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芹的试胆告白 外一篇:阿修罗的箭

  这是一家位于郊区的小酒吧。平时这间酒吧的客人不多,但是今天却异常热闹。
  因为从今天开始,这里将会多一群年青人要经常在这儿聚会了。
  “老大,我咽不下这口气!我们为什么要怕那个女人?”一个年青人忽然用力甩酒杯。
  “谁说老大怕了?胡扯!这叫好男不与女斗!咱们何必跟一个女人一般见识?她既然喜欢那个地方,咱们就绅士点,让给她好了。”另一个高大的青年不满地反驳。
  听他们的这话,看来是吃了某人的亏,才躲到这个乡下地方来的。而且让他们吃苦的还是一个女人。
  “真可笑,一个女人竟然跑出来混,还自称什么‘火羽神鹫’?我看她也不过十六七岁……”
  “够了!都别说了!”一直在角落默默喝酒的男子大喝一声,四周一下子归于宁静。显然这个男人就是他们口中的“老大”。
  “输了就是输了。输给她并不等于输给全世界,不服气就以后赢回来,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算什么男人!”“老大”的声音不大,却有一种不折不扣的男子气概,让人不由得想出声喝彩。
  吧台的方向传来一阵鼓掌声。
  小酒吧里所有的人把目光转向吧台。只见一个酒保打扮的清秀少年正以赞赏的目光看那个“老大”。
  正在这时,酒吧的门“吱——”的一声又开了,一个皮肤黝黑的俊朗青年从外面走了进来。
  他不理会其他人,径直走到那个清秀削瘦的少年酒保前面。
  “铎,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嗨,好久不见的好朋友,一见面就要我帮忙,也太不近情面了吧?”少年酒保带一丝浅浅的笑。
  “这个人伤了我不少的帮中兄弟,但是目前我有事要离开这里一段时间,我要你帮我找出她,其他的可以等我回来再说。”俊朗的青年只管自己说自己的,以他这种说话方式还能有朋友,已经是上天的厚待了吧?
  少年笑而不答。
  二人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渐渐地,旁人就什么也听不到了。
  ※※※
  “喂,洛琳,这边,这边,这边有个超有味的美男在跳舞哦!”秦冰一脸兴奋地拉着好友洛琳往人群里钻。
  这里是华文路,也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什么美男啊?你不要拉太急啊……”洛琳的手被秦冰拉得都快脱臼了。
  “你看,你看,就是那个跳街舞的!不错吧?”秦冰洋洋得意地向洛琳介绍她的新发现。
  在她们的前方,一群青年围着一个正在跳街舞的男人。他精彩的表演不时惹来阵阵掌声,不少年轻人都加入跳舞的队伍。
  秦冰也拉着洛琳加入圈子。
  “不行,冰冰,我不会跳街舞啊。”
  “没关系的啦,随便怎么跳都可以,你就当它是芭蕾好了。”
  洛琳对秦冰不好意思地一笑,还是加入了跳舞圈。
  洛琳的目光不知不觉中被场中的那个美男子吸引——他长得好漂亮。没错,是“漂亮”,他的五官几乎无可挑剔,他激烈地动作着,脸上却仍是一脸魅惑人的慵懒表情。
  长得漂亮男人世上有不少,但是漂亮得让女人不敢站在他身边的男人却不多见。
  是的,她不敢站到他旁边。
  在学校里,她是校花,人人对她的美丽赞赏有加。可是在他的面前,她只是一只丑小鸭。
  这个男人会让全世界的女人自惭形秽。
  但是洛琳觉得她触电了。她的大脑被人偷走了。
  她没有办法再思考任何事情。
  正在这时,她看到了秦冰——她正在慢慢地靠近这个“全天下女人的公敌”。
  秦冰在笑,笑得很灿烂。
  她向来是这么笑的,可是洛琳觉得她今天笑得特刺眼。
  那个男人也对秦冰笑,然后……
  他搂住她的腰,和她一起跳舞。
  洛琳觉得手脚冰冷。
  她想要的东西,又被秦冰抢走了……
  对,是又。
  她想起,上个月的数学竞赛,她也是一分之差败在秦冰之下。当时她觉得没什么,好朋友得奖,她也一样高兴。
  她当时怎么会这么蠢?是啊,自从她认识了秦冰,她确实是失去了很多原本属于她的桂冠。
  她教秦冰小提琴,结果秦洋就代替她成了出赛代表;她鼓励秦冰参加数学竞赛,结果就夺去了桂冠……
  没错,她已经什么都输给秦冰了。
  除了美貌,她什么都不如“她”。
  她不能再输,也不应该再输……
  洛琳收敛神情,优雅地转到了那个男子身前,对他挑战地一笑。
  那个男子也溜到了她身边,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在她耳边低语。
  “洛琳。”洛琳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他竟然选中了她?
  “待会到府前广场的喷泉前等我。”他对她露出让人难以抗拒的笑容。
  洛琳的心脏剧烈地鼓动。
  他竟然邀她而不是秦冰?那是当然的,她比秦冰漂亮,也比她更有女人味——男人总是喜欢这种女人。
  “呃,冰冰,我有点事要去做。你自己先回去吧。”从华文路出来,洛琳就支支吾吾地对秦冰这么说。
  “啊?你有什么事要做吗?要不要我陪你?”秦冰关切地问。
  “不用了,我一个人就可以。”开玩笑,谁会在约会的时候再带个电灯泡?
  秦冰好笑地望着洛琳匆匆离去的背影。她又不是瞎子,当然看到那个帅哥跟洛林的动作。只是洛林这么防着她的样子,还真有点让她伤感。
  洛林是她交的第一个朋友。向来洛林要她做的事,她总是竭力做好,以博她的欢心。可是她每次真的做好了,洛林却未必真的开心。甚至用越来越怀疑的目光看她……终于她明白了,洛林只是要她去做,却并不是真的要她“做好”。只可惜她领悟得太慢了。
  这次既然是她发现的目标,那就交给她吧。
  ※※※
  府前广场。
  洛琳坐立不安地在喷泉前走来走去。
  三十分钟了,他怎么还没来?
  不过这不能怪他,他们又没约好时间。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
  这一个小时,洛琳过得既漫长又甜蜜。她回想着他搂住她的腰时的心动,回想他头发甩动时的狂野……
  终于,姗姗来迟的男人出现了。
  “对不住,让你久等了。”
  男人一出现,女人就像春天的麻雀,雀跃不已。
  这就是男人聪明的地方。
  若是让一个恋慕他的女人等上十分钟,她必不会有什么不高兴,只是心理上总是觉得“一个男人让一个女人等了”;若是让她等上三十分钟,她必然会有些不高兴;若是让她等上一个小时……她必然会大大地嗔怪;若是两个小时、三个小时呢?那时,惊喜早已凌驾怨意,只怕她早就忘了就是这个男人让她等了这么久。
  洛琳此刻就是这样的心情。
  “没关系,我们又没有约时间,是我来得太早了。”
  男人摇摇头,“不能这么说,让女孩子等了这么久,总是我的不对。我请你吃东西作为赔罪吧。”
  洛琳压抑住内心的狂喜.轻轻地点了点头。男女之间的感情往往是“吃”出来的。没见过电视、小说里,男人追女人的时候总是从喝茶、吃饭开始的吗?
  她却不曾想过这个男人在让她等的这两个小时做了些什么。
  ※※※
  两个小时前。
  秦冰不想马上回家,因为——回家也只有一个人。
  到处去逛逛吧。就当是——悼念这段有可能会失去的友情吧。
  秦冰在踏进这家酒吧时,忽然停住了。她身后有人。
  “刚刚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名字?”一个既熟悉又算不上熟悉的声音响起在她耳边。
  “我讨厌男人,更讨厌花心的男人。”
  “‘花心’?你是说我吗?”如果从没动心,那就说不上什么“花”不“花”心了吧?
  “我可没有指名道姓。”就是想“指名道姓”也不行,因为,她根本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
  那个男人——对,就是那个跳街舞的漂亮男人,从她身后跟了出来。
  秦冰没理他。他却自得其乐地跟在她身后。
  秦冰故作轻松地到处逛,心里却已经开始发毛了。
  他为什么要跟在她身后?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告诉他名字吗?她不想认识他。
  也许男人对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执著的。
  他跟了她足足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她继续“逛”下去,可能就不只这个时间了。
  是她先受不了的。
  秦冰忽然发狂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他”怔了一下,也愉快地跟了上去。
  秦冰越跑越快,全无半点淑女形象。像极被猎人追赶的野猪。(这个形容……汗。)
  那个男人也发足狂奔。像极了追着小兔子的狼。(再汗……)
  秦冰狂奔之后,混乱得不知所措。她胡乱地掏出钥匙,想快点开门进去,可是慌乱中,她几乎连钥匙孔都找不到了。
  来不及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秦冰忽然很后悔,她为什么要往家里跑?明知道家里不会有任何人……
  他没有走近,仍是站在三步之遥的距离,微笑着。
  “怎么不开门。”
  秦跳了起来。
  “你……你干吗一直跟着我?你有病啊?”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离开。”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只要她亲口告诉他。
  “我……我叫李美丽,好了,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喷,你不知道说谎的小孩是会被狼吃掉的吗?”他向她靠近了一步。
  “你别过来。”秦冰低沉着嗓子警告。正因为害怕,她才冷静下来了。
  他没有回她的话,只是再向前迈了一步。他的眼里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已经在她眼前二十厘米处了。
  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可是他却没有动作了,只是看着她。
  这仿佛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好……你别过来了,我叫秦冰。秦朝的秦,冰雪的冰。”
  很好。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向来他要的答案,别人都必须回答。这次也没有例外。
  “……我叫于阡铎。记住了吗?”他得意地开口了。
  “你不必告诉我,这跟我没关系。”秦冰把头撇向——边。
  “难说。”他得意地轻笑了起来,然后用力扳过她的下巴,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她应该反抗的。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怔怔地看着眼前长长的睫毛。不该属于男人的睫毛,和确实属于男人的气息。
  “再见。秦冰。”他从来时的路消失。
  “……上帝保佑,不要再让我碰到这个疯子……”秦冰颓坐在自家门口。她怎么了?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她……
  ※※※
  “疯子”酒吧。
  这是一家稍具规模的酒吧。这里对任何人开放。
  这里的标牌上写着:“这里,假象多于真实。请不要相信这里的一切。”
  这家酒吧是斡毕华的家。
  斡毕华今年二十六岁。单身。
  事实上他的朋友们也都是单身。
  他有十四个朋友,也只有这十四个人才有资格称为他的朋友。这十四个人也就是当年“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风之组”已经从“鸣星学院”毕业了。不过“鸣星”有一句话,叫做“一入鸣星门,永为鸣星人”,所以他们到死也是“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今天“风之组”的成员要在这儿聚会。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老大——“风之组”惟一的非男性重要人物,叶千芹的生日。
  鄄宸和洛骁仍是叶千芹的贴身侍卫。这对名极一时的“光影双天使”,永远是跟在千芹身边一百米以内。
  林子凯和阎斌也早早就到了。虽然他们合开的公司已经是广告界新宠了。但是为了老大的生日,再多的业务,也搁下了。
  啸虎;啸海兄弟向来是有热闹绝不错过的。也早就搁下画笔,跑来向老大请安了。这对艺术界少见的天才,不知为什么最近竟迷上了黄杨木雕,到处在乱挖树根。
  “嗨,老大,好久不见了。”雷夕铭是十五人中惟一留在“鸣星学院”的一个。他现在是文学系的教授。
  “咦,原来我们不是来得最晚的人啊?”门口进来三个披着斗篷,压着宽沿帽,戴着墨镜的男人。
  酒吧内的人狂笑起来。
  “喂,大明星们,你们这是什么打扮啊?据说只有瞎子和变态才会在晚上戴墨镜,请问你们是哪一类啊?”林子凯举起酒杯调侃。
  进来的三个人气愤地扔掉帽子,扯下斗篷,抽掉墨镜,气呼呼地冲到林子凯前面。
  这三个人正是环宇公司现在的王牌组合“透风”。
  “透风”出道已经有四年了,一直都是半红不紫的调儿。自从一年前,透风的主唱傲靖退到幕后以后,“透风”更是人气急剧下降,眼前就要步上解散的不归路了。“透风”的另两名成员箫云和肖越一气之下,也打算不干了,要回去道上混。就在这个时候,几个不知死活的记者竟要挟他们,说要把他们混过暴走族的事公布出来。箫云和肖越当下就乐了。于是这群可怜的记者就成了他们“恢复本性”后的第一群牺牲者。
  两人千算万算,没算到那群记者还留了一部摄像机在暗处。
  第二天,两人一到公司,就看到某家电视台正在播他们揍人的“实录”。公司老板气得脸都绿了。不一会儿,警方也上门来问话了。
  后来警方是交给傲靖摆平了。可是面对无孔不入的媒体,傲靖也没有办法。
  反正不打算混下去了。箫云和肖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话筒和摄像机前面扬言:“我们就是混过暴走族又怎么样?不止以前混过,以后还是要混!我们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干你们屁事?!”
  “轰”的一下,整个娱乐圈都被这件新闻轰炸了。有人大批大骂,也有人大赞大扬。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来。
  很多人那时都是第一次听到“透风”这个组合。只知道到处传扬着:“透风”那两个帅哥,以前是混黑道的。当时就有很多电台在播他们的歌——因为歌迷们都想听听这个新闻组合的歌是什么样。
  这下子,想不成名也难了。
  公司老板是个精明人,看机会难得,怎么也不同意他们辞职。还及时出了一张叫《我要做我自己》单曲加精选辑。
  销量刹时间突破五十万张。
  然后不知怎地,“透风”就这么红了,而且还红得发紫。
  半年之后,“透风”就成了公司的“当家小生”。
  今天早上在“一周金曲榜”做嘉宾的时候,两人忽然大叫:“老大,生日快乐!”
  于是,就这么着,歌迷和媒体又把他们公司包围了起来。
  “你以为我们高兴啊,谁知道那些歌迷那么神经病,围得我们公司水泄不通。我们用了人海战术,全公司出动才逃出来的。”带头的傲靖在林子凯旁边坐下。事实上他们威胁公司,今天晚上不想办法让他们出来,他们就跳槽。
  箫云和肖越走到千芹身边,各在她脸上印了一个吻。
  “哇,不是吧?我们逃都逃出来给老大庆祝生日了,怎么还有人到现在也没到场?”肖越环视四周,发现“风之组”还有三个人没到场。一个是四年前刚加入的黑龙,斡毕华(这家酒吧老板)不喜欢黑龙,没有通知他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据他所知,黑龙因为某些个人原因现在在国外。但是另外两个人就没有理由不来了。一个是有“夜叉”之称的薛无痕,另一个是有“阿修罗”之称的于阡铎。
  “谁还没到?”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肖越话音刚落,薛无痕就和于阡铎一起走了进来。
  “就说你们两个呢。”箫云笑着说,“向来讲究先发制人的‘阿修罗’今天怎么现在才来?”
  “我不是来了吗?”于阡铎随便拉张椅子坐下。
  “嘿、嘿,小于会迟到一定是因为女人吧?”林子凯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我们有约时间吗?”于阡铎开了瓶洋酒,缓缓地注入杯中。
  “好,全员到齐了,大家举杯庆祝老大二十三岁生
  日!”
  “好——”
  十五只酒杯碰在了一起。
  不知谁大叫了一声:“庆祝老大成功等待那个姓张的小子第五年!妈的!姓张的那小子混蛋!”
  一时间,酒吧里一片混乱。人人在痛骂张扬混蛋。
  叶千芹又好气又好笑。今天是她的生日,可是她心爱的人却不在她身边。张扬,你可要早点回来。
  混乱持续了三个小时,直到大家都醉趴下了。
  还有两个人在跟酒精奋战。
  于阡铎和鄄宸。
  “小于,你今天……喝了不少啊……”鄄宸走起路来已经有点摇摇晃晃了。
  “没事,我还可以再喝三百杯……拿酒,拿好酒来……”
  “哈哈,你一定醉了吧……我就知道……”
  “胡扯,我还很清醒,我还记得我今天强吻了一个女人……”
  “你被女人强吻……你怎么这么没用……”
  “是啊……我也觉得自己是不是太没用了……我问她名字,她竟然不告诉我……”
  “你当然不会告诉她,她强吻你……你当然讨厌她……”
  “是啊,她可能真的讨厌我……”两个醉鬼就这么答非所问地一唱一合,一直闹到天快亮的时候,才“昏死”在地上。
  ※※※
  秋天的晚上,天气已经有点变凉了。傍晚时分天下起了小雨。
  秦冰没有带伞,她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头上。
  咦,她门口竟然坐着一个人。
  而且竟然就是那个“舞男”。
  更过分的是他竟然在她家门口睡着了?
  秦冰打算不予理会。
  她越过他,只管开自己的门。
  他似乎睡得很熟。
  秦冰忽然觉得有点同情他,这样一个漂亮的男人,以这样的姿态,睡在这样的地方,实在是有点“不像话”。
  同情归同情,她还是打算远离他。
  就在她进门后,打算要关门的时候,一只手支住了她的门。
  于阡铎已经站在她的小屋里了。
  “你真过分,看到有人在你门外昏倒了,也不管。”他露出诡计得逞的笑容。
  “你是指你吗?”原来他是装睡?秦冰气得用力地甩门,“请你出去!我不欢迎你。”
  “哇,你的房间很乱啊?女孩子的房间很少见这么乱的。”于阡铎好像根本没听到秦冰的话,径自欣赏她的房间。
  “我再重申一次,请你出去!”
  “咦?你一个人住吗?”于阡铎开始翻她的梳妆台。
  秦冰忍无可忍,拿起一杯水倒到他的头上,“你这个疯子。”
  水顺着于阡铎的头发流了下来,一滴一滴地落在地板上。
  他慢慢抬起了头。
  秦冰吓得后退一步。
  阡铎抬起手,轻轻地拨了拨头发,慢条斯理地说:“没关系,反正已经淋湿了。”
  秦冰这时才发现他全身上下的衣服全都是湿的。她觉得有点罪恶感。
  阡铎倒似个没事人似的,仍是一脸微笑地这里碰碰,那里摸摸。
  秦冰拿他没办法,就转到厨房做晚饭。
  下米的时候,她犹豫着是不是要多下一点。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她又觉得一阵脸红。最后,她决定,反正明天也要吃饭的,多下一点也是正常的。
  客厅里不时传来东西碰撞的声音。
  秦冰一边听着外面的声音,一边熟练地煮菜。
  她不止加了饭,也加了菜。
  饭好了。她像是下定了决心般地把饭菜端出去。等她来到客厅一看,不由得一愣。散落在地上的书本、杂志都已经安安分分地叠在一边了。可是那个“讨厌的混蛋”也已经踪迹全无。
  什么嘛,害她煮了这么多的饭,吃不掉的话,说刁;定会坏掉……又没有冰箱……秦冰,你清醒一点吧!只不过是一个长得稍好看点的男人……你忘了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了吗?你被他的外表迷惑了吗?
  秦冰赌气地猛扒了一口饭,泪水不争气地在眼眶里打转。
  她实在不明白她的心防怎么会就这么被人攻破,秦冰越想越气,一口一口地猛扒饭。
  “呵,你吃饭的时候好用力啊,不知道的还以为你跟这饭有不共戴天之仇呢。”于阡铎那慢悠悠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他已经换上了一身白色的休闲服,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装了不知什么糊成一团的东西。
  他径自进门,随手把袋子扔到一边,然后到厨房里装了一碗饭出来,坐到秦冰的对面,慢条斯理地开始吃起来。自然得让秦冰有“这儿是他家”的错觉。
  “这附近的小超市真惨,想找件像样点的衣服都没有。”于阡铎像是闲话家常般边吃边说。
  秦冰白了他一眼,以他这样的长相,穿什么衣服都是好看的。
  于阡铎吃完饭,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秦冰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等他走了一个小时了,才打开他那个“糊成一团”的袋子——里面装的原来是他的湿衣服。他既然从超市拎回来了,为什么又丢在她家?当她家是垃圾筒吗?
  ※※※
  又是一个星期五。
  洛琳没有邀秦冰,一个人来到华文路。
  她从路的这一端逛到路的那一端,来来往往地找那个上个星期五碰到过的男人。
  华文路还是跟往常一样热闹。每一处街头表演都吸引了很多人。可是上个星期五碰到过的男人却像是从地球上蒸发了一般,踪迹全无。
  洛琳恨自己没有问来他的电话和地址……她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小琳,你一个人在这儿干吗?”
  洛骁手上“挂”着徐莉出现在洛琳面前。
  “哥,你怎么在这儿?”洛琳不太相信哥哥——这个死硬派的洛骁会和一个女人一起出现在“华文路”上,而且还是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女人?
  “我们出来逛街不可以吗?”徐莉对洛琳轻蔑的眼光非常不满。
  洛骁不动声色地把徐莉挂在他手上的手抽了出来,“小琳不要一个人在这儿,很危险的。”
  华文路不但是文化之街,同时也是暴力之街。
  “危险什么啊?有哥哥在,我有什么好怕的。”洛琳是洛家惟一一个知道洛骁混过暴走族的人。
  洛骁皱了下眉,他向来觉得女人麻烦,这个妹妹也不例外。“你自己注意点。”他一说完话就转身向前走。
  “喂,洛骁,你等等我啊。”徐莉不甘示弱地瞪了洛琳一眼,快步跟上洛骁。
  不是吧?要追她哥哥,少说也得巴结巴结她这个“小姑”吧?这个女人竟然还瞪她?她哥哥到底是眼光太好了,还是睁眼瞎啊?
  算了,哥哥的事,她也懒得管那么多了。还是继续找她的那个帅哥要紧。
  ※※※
  S城郊外。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不能再叫黑龙帮了。”
  “你算什么东西?凭你也敢管我们黑龙帮的事?”
  在一处废弃仓库中,一个一身暗红色紧身衣的少女站在一只大木箱上,居高临下地对一帮男子说话。
  “小姑娘,不要这么刁蛮,还是下来陪大爷们玩玩吧?嘿、嘿、嘿、嘿……”说话的这人,长得一脸削瘦,尤其是他的笑声,让人听来不寒而悚。
  只见红衣少女手中白光一闪,刚刚说话的那个惨叫一声,就倒在地上不断地翻滚着。
  余人往少女手中一看,原来她手上握的竟是一条软鞭。那软鞭在昏暗的灯光下仍是熠熠发光,仔细看还是条三棱软鞭。
  “你……你是‘火羽神鹫’?就是你最近到处挑那些名字中带龙的小帮派,还一直跟我们‘黑龙帮’作对?”帮众中一个方脸大汉站了出来,“小姑娘,我劝你还是收手吧,我们不想跟一个小女孩为难。否则,可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红衣少女呵呵地一笑,拔起软鞭就向大汉抽去。
  大汉闪向一边。可是那软鞭像是有眼睛,竟绕过挡在中间的桌子,击中了大汉的背部。
  就在这时,一个人影闪到了大汉前面,一手抓住了软鞭末端。
  “够了,秦冰。”抓住软鞭的人竟然是于阡铎,而那个红衣少女竟然就是娇娇怯怯的秦冰。
  抓住软鞭的手,从指缝里渗出了鲜血。
  是的。“火羽”是不允许主人之外的任何人抓住它的。
  秦冰一愣,原来他是黑龙帮的人……怪不得他会这么接近她……原来这一切不过是他设下的局……
  本来就是。她以为她有什么地方能让他看得上的吗?她真是太自作多情了。
  她是白痴。
  于阡铎的手上渗着血。秦冰的心里也在渗着血。
  她忽然抽回软鞭,并不看软鞭末端上的血。
  “火羽神鹫”走了。
  当黑龙帮的人回过神来的时候,“阿修罗”也已经离开了。
  ※※※
  昏暗的路灯下。
  “你想干什么?”秦冰瞪着站在她前面的男人。
  男人的手心仍在渗着血。
  “你竟然会是‘火羽神鹫’,我真想不到。把‘火羽’还给黑龙吧。”于阡铎对她伸出手。
  那只还在淌血的手。
  “‘还’?你开什么玩笑?你们还真是不知廉耻。”
  “难道你手上的‘火羽’不是从黑龙帮拿走的吗?”
  “我拿也是应该的,因为这本来就是我的东西!”
  “既然是从黑龙帮拿走的,那就还给他们吧。”于阡铎笑得很冷。
  “你想抢吗?”秦冰看了眼他的手心,那只怕会给“火羽”伤得更厉害。
  于阡铎还是那种慵懒得魅惑人的表情,他往腰间抽出一支银笛,银光一抖,竟变成了一把细长的长刀。
  “修罗刀?你是‘阿修罗’?”她怎么会没有想到?能美得这么慵懒的男人,也只有“阿修罗”。
  于阡铎就算没有“修罗刀”在手,也是一个一流的高手。更何况“修罗刀”已出。
  电光火石的一秒。
  秦冰坐在地上。“火羽”已经在于阡铎的手中了。
  “你起来吧。”
  “不用你假惺惺。反正你们黑龙帮没一个好东西!我既然再次落你们手中,只能算歹命。”
  于阡铎好笑地走到她身边,把她抱了起来。
  “你……你干什么?”秦冰紧张地尖叫了起来。
  “在想用什么方法处理你啊。”他抱着她,像抱着一只小宠物。
  处理?他想对她做什么?秦冰奋力地挣扎。
  于阡铎的双臂像一个大钳子把她困在怀里,什么挣扎只怕都是枉然。
  秦冰不信邪,一路上不断地和于阡铎的双手作战……
  “好了,快要到了。”于阡铎对她的抗议浑然不觉。
  秦冰听到他忽然说话,抬头一看,差点晕过去了,他们现在正站在s市“著名”的旅馆街。
  “你……不要乱来……”秦冰全身僵硬,她连挣扎的力气也没了。
  于阡铎快乐地带她走进一家一看就知道很不人流的低级宾馆。
  秦冰几乎昏死过去。
  于阡铎没有走上宾馆的二楼,而是从宾馆的后门走出,走进了一间漆黑的小屋。
  “咚”的一声,他把秦冰扔在了一张硬板床上。秦冰不由地呻吟了一声,这床还真是好硬。
  “这里是我家。”他从角落里取过一只旧药箱,递到秦冰面前。
  “干吗?我又没有受伤。”秦冰不悦地瞥了他一眼。他不是要她帮他包扎伤口吧?
  于阡铎向她展示了一下他“鲜血淋漓”的手。没错,就是要她帮他包扎。
  秦冰不满地撇撇嘴,还是打开了药箱。
  真想让他流血而死算了。
  “真想不到堂堂‘阿修罗’,居然住在这种地方,传出去只怕要笑死人。”
  “这里……是我妈工作的场所……”于阡铎虽然还是带着笑,可是秦冰却觉得他的脸上带着一丝哀伤。
  “你妈呢?”
  “死了。”
  “在我十二岁的时候死了。”于阡铎笑得很轻柔,让人有他不怎么在乎的错觉。秦冰知道他是在乎的,否则她就不会感应到他的悲伤。
  “你是跟你爸长大的?”
  “我连我爸是谁都不知道。我妈是街女,她很漂亮,也很倔强。她从不跟我提有关爸爸的事,她说,她也不知道。真是全天下最糊涂的妈妈……是吧。”
  “为什么跟我说这些?”
  “是你问的。”
  “你可以不答。”
  “你希望我不答?”
  秦冰闭嘴了。她当然不会这么希望,否则她也不会发问了。
  “现在换我问你,你跟黑龙到底有什么过节?为什么要取走‘火羽’?”
  “这关你什么事?”秦冰的声音变得尖锐。
  “只要你回答我这两个问题,不管你说的是真是假,你都可以取走‘火羽’。”于阡铎把“火羽”放到了秦冰伸手可及的地方。
  秦冰疑惑地望着于阡铎,他从她手中夺走了“火羽”,难道真的还会还给她吗?
  “你听说过十年前有个帮派叫‘神鹫帮’吗?”
  “知道。这个帮派在十年前忽然之间消失了,它的圣物‘火羽鞭’也辗转落到了黑龙帮手中。”他早就觉得这个帮派消失得有点奇怪,看来跟黑龙帮是难脱干系的。
  “我父亲就是‘神鹫帮’的帮主。十年前,我们一家应邀到黑无常家做客,我爸爸跟黑无常是生死之交,他怎么也没想到黑无常会这么没人性地设下毒计害他。爸爸和叔叔们都遇难了,妈妈为了救我跟黑无常虚与委蛇,假装早就爱上黑无常了。我从那时候起在黑家长大……但是黑无常心理变态,他竟然趁我妈妈刁;在就对我动手动脚……那时我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孩……”秦冰全身都瑟索着,仿佛不愿意记起当时的事……
  “好了,不用说了,我已经明白了。”于阡铎第一次收敛起笑容。他把毯子披在她身上,然后再抱紧她。他知道她现在——定会排斥任何人碰她的身体。
  “我真的好怕……好怕……可是我怎么叫都没有人应我……”
  “不要再说了。他已经死了。没有人会再伤害你了。”他只恨他死得太早了,否则他一定会把他千刀万剐!他现在就恨不能把他从地狱里抓出来狠狠地揍他一百拳!管他是不是黑龙的老爸!——黑龙只怕还不知道实情,像他那样的血性男儿,要是知道他老爸是这样一个人,一定会发狂的。
  “你哭吧。”
  “我为什么要哭?我要让他们黑龙帮上上下下全都大哭十八场!”
  “该死的是黑无常,不是黑龙帮。”
  “反正你们是同伙!你们是一伙的!”
  于阡铎紧紧地把抱在怀里。
  “你放开我!你这个浑蛋!你不要以为我好欺负!”
  “都说女人直觉灵,其实,男人对女人的直觉也是很准的。我从看到你开始,就觉得我完蛋了。果然是真的。”于阡铎轻轻地在她耳边低喃。
  秦冰然“哇”的一声,号啕大哭起来。
  于阡铎无奈地把头转向窗外。
  天空中满是流星。
  狮子座流星雨是吧?
  流星一颗一颗划过天际。有多少人能在它划过的瞬间许下愿望,又有多少能真的实现?
  他的心愿是不需要被任何人知道的……他低头看了一眼怀中哭声渐小的女人……他已经不会再孤独了,她也不会。
  天际渐渐泛白。曙光透进窗台照到墙边两个相拥而眠的灵魂。
  ※※※
  “华文路”是这个城市的文化和爱情之路。每到星期五,这里就会有很多爱好者在这里做街头表演。
  今天这里还是一样热闹,依然有许多“萍水相逢”的人变成了“两心相知”。
  一全书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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