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努力压抑自己对他蔓生的情感,试着以最自然的态度跟他相处,不让他发现异状。
“哈哈……”他闻言大笑,一点也不以为怜。
由于他生性严肃冷漠,记忆中没人敢这样亏他,尤其是接手公司后,员工更是对他敬若神明,在他面前都战战兢兢的,没人敢像她一样开他玩笑。
她让他觉得自己像个平凡人,这也是自己越来越受她吸引的原因。
有她陪伴,真的一点都不无聊啊!
“你之前去过嘉义吗?”回乡的路上,乐乐兴奋得话匣子大开,完全忘了尴尬和不自在。
她和楚军天坐上他的豪华舒适房车,高速开往嘉义,MIKE的开车技术很好,车况也好得没话说,几乎察觉不出车子的震动。
“没有,今天是第一次去嘉义。”楚军天转头笑望着她生动的表情。
她从来不打扮,素净的脸蛋,简单的马尾,一身T恤牛仔裤,就算是高中生都比她会打扮,偏偏他就是喜欢她素雅的模样,干净、清爽,就像她这个人一样,让人看了就舒服。
“你没有去过真正的乡下,对不对?”他看起来就是那种标准的都市人。
“是没有。”他常去台中、台南和高雄,但都是市中心,没去过“真正的乡下”。
“真可惜,台湾最漂亮的就是乡下地方了,一片绿油油的农村景象,看了就想退休养老。”
“那我还是不要去好了,免得一看就想退休,小葳还这么小,谁来接我的工作呢?”他煞有介事的认真回应。
他越来越享受跟她唇枪舌战,不再认定闲扯是浪费时间的废话,甚至发现只要有她在场,他向来紧绷的神经就会自动放松。
“嘎?!”她膛目结舌地瞪着他,一时接不下话,直到看见他脸上挂着掩不住的笑容,这才知道自己又被他给耍了。“吼~~你在耍我!”
“哈哈~~”他不顾形象地捧腹大笑。“你刚刚的表情真好笑……哈哈……”
“你--噗嗤……哈哈……”乐乐原想装出生气的表情,偏偏忍俊不禁,也跟着哈哈大笑。
坐在驾驶座开车的MIKE,从后视镜看到向来“不动如冰山”的老板大人,此时居然毫无形象的大笑,吓得差点猛踩油门。
他如果回去说给其他员工听,一定没人相信,若不是他亲眼见到,也不敢相信万年冰山竟然会融化啊!
只能说,乐乐不是简单人物。
听着乐乐和楚军天说说笑笑,一路上满车欢笑,当车子开到嘉义时,己是中午用餐时间。
乐乐迫不及待地以地主身份指挥MIKE开车,到她最喜爱的店。
“这里就是我们嘉义最好吃的鸡肉饭,它的肉粽和四神汤也很好吃喔--啊!”她兴高采烈地走进几乎客满的店里,热情地介绍店里的美食,然后声音突然戛然而止,尴尬地看着他。“对不起,我忘了问你想吃什么……”她终于注意到他西装笔挺的装扮,跟简朴的店面很不搭,就像是璀璨的钻石放在破瓦上头,非常突兀。
“只要好吃就好。”他神情自若地走进店里,在一张空桌前招呼乐乐和拘谨的MIKE过去坐,无视于众食客拿他当稀有动物看的怪异神情,将桌上的点菜单交给她。“你点吧。”
“那我就点鸡肉饭、肉粽和四神汤,再一盘烫青菜。”她边写菜单边说,然后抬头看向MIKE.“MIKE,你还想吃些什么吗?”
“不、不用……你点什么,我都可以……”第一次跟大老板同桌吃饭,MIKE紧张到结巴,觉得坐立难安,胃都纠结成一团了。
天啊!楚军天……楚军天耶!他竟然跟楚军天同桌吃饭!
楚军天对公司里头的员工来说,是人人敬若神明一般的高高在上,只差没拿香膜拜了,更别说平起平坐。
这是奖励,还是惩罚呀?
“你别这么紧张啦!他又不是老虎,不会吃了你啦!”她好笑地看着正襟危坐的MIKE.
“呵呵……”MIKE尴尬地干笑儿声,心里想的却是:我又不是你,怎么可能不紧张啊!
他当老板的司机三年多了,这些年来虽然朝夕相处,却从没看老板笑过,更别说是跟人轻松嬉笑了,直到今天,他才见到老板的另外一种面貌。
原来,高高在上的老板并不真的是神,他也是一个普通人哪!
只不过畏俱了儿年的习惯,无法说改就改。更何况,唯一能让老板像变个人似的只有乐乐,其他人都没这能耐。
所以说,他还是乖乖当他的司机,多吃饭,少说话。
“MIKE,吃完饭后,你先载我去县政府,然后载乐乐回家,大约四点的时候再来接我。”楚军天明快地下了儿道指令。
“是。”MIKE只差没立正站好,行举手礼。
“拜托~~吃饭时间,不要这么严肃好吗?小心消化不良。”乐乐看了只觉得好笑,这时刚好饭菜陆续送上来,她连忙分发餐具。“来,趁热吃!这是台北吃不到的好味道,多吃点,你们一定会吃了还想再吃!”
乐乐一下车,就冲进残破的三合矮红砖屋,大声叫喊着。
“阿母~~阿母~~我回来了!”
“……乐乐?!”一个面容和蔼,身体还算键朗的五十岁妇女,从阴暗的屋内走出来,满脸惊喜。
“阿母!”她冲过去抱着矮她半个头的母亲,又笑又哭。
“这个孩子,要回来怎么不先打电话说一声呢?”高母有些埋怨地看着三个多月不见的长女。
“给你一个惊喜嘛!”乐乐爱娇地牵着她到院外的房车旁,打开后车厢,拿出装着礼物的两个大包包。“这里面是要送给你跟弟弟的礼物。”
“干嘛这么浪费钱!”高母节俭惯了,不习惯乱花钱。
“阿母,我们现在不是穷人,可以过过好日子,更应该让那些以前嘲笑我们的亲戚知道,阿爸是有眼光的。”她故意让MIKE将车停在院子外招摇,就是要让住在附近的亲朋好友看到她己经衣锦还乡,而这些全是因为当年阿爸作了正确的决定,他不是憨人。
她一定要扳回阿爸的名声和面子!
“这又何必呢?”高母向来不爱惹争端,苦口婆心地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跟他们计较啦!再说,你阿爸都过世了,算了吧。”
“不行!”乐乐从来不是记恨的人,但事关她最敬爱的阿爸,她就变成发倔的驴子。“就是因为阿爸过世了,不能替自己伸冤,我们才要替他做。”
高母无奈地叹了口长气。“你这个孩子,就是脾气倔,看以后谁敢娶你。”
“大不了不嫁……”说归说,她的脑子里却冷不防跑出楚军天的身影,脸不自觉红了,表情有些失神。
怎么又想起他?分开还不到一个小时呢!
这下真的惨了……
“……乐乐?乐乐?你是怎么啦?”魂不守舍的。
“没啦,有情和有义呢?”她问起两个弟弟。
“他们还在田里。”
“我们现在有钱了,不要做得太辛苦。”她也不同意弟弟们变成坐吃山空的富家子弟,但起码不用再出卖劳力赚辛一苦钱。
“不会啦,就当是做运动。”高母是个很能吃苦耐劳的农村女人,个性乐观又善良,这点乐乐跟她很像。“唉?有客人来,怎么不请人家进来坐?真失礼捏!”她终于发现一直站在车旁的陌生男子。
乐乐这才拍了拍自己的头,俏皮地吐吐舌头。“MIKE,不好意思,忘记请你进来休息。”
“没关系啦,我多呼吸一点新鲜空气。”三合院周围几乎都是水田,目前已经长出稻穗,一片油绿中带着点点青黄,空气中飘着浓浓的土壤味。
高母语带期待地低声问:“乐乐,他是谁呀?”这个人开着看起来很贵的车子,而且还穿衬衫打领带,是乐乐带回来的男友吗?
母女这么多年,乐乐哪会看不出老妈想歪了?她忍不住失笑道:“他是我老板的司机啦!”
“喔……”语气和神情都很失望。
“MIKE,进来喝杯茶。”乐乐提着两个大包包,招呼MIKE一起走进屋里。
乐乐以客观的立场,审视着老屋的状况。屋里的陈设老旧,木头桌椅都用了几十年,留有明显的修补痕迹,而且低矮的砖屋采光不佳,使老屋显得更为破旧。
“阿母,把这间房子拆掉,重新盖一间吧?”
“这是祖厝,怎么能拆!”
“祖厝是大伯在住的那一间,这只是一间老房子。”乐乐耐着性子说:“这间屋子每次只要碰到大雨,里头就下小雨,台风一来,还要担心会不会被吹垮,住得一点都不心安。”
“我不赞成拆屋重建。”
“阿母……”
“哇,这辆车要好几百万耶!是谁的车啊?怎么停在我们家门口?”两名头戴斗笠、牵着脚踏车的黝黑壮硕男子语带羡慕,对着黑色宾士房车品头论足。
“有情、有义,你们回来啦!”乐乐快步跑到院外,兴奋地叫喊着。
“阿姊,原来是你!”
“这是你的车吗?”
“不是啦,这是我老板的车。”三人走进铺着水泥地的院子,停好脚踏车后,慢慢走进屋了。
“阿母。”两兄弟先跟母亲打招呼,但眼睛都好奇地盯着MIKE看。
“他是我们老板的司机,好心先送我回来,等一下还要去县政府接我老板。”乐乐早一步解释MIKE的身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你好。”
“我刚才跟阿母说,想把这间屋子拆掉重建,你们的意思呢?”
“我赞成!”小弟有义立即点头大声附和。
“我也赞成。”大弟有情也认同。“这间房子已经五十几年,也该重建了。”
“这是你们阿爸留下来的,我舍不得拆掉呀!”高母是个念旧的人,想藉由这间老屋怀念老伴。
“阿母,我们没一个人会忘记阿爸,不管有没有这间老屋。”乐乐加紧劝说:“阿爸在生时就想要改建,只是我们那时候没钱,现在有钱了,盖一间住起来舒服一点的房子,不是很好吗?”
“就是说啊,阿母,现在只要下雨我就开始烦恼,更别说台风了。”有义紧接着劝说。
“阿母,重建一间啦,住起来卡安心。”有情也加入劝说行列。
乐乐说出另一个诱因。“阿母,有情和有义也该结婚了,盖一栋三层楼,方便他们以后成家可以住啊!”
“这……”高母被他们说得有些意动,尤其是考虑到两个儿子成家,的确需要好一点的居住空间,但仍无法作出决定。
“阿母。”乐乐想了想,提了一个很突然的提议。“要不然你跟阿爸“博杯”,问他的意见?”
“……也好。”高母想了儿秒,接受女儿的意见,起身来到老伴的牌位前,点起香默啥,三名子女也站在她身后双手合十膜拜。
接着,高母拿起神桌上的两个红色笠杯,握在手中默哈儿句后轻轻抛出。
“啊!是圣杯,阿爸也同意了!”有义兴奋地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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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龟婿驾到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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