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金公子捡到宝 第十章

  昨夜她没有抗拒,他还以为,她也是愿意的,原来,不过是他一厢情愿。怎么办?他藉着酒劲强占了她,坏了她的清誉,日后,她该怎么去面对顾岱王爷和未来的夫君?
  「对不起……我会亲自向王爷请罪的……对不起……」一想到未来还有男人会像他一样占有笑笑,金不遗便觉得心上的痛更加浓*,彷佛深夜里无法散去的阴霾,紧紧地缠着他,裹着他喘不过气来。
  「你走……滚呀,滚……」锦被里的笑笑闻言,立刻蒙着头嚎啕大哭起。失去了童贞,她并不伤心,可正是她一点也不伤心,才让她如此难过。
  她真是一个不要脸的女人,与一个刚刚相识不久的男人轻易地上了床,而且心里居然还有丝欣慰。未婚失贞不说,她还是个大骗子,若是金不遗知道了她不是郡主,恐怕就不会如此温柔地对她了。
  说白了,金不遗也许正是因为看中了她「郡主」的身分,才上了她的床。
  一想到这里,笑笑哭得更加伤心了。
  已经走到门口的金不遗,回头看到笑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只恨不得立刻将自己杀了。
  之后,除了让人送三餐过来,她便没有再见到他……
  「喂,想什么呢?再不吃饭菜就凉了。」荆冲本不想打扰笑笑,可是一个人呆坐着实在无趣,更何况,这些饭菜再不吃,就真的凉了。
  「哦,没、没事。」笑笑扭过头,轻轻擦了擦湿润的眼角。真没出息,那个该死的,应该恨他才对,干嘛哭呢?
  可是……她就是不知不觉地会想到他。
  毕竟是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况且,他除了小气之外,人还真的不坏。做生意有一套,关键时刻又肯挺身而出,虽然身子不那么健硕,可是抱她的时候也很有力量……
  不知不觉,一丝笑意爬上了笑笑的脸。「这鸡腿很好吃,笑笑你不吃吗?」
  一只鸡腿被塞到手里,笑笑抬眼看了看一旁狼吞虎咽的荆冲,开始怀念起金不遗吃饭的斯文样子。
  「他……到底去哪里了?」轻咬了一口鸡瞪,笑笑小心翼翼地问道。「谁?」荆冲将鸡骨头吐出,疑惑地问道。
  笑笑咬了咬唇瓣,有些不满荆冲的迟钝,「金不遗!他到底去哪里了,是不是躲起来了?」
  这个该死的混蛋,占了便宜就想逃,哪有那么好的事情?「哦,二哥啊?出城了。」
  「什么?他果然要逃是不是?快带我去。」笑笑将手中的鸡腿狠狠扔在桌上,一把拉着荆冲的衣服就要让他带路去找那该死的混蛋。
  纵然一再解释,金不遗绝对不是逃走——当然,荆冲也不知道为什么笑笑一直说金不遗是「畏罪潜逃」,难道那个家伙犯下了什么大错吗?
  可是无论荆冲怎么解释,笑笑都不信,非要看到金不遗不可。
  套着四匹骏马的马车一路狂奔出东雍城,朝着下辖的偏远小镇跑去。原本宽阔的大路渐渐变成了窄小的土路,然后便是泥泞的小路,最后走上了崎岖的山路。
  「笑笑,穿过前面这片小树林就到了,不过山道太窄了,马车已经走不过去,咱们下来走一段吧!」荆冲跳下马车,接着扶着笑笑下了车。
  「怎么会是这儿?」一路走来,笑笑心里乱成了一锅粥,一会儿对金不遗恨得牙痒了,一会儿又怕金不遗真的识破了她的身分而抛弃她。
  两种念头彷佛是两个各执己见的小人儿,在她的心里扭打成一团,闹得她都没心情去观赏沿路的风景,如今一下车,她才发现,这里不就是通往她回家的路?
  这条路她太熟悉了,绕过了前方的巨石便是一条崎岖的山路,沿着山路而上,再走一会儿便是一处山谷。
  在山谷的最深处,有一个简陋的小茅屋,里面住着五个孩子,有小花儿还有小虎子……这分明就是通往她家的路,金不遗怎么会去那里,难道他真的查出她真实的身分了?不仅如此,还连她的家都摸得清清楚楚的了。
  「荆大哥,金不遗到底去/哪里?」没有了怒气,此刻的笑笑只觉得胆战心惊。都怪她粗心大意,当初不该把抢来的东西责给他,定是他查出了什么。
  如今钱没拿到,又失了身子,恐怕等一下还要被他抓去坐牢了。「咦,笑笑你怎么了,怎么全身发抖呢?是不是山里的风太凉了?」荆冲看着笑笑煞白的小脸,心里也有些担忧,「我就不该带你过来,二哥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好好照顾你,若是你生病了,他一定又会怪我了。」
  荆冲嘟嗔着,从马车上将自己的披风拿了下来,给笑笑披上。「你、你说什么……他、他惦记我?」笑笑紧张得连声音都颤抖起来,他不是该想办法将自己抓起来,投到大狱里去吗?
  「那当然了。你不知道,二哥早上有多么罗唆,让我去买这儿买那儿的给你吃,还说你最喜欢吃鼎香楼的玉皮包子,嘿嘿,可是我太着急了,就随便买了点,等咱们回去,我再请你去吃啊!」荆冲挠了浇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根本不用吃什么玉皮包子了,光是这几句话,就足够温暖笑笑的心了。原来他的心里有她。
  可是,这条路分明就是回家的路,他怎么会去她家呢?他到底想要做什么?笑笑只觉得心里好乱、好忐忑。
  见笑笑神情古怪,荆冲以为她误会金不遗瞒着她做了什么坏事,急忙解释起来。
  「笑笑,你别误会。二哥一早出城不是为了其他,只是为了给前面山谷里的孤儿们送些粮食和衣物。」
  「孤儿?」笑笑瞪大了眼睛,心里隐约猜到了什么。「是啊!大约一年前,不遗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山谷里住着一些可怜的孤儿,于是不遗总会时不时地去看他们,给他们送去些吃的和用的。」「竟然是他?」笑笑有些晕了,「不应该是荆大哥你吗?」
  她明明看到那绣着小花的钱袋是从荆冲身上掉下来的,她还想着等荆冲回来之后,好好问清楚呢!怎么突然就有这么大的转变。
  绣着花草的钱袋,是她教小花绣的。
  大约从一年前开始,便有好心人会不定时地送来一些吃食和衣裳,可是每一次她都不在家,幸好小花和小虎子两个稍微大点的孩子很懂事,知道带着弟弟妹妹招待好心人,小花还特意亲手绣了几个钱袋送给好心人,以表谢意。
  难道,金不遗才是小花口中的好心哥哥?
  「我嘛……」荆冲挠了挠头,脸上一红,「我不是经常过来的,而且我不过是出点力气,东西都是二哥买的。」
  「你是说,那些东西都是金不遗买的?那只铁公鸡?」
  「才不是。二哥只不过是不乱花钱,但是面对需要帮助的人,他可是从来不吝惜金钱的。」虽然身边已经有无数的人都说过金不遗是铁公鸡,可是荆冲却还是不想让笑笑误会。
  「其实,二哥很可怜的。他幼时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可惜他八岁那年,家乡闹了饥荒,原本并不富裕的家更加雪上加霜,为了养活他,爹娘将他的妹妹卖了,换了银钱当作路费,想要带着他去投亲,可惜在投亲的路上,他爹娘先后饿死了,只留下不遗一人,被好心人所救。后来,不遗便在商铺里打零工、当学徒,自己养活自己,等攒够了本钱之后,便带着在商铺学到的本事,靠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创建了大同钱庄。」
  说起金不遗的过往,荆冲叹了一口气继续道:「等二哥有钱有能力以后,他回头想找回被爹娘卖掉的妹妹,可惜,那户人家早就不知道搬去哪了,
  二哥却不死心,托人继续找、四处打听,但这么些年过去了始终一点消息也没有,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很大。」
  笑笑听到这里,心里只觉得一阵柔软。
  「人人都说,他小气吝啬,殊不知,正是由于年幼时的经历,他才如此珍惜每一枚铜板,把所有的钱都用在了救济需要帮助的人身上。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默默地做着这些好事,从不像其他那些富商,做了一点点的好事就大肆宣扬。他宁可让人们误会他,也不愿让这些孩子们受到一点打扰和不好的说
  见笑笑依然没有反应,荆冲有些急了,「怎么,你不相信?你若不信,等下尽管去问那些孤儿们,每一次二哥是不是都给他们带来很多东西?」
  「我信,我信。」笑笑忙应着,眼里已有了雾气。每次他给大家买了多少东西,她怎么能不知道呢?去年他还帮孩子们修缮了屋子和床铺。只是可惜,她与他似乎从来没有缘分,每一次,都是她回来了,他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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