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文熙军在车库停好车,搭电梯直达他位於十五楼的住处。
进了玄关,他关上门,开灯,原本一片阴暗的室内刹那间灯火通明,映出他那张教女人痴恋著迷的脸——
一双斜飞的浓眉、擅於放电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性感的薄唇……组合起来是多麽的俊帅阳刚,浑身散发著成熟男人的魅力。
就连他现在面带疲倦,抽起领口的领带,把长裤内的衣服拉出来,随性到不行,也不减他一丝帅气。
离家好几天了,他按下了电话答录机,详听这几天的来电留言——
「阿军,你在家吗?你今天是怎麽搞的?我一早去找你,前脚才踏入你屋里,话还没说,你後脚就溜了!你在怕什麽?你妈我又不是妖魔鬼怪!气死我了,我再打手机给你!」
文熙军得意的笑了笑,把关机的手机扔到沙发上。
「阿军,你的手机为什麽一整天都没开?我传了简讯给你,你是不是一个字都没看啊?算了,我打电话到公司好了。」
打电话到公司是找不到他的人的,至於简讯呢,他现在就来看看吧!
文熙军一边开机,一边嗅了嗅衬衫,闻到了呛鼻的香水味,於是解开钮扣,脱了下来,这才发现上头印了一个口红印。
这是谁的口红印?丽莎、芽子,还是小娜娜的?
「阿军,你一整天都不在公司是怎样?秘书说你出差去了,我看你是故意想躲我,请秘书挡掉我的电话吧。哼,那么我就直接上公司找你,看你往哪逃!」
文熙军耸耸肩,从冰箱里取出冰凉的啤酒,猛灌了口。
他当然是逃到老妈找不到的地方度假去了!虽然说是跷班,没有得到大哥文熙言的同意,但他可是很安分的把他的笔电带去工作,还用E-mail跟大哥报告工作进度,跟部下开视讯会议呢!
「阿军,你怎麽也不在公司?阿言说他并没有派你去出差。你这小子,居然利用副总裁的职权打混跷班!吼,气死我了,我直接跟你说好了,我要你给我找个对象结婚!」
噗——
太突然了,文熙军受惊的喷了口啤酒。
他以为老妈这次从美国回来,是想说服他去相亲,或替他介绍哪个朋友的女儿,没想到是命令他结婚。
开什麽玩笑,他可是文熙金融集团的副总裁,和大哥并列最有身价的黄金单身汉,也是报章杂志票选最想一夜情的对象,媒体记者争先追逐的花花公子耶!要他结婚,等哪天他活腻了,想自杀再说吧!
「你放心,你老妈我不可能偏心只要你结婚的,我也跟阿言说了,而且我连你们的对象都找好了喔,就是你们的童养媳。我要你们把她们找出来,然後跟她们结婚!」
这一段话让文熙军听得头皮发麻,手上握紧的啤酒差点飞出手心,没办法再保持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他没听错吧?老妈竟然异想天开的要他跟他的童养媳结婚!?
文熙军不敢相信的又重复播放了一次,直到确定他没有耳背,老妈也没有口齿不清,他火气上涨的把还没喝完的啤酒,往垃圾桶用力一丢。
拜托,他和那个什麽简汀颖的,早在八百年前就没联络了,老妈竟然要他把她找回来,再跟她结婚!?
哈哈,太好笑了,这是不、可、能的事!
别说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跟哪个女人结婚,从小他就很讨厌她这个童养媳,她不仅是个男人婆,还是只母老虎,拳头打不过他就咬他,咬得他手臂、肩膀都是她的牙痕,有次还往他那张俊脸咬,害他毁容了好几天,不敢去上学。
虽然那是十几年的事了,而且,老是以挑衅她为乐的自己也有错,但当时她恶狠狠地痛咬过他,他可是记恨在心底,直想动手掐死他!
不过,幸好後来他们一家人移民到美国,她自愿留在台湾,他才彻底摆脱了她这个耻辱。
直到二年前,他和大哥把事业移转回台湾,并定居在台湾,但这并不代表他和她必须有什麽瓜葛才行。
老妈真是太鸡婆了,偏要插手管他的婚事,还要他娶她。还有大哥,明明知道了这件事,居然没通知他一声,真是不够义气,
文熙军不悦的埋怨著,却忘了他手机关机了好几天,而且,在工作进度报告完後,他就马上下线了,文熙言哪有机会告知他一声。
电话答录机继续播放著文母那魔音传脑的唠叨声——
「阿军,你这小子是怎麽搞的啊,跷班就算了,还一连失踪了好几天,让我找不到你的人!你爸老是要我别太管你,天晓得我不管不行啊!
我怎麽会那麽命苦啊,只是要你们兄弟结婚,就被你们嫌烦,早知道你们会那麽不孝,我就该在你们出生的时候把你们掐死,省得我心烦,呜呜……」
接下来是长达十几分钟的哭声,哭诉著儿子有多麽不孝,声音尖锐的像是在杀鸡。
文熙军蹙起居。再听下去,他耳朵可能会爆掉,按下了停止键,直到四周安静了下来,他才松了口气。
他真庆幸自己溜得快,否则要是被老妈当面训话,他肯定会口吐白沫。
唉,不是他不孝,故意要躲老妈,而是老妈总是在越洋电话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催他结婚,他真的怕了。
这回她忽然从美国飞回台湾,想也知道准没好事,他才会警钤大响的赶紧溜走!
可是,他能逃多久呢?他总不可能永远都不回家,也不到公司上班吧?老妈迟早会远到他的。
文熙军头痛地搜寻著手机内的简讯,发现老妈传的简讯居然高达了二十几则,内容就跟她电话答录机内的留言一模一样。
唉!明天他就回公司上班,好和他同病相怜的难兄商量商量,怎麽打消老妈的烂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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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眼皮一直狂跳!
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她跳的是右眼,所以她心神不宁。
简汀颖揉了揉眼,想说一定是她这几天太累了,才会眼皮跳,但不知怎地,她就是莫名的感到不安。
不是她信邪,她曾经因为眼皮跳,连续倒楣了三天,这次跳得那麽厉害,她总觉得好像有什麽事要发生了。
不,今天可是她的幸运日耶!而且,老板今天要来询视分公司的状况,她这个组长可不能迟到啊!
她等这天已经等很久了,当初她会到红线网路徵友社上班,也是因为老板是「他」的关系啊……
简汀颖兴奋的开著车,真想一口气飞驰到公司,可惜红灯了。
随著前方的车辆停下,她也缓缓的煞车,趁著这个空档,拿出化妆镜整理仪容、头发,然後取出一条未开封的口红。
要擦口红吗?简汀颖犹豫不决。
这条口红是她昨天一时兴起买的,但她怎样都没有勇气涂上,总觉得涂上了就和她一身的打扮不合,怪里怪气的……
暗忖著,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著。
她和平常一样穿著简单的T恤、牛仔裤,只差她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昨天特别买的名牌货,质料好得不得了。
「他」看到这样中性的她,会不会把她当成男的啊?毕竟她蓄著短发,又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确实会有年轻美眉把她当成男的,对她投怀送抱……
当然她也有想过乾脆换洋装算了,把自己打扮成美美的女生,但她光想就觉得做作无比,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汀颖叹了口气,把口红收好。
反正,被当成男生她也习惯了。再说,她的个人资料上就有注明性别了,「他」不至於从头到尾都把她当成男的吧?
其实简汀颖的五官很精致秀气,只因为她蓄著短发,眉宇间有股浑然天成的英气,加上她那中性的打扮,所以第一眼总是被人当成俊秀的美少年。
「绿灯了……」
她等著前方的车往前开,无料车辆一动也不动,塞了近十分钟之久。
「搞什麽鬼,我从没在这条路碰上塞车……」
她等得不耐烦了,探了探窗外,想说前面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恰好听到有人七嘴八舌的说著八卦。
「听说前面有对情侣在吵架,女的扬言要自杀。」
「不会吧,我正赶著上班耶!」
她也正赶著上班啊!
简汀颖气急败坏的看了看手表。
她时间都拿捏好了,原本能提前抵达公司的,这下子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塞车给害惨了。
可恶,情侣吵架不会回家吵啊,反正床头吵床尾和,在大马路上吵算什麽!?真是丢人现眼!
警察呢?
遇到这种事,一定有人会报警处理的,怎麽到现在警察都还没来?
老天,剩下五分钟,她就迟到了。
简汀颖受不了了,她火大的下了车,迈开长腿向前步去。
她绝不允许有人那麽嚣张的挡了她的路!
几百公尺前,正有一对男女正如火如荼的吵著——
「呜呜,不要管我,让我死吧,让我被车子撞死吧!」长相艳丽的女人赖在马路中央不肯走,闹得丑态百出,气质全无。
「丽莎,别闹了。」文熙军脸色不太好。
他原本还有耐性哄她的,但十几分过去了,她还是那麽我行我素,他只好报警,请熟识的警察过来处理。
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发什麽疯,今天早上出门时,他刚好接到她的电话,因为顺路,所以他就接她去上班。
岂知她喝得醉茫茫的,一上车,闻到他车上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就猛吃醋,还质问他这几天跟哪个女人来往、他到底爱不爱她等。
爱?
要他念成日文、英文,或任何语言都没问题,但他字典里就是没有这个字。
他明明把游戏规则说得很清楚了,她的解读能力有那麽差吗?
要不是他知道她喝了不少酒,刚刚还歇斯底里的跳了车,他早就把她扔下了。
「我偏要闹!我要你跟我结婚,我要当文家的少奶奶,听到了没?」丽莎在马路上跳著,以为这样她就能美梦成真。
「走!」
她闹了十几分钟,他也好言相劝了十几分钟了,文熙军不想再迁就她了,硬是想把她拉入车内。
但丽莎用力的推开了他,疯疯癫癫的在车阵前跑来跑去的,还好,没有一辆车敢动,就怕一不小心撞上她,闹出人命。
「我不走,我要你现在跟我去公证结婚,不然我就死给你看!来啊,来撞死我啊,哈哈哈……」
疯女人!她真以为他搞不定她吗?
文熙军决定把她打晕,再交给警方处理,不然再任她吵下去,不仅驾驶们会捉狂,媒体记者要是闻风一来,那就有得瞧了。
他的风流情史一直是媒体记者最爱的八卦,但他不需要被报导这笔烂桃花!
「丽莎,过来……」他放柔语气,想哄她松下戒心。
「阿军,你要跟我结婚吗?」
「好女孩,你先过来我这里……」
文熙军噙著魅笑,果然诱得丽莎傻笑著朝他走来。
眼见他的计谋就要成功了,一道肺活量十足的女性嗓音,却在这时响起——
「喂,你们小俩口别吵了好不好!你们已经造成了交通阻塞,害得很多人上班上学都迟到了。」
文熙军错愕了下,这才发现有个高瘦的大男孩……不,应该说是长得很像美少年的俊秀女性,跑到他面前狠狠训话著。
他从没看过那麽中性帅气的女孩子,要不是她有著女性的嗓音和女性特徵,他肯定会把她当成男孩子。
不过,奇怪的是,他总觉得她很面熟,好像在哪里看过……
「拜托,把你的女人管好吧,别让她来扰乱交通,听懂了吗?」
「小姐,你训够了吗?」文熙军咧开他的招牌笑容,笑得好迷人,一双桃花眼紧盯著她瞧,像是在放电。
简汀颖这才看清楚她正在教训的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好帅啊!五官俊美阳刚不说,眼睛还好深邃,笑容迷人,浑身充满著自信,比大明星还要有魅力,只是,他好面熟喔,她好像在哪里看过他……
简汀颖的脸蛋泛起淡淡红晕,这还是第一次有男人用欣赏女人的眼光打量她,害她原有的强悍气势锐减。
「总之,你还是快把你女朋友带走,不要影响交通。」
「文熙军,你太过分了,不管我的死活,当场和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调情!」丽莎闯进他俩之间,瞪著简汀颖瞧,整个人感觉非常清醒。
其实,她根本没醉,她只是想藉酒装疯,得到文熙军的承诺,要不闹到警察来也好,明天肯定会有一大篇幅的报导,那就能藉由和文熙军的新闻,炒热她这个小模特儿的名气了!
怎知她完美的计画,却被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程咬金给破坏了,简直气死她了!
文熙军……他是她认识的那个文熙军吗?
简汀颖的脑际似被雷劈到,她不敢相信的揉了揉眼,想看清楚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
但事实就是那么残酷,他和她记忆中那张俊美却邪恶的脸孔重叠了,而且,现在的他,还比少年时的他更有男人味。
「你是文熙集团的那个文熙军?」她语带颤抖。
见鬼了,安小葵和文熙言二度相逢就算了,怎麽连她都遇上他了?
「你是……」
经由她一喊,文熙军愈肯定他们绝对认识……啊,他想起来了。
「你该不会是那个没胸部又没气质的简汀颖吧!」
简汀颖对他的话很有意见,她挺起胸,证明她才不是没有胸部,然后以牙还牙的送给他一句难忘的见面词——
「好久不见了,脾气差又爱欺负人的烂男人文熙军!」
文熙军挑眉,他对「烂男人」这三个字很有意见,事实上,女人都很喜欢他。
简汀颖抬起下巴与他对峙著,也不肯服输。
两人就这麽恶狠狠的互瞪著对方,空气中都溅起了火光,等候的车阵不是闲著看热闹,就是不耐烦的按著喇叭叫骂——
「喂,要打架回家打,别在大马路上闹事!」
丽莎也气愤的加入叫骂的阵营:「你们是什麽关系啊?文熙军,你该不会为了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不要我吧!」
「谁跟这家伙有关系!」两人听到她的话,皆默契十足的喊出。
文熙军嘴巴更毒:「我又不是眼睛瞎了,会看上她!?」
闻言,简汀颖气死了。
「小姐,你喜欢这个臭男人啊?相信我,劈腿是他的专长,你跟他在一起,绝对会被他抛弃的,所以,为他闹自杀一点都不值得啊,快点跟他分手吧!」
「简汀颖,你的嘴巴最好去消毒一下,顺便学学女孩子家要怎麽样才能讲出讨人喜欢的话。」
他从不做恶意抛弃女人的事,在他的认知里,感觉淡了、腻了,分手是很理所当然的,瞧她说这是什麽话!
「是你该去消毒吧,全身上下都是风流的细菌,脏死了!」简汀颖立刻反击,不想在气势上输给他。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你不知道这个道理吗?」文熙军撇撇唇,不屑的眼光扫了她一眼。
「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好了。小时候都像个小男生了,长大了也一点女人味都没有,真是牛牵到北京还是牛,没救了。」
「什麽没救了,你……算了,不想惹麻烦的话,我劝你还是快点解散吧!」
要不是情况不对,简汀颖真的很想和他吵下去。
但是,不快闪的话,等候已久的运将们会下车砍人,而且她也听到了警车声了,她可不想被警察带回去做笔录。
简汀颖三步并作两步走回自己的二手车旁。
「这个男人婆一点都没有变……」文熙军就这麽盯著她的背影,喃喃自语著,直到她消失在他的视线当中,他才回过神来。
他在发什麽呆啊,都迟到了!
这下一定又会被大哥揶揄,说他昨晚又醉倒在哪个温柔乡了。
他迅速的回到车上,满脑子想著要快点到公司,完全把丽莎给忘了。
日前,他和大哥商量好,说要各自甩掉自己的童养媳,而且还打赌谁爱上自己的童养媳谁就输了,要听从赢的人的命令。
他原本还在考虑,要请哪间徵信社调查简汀颖,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她会出现在这里,就是代表她住在这附近。
接下来,他只要确定她的住处,找个时间要她拒绝婚事就好了,依她现在那麽讨厌他的情况,她一定会答应他的提议的。所以,这个赌约,他,赢定了!
交通恢复顺畅了,简汀颖赶著上班,和他吵了一架之後,她真的迟到了。
难怪今天她的眼皮会一直跳,原来都是他的关系!如果她因此错过了和「他」说话的机会,都是他害的。
可恶,他最好别再让她碰上!
而被丢下的丽莎,一看到文熙军开车就走,哪敢再闹自杀,马上躲到人行道避难,最後被赶来的警察带去做笔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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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怪小媳妇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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