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第五章

  我脱下外套,看到茶几上放着封电报。  
  我心沉下来。  
  我拆开来。  
  “之俊,见文速复,一切从详计议。英念智。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九三七六二弗利斯诺城西阿拉道四三二二号第五座公寓。”  
  我一下子撕掉电报,撕得碎得像末滓。  
  我北上开会时,决不能叫陶陶在这里住。  
  “陶陶,陶陶。”我推开房门。  
  她还没有回来。  
  我拨电话到母亲那里。  
  “陶陶在吗?”我问。  
  “之俊,我也正找你。你父亲病了。”  
  我不以为意。  
  可以想象得到,父亲他老人家披着那件团花织锦外套,头发梳得油光水滑,靠在床上咳嗽两声,要求吃川贝炖生梨的样子。  
  “有没有看医生?”  
  “你去瞧瞧他,广东女人说得吞吞吐吐,我也搞不清楚。”  
  “这几天我真走不开,大后天我要跟华之杰大队去开会。”  
  “他说你两个月没去过,你总得抽空。”  
  “好,我这就去。”  
  “明天吧,今日陶陶带朋友来吃饭,阿一做了些拿手菜在这里。”  
  “谁,乔其奥?何必请他。”  
  “不是乔其奥,陶陶同他拆开了,你不知道?”  
  嗄?我的下巴要掉下来,打得火热,一下子搁冰水里了,前几天我不是还见过他们?  
  “那么她现在同什么人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导演。”  
  “谁?导演不也是个女孩子?”  
  “一字之差,”母亲笑,“这位是文艺青年。”  
  我哭丧着脸,“一天到晚换未来女婿,这种刺激受不了,这个人可不可靠?”  
  “你要人家做女婿,人家还未必答应呢!小朋友志同道合,走在一起,有什么稀奇?”  
  “我来,我马上来。”  
  不是她的女儿,她说得特别轻松。  
  我赶到娘家,只见那文艺青年早已坐在客厅当贵宾。  
  我瞪着他研究。  
  只见他剃平顶头,圆圆面孔,配一副圆圆的玳瑁眼镜,穿小领子白衬衫,灰色打折裤,小白袜,缚带皮鞋,腕上戴只五彩米奇老鼠手表,约二十七八年纪,真看不出,这么年轻就是一片之主。  
  “妈妈,”陶陶说,“他是许宗华导演。”  
  我连忙说:“你好你好。”  
  许导演很讶异地站起来,“这么年轻的妈妈。”  
  这句话开头听还有点欢喜,听熟了只觉老土,我也不以为意。  
  我向母亲看过去,意思是:就是他?  
  母亲点点头。  
  这小子能养妻活儿?他打扮得徐志摩那样,但有没有徐之才气?况且这个年头,才气又租不租得起两房一厅?他一年拍多少套片?每片酬劳若干?  
  在这一刹那,所有丈母娘会考虑到的问题都涌进我的脑海,我头皮发麻。  
  一个人,无论多清高多超逸,把你放在哪个位置,你就会进入哪个框框,我虽然还有资格申请做十大杰出青年,但我另一身份是陶陶的母亲,我身不由主地关怀女儿的幸福。  
  陶陶怎么搞的?为什么她不去跟身份正统一点的男孩子走,譬如说:教师、医生、公务员?  
  好不容易去旧迎新,又是这样的货色。  
  懊恼之余,脸如玄铁。  
  我发觉陶陶的装扮完全变了,以前女阿飞的流气消失无踪,现在她步入电影角色,不知从什么地方(很可能是外婆那里)找来那么多五四时期的配件,如走入时光隧道,与这位导演先生衬到绝。  
  母亲推我一下,“怎么呆笃笃的,坐下来吃呀,这只冬瓜鸭很合节令。”  
  我坐在电影小子旁边,深觉生女儿没前途,还是生儿子好,这样鬼括过的文弱书生都有我陶陶去钟意他,简直没有天理。  
  陶陶有点不悦,当然,她一定在想:我的母亲太难侍候,什么样的人她都不喜欢。  
  为着表示爱屋及乌,我夹了一块鸭腿给那小子。  
  陶陶面色稍霁。  
  你看看这是什么年代,做母亲的要看女儿面色做人。  
  我还得找题材来同姓许的说话。  
  许导演是广东人吧?怎么想到拍上海故事?是流行的缘故?别闹笑话,有现成的顾问在这里。记住三十年前的旗袍全部原身出袖,只有上年纪才剪短发。  
  鞋子是做好鞋面才夹上鞋底,祖宗的像决不会挂在客堂间。  
  说得唇焦舌燥。  
  然而看得出他是那种主观很强、自以为是的人,很难听从别人的意见。  
  我终于问:“陶陶有什么优点?说来听听。”  
  我女儿抢先说:“我长得美。”  
  我白她一眼。  
  导演马上说:“陶陶可爱。”  
  浮面的爱。我知道我太苛求,但爱一个人,不能单因为对方似只洋娃娃。  
  我暗暗叹口气,也吃不下饭,只喝半碗汤。  
  叶伯伯是对的,我应该走开一下,去到不同的环境,放开怀抱。  
  我很快告辞。坐在他们中央,像个陌生人,话不投机。  
  我去看父亲。  
  他的情况比我想象中严重得多。  
  不但躺在床上,头发胡须都好久没剃,花斑斑。眼袋很大,尤其惊人的是两腮赤肿,手碰上去是滚烫的。  
  “有没有看医生?”我失声问。  
  “医生说是扁桃腺发炎。”  
  “不会,”我说,“哪有这么严重?这要看专科。”  
  继母很为难,把我拉到一旁,细细声说:“钱他自己捏着不肯拿出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连忙到客厅坐下,开出张现金支票,“明天就送院,一个礼拜都没有退烧,怎么可以拖下去!”语气中很有责怪之意。  
  继母讪讪地不出声。  
  两个弟弟坐在桌前写功课,也低着头不语。发育中的男孩子永远手大脚大,与小小的头不成比例,他们也是这样,只穿着底衫与牛仔裤,球鞋又脏又旧,如烂脚似的。他们各架副近视眼镜,两颊上都是青春痘。  
  忽然之间我替父亲难受,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拖着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仅余的钱,不知用来养老还是用来作育英才。  
  继母对父亲说:“之俊来看你。”  
  父亲睁开双眼,“之俊……”他喉头浑浊。  
  我很心痛,“你早就该把我叫来。”  
  “不过一点点喉咙痛。”  
  “之俊让你明日进院。”继母说。  
  “钱太多了呀。”他挣扎着还不肯。  
  “我这两天要出门,”我哄他,“没闲来看你,怕没人照顾。”  
  他冷笑连连,“一屋都是人,不过你说得对,我是没人照顾。”他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  
  我怕继母多心,“他们要上课。你几时听过男孩子懂得服侍病人的。”  
  继母这些年来也练得老皮老肉,根本也费事多心,干脆呆着一张脸,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父亲依依不舍地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他的手如一只熨斗,我隐隐觉得不妥。  
  “我立刻替你安排专科,明早你一定要进院,事不宜迟。”  
  “你怕什么?”父亲还不信邪。  
  “你要休息,我明早与你联络。”  
  “之俊,留下来陪我说几句话,我闷得慌。”  
  我挤出微笑,“有什么苦要诉?”  
  继母不知该退出去还是该旁听,站在一旁一副尴尬相。  
  终于她搭讪地喃喃自语:“我去看看白木耳炖好没有。”  
  但是她并没有离开,我觉得她人影幢幢地靠在门外,不知想偷听些什么。  
  “之俊,我还有些金子。”  
  我微笑,“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你说,该不该把两个孩子送出去?”  
  我故意提高声线,好让继母释疑,“那自然是要的。”  
  他黯然,“送他们出去也不管用,庸才即是庸才。”  
  我笑,“真的,我们都是庸才。”  
  “之俊,我不是说你。”  
  “爸,你要多疼他们。”  
  他不响。  
  过很久,他说:“我很后悔。”  
  后悔什么,再婚,在晚年生孩子,还是与母亲分手?  
  “你母亲,是我把她逼到叶成秋那里去的。”  
  “多年前的事了,爸。那一位也陪你熬了这些年,你这样说不公平。”我替爸爸拉上被子,“快快睡觉,我真的要回去了。”  
  说完不理三七二十一,便站起来替他关上房门。  
  继母躲在门角,见我出来,也不避嫌,立刻说:“之俊,只有你明白我这些年来吃的苦。”双眼都红了。  
  我仍然微笑,“要送他们两个出去念大学呢,还不快快加把劲用功,打算去哪里?依我看,加拿大学费略为便宜一点。”  
  两个弟弟露出惊喜的样子来。  
  我拍拍他们肩膀,“父亲是唠叨一点,心里疼你们,嘴里说不出。”  
  叶成秋与父亲同年,今日看来,他比叶成秋要老一倍。男人没有事业支撑,立刻溃不成军。我叹息。  
  他们送我到楼下。我又叮嘱几句才回家。  
  我与父亲的感情并不深,是到最近这几年,他才主动拉紧我。开头新娶广东女人,又一连生下两个男孩子,也就把我们母女丢在脑后。  
  十年后他莫名其妙又厌恶后妻与儿子,父亲的感情自私、幼稚、不负责任。  
  但他还是我父亲。生命最尴尬是这点。  
  第二天我百忙中替他找到医生,命弟弟送他进去。  
  弟弟向我诉苦,说父亲逼着他们去买新鲜橘子来榨汁,不肯吃现成的橘子汁。  
  他与母亲一般的疙瘩。也不晓得这是不是上海人的特性,也许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叶成秋就不介意喝罐头果汁。  
  出发那日我拖着行李匆匆赶到飞机场,别人都比我早到,也比我轻松。  
  酒店管理科一组全是女将,仍然窄裙高跟鞋,宁死不屈,好气概。电机工程师如蜜蜂般包围她们,煞是好看。  
  世球叫我,“之俊,这边。”  
  我才如大梦初醒,向我的助手打招呼,挽起袋子去排队。  
  他特别照顾我,悄声问:“都齐了?”  
  我点点头。  
  飞机在虹桥机场降落,我心有点激动:回到故乡了。随即哑然失笑,我只在故乡耽过半年,在襁褓中便离开江苏,有什么感情可言,除非是祖先的遗传因子召唤我,否则与到伦敦或巴黎有什么分别。  
  下飞机第一个印象是热。  
  我们不是不能忍受热,但到底岛上的热与内陆的热又不一样。等车的一刻便件件衣服湿得透明,贴在身上,热得你叫,热得你跳。  
  第二便是蝉鸣的惊心动魄,一路上“喳”——拖长声音叫,我抬起头眯起眼睛,明知找不到也似受蝉之魔法呼召,像是可以去到极乐之土。  
  女士们面孔上都泛起一层油,脂粉褪掉一半,比较见真功夫,都立刻买了扇子努力地扇。  
  冷气旅行车立刻驶至,我依依不舍地登车。  
  那蝉声还犹自可,空气中的浓香又是什么花朵发出来的?既不像白兰又不是玉簪。  
  我贪婪地深呼吸。  
  “香?”世球坐在我身边。  
  我点头。  
  “桂花。”  
  我一时没想到。鼎鼎大名的桂花,传说中香得把人的意志力黏成一团的桂花。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这个地方我是来过的,莫非在梦中曾经到过这里。  
  车子往大东饭店要个多小时,世球在那里吹嘘:“我到全世界都要住市中心。”  
  女士们立刻投以倾慕神色,我暗暗好笑。也难为他,这个领队不好做,虽然叶伯伯已搭通天地线,也还得世球一统江湖。  
  他见我笑,便解嘲说:“最不合作的是你,之俊。”  
  我不去理他,心中很矛盾,看样子大东饭店一定时髦得不得了,绝不会勾起什么怀旧之幽思。  
  我不是不喜欢住豪华旅舍,只是先几年经济情形有所不逮,往欧洲旅行只得住小旅馆,窗门往往对着后巷,在潮湿的夏季傍晚,水手在廉价路边咖啡座喝啤酒,看到我倚窗呆望,往往会好心地吹口哨引我一笑。  
  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小旅馆风情,特别有亲切感,连淋浴都成了奢侈,另付五块钱租用莲蓬头一次,带着私人浴巾及香皂进去,不能每天都洗,花费不起。  
  我喜欢看窗外月色,喜欢在没空气调节的房间辗转反侧,喜欢享受异国风情较为低层的一面。  
  当然欧洲再热也热不到什么地方去。  
  冷气车门一开,热浪如吹发器中的热风般扑上来,逼得我们透不过气来。  
  几位工程师哗然,纷纷发表意见。  
  我用手摸摸后颈,一汪汗。  
  世球笑道:“我父亲说,真正热的时候,躺在席子上睡着了,第二天起身一看,席子上会有一个湿的人形,全是汗浸的。”  
  女士们都笑:“罗伦斯最夸张。”  
  如果是叶伯伯说的,一定全是真的,我相信。  
  我们在旅舍安顿下来,淋浴后我站在窗前眺望那著名的黄浦江。  
  除却里奥热内庐之外,世界大城市总算都到过了。  
  世球敲门进来,我转头。  
  “别动。”他拿着照相机,一按快门,摩打转动,卡拉卡拉一连数声。  
  “干什么?”  
  “之俊,”世球坐下来,“你永远像受惊的小鹿。”  
  “因为你是一只狼。”我笑答。  
  “我觉得你与这里的环境配合到极点。”  
  “这是歌颂,还是侮辱?”  
  “你太多心了。”  
  我不去回答他。  
  “今天晚上我们有应酬,先吃饭后跳舞。”  
  我服了他,就像一些人,在游艇上也要搓麻将,世球永远有心情玩,玩玩玩玩。  
  “同什么人吃饭?”  
  “当然是这里的工作人员。”  
  “跳舞我就不去了。”  
  “随你,”他耸耸肩,“反正我手下猛将如云。”  
  我既好气又好笑,他的口气如舞女大班。  
  我忽然问:“我们在这三天内会不会有空当?”  
  “你想购物?”他愕然。  
  “我想逛逛。”  
  “我与你同去。”他自告奋勇。  
  “这么热,你与你的猛将在室内喝咖啡吧。”  
  “之俊,我早说过,我们有缘,你躲不过我。”  
  当夜我们在中菜厅设宴请客。标准的沪菜,做得十分精致。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上海籍女士,五十余岁,仍然保持着身材,很健谈,而且聪慧,她是早期毕业的建筑师,很谦和地表示愿意向我们学习。  
  她肩上搭着一方手织的小披风,那种绒线已经不多见,约二十年前我也看母亲穿过,俗称丝光绒线,在颜色毛线中央一条银线织成,贪其好看,当然有点老土,不过在这个时候见到,却很温馨。  
  女士很好奇,不住问我一般生活情形,乘什么车住多大地方做什么工作。我从来没有这么老实过,一一作答,并且抱怨自己吃得很差,不是没时间吃就是没心情吃。  
  世球见我这么健谈,非常讶异。  
  临散席时,女士说:“你不像她们。”用嘴呶呶我其余的女同事。  
  我乐了。真没想到她会那么天真,不是不像我母亲的,经过那么多劫难沧桑,都是我们所不敢问的,仍然会为一点点小事发表意见,直言不讳。  
  我笑:“她们时髦。”  
  她忽然说:“不,你才时髦潇洒,她们太刻意做作。”  
  赞美的话谁不爱听,我一点不觉肉麻,照单全收,笑吟吟地回到楼上房间去,心想,上海人到底有眼光。  
  我喝着侍役冲的香片茶,把明天开会的资料取出又温习一遍,在房中自言自语。  
  扭开电视机,正在听新闻,忽然之间咚的一声,冷气机停顿。室内不到十分钟便燠热起来,侍役来拍门通知正在赶修,心静自然凉,我当然无所谓,但是世球他们跳得身热心热,恐怕要泡在浴缸里才能睡得着。  
  侍役替我把窗户开了一线,我总算欣赏到江南夏之夜的滋味,躺在床上不自觉入梦。  
  隔很久听见大队回来,抱怨着笑着,又有人来敲我房门,一定是世球,我转个身,不去应他,又憩睡。  
  早上七时我被自己带来的闹钟唤醒,不知身在何处,但觉全身骨头痛,呻吟着问上主:我是否可以不起来呢?而冷气已经修好了。  
  世球比我还要早。他真有本事。  
  他悄声在我耳边说:“同你一起生活过,才知道你是清教徒。”  
  这人的嘴巴就是这样子,叫好事之徒拾了去,又是头条新闻。  
  一大行人准时抵达会场。  
  会议室宽大柔和舒适,是战前的房子,用料与设计都不是今日可以看得见的了,桃木的门框历年来吸饱了腊,亮晶晶,地板以狭长条柚木拼成,上面铺着小张地毯,沙发上蒙着白布套子。  
  我抬头打量天花板,吊灯电线出口处有圆型玫瑰花纹图案,正是我最喜爱的细节。  
  我在端详这间屋子,世球在端详我,我面孔红了。  
  会议如意料中复杂冗长,三小时后室内烟雾弥漫,中午小息后,下午再继续。  
  华之杰一行众人各施其才,无论穿着打扮化妆有何不同,为公司争取的态度如一,每个人在说话的时候都具工作美,把个人的精力才能发挥至最高峰。  
  散会后大家默默无言,世球拉队去填饱肚子。  
  有人说这儿也应有美心餐厅。  
  仍然是上海菜。  
  广东小姐吃到糟青鱼时误会冷饭跑到鱼里去,很不开心,她在家从不吃上海菜:“样样都自冰箱取出,”她说。世球白她一眼。这些我都看在眼里。  
  我问:“今天几度?”  
  “摄氏三十五度。”  
  哗。  
  世球问:“心情如何?”  
  “很好,久久没有过群体生活,很享受。”  
  “是的,这么多人同心合意做一件事,感觉上非常好。”  
  “我想到淮海路去走走。”  
  “明天傍晚或许会有空。”世球说。  
  “今天傍晚有什么不对?”  
  “你没有经验,今晚我们自己人要开会讨论。”  
  真没想到时间那么迫切,我们在世球的套房里做到晚上十二点。所有女性脸0上的胭脂花粉全部剥落,男士们的胡须都长出来,但没有人抱怨。  
  我们这些人真能熬,咬紧牙关死撑是英雄本色。  
  只有六小时睡眠,世球还自备威士忌到我房间来喝,他这种人有资格娶三个老婆,分早午晚三班同他车轮战。  
  我用手撑着头,唯唯诺诺,头太重,摇来晃去,终于咚地撞到茶几上,痛得清醒过来。  
  世球大笑,过来替我揉额角,嚷着“起高楼了”,忽然他凝视我,趋身子过来要吻我,我立刻说:“世球,你手下猛将如云。”  
  世球立刻缩手,大方地说:“我不会勉强你。”  
  我很宽慰。  
  “你是吃醋了吗?”  
  “神经病。”  
  “我念中学的时候,有个男同学早熟,他经验丰富,与我说过,如果女孩子肯骂你神经病,对你已经有感情了。”  
  我们大笑。  
  第二日会议很有用很有建设性,皆大欢喜,大局已定,我们回去将做初步正式图则。  
  世球说:“头五年一定要赚回本来,跟着五年才有纯利,这十年后资产归回当地政府,最大敌人是时间。散会。”  
  我一定要到淮海中路去。  
  世球陪着我,在这条鼎鼎大名,从前是法租界的霞飞路上踱步。热气蒸上来,感觉很奇异,世球问我,有没有可能,他父亲同我母亲,于若干年前,亦在同一条路上散过步?  
  他说:“从前国泰大剧院在这条路上,父亲喜欢珍姐罗渣士,苦苦省下钱去看戏。他兄弟姐妹极多,而祖父是个小职员,半生住在宿舍里,他童年很困苦。”  
  叶伯伯的一生与我父亲刚相反。  
  “要不要买些什么?”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并没有在旅行期间购物的习惯,通常是一箱去,一箱回,看见人家什么都抓着买就十分诧异。  
  “我同你去吃刨冰。”世球说。  
  与他去到戈壁他也懂得玩的门槛,环境真的难不倒他。  
  菠萝刨冰既酸又甜,又有一股浓厚的香精味,不过含在嘴里过一会儿才吞,倒别有风味。  
  “回去吧。”世球笑,“我们还要吃晚饭。”  
  女同事们还是去购物了。  
  助手给我看她买的一串项链。真的美,全用绿宝石串成,珠玉纷陈,价钱公道,陶陶最喜欢这样的饰物,我见猎心喜,连忙问在什么地方买。但时间已晚,店铺已打烊。  
  幸亏助手取出另一条让给我,我才有点收获。  
  结构工程师找到一条丝披肩,流苏足有三十厘米长,结成网,每个结上有一颗黑色的玻璃碎米珠,东西是旧的,但仍然光鲜,一披在身上,整个人有神秘的艳光。  
  我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衣物,赞不绝口,不过不像是中国东西。物主很高兴,告诉我,那是俄国人遗落在这里的,说不定是宫廷之物。  
  我不敢相信,诡秘的古国,无论拾起什么都有几十年历史,一张布一只花瓶都是古董,而且保存得那么好,奇异地流落在有缘人的手中。  
  还有人买到镶钻石的古董表,只有小指甲那么大,机器还很健全,只不知有没有鬼魂随着它。  
  我们这班蝗虫,走到哪里搜刮到哪里,总有法子作乐,满载而归,我慨叹地笑了。  
  深夜,世球说:“在这个古老的城市住久了,不知你是否会爱上我?”  
  我看他一眼,不出声。  
  第二天清晨我们上了飞机。  
  回到家,弟弟立刻找到我,我连行李都来不及收拾便赶往医院。  
  继母眼睛肿如核桃。  
  我同她说:“他脾气一直坏,架子一直大,你又不是不知道,凡事忍着点。”  
  她拉着我的手,“切片检查过了,是鼻咽癌。”  
  我头上轰的一声,如炸碎了玻璃球,水晶片飞溅至身体每一角落,都割在肉上,痛不可当。  
  啊,上主。  
  我握住继母的手,两人坐在医院走廊长凳上,作不了声。  
  过半晌,我撇下她去见医生。  
  医师很年轻,很和蔼,总是安慰病人家属:“对这个症候我们很有研究,已开始电疗,幸亏发现得早,有机会”等等,我没有听进去。  
  我去病房看父亲,他刚服了药。  
  他看见我只是落泪,他们已经告诉他了,这真是天地间最残忍的事。  
  他同我说:“我们明明是一对。”  
  我一时间没听懂。  
  “我们明明是一对,她是独女,我是独子,门当户对,可是叶成秋偏偏要拆散我们。”  
  我听明白后怵然而惊,他已经糊涂了,当中这几十年像是没有过,他永远不会原谅母亲。  
  “叶成秋是什么东西?”他不住地说,“他算什么东西?我杨家的三轮车夫还比他登样。”  
  我说:“是是,你休息一会儿,爸。”泪水滚滚而下。  
  护士前来替他注射。  
  “之俊,”父亲握着我的手,“之俊,做人没味道。”  
  我也不再顾忌,把头靠在床头上哭。  
  护士像是司空见惯,平静地同我说:“不要使他太激动,你请回吧。”  
  历史上所有的不快都涌上心头,我像个无助的孩子般,坐在病房外号淘大哭,怎么都忍不住。两个弟弟见我如此,也陪着落泪,继母用湿毛巾替我揩面,我发了一身汗。  
  抽噎着,忽然呕吐起来。  
  医生说“中暑了”,接着替我诊治。  
  我拿着药回家,面孔肿得似猪头,昏昏沉沉倒在床上。  
  过一会儿发觉母亲在推我:“之俊,之俊,脱了衣服再睡。”  
  我尖叫起来,“不要碰我。”  
  “你别这个样子,人总会病的。”  
  我尖叫起来,“你巴不得他死,你巴不得他死。”  
  母亲把我推跌在床上,“你疯了,他死活还关我什么事,他另娶了老婆已经二十年,两个儿子都成年了。”  
  我才惊觉说错话,急痛归心,更加失去控制,嚎叫起来,“他潦倒一生,妈妈,他几时高兴过,太不公道了。”  
  母亲也哭,“他潦倒,难道我又什么时候得意过?”  
  这话也是真的,我只得把头埋在枕下尖叫。  
  “芬,你先出去。”  
  是叶伯伯的声音。  
  叶成秋轻轻移开被枕,用手拨开我头发,“之俊,三十多岁了,感情还这么冲动,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他坚定的声音极有安抚作用。  
  “伤害你母亲能减轻你心中痛苦?”  
  “我不要你管。”  
  “你不要我管要谁管?”他笑。  
  我回答不出。  
  “人当然有悲伤的时候,切勿嫁祸于人,拿别人出气,叫别人陪你痛苦。”  
  他陪着母亲走了。  
  我支撑起来换睡衣,天旋地转,只得又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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