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有位紫衫公子翩翩走来。眉眼轻佻,步履轻飘,证明此人长期沉迷酒色,身子已被淘空,那点儿内功有等于无。刺杀这种软脚虾简直有损自己的英名。
这是他第一百次任务,百,是一个新的开端,在失败了九十九次后,这次,他有自信一定会成功。
他是杀手,红尘的杀手。红尘,江湖上最厉害杀手组织的名字。
曾经有句话——只要你还身处红尘中,就逃不开红尘组织的追杀!
不过……那都是过往云烟啦!自从他主子、红尘的主人和亲亲爱人双宿双栖后,红尘的声望在江湖上就大不如以前。
而他,也因封剑了三年,早在杀手排行榜上名落孙山,现在重出江湖,才体会到现实的残酷。杀手这行实在太兴隆了,兴隆到像他这样的三流杀手走在大街上,一个招牌砸下来,至少压死两三个,没压死的那些一定是一流群里的,才能在千钧一发间从容躲过。
接生意的叫价声比梅花渡街头的菜场还热闹,凭他这小巧身材、娃娃脸型,能抢到生意已经很不错了。
当年的百万酬金是不敢想了,有个百两,就要偷着笑了,在被某人胡搅蛮缠,而导致他九十九次失手后,酬金更是一路直下,这次,就只有二十两,还是扯碎上衣,踩破长靴,外带出卖色相,把几个对手迷晕后,拼下来的战绩。
二十两!妈的,人家张屠户宰头猪叫价也不止二十两,他居然还不如一个屠夫!
所以,这次一定要成功!
小萄握握袖间短刃,脸上堆起微笑,迎上前去。
短刃薄如纸,软如缎,错身间贯入对方心脏,可一刀致命,甚至,技巧达到,连血都不会出。月黑杀人夜,那是外行说的话,闹市里,擦肩而过间杀人于无形,才是杀人的最高境界,主子语录第二条——杀人,是门优雅的学问,有技巧的出手,可以让猎物在瞬间得到撞击的快感,不是恐惧,而是快乐。
现在,主子把这门学问都用在床上了,让情人猎物得到快感,快乐的喊声从天黑叫到天亮。
猎物越来越近,嗜血兴奋涌上,心跳反而静下。冷静,是杀手最基本的条件。
短刃握与掌中,嘴角划过漫不经心的微笑,擦肩而过时,右手送出,逼近对方心房。
「哎哟!」惨叫声把小萄吓得一哆嗦,手掌上黏稠稠的,不是血,而是两个碎鸡蛋,半个鸡蛋壳还贴在他手背上。
发出惨叫的是个挎鸡蛋篮子的老太大,揪住他大叫:「臭小子,赔我的鸡蛋!」
耳朵被震的嗡嗡响,严重怀疑这老太大练过狮子吼,鬼才知道鸡蛋怎么会飞到他手上,不对,鸡蛋不是问题,问题是他的猎物……
「小萄,这么巧?你也来赶集?」
手腕被紧握住,说话的是个相貌英挺的男子,还一脸欠打的笑,正是破坏了他九十九次任务的元凶霍青。
突然明白那莫名其妙飞来的鸡蛋是怎么回事了。
这家伙是狗!
「几十里外的集市,你怎么嗅来的?」小萄从牙缝里挤字,眼神还不忘盯住那个刚走过去的猎物,他的二十两马上就要打水漂了。
右手被握住,出左手,他左手的弹指神功也不错的,这个距离绝对下手不留情。
神指弹出,猎物没倒,老太太篮里的鸡蛋倒碎了三个,换来一声怒骂:「你这个挨千刀的免崽子……」
两手都被霍青抓住,脑门上挨了老太太一记锅贴,小萄大怒,早把那二十两抛到了九霄云外,拾腿掹踢霍青下位,被他横腿挡住,一拦一架,于是对面那篮鸡蛋整个飞上了天。
两人对视,都从对方眼中捕捉到「惨了」的眼神。
见老太大抬脚抽鞋底,霍青慌忙掏出一两银子扔过去,拉着小萄就跑。
跑出好远才停下,霍青笑道:「没事了没事了,那老太太没这么快的脚力,哎哟……」
小腿被狠踢一脚,跟着腹上两拳,小萄边打边骂:「我好不容易才抢到的生意,二十两,你赔我!」
「我赔赔赔,你想要,二十两金子我都赔给你,打轻点儿。」
「不是钱的问题!混蛋,加今天这次,这五个月,你一共搅黄了我一百次买卖,我一世英明都毁在你手里了。」
「你有什么英明?嘿嘿,你以前只是个小内侍……」
顶嘴的下场是嘴角挨了一记豹……不,猫拳,虽然张牙舞爪,但猫永远是猫,最多是只小野猫,麻辣辣,香喷喷的小野猫。
小萄停下拳头,狐疑地看霍青。
脸相痴呆,傻笑不停,如果再有嘴角抽搐的症状,那就是抽风了。是不是自己下拳太重,把他打傻了?这混蛋可是三品带刀侍卫,真要是傻了,自己会很麻烦。
「喂,你没事吧?」
小萄在关心他,难怪人家说打是亲,骂是爱。
幸福一上来,也不觉得身上有多痛了,霍青小狗一样哈哈着凑上前。
「没事没事,想打尽管打,不过,别打脸,也别打下身,关系到你今后的性福,哎哟……」小萄面露狰狞,一拳捣在他腹上。
既然苦主说尽管打,那他绝不会客气,最后留他一口气,拖他回家就好。
霍青回到酒馆时的模样四个字就能形容——惨不忍睹。
正在柜前理账的聂琼吓了一跳,第一反应就是:「你跌水沟了?被狗咬了?被马蜂蜇了?被人当采花大盗扁了?」
「不。」霍青一脸平静,「我只是被猫抓了。」
聂琼瞥了眼随后跟进的小萄。
「这几个月来你差不多每天都被猫抓,连一只猫都斗不过,以后不许说是我的侍卫,我丢不起那人。」
「主子,那是只小野猫,要慢慢训才能听话,哎哟……」
雪上加霜,后腰被擂了一拳,霍青皱眉捂腰。
「快回房敷块膏药,顺便换件衣服,这副模样,别人还以为我们酒馆进来乞丐了。咦,这帐少算了两钱银子,是小千,下次在他工钱里扣。」
厨房立刻传来一声震天呼号,小千跑出来,拉住聂琼的衣袖泪眼婆娑:「大掌柜的,手下留情啊。」
钟离醉正靠墙喝酒,见状劝道:「小富贵,都是老伙计,通融一下。」
「二掌柜的英明!」
「一次扣除太可怜,就一个月在他工钱里扣一个铜板好了。」
小千石化,泪眼由婆娑换泉涌。「那、那跟大掌柜的做法有什么不同?」
「当然有。」钟离醉笑得很温柔,「至少我没在精神上压榨你啊。」
扑通!小千一口气没上来,直接晕倒。
「天干物燥,是容易犯晕了。」聂琼经验老道地扯嗓子叫人,「小百小万,弄碗冰糖水来给小千灌灌,记住,冰糖的钱要算在他帐上……」
话音未落,在地上躺着的小伙计诈尸而起,窜回了厨房。
钟离醉走到聂琼身边,搂腰吃豆腐,笑道:「小富贵,你好歹也是个王爷,别老在小钱上斤斤引较,上次你从京城给小千他们带的礼物都值几十两银子了。」
「一码归一码。」聂琼飞快拨着算盘珠,头也不抬。
「自古以来,做掌柜的都刻薄成性,我现在在努力做一个好掌柜,所以要努力刻薄!」
厨房那边传来三声响亮的摔倒声。
小萄靠着门框,冷眼看这一幕。
诸如此类的闹剧一天上演好几出,这掌柜二人都是他的主子,不同的是,聂琼是他名义上的主子,而钟离醉才是他真正的主子,也是红尘的主人。
他只见过一次钟离醉出手,五名顶级杀手联剑也没能在他手下走上几招,他想,如果主子想要杀谁,这世上绝没人能躲得过。
可就是这样出色的一个人,却甘心守在乡下小酒馆里,过平淡无味的日子,人家说倾城为红颜,可聂琼,这位永嵊皇朝的小皇子,离倾国倾城还差远了,最多倾一个府……
在咸猪手的骚扰下,聂琼勉强理完帐,抬起头,发现了靠在门旁的漏网小鱼。
「小萄,你在发什么楞?院里的酒醅还没拌好,你去搅拌一下,顺便叫霍青来吃饭。」
他是杀手,手里拿的应该是利剑,而不是酒棍!
正想反驳,从旁边射来两道狠厉目光,是钟离醉。
小萄立刻应了一声,乖乖跑去后院拌酒醅。
主子语录第三条——杀手,要对上司命令绝对服从。
小萄搅拌完酒醅,又跑去霍青房里叫他吃饭,门虚掩着,推门一看,见他趴在床上睡得正香。
看来当保镖比当杀手更累。
小萄走过去,伸手推人,「大狗,开饭了,吃了饭再睡。」
「别吵!小萄好可爱……」后面那句是梦话,伴随着梦话,脸上还浮出傻笑表情。
小萄歪头看他。
霍青长相俊朗,身材高挑,再加上皇家侍卫这个头衔,基本称得上人中龙凤,却偏偏脑子糊涂,选了个布衣王爷当主子不说,还整天狗腿的围着自己转,很像他幼时养的那条大黄狗,看起来凶残残的,其实最白痴,两个肉包子喂下来,就把他当亲人了。
几块乌青点缀得很可爱,小萄捏他的脸,继续叫:「起来啦,再晚些,可没食喂你。」
霍青睁开眼第一句话:「小萄在冲我笑哦,我果然在做梦。」
难道他平时很凶?想想主子语录里对杀手素质的要求,小萄检讨自己,冷不防一张大脸凑过来,在他唇上狠狠亲了一下,霍青心满意足地啧嘴:「小野猫味道果然不错。」
偷香的人在下一刻被扯到了地上,跟着被子盖上身,拳脚雷雨般招呼下来。
主子语录暂且放放,有这条大狗在身边,他永远无法保持冷静。
「救命……」哀叫声声传千里。
吃饭时,小伙计们都主动给霍青腾地方,一脸同情。这年头,皇家侍卫也不好当啊,还是他们这些小百姓好,至少不会每天被人打得像猪头。
小百很体贴地为他夹菜:「霍大哥,吃苦瓜,清火。」
「再来碗鸡汤,顺气。」小万汤碗送上。
小千也不甘寂寞道:「霍大哥,那只野猫别养了,野性难驯,只怕它还没变成家猫,你先死而后已了,我家小猫快生仔儿了,赶明儿送你一只,虎皮纹儿,绝对可爱……」
阴恻恻杀气扑面而来,小千抖了抖,立刻闭嘴吃饭。
一筷子肉丝夹进霍青碗里,小萄恶狠狠道:「吃!」
自家养的狗,怎么能让别人喂?夹菜夹菜,撑死他也比他变节好。
霍青碗里转眼堆成了小山,他一脸幸福的挖山不止。
小萄太温柔了,体谅他每天跟踪辛苦,在帮他补充体力呢,绝不能辜负他的心意。
入夜,热闹了一天的小酒馆终于静了下来,后院里,小萄正在埋头拌酒醅,做事是假,守株待兔才是真。
肥肥的兔子终于出现了。
钟离醉正品着酒往掌柜房里走,现在他的身份是二掌柜,所以,每晚交待财政是很必要的,当然,地点是床上。
「主子。」小萄从酒缸上跳下来,跪在了他面前,「求主子指点我武功,哪怕只一二也好。」
钟离醉凤眼微眯:「你要学武功?非杀人技巧?」
「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不同,杀人最重要的不是武功,否则大侠都可以去当杀手了。」
好深奥,回头一定要把这句话归总到语录里去。
小萄忙问:「那,什么才是最重要的?」
「无情!」
夜空传来悠扬乐声,是聂琼的笛声。
看着他坐在房顶的侧影,钟离醉微微一笑:「无情,是杀手的最高境界。毫不犹豫杀你最亲的人,如果你能做到,我便教你所有技巧和武功,让你成为天下第一!」
霍青在梅花渡走了一整圈,撑胀感觉总算好些了,回到院里,见小萄正坐在一个空酒缸上发呆。「小萄,你怎么了?」
小萄瞥了他一眼,拍拍酒缸边缘,「坐。」
受宠若惊,霍青立刻跳上去。
小野猫的桃花眼实在太可爱了,以后要交待他不能这样乱瞟。
霍青神游中,却听小萄道:「自进入红尘,我就发誓要做最好的杀手,我一直很努力,可到现在连二流的都排不上。」
「有些事不是努力就一定能成功的,还要有天赋……」糟糕,说错话了。
霍青立刻稳住下盘,以防被踹下缸。
小萄意外的没炸毛,只垂下头,幽幽叹了口气。
胆子上来,霍青伸手搭上他的肩,问:「为什么你一定要做最好的杀手?」
「因为佣金啊。」小萄白了他一眼。
眼神被霍青自动归结为媚眼,登时三魂出窍,心旌神摇,把家底卖得精光。
「喜欢钱,我的全部给你,我家是京城最大的绸商,送你一座金山也绰绰有余。」
「还有名气。」
「要名气,那也简单,我荐你进宫,以你的条件,几年就能混个三品侍卫了,不比一个藏头露尾的杀手强?」
说得好像很对哦。不,不对!
「其实,钱跟名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做杀手是我的梦想!主子告诉我,如果我可以做到无情,杀自己最亲的人,他就帮我达成梦想,可是,我没有亲人。」
「这样啊……」霍青挠挠头,「那你有没有最喜欢的人?就比如说——我吧?来杀我吧!」
「白痴啊你,送死的事也来自荐。」
小萄没好气地瞪他,「别烦我了,让我再好好想想,对了,主子语录。」
从怀里掏出主子语录,来回翻看,霍青在旁边小声问:「小萄,你真那么想成为一流杀手?」
「当然!」
「那,我一定会帮你达成梦想!」
霍青发下宏愿的第三天,被一封家书召了回去。
临行前,他拉着小萄的手,一脸凄切。「小萄,我不在家的时候,你要多吃饭,少干活,养得白白胖胖的,别太想我,以防相思成疾,但也不能不想……」
「知道了!」小萄很不耐烦,要不是看在即将离别的份上,才不会允许他拉自己的手这么久,还摸来摸去,明显吃豆腐。
「你又不是不回来,啰啰嗦嗦的像交待后事……」
呸,这话说得太不吉利,小萄啐了一口,道:「早去早回,你不在,我要伺候两个主子,太辛苦。」
「好好好。」
霍青连连点头,又凑上来左抱右蹭,就在小萄准备暴走时,才放开他,打马上路。
「大狗,等等。」
霍青的马走不多远,小萄又从后面追了上来,将一包干粮塞过去。
唉,最近喂狗喂习惯了,习惯,真是件可怕的事。
小野猫在关心他!
霍青眉开眼笑,立刻想下马再来番十里相送,被小萄一巴掌拍在马屁股上。
「滚!」
尘土飞扬,身影渐远,小萄转过身,脸上狡黠笑起。
嘿嘿,大狗走了,没人搞破坏,他的第一百零一次任务绝对成功。
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是昨晚刚接下的任务,这次没酬金,只写有地点、猎物,问他有没有兴趣。当然有!就算白干,他也认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闯出名号,有了名气,还怕财源不滚滚来吗?
次日傍晚,小萄赶到指定地点——城里最繁华的一家妓院。
猎物是在妓院做事的花农,背驼耳聋,很好认。
小萄潜进去时,他正在后院摆弄花圃,小萄只看到一个大大的驼背。
呼吸粗重,步履蹒跚,是个极普通的老农。
这样一个人,会跟谁有莫大的仇怨,以至于被买凶杀人?
小萄用力摇头,甩开纷杂思绪。
主子语录说:杀手,只是工具,需要知道的是猎物的习惯背景,而不是猎杀原因。
慢慢向前走近,老人没回头,聋子是听不到声音的。
还是不对,脑子很乱,集中不起精神,狩猎瞬间,总有事发生,可今天却静得出奇。
『小富贵,霍青家里有什么事,要急着叫他回去?』
『好像是订亲……』
对,自从昨晚无意中听到这番话后,他就开始不对劲儿,一心想杀人,不是杀老农,而是霍青。说什么狗不嫌家贫,一有香肉包,他就立刻变节,等他回来,一定把他做成狗肉叉烧!
可是,他不会再回来了吧?他家那么有钱,娶了老婆,就不会再做侍卫了,不会再窝在小酒馆里,更不会在自己出任务时,出手相拦。
混蛋,走就走,干么骗他说还会回来,害自己到现在都抱着期望,期望能被他拦住。
老农站起身,似要离开,小萄回神,立刻窜身上前,手起刀落。
刀锋在老人后背处停住,他在等待,等待被拦截。
通常这个时候,霍青一定会出现,他希望跟以往一百次一样,在最后关键时刻失败。
没人出现。静夜微风,清清凉凉,花园里除了他和老农,连个鬼影都没有。
小萄的第一百零一次任务失败了,跟以往不同,这次没人拦他,是他自己放弃的。
怎么说他也是职业杀手,还没落魄到靠杀个残疾老人换取声誉。
下次,下次他一定成功!
往回走,垂在袖间的手发着颤,心沉甸甸的,跟那柄利刀一样冰凉。
他被遗忘了,成了野猫……
「霍大爷,小红玉正等着您呢。」
吆喝声传来,小萄抬头看去,见一名公子随龟公走上楼,背影依稀是霍青。
订亲?嫖妓?
不及细想,小萄纵身奔上,可是,走廊人太多,等他追过去,已不见那人去向。
不见了,就一间间找,找到后,先奸后杀!
抬腿踹开一间房门,换来的是女人的惊呼,见奸夫不是霍青,小萄退出去,接着踹第二间,反应同上,然后是第三间,第四间,在踹到第八间时,老鸨赶了过来。
「哪里来的野小子?想干什么?」
「找男人!」说话间,第九问卧室遭殃。
老鸨上下打量小萄,一脸诡异的笑。
「想找男人,得去隔壁的青袖坊,不过那些小倌儿长得比你可差远了……」
话音未落,她便很倒霉的被揪起,扔下了楼。
还好有人拦腰抱住她,见是个俊俏男子,老鸨脸上立刻笑开了花,正要扭捏道谢,却被男子顺手扔到地上。
他跃上二楼,拦住了正在炸毛乱窜的小萄。
「小萄,你在干什么?」
转头见是那只整天腻自己的大狗,小萄迎面就是一拳。
「混蛋,敢嫖妓,敢订亲,敢在我出手时不拦,唔……」
骂声消失,唇被封缄,热辣辣的吻送了过来。
「混蛋,混蛋……」
鼻音怨语把调情气氛发挥得淋漓尽致。
使上浑身解数,才把小萄的炸毛抚平,霍青抬眼看周围,见众人皆石化,忙抱起还处于迷糊状态的人,飞身而去。
回到投宿的客栈,霍青刚把小萄放下,胸口就挨了一拳。
「敢去嫖妓!」
「我没嫖妓!」
「没嫖妓干嘛去妓院?」
「我……」
见霍青犹豫,小萄气得转身便走,被他一把抱住。
「我去那里是情非得已啊,因为、因为我要扮花农……」霍青偷眼看他,小声道。
耳朵被揪住,小萄大吼:「给我说明白点!」
「是是,其实,今晚的任务是我给你的。」
「哈?」
「我想帮你达成梦想!我是你最亲的人,你若能杀我,就算做到了无情,主子一定会把所有本事都传给你,我怕被你觉察到,所以才扮成残哑人……」
「你白痴啊!」小萄额上青筋怒爆。
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这样做,说他白痴都是抬举他。
「什么最亲的人?别自作多情了,你不过是我养的狗!」
霍青抽抽鼻子,沉默半晌,垮着脑袋转身住外走。
「那我走了,我大哥要订亲,让我回家。在这里耽搁了两天,我得赶路……」
「回来!」
不敢反抗,小狗走出没几步,又没精打采地乖乖回来,在下一刻被主人按在了床上。
算了,这样的白痴犬,全天下可能就这么一只了,物以稀为贵,弃养太不合算,还是拴在身边好好调教吧。
火热的唇印过来,舔吻着霍青的唇角,小萄道:「我的梦想没成真之前,不许离开,现在,谋杀继续。」
方式——剥皮拆骨,顺便舔噬吮吻,宠物直舒服的呻吟连声,全力奉献。
「小萄,尽情谋杀我吧!」
「不着急赶路了?」
「以后再说。」
老哥哪有老婆重要,放浪酥软的小野猫对着他叫春,幸福死了,精尽人亡都甘心。
于是,为达成小萄成为一流杀手的梦想,之后的每一天里,谋杀不断,在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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