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这一找就是整整三个月,他们已经将京城不知翻过多少回,但依旧是一无所获。 野水萦纡石径斜,荜门蓬户两三家;短墙不解遮春意,露出绯桃半树开。
做少妇打扮的女子挺着五个月大的身孕走到门前的井边打水,邻居的大娘好心的赶过来帮她把水桶提进屋。
「哎呀!不是我在说你,瞧你这么大的肚子,要是动了胎气还得了?有什么事叫我一声,大家都是邻居,本来就应该互相帮忙。」
「只是提个水而已,应该没关系。」她微笑道。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你不是说才五个月吗?怎么肚子大得像六、七个月,依我的经验判断,这一胎准是个小壮叮」
少妇只是满足的抚着圆腹,漾着恬静的笑意,「是男是女都一样,只要孩子健健康康就好了。」
「你家那口子还没回来吗?他还真放心把你一个人丢在家里,也不怕出事。」
霍大娘不禁发起牢骚。
「我相公有工作要忙,总不能成天待在家里,不过算算日子,应该这两天就会回来了。」
她替丈天说话。
「不过你也别太纵容他,女人怀孕最大,男人本来就该待在身边,怎可一去就是十 天半个月的,要是你突然要生了怎么办?」
「才五个月大,应该没那么快吧!不过我会转告他的。」少妇不好拂逆人家的好意。
霍大娘将油纸装的东西放在桌上,豪爽的说:「我今天杀了一只鸡,这里有一只刚炸好的鸡腿,你现在有孩子可不比平常,光吃青菜是不够的,等到孩子生了,做月子的时候,我再帮你煮麻油鸡好好补一补,将来要再生几个都没问题。」
她感激的接过炸得酥脆的鸡腿,「可是,你们家的孩子不也喜欢吃……」
「要吃再杀就有了,你就不要跟我客气了。喔,不跟你聊了,我还得回去烧饭,你可得趁热吃喔!」
「谢谢你,霍大娘。」少妇送地出了门,心窝暖暖的。
少妇回到屋内,将鸡腿拿进厨房跺成几块,又烧了两样青菜和豆腐汤,算是今天的晚餐了。
就在她坐下准备用饭时,门外走进一名身穿青衫、手持长剑的英年侠士,浑身散发出一股豪气万丈、英气勃勃的气质。
「我回来得还真是时候。」他含笑的说。
「我还以为你明天才会到。」她放下筷子,真诚的欢迎他归来。「吃饭了吗?
我刚煮好,一块过来用吧!」
青衫客将一大包东西放下,从厨房里拿出几个盘子,将一个个油纸包打开,里面竟然是炒青虾仁、红烧目鱼、油炸大虾、鸡丝银针……等只有在大餐馆才吃得到的菜色,另外还有一些豆干、卤蛋、灌肠等小菜,将桌子都摆满了。
「我不在的这几天,你一定没吃什么好的,所以我回来的时候特地绕到餐馆里买了这些,你现在有了身孕,不能吃得太随便,尽量吃没关系。」
她又添了一副碗筷,失笑道:「你一下子买这么多回来,我怎么吃得完?」
「吃不完就分几天吃,这种天气不用担心会坏掉。」他袍摆一掀,在她对面坐下,「这些日子家里还好吧?我留的银子够用吗?」
少妇为他盛了碗饭,「够用了,还剩下一点。」
「该用的就要用,可不要替我省钱。」青衫客接过碗道了声谢,就大口的吃起来,嚼了几下,沉吟的开口说:「他们还在到处寻找你的下落,看来没找到你是不会放弃的,你真的决心不跟他们连络吗?」
她扒饭的动作停顿了一下,心如止水的说:「不,我跟他们本来就毫无关系,也没有必要再见面,况且我现在过得很好,更不需要。」以前的事有如过往云烟,她不想再回顾了。
青衫客炯炯的目光盯着她,「就连孩子的亲爹也不打算再见?」
「见了面又如何,请你不要再提他了好吗?」这名大腹便便的少妇便是在那一夜离开颐王府,却昏死在雪地中,被路过的青衫容所救的程思君。
他不再赘言,「好吧!我尊重你的决定,大概不需要太久,我的事就可以办完了,到时我就让迭你到南方找我师娘。」
「真想不到菁姨会嫁给你师父,她要是看到我一定很惊讶。」当她获救之后,在闲聊间得知,誓言不嫁人的菁姨居然在遇到青衫客的师父之后,两人日久生情,决定共偕白首,让人不禁感叹缘分的奇妙。
「是呀!想当初师父也是口口声声说世上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结果遇到师娘之后就改变了,不过这样也好,我就不必担心师父他老人家一个人隐居在山上会寂寞了。」
「菁姨都是受了我娘的影响才会不想嫁人,现在她有了好的归宿,我也安心多了,对了!
你说不用多久事情就办好了,是已经找到那帮匪徒了吗?」
青衫客一脸的愤慨,「嗯!我已经查出他们大约在什么地方出没,那些人行事隐密,我花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他们的巢穴,绝不容许他们再打着反清复明的旗帜,干那些绑架勒赎的勾当。」
「那帮匪徒确实大胆大妄为了,可是,你一个人对付他们会不会有危险?」既然对方敢在天子脚下作乱,一定都是些狠角色,以寡敌众恐怕不妥。
「所谓擒贼先擒王,只要抓到那帮匪徒的首领,还怕不能将他们一网打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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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薄情阿哥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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