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 第一章

  埃及,开罗。
  跟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一样的,这里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目不暇给的景色显示出她的繁华与伟大。
  跟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首都很不一样的,这里日光强烈,黄沙滚滚,即使什麽都不做,照样闷得头昏。
  热。
  非常,非常的热。
  夏季的埃及无疑是考验人类忍耐力最好的时间地点之一——但是,那仅限於户外。
  遮荫棚下,会好上一点点。
  通风良好的室内,又更好一点。
  至於大饭店内,那就堪称完美了。
  玻璃阻挡了黄沙与乾燥的热风,喝冰水,吹冷气,站在高楼鸟瞰喧闹的美丽市景,依饭店地点以及窗景,可以看到尼罗河、市区全景、市区半景,抑或是吉萨金字塔……完美。
  新盖高楼的办公室中,一个腹部微隆的女子笑说:“不过我想,不管哪个窗景对你来说都没有差别吧?”
  “你说呢?”一抹好听的年轻男声反问。
  “我猜没有。”
  “那还问。”不是生气,也不是不耐烦,只是纯粹的觉得这样的对话有点无聊的语气。
  接话的是个身形颀长的东方男子。
  剑眉星目,气息爽朗,肤色是长期日晒後呈现的健康小麦色,敞开的领口可以看见锻链有素的完美肌型,胸口处缀著一颗七彩石坠饰,有一双看起来是劳动阶级的双手。
  很粗糙,有著大大小小的刻痕。
  男子的名字叫谷天霁,是埃及有名的古迹修复师之一,不过才三十岁,手艺已经好到让那些有三、四十年经验的老师傅惊讶。
  他所参与的修复工作从亚历山卓、开罗,一路绵延到阿布辛贝尔,修墓、修石像、修从地底挖出来的瓶瓶罐罐,无论是缺口还是掉颜色,他总有办法补回去,而且补得很自然,补得看不出矫饰的痕迹。
  谷天霁在埃及已经待了近十年的时间,对於一个毕业於开罗大学,又在这里选择了工作的人来说,他的人已经融入了这座城市的精神,饭店的视窗不会是他选择落脚的原因。
  俨然怀有身孕的女子露出了娇媚的笑容,“开罗听到你这种话会哭泣的。”
  谷天霁瞥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开罗看到你这种人来才会哭泣。”
  “哎,你是这样对淑女的吗?”
  “你像吗?”
  美艳孕妇闻言,大言不惭的回答,“我不像的话,全世界就没有哪个女人可以称为淑女了。”
  谷天霁露出了一抹笑,真不知道她打哪来的自信,可以把与事实不符的事情说得如此斩钉截铁。
  该位自称淑女的孕妇名为刘于甄,两家人认识已经久到难以计算,刘于甄的嚣张跋扈他不是没领教过,如果可以,谷天霁实在也不想跟她有任何交集了,偏偏这间预备在年底开幕的新饭店,谷家与刘家各持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谷父并不要求这个喜欢修东西的儿子接手经营,只要求对埃及文化有著一定了解的他在饭店设计上略尽心力——合情合理,谷天霁没有拒绝的理由。
  为此,谷天霁与设计师讨论了许久,终於研商出饭店的雏形,除了现代、舒适之外,也强调古文明感。
  饭店的名字叫“红海之后”。
  设计上,以金色及土耳其蓝为主,有假壁画、假塑像、假人面狮身、假猫面人身、假罗赛提之石……很多很多。
  他把所有一般人对埃及的刻板印象全用上了,这招很有用,因为当模型出来的时候,大小股东啧啧称奇不已,大为惊叹,会场上喔声此起彼落,对於这样的反应,谷天霁一点都不意外,不是当地人,大概都是那个样子吧,想来,观光客也会很爱才对。
  距离开幕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完成,目前所有的人都在加紧赶工当中。
  而就像所有的大企业一样,红海之后也充满了自己人。
  美艳孕妇刘于甄担任最重要的管帐工作。
  执行长叫刘于书,是刘于甄的哥哥,现在应该在饭店的某个角落巡视著需补强的部分。
  总经理的名字叫谷天霍,是谷天霁的哥哥。
  餐饮区经理叫谷天露,是他的妹妹。
  如此这般,红海之后目前为止重要的管理阶层不是姓谷就是姓刘,说好听是楚弓楚得,说白话就是肥水不落外人田,有钱人的神经很脆弱,安排一些自己人在那边会比较安心。
  现在所有的人都住在未开张的饭店里,不过由於全数装潢完毕的只有十九与二十两层楼,因此选择性也不大。
  谷天霁与刘于甄虽然不是那种感情好的青梅竹马,但不管怎麽说也都是看著对方长大的,从小认识的好处当然很多,说话可以直来直往,就像现在一样——她摆明了大小姐没事做,想找会说中文的人聊天,而他,则正为了地下一楼的文化回廊烦心,需要安静。
  “刘于甄,你如果没事做的话,去找刘于书或者是天露,不然多看点婴儿书也好,不要一天到晚跑到我这里来妨碍我工作。”
  “你嫌我吵?”
  “对。”
  “玛琪不也一天到晚来?”
  “玛琪是我的工作夥伴,我们谈的是古迹。”言下之意是,小姐你说的都是废话,耽误我的时间。
  刘于甄看了堆满东西的大书桌一眼,轻哼,“我要去跟天霍哥告状。”
  他头也不抬,“快去。”
  砰!
  吵了半日的孕妇终於走了,谷天霁好看的嘴角露出一抹轻松的微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又轻松起来。
  刘于书曾经跟他说:“我真的很佩服丹尼尔。”
  丹尼尔是刘于甄的洋人丈夫,现在,佩服丹尼尔的人又要多一个了,他娶了刘于甄,那简直跟为民除害没什麽两样。
  很伟大、很勇气可嘉。
  这刘于甄,实在很娇,难怪刘于书会叫她刘娇娇,即使已经认识这麽久了,每当面对她,他还是有种隐隐的不耐烦。
  谷天霁曾经想,是不是因为两人从小认识的关系,所以他才不把她当异性看,但後来又想,应该不是,因为他对夏茗微就不会这样。
  夏茗微也是他的青梅竹马。
  跟刘于甄是世交,跟夏茗微是画室的同学。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十二岁,茗微才八岁,梳著两条辫子,粉粉嫩嫩的,像玻璃橱窗里的洋娃娃。
  因为家里经营茶园,所以被取名为茗微,有茶树长得好的意思,据说,原本应该叫夏茗美,後来夏妈妈觉得美这个字太普通,所以才用了微,意思跟发音都一样,但写起来比较漂亮。
  茗微家的茶庄名为“绿园”。
  茗微很以绿园为傲。
  她身上总是带著一种茶园才有的香气,清清悠悠的,闻起来很舒服。
  忆及那个影子,谷天霁阳刚的脸上出现了一抹柔和的线条。
  他看著茗微从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变成十六岁的少女,长大的她跟小时候一样,白皙水嫩,讨人喜欢。
  他们总在雨後乍晴的檐廊下,一起看她最喜欢的彩虹。
  茗微有点小胡涂。
  他们像是有一点点开始。
  然後,因为一些小小的误会,两人失去联络。
  ☆ ☆ ☆
  “茗微,有彩虹。”
  “哪里、哪里?”
  “笨蛋。”男孩的声音带著笑意,“另外一边啦。”
  小脑袋顺著男孩手指的方向,很快的见到横越天空的艳丽。
  茗微曾经在一本童话书上读到,据说,情侣一起看到彩虹,会在一起一辈子,朋友一起看到彩虹,会双双有好事发生——因为相信,所以她总习惯在雨後的阳光中寻找那抹天空才有的景色。
  檐廊下,两人因为七彩弯桥而微笑起来。
  男孩与茗微认识很久了,他们是同一间画室的学生,他知道她最爱彩虹。
  茗微的画中,总是色彩鲜活,大量的群青、茜草红、那不勒斯黄,还有绵绵迭迭的胡克绿……
  男孩曾经问茗微,为什麽她那麽喜欢用胡克绿?
  她告诉他,因为那很像茶园的颜色。
  她还附注,夏家已经经营茶园几代了。
  男孩笑说,难怪她身上总有种清清悠悠的香气。
  那是茶的味道嘛,茗微想。
  她是茶庄的女儿,连名字都与那绿色的植物脱离不了关系,她细细告诉他,“茗微”的意思以及念法。
  他说她的名字很可爱。
  他们学了好久好久的画,茗微的彩料从丹青变成油墨,承彩的素材从宣纸变成画布,题材从花鸟风月变成人物旷野,拿过大大小小的笔,画过很多很多的人,在她的画稿中,有他十二岁的模样、十三岁的模样……直到二十岁的样子。
  他的五官变了很多,但个性却还是那个样子,有时温柔,有时恶劣,有时会以为他的耐心已经用磬,但他偏偏又还轻声细语。
  彩虹好美好美。
  太阳好大好大。
  茗微转过头对男孩子笑,却见他好看的脸朝自己靠过来,眼神亮亮的,他的脸好近好近……好近……
  茗微有短时间的眩晕。
  “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一声,两声,儿童化的声音不断的重复著。
  薄被里的人伸出柔荑按掉床头那个吵人美梦的凯蒂猫闹钟。
  十分钟後,床尾另一个凯蒂猫也开始叫了,“早安,该起床了”、“早安,该起床了”。
  茗微起身,按掉床尾的闹钟,坐在床铺上,等待睡意过去。
  唔,好困喔。
  揉揉眼睛,伸伸懒腰,一秒,两秒,三秒,终於从梦境中回过神来,梦境?咦?她梦到那个喔,哎,二十六年的人生累积的东西也不少啊,没事去梦那个做什麽,少年在几百年前就落跑了,没道理还要她梦见他啊。
  多少年不见了,茗微连他的模样都不记得了……才怪。
  怎麽说她也是学了十几年画的人,画过以他为模特儿的许多画像,少年的眉眼轮廓她全记得,包括那最後骗人的言语,不是她在小心眼,是他太恶劣了,居然那样欺骗她,简直可恶。
  昔日的美梦,今日的恶梦。
  如果可以,她还真想忘记有关他的一切,画像可以丢掉,但记忆却不是说不要就不要的,那道可恨的身影在消失後还三不五时的出现,打扰她平静的生活,都十年了,他是还想怎样啊。
  茗微皱起眉,总觉得有点讨厌,难得休假却一大早就梦到这个,她今天运气一定会很差。
  拖拖拉拉的下了床,刚好有电话响起。
  她没接,让答录机去应付。
  “茗微,我是李佩芝,我知道你今天休假,可是听到留言後能不能快点回电话给我,有急事。”
  茗微的工作是“台北饭店”文物部的讲解员。
  针对外国观光客,台北饭店设有文化回廊,里面展览著各式各样的中国文物,有的是董事长的私人收藏,有的还是向其他博物馆商谈借出的,茗微的工作就是替住在台北饭店的外国观光客介绍古物的历史背景。
  一口流利的英文加上甜美的笑容,让她很受观光客的喜爱,工作起来如鱼得水,比起其他部门,她们这群讲解员算是很轻松的了。
  打电话来的李佩芝是总经理的特助,跟她们算小熟。
  李佩芝虽然有点不像位在上层的人,但那样急躁的语气她还是第一次听到。
  她拿起了电话,“喂,我在。”
  “你在啊。”李佩芝很显然是松了一  口气,“你的手机不通,我还怕今天联络不到人呢。”
  “怎麽了?”
  “周珊珊刚才打电话来说她怀孕了。”
  “她怀孕了啊    啊?”
  怀……怀孕?
  这种时候?
  虽然是好事,但对於周遭的人来说,惊愕要比惊喜多,因为这大大的打乱了所有人的计画。
  周珊珊是文化部之光,预备替她们到国外争光的哎。
  “她打算要生,我们也没有阻止的立场。”李佩芝的语气很是无奈,“不过这麽一来,就要找人来替代她出国了。”
  茗微嗯的一声,不禁同情起李佩芝了。
  台北饭店才刚刚与美国的刘氏集团合并,而刘氏最近在开罗投资了红海之后,根据合约,两家饭店要做一定的文化交流,说白话就是要台北饭店把那些放在超大保险库中的古物借出,好增加红海之后的价值——在埃及旅游还可以顺便看到中国古文物,任谁都会觉得赚到了。
  光是借出古文物当然不够啦,还要连带摆设师与讲解训练员一并外借才够意思,为期到饭店开幕为止。
  台北这边选来选去,选中周珊珊。
  夫妻感情稳定,个性独立,英语、阿语都很流利,又是政大历史系的高材生,高挑、美丽、气质出众,怎麽想怎麽合适,她本人也是信心满满,这件事情,早在两个月前就拍板定案,一直以来都非常顺利,没想到一个还未出生的小人儿,就让原本应该是完美的一切走了样。
  周珊珊的能力那麽好,要找到人来替代她很困难,但现在的情况已经有点骑虎难下,不找也不行。
  “那现在要怎麽办?”
  “所以我打电话给你啊。”
  “给我喔。”茗微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给我?”
  不,不会吧……
  然,彷佛是为了印证她的想法似的,李佩芝的声音继续笑吟吟的传过来,“我知道你会讲阿拉伯语。”
  “小韶也会啊。”
  “小韶穿旗袍很难看,你穿起来比较漂亮。”
  “那小艾,她穿旗袍很美,而且她一直很喜欢三毛。”
  “我就是怕她太喜欢三毛了,会中途落跑到撒哈拉去。”李佩芝的话听起来头头是道,“想来想去,你最合适了。”
  “可是……”可是我不想去那里啊,茗微在心里哭喊著。
  她认床、认棉被、认闹钟的声音,每天早上一定要吃7-ELEVEN的御饭团,而且还喜欢麦当劳的鲜肉满福堡,开罗的麦当劳听说卖的是羊肉堡,她,她不敢吃羊肉啦,还有,她皮肤不好,容易过敏……
  然,李佩芝这个总经理特助当然也不是当假的,先是跟她讲理,告诉她为什麽,然後动之以情。
  “如果你不愿意,饭店还是会叫周珊珊去,一个三十五岁的高龄孕妇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还要工作……”
  然後是点点点的留白,留白的意思当然就是让她想像一个孕妇在异地辛苦操劳的样子。
  “三十五岁怀孕实在很辛苦,现在又很热。”
  “你不是想买房子吗?如果你愿意出公差,不用花钱,薪水加倍,回来後就有头期款了。
  “才几个月而已,你还年轻啊,就当去开开眼界,看看别的国家的生活与文化,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番舌灿莲花下,茗微根本没有拒绝的理由,尤其,李佩芝的小高压加上周珊珊与老公的温情攻势,她只考虑了几夭,便点了头。
  其实,不答应好像也不太行,一方面是因为工作实在不好找,一方面也是由於一直以来,周珊珊实在对她不错,进入台北饭店三年,她始终像个大姊姊般的照顾自己,去年感冒声音沙哑,周珊珊替她多代了好几回班。
  在知道她愿意之後,李佩芝十分高兴,“茗微最可爱了,不亏我这麽疼你,我会替你争取额度最高的津贴,员工原有的福利也换算成台币给你。”
  墙上的日历打著一个红圈圈,那个就是她要飞往开罗的日子——
  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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