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儿落我心 第四章

  书香园半开放式包厢中,林聿玺看著交往三年的桑协恩,讶异混合著不解的表情从五分钟前持续到现在,一直无法从他英挺的面孔上消失。
  “我不能同意你的说法,也不能同意你的要求。”他含怨的微眯著俊眸。“我不能跟你分手,我们都是大人了,你该要了解,两情若是长久时,不在乎朝朝暮暮,没必要时时刻刻黏在一起才叫相爱。”
  “不够关心、极度忽略”算是什么理由?
  哪一对相交多年的男女朋友不是这样,渐渐步入老夫老妻的感觉正是他们该结婚的时候,怎么可以反而要分手呢?
  他喜欢她,在他大哥的婚礼上对慧黠俏丽的她一见钟情,她正好又是他大嫂的小妹,家世清白,以后他们亲上加亲不是很好吗?
  为什么就在他打算今年过年前将她娶回家之际,她却猝不及防的丢给他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她要跟他分手,这么一来,他怎么对他的兄嫂交代?
  “聿玺,你有没有发现……”桑协恩一瞬也不瞬的看著他。“我们不是相恋三年,而是交往三年?”
  光看他的表情,她就知道他是无法理解她的感受的,她试著跟他沟通,希望好聚好散,彼此还是姻亲,不要扯破脸。
  “有什么不同吗?”林聿玺告诉自己要维持男人的风度,但俊脸还是益发的冷了起来。
  她遗憾的说:“很大的不同。”
  他们在交往,顾名思义,有来有往,当他有空的时候会约她出去看电影、吃饭,他们与姊姊、姊夫也会一起出去玩,大家就像一家人一样……
  可是,她半点恋爱的感觉都没有。
  就拿这次他到美国出差来说吧,他没拨过半通电话给她,只传了一封MAIL,内容不是想念她的甜言蜜语,而是要求她来接机,目的也不是想早点见到她,而是为了方便。
  林聿玺充满质疑的目光扫过她惋惜的俏脸。“老实告诉我,恩恩,你是不是有了别的男朋友?”
  除了这个理由,他想不出别的她想分手的理由,她那个“不够关心、极度忽略”的理由,他根本不能认同。
  桑协恩的眉毛微讶的飞了飞,接著,她沉默了,心里却暗暗咬牙,随后强迫自己用轻快的语气回答。
  “如果这么说能让你好过一点,你就这么想吧!”
  她就知道他不能面对现实,现在还想把分手的责任推到她身上,真不像一个男人。
  是谁规定的,先提出分手的那个人就一定理亏?
  在林聿玺的认知里,他对女朋友已经够好了,所谓的“够好”,就是他没有偷吃,没有对别的女人动心。
  他认为,只要在肉体和心灵上对另一半忠诚,就是尽了做男友的义务。
  他从来没想过,女人是感性的,需要呵护和被爱的感觉,而不出轨本来就是情侣间最基本的忠贞,不能算是付出。
  “这么说……是真的有喽?”林聿玺英俊的脸庞泛著受辱的铁青色。“是谁?那个男人是谁?”
  没想到他的恩恩也是劈腿一族,他真的万万没有想到。
  生活单纯的她,平常出没的地方就是芒果游戏的办公大楼,或她兼职写稿的周刊杂志社,从来不流连夜店也不泡PUB,她到底去哪里结识了别的男人?
  桑协恩深吸了一口气。“我不想再跟你说话了!”
  这个人,真是……可恶!
  “不行!你说话!到底是谁?”他也顾不了维持风度,声音大了起来。
  他的恶形恶状让她兴起恶作剧的念头,她没好气的说:“钟晓刚啦!”
  “钟晓刚?”他蹙眉思索,这是谁?
  “林……林大哥……恩姊。”一个怯怯的声音响起,包厢的布帘被掀开了,沈庭嫣出现在他们面前。“你们……别吵了好不好?”
                
  章量看著面前的草包美人,有种上当的感觉。
  沈庭嫣,貌如其名,人却不如其名,空有一张出尘的灵秀面孔,脑袋却空白得近乎笨蛋。
  那天,在展览会场的嫣然一笑仿佛昙花一现,勾动了他的心,却也让他误会她是他的真命天女。
  这是怎么样的一个天大误会?
  为什么他要约她出来吃饭?一直维持心中的幻想不是很好吗?
  果然,幻灭是成长的开始,这个世界终究是没有小龙女的。
  “章先生……”沈庭嫣啜完最后一口玫瑰花茶,有点无措于气氛的沉默,可叫了他之后又不知道要讲些什么。
  “我从来不看电视。”章量回答了她刚刚那个话题。
  她刚才说她很喜欢看“电视笑话冠军”,那个节目很逗趣、很幽默,问他的感觉。
  老天,他在心中仰天长吼。
  他们聊不来,甚至话不投机半句多,一餐饭,漫漫时间就在鸡同鸭讲及相对无言中度过。
  他很想站起来走人,如果她是别人安排的相亲对象,他会这么做,但她是他自己找来的麻烦,所以他不能这么做。
  现在饭也吃完了,餐后饮料和水果都送上来,虽然他连碰都没碰,但她把那些东西全部吃完了。
  那么,应该可以走了吧?
  让他尽男方最后的义务去买单,然后送她回家,挥挥手,彼此不再联络,这是最好的结局。
  “隔壁……好像有人在吵架耶。”沈庭嫣的水眸睁得大大的。
  “是吗?”他双手环胸看著她。
  她讲话总是小小声的,而且怯生生,像匪谍在讲话怕被别人听到似的,让他感觉很不舒服。
  “对啊!而且……吵得很凶。”她又侧耳倾听,向他报告著最新情况。
  他不习惯偷听别人讲话,对于在公共场所吵架的人也没兴趣,然而她却拉长耳朵,快把脑袋靠到薄薄的本料隔间上去了。
  听到一半,她突然站起来。“我……我要过去看看。”
  不悦到达了最高点,章量俊脸紧凛,情绪突然感到很烦躁。
  他是瞎了眼不成?居然会把长舌妇误判为小龙女,这么爱凑热闹怎么不去当村长?可以名正言顺的管整个村庄不是很好?
  无视于他“赌烂”的目光,沈庭嫣真的站起来走过去。
  她是他带出来的人,要是闯了什么祸、出了什么事,他不好对她的家人交代。
  他认栽了,只好也跟著她过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
  看著同时和自己开口的林聿玺,桑协恩居然有想笑的冲动,他们难得有默契,居然是在谈判分手的这一天,真是个讽刺。
  “我约她在这里。”
  章量随后现身,看到桑协恩他才明白沈庭嫣在偷听个什么劲儿,原来是遇到熟人了。
  “你们约会了啊。”桑协恩打趣地问。
  沈庭嫣别扭的红了脸。“没有啦……只是……吃个饭而已。”
  “恩恩。”林聿玺敛著眉目,就算有旁人在,也执意追究到底。“你还没说,钟晓刚是谁?”
  桑协恩深吸了一口气,提起包包就走,双脚已俐落的套进放在包厢口的平底鞋里。
  “你做什么?”林聿玺瞪著她。
  “我想我们没什么好说的,我要走了。”她拍拍章量的臂膀。“你有开车来吧?可以送送我吗?”
  “不准走!”林聿玺恼火的大吼,“你说清楚,钟晓刚到底是谁?”
  “林大哥……”沈庭嫣怯怯的插话,“我……我知道钟晓刚是谁。”
  “你知道?”他俊脸更冰。“这么说来,全世界都知道,就只有我不知道了,是这样吗?”
  “无聊。”桑协恩说走就走,连头也不回。
  章量挑眉看著沈庭嫣,意思很明显──你走还不走?
  沈庭嫣已经自动自发的脱了凉鞋要进包厢,她对章量歉然一笑。“章先生,谢谢你请我吃饭,你就送恩姊回去吧,我留在这里安慰林大哥。”
  章量一听,正中下怀,他老早就不想留在这里了,更别说要送草包美人回去,那路途说有多漫长就有多漫长。
  他迈开长腿走人,走前,听到沈庭嫣劝慰的温柔软语从包厢里传出来,让他不由得扬高了双眉。
  “林大哥,你先别生气……钟晓刚是偶像剧‘海豚湾恋人’的主角之一,他本名叫霍建华,现在很受欢迎……”
                
  清晨五点半,章量的手机准时响起。
  “喂……”他挣扎著,脸还埋在枕头里,灵魂依然渴睡著。
  那丫头难道就不能有一天让他多睡个十分钟吗?非要每天这么早挖他起来不可,他到底前辈子欠了她什么?
  “起──床──了!”桑协恩轻快的声音传来。“二十分钟后水疗馆见!”
  章量又做了五分钟的困兽之斗,然后才毅然决然的下了床,走进浴室盥洗。
  不知道从哪一月哪一日开始,他和桑协恩变成了哥儿们。
  两个月前,他在书香园目睹了她和男友分手,那天她看起来没有半点情殇,只淡淡的告诉他──
  “我们的感情在他认为的理所当然中消磨掉了。”
  他没有多问些什么,别人的感情嘛,他管不著,也不想管,当晚他把她送到她家门口就走了。
  他还以为自己不会再见到她,没想到后来她主动跟他联络,央求他再带她去一次黑虎帮。
  那次他得知了她的另一份工作──杂志社的兼职记者。
  她在写一篇关于黑道的报导,需要一些写实的资料,他无可不可的答应了,带著她进黑虎帮找资料。
  后来,她请他吃饭当酬谢,又约了他一起看鬼片。
  偏偏他也是鬼片的爱好者,可惜他那几个青梅竹马,香茴对任何再恐怖的剧情都无动于衷,跟她看会了无乐趣,水晶和婉臣都胆小怕鬼,一听到看鬼片,她们连进电影院都不愿意,而琉璃呢,所有的时间都投入在她的工作里,没时间看电影。
  同性方面,兄弟会的伙伴们对于看电影的邀约都该死的敬谢不敏,他们说,大男人结伴去看电影会贬低身价,很容易让女人误以为他们没行情到必须跟男人去看电影的地步。
  然后,就变成现在的模式了。
  吃饭、看电影、打球、喝咖啡、血拚、电玩游艺场……她做什么都有可能找他一起去。
  再然后,桑协恩发现了一间品质与设备都一流的SPA水疗馆,距离他们两人的家也都不远,她便兴匆匆的买了两本可用一年的门票,一本给他,一本自用。
  接著,她就天天叫他起床了。
  刷牙洗脸完,章量走出浴室,全身上下仅著一条男性四角裤,正打开衣橱找衣服穿时,忽然有个人连门都没敲就扭开把手进来。
  他错愕的瞪视著进来的女人,手还僵在衣橱的挂勾上。
  “老二,你那条深紫色有草履虫图案的领带借我!”
  莫谦雅看著几近裸体的儿子,没什么感觉的开口。
  章量火大的眯起了眼。
  这个女人,真的是生他、养他的母亲吗?
  为什么她不能像御臣的母亲一样温柔可人,不能像琥珀的母亲那样擅长厨艺,不能像伍龙他们兄弟或相睿的母亲那样,懂得什么叫“为人母仪”呢?
  “你瞪著我看干么?”她对儿子伸出了手。“拿来啊。”
  “总、舵、主!”他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无比。
  莫谦雅挑衅地扬扬眉毛,与儿子大眼瞪小眼。“干么这么大声?你耳聋还是我耳聋啦?”
  章量挫败的深吸了一口气,这个女人,那副“谁怕谁”的样子,是为人母对自己儿子该有的态度吗?
  他们现在是在家里,又不是在道上,真搞不懂他那一丝不苟的外公,和一辈子都当家庭主妇的外婆,怎么会养出这么一个不驯的女儿来?
  “你一个女人家要领带做什么?”他不悦又不耐的问,拧起了眉头。
  她耸耸肩。“我觉得跟我那套灰色套装满配的啊,我早上要去东京参加研讨会,院方特别要求我要服装仪容整齐,打条领带应该够整齐了吧。”
  她在医院里不是服装不整,而是不伦不类,总是牛仔裤、T恤,穿著不像一个资深医生。
  章量咬著牙迸出话来,“你可以跟狂借啊!”
  妈的!他老爸的领带应该有一卡车,老妈居然七早八早闯进他房间来借领带,什么跟什么?
  “你这家伙,赶快拿来就对了嘛。”莫谦雅皱皱眉毛。“狂又没有买那种深紫色草履虫图案的,我跟他借也借不到啊。”
  听完,他再度感觉到很挫败,跟他老妈讲道理是没用的,她自有她的一套逻辑。
  莫谦雅很江湖的拍了拍儿子的肩膀。“不要舍不得了,你快点拿出来,我要赶六点半的飞机。”
  听了,他差点没吐血身亡。
  他哪里是舍不得了?他是气他老妈没点隐私权的观念好不好!
  母子两人的认知真的差很多。
  “对了,要去晨泳了对吧?”顺利拿到想要的领带之后,莫谦雅瞄瞄儿子,露出一记很满意的笑容。“我儿子现在活得这么健康,真是让我感动。”
  章量瞪视著母亲走出他房间的帅气背影,年纪轻轻的他,有种血管快爆的感觉。
  干么啊,难道他以前都活得很不健康吗?
                
  温水泳池里,身著艳黄色泳装的桑协恩像只美丽的蝴蝶,白皙的皮肤和匀称曼妙的身段,吸引了许多男人的目光。
  章量在她隔壁水道里起身,将湿洒洒的头发往后拨去,正好看到她从水里冒出来,两人的视线不经意的对上时,她心无城府的对他露齿一笑,他的心忽然莫名的牵动了一下。
  “无聊,笑什么笑?牙齿白啊!”他嘀咕著,很快别开眼,迳自去换装。
  两人会合之后,按照惯例在水疗馆附设的早餐吧里一起吃早餐。
  “咖啡好香。”桑协恩汲闻著香味,像是舍不得太快喝完似的,久久才啜一口。
  每次在这里吃早餐,她总是禁不起诱惑,会再续一杯咖啡。
  早餐吧的主人本钱够雄厚,用的是进口的蓝山咖啡豆,却以大众化的价格跟嗜咖啡的同好分享,以咖啡来交朋友。
  “小姐,你觉不觉得你的泳装太暴露了?”
  章量咬著三明治,不理会她那套每天都会说一遍的“咖啡好香”之类的风花雪月,迳自道出自己的看法。
  “会吗?”她不甚在意,用著刀叉,模样优雅的吃著松饼和煎蛋。
  “会。”他的语气,出乎他自己意料之外的斩钉截铁。
  其实,不是她的泳装太暴露,而是她的身材太姣好,一件平凡无奇的泳装,在她身上却造成惊人的诱惑效果。
  她扬起唇角,神秘一笑。“告诉你,我晚上还要穿一件更暴露的。”
  他察觉到自己的神经瞬间绷紧了。
  三明治不吃了,他严肃的瞪著她。“什么意思?”
  “晚上我要去做个采访。”她微笑著宣布。“竹科电子新贵的放浪夜生活──”她扬了扬秀眉。“很有看头吧?”
  “说清楚一点。”他不知不觉用了命令的口气。
  “喏,你瞧。”她从包包里拿出一张名片推到他面前。
  “玫瑰酒店?”章量蹙起了眉,可没心情欣赏她得意的表情。
  这个小女人想做什么?
  他知道她除了在她姊夫的芒果游戏工作外,同时也是“风暴周刊”的兼职记者,向来以文笔辛辣见长,每有她的专题报导,总会刺激销售量。
  就拿上次,她央求著他带她参观黑虎帮,写的那篇“黑道全记录”来说吧,就让风暴周刊破了销售十三万本的纪录,让他们老总眉开眼笑,也气煞了同业。
  她文笔好是有目共睹的事,有胆识也是她的优点,总能找到最劲爆的话题,写出最精采的实录,才能拥有那么多读者。
  可是现在,他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因为,她兴致勃勃的说:“晚上我会到玫瑰酒店去假扮陪酒小姐,到时候要穿他们的制服,薄纱式的,很性感哦,那里已经打通关系了,我只要小心点就可以挖到第一手资料,这比别的记者老是假扮酒客有创意多了。”
  他嘴角微扬,慢条斯理的问她,“你的意思是,你要以身试法?”
  她点点头,露出信心满满的微笑。“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你说对不对?”
  他很想说,不对。
  但,她要去入虎穴,关他鸟事?
  又没叫他一起去,他有什么资格干涉她的行为?
  他自嘲的扬高了嘴角,是呵,他是没有资格,一点资格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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