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他恨她,他爱她】
好美。
真的好美。
封面上,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侧躺在一张花纹繁复,充满异国风味的地毯上。她身后是一座壁炉,暖暖的橘红的火正在裡面静謐地燃烧著,一切都是静謐的,包括她。
白色的细褶吊带衫,配上同色系的纯棉半长裙,她就这么侧躺著,闭著眼,彷彿在熟睡。
她的脸,在暗暗的火光照耀下,美得不可思议。
她的美,不是嚣张的,具有侵略性的,而是一种淡淡的,清雅的,渐渐渗入人心,难以忘怀。
我听见心裡咯登一声。
完了,这次彻底败了。
「你认识她吗?」我听见自己喃喃问道。
「她?当然认识。」
「她是谁?」
「她是……」周墨色停下来,摸摸下巴,眼睛一转:「你先告诉我,你和我大哥究竟是什么关係?」
「没有关係。」我无奈地开始了第N次的解释。
周墨色脸上写满不信:「这么多年来,我大哥只带过你一个女人回家,还说没关係?当我傻啊。」
不好意思,就是认為你傻才来问你的。
我想了想,管他的,反正庄昏晓也知道了,不告诉他,反而离间兄弟情谊。
「你大哥之所以不带女人回家,是因為,他,不,喜,欢,女,人。」
「什么?!」周墨色惊得张大嘴,完全忘记形象:「他是同性恋?!」
我頜首承认,顺便到饮水机前倒杯水来喝。
周墨色就保持著这样的姿势,过了好一会,终於恍然大悟:「难怪他小时候总爱趁我洗澡时进浴室。」
我一口水差点呛住。
怎么会遇上这种人家呢。
「好了,现在你该告诉我那个女孩是谁了吧。」我问。
周墨色恢復过来,嘴角慢慢地,慢慢地往上翘了45度——这个表情太熟悉,我在他两个哥哥脸上都见过,并且命名為:奸笑。
果然,「大哥今早就给我打过招呼,说不能告诉你的。」周墨色这么说。
反将一军?!就这么被他把柳半夏的秘密给套走了,我气得差点吐血。
果然不能轻敌。
他们一家,全是豺狼虎豹,魑魅魍魎。
周墨色看见我这幅样子,更是乐得不行,马上火上浇油,趋近身子,神秘地透露道:「这个女孩,对昏晓而言,可谓是刻骨铭心……一辈子都忘不了呢。」
我额角青筋开始爆现。
这时,周墨色看看手錶,拍了下头:「糟糕,差点忘记还有个会议,宝贝,我先走了。」
我问道:「这个会议很重要吗?」
「当然,」他边对著镜子整理领带,边偷笑道:「不然我还想留在这裡多看看你的脸色呢。」
「是吗?」我微微一笑:「对了,你这裡有替换的裤子吗?」
「替换的裤子,没有,你要来干嘛?」他不在意。
「没有,那真是太好不过了。」我慢慢地走到饮水机前,慢慢地将手中的杯子接满水,慢慢地转身,慢慢地说道:「而且,不是我要,是你要。」
说完,我便将整杯水向他裤襠泼去,成功地在那个敏感部位上画了一个完美的圈,足够引起人各种猜疑。
「啊!」
周墨色大叫一声,门外开小差的秘书以為发生命案,忙进来查看,可一见老闆狼狈模样,顿时怔住了。
我对那小秘叹口气:「压力性尿失禁,不太好治啊。妹妹,你去通知下开会的人,把你们老闆的情况说明一下,让他们通融通融,快去吧。」
那妹妹先是呆站著,听我这么一说,马上如梦初醒,答应一声便迅速往会议室跑去。
「不准说!快回来!」周墨色慌了神,赶紧拔腿去追。
我看著他的背影,嘴角上扬45度。
寧愿得罪魔鬼,也别惹到女人。
周墨色,记住这句至理明言吧。
虽然报復回来了,但我没什么开心的感觉。
周墨色的话一直縈绕在耳际。
那个女孩,庄昏晓一辈子都忘不了。
一辈子。
他们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
值得记住一辈子。
我懒懒地趴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看著杂誌封面,渐渐的,那些黯黯的华丽的色彩活了起来,徐徐旋转,我脑子混沌起来。
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高跟鞋的的声音,脚步轻盈而自信。
在庄昏晓家门前,声音消失。
我一个激灵,难道是她?马上冲到庄昏晓家,猛地推开门,顿时呆成座石像--那个封面美女来了,并且,还被庄昏晓搂在怀裡。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我火冒三丈,冲上前去想拉开他们,结果反被庄昏晓推开,踉蹌著倒退三步。
「莞尔。」庄昏晓环过那美女的肩膀,对我介绍道:「自从12年前,她為杂誌拍摄封面那天起,我就爱上了她。她是我的初恋,可因為种种误会,我们分手了。我一直都很沮丧,后来遇见了你,决定破罐子破摔,将就吧。可是老天有眼,她回来了,这次我们不会再分开,所以,只有牺牲你了。」
我觉得世界瞬间天昏地暗。
炮灰女配,我成了炮灰女配!
「昏晓,你怎么能让她走?」那美女阻止。
我眼睛一亮,事情有转圜了,难道美女良心不安,愿意自动离开?
谁知美女继续说道:「你忘了,我们家厨师昨天刚辞职,不如就让她来做工吧。」
庄昏晓点点头:「有道理。」
欺人太甚,我气得血突突地直往脑门上冲,大吼道:「我不干!」
庄昏晓无所谓地耸耸肩,然后拿出一叠钱扔在我身上:「这是分手费,以后别再来找我。」
沐浴在一阵钱雨中,看著他们俩相携而去,我泣不成声。
哭了半天,觉得有钱不拿实在是傻,便蹲下来,想一张张捡起。
但待看清地上的钱,我又忍不住哭了。
庄昏晓,你不厚道,这些钱居然只是10元面值的!
哭著哭著,我就醒了。
睁眼,发现天已大亮。
原来是梦。
可是……太像真的了。
我撑起身子,惘惘地坐著。
还没等想出个所以然来,「乓」的一声,门被推开。
「祝莞尔,快起床给我做饭。」如往常一样,庄昏晓探进头来,喊了一声,又把门关上。
我直直地看著床前的镜子,裡面那个女人,衣著不整,头髮蓬乱,可是,一双眼睛,却很是晶亮,满载著阴谋。
给你做饭。
好,以后,我就「好好」给你做饭。
「好淡。」——第一天,他这么说。
「好咸。」——第二天,他这么说。
「好辣。」——第三天,他这么说。
「好酸。」——第四天,他这么说。
「好……痛。」——终於,在第N天,庄昏晓吃下我放了点巴豆的红烧肉后,说了这句话,然后,他冲进了厕所。
不知是因為生气还是巴豆的后遗症,出来之后,他的脸色有些发青,缓缓指出:「你是故意的。」
「怎么会?」我将碗筷收起,拿到厨房中,开水,倒洗涤精,洗刷。一边轻描淡写地说道:「人都有失手的时候,这些天是我厨艺的低潮期--至於原因,你是再清楚不过。」
洗碗槽中,碗碟在白色泡沫裡浮浮沉沉,就像是隐隐约约的真相,滑不溜手,让人不快。
我一直等著。
可庄昏晓没有接话。
他知道我想知道什么。
可他选择隐瞒。
可恶的男人!
我将手套除下,一摔,然后奔到卧室,拿出那本杂誌,指著封面上那个睡美人问道:「说,她是谁?!」
一看见那本杂誌,庄昏晓悚然变色,二话不说,立马伸手来夺。
还好我眼明手快,将杂誌死死护在怀裡。
「祝莞尔,快点给我,听见没!」
「不行,除非你先告诉我她是谁!」
我始终拽著那本杂誌,不肯鬆手,最后庄昏晓有点恼了,将声音提高:「这和你无关!」
闻言,我忽然想起前些天那个梦,在裡面,我也是无关紧要的人--对於他和她而言。
梦裡现实,新仇旧恨,我也无暇分辨,只觉胸中一口浊气上升,牙齿痒痒的,於是,低头,张嘴,瞄準他的手,狠狠一咬。
「啊!」庄昏晓吃痛,我趁著他鬆手的当,退到墙边,双手举起杂誌,威胁道:「不要过来,不然我把她给撕了!」
可毫无用处,庄昏晓眼睛都没眨一下,继续向我走来。
看来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我一狠心,双手前后一扭动,杂誌撕开了一道小口子。
随著那「刷」的一声,庄昏晓也在我跟前停住。
虽然表情镇定,但我心裡却像敲鼓一样,砰砰乱跳。
我真的做了。
我撕了庄昏晓的她。
完了,他会生气吗?会打我吗?我该怎么还击?踢他膝盖还是踹他家小庄?
没时间多想,庄昏晓打破沉默,忽然一把夺过杂誌,然后——彻底地将封面撕成两半。
我的坐骨神经,脊髓神经,滑车神经,三叉神经,迷走神经,舌下神经,总而言之,各种神经都绷得紧紧的。
庄昏晓双手撑在墙上,将我围在中间,面无表情地看著我,隔了很久,终於说道:「今后,我不想这本杂誌再出现在我面前。」
然后,他走了出去。
我沿著墙壁慢慢滑下,蹲在地上,看著那个支离破碎的女孩,心裡静极了。
庄昏晓恨她。
这样浓的恨,需要异常烈的爱。
也就是说——
庄昏晓,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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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恶邻 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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