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是我的同学,比我高一级,外文系的。
我们的相识缘于我在校报发表的第一篇文章《绝域之花》。
当时我刚刚跨进大学校门,对学校对系别充满了失望,理想中的神圣殿堂失去了它神秘馨香的光环,重复的上课下课,熄灯起床,不同的是男女生可以公开的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寝室里的黄色笑话,课堂上的眉来眼去,处处散发着一股情欲的味道。
我寂寞,我孤独,我希望自己是开在无人可攀的绝顶之颠的一朵野花,傲视寰宇,孤芳自赏,不沾染人间的点点尘俗。我把林黛玉那句咏菊诗“孤标傲世携谁隐,一样开花为底迟”狠狠批了一通,为什么一定要携谁隐,为什么要在乎开花迟,清清泠泠,孤孤冷冷,不也是一种美么?
我拚命地鼓吹尼采的“我就是太阳,我会给人间一切的光和热”,又为着身体的一点点不适而更加揽镜自怜,把自己想像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现在回头想想自己都觉得当时的自己实在是荒谬而疯狂,真不知主编大人为什么会同意发表。
紧跟着的下一期报纸就在同样的位置刊登了林枫的文章“批《绝域之花》二三论”,言辞犀利,直击要害,把我文中流露出来的浓浓的颓废和病态的自美驳斥的七零八落,最后他引用了张楚的那句歌词“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看了两眼,随手就把报纸扔了,继续研究我亲爱的尼采。
隔了一星期后,我在教室上晚自习,同学喊:“丁宁,有人找!”他喊的特别大声,大概觉得有人找我实在是天下第一大新鲜事吧!
当时的我是个完完全全的“独行侠”,除了老乡聚会被硬拉出去一次外,再无他人找过我。
我满心不悦的走出来,因为我正看《百年孤独》看得沉迷,突然被人打扰真是浑身不爽。
“你找我?”我冷冷地打量眼前一身李宁服笑容可掬的高大男生。
“你就是丁宁?”他有点不可思议地盯着我瞧,像看着恐龙化石一样。
“还有别人吗?”我更为不爽了,我对这种高大自信,偏偏又有几分俊美的男生怀有一种不可解的憎恨,见了就想泼他们一身污水。
“哈哈,对不起,你就是《绝域之花》的作者丁宁吧?”他讪笑着,把两期报纸同时给我,“我是林枫。”
“哦──”我不冷不热的应了声,“有事吗?还是不解恨要把我游街示众啊?”
“你真幽默,”他闪着黑亮的眼睛,仍满脸笑容地说,除了儿童,我还真没见过那么晶亮纯澈地眼睛,成人的眼都被世俗玷污,变得浑浊不堪。
“我是校文学社的副主编,想邀请你加入文学社,怎么样?你很有潜力的。”他诚挚地说。
“有颓废堕落的潜力吧?”我可一点也不买帐。
“哈哈,你还在生气哪?我当时一激动,写得有点过火,你大人大量就多多海涵吧。”
“算了,”既然挑不起战火,我也就变得意兴阑珊,“你回去吧,我无意加入任何社团。”
“那真是遗憾。”他很老外式地耸耸肩。
又一个假洋鬼子!
我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进了教室。
从那之后,学校突然变小了,上课路上、餐厅、图书馆、微机房,到处闪着他的影子,而每次见到我,他都会很洋气地喊一声:“嗨,丁宁!”惹得四下的目光“唰”就聚到了我身上。
我本打算不理的,可是事态越来越讨厌,凡认识我的人都知道丁宁认识外文系的高才生林枫,班里的女生更是不时地问东问西,春情荡漾得人心烦。
我写了封信狠狠骂了他一顿,把我所有曾听到过得,曾看到过得,能想得出来的恶毒的词全用上了,托人转交给他,他当天就回了信,只有五个字:“做个朋友吧!”
后面还划了个大大的笑脸。
我气得心窝都疼了,晚饭时却莫名其妙地和他坐在了一起。
元旦时他送我一张戏票,是他们系表演的英文话剧《罗蜜欧与茱丽叶》,请我一定去看。
我去了,才发现是他扮演“罗蜜欧”,穿上衣服站在台上,俨然一翩翩佳公子,我的心跳第一次不规律了……
谢了幕不及卸妆他匆匆吧我拉到后台,问表演的怎么样。
我说还用说,明儿个准成了学校女生的头号白马王子。
他“呵呵”地笑,说女生怎么想倒无所谓,我是问你呢!
想我说真话?我故意问。
他点点头,我乐不可支地说:“只一个字好形容:sexwolf!”
“臭小子,居然敢说我色狼!”林枫上来掐我的脖子,吓得我“吱哇”乱叫,我说:“还不承认?刚刚是谁拿着人家小女生白白嫩嫩的玉手没命地啃来着?”
“我看你才花花心肠呢!什么不好看就注意那个动作了?是不是嫉妒了?”他开始搔我的痒,我最怕这个,拚命地闪躲,笑得快断气,“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叫你嘴巴坏!”他还在搔痒,我笑得蜷缩成一团窝进他怀里,他说:“叫哥哥,叫哥哥就饶你!”
“不叫!还不知谁大呢?”
“呵!小子,我可是你的师兄哪!怎么论都要叫哥哥!叫不叫?不叫──”他又加了劲。
“哥哥!哥哥!”我连连讨饶。
“不行,叫好哥哥!”
“好哥哥!”这坏蛋居然得寸进尺,可是我又不得不认栽。
“哎!弟弟乖!”他令人肉麻地拖着长音,然后快速在我额上亲了一下,“哥哥疼你。”
他无心的一个动作,却让我整夜的辗转难眠,我想着那个吻如果落在我的唇上……
***
知晓我体育成绩不及格,他追问缘由,我说我有轻微的哮喘,他问我为什么不开个病情证明呢,我说我不想被人当成病猫。
他气,强令我每天傍晚和他一起进行锻炼,在操场上慢跑一圈已是不支的我,每每要他半拉半拽着才能走完第二圈。
什么“生命在于运动”,“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所有的道理他天天在我耳边念叨。
可是,运动后的那种痛楚使我实在支撑不住,终于有一天我自暴自弃地说:“不练了!不练了!死就死好了!”
我不顾他的劝阻硬是要回教室,终于把他惹火了了,他勃然变色地吼:“好!你去死!谁也不会拦你!你这么点出息,真不知你活这么多年干什么!”
我也急了:“我活不活关你什么事?谁要你操心了?我就这么点出息,怎么着?碍着你犯着你了?看不顺眼,就滚一边去!”
我的话很重,很伤人,他气得脸红脖子粗的,瞪我两眼后甩手走了。
隔了两天,我扪心自问,觉得确实是自己不是,就写了封信向他道歉,他很快便来找我,说:“是我不好,太自以为是,以为运动对所有的病情都有帮助,这几天我查了医学书籍,才知道原来有些病是需要静养的,好弟弟,原谅我好吗?”
他揽住我,伏在他肩上,我“欷欷嗦嗦”地抽泣,好像受了天大的委屈。我说我太寂寞太孤独了,不习惯和别人相处,我怕他再也不想理我了,他笑我太信不过他,是个傻孩子。
天知道,如果能得到他的青睐和疼爱,我宁愿自己是个傻孩子……
***
林枫的家就在本城,周末他都是回家去过,不知何时我也成了他家的常客。
他的爸爸是另一所大学的音乐系副教授,妈妈是实验中学的数学老师,良好的家庭环境,我尤为喜欢那种浓浓的书香味和恬淡的亲情氛围。
林枫是家中独子,父母自然格外疼爱,爱屋及乌对我也是青眼相加,每次去都有顿丰盛的晚餐。
那晚我在的他的房间里翻阅他的磁带和CD,发现全是舒伯特、柏辽兹、比才、华特费、古诺等,“真高雅啊,不愧是音乐世家。”我由衷的说。
“你喜欢什么?”他从《堂簧》上抬起脸问。
“摇滚,重金属的。”我眨着眼说。
“Oh!My God!” 他夸张地喊,“我还以为你会说绵绵情歌呢!”
“情歌怎么了?好听的我也喜欢,像王非啊,苏永康啊,蟑螂啊都挺好的。”
“那你最喜欢什么?”他不太相信地问。
“戏曲。”
“戏曲?”这回他完全傻了,“不会吧?”
“为什么不?”我得意地笑,“我上初中时为了看赵志刚的《沙漠王子》,专门请了假躲到姥姥家去看,被我爹知道后狠狠揍了我一顿,不光越剧,黄梅戏、豫剧、评剧、京剧,我都喜欢,黄梅戏皇后严凤英,豫剧豫西调的常香玉,豫东调的马金凤,我有她们所有的磁带,我家没有影碟机,无法买影像制品,否则我──”
“哇哈哈……”不等我说完,林枫猛然一把抱起我疯狂地笑起来,“哇哈哈……”
“喂──”我掐他的脖子,“你疯了?快放我下来!”
他不听,干脆把我抱到客厅冲正在看电视的母亲喊:“妈,你快认干儿子吧!这个小古董也爱听戏呢!”
好死不死的,我学的恰好又是历史,于是凭他偶来的灵感,“小古董”就成了我的代称。
另一次他整理书橱,从最底层翻出了都德的《小东西》,让我乐得快晕过去,我从图书馆看过一回,就非常想自己也拥有一本,可是跑遍了大小书店也没找着,我几乎都绝望了。
“好哥哥!”我抱着他的脖子撒娇,“借我看看吧,不限期的。”
他笑了,“这个呀,我都忘了,你喜欢就拿着呗。”
可是一个星期后,他却不顾我的苦苦哀求,硬是要了回去,气得我要与他绝交。
第二天,他送我一件用缎带包扎的礼物,打开一开竟是一本崭新的精装版《小东西》,里面还附有原版时的插图。
扉页上写着:赠可爱的小古董:生日快乐!
哥:枫
得到了期待已久的书,却搅乱了努力维持的平常心,想着枫哥哥终究只会是枫哥哥,他永远不可能知晓我对他的复杂情感,我又难过起来,从发梢到脚趾都充塞着浓浓的化也化不开的苦涩,而那颗心更像是黄莲做成。
书中的“小东西”有个哥哥叫雅克,非常疼爱“小东西”,“小东西”叫他“的的雅克妈妈”。
夜里我把《小东西》压在枕头底下,用手一遍遍摩挲着,在心中默默念着:“我的枫哥哥,我的雅克妈妈,我的枫哥哥,我的雅克妈妈,我的枫妈妈……”
***
我不知道普通男孩子之间的友谊是什么样的,我十二万分地努力着把林枫当成朋友,可是他的笑颜,他的拥抱,他的体贴,却不能不让我想入非非。
有一次看午夜场,下半夜时老板加映了一部3级片,满场充斥着女主角“恩恩啊啊”夸张的叫声,而那声音令我全身几近痉挛。
我假装疲倦了轻轻把头埋在他的肩窝里,不想看那令人作呕的画面,他问:“累了吗?”
“恩。”
他把夹克衫给我披上,用手揽住我,我几乎已埋在他怀里,感受着他的体温,聆听着他的心跳,让我一时激动起来,我忍不住地说:“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呀,这么可爱的小古董。”不知他是真不懂还是假装的,反正他的身体有那么一下下的僵直,我相信那不是我的错觉。
“不!”也许是夜的黑暗给我了力量,你不得不承认,黑夜确实给了人做坏事或者大事的环境,在这时一切传统、一切即定规范都是可以抹杀的。
我执拗地非要把话挑明了:“我是说我爱你。”
寂静。
死寂。
影片中女人yin荡的叫声反而清晰无比地灌入我的脑子,似乎整个世界就是用来做爱的,可是那女人是永远也不会属于我的。
“我要出去走走。”我说。
苍白的街灯照着雾蒙蒙的灰尘,都市的夜仍然混混沌沌,十月的风冷飕飕的,我不停地颤抖。
“回去吧,外面太冷了。”林枫说,他的声音比这夜更苍白,比这风更阴冷。
我继续往前走,居然走进了一个死胡同。
诅咒着见鬼的上帝,我又往回走,偶尔有辆小车幽灵般睁着两只大眼睛扫我们一眼,转瞬即消逝了。
我开始静静地流泪,耳边竟一遍遍响着《人鬼情未了》中的主题曲,我想如果也有一个巫婆肯帮我的话,我愿意用生命做代价换来林枫真心诚意的一个吻。
“这是不正常的。”林枫很小声地说,似乎怕伤害了我,其实没有比他拒绝我更能伤害我的了。
我继续走,不说话。
“去做一下心理治疗或医学治疗吧,我可以帮你。”
我突然很想笑,觉得自己正在和一头驴或着一个ET说话,我拚命使自己的思维正常点,我把逻辑学在脑中回想,然后我对他说:“如果有人让你去和一个男人上床,你会怎么样?”
“宁宁……”林枫无限悲哀地看着我。
“那你就别试图强迫我去接受女人,想到录影上那样一个脂肪堆成的物体腻在我怀里,我就恨不得自己没生过没活过。”
林枫更悲哀了。
“以后别来找我了,我们不是朋友,永远也不会是。”
“宁宁……”
***
大二,我度过了生命中最寒冷的冬季。
我像蛇一样蛰伏着,没有体温,没有阳光,我一度甚至想到了死,像鸳鸯那样悬梁,像安娜·卡列尼娜卧轨,或者像茱丽叶服毒,至于像维特那样高级的用枪自杀是不能的,因为我弄不到枪,我太穷了,即使有钱也没用,中国这个社会,如果你不是国家配给的,又不愿犯法的话,是弄不到枪的。
我知道大学校园里曾消失过很多像我这样畸形的生命,因为他们死了,所以我不死了。
因为这样死去不会有人为我们悲哀,那些活着的高尚的纯洁的人们只会鄙夷地看一眼更或连看也不屑一看这个僵硬的丑陋的躯体,继续在他们布满阳光鲜花的大道上潇洒前行。
那一年我很偏激,很愤世疾俗,也很消沉,从不参加学校任何活动,只是闷头读书,读那些含毒量非常高的书。
五一节放了四天假,同学回家的回家,找同学的找同学,宿舍只剩下了我一个,我躺在床上看三岛由纪夫的《潮骚》,觉得新治和初江的爱情纯粹是杜撰出来的童话,尤其是最后幸福的结局真让我受不了,我希望循着三岛一贯的风格让新治死去,死在大海里,让初江嫁给川本安夫好了……
就在半梦半醒时有人敲门,我扯着嗓子喊:“进来!”
门开了,进来的是林枫。
死寂。
然后他咳了一声说:“我妈请你去我家玩,她新买了盘徐玉兰的戏碟,她记得你很喜欢徐玉兰,我爸从北京捎来一些法国作家的书,都是很少见的,有《维尼诗歌集》和《纪德散文集》什么的,我记得你提过他们──丁宁,原谅我好吗?”
我不语。
“真正的朋友不会因对方是什么人而不理他,我想了很久,我不想失去你这个朋友。”
“我不是你的朋友。”
“丁宁!”
“对我这种人来说,男人只有三种,父亲、情人和敌人,你认为你可以做哪一种?”我笑着,心里怀着对他深深的憎恨。
“丁宁,你为什么要这么偏激?你难道一辈子都不要一个朋友,孤独的过一生吗?”
“孤独有什么不好?孤独是很少一部分人才享有的乐趣,想要,你有吗?”
“有!我有!”他终于火了,“别把自己当成世界上最不幸的人,学着去关心别人才会拥有真情,你──”
“够了!”我努力压制猛烈的怒火,“对不起,尊贵的林先生,我已经接受了太多的感情教育,不用你为我操心,我喜欢孤独,这总行了吧?我孤独,我不要朋友,可是我这样觉得快乐,这也不行吗?孤独也是一种罪吗?我连享有孤独的权利都没有吗?如果你没有别的事请你回吧,我要看书了。”
我侧过身,被对他,又拿起那本《潮骚》。
“丁宁!”林枫大概也处在情绪的崩溃边缘吧,稍一受刺激也受不了了:“少唱你的高调了,喜欢孤独?哼哼!喜欢孤独的只有神和野兽!你不仅性指向有毛病,我看你连心理都不正常,还是那句话: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我气得发梢都在颤栗,我赤着脚从床上跳下来冲着他吼:“我是不正常,我不正常还用不着你来教训,我可耻!好啊,我可耻!我可耻他妈的可没让你蒙耻吧?你给我滚蛋,滚!滚!滚!”
我不知自己怎么会这么失态,以我平素的冷漠,我大可视若无睹,可是,我完全失控了,因为他是林枫……
“丁宁!”
我疯了,把那些水果死命地往地上砸:“滚蛋!滚滚滚!”
“宁宁!”林枫却意外的上前来抱住我,哭了。
我挣扎,捶他、抓他、踢他,他却抱地更紧:“好弟弟,哥哥错了,哥哥知道你苦,你有委屈,只要你高兴你就打我骂我吧!不要再苦自己了,弟弟,弟弟,你已经瘦的没人形了啊!”
“你走啊──你这混蛋!”我骂着他,却痛哭失声,不再顾及门外探头探脑的好事者。
“宁宁,不要再闹了好不好?咱们和好好不好?你愿把我当什么都行,如果你愿意,我会做你的情人──”
我哭,哭,哭地昏天黑地,真的觉得自己是天下最不幸的人儿了,人是不能有人疼的,一疼就会过分娇弱,像我不是已经过的好好的吗?
他却要再来扰乱我,他是罪魁祸首,我恨他,我有理由恨他,为什么不让我就这样恨下去?
我哭着,一颗心像地上的水果伤痕累累,那是我自己跺的啊……
林枫说的没错,我是在自己折磨自己,我是自己瞧不起自己,我何尝喜欢孤独?我何尝不希望伤心时有安慰,寂寞时有人相陪?
可是可以吗?
我很执拗,我很唯美,我要一生一世,我不要曾经拥有,我不要大街上花园里的一夜情,那对我对爱都是一种亵渎,我不要!
我坚决不要!
如果羽化不成美丽的蝴蝶,就让我保有我的茧吧,哪怕孤独,哪怕凄楚,那起码仍是本色我!
《蜘蛛女之吻》上的莫利纳说一个真正的同性恋者爱的是一个真正阳刚的男人,可一个真正阳刚的男人只会爱一个真正的女人,那么同性恋者就注定走爱却得不到被爱的单行道,永远和真正的男人没有交集……
就像我和林枫。
他怀着悲天悯人的高尚情操来安慰我拯救我,只会使我更受伤更痛苦,他不会懂,无谓的柔情也是刀,会伤人哪!
什么碟什么书什么水果,全是他自己买的,我知道,我猜得到,我就像只刚爬出困境的飞蛾,蜘蛛一抬腿,就又重新落入了网里,再次坠落的蛾是注定了悲惨命运的……
即使伟大的拿破仑也不过是宇宙中的一粒微尘。而我这平凡的小人物就更不会兴风作浪了。
吵过闹过哭过后,我和林枫又走在了一起,但我们都知道以前那种快乐不再了,即使微笑时我们之间仍有一道隔膜,上空也有一片阴影。
林枫交女朋友了,是他们系一个很普通的女孩,普通的我都不忍嫉妒她。
她戴着圆圆的眼镜,圆圆的脸,短短的四肢,就像我们小时候用最简单的圆规和椭圆勾出的人形。
他们很快有了关系,林枫要求的,那可怜的女孩对他百依百从,为他买盒带,帮他洗衣服,甜甜的叫他“老公”,认为林枫冷漠的态度是天生的,因为他很酷。
哈!如果这世上还有比林枫更爱笑的男孩子,我宁愿一辈子倒立行走!
可是我仍然觉得委屈,忍不住要对他冷嘲热讽,故意惹他生气。
他不和我顶嘴了,这却更让我生气。
他毕业了,没考研,在一家大型企业找了份工作,每个周末都来找我,带一大堆好吃的。
我说不要女朋友啦?
他说对男人来说,朋友比女人更重要。
我想起那句话,朋友如手足,女人似衣服,手足不可断,衣物可常新。
我又为女人而悲哀。
林枫工作后在外租了间房子,一室一厅还带着个小厨房。
周末有时我会在他那儿过,他会早早准备好一桌子我爱吃的菜,再买两瓶啤酒。
酒,必要时我会喝点,只一点。
我不喜欢喝酒,无论什么酒,那种浓浓的苦涩都使我难以忍受,我比较喜欢喝饮料,甜甜的,小孩子的口味。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文章说人的一生分不同阶段喝不同的饮品,小时侯、学生时代喝汽水,甜甜的,单纯的,充满梦幻的气泡;迈入社会喝咖啡,初尝人世艰难,工作、爱情、婚姻、家庭,在苦涩中是浓烈的氤氲香气;涉世深了喝酒,事业、情人、上老下小,难得清醒一回;老了品茶或者和喝白开水,清淡的,一切繁华归于从容,尽显真淳。
我爱喝饮料,说明我固执的停留在孩童时代,我在潜意识里拒绝长大,虽然我可能比很多同龄人更早的就明白了世事。
我通过一种特殊的角度明白了很多事,虽然这种认知和一般人可能有所不同。
我有些神经过敏,喝了茶或咖啡是休想再睡眠的,而一向难以安谁是我的顽疾,我不敢吃镇定药,怕造成药物依赖。
我最恨药,因为我从小到大就没断过,我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吃药过多才造成内分泌紊乱,才形成现在这种情形。
吃过饭我们一般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枕在他的肩上或腿上,就电视剧或广告或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胡侃一通,往往上言不搭下语,谁也不管,只要舒服就好,其实语言是其次的,说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在一起。
我是这么想的,谁知他呢?
睡觉时挤在一张床上,他睡着了,我就细细欣赏他的睡容,忍不住在他恬静温和的脸上亲一下,想着不论多帅气的男人睡着了都是这么孩子气吧?这样的他更可爱,更令人心疼。
我不敢碰他的唇,手从的他的锁骨一直滑到大腿,感受那年轻健康躯体的温热触感,有几次他那儿勃起了,我却吓得不敢再动一下……
他说他不是不爱我,但也不是爱我,应该是介于爱与不爱之间吧,他称之为超友谊亚爱情的“第三类情”。
甜蜜而苦涩的第三类的情就一直延续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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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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