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奇缘 第二章

  林来弟开始恢复了知觉,感到一切都很新奇。
  丝绸绣花的被面摸起来很舒服也很陌生,身下躺著的不再是硬帮帮的木板,而是一层褥垫,令她感到像幼年时躺在母亲怀抱中一样的诱人香甜人梦,她还嗅到一股淡淡的、使人心神安宁的香气,这不是花香,她说不出是什麽,她从未闻过。她慢慢坐起身来,透过薄纱帐朝外看,想著这一定是梦中幻境。
  她可清楚看到床缘雕著细致花纹的床栏,从没听过,更没见过有人在床栏、床顶刻镂美丽的图案,这不是梦境又是什麽?
  她又闭上了眼睛。
  「从来美梦易醒,我再躺回去好了。」
  她真的再一次蒙头大睡,却有人偏要她回到现实世界。
  「来弟,你不饿吗?」一个低沉而温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假如你醒了,先起来吃些东西,把药服下,再继续睡吧!」
  纱帐被钩起,林来弟听到似陌生又熟悉的声音而睁大了眼睛。一只手掌温柔的贴在她额上,满意的说:「退热了。这位李郎中倒是位良医。」她已经看清楚,在她面前的是石园的主人石不华,还有一位中年妇人和两名丫头侍立一旁。
  「我在什麽地方?」一开口,方觉口乾舌燥。
  一杯香茗适时送至她面前。
  「好香的茶,」一口接一口,非常好喝。「这是什麽荼?」
  「杭州的珠兰香茶。」
  「是以珠兰花制的荼吗?」这香茶她连听都没听过,只觉得有股淡邈的兰花香。她知道茶叶不便宜,爹在时,偶尔买些茶叶未回来,都宝贝得很,平常锁在橱柜里,遇有长辈或好友来访才拿出来待客。有一回,她生病了,等病好後,爹特地泡一盖碗茶给她尝鲜,她觉得有些苦涩,并不好喝,爹又叫娘开橱柜取出糖来,拈一小撮添在荼中,马上变得好喝了,这成为她最美好的回忆之一。
  「这麽好喝的荼是怎麽做出来的?」入口丝毫不觉苦涩,很润喉。
  石不华倒不嫌她问题多。「捡出最好的春茶和珠兰花或茉莉花、蔷薇花一同埋在地下,过段时间取出即成。新茶叶最能吸收气味,可以培制出各种香荼,也有人拿新鲜的荷叶包住新茶叶,使茶味含蕴荷香,亦是一奇。」
  「真有趣。」
  香茗人喉,口齿生津,但在来弟心田里,世上再也没有比爹爹亲手泡给她唱的那杯甜茶更好喝了。
  因为难得,才显得珍贵。
  「那又是什麽?」她指著几上一只金色怪兽,一缕轻烟从它嘴里逸出,这味道便是她方才百思不得其解的香气。
  「那是麒麟,肚腹中空,里面烧著沉水香。」
  「为什麽呢?」
  「什麽为什麽?」他居然有耐性回答她的童言童语,除非他看错,庆嫂眼中满是惊讶。
  「为什麽烧香?」
  「你不喜欢?」
  「不是的,很好闻呢!只是不懂为什麽要烧香。」
  「在湿冷的天气烧一炉香,可以去除潮湿霉味,才不容易生病;在夜里点上一炉香,可以安神,正宜读书。」
  来弟听了连连点头。这人真有学问,佩服,佩服。
  「香炉都是做成麒麟状的吗?」
  「不。各种禽与兽的形状都有,像鸭子、狡倪、宝马、卧牛。」
  「狡倪又是什麽?」
  「狮子。」
  来弟眼睛一亮。「我见过,有人在家门口摆两座石狮子。」
  「不错,正是那玩意儿。」
  「你家有吗?我可不可以看一看?」她有点怯怯的问。她似乎太多嘴,要求太多了,他大概没见过比她更烦人的客人吧?!
  「自然可以。」他一点也不觉得麻烦。「如果你能下楼用膳,我便教人取出家中所有的香炉,任你玩赏。」
  「好啊!好啊!」见他仁慈,她胆量倍增。「阿姨和筱樵一定等得很急了,等看完香炉,我们就要去投靠舅舅,恐怕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些好玩的东西。」
  「石园的大门随时为你而开。」他心里居然有点不舒服,来弟不伤怀没机会再见到他,却遗憾少见一些好玩的东西,他石不华竟比不上一个香炉?
  算了,小孩子嘛,自然好奇新鲜事物。
  「你们好好服侍小姐,引她至花厅。」
  其实不待他吩咐,下人眼皮活,主人看重谁,自然对谁加倍殷勤,即使这位客人所穿的衣服比她们都不如。他多此一举,主要是让来弟安心受人服侍。
  「石……石大爷。」
  石不华顿脚,回身,挑眉作无声问。
  「你真是一位大好人,谢谢你及时伸出援手。」
  他的表情好生古怪,彷佛生平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说他,倒有些不自在。片晌,他清了清喉咙,才找到声音说:「很高兴我能帮得上忙。」转身走了出去。
  他是不高兴吗?来弟看不懂。
  来不及让她多想,三个女人已将她包围住,像对待无助的婴儿般服侍著。
  *        *        *        *        *        *        *        *
  天竺瓶中插著应景的花卉,瓶下有木刻的瓶座,花形简练、格高韵胜,看不懂的人会觉得不够花团锦簇,看得懂的人会觉得愈看愈有味道,暗赞一声:高明!
  林筱樵的两眼眨也不眨的盯著那瓶花看,像那瓶花有多好看似的,黑决明看在眼里,暗暗称奇,唤一声:「林姑娘。」没反应,再唤一声,她仍是眼神呆滞的盯著花看,他这才弄明白,她是因为精神紧张,又不敢东张西望,才盯住一件东西稳住心神。
  别说筱樵紧张,自比心似古井水的丁勤花,像是有谁投石入心湖,一颗心噗通噗通地狂跳著,似乡巴佬头一遭进城,不但看得眼花缭乱,又怕教人看穿是一名老土,当下眼观鼻、鼻观心,可心里紧张得要命,怕出错,怕丢丑。
  昨天傍晚本该抵家的,却莫名其妙成了石园的客人。黑决明带人捡回他们三只落水狗,马伤蹄,车轮坏,丁勤花再没力气和他争,傲骨不是傲在这种时候,於是大方地接受他的好意,吃一顿饱饭,睡一场好觉,醒来後阳光乍现,彷佛昨天的欺人之雨只是老天爷的一场玩笑,予人不真实感。
  早餐不但丰盛,而且热呼呼的,姨甥俩吃了有生以来最饱足的一顿早饭。想到家道中落,吃得这么好似乎有些罪过,筱樵还想偷偷藏两个鲜肉包子给来弟,但被丁勤花一个凌厉的眼神阻止了,到现在还觉得可借。
  不知道来弟怎麽样了?她好担心。
  黑决明招待三人人府,财伯被带去佣人房,丁勤花和林筱樵被带至一问客房。吃饭、睡觉全在房里,不曾见到主人。问来弟在哪儿?女婢只回说:「那位姑娘病了,主人请了大夫来看她,叫你们放心。」她们想看看来弟的病况,女婢只是摇头,说没主人允许,不敢擅自作主。後来她们实在累了,只有任其自然。
  今早,用过膳食,主人传见,请她们在花厅等候。
  昨日精神不济,一直待在房里,没有心思注意石园的繁美,如今发现它除了有深宅大院的气势,兼有雕梁画楝的精致,一片自然,毫无暴发户造作之俗气。
  丁勤花和林彼樵毕竟是没见过世面的平凡女子,忽然闯入上流阶层,难免自惭形秽,产生不自在和紧张的感觉。
  黑决明眼尖,轻声提醒她们。「主人来了。」
  石不华宽袍博带,衣著不尚华丽,人品俊秀,观之和蔼可亲,但屋里的人自他踏进花厅开始,便屏气凝息,一时落针可闻。
  他神情轻松,眉宇间却自然流露出强者的气势,使人敬畏。
  他面露微笑,一双锐眼却毫不留情的将她们打量得透彻。
  他的风度潇洒飘逸,眼中充溢著活力与智慧,像是一位自幼富贵的青年公子,但是,同时也在观测他的丁勤花,却可看出这是一个深沉难以捉摸的男人,他的来历绝不单纯!她也见过几位含著银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知道在顺境中长大的人不可能年纪轻轻便拥有这麽犀利的一对眼眸。
  他很快便收敛了眸光,精神奕奕、爽朗地笑说:「家居简朴,两位莫要嫌怠慢。」
  主人自谦,客人不免客套两句。
  生活上、历练上的差异,使彼此的话题没有交集,只能说一些来桃花村投亲的因缘和漫不及义的社交辞令,似乎两方都在等待某人,等待某种突破。
  石不华心想,来弟倒是没有说错,她的姊姊果真是十分美丽的少女,难怪她言语间有点自怜自卑,但是,这种美丽已不能感动他。
  他喜欢来弟,说不出为什麽,就是喜欢她。
  「林姑娘,」他开门见山的询问筱樵。「令妹来弟患有头痛症,这是与生俱来的痼疾,还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
  「不是先天的,」筱樵心虚的看了丁勤花一眼,她本想瞒著。「这两年才突然发病的,仔细推测,是自先父去世後,来弟偶尔就会发病。」
  「可有吃药?」
  「曾看过几位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只开了一些止痛药。」
  石不华在内心推敲一番,又问:「在何种情况下容易发病?」
  「不清楚。」筱樵无奈叹息。「先母临终曾有交代,要保护来弟,使她生活安全无虞,让她精神愉快,感觉有人在爱护她,这样她就会好的。很惭愧,我的能力有限,照顾不了来弟,才使得她昨日又发病了。」
  「孩子,这怎能怪你呢?」丁勤花和一般人一样,均是同情柔媚可爱的林筱樵多一点,本能的爱护美人儿多些。至於同样是无依孤女的林来弟,由於先天条件恍不上姊姊,所以她所得到的关爱自然有限得很,何况来弟没病的时候精神倒好,话也多,半点不如筱樵温柔听话,令人心生怜惜。
  「阿姨,你也看到的,来弟真是太瘦弱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来弟这孩子麻烦多、问题多,你能照顾她到今天也不容易了,这麽难养的孩子以後还有苦头吃呢!」
  黑决明揣摩主人的心意,无非想多了解林来弟,於是以半挑衅的语气讪笑丁勤花。「有苦头吃?怎麽,你会虐待小孩?」
  丁勤花狠瞪他一眼,昂首道:「丁家没有吃白食的人,人人各司其职,来弟自不例外,而且,她已经不是小孩子……」
  石不华眼中精芒一闪,这时,来弟跑了进来。
  「筱樵!」一阵香气袭来,姊妹俩欢喜重逢。
  「来弟,你还好吧?」她上下打量妹子。她穿的仍是昨日那身衣服,已洗烫得乾乾净净,连鞋上的污泥也一并刷净。来弟一穿上鞋子就感觉到,有人帮她补上一层新的鞋底。她心里非常感激,心情自然特别好。
  「我没事。我不记得我有吃药,病却自己好了,原来我整整睡了七个时辰(十四小时),醒来已是早上了,方才我一走出院子才发现的。」来弟像喜鹊般拉著姊姊滔滔说著,偶尔咳嗽两声,自己也不以为意。
  林筱樵笑著听完,低声道:「你一定是睡得太沉,有人喂你吃药也不知道。」她可没忘记昨晚婢女曾告之主人延请大夫之事,牵了来弟的手,一同走到石不华身前,郑重的道谢,说了好些感激的话。
  「姑娘太客气。」石不华淡淡回了她一句。
  膳食送来,用一个大托盘盛著六只碗碟,一碗鸡肉粥,三碟小菜和两样甜食。花厅原不是用膳之处,石不华不理会这些小细节,引领来弟坐在他面前吃饭。
  「趁热吃吧!若不合胃口,我命人重新再做。」
  来弟瞧得呆了,她不曾吃过这麽丰盛且精致的早饭。
  「你为什麽对我这麽好?」他还担心她吃不惯,太奇怪了。
  「我说过,我初到桃花村,你是我第一位客人,意义自是不同。」他可以不必解释,却想要为自己不合理的行为找一个道理。「再说,我的马莽撞吓著了你,引起你旧疾复发,我有责任照顾你,直到你痊愈。」
  「你为人真好。」来弟率直的说:「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他闷咳一声,想到自己的出身。「大好人」一词听来可真刺耳。
  来弟举筷时看姊姊和阿姨面前只有一杯茶,踌躇著。
  「我们都吃饱了。」筱樵告诉她。
  「这麽说我是睡晚了。」她挟一块甜糕吃,甜而不腻,口感极佳,边吃边道:「原来睡觉也能治病耶,昨晚我还很难受,今天可全好了。」咳了两声,又问:「我是不是替石园带来很多麻烦?」
  「不,是添了一些热闹。」黑决明以总管的身分说。他觉得主人未免太任性,抛下大小姐施琉他不理不睬,甚至到现在还不闻不问。他曾自请去镇上迎接她回来,石不华居然说:「别管她,要来的自己会来。」无奈只有退下。他看得出主人对来弟姑娘很特别,他对女人少有耐心和恩宠,对来弟却特别好,即使丁勤花和林筱樵也感觉得到。太明显了,光是一顿早饭的内容就大有差别。
  曾经以为鲜肉包子已是人间美食,但与来弟的早饭相比之下却显得粗糙了。
  显然,那是特别交代厨房另做的。
  黑决明很担忧施琉仙可能会有的反应,这位大小姐可不好惹。石不华竟然不接她,不在乎令她空等,使她难堪,真他妈的傲慢到极点,真不懂施琉仙看上他哪一点?
  石不华温文地和来弟闲谈,听她讲远来桃花村投奔舅舅的经过和童年的生活,来弟很自在的和他交谈,很轻松的用完早膳。她吃的不多,却已是长久以来吃得最满足的一餐了。
  石不华终於悟透了,他由怜悯的关怀而明白了自己因何对来弟特别有好感,因为来弟很自然地面对他、面对广厦华屋,没有流露出局促或不安,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敝旧的衣著和石园格格不人,彷佛这一切都没什麽了不起。
  能够自然、自在面对他的人不多,女人就更少了,怪不得他心动。
  这固然是因来弟年纪小,丝毫不知他的来历,不懂得人际间的利害关系,但他自问他的外表给人一种不容易亲近的感觉,於是这便突显出来弟的特别。
  他的笑容,他的和蔼可亲,不过是便於生存的一种手段,而非他的本性,稍微懂得世故的人都可读出由他身上所发出的讯息:保持距离,比较容易相处下去。
  来弟吃饱了,朝他笑笑。
  「你每天都吃这麽丰盛吗?那要赚多少钱才付得起呀?」她很自然的随口又问:「当然你很有钱,阿姨说你是大地主,大地主很伟大吧?!」
  石不华笑著反问:「你说伟不伟大?」
  「比我伟大。」
  他大笑。「那我总算还有可取之处。来弟,你几岁了?」
  「十三,快十四了。」她有些不好意思,自己这麽矮小。
  「比我想像的大一点。」他原先猜她不过十岁,是个小孩,却原来是将及笄的少女。可是,她怎麽一点发育的踪象也没有?身形完全还像个小孩子。
  「你吃太少了,但愿以後你舅舅能对你多加照顾,设法养胖你。」
  来弟不敢奢求太多,老实说,石不华早已摸清桃花村每一户人家的底细,包括丁家的没落以及丁耕义对待家人的俭吝,无奈他也帮不上忙。
  至少,在石园内,他可以善待她。
  庆嫂将煎好的药端进来,丫头将残食撤去。
  她乖乖将药喝了,又吃一块甜糕去除苦味,然後石不华带著她到偏厅欣赏各种造型的香炉,筱樵也好奇的跟了去。
  花厅里独留下丁勤花面对黑决明。早在一年前,黑决明登门表示要买下丁家几块畸零地中的一块,那块地恰巧在石不华刚购下的一处大农地的边角,石不华希望能完整的拥有,不料被拒绝。丁家没钱买大田,只能一小块一小块的买,再把这些畸零地租给佃农,虽然获利不多,但所获得的谷物也勉强够一家温饱,又兼具地主的身分,不需汲汲营谋生产,丁耕义这才端得起书生格、名士派头,自然不愿落个「变卖祖产」的败家子臭名。
  当时,丁勤花便见过黑决明,对他强硬的态度十分反感,原打算讨厌他到底,如今反欠他一个人情,不免尴尬。
  黑决明对这位俏寡妇颇有好感,他欣赏硬脾气的女人,对她的处境有几分同情,丁耕义拒绝了几位前去说亲的媒婆,这事他也晓得,就不知拒绝再嫁是丁耕义的意思,还是她本人芳心已死,波澜誓不起?
  守寡守来一座贞节牌坊,任芳华虚度二、三十年,天底下有比这更不人道的事吗?
  黑决明和他的主人一样,十分鄙弃这种埋葬女人一生的残忍习俗,他决定打破它,最好的方法莫过於娶一名寡妇。
  向世俗陋规宣战!向老顽固丁耕义宣战!向丁勤花三十年来所奉行的道德教条宣战!黑决明突然觉得,平静的乡间生活也是可以活得满刺激的。
  他大胆的眼神,露骨的微笑,使丁勤花莫名的心跳耳熟,心里直咒他滚进地狱去!三十年苦守的贞节岂能毁在这痞子手上?
  假使她知道,他正是由地狱而来的人,就不会怀疑他的行为根本没道理可讲,她应该庆幸,比起主人石不华,他可是正常多了。
  黑白两道闻之色变的神秘杀手组织「修罗门」,最高一层的「阎王殿」所培训出来的高手,「鬼王」谷天尊最器重的义子石不华叛逃了。
  *        *        *        *        *        *        *        *
  林来弟到晚上就寝的时候,已经玩累了,很快便进人梦乡。
  这晚,她和筱樵同睡在客房的一张床上,因为她不是十岁,与石不华同住舒心楼说不过去,石不华让庆嫂带领四婢:春柔、夏雪、秋心、冬晴去照顾她们。
  自从失去父亲後,今天来弟玩得最开心了。
  因损坏的车轮尚未修好,她们理所当然又留下来住一天。她们尽兴的在园子里逛、捉迷藏玩儿、摘梅子吃、喂鱼吃东西,还有轮著去参观鹿园、羊栏、马厩,石不华并不陪她们,教她们自在些,只在用膳时才出现。
  园里栽植许多花草果树,怎麽看都觉得心舒意扬。
  体贴的女婢总会在适当的时间端来水果和点心、蜜脯等等,如此美妙的奇缘际遇,让她们觉得像在作梦一样。
  「来弟,你真是鸿福齐天呢!」林筱樵在观鱼亭上吃水果时,悄悄对妹子说:「那一天,我和阿姨正准备放弃推车,打算留财伯守著财物,我们三人步行到丁家去。阿姨说天气差;要走上一个时辰,我正在想不知你能否支撑得住,结果却发现你失踪了,可把我们吓坏了!你怎麽可以不声不响跑掉呢?」
  「我去找救兵啊!」来弟对自己的急智颇为得意。
  「你倒是做对了,当黑总管率领四名壮丁来替我们解决困难,我感谢得差点跪下来向他磕头,心想这世上好人还是很多的。」林筱樵若有感慨,家道中落後,一班亲友大多避她们如躲瘟疫,肯伸出援手的往往是家境不比她们好的同病相怜之辈。母亲跟著撒手,剩下两名孤女,同情者有之,能够实际帮助她们的却一个也没有。人情冷暖,小小的心灵早已感受。「你独自跑来我救兵时,心里一点都不怕吗?」
  「怕的,只是别无选择,唯有闯上门来,幸好没吃闭门羹。」来弟耸耸肩,对当时的情况其实记忆不多。「我病了,一直昏睡著,等我醒来,已经雨过天青,好像什麽坏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所以我说你鸿福齐天,能够因祸得福。」
  林筱樵的口气带著一丝儿酸味,不明白石不华因何独厚林来弟?她所认识的人都是将注意力集中在她身上,丑小鸭妹妹像是她的影子一般;接著,又暗怪自己小心眼,怎麽可以嫉妒妹妹呢?
  晚膳时,有一小坛的鲜鱼汤是特地为来弟炖的,春柔婢子在一旁先将鱼刺剔除乾净才盛进碗中给来弟吃。筱樵都忘了有多久没尝到鲜鱼的滋味,娘总是将它腌成咸鱼,这样可以吃上许久。一尾鲜肥的黄花鱼全让来弟一个人吃,奢侈得惊人!
  石不华坚持来弟必须吃完它,少吃饭倒无所谓。「每天吃上一条鱼、一斤肉,不出两年,必可出落得亭亭玉立。」
  这不是废话吗?丁勤花忍住白他一眼的冲动。即使小富之家也没能耐这样奢侈的养女儿,她从小到大不曾一人吃过一尾鱼,连鸡蛋都舍不得常吃,不是照样长得高挑健美?有些人是会发育得迟些,很平常的事嘛!
  她觉得最好吃的是竹笋烧猪肉。冬笋鲜嫩,适宜煮汤,春笋质地粗些,用来烧猪肉最美味。不过,可见石家主人很懂得食道。
  来弟吃不下一尾鱼,眼巴巴盯著饺子看。把刚摘下的韭菜切碎,加上鲜菇末、笋丁、碎猪肉炒成的馅,作成蒸饺、煎饺,不知有多好吃。活泼的夏雪笑著为她换上一只新碗,来弟乐得换口味,鱼汤固然鲜美,吃上两碗也够啦!
  丁勤花看在眼里,很想提早返家,生怕来弟和筱樵尝过好日子的滋味後,难於适应未来必须早晚干活才有饭吃的刻苦生活。筱樵年纪较长,可以跟著她学纺纱织布、裁衣做饭,来弟个子小,也可以洒扫里外、拾柴刺绣。丁家除了名绅丁耕义之外,绝没有坐著等饭吃的便宜事。当日丁琼花的死讯传来,若不是她一再向大哥剖白两名十来岁的女孩是很有用的人力资源,不会白养她们的,二来也可成全丁耕义「抚孤」的美名,他才不会勉为其难的拿出盘缠来。
  转念又想,就教她们享一天福,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何妨?反正是白白拣来的,才一天,不至因此养成好逸恶劳的习性。
  怀著一颗怜悯心,丁勤花自始至终都很安静。
  夜晚的花园别有一番景致,朦胧的美更加耐人寻味。
  石不华邀请来弟夜赏海棠,对她吟咏苏东坡的诗词:
  东风弱弱泛崇光,香雾空蒙月转廊,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
  来弟听不懂,他带她进藏书楼,命人磨墨,打开宣纸,当场挥毫,一手端秀的楷书四平八稳的,让来弟认起宇来。结果,在二十八个字里头她只识得十一个字。
  他有点意外。「你读过书,谁教你的?」
  「我爹在世的时候,若有空闲,他会教我们识字,但不曾读过书。」林来弟这时才感到有些不自在,四周摆满了书画图卷,更衬托出她不足之处,真的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妨,识得字自然能够读书。你想学这首诗吗?」
  她连连点头,眼中流露出饥渴的光芒,心灵上的饥渴。
  石不华让她坐在身旁,一句一句的教她念熟了,再讲解给她听,看她兴致高昂,他也挺来劲的在诗旁画上一幅月下海棠图,遂令诗画相映生辉,加深来弟对此诗、此景的印象,一生不曾或忘。
  「这位苏东坡怎麽知道海棠花想睡了,点上腊烛以照醒她?」
  「来弟,这便是作诗作词者高明的地方,他不说自己想看清海棠花的夜姿,必须点上腊烛以便照明,反而把海棠花比成美人,夜深欲眠,点上烟火是为了唤醒她。」石不华见她两眼睁得大大的,突然觉得她很美,有一种属於她个人的味道,就像海棠花一般,不如牡丹富贵,不似蔷薇秾艳,但就是美!他嘴角不自主的泛起笑意,接下去讲另一段海棠花的韵事,牵扯出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一日,贵妃宿醉高卧不起,明皇赞叹:「海棠还未睡足呢!」
  「海棠春睡,好美的故事。」林来弟不由为之向往。
  由一首咏海棠的诗而延续的话题,教他俩足足聊了一个时辰,虽然大多是石不华在讲,林来弟倾听,但一个大男人和一名小女孩能够交谈这麽久,不能说不是一种缘分。
  当秋心婢子端来消夜,暗示夜深了,他微惊的吁出一口气。「竟这样晚了!」他的目光和来弟的目光相遇时,他爽朗地笑了,来弟则因他的笑而笑,今夜收获良多,对学习和认字她向来比筱樵有兴趣。
  她不曾吃消夜,石不华也少进夜食,但这次破例陪她吃一点。
  「客房可安排妥当?」
  「春姊、夏姊亲自打理,主人请放心。」
  「来弟,」石不华愉快的看著她,刚毅的唇扬起温柔的笑意。「跟你交谈非常快意,不觉夜已深了,我不耽误你睡眠时间,以免明早‘海棠春睡迟’,去吧,让秋心伺候你休息,我们明日见。」
  林来弟粉颊一红,她不是美人也用得上「海棠春睡」吗?
  他赞许的拍拍她的手。「相信我,来弟,令姊筱樵固然美丽,但过几年等你长大了,你将出落得比她更吸引人。」
  她抬起眼,眼里含著泪水。从不会有人夸她比筱樵好看。
  「去睡吧!记住了,欲当美人,第一便是要睡饱。」
  她笑著随秋心走到门边,又回身问:「石大爷,那能不能送给我?」手指著桌上他的亲笔书画。
  石不华将它卷起,交到她手上。「晚安,小来弟。」
  「谢谢……呃,晚安。」
  捧著宝贝,她快乐的来到客房,筱樵已在等她。
  「筱樵,快帮我把衣箱打开,我要把它收好,小心别搞丢了。」一个大大的原木在箱是丁琼花的妆奁,她是长女,丁老爷慎重的订制一对木箱,俗称龙凤箱,让她嫁得风光。後来家贫时曾卖了一个,剩下这一个是姊妹俩最贵重的宝贝了。
  「那是什麽?」
  「石大爷教我念的一首诗,他还在上面画图呢!你看。」
  林筱樵看不出这有什麽值得珍藏的,用来作火引都不好用,不过她还是开了箱,让来弟把那张字画收进去。
  春柔伺候她们上床,点上一炉香,是来弟把玩良久的宝鸭香炉,然後放下帐子,关门退了出去。
  两姊妹窝在床上讲悄悄话。
  「来弟,你身上好香哦!从早上我就闻到了,你昨天洗过澡是不是?」
  「是啊!昨天全身都淋湿了,又冷又病的,记得有人把我抱进热水桶里泡,感觉好温暖、好舒服,我全身放轻松,後来就……对了,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什麽也没印象,醒来都已经太阳晒到屁股了。」
  「那是谁帮你洗的?」
  「当然是女婢嘛!今早醒来,房里还薰香呢,就是现在燃的沉水香。」她没说下床时才发现自己身上穿著男人的长袍,羞得都快哭了,不过庆嫂和女婢均神色自然的帮她换上昨日的衣服,浑不当一回事,她也因此放下心,当它是一件睡袍。
  「筱樵,你问得好生奇怪,你们不也一样吗?」
  使人心安的香气人鼻,记忆重回昨夜的安馨宁静,来弟很快就睡著了。
  林筱樵良久无法入眠。昨晚也有厨房的人送来一桶热水给她们,不过就像一般人家一样足够泡泡脚、擦擦身,就已令她们感激莫名,而今方知有澡盆大到可以浸泡全身,不知那是什麽滋味?她嗅嗅来弟身上的香气,突然起身下床,藉著月光走向宝鸭,鸭嘴中逸出缕缕清香,她凑向前去,抬高右臂,让鸭嘴对准她的腋下吐烟,然後换左臂、胸前、後背,忙了好久,她相信明日她将比来弟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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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帛动人心,桃花村说小不小,说大也不是最大的,人民生活不虞匮乏,但也谈不上奢侈,没那条件。此时突然来了一户暴发户,自然引起宵小注意。
  登封五鼠偷尽登封县内值得一偷的人家,至今尚未失手,官府悬赏的赏金一再加高,还是没法子将他们缉拿归案。
  哪五鼠?「金钱鼠」嗜钱如命,「银花鼠」专爱珠宝首饰,这对夫妻嗅觉灵敏,相中的府第,皆能够满载而归;「铜心鼠」和「铁面鼠」排中间,铜心铁面,杀人不眨眼;老么「木眼鼠」瞎了左眼,却是五鼠中的智多星。
  过去,五鼠过桃花村而不人,今夜,金、银、铜、铁、木连袂「拜访」石园,差别不过是没事先知会主人一声,悄悄的搜刮了不少值钱东西。
  「太顺利了。」齐聚花厅时,木眼鼠低声道。
  「这才好,算他们识相,免得三弟、四弟手上又沾血。」银花鼠娇声道:「何况以咱们的本领,即使偷到人家鼻梁下,他们照旧睡得死死的。」
  「这麽大一份家业,竟没养两三个武师护院?」
  「暴发户嘛,一时没想那麽多。」
  铜、铁二鼠正在挑选壁上悬挂的骨董真迹字画,他们对此颇为内行,木眼鼠则对多宝格上陈列的古玩爱不释手,很快抛却心头疑虑。
  金钱鼠却挺泄气的没搜到几两金子,这家主人八成把钱全花在这些古玩字画上了,十足的败家相!谁不知黄金才是最可靠的。
  「大哥,这一票够咱们享受到年尾还有剩呢!」银花鼠对丈夫媚笑,他们凭仗一身本领「劫富济己」,冒著危险一再犯案,图的不过是享受!
  「小心!有人来了。」
  金钱鼠一发声,其馀人全机警的熄了火摺子。
  那厢——
  黑决明掌灯,石不华不掩饰脚步声的进人花厅。
  「抄家伙。」偌大的厅堂没有藏身之处,五鼠立即取出随身兵器准备杀人灭口。
  「啊!有贼——」一照面,黑决明低呼著跳了起来,灯落地,瞬间一片黑暗。此时,破空声响,木眼鼠惊呼,「小心暗……」器字未出口,身子已动弹不得,他两穴同时被封,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
  不多时,灯光再亮,他一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他们五鼠武功都不弱,纵横登封县五、六年,竟然被人在转眼间全数制住,而他们连对方是怎麽出手都没瞧见,虽然对方用了一点小诡计,但也太可怕了,竟能在黑暗中出手。
  是谁?木眼鼠独剩的一颗右眼球尚能自由转动,由石不华脸上看向黑决明,再由黑决明身上移至石不华的笑脸,定住不动了。
  「是谁?」银花鼠是唯一还能开口的。「哪个王八羔子暗箭伤人,算什麽英雄好汉?有本事就光明磊落和我们比武!」
  「啧啧!」黑决明咋舌。「鸡鸣狗盗之辈也讲究光明磊落?真鲜!」
  「我等五人乃是侠盗,专门劫富济贫……」
  黑决明放声大笑。「倒要请教,登封五鼠曾济助哪户贫家?」
  「原来你早知道我们……」
  「打从你们一进来,就在我们严密监视之下。」他一拍掌,舂、夏、秋、冬四婢即刻现身,对石不华行礼。「见过主人!奴婢幸不辱命,没教他们逃了一个。」
  石不华点点头,一副很无能、全赖女人保护的德行。
  「好!算我们栽筋斗!要杀要送官随便你们。」银花鼠也乾脆,并不求饶,他们犯案无数,早有觉悟一旦失手被擒,断无逃生之理。
  「那太便宜你们了。」
  彷佛来自幽冥的声音,一个黑影由窗口飘了进来,立定在石不华眼前。昂藏八尺的黑袍男子突然旋过身去,银花鼠「啊」的一声,晕了过去。多麽恐怖阴森的一张脸,仔细看,原来是一副青面狼牙的鬼面具,存心吓坏人。
  他袍抽挥动,五鼠一一昏迷不醒,下手不轻……
  「别在我屋里杀人!郭冰岩!」
  他豁然转身,嘿嘿冷笑。「你的心太软了,‘鬼佛’。」
  「是你的心太硬太狠,才显得我的心软。」
  两人对峙,互不相让。
  「叫他们退下。」郭冰岩走到一旁,石不华挥挥手,黑决明忙和四婢抬著五鼠避得远远的,他们之中没有人不怕郭冰岩的。
  「郭大哥。」冷寂一会,石不华终於出声。
  背对著他的人影震动了一下,蓦然发出一声幽幽长长的叹息,宛如要吐尽胸中所有的不平与痛苦。他仰首凝望虚空,半晌,突然抬手将面具取下,以真实的面貌面对迟他两个月出生的义弟。
  然而,只是他的真面目更加使人吃惊。
  清灵秀奇的面庞,比女人还要美丽的一张脸,他却痛恨白己长有这样的一张脸,他是——「厉鬼」郭冰岩。
  黑决明端来酒菜,又无声地退下。
  美丽的男人,连同性都忍不住想多亲近他、多看他一眼,但黑决明不敢,他心知郭冰岩对自己那张脸比谁都敏感。
  他的脸美得令人屏息,但绝非娘娘腔一类的,而是完美得像天匠巧手呕心泣血所雕出的  一件艺术品,每个角度、每分线条均完美得无可挑剔,自然博人惊叹一声:美丽!
  若说有什麽破坏了这份美丽?是他的冷。他峻冷的气质宛然天生,一对眼睛彷佛可以照透俗世的虚假,那样冷酷地玩弄他人充满虚伪的生命。
  他从来都不快乐,在石不华的记忆里,这位义兄活得真像一个鬼——厉鬼。
  他们都是「黄河孤儿」,泛滥的浊水毁去他们的家园。石不华幸运些,及时被谷天尊收养,郭冰岩则迟了一年。他相信这一年是个关键,是促使郭冰岩成为一名厉鬼的关键,只可惜他从来进不去他的心,不了解发生在他身上的往事。
  探人隐私不是他的嗜好,石不华斟了两杯酒,笑道:「没想到你是第一个找上门的人。」
  「你这个叛徒,我应该杀了你。」他仰首将酒饮尽。
  「应该?不是非杀我不可?」石不华慢慢啜饮,他很少乾杯。「我该猜到,你出手杀人从不先打招呼的,可见你并不想杀我。」
  石不华二十岁艺成,能教的谷夭尊都教了,其馀的就要看他个人天资的好坏、修为之勤拙;他生日那天,谷天尊要他选择一个面具,他选择笑面佛,从此只担任内务工作,人称他「鬼佛」。他不杀人,甚至厌恶杀人,复仇的方式不是非血腥不可。
  而郭冰岩则选择当一名「厉鬼」。
  「为何不杀我?」石不华可不以为对方有理由放过他,在「修罗门」中,兄弟之情不值一文钱。
  「有四个理由。」郭冰岩连乾了三杯酒,将酒杯掷地而碎。初人师门,戒律之一便是:酒不过三杯。兄弟重聚,他掷杯表白心迹,起身走向窗旁,高大雄伟的身躯,团蒲般的大手背在身後,这是一个百分之百的男人,声音亦是低沉有力。「没有人出钱请我杀你,此其一,义父病重,但神智还很清楚,他没下达命令捕杀你,可见得他未忘怀曾经许下的诺言,此其二。」
  他顿了一下,转过身来,喜怒不形於色。
  「你所倚恃的不正是这一点?」
  石不华於心中再一次赞叹他的完美,再一次掩饰著不流露出来。多年来天天面对这样一张完美的美丽脸庞,对於「美丽」两宇,几乎已麻木,很难再感动他了。
  「当然。虽是酒後戏言,但义父素来言出如山,自负平生从无虚言,他既道:‘你们三人是老夫的徒弟,也是老夫的子女,为了不落个仗恩逼子的恶名,老夫答应多给你们一次机会。仙儿,女子出嫁从夫,在你双十年华以前若选择组织外的男子嫁了,爹不会为难你;冰儿、不儿,你们两人也一样,以二十五岁为分水岭,在这之前可以脱离组织,卸下面具去过平常人的生活。如果你们都选择留下来,不枉爹多年疼爱你们一场,自是最佳不过,但须谨记,从此再无後悔馀地,背叛组织者,杀!’」石不华记性绝佳,背得一宇不差。「义父的话在‘修罗门’中便是圣旨,谁敢抗旨不成?」
  「你不到二十五岁。」
  「二十四都不到,下个月你满二十四岁,我小你两个月。」
  「太早了,你不该在这时候走。」郭冰岩讥讽地扬了扬眉。「不杀你的第三个理由即是:我不信你过得惯外面的生活,不到二十五岁必然乖乖的自动回门。留你一命,等於多替‘修罗门’留下一名人才,毕竟你理财的功力可比之陶朱。」
  「你这块冰冷冷的石头,真够无情!何时才能见到你流露出有人情味的一面?也亏得慧凡姊和江墨寒受得了你这个冰雕人,宁愿留在你身边说怎样也不肯另择人而事。」
  「我早说过,她们随时可以离去。」
  「你一点也不怜惜?」
  「她们所求的只是怜惜吗?」郭冰岩问他也问自己。
  石不华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兄弟,反正你迟早要吃回头草,不如趁今日没几人得知你叛离之举,立即随我回去,面子上也好看些。」
  「你在激我?」
  「我在诉说一个事实。无聊的乡间生活,你能忍受几个月?甚且外面的人均讲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真打算讨一个连面也没见过的女人当妻子?你的个性自负又自私,也只有在‘修罗门’内可任由你猖狂,世俗的道条法规可比门规更多。」
  「我有胆子脱离,就有勇气接受外面的世界加诸给我的一切法规。」
  「我不信。」
  「要不要打个赌?」石不华生平最厌恶有人摆出一副瞧不起人的嘴脸。
  「你拿什麽和我赌?」
  「石园。」
  郭冰岩眼中闪出一抹奇特的光芒,他明白石园对石不华的重要性。
  「赌什麽?」
  「我会找到我的意中人,凭的绝不是媒妁之言,而是两情相悦。期限设在二十五岁,到时我若做不到,自回‘修罗门’效命!」
  「你赌赢了又如何?」
  「你输了,自不能再干涉我的事,今生都不能找我麻烦。」
  郭冰岩定定地和他对望半晌。「成交!」
  石不华脸上平和,心底却暗松了一口气。若说「修罗门」中有谁是他不愿与之为敌的,就是郭冰岩。只要郭冰岩肯罢手,他就不必再担心追杀令。
  他自斟自饮两杯酒,觉得甘美无比。
  「第四个理由呢?」
  「我有私事等著我亲自解决,必须离开一年,这次回去将交卸代理鬼王之职,相信义父会让谷莲修接任。」他看著义弟,有几分明白石不华的「出走」有几分是被谷莲修所逼。权位倾轧,不是谷天尊之福,出走,或许才是回报师恩的方法。但这种话几近大逆不道,他避过不谈,直言道:「也该是让谷莲修担当大任的时候,而你的麻烦也跟著来了。琉仙已来到此地不是吗?你竟不招待她人府?」
  「我刚巧来了客人,赶不及去接她。」
  「她不气炸了才怪。小心,有施琉仙在的地方,谷莲修必然随之出现,一个想劝你回去,一个巴不得你从此消失,左右夹攻,你的日子将非常精采。」
  「你跟我说这些用意何在?」打死他也不相信郭冰岩在担心他。
  「我可以帮你引开他们,代价是我要带走登封五鼠。」
  「成交。」
  郭冰岩话说完了,目的也达成,一刻也不多留。
  临行回首朝石不华一瞥,竟带有三分笑意,「这石园,我十分喜欢,明年的初秋,我准时过来接收。」
  不怀好意的阴笑声愈飘愈远,石不华气得拧眉。
  「别作梦!即使用骗的也要骗一颗女人心让你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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