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要振作,决定要开开心心的投入新感情里,用最快的速度忘掉范姜颐那个烂人。而最理想的对象就是她的初恋情人。
从初恋汪洋到最近结束恋情的范姜颐,她共有过五段恋情。以她非常受到男士爱慕的情况来说,只有过这么五段感情,她算是真的很挑了。
恋爱会使人美丽,而失恋会使人成长,尤其是那种被甩的失恋。
只有自己深深痛过,才能体会别人的痛,于是难得的自我反省。像何曼侬这样的天之骄女,恋情来得向来轻易,她从来不必担心没有好男人来追,通常比较烦恼的问题是:该选哪一个?
而她的眼光一向很好,交往过的对象都是品性很好的人,所以当她每次对一段恋情感到索然无味而提出分手时,通常对方在努力挽留不成后,都会很有风度的放她走,从未发生过什么可怕的情杀、报复等社会事件。
她很少去回忆那些被她甩过的男人,倒是会常想起汪洋。当她听着情歌,听着那些如泣如诉的疗伤类歌曲,总会被勾起一些伤春悲秋的情绪,忍不住想起生命中那些属于遗憾的往事,有点甜,有点苦的。但那只能是往事,而不能是才发生不久的事!当她脑中一直浮现那日在法国餐厅的「新人笑」情景,克制不了不断不断的以回放方式来折磨着自己的心时,她觉得她快逼疯自己了!
不能听情歌!不能追怀往事!不要去看媒体对爱情的歌颂!所有一切都变得如此可憎,所有的画面都汇聚成为法国餐厅那一幕,全世界都在为着他们的新恋情祝福!
他们是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最经典!而她是那最可悲的串场龙套,最称职的演着富家千金陪衬角色;她的出现就是为了让王子了解灰姑娘的美好。她是配角,她是配角,她是……
不!不不不!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
她必须振作!为了那个烂人折磨自己不值得!
她必须做一些什么事来转移这样自苦的心情,再鸡毛蒜皮的事也没关系,范姜颐一点也不值得她再去浪费一颗脑细胞或眼泪!
她今天就做了一些事--
她打电话给那些曾经被她甩掉过的旧恋人,是叙旧,是问候,也是道歉。当她对失恋的痛苦感受得这么深时,才自省起自己对过去恋人的无情,也许也曾经教别人这么痛不欲生过,一如她现在所承受到的。
或许是晚了些,但是她仍想做一些什么来弥补一下。
他们都很诧异居然会接到她的来电,有些惊喜,也有些防备。他们有的已经结婚;没结婚的,在感情上也都有了着落,她这样突然来电难免会教人有些困扰。但是后来都谈得很愉快,许多尴尬的情绪都给化掉了,像个老朋友一般的谈着中性的话题,还提着也许可以去当他们婚礼的伴娘、与他们夫妻吃个便饭什么的……
这样很好,很好。至少让她知道她并没有太过伤害过他们,伤害到他们无法再投人另一段真正适合他们的感情。她感到很安心,也从他们身上得到力量,相信自己也能很快走出来,现在这样的苦涩将不会太久。既然她不是范姜颐的真爱,那么,范姜颐肯定也不是她的真爱,这世上会有一个真正属于她的男人的,而且还会是一个超优的好男人,是范姜颐这个花花公子一点也比不上的那种好男人!
汪洋就是比范姜颐好上千万倍的那一个。
「我们不能试着交往吗?既然林欣蓝压根儿不把你当一回事,我们之间难道不可能吗?」她问着。
相逢半个月以来,他们常常出来吃饭,由于他的工作繁忙,一天几乎有十二个小时以上绑在医院,不太能走远,她也就逐渐养成习惯,没事就往他服务的医院附近跑,时间允许的话,会一同吃个便饭、喝个下午茶什么的。
今天也是相同情形,她找他出来吃午饭。外头天色阴暗,看来就要下大雨了,明明早上还是大晴天呀。
她必须给自己找个事做,不给自己胡思乱想的机会,如果她一直窝在家里,就一定会那么做。而汪洋,是目前唯一能带给她安心感觉的人,他能让她起伏不定的情绪冷静下来。而他说过了,随时欢迎她来找他,任何时候。所以,找他,是她最近常做的活动。
他们最常碰面的地方是医院附近,而那间使她遭受各种劫难的「仙客来」茶馆,则是第二个去处。对此她也不是没有过疑虑的,实在是怕了那个天兵似的小妹妹,想说再多去几次,自己焉有命在?
可是,她还是去了。那儿是汪洋一票朋友聚集的地方,那里有她高中的校友(虽然不太友善,对她依稀有着什么误解),还有林欣蓝。重要的是,她不想让自己空闲下来。
她跟他谈了这两天与前几任恋人通电话的事,然后对他做着这样的提议--要他考虑两人再谈一次恋情的可能性。
就算,就算是为着同病相怜的原因也好。
她需要一份新感情,而他也是,冷淡的林欣蓝从来就不太搭理他,何不放弃那些把感情弃若敝屣的无情人,也放过自己?
让想爱的人,可以彼此相爱;不愿爱的人,就别浪费别人的真心,这样不是很好?
汪洋神色如常,温柔的看着她,没说话。这时外头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珠啪啦啦的打在玻璃上,街上的行人为这突来的变天而纷纷走避,悠闲的景致一下子化为仓惶,而他的眼神是唯一恒然的温润。
「这不是疗伤的好方法。」他终于道。
「你是怕当替代品?」她摇头保证:「我不是为了赌气,我也不是遗忘不了他,我是真的想与你交往,就算……就算是为了当年的遗憾吧!我不问你为什么离开我,可是我在意那样的遗憾,现在我们都成年了,也成熟了,也许会有不同的结局,这是你欠我的。如果你一点也不想的话,我不勉强,也不会再跟你见面了,现在我一点也不需要由一个曾经甩掉我的男人来陪伴我的失意,不喜欢我就别靠近我。」
「曼侬……」他看着她,斟酌着怎么说才好。「我从来就没有不喜欢你。」
「好与不好,给我答案。」就别说应酬话了。
他抿着唇,还是没开口。
这么为难吗?与她交往是这么教他为难的事吗?她何曼侬的身价几时糟糕至此?「我明白了。」她抓起皮包,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
「曼侬!」他更快的盖住她手,「好的,我们试试。都依你。」
「可怜我吗?不必--」她觉得自尊心被狠狠敲痛。
「我们重新再来过,让我再度追求你吧。」不理会她的气话,他起身走到她面前,温柔的说道:「虽然不应该这么快,不应当这般趁虚而入,我原想等你心情平复一些再说的,可是如果你现在已经准备好了,那我们就交往吧。」
她看着他,毫不迟疑的抓住他伸向她的手,紧紧抓住,像溺水已久的人终于抓住一块浮木。
她抓住了,抓住了,再也不放!
她要完成她的初恋,她要自己的生命写下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汪洋,是她最初的,也将是最后的一份爱恋!
她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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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还在下,我去停车场帮你将车开过来,你在这里等一下,嗯?」他们用完了午餐走出餐厅时,雨势虽然不大,但是淋了也是会成为落汤鸡的,她可没这嗜好,而汪洋当然也不会让她淋雨。他接过她的车钥匙,冒雨往停车场的方向快步跑去。
她抬头看着乌茫茫的天空,心情空空的,没什么太大的感触,就要开始一段新恋情了,她觉得这样很好,很快的,她会变得快乐,每天光想着如何打扮自己、想着如何营造浪漫气氛、想着新情人,就可以消磨掉一整天,她的心再也不会这样空洞得可怕,无所事事的可怕,有事可忙,她就不会再纵容自己这样憔悴下去,憔悴得面目可怜又可憎。
「总裁,请稍候,车子马上开过来。」
寂静的骑楼里,除了雨声外,突然传来一些人声。还是有些耳熟的声音……不该因为好奇而转头的,不该的,那么她就不会因为这样无聊的好奇心而对上了那一双同时也显得诧异的眼眸--范姜颐!
他在这里!他怎么会在这里……她脑中飞快的想了下,很快的想起他在这附近有一处六星级招待所,专门用来招待重要且注重隐私的大客户,里面设备与服务之完善,据说连最豪华的大饭店也想来观摩学习。他这招待所不轻易招待人的,看来他最近又争取到一笔大生意了……不过,这也已经不关她的事了!哼。
她很快转开头,装作没看到他,装作刚才的四目相对只是假象,事实上她一直都在看雨,没看到他。可是有人就是这么厚脸皮,这么的不识相!
「嗨。」范姜颐走近她。
不肯让他太近,她退了两步,宁愿被雨淋到也不想闻到他的气息。
「等人?」他当然看得出来她肢体语言所显现出的意思,没有太接近,让两人隔着一点距离。
对她来说,这还是太近了,不管是一公尺,还是一百公尺,只要看得到他,都是种教她难以忍受的近。她甚至不想呼吸,不想与他共享周围的空气!
她压抑着狂奔而去的冲动,全力以赴的克制着,没力气回答他的问候,也没必要响应他,这个甩掉她的男人怎么有这个脸出现在她面前,还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问候什么?闲扯什么?想表现出成熟人的风范吗?想给全天下情变的男女做出优良表率吗?不、必、了!她没空陪他玩「旧情人也可以变好朋友」的戏码。
「要不要我送你一程?」他一径的好风度,不若以前的傲气高扬,以前他可不看女人脸色的。
可能是他心虚吧!又或者是……被他的「真命天女」给训练出好脾气了,对女人懂得轻怜细哄了。
「你要气到什么时候?我们总会有很多见面的场合,你想让别人看笑话吗?」他口气温和的提醒她。
她深吸一口气,双眼一瞇,侧着脸看他。
「您哪位?请不要胡乱装熟好吗?我不认识你。」
他浓眉一紧,没料到她居然会这么回答。他知道她是有些大小姐脾气的,不过交往半年多以来,她对他一向是温顺多情的,刻意讨好都来不及,哪有时间发小脾气?有时就算有一点小争执,也是她很快退让,撒撒娇就没事了。他还没真正领受过她的脾气呢。
就连分手那天,直到他走,她都还处在不可置信的震惊中,没来得及发挥女性的各项绝活,例如一哭,二闹、三上吊什么的。
所以说,看到她这样的冷脸,还是他的第一次。
「总裁。」车子来了,助理从车子里撑了一把大黑伞出来迎接他。
雨一直下,没有停止的迹象。
同时,汪洋也将她的车开过来了,就停在他车子的后方。不待汪洋走出来唤她,她就要冲过去,再也不管会不会被雨淋到这样的小事--一只大掌猛地抓住她!
她一个颠踬,险险跌入他怀中,幸而没有,她及时站稳了。
「放开!」她挣扎,不想让他碰她,就算是礼貌扶着她手肘也不行。
可惜范姜颐从来就不是个听话的乖宝宝,她说放,他可不见得会乖乖照办。伸手接过助理手中的雨伞遮在她头上后,扶着她往她车子的方向走去,一点也不问她意见,即使他做着的是极为体贴的动作。
大黑伞几乎全遮在她身上,所以她一点雨水也没淋到,只有皮鞋微微给雨水润浸了些,其它完全安好。相较之下,范姜颐就狼狈多了,昂贵的意大利手工西装有一半是湿的,贵公子的气势当下也垮去一半,虽然仍是好看得罪恶……不看了!直到发现自己居然在看他,她立即恨恨的收回眼光,就着他为她打开的车门,很快的坐进去。
车内与车外,汪洋与范姜颐,从一小方洞开的车门互相对望了一眼。
汪洋微笑对他点头,而范姜颐面无表情,关上车门,转身走开。
*******
身为范姜颐的机要秘书,王攸贞不得不习惯这位上司偶尔的公私不分。比如说:把女朋友放在身边就近照顾。先前有何曼侬,现在有徐微莲,她们都被范姜颐安排在身边--同时也在她身边。
不管她观感如何,喜不喜欢,一切反正是定局,没她置喙的余地。身边的「特别秘书助理」从千金小姐何曼侬换成了平凡出身的徐微莲,对她来说一样麻烦。
喀哧喀哧喀哧--
「王小姐,我这份文件打好了!」喀哧!顺道将一把虾味先塞入嘴里。食物的碎屑从她的指缝中滑下,在计算机键盘上铺了一层白。
王秘书的面皮微绷了下,有礼而冷淡的道:「谢谢,接下来请你打这一份。」她随手从成山的文件中抽出一份不太重要的文件给她有事忙。目前总经理正在里头与特助们忙着审查检阅一份重要的合作契约,不能分心被打扰,所以她就算再忙,也必须帮着注意他的新女友。
这位徐小姐来公司上班已经有半个月了,除了初来几天的局促客气之外,后来很快的适应环境。所谓的适应,就是每天像在郊游似的带一大袋零食到公司吃,边工作边吃零食是她享受人生的方式。
在她看来,生活习惯实在有点糟,不过看在情人眼底既然是「率真可爱」的表征,那她这个为人下属兼局外人的,又有什么话好说?
「什么时候要?我需要马上打好吗?」
徐微莲跑到茶水间的冰箱里拿出两瓶饮料,一瓶「碰」地放到王秘书桌上,并没有发现是放在王秘书正在整理的重要文件上,水渍很快印在文件上头,王秘书就算飞快抢救也来不及。
「呀!快擦一擦!对不起!」徐微莲吐吐舌头,赶紧拉起衣服下摆在文件上擦擦抹抹,平整的纸张当下不仅多了一圈水渍,还成了一张皱纹纸。
「好了!」徐微莲松了一大口气,拿到王秘书眼前邀功:「这样范姜颐应该不会发现吧?」
王秘书淡瞥她一眼,将文件接过,开口道:「快中午了,你要不要先到餐厅里帮总经理还有你自己包个饭上来?」
「呀!对哦!十一点半了,我得快去包便当!这样就可以先选到好菜色了。王秘书,你要不要我也帮你包一个?包准会给你包个又大又便宜的回来!我这几天已经跟餐厅的老张打好关系了,他每次都会便宜我五块喔!」
「不用了,谢谢。」王秘书婉拒。
「你怎么都不要呀!我都没看你吃过东西耶,你会不会是在减肥呀?你很瘦耶,不要减啦,这样下去你一定会瘦到死掉耶。」
「多谢关心。」王秘书手上捏着那份被毁的重要文件,只想快快打发她走,自己才能迅速重做出这份中午就要用上的文件。「还不快去?」
喔!王秘书这张脸真的很威严、很吓人耶!亏她长得这么漂亮说……「我马上就走,立刻走啦!」抱头鼠窜。
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王秘书连伸手揉揉自己发疼额角的时间也没有,瞥了眼时钟,只剩十五分钟。得快一些。
运指如飞,很快做完,装订完成后,她还有一点时间,抽出方才徐微莲打好的文件看着,不一会便皱起眉头--错字连篇,居然有注音!英文部份更是没一个单字打对,还有金额上的零,不是多一个就是少一个……这份也要重打,幸好不是重要的公文,可以搁一搁。
「王秘书,文件都准备好了吗?」她的上司从他的办公室走出来,后头跟着两个特助,脚步一点也没停,要她跟着定,他们必须上去开午餐会报了。
「好了。」 抱起准备完善的文件,她迅速而俐落的跟上。
直到进入电梯,范姜颐都在与下属谈着合约问题,眼睛只在文件与特肋之间转动,一点也没分神旁闪。王秘书特意注意了下,发现上司是真的没注意到他的小女友并不在办公室。他是真的太忙了,还是……退烧了?
突然,她觉得徐微莲有点可怜。
不,也许应该说,当上他女友的人都很可怜。
那么反过来说,被他甩掉,其实也称不上是件太坏的事啰?
********
「喂!你这人很糟耶!」号称「春天高中话剧社七朵花」的其中六朵花们,从来没想过她们有一天会与讨厌的大校花同桌喝茶吃点心。
「我怎样糟了?」懒懒坐在「仙客来」里,她感到很放松,因为今天那个冒失的小妹上课去了,不在。真是普天同庆的好消息。
撇掉那个小妹妹不提,这「仙客来」真的是一个舒服的地方。人少,就是第一个舒服。又因为店开在偏僻的地方,又还没打开知名度,所以客人不多;目前为止,除了她这个意外闯入的客人之外,所有的来客都是店主的老朋友,简直成了私人的聚会所。当她厌倦都市的拥塞时,这里有她要的清静。
附近住家没几户,花草树木倒是很多,能有这样纯天然的景致可看,真是心旷神怡最重要的是,这儿有林欣蓝,这儿是她与所有志同道合的话剧社朋友排戏的地方。这么多年来,她们对戏剧的热情依然在,即使身处台湾这样的文化沙漠,无法得到各界的奥援,她们还是坚持着这份热情。
何曼侬这一辈子没有欣赏过什么女性,而林欣蓝是唯一的特例。当年她甫上高中时,在校庆时无意中观看了一出由林欣蓝自编自导自演的戏,戏码是什么她早忘了,她只为着她的好歌喉而深深惊艳不已。
人人都在赞颂她在戏剧上的才华,不过何曼侬念念不忘的却是林欣蓝唱的那首歌。那首由她自己填词谱曲、且自弹自唱的歌,再加上那柔雅低沉的嗓音,没去当歌星还真是可惜了……为着一种几近于崇拜的情绪,她那时跑了话剧社好几次,可不知为何,话剧社的人全都给她脸色看,也不让她见到林欣蓝,还呛声要她别那么嚣张,连连打回她欲加入话剧社的申请书,叫她死了这条心。
努力了一个月,挫败连连,她只好打消入社的念头,后来因为太多追求者围在她身边,她忙得再没心思去想林欣蓝,从此也就忘了这件事了。
在她渐渐想起高中生活的种种之后,也就不意外这六朵花对她十数年如一日的充满敌意了。但是,为什么呢?当年没机会细问,现在她就很想搞清楚了。既然她们今天又是一副想电她的样子,那就来弄个明白吧!
「你还好意思问?!」六朵花之一扠腰瞪着她。「你现在又想抢欣蓝的男朋友了!你怎么这么爱抢别人的男人呀!」
「停!我几时抢过林欣蓝的男人了?!」何曼侬觉得这个指控冤死人了。「我从没去抢过她的男人!现在我是正试着与汪洋交往没错,可是先别说我跟汪洋算是旧情重燃了,在我还没出现在这里之前,他们就不算在交往了不是吗?我怎么看都是汪洋在一头热,欣蓝根本对他没兴趣呀。这哪里算得上抢了?」
「人家正在暧昧期,你进来瞎搅和些什么?你没看见汪洋的朋友与我们这一大票人都在努力敲边鼓吗?结果你一出现,又终结了欣蓝好不容易浮现的红鸾星动。」
「我……」要申辩。
被打断--「对呀!以前扼杀了一次,现在又一次。真不知道欣蓝前辈子是欠了你什么。」
「做人要有道义,你不可以再这样了啦!欣蓝又不像你这么滥情,随随便便就陷入情海,她很挑的!好不容易有汪洋这样一个好男人能入她的眼,成为她的朋友,那代表只要你不来横刀夺爱的话,不出三五年,他们一定会擦出火花,进而结婚的。」
「对呀对呀!你就退出嘛!反正你对男人又不挑,出去勾勾手指就有一堆男人让你选。可是能让欣蓝看上眼的,十几年来就汪洋一个耶。搞不好错过这一个,她就终生不谈情了。」
「说来说去,欣蓝对感情这么退缩,都要怪你!是你抢走周勤,才害得欣蓝从此不再谈情的!」
「对!就是你!」六根气愤的右手食指同时指着何曼侬的鼻尖。
「等等!等等等--」她叫。
「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当然有!」她气得站起来,学着也以双手插腰的方式给自己壮声势。
「你想说什么?」
「我不接受你们随便给我安个罪名就抹黑定案!」
「我们哪有抹黑?!」
「哪没有?!」
「我们说的都是事实,一点也没有杜撰!」
「还说没有杜撰?那你们说,谁是周勤?」
「谁是周勤?!你……你、你--」
「哼!你们也答不出来了吧!果然是唬我的。」哼哼,被她抓包了喔。
这女人,这女人……居然忘掉了!居然忘掉了那个话剧社第一才子!居然忘了那个为了她神魂颠倒到特意为她写了一出戏的男人?!
不会吧?!那件事在当年很轰动耶!
「你不知道周勤?」不知何时回来的林欣蓝,站在她身后问着。
何曼侬连忙回过头,有些惊喜的看着她。林欣蓝一直对她很冷淡的,难得今天她愿意与她说话。真好!
「我不认得他,真的有这个人吗?他很重要吗?」
林欣蓝看着她好一会,不知该怎么回答,心里有很多感触,无以名状,最后竟是笑了出来。
荒谬。
她相信何曼侬的话,何曼侬没有必要说谎,她是真的不知道周勤这个人的,周勤这名字、这个人,从来没在她眼里心底留下一丁点记忆。
就算……那个名叫周勤的人,曾经一厢情愿的迷恋她到几乎发狂的地步。
毫无意义的自作多情。
真是荒谬。
连带的荒谬了她的人生,这十几年来的生活。
就只为了,一个从来没记住他们过、甚至从来不曾介入过他们世界的女子。
林欣蓝一直在笑,笑到连何曼侬都替她感到担心--「你……」
林欣蓝摇摇头,知道她们的担忧,可是仍是笑了好久才有办法说话。她对着何曼侬道:「谢谢你来,真的谢谢。」她说得诚挚,不若平常的冷若冰霜、字若冰珠。
「呃……」一头雾水,可是这个情况下,她也只能这么回答:「不客气。」
到底,一切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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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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