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白马王子 第七章

  “之帆,三0五号病房的苏映雪是什么人?”
  “是之捷补习班的导师。”
  “你常去看她?”宋淳治眼神炯炯的盯着他。
  宋之帆对自己一举一动都逃不过父亲的眼线,可以说是早八百年前就习惯了,但这次关系到映雪,他不在乎自己被监视,但他不容许映雪受到一丝伤害。
  他脸上出现少有的愤怒神色。“我是她的主治大夫,关心病人并没有错。”
  “我听说,你昨晚在开刀房吻她,是不是真有这回事?”
  “你全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宋之帆按捺不住的冷道。
  “我是提醒你,这件事传开来对医院的形象不好。”宋淳治责难的说。
  为了保护映雪,为了酝酿恋情,宋之帆迫不得已的说:“我这么做,是为了让贝云鹏吃醋。”
  宋淳治感兴趣的问:“贝云鹏和苏映雪有什么关系?”
  “她是第二个紫玫。”紫玫是宋之帆心中永远都不会好的伤疤。
  “我不相信,我去看过那个女孩,她没漂亮到会让贝云鹏动心的地步。”宋淳治虽然已届退休年龄,但是思路远比狐狸还精明。
  “贝云鹏派曹彰来医院,强行要替她办转院,对这件事,爸有什么想法?”
  宋之帆露出前所未有的严峻表情,似乎是在对空气中贝云鹏的影像宣战。
  “这一次你一定要赢他,一雪前耻。”宋淳治大力地拍着儿子的肩膀,仿佛在说:我支持你。
  “爸,能不能拜托你,别再监视我的一举一动?”宋之帆吐了口气。
  除了点头以外,宋淳治还不太好意思直视儿子的眼神……该拿什么脸面对宋之帆呢?
  在雅美说这些话以前,她并没有想到宋之帆看过她身体这件事。
  昨天,曹彰气急败坏地离开,宋之帆按惯例检查她的伤口,菲菲好奇地在一旁观看,那时她当他是救命恩人,所以很自然的拉低裤子,袒露那道疤痕。
  三八的菲菲直夸宋之帆医术高明,线缝得好漂亮,比她初中上家政课所缝的围裙还美……现在,一切都不同了,她一晚没睡好,连连被恶梦吓醒,梦里的她不知为什么没穿裤子,双手双脚被扣住,躺在透明的玻璃台上,一对闪着亮光的眼睛注视着她的下身,然后一只像的手指头突然伸进她身体的入口……老天爷!她快疯了!
  如果能够真的发疯就好了,便可以假装什么都不记得。
  待会宋之帆要来巡房,看到他,她很难不想到他看到她三角地带时的可能表情,她觉得好羞人,觉得自己没脸见他,根本就不敢看他,干脆戴上睡眠眼罩,昨晚失眠是很好的借口。
  如她所料,宋之帆来巡房了,不过只有他一个人来,先看过隔壁两床的病人,然后来到映雪的床边,拉上布帘,好奇的问:“眼睛怎么了?”
  “昨晚没睡好,现在正在骗眼睛还没天亮,哄它们睡觉。”想到自己完全看不见他的行动,映雪不免神经兮兮的问:“你不会趁机吃我豆腐吧?”
  “我是要替你做检查,不是性骚扰。”宋之帆严肃的问:“我现在可以看看你伤口复原的情形吗?”
  “请便。”映雪不敢再有意见。
  得到允许之后,宋之帆小心翼翼地将映雪的衣服往上拉,裤子往下拉,并以手指轻轻触压她伤口附近的皮肤。“会不会痛?”
  映雪皱着眉问:“好痛,盲肠已经割掉了,为什么还会痛?”。
  “因为你的盲肠破裂,脓水渗到腹腔,所以我才会在你缝线的下方,开一个小孔,插上吸管,只要脓水完全流出来,就不会痛了。”宋之帆极专业的解释。
  “我大概要到什么时候才会痊愈?”映雪最关心脱离苦海的时间。
  “你很想早点出院吗?”朱之帆的声音有掩不住的失望。
  “请假要扣薪水,我想早点回补习班上班。”
  他是个医生,不能不提供病人正确的复原之道,虽然他很希望她能留下来,但那样有违职业道德。
  叹口气后,宋之帆说:“要让伤口早日愈合,最好的办法就是适度的走动,躺在床上会比较慢好。”
  “我这以为多休息有益伤口复合,看来我错了。”
  “你怎么会穿比基尼内裤?”宋之帆眼睛一亮,脸热了起来。
  “我……”映雪在心中大骂菲菲,害她蒙上不白之冤。
  “这种款式对身体不好,你应该改穿棉质的。”
  “我下次改进。”
  映雪一动也不敢动,虽然她觉得宋之帆检查她的时间未免过久,不过她第一次割盲肠,哪里知道要检查多久才算适当,只能信任医生了,但是想到雪白的小腹半露在他眼前,她感到一股不安,使她的身子不由自主地轻轻颤抖。
  这时,宋之帆像受到蛊惑般,做出他生平最大胆的举动一一伸出手,隔着黑丝网状的内裤,抚摸她两腿之间的秘密。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替年轻的女人动割盲肠的手术,曾经有两次,女性患者在发现主治医生是个英俊的男性,也就是宋之帆时,居然趁宋之帆检查伤口时故意不穿内裤,不过他都视若无睹。
  但这次他失控了,也可以说他根本就不想控制自己。
  这样的碰触令映雪不知所措,她无法呼吸,无法说话,无法思考。
  “你好美厂‘宋之帆不禁沙哑的低吟,并拿下她的眼罩,他要看她的表情。
  “宋之帆,你——”映雪努力将僵硬的双腿并拢。
  “不要拒绝我,让我摸一下就好。”宋之帆轻声地恳求她。
  映雪小声警告:“旁边还有别的病人,你这么做会让你我都名誉扫地。”
  “我不在乎,如果你在乎这件事,小声点就没事了。”虽然映雪夹紧了双腿,但宋之帆还是有办法移动手指,来回摩擦柔软的肌肤。
  “我刚开完刀,请你别这样。”映雪惊恐地扭动臀部抗拒。
  “放心,我会很小心,保证不会让你伤口裂开。”宋之帆自负的说。
  但一想到贝云鹏,她几乎可以感觉到有一双怨恨的眼神正盯着她看,令她感到浑身不寒而栗。
  她立刻拉住宋之帆的手,湿着眼睛,语带便咽地哀求:“请你停下来!”
  “我喜欢你,我只想带给你快乐。”宋之帆一脸抱歉地垂下手。
  “我了解,但你不觉得这么做有趁人之危的嫌疑吗?”
  “是不是我做得不好,无法点燃你的欲火?”
  映雪轻声安抚:“不是的,而是我们甚至不认识对方,我只知道你是个医生,至于你的兴趣,你的个性,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完全不了解。”
  或许宋之帆能带给她安稳的未来生活,可是好像还缺少了什么……她说不上来是什么?只觉得和贝云鹏在一起时,她并没有这样的失落感。
  “你愿意跟我交往吗?”宋之帆替映雪拉好衣裤。
  “不要太急,从朋友做起如何?”映雪露出感谢的微笑。
  宋之帆点点头。“对不起,我刚才的行为很无礼,请你原谅我。”
  总算可以出院了!这一天映雪等了好久。
  虽然只有五天,可是映雪却感觉像过了五十年,身心惧疲。
  原本她以为和宋之帆的事神不知鬼不觉,但她的名声破产了,只有她的。
  那个蜜司张到处散播谣言,说她光着屁股等宋医生巡房,不过她并没拿胶带封住蜜司张的嘴,也不准宋之帆斥责蜜司张,谣言止于智者,她认为没必要跟笨蛋解释,而聪明人是不需要解释的,所以她保持沉默。
  最让映雪感到害怕的,并不是蜜司张的大嘴巴,而是宋之帆的视线。
  她老是觉得他在看她腰部以下,仿佛裤袜广告——腰部以下全部透明,虽然她穿了两条内裤,可是她还是摆脱不掉屁股凉面的感觉。
  趁宋之帆出差,一刻也没延误地办好出院手续,她竟有种脱离地狱的快乐。
  才踏出医院大门,她就看见贝云鹏站在对街的树荫下,向她挥手。
  离奇的是,她的双脚居然乖乖地带领她走向他。
  阳光下的他真是英俊,前额垂着过长的头发,有几揭发丝在太阳眼镜上轻轻目动,嘴型像等待迟到的女友般不耐烦地抿成一条线,这时她第一次注意到,他的鼻梁断过,看来他曾被人狠狠地修理过。
  映雪感到意外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今天出院?”
  “有钱能使鬼推磨。”贝云鹏老实到近乎残酷的回答。
  “真过分!你又派人监视我!”
  “如果你肯跟曹彰走,我也用不着那么做。”
  “我为什么非要听你的安排不可?”映雪恼火的问。
  “我是为你好,我替你安排了比宋氏医院好一百倍的医院,那儿的医生和设备都是一流,你可以住头等病房,有专业的看护照顾你……”
  映雪嗤之以异地打断他的话。“虽然我在宋氏已院不是住最好的病房,但宋之帆非常细心地照顾我,即使身处三等病房,却让我有置身皇宫的感觉。”
  “宋之帆怎么细心照顾你?”贝云鹏话里有刺。
  “每天巡房五次,不但关心我复原的情况,也关心我的睡眠、饮食,还有情绪,可以说是对我照顾得无微不至。”映雪露出甜笑,故意要气死他。
  “还有呢?”贝云鹏的脸色简直像吃了火药似的难看。
  映雪嘴角的笑意突然侵住,她的脸色像遇到寒流的枫叶慢慢变红。
  看来贝云鹏应该是听到那个谣言了,不过她不懂他气什么?他早就摸过她了,而且不仅是用手摸,还用舌头舔遍,说起来他比宋之帆更占优势…真正该生气的人是她,他和宋之帆有过节,很显然她成了他们角力的战场,两人都想得到她;但都不是因为喜欢她,而是因为输赢问题。
  映雪生气的说:“你听到那个谣言了!”
  “它真的只是谣言吗?”贝云鹏的眉尾从太阳眼镜上高高翘起。
  “谣言止于智者,我不知道你够不够聪明?”
  映雪讽刺道。
  “我相信你没光着屁股等他来巡房……”贝云鹏摘下太阳眼镜,眼神像两把飞刀射向映雪的灵魂之窗。“不过,我不相信宋之帆的人格;他有没有借着检查伤口的机会非礼你?”
  映雪怒叫:“那又怎样!你还不是利用吃午饭在包厢非礼我!”
  “你为什么不拒绝他?”贝云鹏没有预地抓住她手腕。
  “我高兴跟谁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你难道不知道,他是为了他弟弟的住址才接近你!”
  “龟笑鳖没尾。”映雪撤了撇嘴,这个男人简直比秦始皇还要霸道。
  “你有没有让他进去?”贝云鹏粗暴地将她的手腕用力一捏。
  “进去哪里?”映雪痛得双眉拧结在一起。
  路上人群来来往往,贝云鹏的英挺让人无法不注意,两人几乎可以说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贝云鹏的行为就像捉到老婆刚和情夫做完爱的愤怒老公。
  不顾别人的眼光,一只手残酷地覆在映雪双腿之间,狠声地说:“这里。”
  “贝云鹏你——”面对围观的人群,映雪气得眼中盛满泪水。
  “是你要问我的。”贝云鹏松开手,眼中掠过一抹不忍。
  “君子动口,小人动手,你比小人还卑鄙。”
  映雪快步走出人群。
  “快回答我的问题。”贝云鹏跟在她身后,不得到答案他绝不善罢甘休。
  “没有。”映雪抛下答案,即加快脚步,只想远离他。
  “跟我走。”贝云鹏三、四个大步就追上她,并用不同于刚才的力道抓住她的手。
  “你要拉我去哪里?”映雪甩开他的手。
  “送你回家休息。”贝云鹏的态度收敛了不少,不过眼神依然傲慢。
  “不用,我自己叫计程车就可以了。”
  映雪伸手招呼计程车。
  “你最好不要跟我唱反调。”贝云鹏威胁道。
  “光天化日之下,你再敢对我非礼,我就大叫救命。”映雪反威胁回去。
  贝云鹏不屑地冷哼一声。“如果你今天不坐我的车子,明天你和补习班就准备接我的律师信。”
  “你要做什么?”映雪真想大叫,这男人以为他是谁?上帝吗?
  “我要告你和补习班协助宋之捷诱拐未成年少女。”
  “你没有证据。”映雪冷声道。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若是问心无愧,就不必怕我告。”
  “只有三岁小孩才会被你的激将法所骗。”
  “咱们走着瞧。”贝云鹏动作潇洒地戴上太阳眼镜,头也不回地向前走。
  映雪挣扎了几秒,追上前说:“我坐你的车就是了。”
  真是没用,映雪在心中暗暗责怪自己,被贝云鹏牵着鼻子走!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向收费停车场,映雪本来是拉开后座的门,想故意羞辱贝云鹏,但贝云鹏瞪了她一眼,她像个犯了错被老师抓到的小学生,吐了吐舌,然后乖乖打开前座的门,嘟着嘴坐进去。
  真没气质,贝云鹏轻轻叹了一口气,实在想不出她哪一点吸引他?
  映雪也是这么想,在自己身上找不到一点吸引他的气质,所以从开头她就认定——他是为了小茵的住址才接近她,否则她就算脱光衣服站在他面前,他恐怕也会当她是弃在路上的木头模特儿,看也不看一眼。
  “曹彰说,你想知道我和宋之帆之间有什么恩怨?”
  “我想知道的是,小茵和之捷为什么要成为你们仇恨下的牺牲品?”
  “他们两个本来就不该在一起。”
  “难道你没听人说过,坏人姻缘者,下辈子要做牵猪公的!”
  映雪的视线看起来是一直注视着前方,但眼角余光却不时瞄到握在方向盘的手指。他的手指真是好看,修长的指头,椭圆形的指甲,就像钢琴家的手指,会弹出美妙的音乐,让人如痴如醉。
  不过不用弹钢琴,他的手指照样能让人,不,是让女人如痴如醉。
  她很清楚地知道他手指的魔力,哦!老天!她不该在这个时候想起那天的事,但是她的大脑不听使唤,她的身体甚至也加人回忆的行列,更糟的是,她感到大腿内侧变得有些潮湿……她赶紧将视线移向右手边的车窗外,不敢再看他的手指。
  但她的思绪仍停不住漫游,她猜想世上有多少个女人能抗拒他手指的魔力?
  她认为她不能,自从有了那天的经验之后,她的荷尔蒙就变得很奇怪,应该说是分泌旺盛,似乎只有他的手指才能让她的荷尔蒙安静下来。老实说,她被自己有性欲的需要给吓坏了!
  贝云鹏突然开口:“你好久没出声,在想什么?”
  映雪身子巨颤了一下,深吸一口气,以镇静的口吻说:“我在想,你如果爱小茵,为何不让小茵得到她要的幸福?”幸好她不是皮诺耶,不然她的鼻子现在可能长到天涯海角。
  “你错了,我不是要破坏小茵的爱情,我是要保护她。”
  “这话是什么意思?”
  “宋淳治,也就是宋之捷的爸爸,小茵是他报复的目标。”
  真可怕,把一个不满十七岁的女孩当箭靶,令映雪感到不寒而栗。
  “好吧,请你告诉我,贝宋两家的恩怨是怎么来的?”
  贝云鹏喝叹一声,将长他十五岁的大哥和宋淳治太太的不伦之恋,引发两家人痛苦的悲剧细说分明。坦白说,如果不是他跟宋淳治的立场敌对,他一定会公正的说,错是在他大哥和宋太太,宋淳治只是个受害者。
  大哥和宋太太为了爱,不顾其他人的感受,以为私奔就能解决问题,反而将问题扩大,他们可以不管宋淳治的感受,但他们为人父母,怎么可以漠视孩子。
  就拿小茵来说,那年她才四岁,妈妈刚过世,爸爸又弃她而去,她痴痴地在保母家等爸爸去接她回家。结果等了三天,等到爷爷奶奶从澳洲飞回台湾,带她去参加她爸爸的葬礼。
  本来小茵最跟爷爷奶奶到澳洲生活,但在她十岁那年,爷爷奶奶出车祸,贝云鹏从剑桥大学毕业到台湾创业,所以就将小茵接到台湾同住,后来他的事业越做越大,经过报章媒体的披露,引起宋淳治的注目。
  听到这里,映雪感慨地打岔:“你觉不觉得之捷和小茵的相恋也许是你大哥和宋夫人在天上撮合的?”
  “女人的脑袋都像浆糊做的,不切实际。”贝云鹏不满的说:“在我看来,他们相识不是偶然,是宋之捷有意接近小茵,动机可议。”
  “男人的脑袋就像钢筋做的,又冷又硬。”映雪不甘示弱的反驳:“就算之捷的动机可能如你所说,但我敢拿头跟你打赌,之捷现在很爱小茵,你敢不敢用你的头打赌之捷不爱小茵?”
  “不用打赌,我并没有怀疑之捷对小茵的爱。”
  “既然你没有怀疑,就应该祝福他们,让有情人终成眷日。”
  “我担心宋淳治先找到他们,他会对他们不利。”贝云鹏肯定的说。
  “的确有这个可能……”映雪看着车窗外,紧张地问:“你车子要开到哪里去?”
  “我带你去看一个人。”
  “谁?”
  “我和宋之帆的心结。”贝云鹏抿着唇,不愿多说。
  一定是女人!映雪直觉地猜测,会让他们彼此仇恨的女人,一定是个美女!
  而且,他们两个必定都深爱着她,但是映雪不懂,她为何没做选择?
  车子开了很久,从繁华街道开到绿荫山路,车内流转着轻柔的钢琴旋律。映雪才刚拆线,身子虚弱,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映雪,醒醒,该下车了、”贝云鹏轻摇她的肩膀。
  “这儿是哪里?”映雪揉了揉眼睛,眼前只看到绿树和草皮。
  “墓园。”贝云鹏解开系在身上的安全带,打开车门,迳自走下车怎么会来这种鬼住的地方?映雪觉得事有蹊跷,一股悲伤的情绪袭向她,顿时她想通了,那个美女——贝云鹏和宋之帆深爱的美女,不是她不从他们之中做出选择,而是死人根本就无法做出任何选择。
  下了车,映雪静静地跟在贝云鹏身后,来到一座大理石墓碑前,碑上有一张照片,映雪料得没错,她确实是个美女,而且是个有名的美女。
  商紫玫,三年前报纸上以“痛失钢琴精灵”为标题,对商紫玫做了一番介绍。
  如果没记错,映雪记得她是死于台风天在深山翻车坠谷。
  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在那样恶劣的气候下开车到梨山,但映雪相信,贝云鹏知道,宋之帆也知道,商紫玫意外的真正原因。
  沉寂半晌,贝云鹏终于开口:“紫玫是个难得的好女孩。”
  “看得出来,她不仅漂亮,有才华,眉宇之间还有一股娴雅的气质。”
  “二十岁那年,趁着剑桥放暑假,我到维也纳旅游时遇见了她。”
  映雪无语,剑桥,维也纳,对她而言像是异次元的外太空,不是她这个平民女子去得了的地方,那两个美丽的城市,感觉上好像是公主和天子邂逅的城市,这时映雪充分感觉到自己是个爱作梦的丑小鸭。
  虽然贝云鹏就站在她眼前,但此刻却感觉如在天涯海角。
  贝云鹏接续遭:“那时我已有一个德籍女友,不过当我知道紫玫的未婚夫是宋之帆时,大哥惨死的仇恨使我决心横刀夺爱,毕业那天,紫玫特地从维也纳专程来为我祝贺,我却利用她喝醉,强占了她的清白。”
  “这时你爱上她了吗?”
  “没有,我的目的只是要让宋之帆娶我用过的女人,第二天天未亮,她还没醒来,我就不告而别,先到澳洲探望我父母,然后到台湾创业,没留给她只字片语。”
  “她一定很伤心,难过得不想活……”
  “不,你猜错了,为了忘记我,她发愤学琴,三年后得到欧州大赛冠军,载誉回到台湾,我在报纸上看到这条新闻,便刻意到机场,在她看得见的地方现身,吹皱她如同死水的心湖。”
  “你实在很坏,钢琴精灵跟你无怨无仇,你却一再地伤害她。”;“没错,复仇之火吞噬了我的理智,我没想到她是无辜的、纯洁的,我只想到她是宋之帆的未婚妻,而只要能让宋家人痛苦,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所以我去听她的演奏会,送她署名剑桥恋人的红玫瑰,再次勾引她的心。”
  “她上勾了?”
  “应该说,她对我一见钟情。”
  “既然她爱你至深,为何要选择……容我这么说,她为何要选择死路呢?”
  “因为我不要她。我再次玩弄她,伤害她,抛弃她,我的目的没变,我逼她嫁给宋之帆,我要她婚后红杏出墙,我要宋之帆不但用破鞋,还要他戴绿帽,这是对男人最大的羞辱,我以为我赢了,直到紫玫自杀,我才知道我输了,彻底的输了。”
  一行清泪从映雪的脸颊滑落下来。“你爱商紫玫吗?”
  “虽然现在站在紫玫的墓前,但我对她最想说的话是——对不起。”
  “你的心比石头还硬,比冰山还冷。”
  “不知道这世上有哪个女人能让我的心变得柔软和温暖?”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她。
  映雪回避他的视线,心跳不由地加快节奏。
  回程的车上,映雪疲倦的说:“别把你们之间的仇恨,带进我的生活里。”
  原本以为映雪早就该回家的雅美,打了几通电话都没人接,雅美便匆忙地向补习班请假,赶到映雪的住处,拿起门口花盆下的钥匙,开门进屋等映雪。一直等到黄昏,才从阳台看见映雪从贝云鹏的宾土车里走出来。
  映雪一进门,雅美就像跟屁虫般追着她问:“为什么是贝云鹏送你回来?”
  “我出院时碰到他,他强迫我上他的车。”映雪瘫在沙发上“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雅美简直像个供叨唠的老妈子。;“我好累,我不想再提到他。”映雪假寐地闭上眼。
  “宋之帆打了好几通电话来找你。”雅美丝毫没有闭嘴的打算。
  “如果他再打来,你就跟地说我睡着了。”
  “这样对宋之帆不太公平。”
  映雪猛地睁开眼,眼中闪烁怒火,双手握成拳头,仿佛欲找人打架似的,语谓严正的说:“我才是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受害者!”
  “你怎么了?”雅美一头雾水。
  “如果你以为他们追求我是因为喜欢我,那你就错了,他们只是在比赛,看谁先把我弄到手,简单的说,我是他们两个打仗的战场。”映雪气愤的说。
  雅美露出苦笑,她太了解映雪了,她的脑神经结构异于常人,若说在台北两年多以来,没人追她根本是假话。至少有三个补习班的未婚男老师追求过她,请她吃饭、喝咖啡、看电影,她却当这是同事间的交流。
  她是那种一一要亲口对她大声说“我爱你”,才知道对方在追她,而且说的时候,如果不够严肃,她还会当成是开玩笑,一笑置之。
  “贝云鹏或许如此,但我敢说宋之帆不是,他是真心喜欢你。”
  “你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映雪讽刺地扬起嘴角。
  “算了,我看得出来你现在心情不好,改天再谈他们两个人。”雅美拿起放在鞋柜上的背袋,边穿鞋边说:“班主任说,明天晚上要请大家去吃药膳补身。”
  “那个小气鬼吃错什么药?”映雪心情变好了许多。
  “多亏你盲肠炎,班主任总算良心发现,知道自己是害你三餐不定时的罪魁祸首,请吃药膳补身其实是要向你赂罪,不过我有可靠消息来源,听说班主任打算在餐会时宣布调薪,每个人都加薪五仟,要大家以后别吃泡面,爱惜身体。”
  这就是映雪向贝云鹏低头,坐进他车子的主因。
  她真的很喜欢补习班,班主任、同事和学生,每一个人她都喜欢。
  所以当贝云鹏以补习班要胁她时,映雪为了不想连累别人,才会任由他摆布。
  此时雅美也穿好了鞋,映雪追问:“你要去哪里?”:
  “小姐,见你没回来,我哪都不敢去,偏偏你的冰箱干净得像刚买回来的,连一瓶可乐也没有,在等你的这段时间,我想我至少掉了三公斤的肉,现在我要去吃到饱的餐厅,好好地补回我的肉。”
  “我们一起去,我请客,不过你要等我换件衣服。”
  雅美吸着嘴说:“贝云鹏真是不体贴,居然没请你吃饭就送你回家!”
  很明显,雅美倾向支持宋之帆,但是雅美看得出来,映雪对贝云鹏有好感,都怪上帝,把“爱”这么重大的任务交给技术不成熟的小孩,结果丘比特一口气射了两校箭在映雪身上……一枝箭射在映雪的背上,另一枝箭射在映雪的心上。
  可惜的是,宋之帆是射偏的那一枝箭!
  正当雅美拉开大门时,门口站着拿了一束红玫瑰、正按门铃的宋之帆。
  “家医生,你跑来做什么?”雅美明知故问。
  “我来探望我病人的复原情形。”宋之帆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下次我也要找来医生开刀,出院后不但有医后服务,还有玫瑰花可拿。”
  雅美语不惊人死不休地椰榆。
  “没问题,你是映雪的朋友,我绝对会妥善照顾。”宋之帆一诺千金。
  “一人得道,果然鸡犬也跟着升天。”雅美朝身后的映雪眨眼,映雪却狠狠白了雅美一眼,雅美不但不在乎,居然还把宋之帆往门里推,故意会错意的说:“你别瞪我,我知道你不想有电灯泡在,我快走就是了。”
  “雅美——”映雪气得想掐雅美的脖子,不过她先一步地把门关上。
  偏偏,此时宋之帆挡住门口,误信雅美的话,以为映雪跟他一样期望两人单独相处,兴奋地把花束捧到映雪面前。“”这花是送给你的。“总不能当着宋之帆的面把玫瑰花丢进垃圾桶里,所以映雪只好强颜欢笑地接下花束,找了一几玻璃瓶,接满水,插好花,礼貌性的说:“谢谢。”
  “不客气。”宋之帆一脸乐陶陶。“伤口复合的情况如何?”
  “很好,我已经看过了。”映雪深怕他要求检查。
  “你今天出院后去了哪里?”
  “你在审问我吗?”
  宋之帆从容不迫的说:“不,我是关心你,刚拆线最好别乱跑。”
  一抹羞愧的红晕染上了映雪的脸颊,她真不该以凶巴巴的语气质疑他的关心,事实上她发现他的确和贝云鹏不同,从他替她开刀到现在,说得明白点,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可是他并没有因此要她说出之捷的住址,一次也没有。
  而她却处心积虑地提防他,就像贝云鹏处心积虑地想要得到小茵的住址,处心积虑地想从她身上打败他,老天!她真是厌恶自己被贝云鹏带坏了!
  不过她绝不能说出和贝云鹏在一起这件事,免得宋之帆难过。
  深吸一口气,映雪噙着笑说:“我没有乱跑,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坐车,去看一个朋友。”
  宋之帆很单纯,应该说是没有心机,将坐车的车直接联想成公车的车,因此没有产生怀疑,话锋一转:“你这里还有没有剩菜、剩饭?”
  “你家养狗?”
  “没有,我那么忙,哪有时间照顾狗。”
  “你要剩菜剩饭不是喂狗……难道是喂猪?”
  “不是的,我五点开完会,立刻从台中开车回来,本来想跟你一起吃晚饭,没想到高速公路塞车,现在都已经快八点了,我想就在你这儿随便吃点东西。”
  “我也没吃,如果你不介意,楼下面摊的小菜还不错。”
  “我请客。”宋之帆像得到莫大恩惠般的欢喜。
  映雪咬了咬下辱,一语不发地领着宋之帆到面摊,坐定之后,宋之帆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于贝云鹏。他替她摆好筷子和汤匙,汤匙还用面纸先擦过,然后问她喜欢吃什么,她点了几道她觉得好吃的小菜,不过她却一点胃口也没有。
  她终于领悟到——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道理。
  宋之帆的温柔,给她的感觉像哥哥,虽然她没有哥哥,不过小时候她曾经希望爸妈替她生个爱护她的哥哥,长大之后她才知道爸妈最多只能给她弟弟,不过她有点懒,不喜欢照顾人,她只喜欢被照顾。
  贝云鹏就不一样,他继骛,他狂野,他霸道,他像个有教餐的原始人,受过最好的教育,谈吐不俗,事业有成,可是骨子里却流着野蛮的血液,虽然过着先进的文明生活,可是对女人的态度却像活在妇女运动以前的时代。
  坦白说他有一种强大的魁力,女人无法让他拜倒在石榴裙下,反而是女人拜倒在他西装裤下,心甘情愿在他的屋檐下为奴为婢。
  但是,她并不想做他的奴婢,她的理想太高了,她却悲哀的知道永远也不可能实现。同时她还知道如果她和贝云鹏继续见面,迟早有一天她会成为他的女人,她会被他玩弄,被他抛弃,被他毁灭。
  虽然宋之帆是她最好的避风港;可是她不能欺骗他,也不能欺骗她自己。
  她不能以爱贝云鹏的心情,嫁给宋之帆,这会比商紫玫所带给他的痛苦更深。
  当面摊老板把冒着白烟的阳春面端到她面前时,她决定什么都不想了,专心地把面吃完,然后回家睡觉,明天快快乐乐地去补习班。
  明天……她真的会快快乐乐吗?
  吃完面,漫步在回家的路上,宋之帆征询的问:“我可以再上去坐坐吗?”
  “你开车开那么久,又喝了那么大碗的汤,一定很想借厕所。”
  “不是,我在休息站上过洗手间,我想上去,就算什么也不做,看你……”
  “你别担心,我已经说过,我的伤口复原良好,一不用看。”
  “你的小脑袋里到底装了些什么?”
  “你是医生,应该比我更清楚人脑的结构。”
  宋之帆的眼神充满刺探。“你是真的听不懂我的话?还是装的?”
  “我回答错了?”映雪一脸困惑,伪装得天衣无缝。
  “你真是特别……”宋之帆双手轻轻搭在她肩上,脸慢慢地凑近她的脸。
  “我好累,想回家睡觉了。”映雪以手遮嘴,故意连个哈欠。
  “你真是特别聪明。”宋之帆放开她,他当然知道她是装的。
  言下之意,他很欣赏她四两拨千金逃开了他的吻。
  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他认为她终究会是他的,现在当她是害羞好了。
  在宋之帆心中,他清楚地知道她不是大美人,家里也不有钱,书只读到商职,又没音乐涵养,这样的条件,贝云鹏绝对看不上眼。但他跟贝云鹏不一样,他不计较那些没意义的外在因素,他在乎的是她的心。
  映雪跟紫玫一样,都有一颗温柔的心,保护之捷和小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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