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很看好我们,隔三差五留子臻便饭,又特意通知姐姐回家来打分。
姐姐这时已经搬到雅荷花园的高尚住宅区,和家里的方向是一南一北,回家的次数不再如以前那般频,可是每次回来都搞得好像归国华侨似的,车子从一进巷口就高鸣喇叭,生怕邻居不知道白家大小姐衣锦还乡了。
她的坐骑,早已从当年的奥拓换成凌志400,天刚刚冷,已经穿上皮裘,手中的钉珠鳄鱼皮包华丽而夸张,浑身上下用“珠光宝气”四个字形容再准确不过。
我从没有看到过一个人比她更注重包装与炫耀的。也许都是小时候卖家具留下的心病,一旦暴露,非得把所有家当披挂上身向全世界宣布不可。
这也是她没有坚持让妈妈搬家的主要原因:搬了,谁知道她今天富了?财富,就是要炫耀给知道根底的人看,不然虚荣心从何满足?
因为虚荣心的缘故,或者说是职业本能,姐姐三言两语便套出子臻家世——本市著名地产商之子,只有两个姐姐,没有兄弟。
“财貌双全,又和小妹青梅竹马,真是天作之和,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好姻缘。”姐姐出主意,“依我说,速战速决,最好明天就拜堂成亲,免得夜长梦多。”
妈妈犹豫:“但是他们交往才几个月,谈婚论嫁,是不是太早了点?”
“几个月?几个月已经不短了。”姐姐一个劲儿地怂恿,“恋爱这种东西可是不能一谈再谈的,谈着谈着就黄了。谈恋爱的那个人,十有八九不是将来要嫁的人。看我的例子就知道了,不知谈过多少男朋友,可是认识小周一个月就结婚。如果他和我也像前头几个男朋友那样天长日久地谈恋爱,不知吹多少回了。”
妈妈笑起来:“都结婚好几年了,还这么乱说话。小周就坐在这里,也不知道忌讳。不过你说的也是,我看子臻那孩子,有礼貌,学问好,做白家女婿,也做得过了。”
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问过我的意见。
我也实在没什么意见,除了宋宜中,别的男人对我来说总之是一样的。但是宜中,宜中他怎么看待这件事呢?
我约了宜中在咖啡店做最后谈判。
没想到宜中会先开口:“白术,听说你有了男朋友。”
“我很小的时候有过男朋友,你记得吗?”我反问他,“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因为我要陪你下棋被气跑了,也就是那一天,我第一次告诉你,我喜欢的人,是你。”
“那时候你还小……”
“但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我的话,还是一样。”我悲哀地看着他,“宜中,我爱的人,是你,这一辈子,都不会改变。”
《爱情故事》优美的曲调舒缓地流淌,宜中凝视着我,欲语还休。他的眼中,分明有深情隐现。但就在这时,邻座一个女子忽然走过来:“宜中,你也在这里?”
我故意地抬头,那是一个身材妖娆、化妆艳丽的年轻女子,穿着严谨的浅灰色套装,但是衬衫是不甘心的玫瑰红,一望而知是某个写字楼里的白领小姐。这样的女孩子,在白芍的交易所里,随便用手一点都可以找到十个八个出来,形象打扮相差无几,不会失礼于人,也不会太出色。原来宜中的口味,是这样子的么?
宜中替我们作介绍:“这位是张小姐,这位是白术,我师父的女儿。”
我有些满意,他说明了我的身份,却对张小姐含糊其词,显见不想我记住她,概因那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场人物,一句“张小姐”已经尽可以概括她的角色。
“张小姐,你好,要不要一起坐?”我因为这份满意而故做大方。
张小姐老实不客气地在宜中身边坐下了,巧笑嫣然:“怎么喝卡布基诺这么小儿科呀?我们来喝红酒好不好?我请客。”
“不要了,我小师妹不胜酒力的。”宜中替我挡驾。
“她不胜酒力,有你呀。还记得上次我们公司开派对,你做我的舞伴,替我挡了半个晚上的酒,我们同事都说你是千杯不醉呢。”
这才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她分明卖弄自己与宜中有交情。挡酒嘛,有什么了不起,不信我喝多了酒宜中会不替我挡。喝就喝,谁怕谁?!
长城干邑开了瓶,红艳艳的是情人的眼,一小口一小口地抿着。我和那位张小姐从影星绯闻到养颜秘窍,你来我往别提多融洽。不时夹着一句:“宜中,你对这个怎么看?”
宜中苦笑:“这些都是你们女孩子关心的事,我哪里有什么看法?我喝酒。”
张小姐一笑,换了话题:“你上次不是说最近要去北京的吗?什么时候起程?”
“你要去北京吗?”我愣了一下,问宜中,“我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哦,是这样。”那个不知好歹的张小姐,居然替宜中发言,“北京一家医药研究所想请宜中加盟,与他们合作研制新药,看怎么能把西药治标中药治本相结合发挥到最大限度。”
这么大的事,没跟我说,倒先跟张小姐说了?我对他们的关系不禁有些分数,心中抑郁,低下头默默喝酒。
宜中解释:“事情还没最后决定下来呢,我本来就打算这几天要找师母商量一下,还想听听师母的意见。”
张小姐察言观色,觉得满意了,这才款款起身:“我的朋友找我了,失陪。”
于是宜中送她回座,又被那班精力旺盛的OFFICE人强拉着敬酒,直喝过一轮才过来。我冷哼:“在台子间转来转去,这么好的应酬功夫,不如做公关好了。”
宜中已经酒色上脸,不与我计较,只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送你回家才是真,看你的样子,醉醺醺站都站不稳。”
“也好。”宜中叮嘱,“可千万别告诉师母我带你出来喝酒。哎,怎么每次开红酒都喝醉一个人?”
“是呀,上次是我醉,这次轮到你。我们扯平了。”
送到家才知道,原来宋夫人小李子这两天带了儿子回娘家小住。
我难得在宋家与宜中独处一室,心中不禁有种异样的感觉。沏了茶,又绞了湿毛巾替他擦脸。这样服侍着他的时候,心中那种异样的感觉每一分钟都在加深,妻子对丈夫,也就是这样子的吧?
宜中喃喃:“白术,谢谢你,走的时候,替我把门锁上。”
我看着他,轻轻脱去外衣,偎着他躺下,用手轻轻梳理他的头发。仿佛回到小时候,他骑自行车载我到处去,我坐在后座上,将脸贴紧他的背,如此温馨,那般安心。宜中,宜中,若能与你白头偕老,让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不可以呢?
忽然听得宜中轻轻呼唤:“白术,白术。”
“我在这里。”
“白术。”宜中握住我的手,放在唇边亲吻,带着醉人的清醒和多话,“你小时候,我带你去动物园,老虎一叫你就笑。”他轻轻笑起来,拉我到身边,但是忽然又用力将我推开,如梦初醒,“白术,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刚才那个张小姐是你女朋友对不对?她未见得比我成熟,还不是年纪差不多?”我豁出去,抓住自己衣领用力一撕,扣子崩飞出去。“宋宜中你看清楚,我早已长大成人,身材不比你任何一个情人差。你为什么不能接纳我?”
“不,我不能。”宜中摇头,再摇头,似乎苦于不能把自己从醉中拯救。那无助的样子,是我从来也没有见过的。
我软下来,开始央求他,诱惑他,“大师兄,我甚至不要求你专一,只希望你爱我。而你一直都是爱我的,是不是?那么为什么不接受我?你试一试,试一试好不好?我不会给你带来麻烦的。”
“师妹。”他捧起我的脸,又颓然放弃,“我答应过师父会好好照顾你。你是我小师妹,我不能对不起你。”
“你冷落我才是最大的对不起。你太残忍!”我绝望地哭诉起来,“大师兄,十年了,我爱了你十年,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我就要结婚了,我要成为别的男人的女人了。如果你觉得今天的我不能让你接受,那么是不是我结了婚再离婚,你就会要我了呢?就不会有犯罪感呢?如果是那样,我明天就出嫁,后天再回到你身边,你肯不肯要我?肯不肯?”
宜中没有说话。他哭了。
我震惊。我竟然看到宜中的眼泪。大师兄,无所不能的大师兄,我的存在竟给他带来这么大的痛苦与困扰吗?
“大师兄,师兄,宜中……”我伸出手,替他擦去眼泪。
多少次,从小到大,宜中多少次替我擦干眼泪,此刻,我们的戏份颠倒过来,为他擦泪的人,竟然是我。
猛地,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用尽浑身的力气,吻。
吻,辗转地,饥渴地,浑忘前生今世,用尽所有的爱,只求一吻。
“大师兄,你终于承认是爱我的了么?”
“白术……”他抱着我,如此深情地看着我,看得我的心喜欢得发疼。他吻着我,一次又一次,呼吸渐渐急促。
但是最终,他推开我。
“大师兄?!”
“白术,不能。”他闭上眼睛,自己与自己挣扎得好苦。
我扑进他怀中,搂住他的脖子,紧紧地紧紧地缠着他,急于把我自己奉献给他。
“别再犹豫了,大师兄。我是你的,我在这儿,只要你要,只要你一声呼唤,一个眼神,我就是你的。”
“不。”他再一次把我推开,“不能,至少,不能是今天,不能是现在。我醉了,白术,我不能在我醉的情况下要你,那样对你太不公平,太轻率了。”
“那么明天,明天好吗?明天我再来看你。”我温顺地答应着。大师兄,我的大师兄,他终于爱我了,终于吻我了,终于要我了。
“明天,我们就会在一起了,是吗?”我热烈地看着他。
他也看着我,终于,缓缓地,缓缓地,点头。我的心立刻如一朵葵花开放,灿烂地,毫无保留地,追随着太阳的方向。心中每一颗籽,都写着相思和痴情,千颗万粒,粒粒如金。
明天,明天就是我们的花好月圆了,明天,就是美梦成真的日子,哦,明天……
一个好长好长的美梦。
当我从梦中醒来——我几乎不愿意从梦中醒来——我想,今天,我约了宜中。昨天,他吻我,说,明天我们会在一起。
他吻了我。我抱着自己的肩想,他吻了我;我按着自己的心想,他吻了我;我抚摸着自己的嘴唇想,他吻了我;他吻了我,真的吻了我。
一件大事。惊天动地和生死那么重要的大事。他吻了我。我为他所吻。
我等了十年,终于得到他的吻。他终于吻了我。
我们拥抱,越抱越紧,融为一体,然后,他吻了我。
哦,宜中,宜中宜中宜中,他吻了我,真的吻了我。从此,我将成为他的女人。他的爱。
我对着镜子,细细地梳妆,换上我最好的衣裳,用了姐姐送我的高档化妆品,不忘了洒一点点香水——按照书上说的那样,把香水喷向空中,而自己张开双臂散开头发在香水雾中起舞,让香氛均匀地洒落。
今天,我将成为宜中的女人,我要把最好最美的我献给他,做一个最完整最美好的梦。
打扮停当,我拨电话给他,欲诉还羞:“宜中,我现在可以见你吗?”
“现在?”他好像不明白我为什么这样说似地,略带歉意地答,“白术,我现在不在西安,在火车上,正往北京去。”
“什么?”是一声巨雷从空中劈落,我几乎以为自己没有听清楚,“什么时候回来?”
“不一定。也许一年,也许几年,就是昨天跟你说的,北京研究所请我研制新药的事,我决定接受。师母那里,你替我说一声,到北京后我会打电话给她。”他的声音很平静,就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哦,不,正是有事请发生了,很大的事情发生过了,他才会这么冷淡。不再当我是朋友,也不再当我是妹妹,更不当我是他的亲人,而只希望当我是一个陌生人,所以,他才会这么冷淡,这么生疏,这么拒人千里。
我明白了。
电话从手中滑落下来,等了这么久,我以为终于往前走一步,却原来,是向后退了几十步,几百步,甚至是退到了零,退无可退。他当我,只是一个陌生人。不相干的,陌生人!
心彻底地空了,泪流下来。这一刻,我对天起誓:再也不要自己这么贱,这么无能,这么软弱。从现在开始,我决计不再爱他,我会结婚,会忘记他,会嫁给任何一个男人,但是,我不会再为宋宜中掉一滴眼泪!
似乎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宜中的声音:“喂?喂?白术……”
我微微清醒,重新拾起话筒:“我在听。”
“你生气了?”宜中有些不安,“我好像答应过今天请你喝茶的,是不是?又悔约,不好意思……”
他的声音温柔,低沉,些微的留情更令我心痛神驰。我抓紧话筒,用力地几乎攥出血来,冷冷地,一字一句回答:“错了。大师兄,是我要请你喝喜酒,可惜你大概赶不回来了。”
我的心在那一刻死去了,宋宜中,从今往后,我与你,恩断义绝!
花香蝶恋
一生不知替别人扎过多少婚礼花球,这一次,轮到我自己。
有那堂黄花梨木家具作伴,很容易便把新宅当自家。
那堂家具,当年由宜中代为中介售出,却由叶子臻帮我赎回。
结婚前夕,我问子臻:“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为什么要后悔?”他答,“我千辛万苦才娶到你。”
“但是你爱我吗?”
“我不知道我自己到底有多爱你,不过,我可以确定不会爱别人多过爱你。”
我无言,也许这便是幸福了。虽然我知道自己爱的不是叶子臻,但是也不会更爱别人,我会努力做他的好妻子,一辈子并不长,一声不响地暗恋宋宜中都可以一晃眼过去十年,陪着叶子臻吵吵闹闹几十年应该也不会很难过吧?
不能原谅宜中的背叛。他竟然以去北京工作来逃避这次十年之约!一个人的心可以承受几次打击?我等待宜中,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整整十年,眼看着他结婚,生子,开诊所,换女朋友,可是等来等去没有我的戏份。
就算配角,就算跑龙套,就算只是做游戏,让我参加这个游戏好不好?为什么就是不肯带我玩?我不敢要求太多,不要求他专一,甚至不要求他长久,只要他跟我说一声爱,难道一次也不可以,骗骗我也不可以?
我终于是累了。
没有人通知宜中我的婚宴日期,可是就在进行曲响起的前一分钟,他打来手机。我姐姐代接:“师兄呀,我是白芍,白术今天结婚,你知道吗?我们现在都在礼堂呢。”
结果宜中只得说“保重”。
这些,是三日回门时姐姐告诉我的,我听了,半晌无语。
白芍说:“说来也是我们失礼,你突然决定结婚,准备得这么仓促,都没来得及通知师兄。不过也许小李子会告诉他。”
小李子不会的,我知道。如果小李子告诉了他,他就不会在那个时间打电话来,要么早一天,要么晚一天,不会在结婚进行曲响起的时候打电话给我。
那个没有接到的电话令我耿耿于怀。他要对我说什么呢?他拒绝了我的痴情,独自远走北京,现在又打电话来,为什么?他后悔了?
永远再无法知道答案。
白家女已经做了叶家妇,从此我是叶子臻太太。漫漫长日里苦苦克制自己不要心猿意马,可是到了晚上……
晚上,梦魂不受拘束地飞越千山万水,或是凄风苦雨,或是飞花弥漫,我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道,寻寻觅觅,形影相吊,踏着梧桐落叶凄凄地喊:“宜中,宜中。”
永远都在找。夜复一夜。
梦里的宋宜中虚无缥缈,总是以背影对我,偶尔回头,亦面目模糊,身形飘逸,仿佛随时会烟消云散。难以名状的忧伤和不可捉摸,茫茫的恐惧和绝望,黑夜无边无际。
我常常在啼哭中醒来。
幸好没有说梦话的坏习惯,不然一定天下大乱。
相思和愧疚像南辕北辙的两列马车,将我拉扯得几欲崩溃。回娘家时被姐姐看到一脸憔悴,不客气地质问叶子臻如何辣手摧花。
子臻狼狈应招:“也许是工作压力太大吧?白术一直说不喜欢当老师,我已经几次劝她辞职回家做太太了,姐姐帮我劝劝?”
白芍最喜欢替人做主,当投资顾问,立即献计说:“做家庭主妇呢,未免太早了点。不过老师这行也的确不是人干的,工资又少,操心又多。依我说,不如让妹妹开一家美容院,请两个小姑娘做帮手。规模不用很大,但档次一定要高,要有特色,专门赚有钱女人的钱。不用说别人,我就第一个光顾你,还替你拉客户来。”
子臻立即赞成:“开美容院,生意是不愁的,又适合白术。姐姐最有经济头脑了。”
姐夫笑:“那还用说?只要和赚钱有关,白芍就是第一顾问。”
妈妈有些迟疑:“但当老师说什么都是一份正当职业,开美容院,不是和我一样了?”
“那就不叫美容院,叫美容诊所,妹妹懂一点医术,可以把美容和医疗结合起来,做个美容专家,更容易吸引客人,比较专业嘛。”
子臻鼓掌:“姐姐的话句句都是金科玉律,改天著书立说的话,可以写一部《点石成金秘笈》。”
妈妈也欣然接受:“这样也好,诊所就开在我的店附近,互相也好有个照应。”
自始至终,仍然没有人想过要征求我的意见。
也罢,枕边人不是心上人,婚姻使我有深深的不洁感,无法再面对学生们天真的笑脸。
美化人的脸,总比美化人的灵魂来得容易。
太神圣的使命感不适合我,说到底,我只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小女人。
递辞职信时,校长很震惊,也很痛心:“你要辞职?白术啊,你是咱们学校的重点培养对象……”如此一番感慨之后,最终还是肯了。
就此结束了我一年来为人师表的蜡烛生涯。
从此整个中学里,再没有一个语文教师会讲标准的普通话。但这不是我的错,这么低的薪水,怎么可能留得住稍微有点活动能力的老师?教师这一行,越来越被一些农村学生视作进城的跳板,但是就连他们,如果可以说得好普通话,又有一点社会关系,也会很快离开校园的。
留得下来的老师,因为在传道授业解惑方面并不足以做个称职的老师,就只好更加严格地对学生管头管脚,诸如不许说话不许跑跳之类,于是教师的形象一天比一天更像狱卒。
这么着,我在半年内从为人女变成了为人妻,从灵魂工程师变成了美容院老板娘。
美容院就开在妈妈的花店对面,叫做“花之韵”,花之韵美容诊所,服务项目包括花粉美容,香薰护理,妇科按摩,鲜花食谱,总之兼美容与医疗于一体,百花治百病,奉还如花似玉的你一个称心如意的花容月貌。
娇绿晶莹的苹果糕盛在珐琅掐丝玉瓷碟子里,逢人便派,见者有份,外带一份酽酽的花果茶。开业没多久,已经拥有大批回头客。
那些附庸风雅的太太和白领小姐们,就是不做美容,也喜欢得闲便到店里来坐,喝杯茶,聊聊天,讨论养颜之道或者交流驯夫经验。
“夫妻是最不可信的一种人际关系了,做女人的,当然还是自己手里有点钱才有保障。”
“正是。有个男人倚赖是女人最大的福气,可是也最不安全。尤其三十岁的男人最不可信,手里有点钱,交际面又宽,体力精力都刚刚好,哪里肯守在家里?和我们竞争的又全是十八九岁的小姑娘,大学生也有,舞小姐也有,莺莺燕燕,简直防不胜防。”
“那怎么办?”
“能怎么办,以不变应万变了,第一要努力赚钱,第二要努力年轻。有了钱才有自信,有了自信才会漂亮。最好就像白小姐这样,自己开一家店,又有自由又有面子。”
我笑,忍不住加入进来:“那些男人,喜欢主动的女孩还是矜持的女孩?喜欢大学生还是舞小姐?喜欢追别人还是被人追?”
太太们一齐笑起来:“来者不拒,哪有一定之规?说穿了,都只是逢场作戏,只要不是自己家里那位,什么样的女孩都一样,就图一个词儿——新鲜。”
新鲜?我将一双手浸在温水中,水面上漂浮的,是各色新鲜的花瓣,姹紫嫣红,映着我一张桃花脸。
再美的脸,看多了,也就不再新鲜。
“新鲜?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你以为还有什么更高尚的理由?”锦榻上的人幽幽叹息,“许仙娶了白娘子还记挂着小青;唐伯虎千方百计点了秋香回家又冷落闺中;张生没等和崔莺莺成亲已经会对红娘说:若共你多情小姐同鸳帐,怎舍得叫你叠被铺床。得陇望蜀,喜新厌旧,本来就是男人的天性。”
花粉面膜拌着花瓣蜂蜜调试妥当,一层层刷墙那样涂在女人的脸上。连眼睛也盖了纱布,厚厚堆上两坨薄荷绿泥。只留下一张嘴,仍在絮絮于男女是非——
“图新鲜也好,新鲜劲儿过了,自然回头是岸,不会当真动摇根本,波及婚姻。大多数男人寻找外遇,都是从开始已经留好后路。每一步都在计划中进行,确定了不会留下后患才肯说些反正不用兑现的甜言蜜语。就跟参加舞会一样,曲终人散,要的是那个游戏的过程。”
说得如此佻挞,但是我不肯信。
我的爱情理念不是那样子的。不是一首曲子一支舞那么简单,而是像作曲的人,所有音符都早已存在于冥冥的灵感之中,只等福至心灵的瞬间,一触即发,行云流水,奏出最动听的音乐。那是花前月下的相依相偎,那是美梦成真的衷心感恩,那是我与意中人执手相对,竟无语凝咽。
然而,我终于还是嫁了自己不爱的人。我的爱情,在没有开始时已经结束,只有更加可悲。
因为不同情,反而安详从容,给人气定神闲、超然世外的淡定感。
“月季花12克,当归、丹参各30克,碾碎成末,以黄酒浸之,密封七日夜,加入碎冰糖50克搅拌。每服15至30毫升,每日两至三次。可治疗痛经。”
“牡丹花12克,研为细末,50克梗米煮粥,加入白糖20克,每日两次,空腹服下。可活血调经。”
“玫瑰花15克,去净心蒂,取花瓣与煮熟去壳的鸡蛋共置锅内,水煮十分钟,去花瓣,加入红糖,吃蛋饮汤。每日一剂,可行气解郁,静气安神。”
娟秀的细字小楷,写在印花笺上,内容与形式都香艳,药方有如情书。就算不治病,也可以安心,伴着阵阵花香,催客人入梦。
临走再赠送一包花瓣用来入浴,生意不知有多好。
春兰秋菊,转眼又是一年,雇员增加数名,店面扩大了一倍。信不信都好,并没有多么刻意经营,完全是顺风使舵,却无心插柳地,当真做起精明的老板娘来。
连姐姐也要赞我能干:“小小一个美容院,真还被你打理得风生水起,照这样子,不用一年就可以开分店。不过,你也别光是顾了做生意,也拨点时间精力出来管管你老公才好,结婚一年,新鲜劲儿过了,成熟劲儿还没上来,最危险不过。”
姐姐的话并非空穴来风,子臻处确有绯闻传来,说他与一位姓胡的拍卖行小姐打得火热。
我有一次和姐姐妆扮了,掩身在客人堆里悄悄去看过那位小姐主持交易。
哗,雷厉风行,手挥目送,端的是要口才有口才,要身材有身材,别说给子臻这种二世祖做情人,就是让市长明媒正娶了去任外交夫人,也当得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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