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月满屋 第六章

  PUB里,灯光绚烂,舞曲跃动,怨女旷男各自摆出撩人姿态,装裱自己的寂寞。昏暗夜里,色比酒更加醺人耳目。
  “喂喂,Beckie,你认不认识坐在那里的帅哥?”从厕所回到座位上的辣妹甲兴奋的推推同行的辣妹乙,似乎发现了什么新鲜货色。“是不是什么新出道的偶像?我怎么觉得好眼熟?”
  “哪个?”辣妹乙媚眼斜瞟,发现朋友所指的对象。“拜托,Annie,你也未免太逊色了吧?连他们几个都不知道?前两个时报周刊上不是才做过钻石单身汉特辑吗?那几个就是里面被评为五星级的超级单身汉啊!之前的新闻就有报过,网路上还有人帮他们成立专属网站呢!”
  “钻石单身汉?”辣妹甲的眼神发亮。有钱的帅哥,当然是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重要战略目标。“快告诉我快告诉我!我这两个星期都没有注意新闻,早知道我就去买是堡州看了!”
  “什么着两个星期妹注意新闻?你根本不知道除了日剧以外,台湾还有别的电视节目吧?”一直在旁听两人交谈的辣妹丙讽刺的说:“那几个人都不认识,还敢出来混?”
  “凯西,你是想打架骂?”辣妹甲瞪着在眼影强调下更显得狭小的眼睛。“今天一直找我碴!”
  “找你碴怎么样?我就是看不管你都有了男朋友,还一幅花痴的样子!”辣妹丙豁出去了,直接摊牌。
  “哼,我才没你花痴咧!一天到晚肖想别人的男朋友!老娘花痴又怎样?”辣妹甲呲牙咧嘴,故意挑衅,“阿弟就是喜欢、就是喜欢我这个样子,下辈子也不会喜欢你这只恐龙啦!”
  “***妈!贾安妮,你不要得了便宜卖乖——”
  一旁,女人的战争打开。另一旁,嫉妒的男人愤恨不平。
  “什么钻石单身汉、青年实业家?长的帅又怎样?还不是靠老爸有几个钱,出来骗骗女孩子?根本一点本事也没有。”相貌平平,还有点獐头鼠目模样的矮小男子不是滋味的说。
  “而且一天到晚五个人泡在一起,我看根本是Gay吧?”说话的仁兄看起来体重超过标准许多,连五官都是一幅油腻样,以少女的标准看来,连当Gay的资格都没有。
  “我看那个额前留一撮白发的男的最不爽了,要人家注意她也不是这种做法。”顶着满头金发的猿人先生——或许换个厚道的说法,他的长相不过再次证明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确实有其根据——似乎没想到自己也是希望引人注目。“杂志上还说他是什么“豪门最后的独角兽”——***,听了就想吐!”
  “你不知道?更令人想吐的还在后面,他说那个头发不是特别染的。是七年前跟初恋情人分手以后,一夜白头——听他妈在放屁!我还伍子胥一夜白头咧!恶到爆!而且你知道吗?还真有人相信这种说话,我妈竟然说这样好浪漫——我看,女人的脑袋根本就是装糨糊用的!”第一个说话的獐头男眯着鼠目,酸溜溜的接口说:“男人光靠外表有个屁用?根本就是一群绣花枕头。换作我有他们的身家,事业早就不只到作到哪里去了。”
  反正脸蛋已经明白在那里,家世也是生来注定,假设性的问题结果会怎样,没有人能够知道;即使如此,吹点牛有不吃亏。一群心有戚戚焉的丑男纷纷奋力点头称是。
  男人的嫉妒实在太过不堪,让人难以卒睹。
  收回视线,目光转向话题集中的目标。传说中的五人组,今天只出席四位,照惯例缺席的是太子殿下。
  “最后的独角兽,人家在说你。”长得最为清秀的男子推推好友,低笑着说:“我真服了那个编辑,想得出来怎么烂的头衔。”
  男子笑了笑,没说什么。
  另一个样貌冷峻的男人按熄烟头,挑挑眉:“而且你那个头发是给染坏的吧?什么时候变成了一夜白头这么浪漫?”
  他露出雪白的牙齿。“那可不是我说的。我只说初恋在七年前,头发也是差不多那个时候开始慢慢变白的。把两件事加成一个浪漫的故事,是那个编辑的创意,本人不敢居功。”
  那道宛如独角的白发,刚好是当初受伤的部位。这一点,没有人提起。
  过了一会儿,一直没开口的西装男子喝干杯里的酒,“我还有工作,先走。”
  “怎么?哲哥?就要走了?”清秀男子惊讶的说:“你未免太拼命了吧?玄麟,你们家是付了多少薪水给他?老是来去匆匆的。”
  乐玄麟开口似乎想说些什么,神秘的忘了西装男子一眼之后,又闭上嘴巴,无所谓的耸耸肩。
  “那人家薪水的,当然要尽力办事。”严哲天带着一贯老成的微笑,“而且你们每次约,我不都会出来?怎么样都没仲麒辛苦吧?”
  “仲麒就别说了。十次约不到一次,一点义气也没有。我实在怀疑,贵公司真有那么多的事做吗?”许东生询问的看向乐家其他两位成员。
  “别问我。我不知道。”乐玄麟双手一摊,做出投向状,推的一干二净。
  “离哥?”
  “别问这个了。”乐离皱起眉头,利落的点燃另一根烟。“姐就要回国了,仲麒当然紧张。”
  许东生愣了一下。原本就白皙的脸色似乎变得更加苍白,“颖秋姐要回国?什么时候?”
  “说是下个月。”
  另一个似乎也是刚刚才得知消息的男人这才会过神来,僵硬的说:“你们聊。我先走。”
  看着严哲天仓皇逃离PUB的背影,乐玄麟回过头,发现好友犹在失神状态,戏谑的挑眉说道:“我姐还真是强力台风过境。看你们一个个,吓得跟乌龟一样。”
  丢初炸弹的乐离,脸色也没好到哪里去,眼看就要换上第三根烟。
  那么,“他”呢?对于乐颖秋,他又有什么想法?坐在吧另一端,烫着狂野卷发的艳妆女子半带好奇,远眺个怀心事的三个人。
  更重要的,他对于“那个人”,是否还有“任何的”想法?
  那个离开他的少女。La  belle  dame  sans  merci——(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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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醒过来的,是嗅觉。培根、奶油、烤吐司、热腾腾的炒蛋,加上醇厚的咖啡香味,混成令人难以抗拒的起床号。
  女人翻个身,乌黑的头发披散,夜里看来神秘旷野的卷发在晨光照耀下显得黯淡许多。
  “起床了,安琪。”和七年前同样温柔甜美的声音响起,催促赖床的鸟儿展开新的一天。“不然我要自己把早餐吃到了。”
  “小衣……”叫做“安琪”的女人将脸埋在白色的长形枕头,发出模糊的呻吟声。“我快死了。”
  “谁叫你昨天又跑去PUB玩了一整晚?”撩开比七年前略长的头发,陈若衣皱起眉头,开始唠叨:“就跟你说要多休息了。就算上次检查出来的状况还不错,你也不能像疯了似的,每天晚上泡PUB啊!你自己说,今天早上几点才回来?也不想想自己几岁?这把年纪还向学小朋友那样玩,身体当然会吃不消。”
  安琪没有答腔,只是继续从枕头里发出微弱的哀念。
  看见好友没有反应,陈若衣皱起眉头,坐到床边,伸出手轻轻帮好友按摩:“真的很不舒服?要不要去医院?”
  “对,就是那里!小衣,用力一点!Oh,you  are  the  best,baby!”安琪一边发出高亢的呻吟,一边指挥她按摩身上僵硬的肌肉。
  “讨厌啦!安琪,人家不跟你玩了!”好友暧昧的叫声让若衣羞红了脸,抽身离开床边。“你到底要不要起床?不然我自己把早餐吃掉了。”
  “去一趟国外,还是没有把你那个害羞的个性改掉啊?”一双长腿跨下床,直接走进浴室,轻笑声从开敞的门口传来。
  “人家又不是为了那个原因才去国外的。”她轻声嘀咕,一边将早餐分成两盘。
  大学联考结束的那个夏天,她离开了台湾,离开所有熟悉的家人、朋友、离开她生长的土地、所爱的一切——离开玄麟。
  约定的七月三日,正是她的班机从中正国际机场起飞的时刻。从那一天起,她没有再见过自己心爱的男孩一眼。七年。
  七年,好像一个眨眼就过去的瞬间,又好像长到一切都不可能回头的永远。她依然不能肯定自己离开的原因,究竟是为了玄麟多一点,还是为了自己;也不敢断言自己那样一走了之,到底是不是最好的方法,甚至,她不敢去想,那个一直相信约定会实现的男孩花了多少时间等待,才终于发现他说谎的恋人不回来了?
  十八岁的她,一个人在飞机上哭到无法自己,声音哭到嘶哑破碎,差点连座舱长都惊动了——那么他呢?那个被背叛的男孩,又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她连想,都不忍心去想。
  至于,为什么?就算是七年后的现在,她还是说不出一个清楚的理由,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她非走不可。从和玄麟约定私奔的那一刻起,她就放了决定,从来没有后悔。
    不管怎么样,都没有后悔过。
  “你又在想“他”了?”低头吃者美味西式早餐的安琪抬起眼,淡淡的问。
  她摇摇头,没有作声。
  “还说没有?看就知道了。”安琪叹口气,“你每次只要一想起“他”,眉毛就会自动成八字形“垂下来,像是欠了谁几千万没还似的。”
  无奈的勾起嘴角。“我只是想——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
  “好——当然好得很。”艳女姿态疏理,仔细观察眼前人的反映。“乐家的二少爷怎么可能不好?”
  “说的也是。”她安静的替土司涂上果酱,递给坐在隔壁的好友。
  秋天耀眼的阳光从玻璃窗透进室内。十余坪大小的套房是安琪的住所,独立门户,有社区保全,很适合单身女子居住,距离她家也只有十分钟的车程,所以一个星期有三四天,她会拨空到独居的好友家里,帮忙整理家务,顺便共进早餐。
  沉默保持了几分钟,“就这样?”
  “咦?”她疑惑的看向安琪。
  安琪啜口咖啡,带着些许复杂的表情,缓缓开口:“要是我说,我昨天看见“他”了呢?”
  她瞪着神情暧昧的好友,那在手里的杯子突然轻轻颤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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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铃声不放弃的继续大响。
  用枕头蒙上头的男人终于屈服,慢吞吞的翻身下床,套上泛白的低腰牛仔裤,抓抓蓬乱的头发,走到对讲机旁。屏幕上出现的十一位四十多岁的女子。
  叹口气,按钮打开楼下的铁门,接着拉开自家的黑色雕花大门,就这样懒洋洋的斜靠在门框上假寐。
  “早啊,乐公子。”电梯门开,中年女子眼神闪亮,赞赏的巡梭年轻男人半裸的精瘦身材。金色的皮肤温润,宛如上好的琥珀;优美的肩膀曲线,勾出两道微微隆起的锁骨;方方正正的两块胸肌,中间分开诱人的沟渠,一路延伸到底下棱线清楚的六块腹肌——当然是健身房锻炼出来的成果,腰腹间线条干净利落,没有半点赘肉。视线顺势而下,灰色布料上,Calvin  Klein字样落入眼帘。“怎么?今天稿子交不出来,终于打算使用美男计了?”
  睁开一直眼睛,乐玄麟勾起嘴角,露出令异性为之疯狂的迷人微笑。“糟糕,被你发现了,怎么样,有用吗?”
  编辑小姐眨眨眼,愉快的大笑:“我很想说有用,可惜这批稿子办公室急着要用,不能让你得逞。”
  他耸耸肩,抽身让合作快一年的编辑踏进屋里,有掩嘴打个哈欠。“赵姐,麻烦你等一下,我洗个脸,很快就好。”
  三十坪大的挑高空间,完全是后现代的设计风格。刻意夸张的空旷感,大量采用的冷调配色,配上灰蒙蒙的金属家具,让人有种暖气总是开不够的感觉,没有半点人气。
  黄金单身汉的“家”,两个儿子都已经念国中的编辑摇摇头。这孩子真需要个女人来照顾。
  认识一年,从来没有看过他和异性有什么牵扯。尽管办公室里那群年轻小妹妹个个跃跃欲试,只要他长指一勾,随时可以扑上前去,饥渴的程度大概连骨头都不会剩半根。但是这个男孩却像是铁了心不占女色,对谁都没有表示过兴趣,甚至还有不负责任的耳语沸沸扬扬,说他其实比较喜欢男生。
  希望他只是还没遇见有缘人。中年编辑周期眉头。否则条件这么好的男孩子搞同性恋实在太可惜了。
  咯的一声,MO片和一罐咖啡放在眼前的桌上。
  “要催稿,电话联络就好。干吗还劳驾赵姐亲自跑一趟?”穿上白衬衫的男人打开罐装咖啡,坐到对面的椅子上,闲闲的问。
  “有东西要交给你。”赵姐笑。“办公室里的美眉们抢翻了天,每个都争着要来,差点就要爆发第三次世界大战了。实在搞不定,只好让总编辑找我亲自出马。”
  “什么东西这么重要?”
  “你认识“安琪”吗?”看见男孩疑惑的一摇头,她又继续解释:“她是这两年新串起的网路作家,出了四本书,本本狂卖。”
  “我很少看网路小说。”他还是一头雾水。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我想你也不认识她。这个安琪人红归红,却喜欢搞神秘,从来不在网路以外的地方写东西。”赵姐叹气。“我们杂志好不容易跟她谈定合作,每个月固定帮我们写一篇专栏,她却另外开了条件。”
  条件?他皱起眉头,“赵姐,你不会把我卖了吧?”
  “唉,乐少爷,你也知道这两年台湾时尚杂志市场竞争激烈,安琪又是当红作家,有绝对的票房保证。”老练的编辑面不红气不踹的说:“不能怪公司不择手段。”
  他笑。“好吧,我信了赵姐,不会把我卖给什么奇怪人。我要做什么?签名?陪酒?还是卖身?”
  “你这孩子,就是嘴甜。说什么信赵姐?真叫你乐少爷去给人家陪酒,光是办公室的美眉们就不会同意了,更不要说你这么大的人,怎么可能任人摆布?公司又没跟你签卖身契。”赵姐摇头。“她的条件很简单,所以你也别恼。只是要把一张名片交给你,之后你要怎么做,她说都无所谓。因为这样,公司才敢答应——不过,说也奇怪,她说的是交给“乐玄麟”,她那里察到那个笔名是你?”中年编辑皱起眉头。
  接过名片,个性的黑色,上面用银色字体简单印上“安琪”两个字,没有透露任何进一步的私人讯息。他心不在焉的说:“如果有心的话,这世上也没有什么真正的秘密。大概是圈里的谁告诉她的吧?”
  翻过背面,用银色签字笔潦草加上的手机号码映入眼帘。他愣住。字迹是陌生的,但是这个号码——这一年来不停在脑中复习,却从来没有打出去的同一组号码——
  这个“安琪”,究竟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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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陈老师,外面有人找你。”柜台新来的打工小妹抬起头,发现从教师出来的她,急忙说道。
  直觉的露出微笑。“是家长吗?”
  去年回国,在母亲的坚持下,她在家里附近的儿童才艺班开始工作,安琪总爱抱怨若衣就算只是普通的州立大学毕业,不是什么名校出身,好歹也算是个留美的,读的是儿童教育,竟然安于在街坊巷弄一间名不见经传的小安亲班立授课维生,一点志气都没有。
  面对好友的不平,她只是笑。
  父亲已经五十多岁了,眼看再过几年就要退休。刚从军对退伍的独子却醉心于网络新贵梦,短期内看来还是无法自立。好不容易离家六年的女儿回国,当然希望她能为家里的财政贡献一份力。母亲的心情是很可以体谅的。
  更何况,她喜欢小孩,教儿童才艺班正好如鱼得水。说什么屈就,也委实夸张。
  年轻的女孩皱起眉头。“应该不是把?他看起来很年轻,不像有小孩,我还以为是陈老师的男朋友咧!”
  男朋友……她眨眨眼睛,没说什么,带着被挑起的好奇心,走进会客室,打算弄清楚来访的究竟是谁。
  去国六年,连高中同学都鲜少联络,更别说是国中国小的旧识了。所以说道年轻的男性,除了弟弟之外,她实在想不出还会有哪个“年轻男性”来这里找她。
  小小的会客室墙上贴满小朋友的画作,五颜六色的可爱沙发配上动物形状的木桌,和安亲班所有的教师一样,希望传递出孩子在此可以的快乐学习的感觉。
  穿着浅棕色西装的年轻男子背对门口,专心欣赏着墙上的涂鸦,背在身后的左手指上一只白金戒指闪闪发亮,高挺的身影看来有些眼熟。
  “请问……”
  听到声音,男子迅速转身。看着的俊美五官,她感觉到天地开始旋转。
  “若衣,看到老朋友也不必感动成这样吧?”许东生看着脸色发白的女孩,开玩笑的说:“看看你,高兴的都快晕倒了。”
  “阿——阿东,”经过七年,曾经熟悉的昵称已经变得太过陌生,几乎无法出口:“好就不见。”
  “真的是好就不见。”和善的笑容,仿佛对自己七年前的不告而别一无所知。“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太没意思了。”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怎么会知道她回来?
  如果,他知道了,那么——玄麟呢?他也知道吗?
  他……好吗?最近在做什么?跟他父亲的关系有没有改善?问题不断在脑中涌现,她却一个也不敢提起。他——是不是还恨着她?是不是……还有一点点的可能,他能够再见到自己心爱的男孩一面。
  有那么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就要不争气的掉下泪来。许东生的出现,勾起太多、太多想要忘记的感觉,无法割舍的回忆——全部,都是关于玄麟。
  终于,她努力的露出微笑。“对不起。”
  许东生歪歪头,好奇的看着她。“怎么样?这几年好吗?”
  “好……”她垂下眼眸,轻声问道:“……玄麟好吗?”
  男人轻吁口气,“我还在想,要是你一直不问哲菊花,我今天到这里来是要做什么咧!”他眨眨眼睛,这才发现两个人一直隔着整个房间说话。“先坐下来再说吧。”
  她愣了一下。“啊,对不起——”
  他摆摆手,表示不介意,选定绿色的沙发坐下。“没关系,我也紧张得要命,根本没想到要坐这回事。”
  “紧张?”一点看不出来。
  他苦笑,稍微别开视线,不看在眼前坐下的女孩。“……我是自己跑来的,玄麟不知道。”
  她呐呐的低下头,心头一阵刺痛。当然了,玄麟怎么可能还想看到她?
  “别误会。”许东生急忙解释:“我不是说玄麟不关心——你那家伙可在意了,只是……”他叹口气。“你知道的,男人有他的自尊。”
  “……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他看着她,然后摇头。“我不知道你们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跟你分手以后——妈的,这件事我还是过了好久,才从离哥那里挖出来的。你们两个家伙,这算什么?根本没把我当成朋友。”他谴责的看了女孩一眼。“言归正传,那家伙是疯了一样,女朋友一个接一个,象是要跟离哥争水彩是台北第一花花公子似的。然后,”他伸出右手,比个炸开的手势,“砰的一下,他又变成了清心寡欲的苦行僧,半个女朋友都不交。除了偶尔跟我们出来喝个小酒,就是成天关在他那间空房子里工作,一副大隐隐于市的模样。”
  她咬住下唇,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有过了好久,”他继续说,浑然不在意她的沉默。“我才终于知道,原来当初是你失踪了,而且是逃到美国去。哇,有这么夸张吗?分个手必须要逃到天涯海角去才能分?我不知道。”又顿了一下,想来明亮的眼睛突然变得黯然。“我不知道。”
  “阿东……”
  “如果花了七年,都还没有把对方放下,为什么回来了,却不肯联络?”
  低着头,没有作声。
  看着沉默不语的女孩,徐东生叹口气,放弃了话题。“——说老实话,我今天来也不完全是为了玄麟。”
  抬起头,有些不解的看向男人。
  他尴尬的动了一下身体。“听说——颖秋姐要回国?”
  看着许东生留下的号码和前面书桌上的手机,踌躇了一整夜,到最后,她还是不敢打这通电话。
  ——花了七年的时间,难道自己还是跟当初一样的怯弱,没有半点长进?连一句简单的“对不起”,都没有勇气说?
  咬紧住快要渗出血丝的下唇,这个晚上不知道第几次,伸手拿起手机,
  然后,电子铃声响起。
  吓了一跳,慌忙按下通话键。“喂?”
  电话那头的人没有作声,但是不知道怎的,鼻子蓦然一酸。
  玄麟。
  没有任何的声音提示,可是她就是知道。
  隐忍了一整天的泪水终于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半笑半叹气,和记忆中相同的挚爱声音。在这一瞬间,七年的时间阻隔仿佛完全不存在了。“若衣,你不会又再哭了吗?”
  住:La  belle  dame  sans  merci直译为“无情的少女”,引自诗人济慈(Keats)的一首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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