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是反复的浪涛声,不吵,但很汹涌,在接近月圆涨潮之际,会愈来愈强烈。
叶怡君抱着毛巾被,在半睡半醒间,思考起昨夜的承诺。
提供温暖,以诚实不说谎为条件,可以撒娇程度的任性,做彼此两个礼拜的好朋友。
她和那个男人如此约定的。
噢,虽然有点大胆,但还满奇妙的,第一次和人「做」朋友,而且还是好朋友,真是个与众不同的约定。
叶怡君不由自主的笑了,抱着毛巾被在床上滚来滚去。
唉,星期一要上班,她不可以再继续赖床了。
才理智的这么想,五感醒了大半的小女人,闻到一股名叫美味的香气。
她像是迷糊的小狗,以鼻子带领全身上下缓缓坐起,然后被拖着走般的打开房门。
迎面而来的除了香味,还有--
「嘿,醒啦?蛋要煎两面还是一面?」赖庆国站在叶怡君客厅兼书房兼饭厅兼厨房的小空间里,神采奕奕的问。
叶怡君还有些不太清醒,揉了揉眼,血压太低让她寻了张椅子就坐。
「弄破蛋黄,全熟,谢谢。」基本礼仪要顾,她努力挤出还有点哑的声音说道。
得到指示,赖庆国用炒菜锅烤吐司,用平底锅煎蛋,还顺便泡了咖啡,切了火龙果。
东西上桌时,他也清理好厨房了。
「来,今天妳当女王,我来服务妳吧!涂果酱还是夹蛋?」他好心情的说道。
没想到可以当女王,但在星期一症候群的影响下,叶怡君还满高兴不用自己弄早餐,然后赶上班。
虽然在离岛上班,大部分是自由心证,但拿纳税人的血汗钱不做事,她做不到。
「夹蛋,谢谢。」第一顿就吃甜的,她吞不下去。
他还是笑得很开心,心情好到让人生气。
他上回出差结束是在三天前,只回家洗了脏衣服,换了行李就接着出门赴下一趟差事,有个地方可以回归日常生活,给他一种安定感,所以平时当家里女人的奴役虽不情愿,可现在做做简单的家事也还不错。
「来。」
他将盘子放在她的面前,自己也豪爽的大口吃起来。
叶怡君昏昏晕晕的啃着吐司夹蛋。
「我家怎么会有吐司和蛋?」她印象中只剩苏打饼可以啃了才对。
赖庆国舔了舔手指,摆出一个「妳还有脸说」的表情。
昨天她说他可以使用这边的电脑和厨房,他一早醒来,走到冰箱前想弄点简单东西吃,才发现她的食材真是贫乏。
「去阿水姨的杂货店买的,顺便买了水果,这里的火龙果还不错,满甜的。」平时吃的火龙果只有水分,这里的还有点甜味,他喜欢。
叶怡君点点头。
小岛生活凡事自给自足,像她这种没有求生本能的人,全靠岛上乡民的协助才能安然「活」过一年……没死真是奇迹。
「那是阿惜婆婆种的,产量不多,难得有能拿出来卖的货。」尽管意识还不是很清楚,但叶怡君对岛上事物如数家珍。
不像女人小猫一样啃东西,赖庆国吃完正餐,开始吃水果。
「妳对岛上事情掌握得很清楚,等会儿带我去逛逛,我想了解一下这个岛上的情况。」
侦察报告还是要写,他决定按部就班的做好该做的事。
叶怡君的小脑袋上下摆动。
她不是故意要无精打彩,可是血压很低,她没啥活力。
「这里很小,差不多两、三个小时就可以走完了。」她补充报告一般的说着。
赖庆国瞟了眼窗外,才七点,阳光已经很热辣,加上海面反射,让人睁不开眼的强烈光线,活脱脱能脱人一层皮。
「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用吗?」还是别用走的吧,在大太阳下行走会死人的!他无法不这么想。
过了半晌,叶怡君总算清醒,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她和他开始进行早餐会报了。
「还没到上班时间耶!现在不要讨论公事啦!」她撑着刚活络运作的头,埋怨一般的说道。
赖庆国脸上还是露出一抹笑。
「早死早超生啦,我们讨论完就出门,中午早点回来躲太阳吃饭睡午觉。」习惯到小岛出差,他有一套分配时间的方法。
噢,被设计了!
叶怡君发现手上的吐司原来是交换代价。
「我不要啦!」她是公务员,才不要七点开始上班。
昨天下午和晚上,这个女人一直表现得很平淡,现在却很幼稚,他认识的女人全都低血压,这真是一种怪病,他实在无法体会。
能让女人的任性表露无遗的怪病,但就病发情况看来,叶怡君真如他所想的,是一个不太任性而为的家伙。
赖庆国为了这个发现而微笑。
「喂,昨天不是说『好朋友』不可以太过任性的吗?」他搬出昨天的协议。
叶怡君无法反驳,只能扁嘴。
啊,「好朋友」的条款也适用于工作?
「我只有一辆脚踏车。」她说得很委屈。
这个岛不大,总共三辆小货卡,其余的泰半是摩托车或铁马。
赖庆国开朗的笑容里有一点点残酷,大手摸着女人的头,弄乱她的头发。
「好乖、好乖,给妳十分钟梳洗,弄好了我们就出门巡视。」赖庆国语带命令的说。
她挥开了他摸小狗般的手,口气粗鲁的说:「知道了啦。」
他听着心不甘情不愿的话语,正在往外走的长腿停下,转身,走回女人身边,蹲下。
感觉晶亮发光的大眼直盯着自己瞧,叶怡君赌气不说话,过一会儿便有些难受。
被他盯着看,她的心跳彷佛不受控制的加快。
「看什么看啦?」叶怡君口气加倍粗鲁的问。
他笑得很开怀,像热情的向日葵。
「出去巡一圈回来,午餐我来煮,怎样?」经过短暂的相处,赖庆国知道她是生活白痴。
叶怡君闻言,露出笑容。
噢,她每天只有晚餐正常,早餐和中餐都吃苏打饼,有人要煮,她当然举双手赞成。
「真的吗?」
那一抹有热度的炫目笑容,让他笑得更开怀。
「真的,看妳要吃什么都可以。」大丈夫之言如石坚,他向来说一不二,绝不食言。
说完,赖庆国站起身,笑着离开。
被留下的叶怡君,为了可以期待的中餐,不禁露出傻笑。
「哇哇哇……」站在男人背后,顺着山丘快速滑下,让叶怡君惊声尖叫,快意风行。
骑着变速越野车的赖庆国则是玩得乐不可支,迎着海风,用力的踩着踏板,朝着碧蓝海面而行。
「嘿嘿,我们是这岛上的飚车族!」他笑着大吼。
听见呼啸的海风中,有男人疯狂的言论,叶怡君想笑的同时,又有一点担心。
「别闹了啦!骑太快了……哇哇哇……」
她的反对意见,再次因为俯冲的速度太快而中断。
赖庆国活脱脱就是个小鬼头。
「妳把变速越野车拿来慢慢骑,暴殄天物啊!」
他完全以行动来测试车子性能。
站在他身后的叶怡君只能紧紧抓着他的肩,然后在海风的吹拂中大笑大叫。
「你这个疯子!」
「对啊,妳是这个疯子的『好朋友』!」
「骑慢一点嘛!」
「那换妳来载我啊!」
「去死啦,你这么大一只耶!」
在笑笑闹闹之中,他们已经横越了整个岛,来到轮弧屿的南方。
蓝到能抽人魂魄的大海,在眼前开展到无限远处,粼粼波光像在述说着童话故事般跳动着。
这个小岛真的很美丽,安静的美丽,平和的美丽,让人心领神会的美丽。
越野车才停下,叶怡君已经有些脚软的跳下车,面对那个笑得很赖皮的男人,火气上涌,拍了他一下。
「你这混蛋!」她笑着嗔骂。
女人那一下打得不重,赖庆国一皮天下无难事,笑着下来牵着车走。
「哇,这里真漂亮,拿来度假一定很不错。」吹着海风,他发自内心的赞叹。
叶怡君走在他身旁,距离只一步,她觉得那是刚好的距离。
「你刚才说你已经跑了四十个岛,那不是也等于度了两年的假吗?」
听见他说被上司恶整,派到离岛出差了很长一段时间,说实话,与其说她是为他抱屈,还不如说她觉得他身在福中不知福。
赖庆国闻言,表情奇怪。
「噢,那是出差,是有事情要做,像妳这样长长久久的待在这里,不用忍受舟车辛苦,才叫做度假好不好?」
海风吹动他的POLO衫和麻纱长裤,让人有一种他边走边飞的错觉。
男人黑得在发亮,叶怡君眼前一眩。
「对呀,我不会让出这个职位的。呵呵呵,羡慕吧?!」
她是逃走的,却没想到逃到一个仙境。
她骄傲的语气,让他想杀了她泄愤。
「再继续说呀,小心我杀了妳弃尸,让妳漂到公海去,这样位置就空出来了。」赖庆国故意装狠。
叶怡君一点也不害怕。
很奇怪,她和他认识没有多久,可是她就是很轻易的接受他,相信他的为人。
看来她以后没立场去责怪那些刚认识就可以玩一夜情的人了。
「最可惜的就是这个岛没有沙滩,你别小看这四周,离海岸没有几公尺就剧烈下降超过五十公尺,拿来度假还不如开发成船只中继的港口。」叶怡君笑着说明。
赖庆国打量了下海水的颜色,果然在离海岸的不远处,就转为深沉的蓝色,而非浅滩的绿色。
而这一点在大部分以珊瑚礁组成隆起的海岛来说,是非常难得的。
「这种深度,吨位大一点的船不需要港口,也能直接就接岸了。」赖庆国好像意识到什么,脱口而出。
叶怡君浅笑。「对啊,反倒是给渡船用,靠村子近的那一个港口,吃水很浅,水深十公尺,所以只能给小船和渔船使用而已。」
当两人正在交谈时,突地一阵马达声,远方海面一道白色浪线接近,仔细一看,达到噪音标准的一艘白色游艇迫近,快速的往岛上而来,然后飞进了右侧的湾岸。
赖庆国揉了下耳孔,不敢置信的往右一瞧,站在制高点,可以看见一座标新立异的白色建筑的一部分,还有围绕在它四周高高的围墙,和这岛上的淳朴民居一点都不搭调的坐落在此。
叶怡君也被那噪音给震到,表情有些不悦。
「吵死了,有钱人就是这样子,完全不顾其他人的感受。」
闻言,赖庆国感觉不对劲。
「有钱人?听妳说的不像岛上的人。」
叶怡君猛点头。
那些人如果是岛民,肯定被岛上的长辈给轰出去。
。「听阿水姨说,那是一些有钱没地方花的科技新贵,三年前买了南边一大块土地盖别墅,然后还弄了那座丑毙了的墙,养了一大群的杜宾狗不让人进入,时不时就呼朋引伴坐游艇来玩。」
那些人出入不从港口,但偶尔为了补给会到阿水姨的杂货店,她见过几面,觉得那些人看起来就像暴发户,不太尊重人,很讨人厌。
赖庆国歪着头。
「噢,是吗?」他开始怀疑起什么。
原本嘻嘻哈哈的态度变得凝重,突然见识到他如此深沉面貌的叶怡君有一点吃惊。
「怎么?你怀疑他们在干坏事吗?」想到他来这儿是为了查案,她紧张的问。
赖庆国想了想,耸耸肩。
「不清楚。」这种有钱人,他在其他地方也遇见过。「妳有感觉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吗?」
叶怡君摇摇头。「他们不太搭理人,大家也不和他们往来……只是,他们大概命中带衰。」
带衰?此话怎讲?
「继昨天的鬼话题后,又有什么怪事吗?」明明在大太阳下,赖庆国浑身不自在的问。
噢……七月半还没到,阿飘兄弟别出来逛大街呀!
听他的语气就知道他摸到边,叶怡君刻意摆出一个阴阴的笑容。
「听岛上的人说,这里闹鬼呢!在晚上会有小鬼哭闹或是玩乐的声音,而且好像……不只一个哟!」
My god!他全身寒毛都竖起来了啦!
赖庆国念了几声佛号,跳了几下。
「好了,不要再讲了,厚,大白天的,不要讲这个。」
看他急得严词厉色,态度丕变,叶怡君双眼发亮。
原来这个粗壮性感的男人--
「你怕鬼啊?!」她问得笃定,莫名其妙的感到开心。
赖庆国睁大双眼,一脸淡漠。
「没啊!谁怕阿飘兄弟啊!」
呼呼呼呼,愈是不在乎,就愈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耶!
发现了男人的秘密,叶怡君又笑了。
「原来……你真的怕鬼啊。」她的声音轻之又轻。
「不怕,我才不怕。」赖庆国的声音抖之又抖,还在死撑着男人的面子。
既然他死要面子,就别怪她拿来利用。
叶怡君笑看着他,决定要为早上被人挖起床工作扳回一城。
「那好,我们晚上来试胆,不敢来的是俗仔。」
赖庆国的脸色有点发白,冷汗直流,但身为男子汉,却不容许他孬种的拒绝。
她一个女人都不怕了,他怕就很难看了耶!
「厚,妳到时候就别怕得发抖,我可不保护妳哟!」
日落月升,黑夜笼罩了轮弧屿,没有路灯的小岛一片漆黑。
除引手电筒照到之处,放眼望去,都黑黑灰灰,耳边听到海浪声音,却看不见白日波光明媚、风景艳丽的海。
赖庆国边走,边在心中念咒。
果然,灵感应验了,愈是没听过名字的小岛就愈是不吉利!他在内心这么发癫的想。
在他身边的叶怡君神色如常,一点也不害怕。
该说她八字太重还是怎地,不但从来没看过,也从没有靠近灵异的体验。
虽然她小时候也被鬼故事吓过,可她就是嘴硬,在一次半夜看到衣橱里有白影在飘时,她拚死也要看清鬼的长相,然后便发现那是她白天新买的白色洋装,从那一夜起,她就再也不怕鬼了。
而且她是警察,帽子和警员证上的标志,在学长们间流传,可以驱鬼的,有加持在身,她就更不害怕啦!
也因此,她现在能够好好品味男人的不自在。
感觉他的大惊小怪,和他平日作风豪快完全相反的一面,让她有一种高兴的感觉。
怎么说呢?她本来就很好奇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然后知道了就像偷到了个宝一样。
叶怡君的心情很好。
赖庆国却不是如此。
「吃饱饭后进行这种能让心跳加剧。口干舌燥、全身紧张的活动,好像不太健康耶。」他佯装平静的道,但是真相是他同时在心里骂着各种各样的脏话。
叶怡君的心情还是一样的好。
「不会啊,吃过饭后散散步,晚上好睡。」环岛一圈三个小时,南北直线最短距离来回差不多一个小时,正是最适合的运动。
突然,一声蛙鸣--
「哇哇哇哇……」
男性的尖叫声划破夜空。
赖庆国吓得张手抱住她,担心的左瞧右顾。
叶怡君哈哈大笑。
「噢,你好逗哟,那是青蛙啦,乖哟,乖哟,别怕了。」
听她像是安慰小朋友的话语,他的自尊已荡然无存。
赖庆国全身僵硬,但还是逞强的放开手……虽然他很想继续抱着她,嗯,他不是要轻薄她,而是抱着个让人安心、知道自己不孤独的人,真的感觉很好嘛!
「我不怕!我才不怕!」他决定硬气到底。
叶怡君敛笑。
我不怕!我才不怕……吗?
「好,你不怕,你不怕啦!」她决定放他一马,不害他因为羞辱而上吊自杀。
赖庆国心里一百个不愿。
不怕才怪……他好想回去哟!
「差不多该回去了啦!」
他不想吓破胆,被女人扛回去,噢,那他就不用做人了。
叶怡君懂,但她还是继续走着。
「好了,快到了啦!」
赖庆国紧紧握拳。
快到哪里?阿飘兄弟的家吗?
这里的房子都是日据时代留下来的,时间悠久,就算发生过什么惨绝人寰的事情都很正常……
「我们要去哪里?」他问,只差没有声泪俱下。
「啊!」叶怡君叫了一声。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但她还是造成了男人的心悬在半空中。
「我们的目的地是什么地方?」赖庆国又问。
看上级长官紧张成这样,她一时心软,扣住他的大手,随即感觉被人反握。
「我们要到海边去!」
在她这么说的时候,他们已穿越了矮灌木丛,瞬间,半圆的月在天边发出青泠的光,照得黑色大海一片光灿,脚边是不高的悬崖,底下白色波涛汹涌,激起的水花洒了满身。
黑色的水平线也看得清清楚楚,星子遥遥从那处像小精灵一样的跳出来,又从那处的另一侧跃入海里。
旋转着的天,青色的月,光芒搅乱了墨般的黑,在天地间起伏,就像在跳舞一般。
她摇了摇男人温暖的手掌。
「『好朋友』这里是我的秘密基地,棒吧?」叶怡君开心的道。
害他吓个半死,失了男人的风采和气度,然后像个娘儿们的尖叫……赖庆国很想揍她一顿。
但握着她的手,他并没有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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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男子汉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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