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逢吃喝党(上) 第9章

  吃完麻辣烫火锅,一群人带着几分醉意打闹着往学校走,最后一趟公车在半个小时前就开走了,除了出租车,没有其他途径可以回去,但是8个人要挤进一辆车完全不可能,唯有分作两拨。
  两个党代表很自然地各自负担三个女孩,E带着甜心、安菲和阿摆先上了一辆车,原以为拦车非常容易的博斯在风里站了半个钟头后,终于开始有点后悔把那辆车让给他们的绅士行为。
  “冻死了,出租车司机都死光啦!”毛毛大声嚷嚷,博斯白她一眼,四个人里明明数她穿得最多。
  毛毛那一叫,博斯就预感到身上的风衣肯定不保,凭什么男人就活该痛苦地作出贡献,看看这几个女人,谁也不是缺了他的风衣就会冻死……博斯眯着眼睛把手从袖管里退出来,往前一伸,“谁冷的,自己拿去穿!”苏醒之别开脸,“我不冷。”
  “我也是。”廖思危双手插在口袋里拢了拢,表示很暖和。
  博斯扬手一抛,风衣落到廖思危的头顶,“脱都脱了,难道叫我穿回去?”
  廖思危扒下风衣,瞄了瞄苏醒之和毛毛,“可是现在四个人里数学长你穿的衣服最少!现在可是深秋,很快就要冬至了!你光穿件衬衫,当心冻出神经病来。”
  苏醒之望着空荡荡的大街,“怎么,你心痛啦?放心,他皮糙肉厚,别说七八度的晚上,就是大冬天跳进湖里捞鞋子还不是一样活蹦乱跳。”
  “那又是谁故意把鞋子踢进湖里的?”往事不堪回首,博斯一想起来就觉得几年前的自己真是个白痴。
  廖思危光是听就打了个寒战,赶紧把风衣抖开披到博斯肩上,“学长你快穿上吧,别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了。”
  重新感受到自己的体温让博斯怔了一怔。廖思危又忙不迭地把他的手塞进袖管里,不由分说扣上扣子才作罢。在大街上给男人披外套这种事情,女朋友是从来不会做的,这种生物需要人宠爱,在寒冷的时候尤甚。毛毛两手插在袖子里,拱了拱博斯,“帮主,你这个妹妹真的没认错,居然知道心疼你。”
  廖思危拍拍自己的衣领,“天气预报说今天气温最低只有8度,所以我穿得很暖和,一点也不冷。”言谈间颇为自豪。
  “有车!”毛毛一个箭步从人行道跳上分隔快慢车道的花坛,拦住了惊魂未定的司机,“停下!我们要打车!”
  “您那架势是打车吗,分明是打劫!”司机为他们打开门,用手制止要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博斯,“这位先生,对不起,已经超过11点,按规矩只能女士坐前面。”
  “你看我像打劫的吗?”
  博斯话说一半被毛毛拽了出去,“这个是规定,乖乖让出来坐后面去吧!”
  “岂有此理!”博斯和廖思危并肩而坐,不住抱怨,等了半天也不见苏醒之坐进来,司机疑惑地招呼,“小姐,你和他们是一起的吗?”
  苏醒之抬抬下巴,“你们先回去,我一个人随便走走醒酒。”
  “别开玩笑了,你没看到我们等了半天才叫了这么一辆车?”毛毛把头探出车窗,叫道。
  廖思危正要下车去拉,博斯抬手一拦,“由她去吧,发起疯来没人劝得了。”说完“啪”地带上车门,口气淡淡地吩咐司机开车。
  车一起步廖思危就担忧地开口说:“不好吧,这么冷的天,又这么晚了,放她一个人会不会有危险?”
  “都二十几岁的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吗?”博斯往右边挪了挪,给廖思危让出一点空间,“换作是你叫我走,我也一样不管你。”
  “可是这样……”
  博斯笑了笑,“很没绅士风度是吗?”他顿了一下,“也许是吧,你说我自私也好,我现在已经没那个玩意了。
  一番话说得廖思危无言以对,这么曾经沧海的口吻,到底经历过什么样的事之后才会拥有呢?
  在学校门口,毛毛跳下副驾座后一边叫着“冷啊”一边撒腿跑得没影,博斯付了车资转过身,“这么晚回宿舍不要紧吧?”
  “没什么,两个室友都比我还晚。” 晴空学院不乏有钱的公子小姐,衣食住行围绕上流社会展开,穿ONLY、淑女屋;吃寿司牛排;住家里挂瀑布造喷泉的房子;谈去哪国留学度假,恨不得找个外星球的男朋友。根本没有共同话题,廖思危一向觉得形单影只。
  16幢宿舍楼就在前面,博斯突然停下来,声音很低地说:“小廖,你是很特别的孩子。”停了一停又说,“可我不想有麻烦,你明白吗?”
  两句话前言不搭后语,可是廖思危听懂了。
  如果是被爱人拒绝,她一定会觉得沮丧,但是时间一秒一秒流逝,心底丝毫没有这种感觉。
  “学长,从你说把我当小妹的那时候起,我就明白了!”廖思危笑着说,“做朋友做小妹都没关系,大家高高兴兴在一起,像一家人似的就好。”
  博斯未曾想到她卸下包袱的速度会这么快,快得让人怀疑这是强颜欢笑。但是仔细一看,眉宇神色间又寻不着一丝不快的影子。
  “我们之间没什么了,再简单不过了,是不是该轮到你和苏老师了?”
  博斯笑道:“我和她就更没什么了。”
  廖思危闭上眼,慢慢地摇头,“你说谎。”
  博斯疑惑地眨了眨眼,“……哦?”
  “你怎么一点都不觉得奇怪?我突然把苏老师拉去活动室里找你的事。”
  廖思危的话让博斯也想起了这么一搭,的确,他并没有跟任何人提过苏醒之的存在,包括E他们在内。
  “还记得那次吃大排档吗?”廖思危提醒道,“和一群酒鬼打起来那一次。”
  “我吐了你一身。”博斯懒懒地道,表示记得那么一回事。
  廖思危笑了笑,“一吐完,你就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除了我没人听到。”
  博斯怔住,他隐约可以猜想到那是句什么样的话。
  “你说‘我要醒之’。”
  山下的大钟楼传来报时声,十二下。廖思危觉得有点尴尬,“对不起,我本来没权利问这么多。”
  冷不防的,博斯开口:“明天有课吗?”
  “下午两节,怎么?”
  “那就是可以睡懒觉咯?与其站在这里供人参观,不如换个地方说话。”
  廖思危略微一想,“去哪?”
  “奶茶怎么样?”博斯想了想,笑。
  “有段时间了吧?”博斯看着窗外,“你加入学生会的日子。”
  “我是不是活得挺窝囊的?”廖思危发觉自己以前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也根本不在乎,可是进了这所大学以后总是对自己提不起半点自信,不管做什么事都一样,“明明不想待在学生会里,却又迟迟不离职——甚至都说不清楚究竟是不敢退还是不舍得退。要是我坚决一点,当初没答应曹杰就好了。其实我当时就有预感,我知道我要把事情干砸的。”
  奶茶送上来,博斯试了试温度,给廖思危倒上一杯,以眼神示意她继续。
  “我大概就是所有电视剧里最常见的那种配角吧,”廖思危两手拢着杯子,闻着奶香,“优柔寡断、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到头来一事无成,让别人都不知道要怎么夸我,只好说‘其实你还不错,至少挺善良的’。哈,善良这个词真是再泛义不过了,我想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善良的人吧。要说到善良,那也是像你这样的强者才有的权利和能力,至于我这种普通人,根本连邪恶的资格都没有,不善良还能干吗呀?”
  “哈哈哈哈——”博斯大笑起来,“有趣、有趣,我是第一次听见这种论调。你继续说呀,我还想听。”
  廖思危瞥了他一眼,也不知道他是真想听假想听,不过即使他不想听,自己憋了一肚子的话也收不住了,“就说苏——苏老师吧,要是我有她那样漂亮耀眼,才华横溢,我说不定比她还嚣张呢。所以我不气她,我只能气自己太平庸了。”
  博斯止了笑,敲敲桌面,“我不觉得你这样子有什么不好。你是普通,但不庸俗。变化少,定数多,让人觉得很安心——我说的可都是实话,没有哪句编造喔。”
  “我这么老实,不会很无趣吗?”
  “人老实,可能上天并不会奖励他什么;但是一旦他不老实,上天就会立刻惩罚他。”博斯瞥一眼廖思危手里的杯子,“快喝,趁热。”
  廖思危马上像接受指令的机器人一样含了一口在嘴里,把杯子放回小盏。
  “聪明人我见得多了,漂亮的更不少,我从来不觉得她们有什么过人之处。”博斯好笑地再抬抬手,廖思危又举起杯子喝一口,继续等他说下去。
  “如果说人必须专注于某些永远不能失去的东西,那绝对不会是才智或者外貌之类。”他停顿了片刻,温柔地说,“你于我而言,是很特别的。这之前,我还没遇到过一个让人安心、自然,相处起来非常放松的人。如果说有,也只一个而已。而你和他,很像。”
  廖思危仔细地想了想,“那个人……不是苏老师?”
  博斯没有回答,饮一口奶茶。
  廖思危心中明白了七八分,试探问:“是博弈?”
  博斯抬眼,有些意外,“她跟你说过?”
  “昨晚买饮料回去途中,只提了这个名字,说是一个让人能平静下来的人。”
  点点头,他又把视线埋回杯中,半晌,开口:“博弈是我大哥,醒之……原本是他的女友。”
  “我那个时候不懂事,做得很过分。”店里关掉了大部分的灯,博斯眯着眼睛,视线穿过奶茶缭绕的雾气望着阴影区,廖思危觉得他似乎想慢慢打开回忆的大门,但是话题却到这里戛然而止,“实在不想再要什么情情爱爱了,就这样顺其自然吧。”
  苏醒之说过,除非他愿意,他才会主动带你进入那段回忆。廖思危站在那扇逐渐关闭的大门前,索然无味地啜着奶茶。
  “这些话告诉苏老师了吗?她应该不会只要求顺其自然就行吧。”
  “你觉得呢?”
  “……”廖思危没回答,但她总觉得苏醒之的一举一动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深意,她就像个得不到糖果的小孩,只想引人关注而已。
  虽然有点失礼,但她还是鼓起勇气问:“你不再喜欢她了吗?”
  大概是觉得这个问题从廖思危口中问出来稍嫌幼稚,博斯笑了笑,拿起账单,“喜欢一个人其实等于喜欢一种感觉,而那种疯狂放肆的感觉,我不想再经历一次……”
  这晚并没有睡好。廖思危躺在床上时,一直留心着楼梯的动静,苏醒之就在顶楼的宿舍,如果她回来了,自己一定能听见那特有的脚步声。
  到天色放亮,走廊都始终保持着安安静静的状态,实在抵不住睡意侵袭的廖思危这才合眼入梦,但是没睡多久就被电话叫起来,去学生会报到。一进门,苏醒之像完全没事的人一样,斜靠在桌旁表情懒散地听着每个人上来汇报。
  轮到她时,廖思危完全不知道该汇报些什么东西,苏醒之瞄她一眼,笑着分配一个当场要她命的任务就把她打发走,“文艺部长?看你很有办晚会的天分,圣诞节舞会各方面的事情就交给你负责了。”
  这个指令让廖思危指望学生会把她请出去的想法彻底泡汤。
  不过,不知为什么,最近她想离开学生会的愿望不那么强烈了,只不过才两个星期而已。也许是苏醒之的加入架空了曹杰的实权,再也许——能够有一条自己运行的轨道,不必老是思考博斯那边的事情,才是廖思危真正感到放松的原因。
  借着筹备圣诞晚会的名义,吃喝党的几次聚会她都没去参加,也很少做菜带过去犒劳那群人,廖思危想他们该不会认为她进了学生会就自以为是,忘乎所以了吧。但即使他们对自己有这样的看法又有什么不对呢。
  因为苏醒之的突然袭击,好多人的生活都乱了方寸。对她,廖思危不能不说是充满了羡慕的,胆识过人,又不拖泥带水,这种人永远站在自己的另一个极端,除了嫉妒和观望,没有成为其的可能。
  就像博斯总是喜欢待在吃喝党那间小破房子里一样,廖思危开始习惯待在学生会自己那张小桌子旁了。
  她还没有开始正大光明地谈恋爱,没有什么时间方面的投资。话说回来,以她这样的性格,即使有了男朋友,也还是会经常待在工作学习场所。
  对于拿时间或者金钱来谈一场恋爱这种行为,她虽然是羡慕,但总觉得虚浮,像做梦一样,一睁眼就可能面临分手的现实。
  “廖思危,你还不走啊?”
  廖思危看看周围,只剩两个人,其中一个正在和她打招呼。
  “我没什么事,多坐会。”
  “那你记得关灯关门。”另一个人披上大衣,很奇怪地看看她,怎么会有人喜欢待在这?酒吧、咖啡店、网吧甚至寝室,哪里不比这里强?
  屋子里只剩她一人。
  有点冷清,但是并不无聊。可以打开电脑听音乐,也可以看收费电影,或者聊天。她打算看几部电影,然后回寝室睡觉。
  进入影视基地的页面后,她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喜剧片。廖思危喜欢喜剧片的原因就是想笑一笑,哪怕只是讥笑那片子的肤浅也好。人没必要总是那么深沉,会疯的,至少她这样的小人物会疯。
  喜剧片里她最喜欢周星驰,理由更简单,他老是演拯救世界的小人物呀。
  电影开始没几分钟廖思危就笑得“呵呵呵”的,心里很轻松。说真的,她挺喜欢那种套路,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令大人物们措手不及,阴差阳错间小混混登堂入室,一边闹笑话一边办大事。
  苏灿(周星驰饰)朝同台竞技的对手严肃地做鬼脸,廖思危哈哈大笑,像六岁小孩看到大人打嗝一样兴奋。
  一部电影结束,九点多了。廖思危等缓冲的时候抓紧时间去泡了一杯辛拉面,回来坐下后无意中看到右下角的QQ头像在闪。
  她放下杯子,打开一看,“还在学生会?”
  廖思危回它“嗯”,一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
  她并不是忙得没工夫多打几个字,但是对方是博斯,如果说苏醒之没有出现,自己从来没听到过那晚他喝醉后的胡言乱语,即使只被他当做朋友、妹妹,她都会勤快地往那间小破屋子跑,送菜送水果,跟他们去胡吃海喝。
  但现在不同以往。她有家教,懂得人要有自知之明,懂得收敛。
  那QQ头像又闪起来,“就你一个人?”
  廖思危咬断吸在嘴里的面条,犹豫下,依旧是一个“嗯”。
  “事很多?还要做多久?”
  廖思危回答:“快了。”然后加上一句,“我去工作,拜拜。”就关了QQ。
  看完两部电影,廖思危已经觉得乏味了。她退出登陆界面,想打个电话回家问问父母的近况,但时间已经不早,犹豫片刻还是放下话筒。
  还是回寝室吧,把那一大堆衣服洗了,也就差不多困了。
  忽然,外面的门“咯吱”响了一声。
  廖思危停下来,凝神细听。只亮着一盏灯的房间,显得格外寂静。
  “咯吱”,又是一声,从外间传来,门把手转动的声音。
  廖思危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莫非前几天一个楼层的同学说有变态白天躲在女厕所里偷窥、晚上袭击夜归女生的事是真的?
  她四下环顾,看到用来夹报纸的木条,以及上面大大的铁夹,她取下报纸拿了木条,朝外间走去。
  把手的转动声停止了,门被敲了几下,“小廖,你在里面吗?”
  廖思危的心落回了胸腔里,她走过去开了门。看到博斯脸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意识到他的来访是在一个尴尬的时间段。
  “有事吗?”廖思危把木条藏到身后,“你们又要去吃大排档?我明天要交的功课还没写……”
  “事情做完了就收拾一下,我送你回去。”
  “你来,就是为了送我回去?”廖思危正走到里间去放木条夹子,闻言有些吃惊地回头。
  博斯“啊”了一声,脸上并没什么笑容,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他看见廖思危的表情,就像不明白她意思似的,轻描淡写地举起手上的塑料袋子,“对了,有宵夜,先吃吧。”
  廖思危还在愣着,把袋子放在休息间的博斯见状,没费什么力气地拿走她手上的木条,走到里间去整理报纸。
  不知所措的廖思危只好坐在休息间里,打开袋子,捧出一碗方便装的鸭血粉丝。
  鸭血粉丝在夜间的大排档十分常见又便宜,两块钱便是大大的一碗,在这个城市里深受昼伏夜出型人物的喜爱。
  这种平民食物居然也会出现在贵族学校附近的地盘上,廖思危有点吃惊,“这附近有卖这个的吗,我怎么不记得,你在哪里买的啊?”
  “香区。”博斯补充说,“我稍微去了远一点的地方,那家比较正宗,本来还可以买小笼包,但是回来就冷了,所以作罢。”
  “我也会做这种鸭血粉丝,而且味道不输给香区的专卖店。”廖思危颇有些自豪地吸了一口,比泡面好吃——她突然想起自己桌上吃了一半的泡面,“哎哎,我还有面没吃完呢!”
  “这个?”博斯手上正拿着一个纸杯,没等廖思危点头就把它抛出了窗外。
  “你怎么给丢了!”廖思危大惊失色,“要丢也丢垃圾筒啊,要是楼底下有人怎么办?”
  “算他倒霉。”博斯说,“我的环境意识是差点,行了,下次会记得改进。”
  换成廖思危也觉得自己肯定会舍泡面而就粉丝,但她至少会把泡面的汤喝干净再扔掉,免得隔天倒垃圾的人看见结了一层油垢的汤汁会犯恶心。
  “你怎么不吃?别告诉我你吃过了。”
  博斯笑了,“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店门已经关了一半,我挤进去买了最后一碗。”
  “你肯定耍流氓,不卖就不走吧?”廖思危也笑了,顿时觉得这么一碗粉丝特别可口。
  “你喜欢吃就好。”博斯说,“有很多人不喜欢鸭肠鸭血鸭肝什么的,要是你不喜欢吃,就便宜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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