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城老街上,一个穿着轻便的女孩正悠哉的走在路上;她有着白净的皮肤、高的身材,眉目神情间有一种超脱的气质。
如果玫瑰花代表美女,那她就是坚忍不拔的梅花。
夏日的午后,太阳仍很尽责的散发着光芒,让人忍不住瞇起眼来;凉爽的微风使人昏昏欲睡,连停在树枝上的麻雀都在打盹。盛暑中的凉风轻轻扬起女孩俏丽的短发,黑色的发丝在阳光下显得耀眼迷人。
女孩走没几步就会停下来细细观看某幢建筑或是某个景点,并且拿起挂在脖子上的相机拍照,十足游客的动作。
梁禾轩是个专职翻译,主要是翻译日本小说,但只要有时间,她就会像现在这样,在全台湾四处游走;旅游是她最喜欢的活动。
这一次她到了宜兰,深深被这里纯朴的民风所吸引,她最喜欢这种处处充满人情味的地方,因为这是台北所缺乏的。
也是她自己内心所缺乏的。
她的父母在她九岁时因为车祸而过世,从那之后,她就一个人过日子;还好父母留下了不少财产,让她没有经济压力,也才可以随心做自己想做的事。
唯一麻烦的是,有不少亲戚觊觎她继承的财产,极尽所能的跟她攀关系,让她很是厌恶,幸好她有一个很好的干妈--孙慧娟。她是她父母共同的好朋友,在她成年之前,她就跟干妈住在一起。
只是,在孙慧娟结婚之后,她认为不应该再继续打扰下去,因此毅然决然搬了出来,不顾干妈极力的反对。
她就是这么一个坚强的女孩,或许也可以说是非常逞强。
在父母亲的告别式上,她逞强的没有掉下一滴眼泪;在被同学嘲笑的时候,也逞强的没有哭,反倒赏给对方好几拳;在离开住了许多年的干妈家中时,她依旧没有哭。
她这一生哭的次数也许一只手就可以数得出来,她就是这么一个爱逞强的女孩。
她总认为没有什么事是她办不到的,甚至男生可以做的她也要去做,总是拒绝别人的好意,坚持自己一定可以。
只是她不知道,有时候坚强过了头,就叫做逞强。
这一点孙慧娟都看在眼里,也非常为她担心;只是,无论孙慧娟怎么劝说,她就是不肯将肩上的担子拿下来,她就是不想让别人看轻,所以造就她现在爱逞强的个性。
汗水顺着她的脸颊滴落到下巴,她轻轻拭去,抬头看看炙热的阳光,她决定到公园去休息一下。
她走进公园,坐到木椅上,从包包里拿出矿泉水,边喝边看着不远处的老人们下棋,接着还忍不住的拿起相机拍了几张照片。
树荫驱散了一些闷热感,一阵凉风吹来,她拉拉衣服领口,奢望多一些风能够灌进去,让她可以清凉一点。
忽然,她听见后方有木头摩擦的声音,因此她快速回过头察看,发现原来是一个流浪汉躺在木椅上睡觉,用外套盖住头,双脚弯曲着缩在椅子上,刚刚的声音应该是他翻身所发出的声响。
「这个流浪汉真奇怪……」梁禾轩低声咕哝。
她指的奇怪并不是他为什么要在这里睡觉,而是这个流浪汉虽然一身脏污,却穿着西装,而且还是名牌西装。
真是个奇怪的人。
「有钱买这种西装,为什么要流浪呢?」她喝了一口水后,疑问又忍不住溜出口。流浪汉似乎没发现有人对他产生兴趣,依旧睡得很香甜。
她就这样傻傻的盯着他瞧,一边在心里头纳闷那想不透的问题,直到将水喝光,她才站起身,回头瞥了他一眼之后,潇洒的离去。
下一刻,她就又精神饱满的走在老街上,方才的疑虑已经彻底被遗忘;不重要的事情,实在不需要留在心里太久。
她四处乱走、东看西看,所有东西在她眼中都是稀奇的宝物。
不知道逛了多久,当她的两颊被夕阳给映红时,她才发现原来已经黄昏了。
天空换上了橘红色,夕阳悄悄隐没在云层后方,像是害羞而躲在妈妈身后的小孩,脸上带着两圈红霞;这一幕,绝对是动人的。
所以她又拿起相机对着天空拍照,拍了三张之后,将相机镜头从天空拉到平地,透过镜头观看眼前的福德庙,正想按下快门的手指,却忽然紧急停住!
因为有一个人正从她的镜头前慢慢、慢慢的晃过去,她在相机后头耐心的等他走过,再次对准福德庙,按下快门--
「先生!」梁禾轩忍不住大声喊出来,因为她刚刚按下快门的同时,那个人又慢慢、慢慢的晃了回来。
男人惊讶的转过头看着大吼出声的人。真奇怪,他只是在边走边想事情,她为什么那么激动?
「先生,我在拍照,拜托你不要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梁禾轩手插腰,怒目看着他。这一看,她才发现,这个男人不就是刚才在公园里的流浪汉吗?她认得他身上的名牌西装。
其实要忘记也难,这么特别的一个流浪汉,谁会忘记?
从他脏兮兮的脸,还有乱糟糟的头发看来,他似乎还很年轻。真不知道为什么不去工作,难不成有什么隐疾?
梁禾轩脑袋里有好多问号。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妳在拍照。」流浪汉摸摸头,默默的走开。
嗯,还满有礼貌的嘛。
梁禾轩望着他走远的背影,忍不住在心中赞叹,实在是非常特别的一个流浪汉,于是她下意识的拿起相机,对着他的背影按下快门……
※
今天是梁禾轩待在宜兰的最后一天,她等会儿就要搭火车回台北了。虽然只在这里停留了半个月,她心里还是有些不舍的。这里有她的足迹、有她的汗水,当然也遗留了她的感情。
每次要离开一个地方,她总是万分感慨;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色,她多想把这些特色通通带回家。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她只能带许多的相片回去,往后忆起时,只能透过相片怀念这一段时光。
她从旅馆步行到火车站,肩上背着一个大包包,手里拿着手机,愉悦的说着:「我现在就要去搭火车了,妳不要担心。」
「那妳到家记得打电话给干妈,不管多晚都没有关系,知道吗?」孙慧娟耳提面命的交代。
梁禾轩内心升起了温暖的感觉。这些日子来还好有干妈陪在她身边,把她当成自己亲生女儿般疼爱,她才没有在失去双亲的阴霾中长大。
失去父母当然令人遗憾,可是人应该珍惜目前所拥有的,而不是一直沉浸在失去的沮丧中。
「我知道,我会打给妳的。」梁禾轩扬起喜悦的笑容。
挂掉电话时,她正好走到火车站,看了看手表,发现还有十分钟火车才会到站。
她圆圆的双眼四处乱看,打算找点有趣的事情打发时间,然后她就瞥见摆在火车站门口的小摊,便走了过去。
「漂亮的小姐,随便看看,都是最便宜的喔。」老板见客人上门,赶忙热络的招呼。
梁禾轩对着摊上的小饰品东摸西摸,真的是随便看看。
老板见她这样,就知道她根本不会买,只是在杀时间,这种客人他看太多了。
今天他已经摆了许久,却还没有客人掏出钱来消费,所以现在他的火气很大,又刚好遇到一个压根不买的客人,他的火气就更加旺盛了。梁禾轩就像是汽油,正好浇在他这团熊熊烈火上,火势一发不可收拾。
「小姐,不买的话不要随便乱摸。」老板举起手,在她眼前挥了挥,像是在赶苍蝇。
赶苍蝇?他竟然敢把她当成苍蝇?
梁禾轩挺直身,狠狠的瞪着他,好像在等他的下一句话。
「怎么,我有说错吗?不买就不要乱摸。」老板也盯着她瞧,没想到这个女人如此有勇气,竟然没被吓跑。
「先生,我有说我不买吗?」梁禾轩瞇起眼,缓慢的说。
「是没有。可是以我多年的经验,一看就知道了。」老板拍着自己的胸口,说得非常有自信。
梁禾轩在心里哼了一声。有这种态度,生意当然不可能好;但她也不想吞下这口气,她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被人看轻、被人说她办不到,而这个老板好像很了解她似的,一直冲着她的死穴进攻。
「买不起就走吧。」老板一脸埋怨的说,好像在怪她浪费他宝贵的时间。
「买不起?谁说我买不起了?!」梁禾轩气这老板竟然看不起她,于是跟他杠上了。「全部给我包起来!」
老板一听,下巴瞬间掉到地上,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
「我说,全、部、给、我、包、起、来。」梁禾轩怕他听不清楚,于是一个字一个字慢慢念给他听。
「是,是。」老板手忙脚乱的开始将每一样饰品包起来,边包手边抖。这女人是玩真的?
她当然是玩真的。
她就是不愿被人看轻,她就是要证明她没有什么事办不到,谁要敢质疑她,她就表现给谁看!
还好她的银行存款不少。父母留给她的钱她全部存了下来,而自己出社会后翻译过几本书,也有些收入。
还好这一次只是几样小饰品,花费还不算多;要是哪天她跟人赌气的是钻石,那就真的很严重了,钻石全部包起来,恐怕连她把自己卖掉都不够付。
可她总是不顾后果,一味的只想证明自己、一味的逞强,总有一天会踢到铁板,而这就是孙慧娟一直替她担心的,可惜她本人一直感受不到严重性。
梁禾轩接过老板给她的袋子,冷冷的开口:「怎么样,你现在还会说我买不起吗?」
「不敢了……我不敢了。」老板摸了摸才刚安定下来的心脏,紧张的喘着气。
真是个奇怪又幼稚的女人;虽然他并没有吃亏,反倒还赚了一笔,但就是觉得情绪很紧绷。
梁禾轩满意的点了点头,站在原地为自己喝采,突地,耳边传来的广播声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
※
对了,她是来搭火车的,不是来跟人家吵架的!
梁禾轩急急忙忙转过身,打算一路朝月台狂奔,谁知才刚转过身,就撞到一堵人墙。
「对不起,对不起。」梁禾轩匆匆忙忙道歉,也没看清楚撞到的人有没有事,就往月台方向狂奔。
不管被她撞到的人是谁,她只能说真是不好意思,她在赶时间,实在没办法停下来关心。
而被她撞到的人一边望着她慌忙的背影,一边揉揉自己的胸口,接着他瞥见了地上的某样东西,毫不犹豫的捡了起来,在手上翻玩几次后,默默的收进西装口袋。
※
刚好赶上火车的梁禾轩,一上车就摊坐在座位上。她今天的精力已经用尽,于是一直睡到了台北火车站。
到站后,她迷迷糊糊的下了火车,再转搭捷运回自己温暖的小窝。
虽然她已经搬出干妈孙慧娟的家,但她不需担心没地方去,因为她的父母留了一间房子给她;在她父母过世前,一家三口就是在这度过了许多甜蜜的日子。
原本孙慧娟担心她会触景伤情,才会要她去跟她住;不过现在看来,孙慧娟似乎是太过担心了,这些年来,她一个人也住得好好的。
虽然房子并不大,但因为位在郊区,因此四周环境非常安静,非常适合她翻译的工作;而且,因为是独栋,也不需要像住大楼般担心出入以及邻居问题。
总而言之,她非常喜欢这栋房子;因此当她一回到家,立刻放松的倒进沙发里。虽然饭店的设备都很齐全,但就是缺少了家的那一份自在。
她把包包扔在沙发上,起身到厨房倒了一杯柳橙汁,接着走回客厅,打算打电话给干妈报平安。
她将包包拉炼拉开,一面喝柳橙汁,手一面在包包中打捞,只是不管她怎么捞就是捞不到她要的东西。
奇怪了,手机呢?她心中纳闷着。她记得最后一次见到手机,就是在火车站打电话给干妈。
之后她不是把手机收进包包里了吗?还是收进外套口袋?
她疑惑的把脱下的外套拿起来,将全部口袋翻过一遍,还是没有发现手机的踪影;她站起身,再把全身上下口袋摸透,依然找不到。
不会是弄丢了吧?
直到最后她把任何可能的地方都找过了,她才愿意相信这个可能。
真是倒霉!
她不悦的拿起室内电话,用力拨打自己手机号码,期望捡到的是个好心人,愿意将手机还给她。
「……喂。」沙哑的男性嗓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呃……不好意思,我是手机的主人,是你捡到我的手机吗?」梁禾轩疑惑的说,觉得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
「……嗯。」
嗯?就这样?
「可以请你把它还给我吗?」梁禾轩对这个惜言如金的男人感到些许疑惑。
「……嗯。」依旧是简短的一个字。
「那可以告诉我你在哪里吗?我过去跟你拿。」梁禾轩觉得对方好像不想还她手机,否则怎会那么冷淡。
「妳给我地址,我送去给妳。」
终于听到完整的句子,可是这句话却让梁禾轩傻了眼。对于要把地址随便给一个陌生人,她还是有着警戒心。
居然要送来给她?也太好心了吧!
「我自己去拿没关系。」
「我送去给妳。」
「我真的可以自己过去拿。」
「我送去给妳。」
「……」梁禾轩没辙了,怎么会刚好被一个这么番的人捡到,执意要自己送来还她!
可是有求于人的是她,她也只好配合;就怕对方有什么不良企图,像是敲她一笔之类的。
算了,等他送回来再说;只要拿到手机,之后的一切再谈没关系。于是,梁禾轩乖乖的将地址报上,对方表示明天就会送来给她,然后就结束了这一通诡异的电话。
好奇怪的男人。
梁禾轩对这通电话下了这样的结论,接着拨打电话给干妈孙慧娟。
※
纪允昕确实是怀有目的,才会坚持亲自将手机送还给她。
这两天他在宜兰遇到这个女人很多次,也许她不记得他,可是他对她却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觉得她就像只翱翔天际的小鸟,当她走在大街上,她身上所散发出的是自由自在的气息。
自由,正好是他最缺的,所以他对她印象很深刻。
捡到她的手机是个意外,而这个意外让他们两人之间出现了关联,如果不是情非得已,他也不愿意这样;即使这样会让他面子尽失,他也必须试试看,因为他已经没有退路。
一切的源头,都是因为他目睹了她与小摊老板之间的互动,接着又捡到她的手机,于是那样的想法就这样平空出现在他脑海中,也许这是唯一可以解决他目前困境的方法。
他一上火车,就可以察觉到四周的人厌恶的眼光,因为他全身脏兮兮,而且蓬头垢面;但他不在乎,只要这个方法奏效,他就可以度过这个难关,所以他不在乎这一刻旁人鄙视的眼光。
到了台北火车站,他走出火车站大厅,忍痛叫了一部出租车,毕竟他实在不知道这个地址该怎么去,只好花钱坐车。他在车上看着外头街景的变换,让出租车将他带向郊区。
原来她住在郊区。这样也好,就不会有人找得到他了。
付了车钱,看见出租车司机用手拍了拍后座的椅子,像是深怕被他弄脏般。
是啊,他现在已经被全世界的人都唾弃了。
他步履蹒跚的走向眼前的房子,感觉自己就快要虚脱了,只能一步步慢慢走,只要到了那里,一切就会好转……
一定会好转的……
怎知他竟撑不到大门口;才刚走到院子,就两腿一软,摊倒在泥地上昏迷不醒。这时候的梁禾轩并不在家,她开车到大卖场去采买食物,因此没有立刻发现有人昏倒在她家门口。
当夕阳西下,她开着车回到家时,纪允昕已经不知道昏迷了多久。车都还没有停进车库,她就发现有人摊在她家门口,她只好把车停在院子入口,慌忙下车朝那人走去。
这人是怎么回事?为什么睡在她家门口?
她战战兢兢的走过去,无法确定这人是死是活。她缓缓把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方,感受到微弱的生命气息。
幸好还活着!她下意识的松了口气。如果这个人突然死在她家门口,她肯定会被吓得半死。
「先生,先生。」她将他翻过身,用力拍打他的脸颊,怎知这男人却是怎么叫都叫不醒。
这时梁禾轩也因为看到他的脸而讶异不已。他不就是她在宜兰看到的那个流浪汉吗?他怎么跑到台北来了,还昏倒在她家门口?
她快速思考,想着究竟该不该送他到医院时,微弱的声音传来,她赶忙将耳朵凑到他嘴边。
「我……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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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流浪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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