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你 第六章

  所以曾经有一段日子,大概是我入伍当兵满一年之后到退伍前的那十个多月的时间,每一个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早晨,我都会在不一样的床铺上醒过来。有些床铺会被太阳晒到屁股,有些则是阴暗的像是夜晚刚刚来到一样。枕头的味道也不同,有些是刺鼻的香水味,有些是温和的洗发精的香味,当然也有些是臭的。或许这个早晨我用的是高露洁的牙刷和牙膏,下一个早晨嘴里的泡沫就可能是黑人白绿双星牙膏。曾经有个女的(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用的是齿粉,那需要把牙刷弄湿之后才能去沾粉,听说齿粉具有强力的去渍效果,能去除牙齿上的烟垢。我才想起前一个晚上她嘴里的味道,那是卡蒂儿的淡烟。而床铺呢?有时是朋友家的,有时是认识不到十个小时的女人的。
  从那时候开始我习惯了在星期五(放假的当天)的晚上跟同梯和学弟泡在PUB或是辣妹泡沫红茶店里。第一次去时候还有些生涩,面对主动坐到你旁边来的女孩子会不知所措的玩着自己的手指头,这些女孩子喜欢看来笨笨呆呆的男生,这比较好欺负。我记得那天晚上我跟同梯和学弟一坐就到凌晨四点,当兵的生理时钟让我还在泡沫红茶店里的时候就已经昏昏欲睡。我只记得我上了学弟的车,回到学弟的家,醒过来的时候,旁边睡了一个女的,我不知道那是谁,但她的衣服穿得很少,不,她看起来没穿衣服。墙上的时钟告诉我时间是下午一点。
  学弟跟同梯都笑我笨,那女孩在泡沫红茶店里就一直表示她很欣赏我,他们特地为我制造一个机会,没想到我睡到「不省人事」,竟然没有「办事」。
  又过了一个礼拜,我们去到另一间泡沫红茶店。这一次我没有睡,一直撑到太阳出来,女孩子下班。学弟一样把她跟我带回他家,拿给我一个保险套,要我别再错失一个机会。
  学弟家是一栋三楼透天的房子,爸妈离了婚,因为爸爸在大陆包二奶被妈妈抓到,学弟说徵信社拍回来给他妈妈看的照片多到大概可以排满他家的楼梯。他告诉我们这件事的时候简直是用讲笑话的心情在说的,爸爸和妈妈之间的感情失和濒临破碎对他来说还不如跟朋友的一场嘻嘻哈哈。
  「那是他们大人的事呢!学长!」这是他跟我说的。他一点都不觉得父母离婚是一件很严重,而且是必须伤心的事。
  他跟他带回来的女孩子在隔壁的房间上床,虽然是水泥隔间但因为门的距离太近使得我在这个房间听得一清二楚。我跟这个女孩只是坐在床上,衣衫完整,隔壁「咿咿喔喔」的声音在我跟这女孩的脸上画了尴尬的线条。我回头看了女孩一眼,鼓起勇气往女孩的嘴唇上亲下去。
  这女孩叫做小雯,我不知道她的全名是什么。一直到今天我都只记得那天她嘴唇上那唇蜜的味道,还有学弟在隔壁大战的声音。
  又过了一个礼拜,我告诉学弟,我要去找小雯。学弟问我为什么?我却答不出来。
  「你喜欢她吗?学长。」他问。
  我……这……。喔!我的天!我不知道!我竟然不知道我喜不喜欢她?!
  「嗯?」
  我不是喜欢她,我只是觉得……
  「觉得什么?」
  我觉得我不能跟她有过关系之后就不理她。
  「学长,你该不会是这么乖的人吧?」
  乖?我不懂。
  「学长,就是「我那个你,我就一定要负责!」这叫做乖啊,学长。」
  不,不是,我只是没办法……
  「没办法什么?」
  我没办法速食爱情。
  「速食爱情?学长,你刚刚说的可是速食爱情?」
  是,我是说速食爱情。
  学弟哈哈大笑的转身离去,他在离去之前跟我说:「我今晚带你去找小雯,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大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这是他笑声。这笑声我到现在还记得,那是一种讽刺,也是一种当头棒喝。他讽刺我竟然傻傻的以为这是一种爱情。而当晚小雯的答案则是狠狠的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
  「你想太多了,尼尔。我并不会因为跟你上床了就觉得你应该爱我或是该给我什么。」她说。
  六祖坛经里头曾经解释过当头棒喝的意思,那是一种悟。而悟本身是助力,这是真理。但在现实社会却已经不同了。
  我跟小雯上床对她来说,是她的「暂时需要」,她需要那种暂时的感情,她觉得与其去深爱某个人而不一定能长相厮守永结同心,不如把爱保留给自己。那天晚上的我是她「暂时需要」的对象。而在她离开那张床之后,这一层关系就消失了。我跟她甚至谈不上任何一丝的爱情。
  所以原来只有我还笨笨的以为性是一种爱情的升华,即使我所想的是对的。我认为没有爱的性是一种狗的行为,在路边就可以解决。我认为必须在某种程度的爱与好感之下才能发生性的关系,否则事后想起来会觉得恶心,然后便是很深很深的空虚。尽管我认为小雯的想法偏差,观念错误,但我依然无法改变她的想法,因为她说:「我在我的世界里,而你不是。」
  而学弟呢?
  学弟在小雯所谓的世界里得到了他想得到的快乐,他穿梭在每一个不同的女孩之间,他今晚是这个女孩的「暂时需要」,明晚是那个女孩的「暂时需要」,他有时是别人的需要,而有时则需要别人。他的生命因为认同了这样的快乐而空洞,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快乐,爱对他来说就算能秤斤论两的卖也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我就这样跟学弟混了十个多月,他的理论曾经说服过我,找这样的快乐很简单,而且不求付出,也就不需要等待回报。这十个多月的时间我不断的在逼自己「爱」上睡在身边的女孩,然后跟她们发生关系。等到天一亮,梦一醒,床上的温度渐冷,我就忘了我「爱」过这个女孩。
  直到有一天,某个我「爱」过的女孩在离开之前问我(我的天!我竟然不知道她是谁,更忘了她的样子)……
  「假如我说我想当你的女朋友,你会答应吗?」她说。
  突然间,我想起了雅容,想起了魔女系的系主任(对了,她叫做嘉恩,我终于想起来了。),再低头看看我自己,这个十个多月来随着假情假爱的波涛汹涌而起伏不定的身体,我说……
  「不会,因为你不懂爱。」
  我结束了这十个多月的荒唐,那像是一场梦一样,我不能定义它是恶梦还是美梦,毕竟这十个多月我有所得也有所失。退伍那天学弟跑来恭喜我,他羡慕的说他还得继续窝在部队这个鬼地方一年,他很高兴我终于可以离开。
  其实,你应该要恭喜我离开了那十个多月的混乱啊,学弟。那十个多月的我像是遗失了灵魂一样,只剩下躯壳在游走移动着。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也能找回你的灵魂,因为「那世界」里的快乐,已经不是快乐了。
  「你退伍之后要做什么呢?学长。」学弟问。
  我会去找个工作,好好的替未来打算打算。
  「未来可以打算的吗?学长。」
  未来是不能打算,但现在不努力,未来就会很惨。
  「学长,记得要跟我保持连络喔。我退伍之后会去找你的。」
  学弟,我会跟你保持连络的。在你退伍要来找我之前,先找回你的灵魂,好吗?
  「我了解你的意思,学长。我了解你的意思。」
  我在爸爸五十八岁那一年强迫他退休,他的身体已经不堪负荷。而那一年我二十七岁,也就是两年前。在我要升国小五年级的时候他曾经中断过教职两年,这之前有提到过,两年后他又回到学校教书,这一教又教了十四年。都已经当上学校的教务主任了。
  退休之后的他就像其他的老人家一样,一闲下来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家里后阳台的花花草草在三天之内被他活活浇死了一半,地板每天都跟刚擦过的没什么两样,他的床铺整齐到我曾经怀疑他不在家里睡觉(因为那看起来没人睡过)。他每天早上替自己煮一锅饭,然后每一餐都到家附近的自助餐店去包菜回来,一锅饭吃一天刚好吃完。
  包菜是他一天当中最重要,也最快乐的工作。为什么?因为他去包菜的时候可以找邻居街坊聊天,那是他一天当中最不无聊的时候。
  金城武有个手机广告,说那支手机可以防无聊。他像个孩子一样的跑去通讯行跟行员说他要买那支防无聊的手机。结果行员光是教他使用就花了两个半小时,而且还教不会。
  「那果然是一支防无聊的手机,」爸爸笑着说,「光要学怎么使用它就得花两个半小时,真的很防无聊。」
  后来他还是没有买,因为买了也不会用。气炸了那个行员。
  我曾经建议他到公园里去跟那些爷爷伯伯们下棋聊天,他非常不愿意。他说那些个老人家至少都比他大十五岁,而且每个人讲话都有很重的外省腔,他怎么努力用力使力费力的听都听不懂。他说有一次在包菜的时候遇见山东来的李伯伯,想当然尔大家伙都叫他老李。他跟李伯伯在自助餐馆里聊了三十分钟,他只听得懂两句,一句是「哈哈哈」,一句是「你说好不好笑」这两句还是连在一起的咧。他只能嗯嗯嗯的陪着笑,老李笑得大声,他就跟着大声,或是补一句「这真是有趣」。
  「其实一点都不有趣。」爸爸说,「再怎么有趣,听不懂还是不有趣。」
  后来爸爸又开始每天往学校里面跑,回去跟他的老同事们聊天说话。有一天,那些老同事带他去打高尔夫球,他竟然就这样迷上了高尔夫。我曾经和爸爸一起到高尔夫球练习场去挥杆,你可别看他将近六十岁的身体,他一杆还是可以挥过一百五十码,练习场的教练说我爸爸已经算是奇葩了,六十岁左右的人刚练高尔夫就可以打到一百五十码已经是一件不错的事。「李登辉一天到晚在打高尔夫,他长杆也不过两百而已。」教练说。
  那天爸爸很突然的问我,为什么这几年一直不见我交女朋友。面对这天外飞来一支爸爸的笔,我突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笔就这样穿过脑门。
  「你该不会只交过雅容这么一个女朋友吧?」爸爸问。
  不是的,爸爸,我交过三个女朋友。爸爸只见过雅容。
  「那些女朋友呢?」
  不知道耶,呵呵,说不定她们都已经住在别人家里。我试图轻松的回答这问题。
  「嫁人啦?那三个都嫁人啦?怎么跟你交往过的女孩子都嫁给别人呐?」
  爸爸,你说这什么话?那并不是我的问题好吗?
  「不然还是女孩子家的问题啊?」
  不是的,爸爸,那跟谁的问题没有关系。
  「那不然是谁的问题啊?」爸爸问,他的眼神充满着不了解。
  那不然是谁的问题?啊!我的天,我也不知道啊。不是我的问题,也不是女孩子家
  其实我可以了解爸爸的坚贞,因为妈妈对他来说像是藏在心脏最最最里面的那一部份,就算是人死了心脏停了,甚至被挖出来了,都没有人能看得见那一个部份有多么的细腻而且完整。我曾经问过爸爸为什么会想追求妈妈?是妈妈的哪一个部份吸引他?
  「其实,是你妈拿刀架着我的脖子要我写信去追她的,」爸爸开玩笑的说,「所以吸引我的是那把刀,而不是你妈。」说完,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但其实我在爸爸的书房里看过他为妈妈写的诗。他习惯在一张张的书法纸上用毛笔勾写着他们的爱情和妈妈去世之后他难耐的心恸与永恒的思念。而且那数量之多大概可以出个三五本诗集。爸爸把那些诗卷成好几卷放在柜子中间,某些写上了日期,而某些没有。爸爸说没有写日期的部份是因为哭着完成的,伤心之余没去注意日期押写了与否。
  爸爸以前师专时念的是中文,而妈妈念的是数学,这是我家跟别人家比较不一样的地方。那时代通常应该会是男孩子念理工,女孩子念文商,可是爸爸说妈妈当时是走在时代尖端的女性,她想做什么是没有人能拦得住的。她坚持要念数学就是念数学,就算是因为念书念的太勤被外公吊起来打都要念数学。那时候的观念是女孩子长大了就要嫁出去,念太多的书是没有用的(当然现在还是有这样的家庭)。爸爸说妈妈曾经为了不让外公知道她在偷偷的念书,还在半夜里躲在床底下点蜡烛看书,结果妈妈考上了师专。
  听爸爸在说他们以前念书的坎坷史,说真的其实很难体会。当年爸爸为了联考,每天早上四点起床,骑着脚踏车到图书馆的门口去排队,我问爸爸为什么不在家里念?他说去图书馆念书不需要花钱,因为用的是图书馆的电。家里没什么钱,开灯需要用到电,念太久的话爷爷会给他白眼看,而且还会碎碎念的说:「啊一本书是要看多久?看不懂就不要看了!」
  爸爸考上师专之后,爷爷还在村口放鞭炮,说他每天鼓励他的儿子要用功念书,今天能考上师专完全都是他的功劳。(其实爷爷到去世之前还是很臭屁。)那一串鞭炮听说是十块钱,那是奶奶可以买给一家人吃一天的菜钱还有找。
  我不知道那时候十块钱是多大,但爸爸说那时候一碗阳春面的价钱是五角。爸爸有三个哥哥一个妹妹一个弟弟,一家八口一天吃十块钱台币还有找,在民国五十六年的时候。
  说真的,我很想看看菜色如何。
  爸爸说菜色没什么好形容的,形容菜色只会让自己没有食欲。不过他用一首诗形容了当时他们一家人是怎么吃饭的。
  「一张桌上三道菜,八双筷子一起来,如果动作不够快,只剩猪油拌白饭。」
  说到爸爸写的诗,就不能不提到他为妈妈写的《十年的你》。我在几年前读这首诗读到彷佛就像个第三人称,站在爸爸和妈妈身旁,听他们约在某一个地方,而十年后再见一样。
  他并不是写活了妈妈,而是写活了爱。
  「我被遗忘,被你遗忘,遗忘在一条名叫伤恸的路上。
  那远到看不见边际的尽头,你可在那个地方?
  我问过神,问过鬼,问过佛祖,问过菩萨,你到底在哪一场梦里面,而那场梦何时与我共枕同床?
  我成天成夜,听着时间的呼吸,用哭白了的发,写寂寞的诗。
  我把伤眸当砚,我把血泪当墨,我的灵魂是我的纸,我的身体便是信封。
  我该寄往何处于你?而你又该何回我?
  是不是你也在那条叫做伤恸的路上,如果是,我是否也该把你遗忘?
  但怎么遗忘也长,伤恸也长,告诉我哪儿是短,我便哪儿往。
  温暖的清晨同样,温暖的西暮同样,摇椅上的我同样,而我冷冷的望。
  别要我顶着热情欣赏,我已失去热情的光。
  你说我诗里总有看不完的愁怅,像浓黯的雾那般的茫,我裹着两人份的被单,作着一个人的梦,诗难不愁怅,人难不拾殇。
  我低声的问,那在远方的你啊。
  如果我写一首诗给十年后的你,你将在哪儿读它?」
  这首诗里,没有任何一个「爱」字,却写出了满满的爱。
  彷佛「爱」像个小孩,嘟着嘴巴,眼里噙着眼泪在你的脚边打转。
  4. 第三个女朋友
  其实,我很恨她。
  我的恨很明显,但我从不曾讲。
  跟她分手之后,我一度对爱情绝望。
  但当我想起爸爸和妈妈之间,我便开始挣扎:「爱情真的会如爸妈那样吗?」
  但后来,我感激她。
  这一份感激很尴尬,因为我依然恨她。
  但我的恨已经不明显,因为感激多过了恨。
  我明白了我对她的恨其实是对自己的恨,因为一个对爱根本不懂珍惜的人,对他有再深的恨,其实都是自己的傻。
  所以,以芳,我再也不恨你了。
  因为你不懂珍惜,所以让我懂了原谅。
  对,是的,她是我第三个女朋友,叫做彭以芳。
  之前有提到,她是我在酒馆里认识的。那是朋友的朋友,而我们在第一个清晨就一起牵着手去吃早餐,第二个晚上就一起上床。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几杯淡酒下肚,言谈之中多了一些敢说、行为之间多了一些敢做的情况之下才爱上她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证,她是个会很容易让人在短时间之内爱上的女人。
  当你在自以为念过一些书,了解一些东西,明白一些道理,可以在同侪之间高谈阔论而没有多少人能反驳你的时候遇见这样的女子,那么你只有死路一条,如果她还带着几分姿色的话。
  我不能否认她的聪明,因为她确实是这样。她的反应,她的对答,她的动作,甚至连点烟的姿态都能让你将她天使化。她确实有那种罕见的魅力,也确实让你坐在她的面前,注视着她的眼睛时,会不小心把几十只小鹿关到自己心里面去放肆的乱撞。
  请注意,是几十只,不是一只。
  这乱撞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小鹿们尸横遍野。因为当天晚上我喝得有些微醺,但意识是清醒的,在酒精壮胆的结果之下,我坐近了她的身旁,跟她聊了一聊车子、聊了一聊房子;也聊了一聊瘦子怎么变成胖子,胖子怎么变回瘦子。这些题目有营养吗?我想不尽然,除了车子房子之外,其他的东西不但连营养都没有,还可能有细菌。
  后来酒馆里播了一首《SOMETHING TO REMEMBER》,那是一首九零年的情歌,她在嘴里轻轻和着,然后转头邀我:「Dance with me. 」,和我跳舞。
  整间酒馆只有我跟她站在吧台前的一块不大不小的木地板上跳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答应跟她一起跳?我后来告诉自己那是因为酒精的关系,没有酒精在我体内作怪的话我永远都不会这样作怪。
  「I was not your woman, I was not your friend,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
  We weren’t meant to be,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I hear you still say, Love yourself. 」
  她有一句没一句的唱着,前面那些点点点点成一整行的地方就是她含卤蛋乱哼的时候,她是不是有点醉了我也不知道。不过还好这首歌曾经听过多次,稍微了解她在唱些什么。
  「你知道这是什么歌吗?」她晃着身体歪着头,用微眯的眼睛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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