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以外的日子 第六章

  好不容易,连挤带扯的,才挤下这班绞肉酱似的公车。亏它还是Volvo制的,破铜烂铁一堆!冷气声、引擎声,收音机传出来的魔音声;汗味、发臭味、香精味--天啊!这是什么样的世界--一抬头,巷口处,张家母女可怕的身影正被夕阳曳得细细长长的。正盘算着该如何冲过重围时,来不及了,张妈妈高八度尖锐的嗓音正穿透空气刺进我的耳膜。
  “阿欢啊!妳回来了!听我们小丽说--”
  该死!不等她说完,我飞快的跑过去,点个头,装作很急的样子,直奔回家。免不了还是碰上张亮丽似笑非笑,一点轻睨,又似是一点难堪的脸容。
  张亮丽也真是可怜!有这样的母亲。大概有时也因为她母亲而觉得难堪吧?所以才会不要命的用功,反常的骄傲。我想,她对我没什么好感。我们常常上下学时在路口相遇,招呼也不打一个,各走各的路。
  而我想,她也是少数几个不喜欢劳勃瑞福的人。有一回,班上同学谈论起劳勃瑞福时,我碰巧看到坐在不远处的她,露出一脸不屑的样子。往后几次上劳勃瑞福的历史课时,同学皆一副陶醉的模样,唯独她,冷冷傲傲的,笑也不笑。
  张亮丽其实是清秀美丽的,但因为她的头脑好,所有的焦点都落在她的功课上,她的美丽也就给掩没了。妈咪有一次就说了:“张家两姊妹,姊姊看似健美亮丽,其实远不如妹妹优雅动人。”
  妈咪以她独具的审美眼光透视一个人,绝对是错不了的。可惜那时我没有勇气问问妈咪对我的看法是怎样。我会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吗?
  “九六、九七、九八……”数完了阶梯,正好爬到顶楼,到家了。妈咪真不该把房买在顶楼,那些楼梯老像噩梦似的,延伸至无边际的尽头。
  我们是两年前才搬来这里的。在这之前,除了爹地刚死头几年,一直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妈咪受不了外婆一天到晚盯着她再找个“好人家”,就买了现在这个“家”,搬了过来。爷爷奶奶一直很疼爱妈咪这个媳妇,爹地死了,他们也只叹着爹地没那个福气,阵线倒是和外公外婆一致,老是偷偷问我,妈咪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朋友”。我的回答总是很简单:不知道。
  妈咪是一家规模宏大的服装公司经理,工作忙碌得常常比我还晚回家--应该说,夜色不墨透,绝对见不到她的归影。其实,爹地留给我们的,足够我们用好几辈子了。说起来,我们是有钱人家,爹地留的,还有爷爷那边的,可是妈咪硬是要外出工作,就像她硬是不肯再嫁一样。
  难道妈咪心里还是那么恋眷着爹地吗?可是,她那些个一箩筐的男朋友--
  我是不懂妈咪的。
  门开了,妈咪在家,而且居然是在厨房里作饭。我闻到了饭菜香。
  “妈咪!”我丢下书包,高声叫了一句。
  妈咪正好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我有点惊奇;是以,看见她端着菜时,并不迎上去。
  等她在饭桌旁坐定了,我也坐下来,才问:“今天怎么那么早?”
  妈咪微微一笑,不说话,帮我盛了一碗饭。
  我的惊奇不是没有道理的。爹地死前,我记得家里有个阿姨帮忙做饭;住外公家时,也没见过妈咪进厨房一次,也不知道是谁在掌理家务的,反正肚子饿时便有饭吃就对了;搬到这里以后,我们家的伙食,九成九是外面各自解决,剩下的十分之一成是我做的。我很少、几乎从来不曾看见过妈咪做饭。而现在……
  我再问了一次。
  妈咪又笑了:“公司没什么事了,就早点回来做饭。”
  我实在是不相信,但也不再说什么,静静地吃饭。妈咪的笑脸,即便是那笑脸,也是我陌生的。
  过了一会,妈咪开口了:“下星期一有些事要到南部出差,去一个星期;妳一个人在家没有问题吧?要不要到爷爷家或外公家住几天?”
  原来如此!
  扒了一口饭,囫囵吞了下去:“没关系!反正已经习惯了。”
  我又盛了一碗饭,妈咪看着我,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妳在学校还好吧?”
  我看了她一眼,奇怪她这么问,嘴里却说:“很好。”
  妈咪点点头,说:“上星期去三叔公家,听他说,有个亲戚刚从国外回来,在妳学校当老师。”
  “亲戚?什么样的亲戚?”我们家这些亲戚,我从来也搞不清谁和谁是什么关系。
  “我也不清楚,”妈咪顿了顿,蹙着眉,很是动人。“听说是三婶婆娘家那边的人,大概是表哥之类的吧!”
  我看妈咪和我一样,搞不清这许多关系。可是她那么注重和亲戚间的关系,怎么会有这样的疏忽?
  “就算是吧!那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如果真是亲戚的话,礼貌上该向对方表达意思。”
  这就是妈咪,家庭以外,对什么都周到。三叔公那件事倒是例外。
  妈咪还是好强、爱面子!那么高贵优雅的一个人!
  我有点不耐烦:“再说吧!现在连对方是谁,什么关系都不清楚,谈什么表示意思!等弄清楚谁是谁了再说吧!”
  妈咪仍不放弃:“嘟嘟,我的意思是--”电话响了,打断妈咪的话。
  找我的。
  “杜见欢?有部电影刚上片,听说不错,明天下课一起去怎样?”刚拿起话筒,阿花就迫不及待的叽哩呱啦起来。
  “我们两个?”
  “还有麦子、王大和他两个同学。”
  “王大?妳什么时候又和他搭上了?”
  其实王大和我们都是认识的。早先是阿花看上人家,想尽办法搭上线,后来就这么熟了。不过,米俊宽出现以后,阿花为他颠倒痴迷,我还以为她和王大就这么完了,倒是没想到,阿花这家伙当是人迷心不迷。
  “妳不要扯这么多,到底去不去?”
  我实在是不想去,又不知找什么借口好,正犹豫着,眼光和妈咪遇上,灵机一闪:“我不能去,早和我妈咪约好了有事的。”
  阿花也没坚持,说声“拜”就挂了电话。
  第二天一早,我一进教室,阿花就堵住我,威胁说:“今天下午妳如果不和我们一起去,以后我就改口叫你“杜胖”!”
  我睨了她一眼,不理她。
  她似乎觉得很有意思,杜胖杜胖地呢喃个不停,然后指着我,哈哈大笑:“哈!杜胖!真有意思!”
  衣架刚好走进教室,想必也听得她大叫那一声。阿花尴尬地坐回座位,偷偷瞥了我一眼。我昂着头,奇怪的,竟没有脸红,却意外碰到张亮丽的视线,一种很不屑的表情。
  第四堂课结束后,我急于摆脱阿花的纠缠,急切的收拾书包。一上午,她一直跟在我屁股后,也难怪,她就坐在我旁边。
  “怎么?还在生气?”
  我不答。
  “妳真的生气了?”
  我还是不回答。
  其实,我并不是开不起玩笑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被米俊宽听到,我觉得很不舒服。
  “我以为妳不会在意。真的!我只是觉得好玩--”
  “唉!”我打断她的话,其实她也并不是那么不可原谅:“算了吧!阿花,我没有生气。这没什么好生气的。”
  “那妳干嘛憋着,一上午都不说话?也不理我们?”
  “我喉咙痛,可以了吧!”我扮个鬼脸,然后语锋一转:“妳们还不快走,电影快要开场了。”
  两人这才放心地离开教室。反倒我,原先急着离开的情绪,经这么一搅和,逐渐平息下来。看她们走远了,我反倒又一屁股坐回座位。大家差不多都走光了,只剩下几位比较用功的同学留下来温习功课。
  我趴在座位上,觉得肚子有点饿,恍恍惚惚的。眼前突然出现米俊宽擦拭黑板的背影。然后,他回过身来,叫了我的名字,对我温柔的一笑--
  当--当--,钟响敲醒了我的混沌。抬头一看,留下来温习功课的同学也离开了,偌大的教室只剩下我一个人。几点了?我的脑筋有点不清楚了。我起身离开座位,到洗手枱冲了把脸,没有带手帕、面纸,就用衣袖边擦脸,边进教室。
  走到座位后,我用另一只衣袖将脸再擦得干些,然后收拾书包准备离开。就在我背上书包,转身欲向门口走去时,被眼前的景象吓得愣在当地。
  劳勃瑞福背靠着墙,正对着我,左臂搁在桌上,支着脸颊,一语不发地注视着我。
  我的座位是在东向靠窗算起第三排最后一个位子,窗户外就是走廊,前后各一个出入口。靠窗的第一排座位是贴着墙排列的,排到最后两个位子已经不临窗了。
  所以,劳勃瑞福此时背靠着墙,坐在临窗第一排倒数第二个位子,而我冲完脸,经过走廊由后门进入教室,他的位置所在,就成了我视线的死角。他一定是在我出去冲脸时才进来的,因为我由后门出去,必定会经过他现在坐的位置,而我确定,当时除了我,教室再没有其它人了。
  等我回过神来,他还是那样的姿势,一动也不动的看着我。我开始不安起来,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脸颊忽的发烫起来。刚刚我用袖子擦脸的情形,一定全被他看在眼里!
  我深吸一口气,又轻轻呼了出来,然后,提了提书包的肩带,朝他点个头,头一低,逃难似地准备离开。冷不防他轻吐了一句:“请这里坐一下,好吗?”左手依然支着脸颊,头稍微扬起,示意他跟前的位子,也就是我座位右手边前方的那个位置。
  我迟疑了一下,然后走过去,面对讲台,但身子略为右倾,在他跟前坐下。然后头稍低垂,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好一会,他仍然保持同样的姿态,一话也不说。我有点不耐,抬起头,正好遇上他的眼光。心一惊,忙不迭地移开视线,心脏跳得好厉害!那感觉真像是小偷当场被逮了似的,又惊又怕!
  当然,我对劳勃瑞福的感觉没有那么复杂。虽然久仰他的大名,真正接触到是在二年级上他历史课以后的事。我之所以会感到心慌,完全是心理正常的反射动作罢了!看!他莫名其妙的冒出来,又一句话也不说,直是盯着人瞧--气氛实在是太诡异了,由不得我不感到心慌意乱。
  “妳从那里看来那些东西的?”
  “什么?”没头没脑的,我怎么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那些话,昨天妳课堂上讲的那些话。妳是不是看了一些这类的书,然后大受感动,就照本宣科搬了出来?”
  听了这话,一剎那,我竟然不知是该生气还是愤怒。
  我承认,我的思想跟不上时代,对爱情有着过份美好的憧憬,向往那种“一生情,一生还”的刻骨铭心;我也承认,不少同学笑我太迂腐,中了神话传奇的毒太深,相信什么美丽的传说,死守着封建时代女性的柔弱,让男性大沙文主义骑在头上。
  “凭什么男人可以三妻四妾,女人就该从一而终?”她们这样的不满。
  然而,我要的并不是这样的形式,表面上的平等。我要的是真情真性,一辈子真正的幸福快乐。
  我们已经十七岁了!可以对人生,甚至对爱情有更多的憧憬。虽然大人们看我们不过是小孩一个,可是我们自己却有那样的自觉,知道自己已经长得够大,足够独立自主,坚持自己的人生方向。我对相信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只有真情真性许见白头。
  我调整了坐姿,面对着劳勃瑞福,然后抬头挺胸,直视着他的眼睛,挑衅的说:
  “那么你以为呢?亲爱的老师!”
  劳勃瑞福露出他一贯阳光般灿烂的微笑,略带一抹揶揄,相当令人心动!
  “别那么冲动!我只是好奇。妳还那么小,才几岁--十五?还是十六?--就对感情有那么强烈的想法。”
  “我怎么想是我的事,”我的口气仍不是很有礼貌:“而且,是你自己问我的想法的。谁知道,那样讲会碍着了你。还有,不要太自以为是,我已经十七岁了,记住,十七岁,不是十五,也不是十六。什么叫太小?李世民十八岁就出来打天下了!”
  劳勃瑞福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或者说,揶揄的味道更浓了:“好,十七岁,我记住了。小孩子,脾气别那么大。妳真的是那样想吗?”
  “是的。”我重重地答应。
  他这时也不笑了,静静地看了我好一会,我也回视着他。然后,他突然地站起身,拨乱我的头发,说:“不早了,赶快回去。”说完就走出教室。
  我愣愣地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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