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交 1

  夏日炎炎,T城的地铁站出口,提著行李的中年男人和少女在拥挤的人潮里丝毫不起眼,一如他们从火车上下来的时候。
  “老爸,这个也太重了吧!”
  “重吗?那我来拿。”
  “不是这个意思!!为什麽我们不坐车?行李拿到车上不是很方便吗?”
  “这点东西,我拎得动。不远的,我来出差的时候走过几次了,公车不会直接开到咱们公寓门口,还是一样要靠脚走。”
  “计程车呢?”
  “真的不远,咱们没必要浪费那个起步价,再说现在这麽热,这里计程车都不肯开空调的,里面闷得很。不如走走凉快。”
  少女有些抓狂了:“老爸!!”
  做父亲的忙安慰道:“别担心,不要说这麽点行李,就算再多一倍,我拿也没问题。你别拎了,都给我。你就当陪爸爸散步过去,啊?”
  男人把两个大塑胶袋的拎带绑在一起,一前一後往肩膀上搭好,挑担一般,双手还各提一包,模样很是滑稽。少女撅起嘴,抢过男人手上的一个印著“XX公司十周年庆”字样的灰暗行李袋:“算了吧,你就爱撑。”
  男人看她走在自己前面,长长的马尾巴有生气地甩来甩去,很是欣慰,女儿看起来瘦小,力气居然还很大。
  作为目的地的公寓终於出现在眼前,男人擦了把汗,笑道:“你看,这不是到了吗。”
  少女嘟哝著:“什麽叫‘这不是’,我们都走半天了。”
  男人笑著安慰她:“计程车起步价要十二块。已经省下来了,留著买蛋糕给你吃好不好?”
  少女年纪尚小,这麽一听,立刻欢呼起来:“好!”
  挥汗如雨爬上五楼,男人掏出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两人都舒了口气。
  这T城总公司安排的宿舍,专门留给外地分公司前来出差或者进修的员工暂住用的,虽然房子旧,装修简陋,但位置好,出入交通都非常方便,朝向什麽的也没问题。最重要的是不用房租。
  “小珂,你先烧个水。喏,水壶我有带来,拿去,插座在那边,看到没?然後洗个杯子喝点水,就可以休息了。行李不用管,我来整理。”
  “好。”曲珂跑去厨房装了水,电热壶插上去,在轻微的嗡嗡声中工作起来。
  曲同秋早早变成离异男人,只有这麽一个女儿。幸而曲珂很争气,14岁就考上T大,还是以市内第一名的成绩。当爹的对此又是高兴又是担忧。女儿虽然表现得很懂事,比一般同龄人要成熟得多,但终究才十四岁,丢到远在异乡的大学里,很难不担心。若不是女儿一直以T大为目标,他倒是更希望她能在家乡省内挑个大学来念。
  离婚以後,曲同秋的生活就以女儿为中心,她是太阳,老爸是地球。既然女儿要来T城呆个几年甚至更久,他当然也要跟来。恰好公司有让管理层员工来T城总公司培训的机会,想要什麽开拓视野,创新思路。他就想方设法努力争取来了。
  曲同秋大略把房间打扫一下,和女儿坐下来吃了带来的干粮和水,又继续奋力整理东西,小女孩也没有叫累,吃饱了就拿块抹布把屋子上下都擦了个遍。
  “先填饱肚子,晚上我们再好好吃一顿,”曲同秋摸摸曲珂的头,“乖女儿,委屈你啦。”
  把一室一厅的公寓收拾得差不多了,虽然太阳还在天上,但时候已不早,外面火辣辣的灼热感下去了许多。
  曲同秋琢磨著晚上要出去买张小床,布料和夹子铁丝他全带来了,在卧室里拉上一道厚帘子,就有空间给曲珂睡了。还要过几天T大才开学报到,这段时间和日後的周末,自然是父女俩一起过。
  “小珂,你去洗个澡,歇一歇,等下咱们出去吃好的。还要拜访你任叔。”
  曲珂欢呼著找出新洋装去了浴室。
  曲同秋坐了一会儿,拿起客厅电话的听筒。逐个按下号码的时候脸上不禁就带了微笑,又有些紧张。
  他所有的亲戚都在家乡,外地的朋友也不多,但在T城恰好有一个最好的朋友。
  当然所谓“最好的朋友”,是对他而言,对方可不是这麽想。
  但任宁远又确实对他很好。帮了他许多忙。
  学生时代的事情就不提了。他後来的女朋友也是任宁远介绍的。
  他结婚的时候,刚从大学辍学,双方父母都不甚赞成,经济上也难以承担。任宁远甚至帮他订了酒店,安排整个婚宴,借他所有的费用,还包了不小一笔礼金来缓燃眉之急。把他感激得不知该怎麽才好。
  只是平时的来往又有些不咸不淡,他不属於任宁远的朋友圈。两人连日常通讯都不多,他会经常写邮件,逢年过节寄贺卡,寄家乡的特产吃食,而任宁远一般不予回复,顶多“收到”二字,懒得搭理。
  只有在他遇到麻烦的时候,任宁远会出现,迅速又干净地解决,而後消失,两人继续平淡如水的来往。
  曲同秋等了一会儿,线路里响了好几声那边才接通,任宁远对於陌生的来电号码一向都非常懒散。
  “喂?哪位?”
  “是我。”
  男人“哦”了一声:“怎麽不用手机?”
  “嘿,我还没买这边的电话卡,用手机是长途加漫游……”
  男人一如既往地不欣赏他斤斤计较的寒酸,打断他:“你不在C市?那在哪里?”
  曲同秋笑道:“我在T城。”
  对方过了几秒锺才质问:“你怎麽来了?”
  曲同秋其实来过好几次,不过都是匆匆来,匆匆办事,再匆匆回去,活动范围就只有宿舍,公司,客户公司,累得比狗还惨,起得比鸡还早,外加马不停蹄。
  何况任宁远似乎也很忙。他都不知道任宁远在哪个公司,做什麽工作,现况如何。也就不存在仓促打招呼的必要。
  现在是要住上两年,或者争取更久。想到隔了多年又要再见到任宁远,和长期只用电话联络的朋友重新生活在同一个城市里,便有了新奇和兴奋的感觉,
  “给你个惊喜啊。”
  但那男人惊是惊了,喜是半分都没有。电话那头的声音淡淡的:“来出差?”
  曲同秋在他面前点头哈腰惯了,立刻有些心虚:“不,是培训,要两年。”
  任宁远颇有责备的意思:“怎麽连提都没事先跟我提一声?”
  曲同秋忙陪笑:“其实是我女儿考上T大,来读书的。我也顺便调来这边的总公司。想这也不是什麽大事,来了再约你出来吃个饭,跟你说一声,也一样。”
  电话里没有再传来声音,可以想象得出来电话那头的任宁远重重皱著眉毛的样子。
  “你晚上带小珂出来,一起吃个饭吧。我该给你们接风的。”
  曲同秋忙应了一连串的“是”。
  任宁远生性沈稳,嘴里自然不说什麽,分明是很不欢迎。这和想象的差距甚远,曲同秋有些忐忑了。
  晚上曲同秋本来都定好了自己请客,去以前陪客户去过的中等餐厅,结果最後还是去了任宁远订的酒楼。
  曲同秋虽然很重视这个朋友,但其实是有些畏惧,或者说敬畏任宁远的。这种敬畏已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宁远说什麽他都“是”,要麽就是“好”,“对”,“行”,加上不停陪笑,自发降了两等,连点菜买单都不敢抢。
  曲珂倒是和任宁远相处得更自然,她活泼聪明,长得又乖巧可爱,一直都讨长辈喜欢,也有本事逗得任宁远频频露出微笑。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任宁远对曲珂说:“对了,叔叔有礼物给你。不是什麽好东西,不过学校里总用得著的,你好好念书,别让你爸担心。”
  一般而言,家里有小孩子考上好大学,熟人亲戚之间都会有这类实用的礼物。长辈们给个一百两百的红包,说是买文具用,或者几本书,或者学习相关的用品,公司里的女同事还送了终於告别制服的曲珂一件洋装,说是要当大姑娘了。
  对於任宁远的美意,曲同秋自然也是一番感谢,而後收下。礼物是一个包装得仔细的大盒子,拿著有点沈也不是特别沈。那重量,让人不禁要猜是不是什麽分量结实的糕点。反正任宁远绝对不会送让人苦笑不得的怪异东西就是了。
  回到家,将盒子一拆,里面的东西把曲同秋吓一跳,曲珂则开心地嚷嚷:“啊,小白~”
  曲同秋有些不知所措。收了个苹果笔记本电脑当小孩子的入学礼物,实在太重了。
  “老爸……”
  曲珂猜到他的心思,立刻扑上去抱住laptop不放,生怕被他给退了回去。
  曲同秋左右为难。无功不受禄。但看女儿那麽乖巧地眼巴巴,做父亲的没几个能泼得下冷水。
  “老爸老爸~这个我以後画图肯定要用到的。”
  曲同秋唉了一声。曲珂够懂事了,从小都不会跟别的孩子一样撒娇说要这个要那个,连想吃个棒冰零食,都会先做家事来换零用钱。她在大学里确实该有一个配置好一点的PC。
  而任宁远那种性格的人,也不喜欢别人逆他的意。一片好意送出来了就是送出来了,接受方只管收下便是。说什麽“不好意思啊”“太重了啊”之类的客套话,点头哈腰地退回去,那只会得到一个轻视的冷脸。
  曲同秋想来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头:“电脑留下是可以,但你要记得任叔的好,以後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吗?”
  “当然知道~”曲珂高高兴兴抱著那白色的机器,“不过等我出息还要几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
  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给女儿买一个laptop作为考上名校的奖励。但离婚的时候,他把积蓄都给了妻子,两手空空地开始。这些年过来,他的收入用来支付一大一小的开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钱的,就存不下太多。
  准备了大学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剩下的算来算去,买个好的laptop自然不够,若要将就买个配置一般的,看人家三天两头叫售服就怕了,觉得不如攒攒再说。
  而任宁远却把他最缺的这个东西给买了。这下就不用替女儿把他那台托运过来的笨重机器挪到T大学校宿舍去了。
  任宁远对他态度冷漠,不存在欣赏,缺少热情,温情都没多少。但又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他卸下一块大石。
  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麽定义这个朋友。他是怕任宁远的,因为任宁远是个非常难取悦的人。
  当年结婚的时候任宁远替他操办婚礼,他极其感激,接下去有个把月都对任宁远点头哈腰的,尽讨好之能事,奉为再生父母。
  但任宁远非常不吃这谄媚的一套,还极度厌恶,许久都没理他。
  曲同秋知道任宁远挺嫌他的,很多时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态。在他变成任宁远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没少挨过任宁远那帮人的揍。
  但究竟是什麽力量让任宁远没有一脚踹开他,揍著揍著变成他的保护伞,还忍耐著和他来往,他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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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候不早,曲同秋开始搭买来的小床,挂好布帘,蚊帐,而後父女俩道了晚安,隔著布帘入睡。
  夜晚依然闷热,一台站立式风扇靠墙壁放著,转著头两边吹,曲同秋在风扇细小的声响中听见女儿时不时翻身的动静,便轻声问道:“怎麽了?热吗?”
  女儿闷了一会儿,委屈地说:“我想回家了。”
  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这是头一次离家,在外留宿,虽然有父亲陪著,但S城毕竟不同於C市,这临时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里不一样,会有思乡之情是难免的。
  於是逗她:“我让你选个离咱家最近的大学,你又不念。”
  “可我想念好大学嘛。”
  离家最近的那个根本连三流都算不上。
  父亲安抚道:“所以要读得成书,总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再说这只是小事,别担心,有老爸在,这里也是家啊。”
  “可是不习惯啊,我都没认识的朋友,这里的水我也喝不惯。”
  “没事,会习惯的。你老爸当年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也跟你一样,但很快就适应了,人的弹性限度是很大的。等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新生活很有趣了。”
  “真的吗?”
  “真的。”
  把女儿哄得睡著了,曲同秋自己却有些难以入眠。
  他离家上大学的第一天,已经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
  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窗外虫声唧啾,闭著眼想起来,却又如在眼前。
  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
  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身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麽都好,只不过校风彪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饭。
  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著了。
  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麽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著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
  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麽可能不被修理。
  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学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
  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文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
  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立刻不客气拧住他耳朵往上提:“妈的,你功课不是应该很好吗?啊?!”
  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著脖子,嘴都斜了,模样更滑稽。
  旁边有和事佬劝阻:“你干嘛要抄他的啊。”
  那人骂道:“这种死肥猪不是通常成绩都该很好的吗?”
  其他人嗤嗤笑了起来。
  这是每一所学校里都通用的潜规则,如果成绩不好,那多半长得好,擅长交际;如果长相非常爱国,也不活泼,那多半成绩都很好。
  “阿杰你就别抱怨了,谁让你看错人啊。”
  阿杰还在为抄到不及格的答案而愤怒:“妈的,长这样,个性又阴沈,连功课都不好,那还有什麽活的意义啊,不如去死算了。”
  被欺负是不少大学男生走向社会的必经之路,就当是提前进社会新人训练营好了。
  曲同秋无论长相和性格都像青春励志电影里的龙套配角,他胆小怕事,威武立刻屈,吃亏当享福,学长要收保护费孝敬费什麽的,他肯定是第一个掏钱的。
  识时务当然能免吃不少苦头,但对这种窝囊角色,自然也没人看得起。
  人人都不想当窝囊费,但他没有当英雄的本钱,像被那个阿杰打头,推搡,他心里也非常不服气,但要论两人对打决斗,他肯定是输的,没来得及出手就能被两耳光扇傻了。
  何况阿杰他们那些嚣张的家夥,也不是能平白无故嚣张的,都是认识学生会的人,或者拉帮结派。得罪一个,就等於得罪一群,吃不了兜著走。
  当时的男生宿舍,一屋子睡八个人。跟他成对角线的那个床铺位置的男生长得非常好,唇红齿白,新生里出名的帅哥。名叫庄维,是本地人,出身名校,家里条件不错,骄傲,也清高,有些书呆子气。正是青春电影里的主角类型。
  新生来的时候要开迎新会。别的大学都是老生为新生接风,S大照规矩却是新人凑钱来孝敬本系的学长们。
  大部分人都不甘不愿地交了钱,也有少数几个脾气硬拳头硬的不予理睬。庄维就是其中一个。
  素来枪打出头鸟,学长们杀鸡儆猴,没过多久庄维就被整了。虽然曲同秋这样狗腿地赶紧交钱息事宁人的,日後难免也要被整。但对窝囊废的整法,和对硬骨头的整法,是很不同的。
  庄维先是遭到一些刁难,他性格又刚硬,有些迂腐的味道,死活不肯低头,嘴巴也坏,而後就变成被孤立,再接著就开始挨打了。
  越是被整,他越倔强,於是就被整得更惨,伤都带到脸上来了。
  他原本就没什麽人缘可言,一旦变成修理的对象,就跟颗炸弹没两样,不用刻意孤立,也没什麽人敢和他亲近了,见了他就绕著走,免得别人要教训他的时候会殃及池鱼。
  跟庄维殊途同归的是曲同秋。
  曲同秋因为太识相,太软骨头,成了学生帮派里上上下下的“宠儿”,无论是当出气筒还是被差遣跑腿,都少不了他的份,因而也没什麽朋友。
  按理他和庄维两个倒霉蛋是该惺惺相惜才是,怎奈庄维瞧不起他,他也觉得鼻孔朝天的庄维挺讨人厌。
  两人开始有交集,是有一天,他跑腿去帮两个大二学生买啤酒,啤酒买回来之後,那两人边喝边谈论要由谁来还他烟钱。
  曲同秋早就知道这些人的习性,忙陪笑连连说:“不用了不用了,学长辛苦,买个酒孝敬是应该的。”
  “这可不行,任哥不准我们让学弟买东西不给钱了,最近管得正紧呢。”
  曲同秋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暗暗叫苦,远远看见有人朝这个偏门走来。
  两个学长立刻喜道:“酒钱有了!”然後命令曲同秋:“你去跟那个人说,要借他一点钱花花。有多少都全给我拿回来。啤酒钱付清了,剩下的记得交上来给我们。”
  曲同秋百般不情愿,但想到那两人的拳头,和得罪他们之後的日子,也只好一步一挪地朝来人迎上去。
  走近了才看清楚,那人好死不死的正是庄维。
  曲同秋叫苦连天,只得硬著头皮打招呼:“喂。”
  庄维皱眉看了他一眼:“做什麽?”
  “你身上有钱吗?”
  “有。”
  “多少?”
  “一百块。”
  曲同秋想了想:“给我五十。”
  庄维立刻警戒地倒退一步:“干什麽?”
  “他们两个,”曲同秋无奈地做手势,“让我来收保护费。你要是都不给,等下肯定会被搜出来的,还会挨打。给他们五十,就不用吃苦头,起码还能剩下五十块。”
  庄维冷冷地看著他:“你都荣升为他们的走狗了啊。”
  曲同秋很是生气,但舍友一场,总不能看他在自己眼皮底下挨揍,便继续劝他:“别这麽死脑筋啊,难道要被抢光光才好?”
  庄维厌恶地扭过头:“我宁可被抢,也不要为虎作伥。”
  曲同秋心下骂道,为虎作伥也轮不到你,这罪名怎麽说都是我的啊。
  看那两人已经在不耐烦了,生怕出事,就只能自己认倒霉了:“这样好了,你就当借给我五十,我去跟他们交差,好放你过去。这钱我回去就还你,行不行?一分也不少你的。”
  庄维还是冷冷的:“你要当走狗你自己去,我不会配合你。”
  两个人终於等得爆发了:“妈的你是猪啊?!收个钱也要这麽久?”
  曲同秋忙转头陪笑:“稍微再等一下,等一下……”
  “是不是那小子不肯给钱啊?”
  “不是不是,是他没带多少……”
  庄维突然提高嗓门:“我就是不肯给,又怎麽样?凭什麽要拿钱给你们这些垃圾用!”
  这下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虽然飞上来的马蜂只有两只,也够庄维受的了。曲同秋先是劝阻,等挨了两拳,就不敢再吭声了,眼睁睁看著,张皇失措。
  劝架的下场肯定很惨;叫救兵,那是肯定没有的;请老师来解决,那也只会是以斗殴罪名一起记过。
  最明智的做法自然是趁乱溜走。但他从没遇到过自己在场挨打的却不是自己的情况,一时无法做出选择,犹豫不决。
  也该是他们俩运气好,庄维挨打挨到一半,几个人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问:“你们这是在做什麽?”
  曲同秋和庄维都还没什麽反应,两个学长却是吓了一大跳,忙住了手,站直了,满脸堆笑。
  “任哥,楚学长。”
  “你们这又是在欺凌弱小了?”
  “楚学长说笑了,这个只是教训一下不懂规矩的学弟……”
  男生看了地上的庄维,又看了呆立的曲同秋一眼,笑道:“我说错了,欺负的是‘弱’,但一点也不小嘛。”
  被称楚学长的自然就是楚漠。这个人曲同秋听说过,大名如雷贯耳,今日一见,却困惑恶霸怎麽都不长恶霸的面孔。
  楚漠身材高大,蜜色肌肤,五官端正,染了一头很不错的头发,长相堪称俊帅,旁边那个男生也是相仿身形,黑发黑眼,一管笔挺的鼻梁令人印象深刻,怎麽看都是英俊的贵公子模样。
  相比之下,肥胖迟钝的自己倒更适合演反派头头这种角色。
  黑发男生皱了皱眉:“到底怎麽回事。”
  他没有楚漠那麽凶恶,但开口却更让人觉得生惧。不管心里怎麽嘀咕,曲同秋一听到他们称那黑发男生“任哥”,又想到之前那两人说的话,就意识到这搞不好是脱身的机会,忙对著那黑发男生,抢先把事情简单明了说了一遍。
  “说了不准再差人买东西不给钱,更不准勒索,你们都忘记了?”
  楚漠忙劝阻:“宁远,这习气一时半会也没法改得干净,给他们一点适应时间嘛。”
  任宁远看了他一眼:“你知道我不是耐心的人。”
  几个人都不敢作声。
  曲同秋也是知道任宁远这个名字,同样是新生,听说他来了没多久就让高年级学生心悦诚服,却没想到却到了可以对三年级的楚漠用这种态度说话的地步了。
  楚漠也不再含糊,冷脸对那两个二年级生:“你们都回去等著。敢抢钱还打人,下场自己清楚了?”
  又仔细再看看地上的庄维,突然笑了:“啊哟,是这位啊。”
  任宁远问:“你认识?”
  “新生里最能闹的,除了你,就是他了,”楚漠笑道,“可惜他没你的本事。”
  庄维从散乱的头发里瞪著他。
  楚漠又“啊”了一声:“这小子真的长得不错嘛。就是性子太不讨人喜欢了。不然也不至於挨打啊。我们有事要先走了,医药费以後找我来报。话说,你能走得动吗?”
  曲同秋忙插嘴:“我能送他回去。”
  楚任两人用疑问的眼神望他。他忙解释:“我跟他是一个宿舍的。”
  楚漠又笑了:“一个宿舍的,你还跟他要钱,看他挨打啊?”然後跟任宁远说话,声音毫不掩饰:“比起这种人,我倒觉得这个榆木脑袋的庄维还挺可爱了。”
  任宁远也看了他一眼。
  曲同秋被他双眼一望,瞬间就起了羞惭的感觉,不由推推眼镜。
  任宁远瞧了地上神情倔强的美人一会儿,又朝他示意:“那麻烦你送他回去了。”
  曲同秋想不到任宁远会这麽礼貌,一时受宠若惊,没等他点头哈腰完,那两人就走远了。
  然而此後曲同秋是再也没有和任宁远说话的机会。
  因为学生组织内部仍然等级森严。他若要把任宁远当成什麼正义的新秀,那就大错特错了。任宁远照样不是什麼善类,只不过把混乱的勒索压榨变成极有组织纪律性的收费罢了。
  给不出钱的,一律照扁。
  不过优劣是靠对比而生的。比起之前一天可能会被不同的人勒索两三次的悲惨境遇,固定交一些费用就可以保证一段时间无麻烦的做法,还是比较受欢迎的。
  像曲同秋这种得过且过只求安稳的软骨头,只要现状比以前好,就会心满意足。
  即便日後仍然会因为时而缺钱而被扁,或因为尊容惹人发怒而被扁,甚至因为把缺席名单完整地报给老师而被扁,他也没对作为管理者的任宁远生出什麼恶感。
  庄维很讨厌他,骂他“奴性”“没骨气”,他也照样能在骂声中安然地吃下两碗面。
  虽然也为自己的没出息而唉声叹气,无论哪个男生都是有当英雄的梦想的。但毕竟能成就者寥寥。
  这个世上要有庄维那样独树一帜个性鲜明的反骨,也要有在夹缝裏求生存的窝囊稀泥存在,不然人与人之间因为骄傲个性而生出的沟壑又要怎麼填补呢。
  他又不害人。在庄维的怒骂中喝著面汤的时候曲同秋心想。起码他问心无愧。
  事实上他不止不讨厌,对任宁远他还有些模糊的好感。
  只见了一面,却对那人印象深刻。有些人的气质的确是出类拔萃的,曲同秋一连几天做梦都梦见任宁远,梦裏就是日常的学校生活,任宁远在他面前走来走去,和其他人交谈,或者出现在路上的人群裏。
  并不是刻意要去想什麼,而是那一瞬间大脑的记忆太强烈了。
  一个人的魅力,磁场,往往未必会因为他的善恶而增值或打折扣。即使像楚漠那样扁起人来毫不手软的家夥,还不是照样许多女生暗恋他。
  曲同秋当然不是同性恋,但他也会被磁场影响,对气质才干堪称偶像典范的任宁远起了亲近仰慕之心。
  屡屡观看学院比赛活动,只要见了场上有任宁远,他就不自觉就堆出一脸的笑来。
  同学都说他:“我的娘啊,你那笑都快满出来了,怪恶心的,快收收!”
  曲同秋渐渐发现任宁远常和人去附近的网球场打网球。
  他便也时常晃过去,探头探脑的。
  为了不表现得太像个怪人,他省吃俭用去买了个不好不坏的拍子,偶尔下场乱打一气。
  等他的存在变得不那麼突兀了,任宁远他们也发现有一个根本谈不上球技的小胖子会来打球,拿来当笑话看还是不错的。
  再过个几天,他就可以凑过去,殷勤地为任宁远捡球了。
  当了一段时间的模范球童,曲同秋又省下早饭钱,自己去买了一袋网球,每次都拎过去,让任宁远他们玩,结束了他再收拾,带回去。
  这种殷勤,他们自然是不客气地笑纳。曲同秋边为自己能名正言顺和他们一同“玩球”而高兴,一边更加受到嘲笑和讥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被楚漠取笑多了也会尴尬和难受,但就是鬼迷心窍了一般,想接近任宁远。
  幸好任宁远态度客气,举止比楚漠绅士得多。任何人,只要没激怒他,他都是报以斯文温和的好人面孔,还会对曲同秋说谢谢。
  有一天曲同秋发现前来打球的,除了任宁远和楚漠之外,还有庄维。
  庄维明明一开始是被强烈排挤的对象,什麼时候开始居然和他们走得那麼近了。看楚漠还相当明显地在讨好庄维,和最初的肆意欺淩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曲同秋很是惊奇。
  但结合常理一想也醒悟了。
  他这种曲意逢迎,专门和稀泥的类型,是很难有出头之日的。反而是铁骨铮铮的那些人,尽管一开始容易吃苦头,但时日久了,连对手都会钦佩,乃至於赏识,与之主动交好。何况庄维的样貌风骨,确有梅竹之姿。
  曲同秋虽然心生羡慕,但要他现在开始修炼那种傲霜斗雪的品质,又如天方夜谭。一样米养百样人,强求不来的。
  於是曲同秋在球场伺候的对象又多了个庄维。庄维发现他的存在,以及功用之後,更是勃然大怒,当场摔了拍子,扭头就要走。
  “你这是在侮辱我吗?!”
  楚漠竟然是有些慌乱的姿态,连说:“当然不是!”
  “你这不就是杀鸡给我看吗?”庄维气得手抖地指著那边狗腿不已的曲同秋,“想让我跟他一样?做那种事讨好你们?你做梦去吧!”
  “你怎麼会跟他一样!”楚漠又是劝又是哄,“你是谁,他又是谁?看他什麼德性!如果你跟他一样,我也不会这麼努力要跟你做朋友了。”
  曲同秋置若罔闻,挥汗如雨地继续在场边观看,然後跑动。
  反正他左耳进,右耳出,不管楚漠和庄维在那怎麼彼此别扭吵闹,他只继续专心去当任宁远的小跟班,乐颠颠的。
  幸而任宁远不是轻易会露出厌烦表情的人,一直都神情温和,对卖力跑来跑去捡球的他微笑,说“辛苦了。”
  只要这样他就觉得很幸福。
  连月来曲同秋运动量大增,吃得又俭省,原本嗜好的零食都戒了。能保证三餐就好,肚子饿的时候忍一忍,也就能挨过去。至於钱,几乎全用在争取接近任宁远的努力上了。
  曲同秋在洗澡的时候留意到,自己似乎瘦了些,原本低头就能看到的肚腩,尺寸缩小了很多。穿那些衣服感觉变得没那麽紧,也有长高的预感。
  不过少掉几公斤肉,多了几公分个子,宽大痴肥的衣服穿起来还是差不多。
  但他对形象早已经懒得去管了,有洗干净就可以,再怎麽收拾打扮,石头上也不会开出花来啊。
  何况他除了给任宁远当球童之外,又多了一个自找的差事。就是替任宁远买早点。
  事情起源於一次早起在学院外边的草地上晨读的时候,他在边掰干面包边背单词,抬头却看到任宁远远远地迎面走来。
  他还在紧张口吃,不知该不该贸然打招呼,任宁远已经先点点头,微笑道:“早。”
  曲同秋一下子高兴起来:“你也来晨读啊?”
  “没有,随便走走,这个时间空气好。”
  “吃过饭了吗?”
  “没,”任宁远笑道,“实在太挤了,我不喜欢。”
  早餐的供应时间不够长,大家都在那个时间段蜂拥而去,若不想留下来吃最不受欢迎的那几样糕点,就得抢破头。
  不过以任宁远的人气,替他跑腿顺手带个三餐的小弟也不至於没有。
  “哦,他们买的我不喜欢。那个蒸出来的鸡蛋糕还不错,但每次一眨眼就没了,除非起得最早,不然也买不到。”
  曲同秋惊讶於他肯和自己说这麽多话,还会把喜欢吃什麽说给他听,顿时受宠若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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