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小月葬在了母亲身边,我跪在那里,对她们说了一万句对不起。
然后,我足不出户,在家乡破旧的小屋里呆了一个月,躺在小时候和邹月一起睡觉的大木床上,回忆起童年的片段,心如刀绞。
林启正来了无数次,经常整夜守在楼下,希望与我相见。我没有见他,我在电话里对他说:“求求你,别让我看见你,我真的承受不了。”后来,我连他的电话也不再接了。
一个月以后的某个早晨,我刚起床,正在刷牙,大姨带进来一个人,唤我,我转身,竟是左辉。手中的牙刷口杯,统统掉到地上,我含着满口泡沫对左辉说:“邹月她不听话,她死了。”
左辉走过来,捡起口杯和牙刷,放在水龙头下冲冲,接好水,重又递给我,说:“我知道了,把牙刷了,把脸洗了,跟我回去吧。”
我真的跟他回了城。我没有问他怎么出来的,为什么能出来。是林启正的人情又能怎样?我和他之间,邹月帮我们画了句号。
我开始重新上班,走进办公室的那一刻,每一个人都上来向我表示慰问,但他们看我的眼神,是那么意味深长。好在我已经不在意,比起生死,沦为笑柄又如何?
我将那部手机、那根项链,那张信用卡,和那幅莫明其妙的菩萨画放在一个盒子中,密密地封好,请高展旗还给了林启正。
高展旗回来后,坐在我桌前,叹着气说:“唉,多好的一对,说散就散了。”
我低头工作,没有搭理他。
他继续说:“你没看见林启正打开那个盒子后的表情,邹雨,你算是帮我出了一口鸟气,总算让我看到他被打败的样子!”
我心痛难当,只能继续低着头,假装无动于衷。
高展旗竟不放过我,伸头过来观察我的表情:“嗨,如果还需要我借个肩膀,趁我还在,早点说。”
我抬头,瞪眼吼他:“行了!滚远点,小心挨揍!”
他连滚带爬地跑了出去,出了门还不忘回头加一句:“野蛮女友,我喜欢!”我知道他想逗我开心,虽然徒劳无功。
我走到窗前看风景,一个月不在,那座人行天桥终于竣工了。很奇怪,我的眼里居然干燥无比,原来,在最大的悲伤里,眼泪都嫌奢侈。
几天以后,我们突然接到致林公司的一份公函,要与我们解除法律顾问的合同关系,没有理由,他们并不打算收回已付出的顾问费。
再过了两天,陆陆续续又有几家顾问单位提出了相同的解约要求,还有几个正在接触的大官司的当事人,也不明原因地断了联系。
郑主任和高展旗焦虑地四处周旋,想挽回颓势,但他们没有向我提任何要求,虽然,我们都知道,是谁在这么做。
直到有一天,我做顾问的那家银行,也要求与我们提前解除合同,我问他们:“为什么?”
“不知道,上面的旨意。”
“哪个上面?”
“具体我们也不清楚,总之,很遗憾不能继续合作。”
林启正如此仗势欺人,忽然我就爆发了,我直接打了个的,去了致林公司。当然,我并没有如履平地,保安已经认不出我,经过层层检查,层层登记,层层通报,当我走到他办公室门前时,他打开门,站在门边等候着我。
再见,恍如隔世,他瘦了,憔悴了,一手插在口袋里,一手扶着门,深深地望着我。
我的心,几乎要冲破胸膛,直接飞到他的怀中,但我,只是站在离他两步远,不敢靠近半分。
“进来再说。”他开腔,声音嘶哑。
我走进去,他关上门,我在前,他在后,我没有回身,他也没有挪步,许久的沉默后,他低声问:“最近好不好?”
我微微点头。
“那些解约都是暂时的,过几天你们可以恢复合作,包括和我们公司。”
果然是他一手所为,为了逼我出头。“那好吧,先告辞了。”我转身想走,他侧身一动,正挡在我面前,那久违的令我心醉的香气再次出现,我一时慌乱,被逼退半步。
“真的没有可能了吗?邹雨,要多久你才能忘了那些事?五年,十年,二十年?你说多久,我就等你多久。”他的声音,虔诚,伤感。
“永久!”我低低地吐出两个字,仿佛带着血。
“她是她,我们是我们,为什么要为了她牺牲我们的感情?”他的语调提高了。
“她不是别人,她是我妹妹,因为我们,她才会死。”
“你错了,不关你的事,因为我,她才会死,只要有一天我让她绝望,她就会选择这条路。可是,这是她自己选的,不是我逼她的,也不是你逼她的。为什么要让我们负责任?”这话一定在他心里藏了很久,说起来格外流利。
我迫不得已,抬眼看他。他的脸只离我仅半尺之遥,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眼中我的身影。我只要稍稍一动,就可以扑入他的怀中,将所有痛苦置之脑后。但我深知,我不能。
“是我们的错!我们总以为有爱就够了,我们总想着一切都会随之改变,我们总骗自己,只要够坚持,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因为这个理由,我们忽视了我们身边的人,我们欺骗他们,隐瞒他们,可是,忽视得越久,隐瞒得越久,伤害得也就越深。邹月不能忍受的,不是你不爱他,而是你爱上了我,而我却理直气壮的欺瞒了她。”这番话我也想了很久,说起来同样流利。
“她已经死了,可我们还要活下去。”他急急地抢白。
“如果我们不停止,也许还会有人跳下去。”
“我会处理好一切,我不会让悲剧发生。”
我黯然地摇头:“没有可能了,没有可能了,邹月跳下去之前说,‘我从你身边跳到他面前去,这样,你们就永远都不能在一起了。’她说得没错,没有可能了。”我不想再讨论,侧身过去开门。
他挡住我的手,想将我揽入怀中。我激灵一下,下意识地弹开很远。对着他,我哀哀地说:“别碰我,真的别碰我,启正,天知道我有多爱你,可是,我真的不能和你在一起了,我真的做不到,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是我害了邹月,如果当初我不选择开始,现在每个人都过得很好!对不起……”
林启正的手颓然地放下,他的眼中,涌出了泪水。第一次,我看见了他的泪水。
他绝望地转身,走到窗边,背对着我,说出最后一句话:“邹雨,你记住,除非世界末日,不然,我的手机号码永远都不会变。”
我没有回答他,径自打开门走了出去。眼中,仍是干涩无比。
出租车将我送到了星巴克的门口,那个咖啡馆,依旧窗明几净,一对男女坐在窗边,女孩子在翻阅一本杂志,男孩子在手提电脑上敲敲打打,那扇窗因此而光芒四射,令我无法逼视。我眼神呆滞,挪动着脚步走上了人行天桥,一阶,又一阶,一阶,又一阶,楼梯在减少,桥面浮现眼前。
无意中,我发现天桥拐角的下方,镶嵌着一方小小的铜制铭牌,仔细看去,上面竟写着这样一行字:“此桥系林启正先生捐赠,特此感谢。”
是他修的?是他修的!为了我吗?真的是为了我吗?为什么他从来都没有说过?我蹲下来,心疼地用手拂去那上面的灰尘,将他的名字轻轻地擦拭干净。眼泪终于流下来了,大颗大颗的,浸润了铜牌前的那一方水泥路面。
那天如果有人经过这座桥,会看见一个女人傻傻地蹲在那里哭泣。每个人都会想,也许她失恋了,是啊,他们猜得完全正确。
我和林启正没有再见面,不久,他就去了香港,没再回来。
致林的业务还在做,其它的业务也都回来了,我在工作中风风火火,大把收钱,居然也时日如飞。
高展旗离婚了,又恋爱了,女朋友不是我。
左辉恋爱了,又结婚了,老婆也不是我。
不过,我也在积极地配合,参加各种相亲活动。不过,要看上一个男人,真的是很难,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让我扫兴。
2006年10月20号,我去了香港。省律协与香港律师会联系,组织了一个访问团,我们所里有个名额,郑主任给了我。“出去散散心吧。”他话中有着深意。
访问团的行程很紧,有培训,有参观,我根本没有时间在香港闲逛,但是,毕竟在这片天空下,有另一个人,也在生活着,我可以看见他能够看见的星星和灯光,多少让人安慰。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的注意经过我身边的每一个高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头的偶遇。
临走前的那个中午,我走到酒店对面的SASA,帮所里的小姐妹买护肤品,大大小小瓶瓶罐罐拎了一大袋,返回来的时候,站在路口等交通灯。
灯亮了,流动着的车河停下来,给行人让出一条路。我正准备抬脚,然后,就看见了林启正。
终于还是见到他了,看来,我们终究比一般人更有缘。他开着一辆崭新的银灰色的车,车正停在我面前,他一手搭着方向盘,一手将手机放在耳旁,正在打着电话。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他的浓黑的眉毛,深邃的眼睛,挺直的鼻梁,还有扶着手机的颀长的手指,都是那么熟悉,就像昨天还在一起,抵头谈笑。他过得怎么样呢?开心吗?幸福吗?我看不出来,只见他正专心致志地与别人在电话讨论着什么,眼睛紧盯着前方的交通灯。
如果我走上一步,敲敲窗,他会回头,看见我,然后,他会马上挂了电话,他会马上开门下车,他会走到我面前喊我的名字,甚至也许,在这个繁华的路口,他会不由自主不顾一切与我紧紧拥抱。一年多不见了,我们毕竟曾那样相爱。
我看着他,贪婪地,狠狠地,看他,我在心里大声地喊他的名字,用震耳欲聋的声音,我窃窃地想,如果,我们真有感应,也许他能听见。
可惜,他没有听见。这时,他扶着电话的手,稍微动了动,我突然发现,在他袖口的地方,手腕的上面,露出一方小小的创可贴。
我的心,剧烈地疼痛起来。
红灯灭了,绿灯亮了,他继续对电话里交代着什么,将车向前开去。我盯着他,不敢放松。
此时,视线里突然出现了另一张脸,是江心遥的脸,我心神恍惚,没有发现她就坐在车的后座。在我望着林启正的时候,她也端坐着,从车窗后望着我,用那种天真无邪的微笑。
原来,她什么都知道!
车子消失在车河中,远处太阳的余晖,透过林立的高楼大厦,直射在我的脸上。
我原以为,世界上浪漫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电视剧里的爱情,不论多么肉麻,都可以让你看得掉眼泪,另一种是自己正在经历的爱情,即使对方是只猪,你也可以痛苦到彻夜不眠。
但是,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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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爱情 (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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