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能够倒流、能够受检视,那么你会知道在某个点不要做某件事,或者阻止某个言行,就可以让未来的发展呈现截然不同的局面。
可惜,光阴可以洗涤伤口、可以抹去哀痛、可以让人成长……它有许多功能,却没有一种功能叫做逆流。
五年过去,在老爸和闪闪的照顾下,他身子骨长壮了,剪掉过长的头发,露出干净的五官。
说实话,他并不是一个帅气的男孩,但他浓眉、单眼皮,长得很有型,再加上近一百九十公分的身高,是那种走在街上会让女孩子频频回眸的男人。
他很冷、很酷,不太爱讲话,通常没有丢一个话题或主动找他聊天,他是不大会表现热络的。
可现代的女人很奇怪,好像越酷、越难追的男人越有挑战性,也……越好吃(好吃,是弄弄的形容词),因此,他们家的信箱时常塞满了寄给他夏雨的情书。
高中那几年,原本功课很烂的他,在家教老师的帮忙下,不但将荒废的进度补上,且考取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他虽不是明星型的帅哥,但当上系篮队长之后,逐渐成为学校里的风云人物。
十八岁的弄弄还是瘦,身子骨没有因为发育而变得像个女孩,依旧扁胸、扁臀,是穿女性服饰还会让人怀疑她男扮女装的那种身材。
幸好她的五官漂亮,皮肤白里透红,嫩得掐得出水似的,也幸好身高有稍稍拉高那么一点,勉强到达一六○的行列,所以别人就算叫她男孩,也会在前面加上一个字,水男孩。
她越来越江湖气了,从小她就是那种有着强烈母性的女生,她会照顾所有的弱者,尤其在高一时期,碰上专门霸凌同学的集团后。
她特地去学跆拳道,此后,被霸凌的同学找她比找老师更有效,只要她出头,没有人敢对她的「朋友」动手,因此她人缘异常好,因此她成了学校的大姊头,许多男生常常成群结队跟在她身后走。
她是将黑道赶出校园的幕后推手,所以天天打架的她,在学校的纪录中,没有大过小过,连缺点也没有留下半个。
但也因为如此,高一时期的她老是挂彩,今天一道伤、明天扭到脚、后天额头贴OK绷,有人做过统计,高中生每个月最大的花费是补习,但弄弄最大的花费则是挂号费。
她的我行我素气得闪闪天天闹头痛,恐吓要把她打包寄到美国,让阅阅接手管教。
这情况在她高二名声渐渐远播,再没有人敢来挑衅她之后慢慢好转,可她大姊头的地位已在校园里屹立不摇。
至于矮冬瓜萧海齐,不知道触动哪个开关,在高一那年,原本身高和弄弄相去不远的他突然迅速往上拉高,一六五长到一八五,吓得闪闪天天帮他进补,生怕吃的不够他长高,他会断成两截。
如果说他长得不够明星样,那么萧海齐就真的帅到让人惊声尖叫了,他是属于韩系花美男,再加上一头鬈发,不知道迷死多少女同学。
他的功课好,演讲作文各项比赛都拿第一,他下意识地想在闪闪面前求得好表现,虽然闪闪已经嫁给他哥哥、已经生下一个小侄子,他们之间注定是无言的结局,他仍然很拚命地长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弄弄和萧海齐感情很好,他们天天吵闹,一言不合还会在餐桌上打起来,可自从弄弄学跆拳道之后,萧海齐就不做这种事了,因为他觉得在闪闪面前被一个矮女人打倒,有失男子汉形象。
弄弄和他感情也相当好,心里有事,她想也不想就会冲进他的房间,直接跳上他的大腿。
你没想错,就像综艺节目里的整人游戏,艺人坐在椅子上、大腿间夹着一颗气球,艺人加速冲上前、跳上去、挤破气球的那种坐法,弄弄从来没考虑过,这种坐法会不会把他的两条腿给坐断,她只是习惯成自然。
她喜欢坐在他腿上,和他面对面,吱吱喳喳讲一堆乱七八糟的话,有时候说累了,就伏在他胸前睡觉,反正他会将她抱上床。
如果跨坐在夏雨腿上是一种权利的话,那么拥有这项权利的人,除弄弄之外,还有一个小子,叫做小小,他是闪闪和老爸爱的结晶,雄性,却有个雌性的小名,由此可见,老爸对闪闪有多么容忍。
今天跳上权利座椅的人是弄弄,不是小小。
她一进家门,嘴巴就不停念,妈的、妈的……明明没有妈妈的她,每回一生起气来,就会不停叫妈妈。
她跑进他的房间,随手把便当盒和书包往他的床上一摔,发现他已经就「接纳姿势」坐定,她立刻重力加速度往前飞奔,跳跃,坐上去。
「妈的,你知道那个林姿嫚说我什麽?哈哈,她说我搔首弄姿、勾引男人!哇哩咧,我会对男人搔首弄姿?男人不要对我搔首弄姿就好了。
「她在背後一天到晚说我的坏话,骂我是公共厕所、花蝴蝶,妈的,本人还是清纯无敌美少女,让她这样污蔑,她谁啊她……」
夏雨拍拍她的背,柔声问:「你干麽不直接跟她挑明,说你和萧海齐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哥儿们?」
这种事情、林姿嫚不是第一个毁谤她,也不会是最後一个。
会发生这事,起因在於萧海齐,他是洁身自爱的男生,从不和任何女性多聊一句(据弄弄的说法,他正在为闪闪保持处男之身),因此在学校里面,能和他一句来、一句去的,只有弄弄。
所以从萧海齐高一成为明星级人物开始,和他同上一所私立中学的弄弄,经常莫名其妙成为女生的公敌。
「为什麽要挑明说?我偏不,我偏偏要让林姿嫚气个半死。」
「你这样,只会替自己树敌。」夏雨好声好气劝说。
「Who怕Who?来啊,我不信她打得过我。」连黑道份子她都不怕了,哪会怕个小小的嘴贱女生,哼!
夏雨失笑。哪有女生一天到晚以拳头定输赢。「你不觉得自己的朋友都是男的,女生不大喜欢你?」他忍不住开口劝她。
「有什麽关系?这种人际关系我很满意。」
男生是比较粗鲁啦,下课非要住篮球场弄出一身汗才爽,不像女生只要一瓶矿泉水,聚一聚,讲讲别人的八卦,就会兴奋得脸红心跳,心情比他们打过球还High,可她宁愿流汗,不爱讲是非。
「既然如此……就别抱怨。」他无可奈何地瞄她一眼,撇开头,无视於她还坐在自己腿上的事,继续看书。
弄弄是个固执女生,从来听不进别人的意见,老是一意孤行,宁可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
「喂,你是我的Hero耶,连你都不听我的抱怨,我要讲给谁听啊?」她噘着嘴抽掉他手上的书。
问题是,她说来说去都是同样的问题,何况,他明天还有一堂重要的考试,不过……夏雨叹口气,谁让他习惯宠溺她。
是啊,宠她,是在握上她温暖手心那一刻便有的冲动,然後五年,一千多个日子培养出的习惯,再也更改不了。
放下书,他正视她,「你想说什麽?」
「我想到一个好主意。」
「什麽主意?」
光看她的表情,不必猜他就知道,那绝对是个馊到不行的烂主意。
「既然她们说我是花蝴蝶,与其那麽衰、白白挨骂,倒不如落实到底。」她讲得眉开眼笑,仿佛那是旷古绝伦的好计。
「落实到底?」他浓浓的两道眉毛竖了起来。
「对啊,我要当个货真价实的花蝴蝶啊!」
「……什麽意思?」
「意思就是,我决定开始交男朋友,交一个、把他从头到脚玩透透,然後甩掉,再交一个,再把他……」
「从头到脚玩透透?」夏雨接下她的话。
「没错,就是这样。」
「为什麽不考虑交一个,然後……天长地久?」
讲完天长地久四个字,夏雨的脸微微发红。是啦,这种古老言论很不适合从现代年轻人嘴里说出来,讲的人别扭、听的人尴尬,一不小心他还会被抓去做实验,验验他是不是从远古时代穿越而来的老祖宗。
果然弄弄听了大笑,抱住他的脖子笑得前俯後仰。
好吧,天长地久是个不合时宜的笑话……
「我有一个朋友和他女朋友分开了。」
「为什麽?」
「他砍伤她,是因为她是个大奶妹,他喜欢和她去慢跑,喜欢用摩托车载她,喜欢她有意无意的碰撞,最重要的,是喜欢她深深的事业线。」
「事业线?她是女强人还是有帮夫运?」夏雨微蹙眉问。
弄弄叹口气,双手捧着他的脸说:「Hero,你真的应该多看点电视、少读点书,女生的事业线又名乳沟。」
他叹息揣测,「好吧,既然如此,在她事业线消除之前,他们应该不会分手吧。」
「没错,我朋友也以为他和女朋友会『天长地久』。」她强调了那四个字,然後又是一阵让人尴尬的大笑。「可是他们上床了,他在那个晚上发现女朋友的事业线是用两颗波形水饺垫出来的。」
「他们因为这样……分手了?」
「对,分手了。」
「真肤浅。」
「谁告诉你爱情不肤浅?再举个例子。我的同班同学,认识一个摇泡沫红茶的女生,他说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心被丢进摇摇杯里,上上下下晃到不行,他拿起点餐单,在上面写着:我可以和你当朋友吗?」
「女孩怎麽说?」
「她一面摇红茶、一面笑着对我同学点头。那个晚上,他们去华纳威秀,他说自己看见满天的星空排出『天长地久』。」
她不厚道地又嘲笑他一回,夏雨暗暗发誓,这辈子再不提这四个字。
「然後呢?」
「他们交往了三个月,分手了。」
「为什麽?」
「女生嫌他太穷。」
「既然如此,为什麽要同意当朋友?」
「因为那天我同学穿了一件CK的外套,那是他跟另一个同学借的。」
「真……」
她抢下他的话。「我知道,真肤浅咩。如果爱情不肤浅怎麽会被事实戳破?再说说我那个哥儿们,他念大三了。」
不愧是交男性友人广阔的弄弄,不愧是大姊头,连大三的学生都能当她的哥儿们。
「他认识一个气质小姐,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开口闭口都是英国现代文学,他以为他们会——」
这回是夏雨抢下她的话。「不准提天长地久。」
「不提就不提。」弄弄笑着瞄他一眼。很好,终於知道「天长地久」是多麽蠢的事了。「他们交往了两个学期,他每天送她回家、每天和她热线、每个晚上在睡觉之前,念着她的名字三百遍。」
「不必说废话,直接讲吧,这次是什麽造成他们分手?」
「爱情事件曝光,女孩的家长到我哥儿们家里开门见山说:我的女儿将来是要在国际舞台上绽放光芒的,请问你,你有什麽条件和她在一起?
「两个月後,罗密欧和茱丽叶被迫分手了,那时候我哥儿们哭得死去活来,说他这辈子都不会再交女朋友了,但上个月,我去参加他新女友的生日Party,他的新女友很会唱歌,在KTV里面老霸着麦克风不放。我笑着问他你猜,她会不会在国际舞台上绽放光芒?」
「你举这麽多例子,是想告诉我什麽?」
「不管爱情肤浅或深刻,它都只会是一段、一段、一段的,而聪明人不会死掐住上一段,只有笨蛋才会让回忆闹住自己。」弄弄得意的揭开谜底。
「所以呢?」
「花蝴蝶就花蝴蝶,只要当只聪明的花蝴蝶就行。告诉你,我已经定好第一个恋爱目标了。」
「谁?」面对她的自信满满,他却不自觉地皱起眉头。
「萧海齐。」
「为什麽是他?」
「两个有原因。第一,他迷恋闪闪,这是很不好的事情,万一老爸老了,赚不了大钱,而萧海齐有年轻的肉体,又当起人体印钞机,你也知道,闪闪那种人很容易被钱牵着鼻子走,到时……小小就太可怜了。第二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最重要的一点?她加强的口气让夏雨屏气凝听。
「所有人都说我和萧海齐有什麽,万一我没把他怎麽了,哪对得起那些背後谣言。」
这最重要的一点让夏雨哭笑不得。他扶起弄弄的腰,让她离开自己的腿。
他叹道:「我认为这件事你应该去找海齐商量,不应该和我讨论。」
「当然要找你,找他,讲不到三句话又要打起来,我干麽做那种没文化的事。」
听弄弄的语气,摆明没文化的人是海齐不是她,但如果这句话放在网路上让网友投票表决,谁的文化水平较低,他认为,弄弄绝对会高票当选。
「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等大学指考结束再来进行花蝴蝶计划,毕竟谈恋爱需要花不少时间和精力。」
这话让她认真思索起来。「……没错,万一没考上国立大学,不管是进补习班重考或念私立大学,都会花老爸很多钱,到时闪闪肯定会在半夜磨刀砍我,好吧,花蝴蝶计划等大考後再说。」
夏雨偷偷松口气,满意的点头。
「走,我们去吃点东西。」
「吃冰淇淋?」弄弄问。
她的建议让他皱起眉头,弄弄却大笑。她的Hero打死不碰甜食,这是全天下人都知道的事,她不懂他为什麽憎恨甜食,问了,他总是回答,「糖是一种合法的毒药。」
很酷的答案,但弄弄晓得,这不是真的。
「去吃麻辣鸭血。」不甘被她捉弄,他回她一句。
这下轮到她皱眉头。
她的肠胃没有她的四肢那麽骁勇善战,一锅廍辣汤,会让她肚子拉上三四天。但麻辣鸭血是他的最爱,每次吃到嘴巴红、眼睛发红,他满满的压力、满肚子的心事就能得到释放。
「有什麽特殊事件需要……动用到麻辣鸭血?」她皱着眉苦着脸问。
因为她说要当花蝴蝶……简单一句,就让他心底很不舒服。
望着她的苦瓜脸,夏雨叹息,心知肚明再多坚持两句,她就会勉为其难陪他吃,但他舍不得她受苦。
他勾起她的肩膀,笑说,「假的,我不需要麻辣鸭血。」
弄弄立刻愉快大笑,为了自己下方那朵可怜的小菊花免於受苦大笑。
「Hero,告诉你一件事。」
Hero、Hero、Hero,她一句句喊他Hero,那是种洗脑方式,会让他一次次错认,他没有砍伤父亲,而是完成某件神圣英勇的大好事。
「什麽事?」
「我有个男同学在问,你是不是Gay?」
他顿了一下。「为什麽这麽问?」
「他对你感兴趣咩,他是零号。」她眉开眼笑地睨着他。
他听了受不了地看她一眼,不说话,握住她的手往外走。
「喂,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要说清楚,不然我明天怎麽回答他?」
「你不必回答他。」
「哦哦,你要亲自出马,接受……他的倾慕之心?」
他瞪她。「不必我出面,你直接赏他一拳。」
所以他不是同性恋啊……弄弄笑得春风满面,勾上他强壮的手臂说。「你不是规定我不能再找人打架?」
「那个同性恋是例外。」他拉掉她勾住自己的手,再次握上她的掌心。他喜欢她掌心的温度,从很久以前开始就喜欢。
「如果我介绍的不是男人,是女生,你会不会接受?」她突然迸出一句。
他偏过头,再瞪她一眼。
她没被吓到,继续接话,「我们班有个女生喜欢你,拜托过我几次,帮她送情书……」
夏雨猛然停下脚步,害她煞车不及,撞上他的後背。
「你做什麽啦,想煞车,至少先注意一下安全距离啊。」她低声埋怨。
他转过头,冷眼问她,「你是不是很想吃麻辣锅?」
哦~对他而言,恋爱是个禁忌话题?
勾起他的手,她笑得满脸蜜糖,巴结道:「不必、不必,心情不好,我陪你去找人斗牛咩,干麽伤肠害胃,欺负喉咙……」
弄弄在唱歌,从进家门那一刻起,心情好到破表。
今天是她大考的最後一天,陪考的是海齐和弄弄的Hero,三天的考试,海齐负责在每堂考试过後帮她抓必考题,而夏雨什麽都不必做,只要乖乖地坐在一旁,让她可以随时随地看见他。
她说他是幸运符,要是可以,她很想把他搬进考场里。
海齐笑她,「你是想靠夏雨帮你作弊吧!」
她怒瞅着他,「我有那麽没文化吗?」
「有。无庸置疑。」萧海齐轻蔑地看她一眼。
「无庸置疑?了不起,会成语哦。」
那一眼轻蔑,让弄弄差点儿在考场和海齐开打。
一旁的夏雨只淡淡撂下一句话,便成功阻止弄弄的冲动。他说:「要打架吗?行,我回家,眼不见为净,」
为维护夏雨双眼的洁净,弄弄硬生生把伸到萧海齐鼻子前的拳头给收回来,然後皮笑肉不笑地,轻飘飘地在他面前撂下一句话。「等我考完,要做一件重大的决定。」
「什麽决定?」
萧海齐没有被她的「轻飘飘」或者「皮笑肉不笑」给吓到,他想,最坏坏不过个死字,弄弄再强悍也不至於把他弄死。
她两手搭上他的肩,踮起脚尖,郑重宣布,「我决定,你,萧海齐,将成为我——宋予弄,第一号男朋友!」
她的一句话,同时弄拧了两个男人的眉头。
她还没有忘记!夏雨这样想着。心沉甸甸的,他不开口说话。
而被迫吞下一颗大鸭蛋的萧海齐也说不出话来。他错了,当弄弄的男朋友比死更惨。
然後弄弄眉开眼笑地进入考场,将最後一堂考试结束,再然後,她勾起两个男人的手,一起回家。
一路上她很享受,享受马路上的女人向自己投来羡慕的眼光,也享受大考之後的愉快轻松心情,她觉得人生从这一刻开始,将充满光明和幸运。
於是她哼着歌走路,进了家门更是放大音浪,奔到孬孬的狗屋,抱住牠的大头又吻又亲,尽情欢唱。
萧海齐终於开口,他弯下腰,摸摸正在和孬孬玩的小小说:「去告诉妈妈,今天晚上吃烤小鸟。」
小小摇头晃脑,看着两手空空的萧海齐说:「小鸟在哪里?」
「弄弄唱完这首歌,院子里就会死一堆,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开荤了。」
他的话让弄弄瞬间绿了脸。
小小信以为真,笑眯眼说:「拿锅子!」
「萧、海、齐!」
弄弄放开孬孬,对着他脑门大吼。她在考虑要不要在小孩面前进行暴力场面时,小小拉住她的衣角。
「弄弄唱歌,小小要小鸟。」
黑线、乌鸦,在弄弄额间交错。这种场景是会惹人发笑的,因此小小笑了,萧海齐笑了,连气得半死的弄弄也笑了,只有夏雨……
他淡淡地看了弄弄一眼,转身进屋。
弄弄望着离去的背影,夏雨不在了,她揍谁都不会污他的眼,於是她一拐子架上萧海齐的脖子,质问:「说!我去考试的时候,你和Hero发生什麽事?」
「哪有什麽事?」
「不然他怎麽阴阳怪气,一路上都不说话?」
萧海齐怜悯地看着她,长叹息,「你没救了。」
啥米?她听不懂他的意思,揪住他的衣襟怒问:「把话说清楚。」
他无可奈何地翻翻白眼,「你的话把他惹火了。」
「哪一句?」
「你要我当男朋友的那句。」他想到什麽似的噗哧一笑。「今天晚上,你的Hero恐怕要吞两大锅麻辣鸭血才能完事。」
说完话,萧海齐也转身进屋。
「怎麽可能?那句话Hero早就听过,不对,他们一定有秘密瞒我,会不会是……天,他们在演断背山?」
她猛地瞠目结舌,好半晌说不出半句话来。
「弄弄,晚上还要不要吃烤小鸟?」小小心底揪着那顿晚餐,舍不得放,直问着弄弄。
断背山、断背山……弄弄越想越火大,她正在气头上,小小又不知死活地问上这句。
她弯下身,一脸阴阳怪气的说:「吃,怎麽不吃?」
天底下有这麽爱吃的家伙?要不是他未满十八岁,要不是她痛恨霸凌,要不是……她绝对绝对会一脚将他踹飞。
「没有小鸟,弄弄唱歌……」
小小年纪很小,但多少会看人脸色,於是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在弄弄的脸凑到自己面前时,戛然而止。
她陡地眉开眼笑道:「脱掉你的裤子,里面就有一只鸟。」
突然,一句阴恻恻的话传进她耳膜。
「宋予弄!好样的,你这样教我儿子?」闪闪不知道什麽时候出现,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弄弄,像要把她钉在墙上。
一阵鸡皮疙瘩迅速泛起,女人是弱者,为母则强,这话半点不假。自从闪闪当了妈,身体里所有的巫婆基因全数被激发,从前她多少敢跟闪闪东一句、西一句呛声,现在……嘿嘿嘿,身为吃白食的她,不可以不自量力。
「呃……Hero、Hero的心情不好,我上去陪他说说话。」她指指楼上。
「嗯,陪你的Hero说完话,记得把地板拖一拖、浴室洗一洗、阳台上面的衣服收一收,再到小小的房里把床被单给换新的……」又是一连串十几道指令。敢欺负她儿子,弄弄当然得付出代价。
「我好可怜,平平吃白食,你怎麽不敢去凌虐楼上那两只雄的?」弄弄低声抱怨。
不公平,她才大考完,所有考生在结束这场「劫难」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是吃喝玩乐,再不就是昏天暗地先睡足十二个小时再说,哪有人像她这样,急巴巴赶回家演灰姑娘,任人奴役。
「问题是,你不单是吃白食而已。」
「不然咧?」
「你还是个拖油瓶。」闪闪抱起儿子,不冷不热地抛下一句。
哇咧,我歹命哦、我歹命,人在呷补我呷苦,人在七投我在受苦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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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十天后分手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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