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不同,黄把总却是满脸冷肃,胡把总往这里瞄了一眼,被吓了一跳。
「怎么?」想起这个老搭档素来的秉性,他忍不住道:「难道这其中还有什么事儿不成?」
黄把总摸着手腕上的檀木佛珠,缓缓转动着,每次他心中有什么拿不住主意的事,都会有这个动作。
半晌,他才道:「这事你少搀和进去,反正咱们这里天高皇帝远,那边就算闹破天去,与我们也没干系。」
见他这样,胡把总更是好奇了,「难道还真有什么事不成?!」心痒得宛如猫抓。
知晓他是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性子,黄把总斟酌一下,才道:「反正我觉得安郡王没表面那么简单,当初河南闹洪灾,多少人明眼看着,就是不动。偏偏他就能把事儿给办成了,还能将天捅破个窟窿。那次在他手里,你算算掉了多少人的脑袋,你何时见过朝廷一次杀过这么多官?恐怕圣上都没有这种手笔。所以,我估摸着瞧低他的人,恐怕要吃个大亏。」
「瞧你说得这么邪乎!」
可胡把总细细想着,却是越想越觉得慎。
正想着,他又听黄把总道:「对了,我打算再做两趟,下个月就收手不干了。」
这话可把胡把总给惊的,他们好不容易才背着赵参将想出这种来钱的法子,这才干了没多久,怎么就要收手了。
他连连追问,黄把总就是不说。
最后还是被他问急了,才说出原因:「我感觉要出事。」
这话说得太玄乎,可胡把总却是心中一个激灵。
他和黄把总认识几十年,两家人就住隔壁,打小就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后来长大后,都是接了老爹的位置做了把总。一起喝酒,一起吃肉,一起被那姓赵的龟孙子当苦力使。这么些年,胡把总还是第二次听黄把总说感觉不太好。
第一次是他们年轻的时候,按制下海巡防,当时也是老黄说感觉不太好,硬生生地将他给拉住了,两人一起装吃酒吃坏了闹肚子。而那次出去巡防的人刚好碰上一伙海寇,连船带人都给炸没了。
事后,胡把总心有余悸。
「那真不做了?」
黄把总一咬牙:「真不做了。不信你看着,姓赵估计要倒大霉,反正咱们如今干得这差事多得是人抢,以后咱们离这一摊子远点儿。」
……
回到广州后,秦明月他们只人下了船,就让吴把总连船带货都送去了苏州。
反正吴把总说可以走,至于怎么走,那就不是秦明月能操心的事了。这些东西在广州卖不出好价钱,且他们也没有销路,只能将东西托给王铭晟,反正江南那边豪商多,王铭晟又是江南总督,总有销出去的路子。
而秦明月回到住处,则是拿出一瓶西洋人卖的花露水开始研究起来。
会注意到这样东西,也是由于刚来广州时祁煊带着她四处撒金,每次去了哪家商行,店里的伙计都会给她介绍这东西,仿若是个女人就该爱不释手也似。秦明月倒也因为心生好奇买了一瓶回来,却被那味儿给熏得不清。
真不愧洋人给这东西起了个花露水的名字,可不就是现代那会的花露水!对比薛妈妈她们调制出的香露,真是天与地的差别。
也可能洋人与汉人的口味不同,薛妈妈她们调出来的香露以淡雅为主,讲究的是馨香幽幽,香而不冲鼻,而洋人的花露水显然要辛辣许多。
且留香也不如香露久。
秦明月不免在上头动了心思。
其实她大概能猜出大昌的一些贵妇们为何会对这花露水爱不释手,图的就是个新奇,也是这洋人的花露水确实做得精致好看。
瓶子小巧,只有巴掌大,瓶身或是细长或是扁平,上面凸凹着花纹。而螺纹已经被运用在这琉璃瓶身上头了,把盖子慢慢旋开,会露出一个小口,可以倒出液体。
而大昌的香露,哪怕是从脂粉铺子里买回来的,也是以瓷瓶所盛,瓶盖也不是旋上去,而是用木塞。哪怕那瓷瓶做得也算考究,终于不如琉璃瓶来得博人眼球。
世上最好赚钱的两个对象,除过小孩,就是女人了。
尤其是女人,有这么一句经典话,女人的衣柜里永远缺少一件衣裳。
她们总是对漂亮的、精致的,可以让她们美丽的东西,难以抵抗。
秦明月找来香巧,询问她制作香露的具体步骤,并将之记录下来。细细斟酌,确定其中的可操作性后,给祁煊去了信。
祁煊很快就来了信,说会派人将薛妈妈送来广州。
这期间吴把总他们从苏州回来了,一船的货换回了近二十万两白银,欠王铭晟那边的生丝钱已经扣下,也就是说光这一趟秦明月他们就净赚了二十万两。
当然这里头不算祁煊花出去的买船钱,不可不谓是暴利,怪不得那些人趋之若鹜恨不得打破脑袋都要往里挤,甚至明知道里面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也不管不顾。
因为只要做成一趟,够吃一辈子了。
不过秦明月也清楚第一趟之所以会赚这么多,一是那船生丝紧俏,二是也多亏了王大人,由他出面帮忙把货销出去,恐怕那些商人们都是捡了高价出,没一个敢压价的。
她又给祁煊那边去了信,祁煊那边回信说,不用给那边分银子,坐到他这个位置,银子就是摆设。还说有使得上那边的,尽管派人过去明说,能帮的那边都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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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女要上位 卷四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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