成功,但不太说得出口,因为一来用这反间计太卑鄙了,二来为袁督师昭雪即等于宣传他是抵抗满洲的英雄,对入关的满洲人,当然不妥,所以袁督师的殉国真相,一直讳莫如深。袁督师生前有两句诗:‘功高明主眷,心苦后人知,’功是高了,可是皇帝一点也不明,反而把他当卖国贼给杀了;心是苦了,可是后人又知道多少呢?两百五十年了,一位为国冤死的英雄还不能被公开昭雪,公道何在啊?”
“袁督师的不幸是,他生前死后正好碰上明清两个朝代,明朝说他是清朝的,清朝说他是明朝的,结果明朝又亡了,没法替他公开昭雪;随后又两百多年清朝的天下,未便公开昭雪,才出现这么大的一幅谑画。人生际遇真不可知啊,个人在群体斗争的夹缝中,为群体牺牲了还不说,竟还牺牲得不明不白,死后盖棺都不能公开论定。为什么群体对个人这样残忍?”
“个人只有和群体的大多数一起浮沉,才能兔于被残忍对待,个人太优秀了、太特立独行了,就容易遭到群体的迫害,群体是最残忍的,个人比较好,群体比个人不是更好就是更坏,群体比个人极端得多。所以,优秀的个人如果优秀得过分,就得准备付出惨痛的代价给群体,作为‘冒犯费’。所以,许多优秀的个人为群体做事,必须事先就得抱有最后还得被群体出卖的危险。我想,当年的袁督师一定多少有这种认识,他的前任熊廷弼刚被冤枉杀掉,他怎能不知道?知道还来跳火坑,自然就表示他已有为群体而牺牲个人的准备。话说到这里,我想到你康先生,你想救中国吗?你想走这条路,你就不得不先做一番准备,群体是健忘的、是非不定的、忘恩负义的、残忍的。愈是伟大的民族,愈有这些特色。所以,有一天,当你遭受了这种待遇,你可能变得爱中国,但却不爱中国人。那时候,请你记得我的话,群体就是这样的,你不要奢求,你求仁得仁就好了,一笑而死吧。群体会歌颂你,那也在二百五十年以后,像我们歌颂袁督师一样,谈起我们这位广东老乡袁崇焕,想起他、怀念他、到他坟上凭吊凭吊他,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了。”
和尚说完了一席话,康有为点点头,表情有一点凄楚,没再接话。这时候,小和尚开口了:
“师父,您刚才说您当和尚只当了十一年;而您现在四十一,十一年前正好三十岁,三十岁以前您做什么?”
和尚一听,脸上的安详顿时失掉了,两道浓眉紧紧皱起,他一对精明的眼睛从小和尚脸上转向窗外,又转向天空,整个房间忽然变成死寂,没有一点声音。康有为静坐不动,他只感到一股丁香的气息,阵阵从他鼻子里吸进,这一点呼吸的感觉,使他觉得在死寂中有一种生机。他只动眼珠,斜看了一下小和尚,小和尚已低下了头,两眼凝视着空了的饭碗,右手拇食指交互轻摸着碗边,没有任何别的动作。
过了很久,康有为终于轻轻地用两手挪开椅子,欠起身来。“打扰得大久了,师父。”和尚醒过来,望着他。康有为补了一句,“我也该告辞了。”
“还早啊,康先生。”和尚赶忙说着,站了起来,“喝杯茶再走。来,我们到前面客房坐,喝杯茶。来,普净,一起来,等一下再收拾桌子。”
客房很小,简单的摆设,朝南是一面窗,窗台下摆着长太师椅,太师椅两边夹着茶几。茶几两边转成直角,各有太师椅一张,分别东向西向。北面墙上有书橱,橱上全是佛经。橱中间伸出一张方桌,上面有文具,两边有椅子,看来好像是客房兼做书房。后面墙上最招眼的是一卷条幅,写着魏之璓游悯忠寺诗:
琳宫深邃柏苍苍,
忏佛台因古国殇。
妙法有源逢圣世,
孤忠堪悯惜唐皇。
老僧戒约温而厉,
游客心情慨以慷。
莫向残碑说安史,
景山鼙鼓更凄凉。
康有为站在这幅字的前面,深深地被诗句吸引住。唐朝太宗盖这悯忠寺后一百年,安禄山史思明这些将军们坐镇北京,曾在悯忠寺盖了两座大塔,后来安禄山史思明叛乱,几乎将唐朝推翻,幸亏唐朝引用外国兵平乱,安禄山史思明又一再内讧,才算保住了唐朝江山。但一百多年后,唐朝还是完了、安禄山也早被杀了、史思明也早被杀了,只是他们留下的两座高塔还凄凉地存在。又一百年过去了、又一百年过去了、又一百年过去了,塔终于倒了,也不知什么时候,只留下断垒残碑。诗人来了,向残碑说安史,想到大唐帝国的一世雄风,不论是帝王豪杰、不论是骄兵悍将,都云散烟消了,安禄山史思明固然尸骨无存,就是盖悯忠寺的唐大宗的陵寝,也早被翻开了。一幅大唐帝国的烟云,在中国各处,都散开着、流失着,但在小小的这座悯忠寺里,却微妙地相聚着、衔接着。悯忠寺太小了,小得没有人注意,但从有心人眼里、从诗人笔下,它象征的竟是那么深远、那么凄凉。诗人从一粒沙里能看到世界、从一朵花里能看到天国,又何况悯忠寺,它有这么多的尘沙与花草。从悯忠寺里,诗人可以看到那万马奔腾、看到那中国先民的经营与破坏、欢笑与眼泪、生命与死亡,和死亡以后金歹的追念,乃至于金石本身的变成残碑断垒。唐代过去了,五代又来;五代过去了,宋代又来;宋代过去了,元代又来;元代过去了,明代又来。明代老了,明代的光芒已经黯淡,进入黑夜,黑夜里,悯忠寺的庙门偷开了,迎进袁崇焕的孤棺;袁崇焕进入孤棺以后十四年,把他杀死在刑场的明朝皇帝,竟也在鼙鼓声里,凄凉地走上景山,吊死在树上。诗人写下了“景山鼙鼓更凄凉”的句子,只有从有心人眼里、从诗人笔下,一切才是若亡而实在。
若亡而实在。看起来好像过去了,其实没有、其实还在那儿。中国的哲学家早就提出“景不徙”、“影不移”的论证。在一处空间里,不断的有人和活动的留影,留影处处在改换,后影已非前影,前影虽然看不见了,其实仍在原来地方。任何空间、任何古迹、任何残碑断垒,愈有历史性的遗存,愈有这种层层相因的留影,只有空间、只有古迹、只有残碑断垒,只有它们才一幕幕面对了人世的兴亡。时间在它们面前排队走过,它们是时间的检阅者、是历史的证人,这一真相,诗人感触最深,诗人把他的感触留在纸上,纸挂在墙上,也做了新的留影。从诗人留影到纸,从纸反投这种留影到后人,又是一套完整的轮回。
“这首七律写得真好。”康有为好像刚刚醒来,赞美刚刚做的一个梦,“它把我要说的,都说出来了。”他侧过头来,看到和尚静静地望着他,仿佛对他的心境,有着同样的印证。最后,和尚指着北面的桌子:
“我们备有纸笔,也想请康先生为我们庙上留点纪念。”
“法师一番盛意,我却之不恭,可是答应了又未免大胆。”康有为笑着。
“哪里的话。康先生好古敏求,书法一定不凡,能为我们留点雪泥鸿爪,千百年后,也是悯忠寺的一件特藏……”
“法师说得太远了、太远了。法师这样看得起我,我很感知遇。写字是小技,中国人为它消磨了不少青春,但为了养性和联谊,写字倒也不是坏事。既然法师一定要我写点字留做纪念,我也不怕写不好,恭敬不如从命,好在是留做纪念。”于是,康有为就走到桌边,坐下来,在一张玉版宣纸上,慢慢写下
丁香体柔弱,
乱结枝犹垫。
细叶带浮毛,
疏花披素艳。
深栽小斋后,
庶使幽人占。
晚随兰麝中,
休怀粉身念。
最后小字写上:“杜少陵江头五咏丁香。己丑正月,南海康有为。”康有为落笔写下第一行的时候,和尚的脸上就露出惊喜。全部写完了,和尚看了又看,大为欣赏。康有为的字写得太好了,笔情纵姿,气象万千,雄浑之中,又自成家法,风格独具。和尚说:
“一看康先生落笔,就知道康先生在碑上下过大功夫。康先生此生光凭书法,就可以不朽了,又何必槁政治呢?哈哈哈。”
“古人说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并没说‘立书法’可以不朽啊!”康有为笑着说,“就算能从书法上得到不朽,那又算什么本领啊?对国计民生又有什么好处啊?”和尚点点头,“康先生志在救世,真是佛心。但无论如何,字的确是好。康先生博闻强记,随手写出杜甫的丁香诗,来配上我们以丁香出名的悯忠寺,真是太好了!普净你看,康先生写得多好!”
小和尚站在后面,好奇地瞧着,经师父一特别叫出,也就加入了:
“师父,这诗大概的意思是什么?”
和尚说:“诗和佛法一样,有许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中国一句说诗的话叫‘诗无达诂’,就是说,诗没有确定的解释,甲可有甲的解释、乙可有乙的解释,康先生,你说是不是?”
“师父说得是。”康有为点着头。
“但是杜甫写这首诗,大概的意思还是可以感觉到的,照我的解释,全诗大意该是:丁香很柔弱,结子又多,叶子和花都漂亮,但是是素色中的美丽,不是艳丽的。把丁香种在房子后面,为了是给有思想的人欣赏。丁香自己呢?它早晚像兰麝一样发出芳香,但却不必想到自己会磨成粉的。整首诗的意思是,一个柔弱美丽的生物,它该知道自己的特质,完成自我,虽然自我的最后完成恐怕是粉身碎骨,也不必多想了!噢,康先生,你看我有没有弄拧这首好诗,我胡乱解释的,可算不太离谱?”
“解释得好、解释得好。我认为这首诗也该这么解释。杜甫写这首诗,意思是积极的,在写一种柔弱的生物,也有坚强的特质。大家以为雄壮的松树柏树岁寒而知后凋,没注意到柔弱的丁香也是有这种坚强的特性。丁香一辈子,生前死后都发出了它的特质,虽然长得一点也不雄壮。所以,大事不全是强者做的,弱者也可以做不小的事,如果结局是粉身碎骨,弱者也许不敢做。但如果‘休怀粉身念’,不必多想它,最后弱者做出的功德,也不一定小呢。”
“愈解释得愈妙了!”和尚说,“杜甫先生当惊知己于千古——引康先生为知己。”
“引佘法师为知己。”康有为补上一句。
“引我们为知己。”两人不约而同。
大家都笑起来。小和尚看着诗,点着头。
喝过了茶,康有为起身告辞:“我南下回乡时候,法师可有什么在家乡要办的,我可以代劳。”
“没有、没有。家乡离我,不论在空间上时间上,都太远了。北京城就是这么一个吸引人的地方,它使你觉得,它就是你的家乡。”
这时候,一位管事的走进来,向和尚说:“永庆寺的和尚在外边,说想同我们一齐到万寿寺为李总管的母亲做佛事,怎么回他话?”
和尚苦笑了一下,摇摇头:“好,请他等一下,我亲自同他说”
和尚和小和尚直送康有为到庙门。到了门口,互相道别。康有为走了几步,忽然和尚叫住了他:“街那边的谢文节祠去过了吗?”康有为说没有。和尚说:“不妨去一下,康先生要想多体会谢枋得殉国的真相,那个地方,也该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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