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余之的目光缓缓在几个姑娘脸上掠过,又无动于衷地喝了口茶,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
老鸨子吓了一跳。
这也太挑剔了,百花楼最美的花魁都看不上,那得要什么样的。
仙女吗?
她认得萧仕明,不敢造次,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下去了。
店伙计们开始走菜,上酒。
美人们给沈余安、萧仕明倒了酒,讨厌则给沈余之斟了茶。
沈余之细细地洗了手,之后亲自剥起了花生皮,吃一粒,剥一粒,又耐心又细致。
沈余安见怪不怪,问道:「老十三,听说令堂的病拖很久了,好些了吗?」
沈余之道:「还是老样子,御医说不大好根治。」
沈余安跟萧仕明碰了碰酒杯,「要不要给你介绍两个医术高明的民间大夫?」
沈余之漠然说道:「她的事我管不着。」
萧仕明心中更加不安了。
沈余之性情古怪,又如此凉薄,若真的喜欢男人,他妹妹这辈子岂不是毁了!?
这桩婚事来得着实莫名其妙,庆王若能杀死他就好了。
萧仕明看了看沈余之,后者还在聚精会神地吃剥了皮的花生米,那只明显不同于百花楼的茶杯微微冒着热气。
沈余之防备太甚,下毒难,他身边可用的高手又太少了。
萧仕明动了动受伤的腿,暗道,靠自己是绝对不成的,若能怂恿齐王动手,或者还有些一丝希望。
杀死沈余之对齐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果睿王没有了沈余之,他也就不会对那张椅子痴心妄想了。
三人在百花楼听了一会儿曲子,闲话几句,沈余之就以无聊为由提前告辞。
萧仕明打发走几个清倌,低声道:「大表哥,如果庆王要对睿王下手,咱们是不是可以落井下石一下?」
「这……」沈余安虽说一直惦记泰平帝屁股下的那把椅子,但还真没惦记过睿王和沈余之的命。
他摇了摇头,「皇祖父说过,父王人品敦厚,兄弟阋墙这样的丑事不适合父王。」
萧仕明道:「姨夫是不适合,但庆王适合啊。」
沈余安道:「你是说嫁祸?」
萧仕明点点头。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讨厌只好搬了小凳子过来,让烦人站在上面,把斗篷披在他肩上。
长短正好。
脖子上的貂毛柔软暖和,斗篷下摆用玄色绣线绣着大大小小的雪花,或密或疏,布局轻灵有致,既不破坏缎面的暗纹,又给玄色增添了动感。
沈余之十分喜欢,脖颈处破天荒的没觉得痒,美滋滋地在大铜镜前照了又照。
他说道:「讨厌把我新买的那对手镯拿来。」
「啊?」讨厌有些犹豫,硬着头皮说道:「主子,这样不好吧,王爷已经开始准备聘礼了。」
沈余之面色一沉,手在光滑的缎面上蹭了两下。
讨厌脚下抹油,端着洗手水小跑着出了门。
沈余之自嘲地笑了笑,道:「算了,成败还未可知,我又何必招惹她呢?再等等也不迟。」
他让烦人把斗篷解下来,对小城说道:「给她送回去吧。」
小城应了一声,把包袱拎在手里。
沈余之坐到火墙上,「崔晔每日都去梨香院吗?」
小城点点头。
沈余之闭上眼,说道:「他不行,年纪比小笨蛋大得太多了。一旦早早死了,小笨蛋要守不少年寡,这件事得想想办法。」
小城道:「世子无需担心,听说简老大人不喜欢近亲成亲,崔大公子只是剃头担子一头沉。」
沈余之摇摇头,「未必,如今她名声太差,崔家对她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人家了。」
烦人说道:「主子,万一简老大人真的归隐田园,简三姑娘嫁到卫州应该没有问题吧,毕竟隔得那么远呢。」
沈余之点点头,苦笑一声,不再说话。
他不担心简淡到卫州之后的事,他只担心崔晔趁他无法从赐婚中脱身时,定下与简淡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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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嫁荣门 卷三 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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