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接受苏毅钧求婚的时候,朋友们说一定要跟他好好庆祝一番。
苏毅钧想著对他这种中等收入的人来说,隆重的婚礼可能会花掉他大部份的存款,但是他还是很高兴,想著以后的日子总算有一个人和自己待在一个空间一辈子,就觉得心里暖暖的。
一间酒吧,音乐很舒服,那种很温柔的感觉。
苏毅钧开心地接受著一群朋友的祝福,沈尉严也来了,送的礼物是一件套名贵的西装,这让苏毅钧觉得有些怪异。
看著别的朋友送一堆成对的娃娃,成对的手环,情侣表什么的,忽然看到一套纯男性的西装,当然会觉得很特别。
不过那套西装的质感真的很不错,应该适合婚礼上穿,只是没想到沈尉严这样事业有成的大人物,居然会奉行是实用至上的原则。
“应该会很好看,苏毅钧。”沈尉严说。
苏毅钧只能自顾自地傻笑。
酒吧里很热闹,苏毅钧却坚决不喝酒,实在是上次宿醉的感觉太不好了。谎称自己的胃不好,别人怎么劝也不喝,连吴跃希也不例外。
“我来!”沈尉严倒是豪气,勇敢地替沈尉严挡了酒,不管是谁,碰了杯就喝,好像自己千杯不醉一样。
喝得两颊通红的时候,沈尉严更是冲上酒吧的舞台,抢了那个正在演奏的少年的小提琴,激动地拉起来。
沈尉严的身体明明已经摇晃的厉害了,拉著小提琴的手却很平稳,美丽的声音从他的手间流泄而出,让苏毅钧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小提琴的声音真的很美,那种悠扬和华丽的琴音,几乎夺取了酒吧里所有人的视线,沈尉严却完全没有感觉,独自一个人沉浸在自己营造的音乐里。
在琴声停止的一瞬间,苏毅钧开始鼓掌,先轻后重,就如遥远的记忆里自己做的那样。在他的带领下,沈尉严获得了许多掌声,只是沈尉严已经开始全身发软,幸亏苏毅钧扑过去得及时,否则这个大帅哥可能要摔得很狼狈。
“我先送他回去,你们继续喝,所有的帐全算我的。”苏毅钧对著朋友说,手被沈尉严的身体压得有些生疼。
路灯很亮,无尽的夜灯将这个城市点缀得明亮如白昼,苏毅钧扶著沈尉严的身体显得有些吃力,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将他扶到自己家里,因为距离近。
“我还要喝……”
“我没有醉……”
苏毅钧发现即使是俊美的沈尉严,醉酒的样子依然很难看,脸上红红的一片,眼睛里一片迷茫,全身散发著酒精的味道。
“是,你没有醉。”苏毅钧应著他的话,他将沈尉严拖回家,自己的小公寓当然不能和沈尉严的高级套房相比较,但是苏毅钧想著上次自己喝醉酒,沈尉严这么照顾他,现在他醉了,自己也应该好好回报。
这里没有浴缸,淋浴的时候,沈尉严就开始唱歌。苏毅钧这时候才知道原来拉著一手好小提琴的沈尉严居然五音不全,这个发现让他大为惊讶之余,又觉得有些好玩。
只是,苏毅钧不知道沈尉严的酒品差到这种程度,帮他脱衣服淋浴,他却一会儿也不肯安静,酒疯发的厉害,先是唱歌,再开始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往他身上靠,还不时地用他的唇擦过苏毅钧的脸颊。
一八五公分的身高,醉酒后更重,苏毅钧虽然当过兵,力气够大,可是却怎么也无法将沈尉严稳住,一个踉跄苏毅钧被沈尉严压在浴室的地板上。
虽然因为反应灵敏用手支持住,没有摔个后脑勺著地,但是全身还是摔得很痛,有一种眼冒金星的感觉。
只是更让苏毅钧惊讶的是,那张英俊的脸忽然在他的面前放大,一张冰凉的嘴唇将他的双唇含住。
苏毅钧太惊讶了,惊讶地甚至忘记了将眼前的人推开,当沈尉严火热的舌头伸进他的嘴巴的时候,苏毅钧感觉全身瞬间麻痹,什么该有的反应都忘记了,脑子里一片模糊,身子愣愣地一动不动。
沈尉严的舌头温度很高,可能是酒精散发的热量,纠缠著苏毅钧的舌头的时候,让他产生了一种被灼伤的错觉。全身开始燃烧的感觉,淋浴的水温不高,苏毅钧却觉得很热,忽然牙齿相撞发出的疼痛,终于让苏毅钧从呆滞中恢复神智,这应该算很缠绵的吻,如果他们不都是男人的话。
“我不是女人!”苏毅钧重重地给了沈尉严腹部一击,对一个醉鬼讲道理是没有意义的,苏毅钧这样认为,那么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使用暴力。
只是他忽视了刚才那一刻自己的沉迷与陶醉,忘记了当四唇相接的时候,那种全身燥热的感觉。
沈尉严感觉到了疼痛,身体蜷缩成一团,躺在了浴室的地面,苏毅钧松了一口气,但看到沈尉严痛苦的样子又有些不忍,他站起身来,拿著毛巾轻擦著沈尉严湿漉漉的身体,动作并不温柔,甚至有些敷衍。
可是,当苏毅钧的毛巾到达腰部以下的时候,他感觉到沈尉严身下的欲望忽然弹了起来,直直地向上翘。
“混蛋!”苏毅钧情不自禁地骂著,但是想著上次醉酒的时候,沈尉严的热情招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隔著毛巾用自己的双手将沈尉严的灼热包围,机械地套弄起来。
耳边响著沈尉严压抑的呻吟声,苏毅钧觉得自己的眉头越皱越紧了,看著自己的跨下,苏毅钧真的很尴尬,实在不明白是不是男人到了三十岁便是虎狼之年了。
在苏毅钧的一阵捏弄之下,沈尉严终于将那股灼热射出体外,全身顿时软了下来。
要苏毅钧抱沈尉严到床上,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所以苏毅钧不停地呼唤著沈尉严,然后将迷迷糊糊的沈尉严扶到床上。
沈尉严躺到床上的时候,口中隐约叫著苏毅钧的名字。苏毅钧坐在床沿,看著沈尉严忽然觉得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从身体中腾升起来。
如果没有再见到沈尉严,苏毅钧可以确定自己真的一辈子都想不起这个自己第一次放开心扉交的朋友。
但是十八年后,他们又见面了,现在甚至天天见面,那些他以为已经消失的感情,其实原来只是被时间压抑了,当他们再相处的时候,一切感情就慢慢恢复了,今天看著沈尉严拉小提琴的时候,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苏毅钧叹了一口气,他真的很讨厌这种感觉,因为他忽然觉得如果沈尉严现在离开他,他可能依然会难过,甚至会比小的时候更难过。
自己是沈尉严的第一个朋友,沈尉严何尝不是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呢?那个跟在自己后面叫著「小钧哥哥”的男孩,那时候不知道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男孩能叫自己一辈子,是不是就不会害怕晚上,不会再作莫名其妙的恶梦了。
这样想著苏毅钧忽然感觉很累,公寓很小,苏毅钧还没大方到自己跑去睡沙发。将沈尉严往床里面推了推,苏毅钧躺在了床的外侧。
单人床对于两个大男人当然是拥挤的,幸亏不是夏天,虽然拥挤一些,却也算是互相取暖的。
就这样,劳累的苏毅钧沉沉地睡去了,这一夜他睡得很好,没有作恶梦。
苏毅钧是痒醒的,感觉柔软的毛发轻轻地擦过他脸上的皮肤,痒痒的,有些不舒服。
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却吓了一跳,沈尉严的脸那么接近,苏毅钧几乎感受到他因为鼻子呼吸而产生的温度,他的酒还没醒?他还想吻他?
“你干什么?”苏毅钧连忙推开沈尉严。
沈尉严乖乖地后退,穿著苏毅钧的衣服,衣服太小有些怪异,但是依然比苏毅钧这个主人穿的好看:“我发现你有白头发了,虽然只有几根。”
“我都三十岁了,有白头发很正常。”苏毅钧边穿衣服边说。
沈尉严穿完衣服,静静地站在一边,细细地打量著沈尉严,他看了很久,让苏毅钧觉得很不自在,连穿衣服的动作变得有些笨拙。
“苏毅钧,希望你和唐小姐幸福。”沈尉严忽然这么说,语气非常真诚,只是苏毅钧觉得这话隐藏著一股落寞。
不等苏毅钧回应,沈尉严就开了门离开了,苏毅钧总觉得心里很慌张,想要叫沈尉严的名字,又觉得没有立场和原因。
他酒醒了,要回去工作再自然不过了,自己只是他第一个朋友,虽然可能比较重要,但总不好管这管那的。
“再见,苏毅钧。”沈尉严的声音隔著劣质的木门传来。
苏毅钧没有多想,他以为这一声“再见”,就是普通的道别,可是现在想来居然是“再也不见”的意思。
和多年前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其实和沈尉严相处的日子,他很忐忑,一直觉得沈尉严有一天会离开就像很久之前一样,这一次才知道,原来抛弃不一定要离开的。
苏毅钧回到公司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被调到保全部,做了副部长,这个位置不需要什么能力也很悠闲,不比总经理办公室助理差,只是以后想要再见到沈尉严应该没那么容易了。
苏毅钧一直不知道喝酒那天自己做错了什么,后来又想著自己和沈尉严本来就不可能做长久的朋友,身份也不配,迟早是应该这样的,可是无论自己如何安慰自己,也无法让低落的情绪好起来。
保全部的人对他真的不错,可能以为自己和沈尉严有什么亲戚关系,复杂的事情都不让他做,生活依然悠闲。
只是觉得就这样和沈尉严慢慢变得陌生,真的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偶尔打电话给沈尉严,想请他吃饭,他也总是推说自己很忙,现在的他想要进总经理办公室并不容易,新助理问他见总经理有什么事情的时候,他也说不出来。
这时候,苏毅钧才知道沈尉严想要抛弃他真的很简单,甚至连地方都不用换,只要不理他,自己就算失去沈尉严了。
“沈尉严,混蛋!”苏毅钧这样骂著,却渐渐死心,他们真的不适合做朋友,怪不得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觉得忐忑不安,原来他确实是那种一定会离开自己的人。
苏毅钧拍拍自己的脑袋,暗骂自己傻,明明对这个人已经有一次被抛弃的经验了,怎么依然会这么难过呢?从重逢到现在也才五个月,感情也没有深到需要难过的地步吧?
“我要忘记他,很快就忘记他。”苏毅钧每天睡前都对自己这样说,可是夜里却不停地作著关于沈尉严的梦,小时候那个拉小提琴的漂亮男孩,长大后认真工作的魅力男人,还有自己的手隔著毛巾感受他下身的欲望的感觉……一切一切在梦里那么清晰。
☆☆☆
苏毅钧用五个月回忆沈尉严,然后花了五个星期去忘记他,他很努力,现在他的梦里已经不会再出现沈尉严了,而是唐琳。
准备结婚用品是一件很辛苦的事,唐琳的父亲对苏毅钧并不是很满意。但是女儿也算再婚,有些条件比标准低也是很正常的。
苏毅钧考虑了很久,最后决定把自己的小公寓卖了,搬来和唐琳一起住,卖公寓的钱以及自己这么多年的存款,可以办一场不错的婚礼,再留下一些将来当孩子的教育基金,这就是他的计划。
和许多孤儿一样,苏毅钧对“家”的期盼已经到了一种变态的地步,与一个永远不会离弃自己的人,一起生活到满头白发牙齿掉光,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想法,这个人他找了三十年,现在他觉得唐琳真的很合适。
当夜晚来临,他与唐琳一起坐在沙发看电视的时候,身边这个女人的体温让他很安心,他觉得自从他知道自己被父母抛弃开始,自己的心就被一根细线悬挂著、忐忑著,找不到安全感,只有另一个人用手将自己的心捧著,才能感觉到安全。
这一天,下班有些早,他的工作其实并不难,但是为了能安心拿工资,即使没有工作他也会坐到大部分人走了之后再走,兴都集团的下班时间应该算早,但是在沈尉严的带领下,加班是常有的事情。
在公司的门口遇到沈尉严时,他有些意外,想了很久他对沈尉严打招呼:“沈总好。”如许多公司里的员工一样,沈尉严没有停下来,可是当苏毅钧走出门口的时候,他却忽然追了上来说:“苏毅钧,你结婚的时候,我可能不去了。”
苏毅钧想起了早上送出的请帖,有些尴尬,他不应该将请帖送个沈尉严的,如果每个员工的婚礼他都参加,他这个总经理早要忙昏了吧。
“呵呵,没关系,沈总你的工作忙,不用来没关系。”苏毅钧说这话的时候有些难过,只是一点点。
沈尉严低著头不说话,但苏毅钧觉得他好像瘦了些,可能是这些日子工作太忙了,苏毅钧本来是不想管的,嘴巴却不听神经的指挥:“请你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沈尉严抬起头的时候,眼睛有些发红,然后看著苏毅钧重重地点著头:“我会的。”
苏毅钧坐著公车回家,因为还没到下班时间,公车并不是特别拥挤,他的心情不错,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想著有一个人在家等自己,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他是哼著小调到达唐琳的公寓门口,打开门的时候,全身还轻飘飘的。
只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看到的会是这样场景,那个即将成为自己妻子的人正被一个男人压在沙发上,乳白色的胸袒露在外,裙子、袜子、衣服胡乱地丢在地上,男人的性器在唐琳的体内不断抽插,甚至发出肉体碰撞的声音;唐琳的呻吟声那么陌生,被欲望控制的脸陌生得让苏毅钧以为这个女人完全是另一个人。
可苏毅钧不能自欺欺人,这就是唐琳,跟他准备结婚生孩子过一辈子的女人。苏毅钧忽然觉得眼睛很痛,偷偷地关上门的一瞬间,他觉得心像被刀割了一下。
他的家,又这样轻易被毁了!
那个他希望能陪伴自己一辈子的女人,已经躺在了别的男人的身下,找一个人陪自己活到头发发白,牙齿掉光原来并不容易。
不对!原来是非常困难的,太痴心妄想了吧,苏毅钧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谁都要抛弃他,就是因为他太痴心妄想的结果!
天空开始布满乌云,雷声响起,然后是倾盆大雨,街道上的人群开始逃窜,车子开过溅起带著泥土的水,整个城市都是那么狼狈。
苏毅钧只是傻傻地走,没有目的地走,连自己最后的小公寓都卖掉了,他真的什么都没有了,由于这区是工业区,所以雨水并不干净,渗进苏毅钧的眼睛里有一种刺刺的痛。
他应该是哭了,只是并不是因为伤心,只是眼睛太痛了,真的。
小心翼翼规划的未来却经不起现实轻轻一推,他蹲坐在一个屋檐下,用双手抱著头,将身体蜷缩成一个弧形。
☆☆☆
“苏毅钧,是你吗?”
苏毅钧抬起头,意外的看见了沈尉严,回头才知道自己不知不觉来到了沈尉严的住所之前。
自己怎么会来到这里?苏毅钧很惊讶,他从来没想过来找沈尉严,怎么糊里糊涂就来这里了。
“苏毅钧,你怎么了?进来避雨吧,雨很大。”沈尉严的声音很温柔,和这些日子里对他的冷漠完全不同。
这个善变的混蛋,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苏毅钧用著最后的力气挣扎著要离开,发现双腿发软,身体摇摇晃晃。
沈尉严用自己修长有力的手将他扶住,苏毅钧却没有放弃挣扎,沈尉严将苏毅钧抱进屋子的时候,沈尉严的衣服也让苏毅钧磨得湿透,两个人都湿答答的,说不出的狼狈。
屋外的雨声更大了,苏毅钧忽然觉得全身发冷,发抖地靠著沈尉严的胸口才觉得暖了很多。
沈尉严的心跳很快,怦怦的声音传到苏毅钧耳朵里,让他觉得很舒服。
沈尉严将苏毅钧放到床上的时候,苏毅钧拉住了他要离开的手:“别走,陪我一下。”
“让我去开个空调,马上就回来,屋里太冷了。”沈尉严的声音很温柔,像小时候那些孤儿院的阿姨们安慰刚来的孩子一样。
苏毅钧犹豫了一会儿,才将沈尉严放开,然而空荡荡的手又让他觉得很不安,好像又一次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
在沈尉严回来时,苏毅钧狠狠地将他抱住。
用自己的牙齿嘶咬著他的脖子,苏毅钧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只是觉得害怕,只是觉得这些动作才能让他产生安全感,他咬得很用力,只是感觉到嘴巴里的肉香之后,嘶咬渐渐成了亲吻,从沈尉严的脖子一直往下……
雨声渐小,窗外渐黑的天空犹如被水洗过一般,暗得清透,激烈欢爱过后的两个人谁也不说话,都慵懒地沉默著,连动一根手指的意愿都没有。
夜风从没关紧的窗户里吹进来,渐渐让他们恢复了理智。
本来湿漉漉的身体因为欢爱而变得有些躁热,苏毅钧感觉自己后面肿得厉害,却知道绝对没有流血,抱著自己的手温度不高,冰凉凉的很舒服,虽然疲倦不堪,苏毅钧也乐于享受这样宁静温暖的拥抱。
他们从来没有往这方面去想过,可是欲望却那么自然,无论是苏毅钧还是沈尉严,他们都觉得很舒服,绝对没有恶心和厌恶的感觉。
苏毅钧忽然觉得未来更加迷惑了,失去了唐琳之后,他莫名其妙地失去了寻找下一个女人的权利。
沈尉严的嘴离苏毅钧的耳朵很近,轻轻地吮咬让苏毅钧有一种瘙痒的感觉,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耳朵是那么敏感的,这却被沈尉严轻易发觉了。
“苏毅钧,我们在一起吧。”沈尉严忽然凑到他耳边对他这样说。
“在一起?”苏毅钧闭上了眼睛。
他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冒险的勇气,花了三十年还找不到一个“在一起”的女人,他可以相信一个男人“在一起的”诺言吗?苏毅钧觉得很不安。昨夜只是太寂寞了,这并不能算什么吧?如今的时代,有了孩子都不一定要一起,两个男人上一次床就在一起了?这是不是有些可笑。
全身的疲惫袭来,先睡吧,一切就等明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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