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儿们与情人,之间的落差有多少?如果秦关曾经幻想过,与她解除「哥儿们」魔咒之后,两人会如胶似漆地难分难舍,感情甜蜜得教众人羡慕嫉妒,那么他就太傻太天真了。好吧……
他真的曾经幻想过。
以为日后两人就会开始幸福美满;以认两人时时刻刻都要挨在一块儿,脸贴脸、肩靠肩;以为他要变成兄弟口中「有了女人没了人性的畜生」
结果,说要和他绝交,再从情人重新开始的朱子夜,根本还是用同样方式在对待他,唯一的差别仅只有她恢复了写信吵他的习惯,那至少信件内容也得偶尔补上几句肉麻情话吧?
如果,「关哥,多穿衣、少生病、少熬夜,记得想我」算是情话的一种,那么,她勉勉强强还算常说。
幸好秦关不是太贪心的人,没有非得要靠嘴上说说的情话来稳固自信。他知道,她是喜爱他的,否则活泼好动的大姑娘无法安安分分坐在他身旁,陪着他,一块儿在燠热匠房里,面对许多珠玉原石、金银铜铁,也不曾埋怨过半句无聊。他怕她感到闷,驱赶她去当铺找妅意或小纱去街市逛逛,她只是摇摇蚝首,嘀咕一句:那才无趣呢,我要在这儿,跟你一起。
他竟然为了她这句话,开心了好几日,像个情窦初开的毛躁少年。
哥儿们与情人,之间的落差有多少?
如果朱子夜曾经幻想过,两人关系晋升,从此变身为亲昵爱侣,每时每刻都得赖在彼此身上,「小宝贝」、「小心肝」满天飞,眼中除了对方之外,其余闲杂人等沦为无形氤氲……那么,她就太傻太天真了。
好吧,她确实那样妄想过。
然而,哥儿们变成情人的秦关,仍旧维持以往待她的态度,不是埋怨他不好,只是她以为他会像鲁蛋对茶花一样,偶尔,以唇吻吻她的发梢;偶尔,用脸颊贴贴她的腮帮子;偶尔,说几句骗姑娘家的甜言蜜语来讨好讨好她……他真的只是「很偶尔」会按着她的后脑勺,让两人四唇相印;「很偶尔」牵起她的双手,两人由青龙街四巷漫步回到严家当铺。
至于绵绵情话嘛……假如「朱朱,这首饰给妳」勉强算是情话的一种,他倒是很常说,其余的,他在之前表白情意时,应该已经将他这辈子的情话数量都用罄了。幸好她朱子夜不是太啰哩啰峻的姑娘,没有非得缠着情人每日一句「我爱妳」来当肥料,喂养自己的自信心。她知道,秦关爱她,他的心意,已经毫无保留地摊开在她面前,正因为确认了两人情意,她的心情平静踏实,迟疑乌云退散殆尽,只剩和煦阳光。
她永远忘不了那天秦关收到她的绝交短信,急奔而至,一脸欣喜若狂,无视众目睽睽,抱起她,不断不断不断转着圈圈!这种蠢事,她以为只有鲁蛋会抱着茶花做呢― 直到她晕眩地捂嘴告诉他:「你再转下去,我会把早膳的地瓜粥吐到你脸上……」他才作罢,放她双脚落地之后,仍紧紧抱住她不放,双臂激动颤抖的力道,透过衣裳传递过来。
她好像……不曾看过秦关这么开心、这么爱笑、这么双眼灿亮,好似就在前一刻才挖到满山金矿一样。
不过,秦关的失常仅仅维持了那么一天,之后,她与他就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老夫老妻。
这是严尽欢下的注解。
还真的……有点像。他与她认识得太久太久,感情绝对不会只有单纯的「情人」这一项,要他们两人成天耍着蠢,你一句「爱妳」我一句「想你」来荼毒无辜路人,他们也做不来。而两人皆以彼此最习惯、最没给对方压力的方式在相处、在相爱,或许看在旁人眼中,无法理解有哪对爱侣坐在匠房里,一个认真工作,一个认真在订正对方以红笔圈画出她信件中的错字?
但,她乐在其中。
她喜欢和秦关一起,喜欢看秦关专注磨钻的神情,当秦关拨冗教她如何以软软银丝交缠成任何她想做的图形,她可以玩一整天而不腻,将银丝绕呀绕,绕出他的名,再包着她的名,自己做得不亦乐乎。
而那些游戏似的成品,他从不准她揉掉它们,他会在最适合的位置,嵌上最美的珠玉,画龙点睛地让成品亮活起来,再把它们做成项链或手炼,给她配戴,成为独一无二的饰品,而他还反常地央求她,替他做一只男戒。
明明自己的好手艺无人能出其右,他想戴男戒,自己爱做多少便做多少,要她做?能看吗?她连最素面的银戒都弄不圆耶……
秦关虽是珠宝匠师,身上却找不出半件饰物,连冠钗也不簪,会向她讨男戒,使她无法拒绝,只能再三言明在先,她的技术很差,做出太难看的东西可不接受退货哦。即便如此,他仍是点头说「要」于是,她做了,比她想象中更惨的成品,纯银制,很亮,但形状诡异,不用秦关给评语,她自己都想悴声羞辱丑男戒,他却伸出手,要她替他戴上。结满硬茧及熔金烫伤疤痕的长指,黝黑厚实,套上那抹歪七扭八的银亮,
竟……还不错看。
比起她做的那些乱七八糟,她还是偏爱他亲手设计的饰品,尤其是金刚钻指环,她一戴上就未曾再摘下过。金刚钻不大,光芒璀璨不输给珠宝铺里任何一项金刚钻饰物,特别是当她从秦关口中听见它的灵光乍现来自于遥远的某一年,她与他夜游捉虫的往事。她记得那回事,却不记得后续,她醒来时,是睡回自己暂住的客房,知道定是秦关抱她回去,后来她才知道,原来秦关牢记着那一夜的流萤,与那一夜的她。
他的话,让她总忍不住看着指环呵呵傻笑,跟着指环中央的七彩炫光一块儿傻笑。
「……妳有在听吗,朱朱?」
秦关的声音,将她从迷蒙混沌中硬生生拉回来,她吐吐舌,用力点头。实际上她没听见他说了哪些话,只回味在他为她戴上指环时,黑眸里沉浓的爱意,更胜金刚钻明亮。他光读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没在听,只好不厌其烦重复一次,「等会儿如果有客倌上门,妳无法应付,就把我叫出来,明白吗?」呀,对,她想起来了,昨天听见珠宝铺的伙计美珍向秦关告假,她自告奋勇要代替美珍工作一日,秦关担心她无法胜任,才会百般叮咛,不知是怕她砸掉珠宝铺的声誉,或是怕她被某些难以搞定的客倌刁难。
「我知道啦,你都说两百遍了。」她娇慎抆腰,觉得被他看扁扁。真的将她当成小孩子啰?她可不是哈事都不会的娇娇女,好歹她手底下统治一百多头羊儿,也是她家老爹的得力帮手!虽然得力帮手这四个字,有待商榷!在未来更得一肩扛下朱家牧场的继承人,区区卖饰品这类小事,她会办不牢?
怯,怯,怯。
「我若真的说有两百遍,妳就不会一脸浑噩了。」秦关不想成为她口中的「秦大婶」,但每回遇上攸关她的事,他就会变成唠叨男人。
他替她梳好发髻,发尾散放在她背后,形成微譬的特殊波浪,再簪上数朵珠花,一改她向来惯做的俊姑娘打扮,她的手环叮叮咚咚,随着她的好动而毛球、铃铛左右晃荡。
「反正饰品都有绑上标价,我不会弄错的。你到后头去努力磨钻哦,多做些商品出来卖呀。」朱子夜豪气拍拍他的肩膀,神清气爽准备上工去,秦关又叫住她。
「不懂得揽客,妳就乖乖坐在柜台,毋须刻意去招呼人,懂吗?」朱子夜是属于多做多错、少做少错型的麻烦人物,她若乖巧坐着,珠宝铺便能风平浪静,反正一日的生意,做或不做,他不是很在意。
「秦、大、婶!」她自从不和他当「哥儿们」,越来越没大没小、越来越不懂得敬老尊贤,只要他多嘱咐两句,她就会用这三个字来顶他的嘴。
「好,我不啰峻,妳去吧。」他苦笑,看着她骄傲端出小孔雀气势,碎步去开铺子大门。
珠宝铺的生意很不错,店铺开门营业之后,客倌便陆陆续续上门参观,不到半个时辰,她卖掉两副纯金耳坠,一只嵌玉银镯,几支玉簪。她不谙舌架莲花的推销手腕,饰品戴在客人身上真的不合适,她便会坦白说不好看,有些人会赌着一口气,硬要买下不搭的饰物,朱子夜还会和对方争吵起来。
她希望秦关做的东西,都能得到最好的发挥效用,这种方式相当容易得罪人,不过也有客人喜欢她的率真,不像一般铺里伙计,明明是穿戴在身上就难看到爆,还昧着良、心说:这东西根本就是为您量身订做的嘛……
朱子夜将卖掉的饰品空位再补上其它款式的新品,铺子里踏进一男一女,说是要看金戒。
她自然热烈招呼,以目测来看,这对男女应该是情人关系,两人密密依偎,试戴金戒的姿态浓情蜜意,几乎要教人羡慕起来。「这只好不好?」女人摊开戴了金戒的纤纤手指。
「好,妳戴都好看。」
「说实话,我觉得那一只比较好看耶。」人家情侣在咬耳朵说情话,朱子夜硬是要插嘴。
「再拿那只给我瞧瞧。」男人指着柜里最左边的指环。
「邦哥,那些我都不中意。」女人摘下金戒,看见朱子夜指间的金刚钻戒,闪闪发亮。「妳的指环好漂亮,可以看看吗?」
「这个?」朱子夜挑眉,摘下指环递给她。「看看是没问题,不过这种金刚钻戒的订单,我们已经排到明年年中。」她是有特权,才能第一时间拿到呢,这算是和珠宝匠师当情人的最大好处。
「这就是严家珠宝铺最著名的金刚钻呀……」女人双眼晶亮,藏不住她对它的喜爱,试戴在指上,虽然有些小,只能卡在中段指节,它依然亮得像日芒。
「这可是我们家一等一的匠师雕琢出来的上好金刚钻,其它匠师想仿都仿不来,它的切割、它的角度,只有咱家秦匠师才做得到!」朱子夜说得可骄恣了,好似金刚钻是她琢磨出来的一样。
「可惜要等到明年年中……」
「没办法嘛,每一颗金刚钻都得仔细雕琢,很费功的,急不得嘛。」她时常看秦关都熬夜呢,害她在牧场写信给他时,都得念上几句,要他照顾自己身体。朱子夜想快些取回金刚钻戒,指上缺了它,总觉得怪怪的,偏偏女客人爱不释手,仍戴在指上比画。朱子夜想想,反正指环没长脚,又不会逃跑,便也稍稍任由女客人戴着。
「姑娘,这些金指环我都不太中意,请妳拿些链子给我们瞧瞧,好吗?」
「哦,好呀。」朱子夜转身要取金链子的托匣,便听见身后男女夺门而出,她猛回头,柜上金戒被一扫而空。
抢劫!
朱子夜大惊,从柜台一跃而出,拔腿追了过去。
她的指环,秦关送她的金刚钻指环!
那对男女有备而来,夺走柜上金戒,利落跳上安排在铺外的高大骏马,逃得飞快。朱子夜哪可能眼睁睁看他们溜走?她一双好脚力,跑遍牧场高山深谷,可不是寻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柔弱娇娇女!
「别想逃!」她扑跳过去,勉强攀住马鞍边缘,扯喉高喊,要全青龙街的百姓都帮忙斓人:「抢劫呀!这两个人是抢匪!抓抢匪呀!」
「快把她的手扳开!」驾马的男人急急要坐在身后的女人动手将朱子夜纠缠在马鞍上的十指剥离。
「妳放手!」女人当真照办,随手抓起竹筒水壶便敲打朱子夜的指掌,叩叩有声。朱子夜瞪着女人拳间有炫光闪耀,知道那是她的金刚钻指环,激动生蛮力,腾出右手去逮女人的手腕,还真的给她蒙中!
「还我!那是关哥送我的!」
「放手!放手!」女人改以左手打她,竹筒甚至击中朱子夜的额头。
「把指环还给我!」手痛!额头也好痛!但没抢回指环,她不放手!她不放弃!
「邦哥!怎么办?! ― 」女人束手无策,右腕被朱子夜揪个死紧,她像块甩不掉的糖饴,被竹筒打红了额,却怎么也不死心。
「用这个划她手背!我不信她撑得住!」男人情急之下,递给她一柄匕首。
「这……」女人迟疑。他们原意是想抢些值钱的东西去典当,换取私奔路费,并不想真的伤人。她咽咽唾沬,对朱子夜劝道:「我不想伤妳!妳快放手!」
有没有搞错?抢人者,毫无悔意,还要她别穷追猛打?
「把指环还我!」朱子夜吼她。
女人见她顽固,牙一咬,心一横,匕首划过朱子夜的手背。皮开肉绽的刺痛,险些让她松手,朱子夜明白自己支撑不了多久,便全心全意要去夺回女人挂在指上的指环。女人下刀力道并不重,恫喝意味大于实质伤害,然而匕首割破肤肉时的鲜血淋漓仍然是骇人的,她看着朱子夜整手爬满血红,吓得弄掉了匕首,朱子夜乘机双手捉过去,女人急忙要抽手,原先就不合手的金刚钻指环应声脱手,落入朱子夜掌心,同时朱子夜整个人在奔驰的马侧摔了下去。
「朱朱!」
「夏侯!别让人逃了!」
前一句,是及时赶至的秦关,他只勉强来得及扑跳过去,伸长手臂,接住滚落的朱子夜,她坠地之际的撞击,全靠他的双臂承受下来。
后一句,是正巧准备上街闲晃的严尽欢,碰见自家珠宝铺遭抢,顾不得摔马的朱子夜,心心念念只有那一小袋的金指环,大声娇喝要夏侯武威追坏人。
秦关救下朱子夜,夏侯武威逮着一对男女。
「东西被抢就被抢了,妳竟然拿命去拚?!」秦关瞪着她鲜血直流的手背,方才他在匠房听见朱子夜大叫「抢劫」,急奔出来,已经看到朱子夜挂在马鞍旁侧,被马儿拖着跑。他在后头大喊要她别管那些被抢走的东西,它们不重要,丢了还能再做,她的安危必须摆在第一位,她却没听见,仍愚蠢地与抢匪对峙,当女人高举手中匕首,他的心几乎要从胸口狂跳出来。即便是她已经安然待在他怀中的现在,因紧张而凌乱震荡的心,依旧未能平息。
「因为她抢走我的金刚钻戒呀!」朱子夜一点也不怕他板脸凶她,她有充足的理由,摊开布满血稠的手,指环躺在她的掌心,光芒未减。「她说要借看,我才摘下来借她的,谁知道她转头就跑!」她说得气呼呼的。
「指环丢了,我可以再做给妳。」
「那又不一样!这只指环的戒身上有刻你和我的名字耶!」虽然小小的,刻在戒环内面,平时若不摘下根本无从窥探,但它贴在她指肤上,她就是可以清楚感觉到它的存在,这指环,烙有她专属的姓名,谁也无权配戴。
「我送指环给妳,并不是要妳为了它涉险!」
「如果不是你送的,我才不会笨到抓马鞍,被人划了几刀也不在乎,就是要抢回它!若情况反过来,你手上的银指环遭抢,你会不会拚死去抢回来?」
会。这个答案毋庸置疑,但秦关在这个教训她的重要时刻,不想说出会降低义正词严的资格,他选择直接跳过不作答。
「……比起金刚钻,妳是最珍贵的,戒身上的名字可以重刻,妳若发生什么事、刻在我心上的遗憾又该如何弥补?」秦关面容严肃,以衣襬为她止血,幸好刀痕非常浅,没有伤到经脉。她是他最珍宝的宝石,她的迟钝胜过金刚钻的坚硬,他费时多年细细雕琢,她未能开窍,仍藏在石间,默默敛着美丽如钻的爱情。善于琢磨宝玉原矿的匠师几乎要以为自己永远也凿不穿她的硬壳,得不到她的爱情,殊不知,他只顾着由正面着手,忽略了她早在背面已经为他显露珍贵的原矿,那是她爱情的真实面目,单纯、粗率,未经雕琢,如石一般。
一刀,切出她娇羞迷人的女孩风情,在他轻挽她柔黄的时候。
一刀,切出她双颊粉嫩的女人韵味,在他亲吻她唇瓣的时候。
一刀,琢着她笑靥甜似蜜糖的幸福容颜。
一刀,琢着她眸里越发晶亮的璀璨,琢着她眉宇问的快乐雀跃,琢着她时而流露出来的羞涩……
她终于为他绽放耀眼炫目的虹彩光芒,由他独自收藏。他无法想象,方才他只要晚一步赶到,她从马侧摔下,头颅先着地,抑或强壮马蹄后踢,她脆弱的脑袋与胸口就会像砸块豆腐一样支离破碎。
「……关哥。」
「嗯?」
「我本来以为,这辈子应该都没有机会听见你说情话了耶。」她曾经认为「我对妳,没有存在过单纯的朋友之情,我想拥抱妳,我想亲吻妳,我想爱妳,那是『哥儿们』没有的欲望。」这已经是他人生最后一句肉麻情话,她还打算用一辈子来回味它,没想到今天又听见一句,她好惊讶,也好开心哦。秦关实在不是一个嘴甜的男人,他不会用甜言蜜语拐得她心花怒放,偶尔又会猛然给她一击,害她为他吵嗦酥麻。
「那不是情话,是实话。」秦关睨她。
「哼哼哼……」严尽欢下轿,冷笑加冷哼,冷觎跪坐在大街中央挡路的一对情人,「比起金刚钻,朱子夜算什么?夏侯,金指环都没事吧?」
秦关视为宝石的朱子夜,对严尽欢而言,连钻石屑都不及。
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眼里成稀宝,只有情人才会觉得对方值钱。
「半件不差。」夏侯武威将一小袋金指环递给她。
「……够了没呀,那对笨蛋情侣?」严尽欢纤手抆腰,看着两人光是套一只指环都能套得四目胶着、套得四周春花乱萌、套得没心思去留意他们挡住了多少人的去路。
「阿关在这里,朱朱也在这里,我记得美珍今日告假,那么,珠宝铺里现在谁顾?」夏侯武威比较实际,他看到了严尽欢忽略的重点。
珠宝铺,放空城,大门开开,欢迎贼人入内光临!
「我还以为秦关谈起感情会是最冷静的一只!屁哩!走!快走!快去珠宝铺!」严尽欢连轿都不坐,花容失色地扯着夏侯武威奔往严家珠宝铺,守护一屋子的金银珠宝钻!
「哥儿们」、「琢宝匠」、「珠宝匠」决小明
最早的书名,应该是叫「哥儿们」,它是系列中最早被我取好的一个,结果,没采用,因为和其它本格格不入(没办法,要以职业取名,前有鉴师后有伙计,突然来个哥儿们,太跳tone 了),不过这三个字仍是完全贯穿整本书,像是串着烤鸡屁股的竹签(好吧,写这一行,纯粹是我有点饿了……),就是这本书的宗旨。
第二个想取的书名「琢宝匠」是可爱小雨点帮我想的,涵义很美,秦关是雕琢出朱子夜这块顽石的珠宝匠师,但,乍听之下,会一头雾水,我想摆在书局时,应该也会有不少人对这三个字一脸茫然吧。所以虽然从开稿时,「琢宝匠」一直是我的文件名称,但真正到了交稿时,善变双鱼座的我,又开始犯了龟毛病(没有药可以医呀,我想要变成「随便病」呀!)
然后,第三个书名跳出来了,「珠宝匠」,好,大家先不要笑,乖。老实说,我自己最开始就否决掉这个名字,因为……搞什么呀?古装稿来个时装书名?干脆叫「珠宝设计师」不是更浅显易懂?但是― 一切果然都是注定好的巧合。
在决定秦关的职业之前,朱子夜的名字已经取好了,人物设定时,也没有多做联想,但打完这两只伪哥儿们的漫长故事之后,却发现「珠宝匠」的「珠」,是代表着朱朱,宝匠则是秦关在严家当铺副业的工作,两者拼凑起来竟然产生了隐藏意义,听起来不怎么顺耳的书名,在那一瞬间,让我萌了!就是它呀!
我要的就是它呀!
于是,书封上,就挂了这三个字(笑)
不过听袁姊说,之前马大爷先上的广告是用了「琢宝匠」这个书名,嗯……
我果然是一个不能先上广告的家伙,因为我有很多强迫症(跪),随时都会改东改西的(药!给我吃药!) ,才会产生了这个美丽的错误。也许会有读友觉得「琢宝匠」比「珠宝匠」好听,那么,广告页就变成了一种纪念啰。
反正一切都是巧合的天意,无论是书名和主角名。
取秦关的名字时,正好读完一本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真的非常〉 绍〈 的非常哦)好看的书,直接拿书名来取他的名字,哈哈哈,也正好……他就是那么的深陷情关,卡着动弹不得(还好我没卡章,呜呜呜,我好怕我也被卡住,毕竟太内敛的角色,在某些程度上,比外放的角色更难写),幸好有朱子夜这个活泼的家伙,让这本书不会一整个进入沉闷的内心戏世界。我自己写她写得很顺畅,但听说有人刚读完《玉鉴师》时,不太喜欢她这号人物(因为她是死缠着公孙谦不放的女配角吗?) ,实际上朱子夜就是个傻大姊,有点驽钝,不是慧黠型的聪明女主角,她对于「爱情」看得并不清楚。大家或许也曾经像她,遇上一个人,心里不确定是否存在着「爱」,是爱?还是喜欢?或是不讨厌罢了;或许,遇上一个人,以为那是爱,在被伤害、背叛、欺骗之后才发觉,那样的爱灰飞烟灭得太快速,到后来连半点甜蜜都记不住;更或许,爱上一个人,以为自己很爱很爱,却在每天相处中察觉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的「爱」对方?
朱子夜便是在这类问题上头非常非常的迟钝,于是,她曾经爱上公孙谦,但这份爱情,是包含在另一份爱情之中,她对于公孙谦的爱,是依赖、是逃避,也是一种取代。我相信,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谈的恋爱也有类似的心境,至于它到底算不算真爱,那就见仁见智了。
我在下笔时很想拿捏出这样的感情交错,这倒也不是太复杂的想法(写法), 也许是因为她很单纯,没有让我很伤脑筋,有时写到她的戏份时,我还会同情起这个傻大姊,很想直接跳到第十章给她幸福快乐算了,还好,傻人有傻福,在最后,Happy ending了。
朱子夜真的就像是一颗原石,秦关雕琢她,我也在雕琢她,写完她与秦关的故事,希望她能变成散发光芒的小小钻石。附加一提,我没有在提倡「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经典广告名言,不鼓吹大家去买钻石(也不要看完书之后就去买钻石呀,大家)。曾经有位女性友人告诉我,女人,一辈子一定要有一颗钻石,当时我看完她秀给我看的闪亮亮钻戒时,我只说了一句:「妳把一台高档Zotebook 戴在手指头上耶!」。我的计价方式。(笑),就像有人秀给我看一支一万多的手机时,我也是惊呼:「妳用PS3 在讲电话?!」当然,这只是纯属个人想法,我也遇过朋友看见我满满N 柜的书时,严肃地跟我说:「妳那些书,已经够买好几个名牌包了吧?!」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爱收藏的东西,千万不要用自己的眼光去指责别人哦(笑,只要不偷不抢不骗,努力靠自己双手赚来,爱收藏什么都是自由啦)
虽然我爱亮晶晶水钻类的饰品,买项链买手炼,只要有水钻闪呀闪,我百分之百都会心动,但,仅止于便宜水钻,高档钻石对我而言,代表着太多我想要买的东西,XBOX 啦PS3 啦版画啦公仔啦……(物欲太强烈,有没有药吃呀〉口〈 )
接下来,我要来羞辱我自己了。(默默拿起纸袋,朝头上套)
是的,Bugs……(还要加S ,呜,心痛)
朱子夜和严尽欢这对表姊妹,相差三岁,我一直是这样设定的。但是……为什么明明已经设定好了,我还是会打错呀呀呀呀呀呀呀〉 口〈 (大哭)。我在《玉鉴师》时,将某一句话打错了(让我剁手!不要阻止我剁手!咦?真的没有人要阻止我吗……):严尽欢与朱子夜两人相较,年长数月的朱子夜反而被亲戚视为长不大的小孩― 是年长数年啦!(丢石头)因为看起来不像是错字,所以它静静地被忽略掉,这种感觉就像当初在某一本里,我错把「骑虎难下」key 成了「骑马难下」一样的无语。这句成语我当然熟,没有将它还给国文老师,可是骑虎为什么会打成骑马,已经不可考了……
但,它清清楚楚在书里,提醒我,我用错了成语(蹲墙角画圈圈),好嘛,脚短的人,骑马很难下的,至少,对我而言啦(歪理)
老实说,骑马难下算什么?我还犯过更可怕的数字Bugs,它带来的阴影严重到我寄稿子给编辑时都会含蓄地说:「要是遇到数字,请用计算器帮我重新验算一下……」数字,是我的死穴(亏我还是商科毕业,我没走上会计这一行,真是全天下的公司之幸呀……我常常异想天开地回忆起学生时代的数学成绩,如果它代表着我的体重,我就有资格成为大家口中的纸片人了……偏偏我的体重一直和数学成绩相反,一个高一个低,(叹ing ) ,还好,有超细心的编辑在罩我,不然真要说Bugs,我应该可以再写一万字以上吧(被打)
羞耻的事,先写到这里就好,我以后会更小心的,希望把零bug 当成我的人生新目标。(谁?是谁马上就说「不可能」的”真是……太了解我了……)
几天前,在写稿子的过程中,习惯打开电视在「听」,正好停在某台的谈话性节目,又那么正好主持人与来宾们谈到了「罗曼史」,因为与自己息息相关,便仔细听了一下,结果忍不住又好气又好笑。在场应该没有真正的罗曼史作者吧(开口就是「我有一个朋友」是罗曼史小说作者;我有一个同学的妹妹是……),所以,他们讲了一些和现实情况非常不符合的论点,姑且先不提他们对于罗曼史小说的评价是好是坏,是否觉得写小说简单容易,是否觉得小说没什么内容(当然,也是有来宾夸奖了罗曼史带给少女少妇美丽的幻想世界,谢谢您〉织〈 ) ,其中有一位来宾说,看他「朋友」写一本小说,只要两天。
两天。
两天……我连楔子都打不完。(应该这么说吧,两天,就算是给我一本小说,叫我单纯只是重新打字,我都打不完Orz )
嗯,是天分的不同吗?我必须要花两天的三十倍甚至是以上的时间才能写完一本书,他们口中说的超轻松工作,必须用掉我一天中绝大多数的精神和脑力?(我承认,我不是一个有天分的人,很多时候我学习的进度是很缓慢,当然,我的情况不能代表所有人,天才,是真的存在的。)
我是曾听说有作者十几天就能写一本书(神!) ,这是每个人本领不同,写得又快又好的作者不是没有,但绝对不像那节目中说得一样,好似罗曼史之所以没有阅读价值,就在于它的产生是随便的,是简单的,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很不负责任,伤害了每一个认真在对待自己作品的作者。(而且我觉得「两天」这个说法,有考证的必要,因为这真的是很离谱的数字,如果是名嘴在节目上传递知识给每个观众,应该要对自己的说法负责吧?要是真的有两天就写一本的作者,那就太让人敬佩了,出版社一定很爱这种速度的作者吧,每次都苦苦追著作者交稿的编辑会巴不得手下多出几个乖宝宝哩,我也不用每次等我心爱的作者大人出书都要等好久好久……)
我想,每个领域都有各自在努力的人,也许有些行业是自己不熟悉的,或是没接触过的,或是先入为主认为它是不好的,不轻易批评,便是一种基本尊重了.
祝福每一个正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努力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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