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他的手,拉到唇边印下一吻。
「谢谢你。」她含泪捧着这男人的脸,在他唇上,颤颤印下一个吻,贴着他的唇,悄然告诉他,「但他已经不是问题,再也不是了……」
她的吻,好轻好柔。
他喜欢她这样主动吻他,他喜欢她喜欢他的手,他喜欢她的唇、她的发、她的眼,和她这双又小又白的手。
抬手握住她的小手,他看着她,告诉她。
「我不会打你……」他以大手覆着她的脸,用拇指抚她的唇,哑声承诺:「永远不会……」
白露喉头一哽,心紧缩。
「我知道。」她偎进他温暖的怀中,闭上了眼,悄悄说:「我知道……」
将那娇小脆弱的女人紧拥,他深深吸了口气,将她的味道,吸入心肺中。
懊死,他好喜欢她,好喜欢她这样信任他、依偎着他,他和她的身体如此契合、这么刚好,每次拥抱她,他老觉得她像是在瞬间填满了怀中一直存在的空洞,就像她生来就是为他而打造,只是在他被赶着投胎时不小心遗落在哪里。
饼去,他总告诉自己,他来是为了她,为了让她好睡,不要夜夜惊梦,可天知道如果现在怀中没了这个女人,他能睡上多久。
就如同他赶走了她的噩梦,她也驱赶了他的。
每当他在夜里惊醒,她身上那淡雅的香气,像是嵌在他怀中的温暖娇躯,总也让他莫名安心。
无法自抑的,他收紧双臂,将她拥得更紧。
夜雨霖霖,寒冻了大地。
他怀抱着她,和她一起,温了身体,暖了心。
那是一段,他这辈子过得最平静的日子。
晨来,他会与她一起去附近,有时骑着马,有时就靠两条腿四处溜跶。日出后,她在药堂协助看诊,他则去帮忙收成、炮制丹药。午后,她常忙得恨不能有三头六臂,他会自动出现帮着她解决争议。
然后,在夜里,当万籁俱寂,夜深人静,他会溜到她房里.和她依偎,同她缠绵一起。
……
*本书内容略有删减,请谅解*
他喜欢看着她因他而失控,看着她脸上因他而娇羞、欢快、喜悦,情不自禁。
但他最爱的,还是她总不由自主的想触碰他。
即便是在白日,她也常会忘了旁人在看,小手总不小心的停留在他身上,有时是为了拿东西给他,有时是因为他脸上沾了东西,但更多的时候,就只是因为他刚好站到了她身旁。
她会轻触着他的手臂,让他去替她拿东西,或告诉他制药的程序,抑只是叫他调整炉火,或如何翻炒药材。
所有的人都注意到她待他的不同。
她和其他的男人,依然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可对他的靠近却半点不介意。
他晓得人们开始说起了闲话,但因宋应天不曾真的娶了她,给过她任何名分,没人敢对她多说些什么,毕竟她掌握着药堂的经济大权。
他应该要提醒她,可他不想她缩回手,而且他其实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她待他不一样,他在她心中,有一个位置。
他希望他们知道,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是他。
当人们瞠目的看着她触碰着他时,他总是会忍不住露出有如白痴一般,得意洋洋的笑。
他甚至开始计算几位陌生的药商,将他误认为宋应天的次数,显然那姓宋的家伙,平常根本不会到药堂帮忙,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误认。
他并不想当宋应天,但他喜欢他们认为她和他是一起的,他喜欢她属于他的那种感觉。
有好几回,他都有一种,他已经在这地方,和她生活了许多年的错觉。
一天夜里,当他来到她房里,她已备了盆热水等着他,她什么没说,只牵着他的手,要他坐到床上,帮他脱了鞋、褪去袜,然后跪在床边替他洗脚。
他不是大爷,从来没有人这般为他洗脚。
这辈子,他不曾觉得自己如此笨拙,他巨大的脚,在她那双小巧的手中,看起来又丑又脏,而且八成很臭,但她一点也不嫌弃。
他想问她为什么突然这么做,可声却卡在紧缩的喉里。
她小心翼翼的将他粗壮干涩的脚捧在手心,拿布巾洗去他脚上的汗垢,用小剪子替他剪去断裂的趾甲,再以某种石子磨去他脚掌边缘裂开却未完全脱落的脚皮,跟着拿布擦干,然后帮他粗糙的双脚抹上了油。
她的动作轻柔又小心,她只是捧着他的脚,他却觉得她捧住了他的心。
她神色自然的倒掉了那盆洗脚水,然后才回到床榻上,一句话没说,好像她之前就替他洗过脚似的。
之后,她夜夜都帮他洗脚,再没间断过。
然后,有天早上,他睡到自然醒,还未睁开眼就感觉到她的温暖,嗅闻到她的香气。他在晨光中睁开眼,看见她就在身边,窝在他怀里,忽然间,他明白了一件事——
他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他原以为他再也无法过着平凡的日子,再也无法好好睡上一觉,再也无法真正的放松下来,这辈子休想。
但他是放松的,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放松。
他原都已经习惯,也打算背负那些冤魂一辈子,可这女人却让他一夜无梦。
他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
只要和她在一起。
他就可以。
美梦由来最易醒。
他不是笨蛋,他清楚现实总是会在你最料想不到的时候迎面而来,所以他总习惯事先做好准备,他从来就不喜欢被意外打击。
因此当他看见那老头,扮做客人前来买药时,他早已有了心理准备。不多时,老头去了茅房,他晃到茅房外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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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白露歌 上 第三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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