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的暧昧气息
那雕花的楼栏杆是蒙尘的公主,隔着百年沧桑,依然不掩风华,执著地表明它曾经的辉煌。走遍上海,这样苍老而精致的楼梯大概也是不多见的。
厅里很暗,阴沉沉的,有种脂粉搁久了的老房子特有的暧昧气息。
阴沉沉的走廊尽头,张爱玲在远远地对我张望,仿佛带路。我甚至可以看得清她脚上软底拖鞋缎面上的绣花。
整座楼,都像是一只放大了的古旧胭脂盒子,华丽而忧伤,散发着幽黯的芬芳。
秘密被关在时间的窗里,不许春光外泄。淘气的男孩子踢足球打碎了一块玻璃,故事便从那里流出去了——
关于张爱玲的传记那么多,我最钟爱的,惟有张子静先生的《我的姐姐张爱玲》。毕竟手足情深,感同身受,点点滴滴,喁喁道来的,都是真情真事,细致入微,远不是其他后人的揣想杜撰可以相比。
在子静先生的回忆中,关于姐姐张爱玲和继母顶撞而被毒打的整个过程,描述得非常清楚:“在这一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晰,下着百叶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饭已经开上桌子,没有金鱼的金鱼缸,白瓷缸上细细描出橙红的鱼藻。我父亲趿着拖鞋,啪哒啪哒冲下楼来……”
父亲听了继母的挑唆,把爱玲关在小屋里不许出门,也不许探望自己的亲生母亲,足足有大半年时间。爱玲积郁成疾,得了严重的痢疾,差点死掉。后来不知怎的,张父忽然良心发现,亲自带了针剂来到小屋里给爱玲注射,终于救回她一条命……
旧时代的女子,即使尊贵清高如张爱玲吧,亦身如飘萍,生命中充满了危险与磨折,时时面临断裂的恐惧。谁知道生命的下一个路口,有些什么样的际遇在等待自己呢?
那一年的冬天,张爱玲离家出走,投奔了姑姑和母亲。从苏州河往静安寺,是逃出生天;然而从静安寺往美丽园,却是一条死巷。
胡兰成,一个爱情的浪子,一个政治的掮客,一个天才的学者,字好,画好,诗好,口才便给,头脑清醒,几乎除了人品无一不好。最难得的,还是他善解人意,尤其是张爱玲的意,他对爱玲文字的激赏与解说是独具一格的——那样的男子,是那样的女子的毒药,无论他的人品有多么不堪,她也是看不见的。
不是不知道他劣迹斑斑,然而女人总是以为坏男人会因她而改变。越是在别的方面上聪明的女子于此越痴。
记得见过一篇胡氏的随笔,写的是《桃花》,开篇第一句便是:“桃花难画,因要画得它静。”即使带着那样深的成见,我也不能不为他赞叹。胡某是懂画的人,却不是惜花的人,于是,他一生桃花,难描难画。
张爱玲,是胡兰成的第几枝桃花?
校工在一旁等得不耐烦,晃着一大串钥匙催促:“先生小姐,你们进来很久了,到底是找人还是有事?学生都走光了,我要锁门了。”
我点点头,茫然地转身,看到沈曹在身后沉默的陪伴,那了然的眼神令我忽然很想痛哭一场。
也是这样地风流倜傥,青年才俊,也是这般地体贴入微,博才多艺——多么像一场历史的重演!
这一刻,我甚至希望,他不要这样地懂我,这样深地走进我的心里去,这样子做每一件事说每一句话都可以深深地打动我。
如果有个人,他总能够很轻易地了解你,甚至比你自己更知道该为你做些什么,你会怎么样?
我们仍然牵着手,缓缓地下楼,每一个转弯都如履薄冰。
这个晚上注定是不眠的
张爱玲的死巷,是胡兰成。我呢?谁可预知,沈曹带我走进的,可也是一条死巷?
这个晚上注定是不眠的。一方面终于达成了约会张爱玲的梦想,令我始终有种不敢相信的忐忑和惊疑;另一面,《日本桥》的绿色沁人肺腑,想得久了,便有种晕船的感觉。也许,是穿越时空的负作用未消?
我裹着睡袍缩在床角坐了很久,猛一抬头,看进镜子里,却见自己的整个姿势,典丽含蓄,似曾相识——那不是张爱玲相簿里的定格?
这一刻的我,与她像到极处,仿佛附身。
张爱玲爱上胡兰成,一遍遍地问:“你的人是真的么?你和我这样在一起是真的么?”
同样的话,我也好想问沈曹。
忽然有电话铃声突兀地响起,是惊魂,亦是唤人还魂。
是子俊,他说现在已经在火车上,明天早晨抵沪,然后说了声“明天见”就匆匆挂了。
我的心一下子就乱了,本来就纠缠如麻的心事,现在更是千丝万缕扯不清。明天,明天子俊就回来了,我要告诉他沈曹的事吗?可是我和沈曹,到底有什么事呢?他说过他希望回到十年前,改写我的爱情史,他毫不掩饰地表达过他对我的兴趣和欣赏,可是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承诺,甚至没有过清楚的爱的表白。让我对子俊说些什么呢?说我爱上了别人,决定与他分手?十年交往,就这样轻轻一句话便可以揭过的么?
张爱玲说每个男子都有过至少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中一颗朱砂痣。
女人,何尝不如此?
每个女人的心里,也同样是有着两个男人的吧?一个是她的知心,一个是她的知音。嫁给了知心,心就是空的,会觉得永远没有回声;嫁给了知音,又变得失声,永远活在不能把握之中。
得到多少,失去多少。爱与理想,只要选择,便注定是错的。
所谓错爱,无非是爱情的过错与错过。
天一点点地亮了。
我像往常一样,拎了菜篮子奔市场里买鱼,好煮姜丝鱼片粥等待子俊到来——他说过每次远途归来,总是没有胃口,最渴望的就是一碗我亲手煮的鱼片粥。
如果不是沈曹,也许我会这样心甘情愿地等在屋子里,为子俊煮一辈子的鱼片粥吧?
然而现在我更渴望的,却是和沈曹共进一杯龙井茶。
茶性易染。听说在茶庄工作的人,是不许吃鱼的,更不能让手上沾一点鱼腥。
拎着鱼篮走在嘈杂的菜场中,我忽然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糟糕——我怎能心里想着一个人,却在为另一个买鱼煮粥呢?
鱼片在锅里渐渐翻滚起来,如我七上八下的心。
子俊进门的时候,粥刚刚好。他夸张地把自己一下子抛到床上去,喊着:“累死了,累死了,香死了,香死了。”
奇怪。见到他之前,我挣扎烦恼了那么久,可是见了面,却丝毫没有尴尬的感觉,一下子就恢复到旧模式中,好像从没有分开过似的。十年的交往下来,有时根本分不清我们之间犹如咖啡与奶的情愫,究竟是爱还是习惯。
我把粥端到床前茶几上,笑他:“语无伦次的,什么死啦?”
“我累死了。粥香死了。”子俊端起碗,呼噜呼噜地喝起来。
我满足地看着他,心中漾起本能的幸福感。有时候,幸福也是一种本能反应。
一切都是模式化的。他放下粥碗,开始整理行囊,一样样地往外拿礼物,同时汇报着大同小异的途中见闻,并随口讲述些新搜集的搞笑段子。“有个蜜月旅行团,分配房间的时候才发现,有一男一女是单身,男的失业,女的失恋,想出来散散心,贪图蜜月团优惠多,就合伙报了名。可是现在怎么办呢?团员的房间是预订好的,多一间也没有了,虽然这两个男女不是夫妻,可是也只能合住了。”
“但是报名前旅行团不要检查结婚证件的么?”
“别打岔。且说这一男一女住进同一个房间,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你们开旅行社的通常订的不是标准间吧?应该有两张床才对。”
“才不是呢。这是蜜月旅行团,所以订的都是夫妻间,一张床的。只有一张床。于是这一男一女就说,我们猜拳定输赢吧,赢的人睡床,输的人睡地毯……”
我现在洗耳恭听
“那这男的也太没风度了。”我评价,“他应该主动要求睡地毯才对。”
“好好听故事。这两个人猜拳,结果是女人赢了。于是她便睡床。可是到了半夜,男的实在冷得受不了,就央求这女的,让我上床吧,我实在太冷了,我保证规规矩矩的。这女的说,那可不行,我和你睡一间房已经很委屈了,再睡在一张床上,那不是跳进黄河洗不清?可这男的一直求一直求,女的心软,便答应了,可是拿了一只枕头放在两人中间说,这是界河,你可不能越过来。这男人答应了,一夜无事。第二天,他们一团人出去观光,忽然一阵风来,这女人的纱巾被吹走了,挂在一棵大树上。女人很是惋惜,直说呀我的纱巾,这纱巾对我很有意义的。于是这男人不由分说,嗖嗖爬上树替这女人把纱巾取了下来,并且温柔地替她围在了脖子上,没想到女人忽然变色,啪地打了这男人一记耳光,并且骂了一句话……”
我配合地笑着,赞着,却觉得自己的灵魂分成了两半,一半留在屋子里煨着鱼片粥,另一半,却飞在空中寻找日本桥……直到子俊将我唤醒:“你猜猜看,这女的说了一句什么话?”
“什么?”我定一定神,随口猜,“是嫌这男人动手动脚,不规矩吧?”
“不对。”
“那么,是恨这男人动了她的很有意义的纱巾?”
“也不对。”
“那……我猜不着了。”
“我就知道你猜不着。这女的说啊:这么高的树你都爬得上去,昨晚那么矮的枕头你翻不过来?”子俊得意地报出答案,自己先哈哈大笑起来。
我也只得咧开嘴角做个我在笑的表情。
子俊这才注意到我的不对劲:“喂喂,你是起得太早了没睡好还是有心事?”
我振作一下,忍不住问:“你说,这世界上会不会有这么一个人,他是照着你的理想打造出来的。因为理想中的人总是由一个一个细节,一个一个特征组合的,而不是一个完整的具体的形象。所以这个人也就是一部分一部分的,一段一段的细节,无法把他具象,量化,落实。”
子俊莫明其妙:“你在说什么?你是看到一个人的鼻子了还是眼睛了?还一部分一部分的。”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我苦恼于无法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也许这个问题根本不该同子俊讨论,可是不问他,又同谁讲呢?而且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不论有什么心事,都会对子俊讲出来。有时,根本不是为了向他要答案,而只是在倾诉中让自己理清头绪。
“那什么意思呀?一段一段的,上半段还是下半段?”子俊坏坏地笑起来,“要是上半段还比较正常,有头有脸有美感,要光剩个下半段,两条腿顶截腰自个儿走过来,还不得把人吓死?不过如果是个女人呢,当然还是下半段实用些。”
我哭笑不得。“算了,不同你说了,根本鸡同鸭讲。”
“好了好了,不闹了,我现在洗耳恭听,你慢慢说,到底你是什么意思?怎么叫一个照着理想打造的人?”
“如果有一个人,我是说如果,他就和你想象中的一模一样,你喜欢什么,他也喜欢什么,他做的一切,都是你最渴望的,你刚想到一件事,他已经替你做好了,甚至比你想象得还要好。他就像上帝照着你的理想打造出来的一份礼物。可是理想毕竟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呀,就像电影一样,是种作品,是把真实的生活割裂开来,用一个个细节来表现的,不是完整的。所以你能接触到的这个人,也只是由一个个的细节组合起来的,你只能看到他最完美的这一面,却无法把握他的整体,也无法想象一个完整的他,是否可以让人真正拥有。”
和往常一样,在诉说中,我已经慢慢地自己得出了结论:“没有人可以真正拥有理想,只为,当理想成为现实的时候,也就不再是理想了。理想从来都不是一件具体的事物,而只是一个概念,一种意象,如果能在某个瞬间拥有理想,已经是最理想的了。”
实在是太难为他了
“我还是听不懂。”子俊放弃了,十分苦恼地看着我,“阿锦,我真的很认真很认真地在听了,可是你到底要说什么?东一个理想西一个现实的,你到底是说你有个理想呢?还是说你幻想了一个什么人?”
我也看着他,既无奈又歉疚,让子俊去思考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太难为他了。就像我从不觉得他的笑话有什么好笑一样,他也从不理解我的思索有什么意义。
于是,我笑着揉乱他的头发:“别想了,我随便说说的。”
再见沈曹,无端地就觉得几分凄苦。
想见,又怕见;终于见了,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开口。眼角时时带着他的举手投足,却偏偏不敢四目交投。
和子俊谈了十年的恋爱,如今才知道,爱的滋味是如此酸楚。
他是来与老板商谈合作细则的,只在办公室停留了数分钟便匆匆离开了,可是屋子里仿佛到处都是他的身影和气息,让我久久不能还神。
《张爱玲相册》摊开在扫描仪上,黑白图片从书页里转移至电脑屏幕,我挑出八岁和十八岁的两张,按照忆忆仔细地上色,还原袖边镶滚的花纹图案,一边想起那袖子褪下去后,露出的伶仃瘦腕。
下次再见张爱玲,又将误打误撞到哪一年哪一月呢?下次再见沈曹,他的研究可已取得进展,容我再次试用?
于我而言,沈曹与张爱玲已不可分,与我的理想意念已不可分。对他的感情,不仅仅是爱恋那样简单,更是一份对理想的追求。
然而当他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是违心地说:“这段时间,我很忙,大概没机会见面了。”
午餐时,老板满面春风地叫我一起下楼,席间免不了提起沈曹。阿陈眼神闪烁地暗示我,沈曹一早有同居女友,是个小有名气的摄影模特儿,上过多家杂志封面的,两个人由工作拍档发展到床上对手,已经好几年了。
我不知阿陈的话有几分真,理智上告诉自己,摄影师和模特
儿,天经地义的一种恋爱关系,多半是逢场作戏吧,沈曹条件这样优秀,足迹飞越欧亚两陆,风流些也是难免的,总不能让他青春岁月闲置十数年来等我出现。我还不是早有子俊在先?
而且,有婚姻生活的上海男子难免沾带些厨房气,要么酒足饭饱舒适慵懒如老板,要么含酸带怨局促委琐如阿陈,断不会如沈曹这般潇洒。
然而心里却仍然不能不在意,沉甸甸仿佛装了铅。
又不能去问沈曹。
交往到这个阶段是最尴尬的,初相识时打情骂俏卖弄聪明,说什么都是情趣。一旦双方动了真情,反而僵持起来,说话举动都像做戏,客套得欲假还真。话来话去,总是说不到重点,直接打问人家三十年过往经历,未免交浅言深,恃熟而骄。不问,却终是挂心。
胡兰成回忆录《今生今世》里说张爱玲自与他交往,“忽然很烦恼,而且凄凉。女子一爱了人,是有这种委屈的。她送来一张字条,叫我不要再去看她,但我不觉得世上会有什么事冲犯,当日仍又去看她,而她见了我亦仍又欢喜。以后索性变得天天都去看她了。”
这样的委屈,我竟然也是一样的。莫非,是想天天见到沈曹?
胡兰成那个人,实在太懂得女人的心,怎怨得张爱玲不为他烦恼,为他倾心,为他委屈,甚至送他一张照片,在后面写着:“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写出这样文字的女子,是尤物;辜负这样女子的男人,是该杀!
然而胡兰成又说:“我已有妻室,她并不在意。我有许多女友,乃至挟妓游玩,她亦不会吃醋。她倒是愿意世上的女子都欢喜我。”
我惊心于张爱玲的大方,抑或是一种无奈?然而那样的潇洒,我却是不能够,我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不能搀一点儿假。
阿陈忽然停下咀嚼,盯着我看。我被盯得莫名其妙,只好也瞪着他。阿陈大惊小怪地说:“锦,你真是太贪吃了,吃西餐呢,一定要斯文优雅,你看你,汤汁淋漓的,这蛋汁洒得到处都是,真是太失礼了。要是带你出去吃大餐也是这样,可怎么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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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受到提醒,也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看盘子又看看我,笑嘻嘻好像很有兴趣的样子。我哭笑不得,捧着一份三明治夹蛋不知吞下去好还是放下来好。在两个大男人挑剔的注视下吃东西,真怕自己会得胃结石。
然而这还不够,阿陈还要回过头对着老板更加亲昵地嗔怪:“您看阿锦,年轻轻的也不知道打扮自己,天天一件白衬衫,少有女孩子这样不懂得穿衣裳的。”
我叹息,踩吧,踩死我吧,下一步他大概要批评我的口红颜色了。可是如果让我顺应他的品味去搽那种薰死人的香水,我宁可停止呼吸。
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这顿便餐吃得辛苦之至。
回到办公室,我冲一杯咖啡狂灌下去,狠狠吐出一口气,才觉呼吸顺畅。
正想再冲第二杯,猛地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差点没让我把刚喝下的咖啡喷出来——沈曹来了!
怎么也没想到沈曹会不避嫌疑地——不,岂止是“不避嫌疑”,根本是“大张旗鼓”,“明目张胆”,“招摇过市”,“惟恐天下不乱”——闯到办公室里来约我。
他甚至不是在约我,而是直接下命令。他找的人,是阿陈:“我可不可以替顾小姐请半天假?”
阿陈吓一跳,赶紧堆出一脸谄笑来说:“可以,可以。当然,当然。”那样子,就好像舞女大班,而我是他手下随时候命出台的红牌阿姑。
我总不成在公司里同沈曹耍花枪,而且也不愿再看到阿陈在言不由衷地恭维我的同时害牙疼一样地咧着嘴咝咝着,仿佛很为沈曹居然会看上我这件事感到诧异和头疼。是有这种人,巴不得将别人踩在脚底下,看不得手下有一星半点得意,看到别人中奖,就好像自己腰包被抢了一样。最好别人天天大雨倾盆,只他一人走在阳光大道。
拎了手袋出来,心里又是懊恼又是惊奇,藏着隐隐的欢喜与心痛。
一进电梯沈曹立刻道歉:“对不起,我没有别的办法约你。”
我张了张口,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见到他,才知道我盼望见面,盼得有多辛苦。但是,这样霸道的邀请,我总该有点生气吧,不然也显得太不矜持了。
然而还没来得及打好腹稿兴师问罪,沈曹已经转移话题,他心仪地看着我,由衷赞赏:“自从所谓的‘波西米亚’风格流行,已经很少见女孩子懂得欣赏简单的白衬衫了。记得十年前,我在美院窗口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你也是穿着一件白衬衣。当时我就对自己说,‘这是一个仙子’。”
我差点泪盈于睫。
赞美的话谁不愿意听呢?尤其是从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口里说出。
我知道有许多女人的衣橱宛如没有日照的花园般五彩缤纷,但我打开衣柜,终年只见几件白衬衫,乍一看仿佛永远不知道更衣似的,只有极细心的人才懂得欣赏每件白衣的风格各自不同。
我立刻就原谅了他的擅作主张,连同午餐时被阿陈抢白的不快也一并忘了。
被不相干的人损上十句百句有什么关系,只要得到知己一句诚心诚意的肯定已经足够。
车子一直开到“Always Café”,还是靠窗的座位,还是两杯咖啡。
不同的是,沈曹替我自备了奶油。
他还记得,上次我在这里对他说过张爱玲每次点咖啡总是要一份奶油,并且抱怨现在的咖啡店用牛奶取代奶油滥竽充数。他记得。
我的心一阵疼痛,第一次发现,咖啡的滋味,真是苦甜难辨的。
上次在这里喝咖啡,到今天也没有多久吧,可是中间仿佛已经过了许多年。
一日三秋,原来说的不仅仅是思念,也还有犹豫挣扎。
沈曹开门见山:“听说你男朋友回来了?”
听说。听谁说?阿陈吗?真不懂他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在我和沈曹之间传播消息。我无端地就有些恼,点点头不说话,从手袋里取出一串姻缘珠来,翻来覆去地摆弄,当作一种掩饰也好,暗示也好,总不成这样干坐着不说话吧?
这两只珠子是子俊带给我的礼物,说是如果谁能把小木柄上的两个珠珠对穿,就是三生石畔的有缘人。但是我扭了一个晚上,左右穿不过去。问他个中窍门,他笑而不答,只说给我七天时间试验,做到了有奖。
我问他:“为什么是七天?”
他说:“上帝用七天创造世界,人类用七天寻找姻缘。”
“这么深奥?”我有些意外,但接着反应过来,“是卖姻缘珠的这么说的吧?是广告语?”
子俊不好意思地笑了:“又被你猜着了。你等着,早晚有天我也说两句特深奥的话,让你佩服一下。”
正想着子俊的话,沈曹忽然从我手中接过姻缘珠,问:“就这个小玩意儿,要不要鼓捣这么久?”三两下手势,两个小珠儿已经乾坤大挪移,恰恰对调了位置。
我惊骇:“你怎么会做得这么简单?你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以前玩过?”
“这游戏我早就听说过了。不过没这么无聊,当真来试过。可是看你玩得那么辛苦,就忍不住出手,解了你的心结。”沈曹看着我,话中有话。他分明知道关于姻缘珠的传说。
我终于问出口:“那个女模特……是怎么回事?”
“分手了。”他答得痛快。
“那么是真的有过了?”
“我不知道你指哪个女模特,我有过很多女朋友,中国外国的都有。不过现在已经一个都没有了。现在我是清白的单身贵族,专心致志追求你一个。”他望着我,眩惑地笑,“你呢?什么时候和那个裴子俊摊牌,投向我的怀抱?”
有了答案了,我却又后悔——为什么要问呢?明明我不能够给他答案,却偏又要向他要答案。多么不公平!我明明已经有了子俊,却要为沈曹吃醋,我有什么资格?
我低下头,无言以对。
眼泪滴落在咖啡杯里
他忽然叹了一口气,说:“范柳原曾经说过,白流苏最擅长的事情是低头。原来你也是一样的。摧毁了一个香港才成全了倾城之恋,如果我想和你有个结果,难道也要整个上海做陪嫁?”
我震撼。沈曹沈曹,他每一句话,总能如此轻易而深刻地打动我的心,宛如我生命中的魔咒,魅力不可挡。
眼泪滴落在咖啡杯里,如风吹皱一池春水,动荡如我的心。
他再次叹息,站起来说:“走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我们第二次来到常德公寓。
但是那个房间已经完全变了样,不,也许应该说,复了样——典丽的沙发,怀旧的陈设,照片里丰容盛髻的太太是她的母亲,桌上压着朵云轩的纸,床角散着一双龙凤软底绣鞋,甚至连牛酪红茶和甜咸西点也都摆在茶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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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那个曾使胡兰成觉得“兵气纵横”、“现代的新鲜明亮几乎带刺激性”、“华贵到使我不安”的房间。
最大的不同,是墙壁的正中,悬着那面时间大神。
我心里一动,惊喜地看着沈曹:“你的实验有进展了?”
“冰雪聪明!”沈曹赞许我,“为了让你的这次访问更加精确,我决定来个实地重游。按照磁场学,这里曾经记录了张爱玲青春时代的生活与情感,在这里进行实验,磁场一定很强,效果必然会事半功倍。”
“聪明?从小到大,妈妈常常笑我傻。就像现在,沈曹,我这样子‘按图索骥’,会不会很傻?”
“不比‘因噎废食’更傻。”沈曹凝视我,可是眼中带着笑,削弱了一半的诚意。他说,“如果你因为自己谈了十年的恋爱就当成拒绝我的理由,那你真是太傻了。”
我看着他,欲言又止。我与子俊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又怎能三言两语说清?
好在沈曹并不纠缠在这个话题上,他的表情变得严肃,揿动时间掣,郑重宣布:“我们开始。这次,我保证你会准确地回到六十年前,我已经查过资料,胡兰成初访张爱玲,是在1944年初,我把你送回到那个时代,其余的,就要你随机应变,看看到底能不能阻止他们的见面了。”
什么,我今天就要见到24岁的张爱玲,并且和她平起平坐地讨论爱情,并设法扭转她一生的命运了吗?我忽然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所谓“近乡情怯”,却原来对人也是一样。
没有想到爱玲会在等我。
她已经是位风华正茂的名女子,穿收腰的小鸡领半袖滚边民初小凤仙式改良夹袄,却配洒花的西洋宽幅裙子,奇装异服,双瞳炯炯。头发烫过了,一双眉毛描得又弯又细,妆容精致大方。一个人要成名之先,光彩是写在脸上的,她那种神情,是要飞的凤凰,一个得到上帝眷顾的女子。
房子的布置也远比她原来的那个家要洋派崭新得多,且桌上摆满了鲜花,大概是仰慕者送的吧?
只是,不知道盛名与鲜花,是否已经抚平了她童年的伤痕?而那鲜花掩映的道路尽头,究竟通向幸福亦或灾难?
见到我,她露出欣喜的笑:“姐姐,你果然来了。”
“你知道我要来?”我有些惊讶,“你在等我?”
“是呀,我特地打扮成这样,就是为了招待贵客。”她言笑宴宴,落落大方,随便一转身,礼服的裙摆便随之轻轻荡漾。她说,“我们约好的,你说过今年的今天会再来看我。”
“哦?今年是哪一年?今天又是几号?”
“1944年2月4日呀,你明明来赴约了,却不知道今夕何昔?”
1944年2月4日?我微微错愕,是的,这个日子我知道,在穿越时光时,我曾在时光隧道里见过一个男子的背影,他站在她的楼下按门铃,而那一天,是1944年2月4日。可是我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跟她约过要在这一天见面,难道,在时间的长河里,我回来找爱玲的次数,比我自己知道的还要多?也或者,是在今后的实验里,我去到了比今天更早的时间,约下了今天的相见,所以很多事情便是颠倒来做了。可是,如果这样说来,今天的一切对于现实生活里的我,都应该是昨天发生的故事,为什么我的记忆中又没有这一段呢?
沈曹说过去和将来都是相对的,宇宙并行着不同的平面,那么,又或者,同爱玲订下今日之约的是另一个平面的另一个我?而我代替那个我来赴约?
“姐姐,你怎么了?”张爱玲凝视着我,带着一抹研判的神情,“你好像很恍惚。”
我有些不安,同时注意到沙发的暗花与沈曹的布置其实不同。“怎么这样看着我?”
“我觉得,你好像不是我们这个世界里的人,有种……怎么说呢,说你不食人间烟火,可是又很亲切;但是你忽隐忽现,神龙见首不见尾,很没真实感。”她蹙眉,又有新发现,“我见你几次,每次都间隔好多年,可是,为什么你好像没什么变化。你驻颜有术,青春不老?还是,你根本是神仙?”
我笑了:“好啊,那你叫我神仙姐姐好了,就像段誉叫王语嫣。”
“谁?”
“啊,你不知道的,小说里的人物。”我惟恐她再问下去,赶紧反客为主,“姑姑不在家?”
“她去电台兼职,念新闻和社论。”
“对了,我记得她说过,她每天说很多有意义的话,可是一毛钱也得不到;但是去电台里说半个钟头没意义的话,却有好几万的薪水可拿。”
“是呀,姑姑是这么说过。你怎么知道?”
“在你的《姑姑语录》里读到的呀。”
“姐姐也看我的文章?”她皱眉,“可是我有写过《姑姑语录》这么一篇文章吗?”
呀,现在是1944年2月4日,《姑姑语录》是张爱玲哪一年的作品呢?这个我可是真的记不清。我只得含糊地说:“那大概就是听你说的。你说过要写一篇《姑姑语录》的。你的文章,我每篇都看过,看了很多遍。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的小说,喜欢到痴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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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张爱玲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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