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就这么凑合着,晚上咱们就有肉吃了。」邬深深去掏腰包里本来带到山上要当午饭的馍馍,另外还摸出两颗野梨,都给了妹妹。
「山上的野梨熟了?」邬浅浅笑道,露出浅浅两个小梨涡,可爱极了。
「你和壮哥儿一人一个。」
这个家如果说她主外,那么主内的就是妹妹浅浅,她能煮一手好菜,总揽家中杂务,家中几亩旱田自从邬淮过世后,两年前被叔父藉口他们这一房没有成年男丁,收了回去,所以那名义上该是他们的田地也没他们什么事。
浅浅主要是打理家务,早上起来要熬粥、喂鸡鹅,吃过早饭,要去河边洗衣服,去菜地除草抓虫,顺便摘中午要吃的菜,做完这些也该做午饭了,下午到晚上之前要是没事,虽然说可以歇口气,但要织布、纳鞋底、缝补衣裳,没一刻能停,十二岁年纪,精明干练得没半点事能难倒她。
邬深深深深觉得往后哪个男人能娶到自家妹子,不知晓得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
邬浅浅瞄了瞄没有太多东西的竹篓,并没有看到松鼠还是兔子的影子,还欲开口,就有道像只小鸟似的影子飞奔过来,扑进邬深深怀里。
他仰着小脸蛋,甜甜喊着,「阿姊、阿姊,我听到你说有肉……」
明明都满五岁的孩子,身子骨却单薄细弱宛如三岁孩童。
说起来这实在是肖氏的一把心酸泪,肖氏怀着他的时候碰上邬淮过世,伤心忧郁过度,加上来回劳累奔波,不足月就生下壮哥儿这遗腹子。
那时的邬家别说一颗鸡蛋,丧夫加上生产,肖氏连碗汤水都吃不上,更别奢望坐上月子了。
因为身子血亏,没有足够的母奶可以哺乳,加上早产的孩子体虚,每天因为饥饿啼哭不休,脸色胀紫的壮哥儿眼看就要夭折,要不是有陆家大娘和四周邻里接济糜子熬成稀薄的米汤,勉强养大他,她这个弟弟就真的要没了。
可能先天亏得狠了,虽然后来邬深深想尽办法,以一头野山猪换了下奶的母羊,每天将羊奶去腥后给他喝,留下可以产蛋的野鸡,她勤奋的上山打猎,挖陷阱、做套子,为的就是希望三不五时都能让弟妹有口肉汤喝,浅浅养着养着,虽然不见身上有肉,身子倒是顺顺利利的,少有病痛,可是体弱的壮哥儿也不知道把东西都吃到哪儿去了,就算她费尽心思,他依旧瘦骨如柴。
真要说,农村里没有儿子真说不上话,只因儿子代表劳力,没有劳力,一个家哪能撑得起来?
而邬淮要是没有留下这么个遗腹子,冲着他们一家在旁人眼中只有女儿的「绝户」,家产就得由其他族人瓜分,更甭提现下能安稳的为他们一家人遮风避雨了。
所以这个家缺一个都不行。
邬深深把弟弟抱起来,看着脆嫩得如同新生幼芽,风轻吹过就会折了的壮哥儿,蹭着他软细的头发,毫不犹豫的亲了他一口。
「原来我们家的壮哥儿是顺风耳,不用支着耳朵听就知道有肉吃了,好厉害!」
「阿姊和二姊说的话我都听到了。」他双臂环抱着邬深深的脖子。
他知道顺风耳是谁,阿姊曾给他讲过床边故事,祂和千里眼是妈祖娘娘的左右手,是会保佑讨海渔民的好神明。
邬浅浅转头去灶间给邬深深打了兑好的温水,「壮哥儿,你不是喊肚子饿,让阿姊洗洗手,马上就可以用饭了。」
至今还没有大名的壮哥儿虽然不是很情愿,还是磨蹭的下了地,但仍倚赖的用一双水汪汪的眼巴巴的瞅着自家大姊。
这个时代一天吃两餐,邬家却是三顿饭不少。
以前没有能力的时候,邬深深会把自己的口粮省下来给弟妹,现在她有能力了,更没有委屈自己和家人的道理。
邬家人和别人家还有一点不一样的是,他们家都是等邬深深回来之后才开饭的。
这规矩也不是谁定的,是弟妹一片拳拳体贴之心,邬深深从不曾这样要求自家弟妹,尤其壮哥儿体弱,没有非等她回来才能开饭的必要,哪知道邬浅浅左耳听了,右耳索性给弟弟养成吃点心习惯,好让他可以撑到大姊回来,不至于饿过头。
家里掌中馈的是妹妹,邬深深知道胳膊扭不过大腿的道理,既然没饿到弟弟,也就随她去了。
日子一久,等邬深深回家才能开饭,变成了自然而然的事。
「壮哥儿去喊娘出来吃饭。」邬浅浅差遣弟弟去跑腿,不然他能就这样傻傻的瞅着大姊,直到她手上的事了了为止。「饭后有阿姊带回来的野梨。」
老林子里的野梨个头不大,带点微酸,但是胜在汁多味美,对于阿姊带回来的食物他通常十分捧场,听说有水果吃,重重的点了下头,迈着小短腿进了肖氏的房间。
邬深深洗了脸后,把脸盆的水往外泼去,擦过手后就去给妹妹打下手。
「明天要没什么事,一起上山吧。」
「真的?」
今天算是探路,因为几个月前浅浅就已经在念叨山上的浆果如何又如何、坚果如何又如何,她要还听不懂自家妹子的意思怎么当阿姊,这不是嘴馋了嘛。「明儿可以带两个麻袋去耙干松针。」
秋冬季节,地上枯黄的松针极轻,一麻袋了不起扛起来十几斤,实在轻便,用这来引火最好,一遇火苗马上就点着。
「阿姊今儿在山上发现榛子丛了?」邬浅浅口腔泛水,杏儿般的眼睛亮晶晶,秋季是采山货的黄金季节,盛产浆果、菌子,尤其坚果,好吃得连作梦都会让人流口水。
「不知道谁老说自己是大姑娘了,惦记的还是吃。」邬深深刮了一下妹妹的翘鼻子,表情宠溺。
榛子也就是山板栗,在各种坚果类里面最可口、最有价值的也是它,要是在几年前那绝对都是要拿去卖钱换银两的,这会儿她已经舍得留下来给弟妹吃充作零嘴了。
「过年闲磕牙的时候可以和瓜子一块当零嘴嘛。」邬浅浅害羞的跺了下脚。
新年的零嘴?这些个零嘴要能搁到过年才怪,哪年不早早进了这两个小的嘴里。
「我去向阳坡上的灌木丛里瞧过,要去不?」比较让人扼腕的是背阴坡的榛树长得比较高大稀疏,果子相对的也比较大,她的臂力即便自认够强悍的了,用竿子也打不了多少,通常只能等它自己瓜熟蒂落,但是这样一来,就便宜了森林里的松鼠和动物们。
刚开始那几年,她只能干瞪眼,年年跳脚,后来学聪明了,知晓一定要把时间掐准,不早不晚的把向阳坡的榛子摘回来,一来家里两个小的爱吃,二则屯子里的小子那么多,哪家不知道榛子的好处,一个迟疑,就得明年请早了。
「去去去怎么不去?」邬浅浅显现少有的激动。
「阿姊也带壮哥儿去吧。」让肖氏牵着小手走出来的壮哥儿冷不防听到两个姊姊的聊天,迫不及待地挣开肖氏的手,直奔邬深深跟前。
瞧着么弟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邬深深笑道:「今儿壮哥儿要是能吃上两个馍馍,乖乖去歇个午,阿姊就考虑捎你上山。」
「我能、我能!」他两眼放光,拔腿就往炕上去,脱鞋、端坐,一鼓作气。
他身子差,平时姊姊是不让他上山的,只有秋天有坚果捡和夏天采黄花菜的时候才允他进山里去,因为这两样都是轻省活儿。
「娘,吃饭了。」
肖氏温柔的颔首,她莲步轻移,用一种和农村格格不入的秀气优雅落坐,几个孩子已经见怪不怪,倒也不是以为村妇就该粗鄙庸俗,而是肖氏那副我见犹怜的模样怎么都令人没办法联想她可是三个孩子的娘,在旁人眼中看起来,她比较像三个孩子的大姊。
俗话说:子不言母过。肖氏也没什么大过错,她不会葬花,不会吟诗作词,只不过她多愁善感了些,有颗拒绝面对现实的心……如此而已。
所以也成就了几个孩子有事找大姊,没事也不会去找娘的个性。
炕桌是用几块木板钉置的,几个人捧着面前的碗大快朵颐起来。
「好吃吗?」
「好吃!」壮哥儿咬一口馍馍,配一口菜汤,小脸笑得很满足,「晚上我想吃阿姊做的「乱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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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妻兴家业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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