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闭着嘴巴,用喉音哼出不成调的歌。
只有在独处的时候,只有当他感觉自在的时候,才容许自己发出声音。
而现在,他很快乐。
小小斗室里,相片印表机答答答的运作,与他的哼歌相应和。
这台机子有点旧,不过它的列印效果很不错。对比於他的收入,彩色墨水匣与相片纸是贵了点,尤其他又用得这麽凶,不过,能随心所欲印出他想见的倩影,这笔支出还是很划算。
退一步来想,如果把档案交给照相馆或线上冲印,都会引来不必要的注意,那些无知的人会称他为「跟踪狂」或「偷窥狂」,说不定还会去报警咧。
可他知道自己不是,他只是个为爱疯狂的男人。
回过身,他满意的看着眼前那面墙上,千百张可爱的小脸。
尽管照片有千百张,可拍的都是同一个女人,苏南怡。
她的名字刻画在他心口,他爱她,热烈的爱着她。
他拿起刚刚印好的一张,用最严苛的目光检查,确定毫无瑕疵後,才用剪刀剪下一段双面胶,黏在相纸背面,将它贴在墙壁上。
她总是在笑,浅浅的笑,微微的笑,甜甜的笑。被她的笑脸包围,就像让阳光洒满全身,幸福得不得了。
他退後一步,用手支着下巴,审视千百个她。
以时下审美观来说,她不漂亮。这一带是大学生活圈,在街上走跳的人,十个当中,有五个是大学生。大学女生最会打扮了,摩登的行头,精致的妆容,一个个都像从杂志里走出来,相比之下,素颜的她就没那麽显眼了。
不过,她有一种小小的向阳性,使她与其他女人都不同。
其他女人看他的眼神,像看一个死人,一株丑哩巴叽的室内植物,唯有她在看他时,眼中洋溢热忱。
他喜欢那双清澈的眼眸。当她对他微笑时,他可以感觉到她发自内心的热度,她是真真正正在对着「他」笑,她的眼睛看到了「他」这个人。
她让他在茫茫人世中,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
可恨他一直提不起勇气对她说话,才会不断的用镜头偷偷捕捉她。
但是,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男人总得踏出第一步,他必须克服自身的缺陷,开口对她说话。
他张开嘴巴,试着说出「苏小姐,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可基於某种缘故,他说不完这句话,连好好说出前三个字都有困难。
他恼怒的踢开椅子,斗室里响起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
幸好她的社交生活乏善可陈,还容得下他这样慢吞吞,不至於被人横刀夺爱。可是,他感觉到自己逐渐不能满足於远距离的欣赏。
他想得到她。
他一定要得到。
最慢最慢,在这面墙被照片贴满的那一天,他一定要展开行动。
徐贵志下定了决心。
雷默的眼睛在不知不觉间张开,意识海忽然从虚无转为清晰。
再一次,他掉出了睡眠之外。
他看着上方,天花板暗暗的,天还没亮,映在上面的几道光条,是附近人家没关的灯照映过来的。
他改变姿势,让睡麻了的半边身躯动一动。尽管睁开眼的刹那,就知道自己再也睡不着,可他没急着起身。
九个月前发生的那件事,再度接管他的大脑。
他认识的那个女孩,爱子,那张属於东方人的娟秀小脸上,满是血。
他没有亲眼看到那一幕,但後来看过调查报告。
报告上说,她受到过度杀戮,全身上下被捅一百多刀,伤势集中在胸腔与腹腔,凶手置她於死的意图相当明显,过半伤痕是在她还有气息时造成的。
也就是说,锋利的刀,一下一下又一下,戳入一息尚存的她体内,她死的时候,承受巨大的痛苦。直到她气绝身亡,凶手也不放过,她的遗体遭到严重损毁。凶手将屍体抛露在外,彻底表明犯下这起杀孽,他没有愧疚之心。
一切的一切,都在说明他对她恨之入骨。
为什麽?雷默翻个身,第无数遍问。杀人的凶手,凯尔,是在街头上耍狠的混混兼药头,被杀的受害者,吉本爱子,是品学兼优的准大学生。即使事件发生在芝加哥,即使双方是年轻的一男一女,可两个人的背景、出身都不同,怎麽会兜在一起?
就算产生关连了,凯尔又为何恨她那麽深?
这个问题困扰了他九个月。当初接下保护爱子的责任时,他误判了其中哪一点?
雷默闭上双眼。也许他该接受其他人的建议,放这件事走,毕竟凯尔已被关进监牢,案件结束了。
可是,他心里很清楚,他还没准备好让一切过去。
他又睁开眼,视线移到气窗外,一抹幽蓝天光在远方徐徐抹开。
闹钟即将从四点五十九分跳到五点整,他先一步抬起手,按下开关,闹铃没有机会响起。
他翻身坐起,像迫不及待要去面对新的一天,可下一秒又馁了。
这个世界不再等待他拯救,没有谁把性命交托到他手上,他是个失格的保护者,他造成的失误让自己、让家人、让天堂角大大蒙羞。
抹了把脸,他进浴室,寄望热水能冲去一切。
电话在他踏出浴室时响起,四声过後,转进答录机。
「我是迪克。」
这四个字,令他耳朵微微一尖。
「我知道你已经起床,也猜得到你站在旁边听我说话。要到什麽时候,你才会关掉这个烂机器,拿起话筒直接跟我对话?」
他用毛巾擦拭头发,往厨房走去。
他的临时居处很小,清晨很静,迪克的话在任何角落都听得到。
「我在日本帮狩野处理一点事,离台湾很近,方不方便我过去跟你见个面?」他停顿了几下,见没人回应,不禁有点恼火,「你应该知道,我问,是基於礼貌,要是我想,直接到你住的地方堵你都行。」
雷默打开冰箱,拿出吐司,放进小烤箱里加热。
没错,如果迪克或任何一个天堂角的人要来找他,大可不说一声。凭他们的能耐,连备份钥匙都不必找,随手就能搞定门锁,直接进屋里等他。
他清楚过去伙伴的能耐,所以他知道,迪克虽然口气不悦,可基本的礼貌还是维持住了。也因为这样,他笃定迪克不会逼他太紧。
果然,短暂停顿之後,迪克叹了一口气,「雷默,我们都在等你归队……算了,等你想跟我说话的时候,再联络我。」
任电话断线,他专心的将花生酱涂抹在吐司上,一口一口慢慢吃掉。
他想念天堂岛的伙伴,怀念跟他们一起出任务的时光,还有在曙光岛周边浮潜冲浪的日子,他以前是个非常喜欢与朋友为伴的人。
那些翻涌上来的回忆,衬得厨房小灯格外可怜。灯映之下,湖水绿的旧橱柜更显凄清。
吃完早餐後,他把用过的盘子、抹刀洗得乾乾净净,搁在架子上滴水。
朝外看一眼,天还没全亮,大概是不会更亮了,他闻到空气中有雨的味道。
穿上运动外套,他跑下楼,出公寓大门时,第一波雨正好飘落。
他拉起连身帽,帽沿垂在与天空一样阴郁的眼窝上方。几个简单的热身动作後,他开始跑步。
一步一步踩下去,不怕踩在空处,这是他岌岌可危的人生中,少数还能保有的踏实感,他很珍惜,几乎奉为信仰。
这是爱子事件发生後的第两百七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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