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个好老公 第2章

  一望无际的墓仔埔。路的两旁都是坟墓和杂草,而她那辆抛锚的红车是附近最亮眼的颜色,看得丁茤萸腿都软了。想到她昨晚可能就坐在某一座坟墓上看夜景,她全身开始起鸡皮疙瘩。
  “天啊……”若不是双手牢牢撑着车顶,她一定会瘫软在地上。她昨晚竟然在这里赏夜景!而且还觉得这里的夜景很美!她一定是中邪了!昨晚首次尝到失眠的滋味,躺在床上滚过来、翻过去,就是睡不着,想的都是那个借她脚踏车的男人到底是人还是鬼?她的个性虽然懒散,却有个要不得的缺点——心里容不下问号。只要是让她在意的事,她都要弄个清楚明白不可,否则她会一直想、一直想,想到失眠。为了让自己今后能睡个好觉,一大早八点不到,打电话给拖车公司后,她便再度搭出租车来到抛锚的地方一探究竟,结果却更让她头昏脑胀。
  老板娘说得没错,这里真的只有坟墓,而且是一大片墓仔埔!
  虽然是大白天,还是给人阴森森的感觉,看得她全身发毛。
  被一大片坟墓包围耶!
  我的老天啊……
  “……丁小姐,你还要看多久?”出租车司机的头忍不住探出车窗催人。他只想赶快走人,这里好吓人哪,虽然有美女相陪,还是很可怕。
  一大片墓仔埔耶!
  “我……”她也想赶快走人,可是心中最大的疑惑还没解开,她可不想再失眠。“咦?前面有人来了!”
  她远远看到一个黑影慢慢接近,等到黑影进入视力范围之内,她发现竟又是一个骑脚踏车的人!
  “怎么这里的人都骑脚踏车啊?”她忍不住纳闷地嘟嚷。“昨晚那个‘人’,还有今天这个也是……咦?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
  随着脚踏车越来越接近,她越看骑士越觉得有可能是昨晚那个借她车子的人。
  “喂!”她再度站到路中央挥着双手,管他是不是昨晚那个人,先拦了再说。
  唧……
  熟悉的场景再度上演,只是背景由夜晚换到白天。
  丁茤萸的双眼一直瞪着眼前戴着眼镜的陌生男人,却看不出个所以然。
  这个男人脸蛋白皙,长相算是斯文,但是戴了一副土土的黑框眼镜,完全比她高满多的,除此之外,她只记得他的声音。
  昨晚的光线太暗,没看清那个借她车的男人的长相,只记得他有双长腿,而且比她高满多的,除此之外,她只记得他的声音。
  “你是不是昨晚借我脚踏车的那个人?”她单刀直入地问。
  “原来是你。”纪可法纳闷的表情转为了然,难怪会有熟悉的感觉,原来刚才的桥段在昨夜就上演过了。
  “果然是你!”一听到熟悉的声音,她立即兴奋地跳到他的车旁,完全不见平常的慢条斯理。
  他的音质低沉,说起话来不疾不徐,让人听了心也跟着平静,也让她一听就记在心里。
  他是人,不是鬼!
  她昨晚没有撞鬼,喔……耶!今晚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纪可法冷眼看着眼前这个又叫又跳,只差没翻跟斗的怪女人,再看看停在一旁的车辆,除了昨晚那辆抛锚的红车之外,又多了一辆出租车。
  “你又要借车?”这辆出租车也抛锚了?
  “你昨晚将车牵走,为什么没跟我说一声?”她当作没听到他的乌鸦嘴,娇声娇气地抱怨。害她以为自己撞鬼哩!
  “我骑走自己的车,为什么还要跟你说一声?”他一脸莫名其妙。
  “你没跟我说一声,害我以为你的车子被偷了,担心了一整晚呢!”她反应很快,聪明地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说辞,绝不说出误以为自己撞鬼的丢脸事。
  “我不是跟你说过,我会去杂货店骑走吗?既然车子不见,就有可能是我骑走的,你根本不需要担心。”他很认真地反驳她的说辞。
  “你牵车的时候应该有看到我在杂货店里头吧?你可以‘顺道’跟我打声招呼啊!”他说的是没错,但一般人不是都会打声招呼吗?这是人之常情啊!
  “我又不认识你,为什么要跟你打招呼?”他的表情是完全的不解和莫名其妙。
  哇哩咧!这个人没上过小学的生活与伦理吗?
  跟人打招呼是基本礼貌,他不懂吗?
  “我以为是别人偷走你的车,当然会担心啊!”她灵活的眼珠子翻了翻,语气更加柔媚,还添加几许委屈。
  这是必杀绝招,没有一个男人不手到擒来。
  “我借你车子的时候又没有要你负保管之责,就算被偷,也不是你的责任。”他心中自有一把尺,是非对错区分得很清楚。
  这个男人很不一样喔!她不禁上下打量他好几眼。
  他个子高高瘦瘦的,很有模特儿的体格,斯文端正的脸上戴着土土的黑框眼镜,透过厚厚的镜片,依然可以看出他的眼睛黑亮有神。中规中矩的发型,看起来非常古板。身上穿着米色休闲外套和牛仔裤,很有学生气息。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以她“阅人无数”的犀利眼光,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耿直的人,一脸正气,只差没写个“正”字在脸上。
  这种人不是道貌岸然的老学究,就是个假正经,经过她昨晚的小小测试,他应该是个正经人士。
  而且,是个脑筋呈一直线的呆头鹅,让她好气又好笑。
  在她所处的环境,虽然谈不上尔虞我诈,但也不可能跟人掏心掏肺地说实话,否则隔天可能就会上报。
  她从没见过像他这样耿直的人,虽然说话直得让人听了很刺耳,可是跟他说话却完全没有压力,不需要花脑筋去想他话里是否有其它的涵义。
  他让她觉得很自在。
  “喂,你要去哪里?”她还没说再见,他就要跨上脚踏车走人,太不给面子了吧?
  “上班。”斯文的俊脸看起来有些困扰,但仍然有问必答。
  “你……”只见他一脚踩着踏板,一副随时准备落跑的模样,看得丁茤萸眼睛开始冒火,但她强迫自己挤出一个笑容,咬着牙说道:“昨晚谢谢你的帮忙,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说过那只是举手之劳,你不需要放在心上。”
  语气有淡淡的无奈,听得她火气又往上冒。
  他的反应总会让自己有种错觉——她不是花容月貌,而是长满天花!
  偏他越想逃,她竟越不想放手。
  她早就对那些阿谀奉承的人烦了、腻了,而他,则是唯一不受她吸引的人,无形中激起了她的征服欲望。
  她第一次想要征服男人!
  “我有恩必报,不想欠人情。”她的理由冠冕堂皇,光明正大得很。
  “那你想怎么样?”语气是完全的无奈和容忍。
  “我请你吃一顿饭,就算偿还你的借车之恩。”他不让她请,她偏要请。事到如今,这已经是颜面之争。
  纪可法端正的脸看了看她一脸势在必得的表情,最后终于点头。
  “……好吧。”
  跟她吃顿饭像要他的命一样,她有这么让人“难以下咽”吗?
  若不是对自己的美貌深具信心,光看他的反应,她一定会以为自己丑到不行。
  这个人哪,绝对有杀人于无形的能耐。
  “你什么时候有空?”声音是从牙缝中迸出来的。
  通常她才是那个说出气死人不偿命的话的人,对于旁人甚至是老头的冷言闲语,她都能在笑谈间回以致命的反击,能够三言两语就让她气到差点咬断牙的,这个呆头鹅算是第一人。
  “我今天很忙,那就明天晚上吧。”早“吃”早超生。
  他很忙,她难道就不忙吗?牙齿差点咬断。“你叫什么名字?”
  “纪可法。纪律的纪,可以的可,法律的法。”
  “电话呢?”
  “09XX……”
  她拿出手机输入他的姓名和联络电话。“明天晚上上点在‘四季’,可以吗?”
  “四季”是一家非常有名的超级豪华法式餐厅,一餐下来几万块钱跑不掉。
  “……好吧。”纪可法想了几秒后,点头答应,然后立刻头也不回地骑上单车,快速离去,活像在逃命。
  见状,丁茤萸的嘴角不住地抽搐。她虽然讨厌男人勾勾缠,但被人当瘟疫的感觉更不好受。
  “好你个纪可法,我不把你迷得忘了爹娘,我就跟你姓!”
  细肩带黑色空内衬银纱的合身短洋装,勾勒出丁茤萸凹凸有致的好身材,低胸V领微微露出的白嫩丰腴,让人看了两眼发直。
  将红色大衣交给门房,踩着三吵高跟鞋,丁茤萸摇曳生姿地随着领班走向桌位,留下一阵香风并带走所有人的目光。她不否认,今天特别妆扮一番,目的就是要迷倒那只呆头鹅。
  缓步来到预定的桌位,这才发现桌位空无一人,那个叫纪可法的男人竟然还没到?!
  可恶!她已经故意迟到十五分钟了,没想到他居然比她更大牌!
  暗咬着牙谢过替她拉开椅子的领班,脸上的表情依旧娇媚迷人,没让人看出她心中的火正在闷烧。
  那个纪可法最好别放她鸽子,否则,她绝对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他迅速成为墓仔埔的最新住户。
  不想理会别人的眼神,索性拿出IPHONE上网打发时间,直到入口处的骚动勾起她的注意力,美眸一扫,正好瞧见那只呆头鹅。
  他又怎么啦?
  才正在想着要不要去前头了解状况时,领班已快步来到她身旁,低头附在她耳旁轻声报告。
  “丁小姐,纪先生不愿意系上我们准备的领带,我们依照规定不能让他进来,他要我们转达您一声,他来过了。”
  “四季”是一家超高级的法国餐厅,装潢豪华,提供的食物也是一流,当然价格也不便宜,除此之外,这家餐厅还规定进来用餐的客人都得穿着正式服装,女士得穿着裙子,男士则须打领带。
  没想到这种超龟毛的规定,反倒让有钱人趋之若骛,就算经济不景气,餐厅还是座无虚席。
  丁茤萸唰地一责站起夹,余气腾腾地迈向门口,瞪着引起骚动的男主角,向来柔媚的美发出杀人的凶光。
  “你想落跑?”一口白牙差点咬碎。
  “我依约前来了,是他们不让我进去。”他义正辞严地替自己辩护。
  “这里规定要系领带,你为什么不系?”
  “透不过气。”他嫌恶地瞪着服务生手上的领带。“吃饭就吃饭,为什么还要勒脖子?根本是在折磨客人。”
  以前每次跟家人出入这类餐厅,他心里总是充满疑惑,为什么来吃顿饭还要绑手绑脚?限制那么多,简直是莫名其妙。
  “你如果不系上领带,我一样会让你透不过气来。”她会亲手掐上他的脖子。
  “你……没事吧?”她的嘴角严重扭曲,脸都变形了,看起来好吓人。
  “只要你不气我,我就没事。”见面没几分钟,就能让她火气上扬,这个男人绝对是生来气死她的。
  “我哪有气你?”他一脸茫然。
  “请你吃顿饭跟要你的命一样,跟我吃饭有这么痛苦吗?”能跟她同桌共食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心愿,只有他,避之唯恐不及。
  她除了恼怒,还隐隐有受伤的感觉,他的拒绝仿佛跟父亲的排斥重迭,累积多年的伤隐隐浮现。
  明明跟他还谈不上认识,心情却因他而起伏,这绝对不是好现象。
  “既然你非要请我吃饭不可,那我们换个地方,我知道有一家店的食物不错。”他不喜欢这家餐厅的浮华气味,就连服务生的眼睛都长在头顶上,让人浑身不自在。
  什么叫做“既然你非要请我吃饭不可”?!把她说成一副饥渴难耐的色女,听得丁茤萸差点脑充血。
  这个人……
  见面没几次,她已摸清这个叫纪可法的男人是个一根肠子通到底的呆头鹅,若要一字一字细究他的话,绝对会被气到吐血。
  “你不喜欢这家餐厅?”她露出娇媚的笑,好故意地当着一票“四季”的服务人员面前问,看他怎么回答。
  “不喜欢。”他的回答简洁有力到完全不给颜面的地步,看着穿着黑白制服的服务人员脸上那说不出的愤慨表情,丁茤萸的心情突然大好。
  看来,不是只有她会被气得蹦蹦跳啊!
  这个纪可法,果然有气死人不偿命的好本事。
  “好吃!”破例吃完整盘意大利面,不理会脑里持续往上攀升的卡路里数车。好久没这么放纵口腹之欲了,丁茤萸心满意足地拍拍平坦结实的小腹。
  离开“四季”后,两人坐上她的车来到这家位于巷弄内的小餐馆,店面很小,只放了七张小桌,每张桌子都坐满客人。
  显然店老板跟纪可法很熟,一看到他,脸上笑容灿烂,连忙又搬来一张临时桌,安插在店里的角落,空间虽然局促,但自成一个隔间,不受外人干扰。
  “不是只有大餐厅的东西才好吃。”他放下叉子,拿起餐巾纸擦嘴,面前的盘子已空无一物。
  “你又要说教了吗?”她忍不住好气又好笑。
  他恪守用餐不语的规矩,先前她才开口想跟他闲聊,就被他一句“吃饭的时候不要说话”给制止,这个人还真不是普通的一板一眼呢!
  “我只会说实话。”他一向实话实说。
  “你昨晚就说谎。”存心找他麻烦。
  “我从不说谎。”俊脸紧绷,捍卫自己的清白。
  “你说你家住在墓仔埔附近,可以走路回家,但那附近明明没住家,你这不叫说谎是什么?”她好整以暇地发难。
  他耸耸肩。“我那天借你车时,原本就打算跑步到杂货店再骑车回家,只是没告诉你而已。”
  “跑步?你是说,因为车子借给我,所以你不得不跑步到杂货店去把车牵回来?”所以说,他根本不是住在那附近,他会那么说,只是不想让她过意不去的善意谎言喽?
  瞬间,她对他的好感我了好几分。
  男人在她面前只会吹嘘自己为她做了多少事、花了多少心思,从来没有人像他这么低调地隐藏功劳。
  这个人哪,就是口拙。
  “一个女人半夜走在那条路上,很危险。”他顿了一下又接口。“我不希望你成为我下一个解剖的对象。”
  “……”闻言,她差点跌倒。明明做出可以邀功的好事,偏偏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就是可以气死人。“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很不会说话?”
  “常常。”他点头承认。他的个性太耿直,凡事秉公处理,就连上头来关说也严正拒绝,他知道上头对他说一不二的个性颇有微词。
  “呵呵……”知道自己不是他毒舌下唯一的受害者,让她不住失笑。
  光是从她这两天受的气,就可以想见他的同事朋友们长期承受的苦难,确定自己不是最惨的人,心情也跟着大好。
  “你笑什么?”她的笑声低低哑哑的,像大提琴的琴音轻拂过耳际,久久不散。
  “你能平安活到现在,绝对是祖先保佑。”否则他早被乱拳打死了。就连她这个爱好和平的人,每次跟他说话时都会产生这股冲动,更别说其它人了。
  除了不会说话之外,他还不懂得看人脸色。要在这个社会生存即使不需要舌粲莲花,但起码要懂得看人脸色,才能明哲保身。
  真怀疑这个男人怎么能活到现在?
  “祖先保佑?”他耸耸肩。“或许吧。”他是住在离祖先的坟墓满近的地方。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虽然她的脸经常出现在各大媒体,甚至可以说无所不在,但她几乎可以确定这只呆头鹅不知道她的身分。
  “你又没说,我怎么会知道。”那天只有他报上姓名和手机号码,她又没告诉他她自己的名字。
  果然。“我叫做丁茤萸。”她报上本名,莫名地不想跟名声败坏的丁萸扯上关系。
  “丁多余?好奇怪的名字。”他浓黑的眉头微拢。怎么会有父母将孩子取这个名字?
  “我的茤萸两个字是这么写的。”白嫩的手指缓缓在桌上划写,看起来非常诱人。
  “你的名字看起来比听起来好。”
  呆头鹅专注地看她写的字,完全没被白嫩手指给诱惑去。
  “你是做什么的?”左手撑着香腮,娇媚的大眼一瞬也不瞬地隔着桌子跟他对看,扶命放电,就不信超强电波电不昏他的笨脑袋。
  她从不自诩是男人专家,这个社会的“专家”已经太多,但她的确对男人很了解,尤其精通媚惑男人的所有方法。
  只可惜截至目前为止,她施用在他身上的招数全部失效。
  没关系,她这个人有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绝不轻易认输,而且会奋战到底。
  她没忘记今晚的任务就是征服这只呆头鹅。
  “法医。”
  “法医?!”妈呀!手肘突然滑动,美美的下巴差点撞到桌子。“你是说解剖……尸体的法医?”
  他的职业就不能平凡一点吗?
  “嗯。”他理所当然地点头。“法医不解剖尸体,要解剖什么?”
  “那你不就得经常碰尸体?不怕吗?”尸体耶!光想就让人起鸡皮疙瘩。
  “怕就不会走这条路。”当初念完医学院取得医师资格后,他突然宣布要当法医,不顾家人的反对,报考X大法医研究所,当个小法医,而不是到父亲旗下的“纪中医院”任职,循着父兄的脚步,当上大医院的名医。
  他的决定,曾经引起家庭革命,母亲还三天两头到他的住处吵,直到半年过后,知道他意志坚定,母亲才终于死心。
  他很清楚自己玩不来尔虞我诈的游戏,过于耿直的个性无法在“白色巨塔”里存活,就算有父兄的庇荫,他也不会快乐,倒不如安安分分地做个小法医。
  “是没错啦,但是……”光想到尸体,还是很吓人,忍不住好奇他为什么选择这条路。“你为什么想当法医?”
  “法医可以声张迟来的正义。”看到她茫然的表情,他又进一步说明。“从尸体的死因可以找出真正的凶手,还死者公道。”
  明明法医和医生同属一家,只差在对象有没有生命迹象,但待遇却是天差地别,人人抢当名利双收的大医生,却没人愿意做钱少事多的小法医。但是对他来说,小法医的使命更加重大。
  “听起来像是正义使者的化身。”从没想过法医的工作还有这层意义,不禁对眼前的呆头鹅刮目相看。
  “没有啦……”
  “纪法医,不好意思,现在才来打招呼!”年轻老板抓起身上的围裙擦手,憨厚的脸上流露着真诚的笑。
  “陈先生,跟你说过好几次,不要这么客气,否则我以后不敢上门了。”纪可法赶忙站起来,斯文的脸写满无奈。
  “失礼啦……我看到你太高兴了嘛!嘿嘿……”老板不好意思地抓着头。“若不是你的帮忙,我妈就白白被医院害死了,真的很谢谢你!”
  “我只是做我分内该做的事。”他从来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大不了的事。
  一年前,陈老板的母亲因为感冒去某家大医院求诊,没想到吃完药的隔天竟然暴毙身亡,家属质疑是医生开错药,医院则坚持是病人隐瞒其它病情,跟医生开的药无关,结果闹上法院,他则是受委任的法医。
  “你是唯一敢接下我妈那件案子的法医。”年轻老板越说越激动,眼中还泛着感激的泪光。“那件案子在法院躺了半年,迟迟等不到法医来验,大家都怕得罪那家医院,让我妈的遗体只能一直冰在冰柜,直到你接下案子,才让医院认罪,还我妈公道!”
  丁茤萸静静坐在一旁聆听,拼拼凑凑出大概的来龙去脉,一点儿也不惊讶呆头鹅会接下这种吃力不讨好的案件,因为他太有正义感了。
  虽然两人根本谈不上认识,但她就是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而且从他先前提到任职法医的原因,也能猜出个大概。
  这个男人就是刚直过了头,不管是说话还是做事,只说想说的话,只做该做的事,这种个性很容易惹祸上身的,但他却毫不退却。
  刹那间,她看他的眼神起了变化,添加了几许尊重和敬佩。
  纪可法确实是一个呆子,但绝对是硕果仅存的可敬呆子。
  “证据会说话,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纪可法还是一脸平常,看不出情绪起伏。
  “问题是,只有你会实话实说啊!”另一名发福的中年男子挤开儿子,握住纪可法的手猛摇,眼睛溜到对面的丁茤萸时,露出开心的笑容。“交女朋友啦?这个小姐很漂亮捏,我喜欢。”
  “她不是我女朋友啦!”他连忙用力摇头否认。
  “唉呀,不要不好意思啦!这个小姐很漂亮,欸……我好像看过你耶……”老老板好奇地盯着丁茤萸瞧。这么漂亮的小姐,看过一眼就会记住的,怎么会忘了在哪儿看过呢?
  “就跟你说她不是我女朋……”
  他极力撇清的态度让丁茤萸听了后,心头莫名的很不是滋味,眼波一转,一脸委屈地低诉。“你竟然不承认我的身分,我的条件有差到让你不敢承认吗?”
  男人急着跟她拉近关系都来不及,从来没有人像他一样视她如蛇蝎,极力撇清,听了真让人不舒服,闷哪!
  她已经搞不清楚自己是面子作崇,还是其它什么原因,反正他越是急于撇清,她越是不想放手了。
  “你在胡说什么啊?”纪可法傻眼,傻愣愣地瞪着一脸哀怨的女人。“我们根本没……”
  “我们如果没有交往,你怎么会带我来这家店?”鬈翘的睫毛微颤,娇艳的脸看起来好哀伤。“你明明说要带我来认识老朋友的……”
  “法医,这就是你不对了。”年轻老板见不得美女伤心,出面相挺。
  “男人不可以让自己的女人伤心。”老老板还是没想出在哪儿见过她,但嘴巴不忘跟着说教。
  “她不是……”他慌乱地猛摇手。
  “男人要敢作敢当。”老老板说出至理名言。
  看到他百口莫辩的惨状,一扫丁茤萸闷了一整天的气。
  认识他没几天,已经被他气到没力,难得有机会能整到他,开心啊!
  不过,更让她暗喜在心中的,竟然是被误认成是他的女人!
  若在以前,这绝对是她的禁忌,她非常厌恶被视为某个男人的所有物,只要有人敢这么说,她绝对不留情面,掉头就走。
  但她今天不但主动促成这个误会,还沾沾自喜被当成他的女人,甚至喜欢这个美丽的误会……
  看来,她的确对他另眼相看。
  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她的?
  “我……”纪可法第一次尝到有理说不清的滋味,转头看向陷害他的罪魁祸首,但见她一脸得意,唇角勾着得逞的笑,眼中灿烂的光芒炫花了他的眼。
  这才发现,她虽然也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亮,鼻子又挺又直,嘴唇红嫩嫩的,皮肤也很粉嫩光滑。
  他对美丑向来没有什么分辨能力,但是她的长相很顺他的眼,而且每一秒钟都有新的发现,看再久也不腻,就像“尸斑”,随着时间会有不同的变化,让他忍不住想要深入研究。
  “你在看什么?”墨黑的眼眸透过镜片直直瞪着她看,璀灿的光芒让她的心跳有些加速。
  “尸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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