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雪 第五章

  帝王君主好比天上的星宿,可带来盛世,亦可造成乱世,所以对君王的戒律可以归纳为两条:一是记住帝王也是人,二是记住帝王非常人,乃天子乃神的化身。这样第一条可以约束帝王的权力,第二条可以限制帝王的欲望。
  当然,没有人敢去约束帝王的权力,也没人能去限制君王的欲望。而即将成为帝王的太子就实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了。太子邀宴是一种恩宠。
  酒过三寻,偎在太子怀里的称心又在催促让我跳舞,于是我再次站在了雷霆的手上。从高处环顾大厅,我诧异的发现每一位大臣的旁边都有一位美人相伴,或搂或抱,甚或嘴对嘴的喝酒,那种轻佻做作使这些素日庄严沉肃、威不可犯的达官贵人尽显丑态。而且这些打扮的妖艳明媚的美人竟然都是青青少年,整个大厅除了不男不女的太监,其余全是男子。
  看著这些十四、五或者更小的少年,我只有两个字可形容:卖笑!是的,这些可怜的孩子在还不知何谓“卖笑”的年龄就已操起了皮肉生涯,一霎时,我的腿一软差点跌落下来,雷霆扶了我一把,很迅速,不著痕迹的,我心中稍稍泛起暖意,想著自己和那些少年毕竟是不同的,雷霆毕竟是真心待我,真心怜我的。
  “好美!”
  当我舞毕向太子谢礼时,那个紫衣少年称心从台阶上跃下来,拉著我的手又上下左右的打量我一番:“你多大了,十三了吧?”
  \"到年十七了。”我虽不清楚他的身份,但也看的出他是很受宠的,他眉目清秀,肤色白皙的几近透明,唇角的两个酒窝更是意态撩人。
  \"这么大了?”他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著我,“我十四了,我还以为你比我小呢!怎么这么小巧呢?”
  小巧?我苦笑,这词用来形容女子尚好,形容男子就不啻讥讽了,不过称心并不是在讥讽,他是单纯地在好奇,小孩子气的好奇而已。
  “我能抱抱你吗?”称心瞪著大眼睛问。我瞬间红了脸,他怎么当我布娃娃似的?太子点点头,于是他轻易就抱起了我,“哇!这么轻?难怪能那样跳舞呢!”
  他把我放下来,对我说:“你去上面陪太子喝酒,我来陪雷将军。”
  “啊?”我吃了一惊,“为什么?”我小声问。
  \"当然是太子的命令了,快点吧!太子高兴会给你好处的。”说完他走向雷霆,坐到了我原来坐的位子上。我就像个机械木偶,一步步地走向太子的席位。
  \"小民叩见太子千岁。”我欲下跪,太子一只手拽住我的胳膊,就势一拉把我拉进了怀里,“太子殿下请自重!”慌不择言地我说出了如此狂妄的话。
  我心想完了,我要被砍头了,可是太子却只哈哈一笑,揽住我腰的手使劲捏了一把,我顿时如针刺一般全身都僵住了。
  \"好柔软的身子骨! \" 太子端著酒杯往我嘴里灌,一边在我耳边轻声耳语:“难怪能得雷霆独宠,比女子的腰还细还柔呢!”
  \"太子殿下——”我已不胜酒力,有些头昏脑涨了,“请放了小民。”“呵呵……”太子笑,笑得高傲,“今夜就让我来疼你,不许逃!”
  疼我?我昏沉沉地已辩不清什么意义,只是“咯咯”地傻笑,双手无意识地推拒著他的胸膛,雷霆?雷霆呢?
  \"雷哥哥——喝酒!咱们来喝酒!”我端起酒杯往眼前人的嘴边送,“别晃,别晃呀!哎呀——”忽然一个强势的力道把我拽了起来,我被勒入一个宽阔厚实的胸膛,好安心的感觉!我不自觉地双臂环住那个颈项,脑袋埋进颈窝里,喃喃自语著睡去。事后我回想自己的行事,从雷霆那儿出走在街上晃荡时,误会水灵均被关在柴房纵火后,以及这次太子宴上,每逢遇到事情我总会不自觉的昏过去,丧失了意识,不敢直面以对我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在下意识中总在逃避,我是个胆小鬼,是个懦夫,我真怕这样的自己终会因此而失去了雷霆……
  当我第二天早上抱著宿醉后头痛难忍的脑袋申吟时,我才想起昨晚是我第一次喝酒,作为伶人的我居然从未沾过酒,这不得不托干娘班规甚严之赐,因为有很多成功的艺人都因沉迷于酒乡而荒废了技业荒废了前途。而在将军府里,雷霆晚餐时偶尔会自斟一杯酒,从没让过我,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喝。
  我嘟囔著酒真不是个好东西,雷霆便要我日后不许再喝酒,除非真想喝,那也是只有我们两人时才行,多一个人不行,少一个人,只有我自己时也不行。我想我这辈子也不会想喝了。我担心得罪了太子,过了两天却不见动静,因著年节的喜庆气氛,除夕之夜的事也很快就淡薄了……
  虽不耐寒,冬天却是我最喜爱的季节。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软软暖暖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随手翻阅本乐谱,美妙的乐声仿佛就自动在耳边悠悠扬扬的飘起;或者看看《搜神记》,上天入地妖魔鬼怪一下全涌到眼前;又或者只是看著床前地上的火盆,火盆里木炭发出蓝幽幽的火光,外界的冰霜凛冽就成了另一个世界,变得好像遥不可及;偶尔打开窗子调节一下室内的空气,沁人心脾的凉风迎面而来,人不由激灵灵打个冷战,真是冷也冷的爽快,暖也暖的舒适。
  更何况这样舒适的环境里还有心爱的人儿相伴,我赖在床上假寐,雷霆则坐在一旁观看兵法或史记一类的书,那时那刻,人生不做他想……雷霆问我喜欢冬天的理由,怎么说呢?想了好半天,我写下了几句话:把夏日炽热的情感浓缩成剔透的晶莹把秋的沉甸藏在心底用一种庄严的凝固于洁白之中把春色孕育(呵呵,梅娃娃会写现代诗耶!^0^,嘻嘻……这是咱家自己胡乱写的啦^_^)
  “哈哈,这是什么?古里古怪的,”雷霆取笑道,“还有,你的字好丑。”
  \"喂——”我涨红了脸,要把那张纸抢回来,奈何雷霆坐著举起手臂我也够不著,气得我嘟起嘴:“你懂什么?那是诗!诗你知不知道?”
  \"诗?呵呵,既不合仄又不压韵,连打油诗都称不上,这是哪门子诗?”
  “这是我梅降雪自创的,好比屈大夫写《离骚》,说不定会独开先河,流芳千古呢!”我气咕咕地朝他喊。
  \"不得了不得了,咱家的梅娃娃要做大诗人了,让我看看,有没有诗人的天分哪?”“哼!”我昂起头,下巴朝天。“呵呵,我只看见一只骄傲的小公鸡。”
  \"臭雷霆!”我跳起来打他,“敢说我是小公鸡?我哪儿骄傲了?”
  “还没有?那后面的尾巴怎么翘上天了?哈哈……”
  不知什么时候,少言寡语的雷霆也学会贫嘴了,很酷的一张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多,我真的好高兴……过了破五,过了小年,终于到了我盼望已久的元宵节。
  我喜欢元宵节不为别的,只为了看灯笼\。满厅满院满街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围著皇宫四周的南北大街,东西大街上,彻夜的灯火通明,什么“吉庆有余”、“福禄寿僖”、“五子登科”、“八仙过海”、“鱼跃龙门”、“花开并蒂”等等,每盏灯都有一个小故事,寄托一份吉祥如意的愿望。
  灯具有琉璃的,有纱照的,最多还是纸糊的。每年最引人注目的是皇宫钟楼外展放的巨大的“龙凤呈祥”的灯,很多新人都喜欢在那儿放上一对“鸳鸯戏水”的小灯,以寄托心意,也算对天子和凤宫娘娘的尊崇。可是天公不作美,十五一早还阳光灿烂,到了中午却开始乌云密布,傍晚时分终于纷纷扬扬下起雪来,洁白轻盈的雪花在空中飞扬漫舞,越下越大。我不即愁上心头,看不到明月,恐怕也看不到灯笼\了吧?
  \"民谚说:‘雪打灯,五谷丰’,看来今年又会是个好收成了。”雷霆却笑眯眯地说,那神情就像久旱无雨,突然有一天大雨倾盆时的老农,吸著旱烟袋,看著节节拔高的庄稼时喜不自盛的表情。他其实是个挺乐观挺知足的人呢!我想。他给我披上斗篷,戴上手套,“走!看灯去!”他知道我喜欢灯,因为从大年初一我就在他耳边唠叨个不停了。
  \"还会有吗?这么大雪!”我迟疑著,脚步却自动往前赶。“有!雪里观灯才更有趣呢!”雷霆步子太大,我必须小跑著才能跟上,不一会儿我身上就热气腾腾了。真的哪!
  雪白的街道两旁五颜六色的灯更显流光异彩,冰凉的雪,暖暖的灯,大街上洋溢著人间特有的温情和乐趣。
  雷霆牵著我的手,不说话,慢慢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前行,遇到我感兴趣的灯时,他会停下来问我要不要,我摇头,世间很多东西惟其买不到时才愈显其宝贵和魅力,这样美丽的灯,让大家一起欣赏会更快乐。我只独占雷霆一个就足够了。
  因为是佳节,平时不出门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也都三两结伴,四五成群地出来了,叽\叽\喳喳像一群快乐的花喜鹊,经过我们身边时都会不自觉地在雷霆身上停顿一下,我知道那目光中充满了爱慕和幻想,因为那些目光和我看雷霆时一样。
  浓黑的剑眉透著凛凛英气,幽深的双眸象充满诱惑的大海,挺拔的鼻梁带著男儿傲然的气概,略显薄的双唇呈现雅致、优美的弧度,这是一张上天精工细作的脸
  \"怎么了?”雷霆问。“嘻嘻,没什么。”我为有这样出色的人物做伴而骄傲自豪,一时忘了自己矮小平凡的外表,觉得自己也浑身闪著熠熠光华。
  \"瞧你满脸得意,一定又没在想什么好事。”雷霆故意皱著眉说。“是啊!我没在想什么好事,我只是在想一个姓雷名霆的大坏蛋而已。”我说,说完赶紧争脱他的手往前跑。
  可是人多街滑,我步子又小,跑没两步就被雷霆捉住,他一把抱起我扛在肩上,狠狠地打我屁股几下,“还敢不敢这么狂妄?”
  我轻声叫著,心儿“怦怦”地跳,为了周遭异样的目光而羞红脸,“好哥哥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小声哀求著。“呵呵,不放!这是惩罚!”
  于是我就像个小孩子一样,被抱著,红著一张比红灯笼\还红的脸儿看完了灯市。
  *** *** ***
  基本上,我是个不信神的人。这是有缘由的。
  小时候,每逢初一十五,干娘便要烧香磕头,而每次迁居也要如此,求的是事事顺利,平安大吉;每逢庙会,班子里的姐妹也都要到城隍庙去敬香、烧纸钱,求的不外是找个如意郎君,生活美满;那时我也跟著拜,只求能让我找到父亲母亲,让我拥有一个真正的亲人。自然,我每次都是要失望的,为此我渐渐恨起神来,神那高不可攀、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形像一点一点泯灭,直至只是一座泥塑而已。孔子的弟子季路曾向他问起鬼神之事,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问起死,他照样回答:“未知生,焉知死?”妙!
  答的实在是妙!初时看到这几句话时,我不即鼓掌叫好,不愧是绝代智者,简单几个字就阐尽了人鬼、生死的玄妙。
  虽不信神,但我相信天地之间存在著一种神秘、不可抗之力,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左右著我们每个人或辉煌或平淡的生活,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人们通常称之为--命运\。
  我的命运\之始就是白茫茫一片雪地,香幽幽一片梅林,我遍寻不著有血缘的父母,就宁愿相信自己是雪之精灵,梅之魂魄,是雪父梅母的孩子。
  我出生伊始就注定了与雪、梅不可解的情结。所以有雪有梅的冬季是我的最爱,有雪有梅有雷霆的日子更使我如在天堂,有时候我会狠狠地拧自己两下,以此确定这一切不是梦……“娃娃,起床了。”躲在暖暖的被窝里好梦正酣的我被雷霆硬硬的胡茬给搅醒了,我很奇怪他的胡子怎么长那么快,又那么密,他说这象征著他生命力旺盛,那老也不长胡子的我岂不没有血气,没有活力?他不置可否,笑了半天才说:“你的胡子呀,当你在雪地梅林的时候早就冻光了。”我瞪大了眼,“哪有刚出生的小婴儿就长胡子的?”
  真是的,雷霆越来越不正经了……“不要,”我翻个身,“让我睡啦,困死了。”雷霆说我是属“夜猫子”的,因为一到晚上我就高兴,就有精神,白天却常常无精打采的。
  这和我在班子里时长期的生活习惯有关,因为宴席歌舞通常是在晚上进行的;但大部分原因还是我个人的性情所致,在我看来,白天象征著忙碌、责任、嘈杂,晚上却是休闲、宁静、安逸,可以静静地看看书,思索一些问题,整理一下纷杂的情绪。何况,夜晚雷霆就会回到府中陪在我的身边,我怎生舍得睡?
  而且,大多的晚上,雷霆都要做那件事,把人折腾个半死才肯睡去,我真怀疑他是不是铁打的?要不哪来那么多精力?医书上不都是说男人精气最盛时是在十五岁至二十五岁之间吗?以后会每况愈下的呀!雷霆而立之年都过了两载,怎么还那么……“娃娃,”这是他在床上对我固定了的称谓,“下了一夜的雪,雪停了,后院的梅花也开了哦!”
  \"真的?”我“骨碌”一下爬起来,他笑眯眯地点头,我便手忙脚乱地穿衣服,灭火救命似的著急,“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
  \"还说?是谁老在赖床哪?”雷霆刮我的鼻子,“别急别急,雪不会眨眼融化,梅花也不会片刻就凋落的。”
  \"哇!好棒!”我在雪地上奔跑,摘了帽子和手套丢给梅新,捧一捧雪放在鼻尖闻,“好香!好清爽的味道!一定也很好吃!”我张口要咬,被雷霆一掌打落,“不行!会吃坏肚子。”我扫兴地瞪他,然后又向后院跑,不用看,遥遥的已闻到梅花的幽香了……在一片雪茫茫中,十几株苍劲古梅绽开了朵朵新蕊,粉色的花瓣娇嫩的好似不经一阵微风吹,花心的蕊儿你拥我挤象争奇斗艳的小姐妹,又像一只只调皮的小精灵在粉色的舞台上摇曳生姿……好美!真的好美!
  雪是天上的花儿,梅是地上的朵儿,如今这天地交合,苍天后土各自献上了自己精巧的杰作,怎不叫人痴迷?怎不叫人心醉?
  我忘了奔跑,忘了言语,只是站在那儿呆呆地看,怕一不小心就惊散了这如梦如幻的美景。不知何时梅新又为我戴上了帽子和手套,雷霆把他的紫貂围巾也围在了我的颈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现在在皑皑白雪中欣赏这幽香清艳的寒梅,实是人生一大幸事快事!”我诧异地回头望,说这话的人居然是平素少眼寡语的秦松,原来他也爱梅爱雪呀!我为又发现了一个知己而兴奋不已。“梅儿,在说些什么?”雷霆揽著我的肩,偎著他宽厚的胸膛,冷冽的风也丧失了威力,再也吹不到我身上。
  \"我在对这些花儿说:你们好漂亮,谢谢你们为大家带来的美丽和好心情哦!”“你呀!”雷霆大手隔著帽子揉我的头,“童心未泯!”
  \"什么?”我为看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而走了神,没听见他说什么。“没什么,”他微笑著,“希望能永远如此。”“恩,希望永远如此。”我也如是说。
  *** *** ***
  我的生活安定于否,可以从有无时间和兴致读书上窥见一二。
  人的性情不一,嗜好不同,闲暇时的活动亦不尽相同,有人喜欢野外狩猎,有人爱好室内静修,所谓“智者乐水,仁者爱山”。
  我独好的是读书。
  有人读书为了博取功名,有人读书为了修身养性,而我读书纯为了兴趣,为了高兴,或者说是为了一种生活方式。
  班子里有位作词谱曲的师傅周绮云,早年据说是位官家小姐,后来遭逢战乱家破人亡,她便孤零零一人加入了“灵鸾”混口饭吃。
  她博学多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只是在以玩乐为主的艺人圈里,她就显得太曲高和寡,始终落落寡欢。
  我叫她云姨,一开始跟她学弹琴,后来就整天粘著她什么都要学,她怜惜我认真诚\恳,便倾囊以授,只可惜我资质欠佳,什么都学了点皮毛,让雷霆评价说就是:“字写的好丑,画什么不像什么,下棋每局必输,诗不压韵,歌不动听,赋不成骈,只有弹琴还凑合。”
  呜……
  我就这么差吗?
  就算是真的,雷霆说的也太直白了吧?
  不管怎样,我好歹也是人哪!就算象蚂蚁一样卑微,也是有真小小的自尊的呀!
  雷霆笑嘻嘻地说:“你就这么烂,这么差,可我万分不幸的就喜欢这样差的你,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
  冷拌!
  雷霆这人真是不讨喜,明明说了我期盼已久的话,却让人听的苦笑不得,喜怒不是,和我想像中的在朦胧的月光下,清香花丛中柔声倾诉衷肠的浪漫差太远了嘛!武将终归是武将,没有那份心,怕也没有那份情吧?
  “雷霆雷霆,快看我写的新诗!这回可压韵了哦!”我兴致冲冲把还散发著浓浓墨香的纸交到他手里。
  “呵呵,”雷霆笑地古里古怪,“咱家的梅娃娃真的成了大诗人哪!你给我念念你写的新诗吧!”
  “念就念!肯定朗朗上口,读罢口齿留芳。”
  “好!好!你快念就是了!”
  “你听好:
  你像一阵风/秋天的
  把我的心吹成枯叶
  坠落地
  你远去
  我等待/成春泥
  而你已无声无息。”
  (呵呵,梅娃娃堪称现代诗的鼻祖吧?^0^)
  \"哈哈哈哈……”雷霆狂笑起来,他站起来一把把我抱起:“喂!好了,好了,快把我放下来
  ,你这个坏蛋,我写的有那么差,让你笑成这样吗?”
  “不差不差!我的梅儿写的怎么会差呢?真不知道你的小脑袋里还有多少稀奇古怪的东西。”
  “嘿嘿……”他这样看我,我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写格律诗也不难,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的对仄声,虚的对实的,若是真的有好的句子,就是不顾平仄虚实都行。”
  我瞪大了眼看他,哎呀1这个武将文学造诣不凡呀!
  “无论写诗写词还是写杂文散记,第一是立意,立意好了,真的有意趣,词句不多加修饰也会吸引人,想《诗经》里的‘风’,语言朴实无华,但比‘颂’的长篇累椟、辞藻华丽更能打动人心,因为它是发自下层百姓的心声,心,只有心才会打动人的,你说对不对,梅儿?”
  我死命的点头,“天哪!你这么厉害!”
  “呵呵,我只会评论一下,不会写的。”
  “那你评论评论我写的好吗?”
  “呵呵,我看你呀,纯粹是‘为赋新词强说愁’。”
  “那不是很糟?”我懊丧的说。
  “没什么嘛!你还真想成为一代大师呀?这不过是消遣乐趣罢了,梅儿,能开心就好,我没要求你是大诗人哪!”
  “反正人家写的很差嘛!”我有点闹情绪地说。
  雷霆只笑不语。
  出了正月,就是雷霆的生日了。
  “二月二,龙抬头,你的生日不凡哪!”我满心欢喜地说。
  “要不我能成了将军?”雷霆真是越来越会贫嘴了。
  “大言不惭!”我臭他。
  “呵呵,这叫自信!你不懂!”
  气!
  “小兄弟,你的雷哥哥生日,你就没有点表示吗?”说话的是梅新的师傅“鬼笑生”,他是专程来看土徒弟的,这个江湖奇人,独独对徒弟爱护有加。
  “恩——”我沉思,终于想起几句话,却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那是以一个女子的口吻写的词句,“我借他人几句吧:‘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将军长寿,二愿奴身长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伴。’”
  雷霆不语,带点赞许的看著我,我心中默默祈祷\这一刻能够永留!
  正在喝酒高兴,门外一声长喊:“圣旨到——”
  *** *** ***
  生逢盛世,是我辈人的幸运\。
  太宗皇帝才能出众,聪慧多智,他登位伊始就提倡恭敬信义,严肃法纪,注重节俭,任人唯贤,听断不惑,从善如流,经过他和众臣民的不懈努力,大唐王朝蒸蒸日上,国富民安,文治武功取得了空前的成就。
  中原大地物华天宝,就像一颗光华四射的宝珠引来了周边小国和少数民族的贪婪之心,东有高丽,西有吐蕃,北有突厥,西南有南绍不时的跃跃欲试,不断兴风作浪。其中突厥来势做为凶猛,突厥原为匈奴一族,后来逐渐繁衍演化,如今分成了东西两部,西突厥势力尚弱,不敢莽进,而强大的东突厥在首领颉利可汗的带领下,野心勃勃,意欲于我大唐分划领土,如今已侵犯边塞的许多小村寨,直逼阴山、贺兰山麓,形式危峻。
  圣旨即是任命雷霆为“平虏大元帅”,统领三军去迎战突厥。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
  我虽只是个伶人,但位卑而不敢忘忧国,这个道理我知道,我懂,我明白,可是……
  “雷霆,你什么时候走?”待众人都走后我轻轻地问。
  “七天后。”看著那金黄色的圣旨,雷霆的神情是庄严而神圣的,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到他是位将军,是个肩负国家安危、民众生死的国之重辰,是个足以肩跳日月、胸怀山河、顶天立地的威武男儿啊!
  可是,这样的雷霆距离我很遥远,我有些怕……
  “七天,还有七天哪……”我喃喃地说,一天十二个时辰,七天就有八十四个时辰,还很久呢!
  “梅儿,怎么了?”雷霆在我椅子前蹲下身,用手抚摩著我的眉宇问,“怎么愁眉不展的,真丑!”
  “你才丑呢!”我对他做鬼脸,“雷霆丑八怪,一辈子也娶不到媳妇。”
  “哈哈,”雷霆爽朗地笑起来,“那你要不要?你再不要,我就真成了老光棍了。”
  “真难听!”我用手抱住他的颈项,“什么老光棍的,难听死了,以后不许再说了。”
  “那你是要我了?要不我还是——”
  “要!要!要!谁都不要我也要!可是我要数也不许要!雷霆知道吗,我是个独占欲、嫉妒心都太强的坏孩子,我——”
  雷霆用唇堵住我的嘴,每逢他觉得我太啰嗦或不想听我说的话时,他就这样吻上来,直到我心跳脸红气喘吁吁才肯罢休。
  今天他喝了不少的酒,浓浓的酒气熏得我头昏脑胀,涩涩的苦味直传到心底深处,酒真的不是好东西,我想。
  可是我仍眷恋著他的唇他的舌,我一反常态主动回吻著,轻轻含著、吸著、吮著、咬著、纠缠著……
  “小东西,你在煽风点火,知不知道?”雷霆哑喉咙说。
  我不管,我不理!
  我今天就想这样接吻,让我痴迷,让我疯狂,让我沉溺下去好了!
  雷霆终于移开了双唇,我有些失望和不满地看著他,他微微笑了,那笑容使我眼眩,令我心跳,我面红耳热地向他伸出双手,他却拦腰抱起了我,大步走向寝室。
  我再次细细打量他的身体,古铜色的肌肤光滑而闪烁著健康的色泽,四肢修长而强韧,宽宽的肩膀,厚实的胸膛,明显的腹肌,还有……
  他也在仔细地看著我,手指顺著眼光从发到脚逐一滑过,那细微酥麻的感觉使我全身不停地发抖,我知道,和他相比,就像一只孱弱的小猫和一头雄健的狮子相比一样,可是我不再为这样的自己而自卑,因为雷霆喜欢,只要他喜欢,啊!只要他喜欢,我就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美男子,是绝代佳人!
  “雷哥哥,”我在他光滑的肌肤上揉磨,“抱我!让我感觉你!让我拥有你!”
  “娃娃,”不知是因为酒,还是因为我,亦或只是因为气氛,今天的雷霆格外的温柔,出奇的小心翼翼,可他如此的动作反而更撩拨起我浑身熊熊燃烧的火,我更加饥渴,紧抱住他,紧缠著他,“哥哥!快点快点!求你!”
  “娃娃,你今天真美!很可爱!”雷霆终于挺起了腰,我如释重负地嘘了口气,充实安心,真希望就这样永远和雷霆在一起……
  激情结束时天已欲曙,我全身散了架一样窝在他怀里沉沉睡去,忘了就要的远离。
  像梦幻一般,七天眨眼就过去了,我怎样也留不住。
  这七天雷霆大多在军队里, 又从青州、冀州紧急调拨了一批人马,然后混在原有的人马中,从中挑选精兵良将。步兵、骑兵、弓弩手、粮草供应、医疗服务,从大到小,从巨到细,他事必躬亲,确保万无一失,我更加确信了雷霆是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绝对值得信赖的男子。
  “雷霆,”我为他整理衣物,我欲言又止。
  “我知道,”雷霆走过来揽住我的双肩,“可是不行,你不能跟去,我会分心的。”
  我知道,哥哥!我知道!
  可是,你远赴沙场,我会更担心的,你又知不知道?
  哥哥,哥哥!
  我把头埋进他怀里,那种温暖的感觉使我流下了七天来的第一滴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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