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痨梅夫人 第二十章

  在这丫头的心里,她的主子就只有她一个人,既然是主子哪能让她碰这些下人做的事?
  只是如今的盛知豫已经不是以前的盛知豫,她知道要审时度势。
  别院里就这么些个人,要她袖手不管,依旧过上那种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凡事等着春芽和黄嫌张罗,做一个高高在上的夫人的日子吗?
  她过不起,也已经没把自己当成肃宁伯府的长媳。
  不错,她仍要算计,算计吃穿用度,算计要怎么让自己的日子越过越好,但是她不用再算计人心,不用战战兢兢。肉体劳累,那不算辛苦,自己想过得是简单的生活,而不是天天和婆母、妯娌、妾室们战斗着过日子,更何况嵇子君那男人不值得让她为他奋斗。
  她在别院这里,才不管外头把她传的多难听,流言这种东西,日子久了,自然会被新的事情掩盖过去,最重要的是她身边这些人,謓她精神上觉得一天比一天有希望,一天比一天乐天知命。
  所以就算手粗了,腿细了又如何?
  拗不过她,最后,几个女人合力炸出几大盆鲜黄油亮的油果子。
  这炸油果子看似简单,却要掌握好面、油和糖的比例,否则炸出来的油果子不是太酥就是太硬。
  香气飘到外面,已经结束外头工作的男人们为着面子不好进来,小米檲子却没那顾虑,一进来就扑到盛知豫身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这分明就是来讨吃的。
  尾随在他后头的小雪球却没那胆量,杵在后门处,头搁在两条长腿上,表情憨厚,神色无辜到人们很容易忽略牠的杀伤力。
  盛知豫不得不说小雪球比人还善解人意,很多事情若牠犯错,只要捏着牠脖子的软肉告诉牠什么事情可行,什么不可行,牠就不会再犯。
  经过这阵子每日大骨与猪肉拌饭喂养着,牠疯了似的长,蓬松皮毛竟比天上的白雪还要洁白上三分,盛知豫就着梅天骄教她识别狗种的法子辨认,凸出的头顶骨,倒三角耳,和丰厚的颈毛融为一体的头部轮廓,生有浓密长毛的尾巴卷曲在背部,她当时倒吸一口气,发现牠居然是一只长在雪山上的雪獒犬。
  说也奇怪,牠从不对盛知豫以外的人摇头摆尾,就连每天在牠身上滚来滚去的小米团子一旦惹得袖不高兴,那弓起身体来低哼的样子也会把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鬼吓得屁滚尿流。
  这时的小雪球还称得上可爱,不过日后当牠长成成犬时,竟宛如雄狮般的魁梧雄壮,自己每每看到牠巨塔般、直立起来比梅天骄还要高的身子时,都会后悔把牠叫作小雪球。
  其实不只小雪球长得可喜,赵鞅这这孩子也在窜个子,他初来时给他做的衣服,这会儿要不是短了腿,就是短了手。
  他一出现,别说白露看他明媚的笑容觉得他可爱,盛知豫也分出手来摸摸他松软的头发,顺手给他一小碗炸油果子,他鼓着小脸吃得可是欢快极了。
  盛知豫索性给他装了一兜,让他出去玩。
  赵鞅用红红的小油嘴亲了她的脸颊。
  「跟你这么亲,这是哪来的孩子?」白露看得艳羡不已。
  「说起来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看着小米团子蹦蹦跳跳的吆喝着小雪球,那狗一口吃掉他半兜的油果子,他略有些炸毛,一人一狗又闹腾起来,盛知豫闭了闭眼,对于这么久没人来认领,她一惊把小米团子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了。
  「如果回去,也是为了和离一事……」
  天寒,屋外北风呼呼。
  一个除夕团圆饭,也不拘男女分桌惯例,众人团团围着吃得畅快淋漓,石伯拿出一坛他窖藏多年的白梅酿,拍开泥封,醇厚浓郁,味久不散,就连赵鞅也浅嚐了一口,气氛更加的热闹起来。
  最先被灌酒的是盛知豫,也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一轮下来,无论大大大小,男男女女轮流的来敬她,她又敬了回去,陈年的白梅酿虽然不是烈酒,后劲却是强焊,虽然只是沾沾唇,也真把盛知豫吃得满面粉红,眸色晶亮,她目光流转却见梅天骄神色微微复杂的看着她。
  他也吃了不少酒,眼眸却依旧清晰,一点也不含糊。
  酒足饭饱,盛乐胥夫妇告辞着要回县城。「黑灯瞎火的,不如在这里歇一晚,明日再回去。」盛知豫劝留。
  说也奇怪,牠从不对盛知豫以外的人摇头摆尾,就连每天在牠身上滚来滚去的小米团子一旦惹得牠不高兴,那弓起身体来低哼的样子也会把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鬼吓得屁滚尿流。
  这时的小雪球还称得上可爱,不过日后当牠长成成犬时,竟宛如雄狮般的魁梧雄壮,自己每每看到牠巨塔般、直立起来比梅天骄还要高的身子时,都会后悔把牠叫作小雪球。
  其实不只小雪球长得可喜,赵鞅这这孩子也在窜个子,他初来时给他做的衣服,这会儿要不是短了腿,就是短了手。
  他一出现,别说白露看他明媚的笑容觉得他可爱,盛知豫也分出手来摸摸他松软的头发,顺手给他一小碗炸油果子,他鼓着小脸吃得可是欢快极了。
  盛知豫索性给他装了一兜,让他出去玩。
  赵鞅用红红的小油嘴亲了她的脸颊。「跟你这么亲,这是哪来的孩子?」白露看得艳羡不已。
  「说起来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看着小米团子蹦蹦跳跳的吆喝着小雪球,那狗一口吃掉他半兜的油果子,他略有些炸毛,一人一狗又闹腾起来,盛知豫闭了闭眼,对于这么久没有人来认领,她已经把小米团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了。
  把拾到孩子和狗的事情说了一遍,也把自己想收养他的心意也说了。
  「听妹妹的意思是不回夫家去了?」
  「如果回去,也是为了和离一事……」
  天寒,屋外北风呼呼。
  一个除夕团圆饭,也不拘男女分桌惯例,众人团团围着吃得畅快淋漓,石伯拿出一坛他窖藏多年的白梅酿,拍开泥封,醇厚浓郁,味久不散,就连赵鞅也浅嚐了一口,气氛更加的热闹起来。
  最先被灌酒的是盛知豫,也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一轮下来,无论大大大小,男男女女轮流的来敬她,她又敬了回去,陈年的白梅醸虽然不是烈酒,后劲却是强悍,虽然只是沾沾唇,也真把盛知豫吃得满面粉红,眸色晶亮,她目光流转却见梅天骄神色微微复杂的看着她。
  他也吃了不少酒,眼眸却依旧清晰,一点也不含糊。
  酒足饭饱,盛乐胥夫妇告辞着要回县城。「黑灯瞎火的,不如在这里歇一晚,明日再回去。」盛知豫劝留。
  盛乐胥捏着妻子的手,「我向邻居借了马车,说好几个时辰就得还上的。」他既然这么说,盛知豫也不强留,拿了两条自己腌的五香酱肉、腊肉,一大碟甑儿糕,一篮子炸得外酥内软油果子让他们带回去。
  盛乐胥也不推辞,他知道自己推辞是没有用的。
  送走了盛家夫妇,转头迎面看见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的梅天骄。
  盛知豫看见他稳稳的站在那,像入定了万年的青松,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他走路无声,也不是第一回冷不妨的出现,她已经从一开始的惊讶到现在他连眼皮子都不会掀一下了。
  「你这是要回家守岁了吗?你等等我,我有东西要给你。」她脚不沾地的又往里跑。
  她叫他等,说也奇怪,他就等在那。
  从来都是只有旁人等他的分,为什么他要听她的话?
  梅天骄的眉间拧起一个川字。
  是最近一直待在这里,习惯她的吩咐和吆喝……了吗?以至于不由自主的服从?
  他这半辈子少有放不开和理不清的时候,这段过于安逸和无忧的日子削减了他对事情的判断力了。
  他的生命里,除了街头、江湖,要不就是战场,一直以来,除了拳头、打斗、砍杀和血流成河、横屍遍野,他的生命里没有其他。
  这间屋子里,在他看来一贫如洗,什么都没有,却有着他生命中从来没有得过的温暖。
  天际又花花的下起小雪,不一会儿,盛知豫撑着伞小跑着出来,他的眼光攫住她,用屋里透的光描摹着她的全身,他从来不觉得在他的眼光里,有哪个女人称得上是好看的,再好看的女人总有厌倦的一天,可她不然,这些天朝夕相处,她的面目一直清清楚楚。
  这清清楚楚是什么意思?看不厌吗?
  或许是因为她喝了酒,更显得丹唇皓齿,明眸善睐,只这么款款而来,周遭都失了颜色。
  他自小没亲没故,哪里都打滚过,女人,他不是没有过,却是面目模糊,这些年来一个都记不起来她们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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