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爷在旁屋招待客人,叫你赶快过去呢!」
「好,我已经准备好了。」
小倩拦住她,「不行不行,爷吩咐你穿水粉的衣裳!」
庄绮雯低头看自己刚换的浅绿衣裙,又转身回房以最快的速度换了件出来,顺便把要给小倩的胭脂也拿了出来。
小倩打开胭脂盒一看,眉毛不满地皱了起来,「怎么是这种颜色的!太艳了啦,我不是说要指甲的那种粉色才行,这个还你,我不要!」
「那下次给你买再浅些的。」
「那不是要等到下个月了,才不要,我还是找帐房的小孙吧!」小倩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回身催促她道:「快点啦!先说好,爷要责怪下来,你可不许把我扯进去,明明是你自己动作太慢,买个粉都要用这么久!」
她又没用过脂粉,怎么知道指甲粉是哪种粉?看起来明明都差不多!庄绮雯暗叹了口气,跟小倩到了旁屋,屋里桌上的饭菜已经上齐,桌旁一圈男男女女见她来了,都暂时停下筷子,这其中有的面孔见过,有的是第一次见。
「怎么这么久才到,没见这么多人在等着吗?」低沉的嗓音来自圆桌的主座,圆桌的座位本不分主次,但只要一眼望去,就能知道这一桌子人里,哪个才是主人。
顾思朝坐在主位上,脸上不露半点情绪,冷漠地盯着她这个迟到的人,不知为什么,不管他坐在哪里,明明是圆桌,但绝不可能是他拱着别人,他永远都是一桌人里最醒目,最给人压力的那一个。
也许这就是他年纪轻轻就成了玲珑玉行的主人,而又没任何人有过一句微词的原因。
自小不同于常人的经历让他过早成熟,早已经超出了他的真实年龄,就算周围全是一些长辈,也永远只有别人听他吩咐的份。
他的身边是素有京城第一歌姬之称的于苗苗,身着一袭水粉的衣裙,状似无意地倚着顾思朝,对她巧笑如花。
庄绮雯见惯了这种场面,只在心里暗自叫了声倒霉,语音平缓顺从地答道:「刚从外面回来,怕一身晦气坏了兄长的雅兴,就稍微梳洗了一下。」
「哦?」顾思朝眯起眼来,「这么说我倒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叫你换件粉色的衣服,结果你穿了件红的来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粉色的衣服。」
所谓美人配英雄,像顾思朝这样的抢手男人,身边从来都没断过女人,但他好像只对花房中的鸳鸳燕燕情有独钟,这四年来京城有名的歌姬舞姬,几乎都曾是他的红颜知己,这其中于苗苗跟他的时间最长,也是他最宠爱的一个。
但顾思朝身边的红粉知己换了一个又一个,有项规定却是始终如一的,就是不管在他身边的那个是谁,只要有公开的场合,另一边所在的人一定是她,而且她必须穿成和歌姬一样颜色的衣裳出席。
左边是青楼红颜,右边是他名义上的妹妹,两个年纪差不多的女人穿着差不多的衣裳,而对方容貌一定是胜过她好几成。
她知道,这也是顾思朝的一点小小的恶趣味,可这样四年下来,她早就已经对这种小花招疲软了,也毫不在乎周围人的眼光,如果他们要拿她跟歌姬去比那就比好了,只有顾思朝一人仍对此乐此不疲。
「爷您也真是的,怎么不给顾小姐多备几件合适的衣裳呢!」于苗苗往顾思朝身上一靠,很不平地娇嗔道:「您只要把给我买的衣服分一点点给顾小姐,都够她穿上一整年的啦,何至于在众人面前闹得这么尴尬,她这件衣裳我都见她穿过三回了!」
顾思朝拍拍她艳丽的小脸,淡淡笑了下,引得于苗苗一阵低笑,那风情万种又我见犹怜,娇滴滴的样子,叫一桌人都看傻了。
「过来。」他看向庄绮雯的目光永远是冰冷的。
庄绮雯已经习惯了,乖乖绕过圆桌,坐在于苗苗的另一边。
「让大家见笑了。」顾思朝对一桌人说。
「哪里哪里,原来这位就是顾大小姐啊,总算有缘得以一见。」一些没见过的生面孔客气着,眼珠子则一直绕着庄绮雯打转,「顾小姐也出落成大姑娘了,顾爷你这些年多费心了。」
庄绮雯的拳头默默地攥了起来。
这种话里有话的言论,虽然这些年她已经听过无数次,但不管再听多少次,她怕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愤怒,她可以忍受顾思朝给她的一切屈辱,但唯独这点,她告诉自己一定要铭刻在心底。
「都是一家人,讲这些做什么,是不是?雯雯。」庄绮雯心头一震,没有作声。
一桌子人讨论起共同的话题,无非是玉器、玉饰之类,这期间她是不允许插嘴的,于苗苗负责给顾思朝倒酒,而她连给人倒酒的资格都没有,如果她不出现就不开席,而她出现了又当没她这个人,偶尔有人谈论起她,话题也很自然地带到她爹管理玉行时的事,无非都是些见不得光的事。
在这个饭桌上,庄绮雯不知听过多少她爹以前做过的错事,她想不出那个和蔼可亲的爹背地里都做些什么,告诉她「买卖不分大小,诚信为先」的人是爹,她怎么也无法相信,那些人口中那个唯利是图、巴结权贵的人,也是她爹。
是不是顾思朝串通了那些人,编些莫须有的事来抹黑庄家给她难堪呢?曾经她也这么想过,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么顾思朝一定是个心思更阴沉上数倍的人。
但他不是的,这些年经过她的观察,看着顾思朝把摇摇欲坠的玲珑玉行,慢慢扶起引回正路,挽回信誉的同时甚至比之前更好。
因为顾思朝出门也要她陪在左右,她不能骗自己眼前所见只是假相,那些对玲珑玉行的赞誉并不是什么达官贵人,只是普通的玉商或顾客。
他冷淡,他苛刻,他有时很残忍,但那全都是对她,别人口中黑心的人,倒是那个生她养她的爹爹。
酒过三巡,该说的事都说完了,于苗苗见时候差不多了,巧笑着起身,说要给大家献上一曲。
京城名姬的歌声自然是不可少的,顾思朝也乐得于苗苗的机巧,在他的默许下,于苗苗抱过她的琵琶,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发呆的庄绮雯。
「庄小姐,别愣着了,不会是忘了去学‘三笑桃花缘’吧,我明明上次跟你说了叫你去学,下次要唱的,你要是忘记了,可就太过分了哦!」
庄绮雯压住心火,微笑起身,接过于苗苗递来的琵琶,在下人准备好的椅子上坐下,于苗苗则用身体挡住她,展开扇子准备演唱。
也不知什么时候起,她成了于苗苗的伴奏。
好像是有一天于苗苗心血来潮,听说她以前学过琵琶便非要她帮忙伴奏,天知道于苗苗哪里听来的这件事,她学过琵琶的事连她自己都记不清了,当时只是年纪小,见会堂上请来的人弹得好听,非也要学罢了,没几天就丢在了一边。
可以想像那次她赶鸭子上架弹得有多烂,被于苗苗一番取笑,而她似乎是上了瘾,之后每次都让她伴奏,然后在她弹得极烂后再自弹自唱一次,好显示出其中层次的区别。
这种小儿科的手段,她本不应该当成一回事,但天生不认输的性子又无法让她假装什么清高。
庄绮雯开始自学琵琶,每一次都有新的进展,直到今天,基本上于苗苗已经不可能拿这个为难住她了。
抱起琵琶,胸有成竹地拨起琴弦,她只低头抱着琵琶,一心听自己的声音,不去听于苗苗圆滑娇媚的嗓音,也不去看那些听曲人的表情。
曲毕,她起身将琴还给于苗苗,对方瞪了那琴一眼,才很不情愿地接了过来,随之一个轻笑,「庄小姐这琴真是越弹越好了,苗苗都要自愧不如了呀,再这么下去,怕是饭碗都要被你抢了!」
「于姑娘说笑,全京城谁不知道于姑娘从小就被指导琴棋书画,不是谁都能请的动的,哪里是我仓促几天就能追得上的。」
于苗苗俏脸一红,升起几分怒色,但庄绮雯已经不再管她了,她看向那张大饭桌,笔直的视线与那个黑衣男子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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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君偏爱卿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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