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一棵面包树 第四章

  才只隔天,黛榕就知道晋欢陪净齐去过生日的事了。因为隔天一早,黛榕打电话来质问晋欢:“你昨天打完拳跑哪去了?电话没人接!”
  因为电话放在车上忘了带下去,而那片草地也不可能有电话,所以就……
  “我一直打电话给你都找不到你,你到底去哪了?”黛榕又吼。
  晋欢不擅说谎,只好对黛榕说了实话。
  “陪他去过生日?!”黛榕立刻惊天动地嚷了起来:“你的脑子在想什么啊!”
  晋欢的声音被黛榕的气焰压得低低的,“也是想说,可以顺便利用机会劝他回去接程先生的事业……”
  “只是这样而已?”黛榕怀疑地追问。
  一句再简单不过的问题却把晋欢给问倒了。真的是这样?晋欢也觉得这似乎只是个用来说服自己的理由罢了。
  她不能否认,净齐对她有着强烈的吸引力,虽然她的理智一直要自己离他远点,但糟的是,理智不一定随时都战胜得了感情。
  晋欢不回话,黛榕也猜出了一些端倪。她伤脑筋地:“不是跟你说过?他这种在恋爱堆里翻滚不知几年的情场老手,根本就是你这种女人的地狱。”
  “可是……”晋欢终于很委屈地说:“他刚好就是最能令我着迷的那种典型。潇洒不羁、聪明幽默、带点玩世不恭……”她不由得想起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瞅着她的时候,足以令她心跳停止——
  “我说你啊,对爱情真是够没细胞的。”黛榕大大数落她。“向往一个安定的爱情结果、婚姻,却每次都把感情投注在不正确的对象身上。”
  “我哪有每次!”晋欢不平地自辩。
  “哪没有?!”黛榕不留情地翻旧账:“大学时的那个吉他手呢?”
  一提到那男孩,晋欢立刻就被打败了。那是晋欢到目前为止唯一的一次恋曲,男孩是学校里一个摇滚乐团的吉他手,瘦瘦高高的个子,一头比女生还漂亮的长发,深刻的五官,又酷又帅,只要他往台上一站,立刻台下所有女生都为之尖叫疯狂。
  晋欢当时也是台下尖叫的女生之一。后来吉他手追她,晋欢经过一番波折,打败许多竞争者,终于得以和他手牵手出双入对;只不过晋欢有天忽然发现,她虽然打败许多他的崇拜者,却有更多迷他的女生如海浪绵延不绝地扑来,而这位俊男,被许多女生抢惯了,也丝毫不觉得需要珍惜晋欢,因为晋欢只是他女友历史上的其中之一——
  “想起来了吧?那时被背叛的滋味如何?”
  黛榕的声音将晋欢从往事中拉回眼前。那种爱情破灭的经验,当然不好受。但她仍是叹了声:“我总觉得,爱情应该要轰轰烈烈的,带点疯狂、完全意外,不能用常理去判断,每一个记忆与过程,都值得回味一辈子。”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黛榕夸张而嘲讽地:“难道一定要在沙滩上奔跑、在大雨中追逐,然后最后痛得死去活来的那种爱情,才叫值得回忆?你是活在现实,不是活在小说里。”
  晋欢默然了。黛榕不只口才好,更重要的是,她说的话都有理,教她怎么反驳?
  “听我的准没错,别浪费时间在程净齐那种男人身上了。”黛榕语重心长地:“吻对了青蛙,就会找到王子;吻成癞蛤蟆,你什么也找不到。”
  简单的几句话,却如同当头棒喝,狠狠敲了晋欢一棍。没错,她已经二十六了,她是那么想找个好男人携手过下半辈子,但就连她自己都明白,净齐绝对不在会对女人承诺永远的那种好男人之列。
  她感叹而佩服地:“黛榕,你这些话可以编进恋爱佳言录了呢。”
  黛榕得意地咯咯笑。语锋一转:“说到王子,你下午是不是约了韩讳?”
  “是啊,要去他的面包坊采访他,”晋欢微讶,“你怎么知道?”
  “上次遇到他,他说的。”黛榕的口气忽然变得暧昧:“喂,韩讳对你印象很好呢。”
  “你怎么知道?”晋欢似乎只剩下这句台词。
  “他说的呀。”黛榕笑道:“他觉得你很可爱、自然、开朗,虽然有点粗线条,但很率真。”
  晋欢怔了怔。“他连这些都跟你讲?”
  “没什么啊。”黛榕无所谓地说:“我跟他其实很谈得来的,常常讲很多事。”
  是应该无所谓的。黛榕认识韩讳在晋欢之前,跟他如此熟悉,也不是件多奇怪的事,但晋欢总觉得哪里不对……可要她明白地说出什么地方不对,这又不是晋欢的灵敏度足够的了。
  她摇了摇头,挥去这些古怪的杂思,听见黛榕在说:“嘿,我今天放假耶,不然我跟你去面包坊好了。”
  “放假怎么不去约会?”晋欢直觉问。
  黛榕闷闷地:“欧阳去大陆了。”
  “又去大陆?”晋欢记得上星期才听黛榕说欧阳人在大陆,怎么现在又去大陆了?
  黛榕也无可奈何。“他的工厂全移过去了,台湾只剩一个小小的总公司,一个月有一个星期能留在台北就很偷笑了。”
  晋欢关心地:“聚少离多,那你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看着办吧。”
  黛榕的声音中有股难得的怅然,连晋欢这个做朋友的听了都不忍,她建议:“那你下午跟我一起去,采访完,我们还可以去逛逛。”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像是黛榕正在考虑,半晌她才开口:“还是不要吧。你跟韩讳约会,我去当什么电灯泡。”
  “什么约会!”晋欢失笑,“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还有我们公司的编辑,也有摄影师去照相,完全是工作。”
  黛榕又沉默了一会,仿佛还在挣扎,然而最后她说出口的答案仍是:“算了,你们去吧。”
  “真够扭捏的。”晋欢啐了一句。
  结束了与黛榕的通话,晋欢盘算着先去厨房找点东西塞那空空的肚子,再打电话叮嘱一下编辑和摄影,没想到她一走进厨房,却发现裘妈妈竟然在包粽子。
  正冬天的,离端午节还有大半年,晋欢满脸诧讶:“妈,你发什么神经?”
  “什么发神经?”裘妈妈从竹叶中探出个头来瞟晋欢一眼。“不是端午就不能包粽子?”
  “当然可以,只是,”晋欢一脸茫然,“怎么忽然想到要包?”
  裘妈妈没直接回答,只是站了起来,去水龙头下洗了手,打开厨柜,拿了一个玻璃罐来让晋欢看。
  “你看看这个,叫什么,百里香是不是?”裘妈妈眯着眼睛看那罐上的标签。“那天啊,你那个朋友韩先生带人来隔壁装潢屋子,我过去帮忙,结果我那个老毛病咳咳咳个不停,又犯啦。他跟我说这个什么香的泡茶喝了治咳嗽,隔天就给我拿了一罐干的,还有一棵活的,我给种在后阳台呢。”
  裘妈妈说着说着,晋欢却愈听愈骇然,怎么她妈与韩讳这么熟她都不晓得?
  “虽然是个小东西,可是难得他这么有心,”裘妈妈絮絮叨叨地继续念:“我就想,明天他要搬过来啦,我的粽子可是外面吃不到的,做几个让他尝尝。”
  晋欢忍不住抗议:“端午节要你包你常常还懒得包,这下包给别人吃又这么勤快,真是不公平。”
  裘妈妈寓意深长地看看女儿,不疾不徐说着:“我说啊,这个韩先生,不只外貌长得好看,一表人才,更难得的是人也好,又温和又稳重。我呀,要是能有这样一个女婿,可真是心满意足喽。”
  晋欢终于听懂了老妈的意思,嗔道:“恨不得赶快把我推销掉是不是?”
  裘妈妈双眼一扫,瞠住女儿,“你呀,罩子放亮点,不要傻乎乎的,这年头,好男人不多了。”
  这下可好,外头有个黛榕,家里有个妈妈,晋欢笑着把老妈推回厨房,“好啦,你包粽子去吧。”
  边推心里却边骇异,奇怪韩讳竟有这种魅力,怎么老的小的都一致赞他好?都巴不得赶快把晋欢包一包送给他。
  她忽然有种感觉,好像她要是让韩讳从她身边溜走,那她还真成了个千古罪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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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讳的访问十分顺利,小编不仅对韩讳的身份觉得有趣,对他本人也赞赏有加,仅仅一小时的访问,晋欢就发现小编开始对韩讳发出那种钦慕而放电的眼神……
  好吧,晋欢想,只能说韩讳实在太容易让人产生好感了。
  采访结束后,小编和摄影都走了。晋欢很自然地留了下来,在面包坊后的庭园里陪着韩讳整理香料。
  后院种植了各式各样西点面包用得着的香料,香草、迷迭香……这已经不需要他这个大老板来照顾,但他还是习惯来浇浇水、看看植物的生长状况。坚持要给他的顾客最好、最天然的原料。
  “你真的是个物理硕士?”晋欢忍不住问。刚才在访问到他的学历时,在座所有人都被他的高学历吓了一跳。
  “没错。”他笑道:“但这学历对我来说并不太需要。我在美国念大学的时候就迷上了面包,整天钻研,还跑去上烹饪学校。说实在的,学位怎么拿到的我都不晓得,我唯一明白的是,我这辈子一定会从事与西点相关的行业。”
  真是个令人吃惊的男人。“你都没有怀疑、没有后悔过?”
  “没有。”他摇头。“我这人很怪,一旦下了决定,绝对不会再犹豫。”
  “很少人能有这样的信心。”晋欢由衷说。
  “是近乎愚蠢的执着吧。”韩讳谦虚地笑了。“总是傻傻的相信自己可以做得到。”
  “你是做到了。”晋欢并不吝于表示对他的赞赏。
  他还是微笑着摇头,不骄不恣。拍拍手上的土从花圃中站起,他抬起手来像是想看时间,但腕表不在手上,便问晋欢:“现在快三点了吧?”
  晋欢直觉反应地抬起手,但手腕上也是空空的,她这才想起:“哦,我忘了,我的表掉了。”
  “掉了?是在这里掉的吗?”他颇替晋欢担心。
  “不是,早就掉了。”晋欢赧赧地说:“我很不喜欢在手腕上戴东西,于是常常把表拿下来,但记性又不好,放着就忘了,所以表经常会不见。”
  “经常不见,不是很可惜?这样都舍不得买好的表了。”
  “你猜对了,”晋欢怡然一笑。“所以我的表都是路边两佰块一只的弯腰牌。”
  “不过,常掉还是会很不方便吧?”他理解地说。
  “又说对了!”笑容维持在晋欢的唇边,他们之间仿佛有种默契,非常容易沟通。她看见韩讳问她时间,又朝屋内走,便很体谅地问:“你是不是有事要忙?那我不吵你了。”
  “是有事,不过如果你不急着走,”他微笑以对,“我很欢迎你来帮忙。”
  “我当然没事,只是我笨手笨脚的,”晋欢自嘲地先声明:“恐怕帮不了你什么忙。”
  他朗朗一笑。“切蛋糕总会吧?”
  “呃?”
  晋欢这下又不懂他在说什么了。然而跟着韩讳回到面包坊,他吩咐了员工一声,立刻有员工从冷藏柜取出一个个圆圆的大蛋糕,有六个,盖上盒盖,统统放在韩讳那辆休旅车的后车厢里了。
  是要送货吗?晋欢没问,只跟着韩讳坐上了车,一路上韩讳也没告诉她目的地,两人只是瞎聊,才只十分钟的路程,车就停在一栋有点老旧的、带有花园的四层公寓前。
  花园前的大铁门上,立着一个经过多年风吹雨打的招牌,写着:慧心慈爱园。这是间孤儿院,晋欢有点明白了。
  韩讳下车按了门铃,铁门开了。他回车上将车开进园内,边向晋欢解释:“我们免费提供他们面包,每天早上都会有人送来。星期六下午如果有庆生会,我们也会送生日蛋糕,通常这是我的工作,如果我没事的话。”
  “韩先生你来啦?”
  他们才刚下车,就有园内的职员迎出来,脸上的笑容是由衷的欢迎,绝不是作假。也有小朋友跑出来,熟稔而开心地绕着韩讳打转。
  “韩叔叔!叔叔……”
  对这一切,晋欢并不觉得讶异。如果说什么人的形象最可能做这样的善事,那非韩讳莫属了。只要认识他的人,必知道他就是这样的好心,他要是不做这些事,晋欢反而会觉得失常呢。
  “这是你的新职员啊?还是朋友?好漂亮!”一位五十来岁的中年妇人带笑和韩讳打招呼,也夸赞了晋欢。
  “朋友。”韩讳笑着替晋欢介绍:“这是园主夏女士,我们都叫她夏妈妈。”
  “您好,我姓裘。”晋欢忙道。“我来帮忙,嗯,”她能帮什么呢?“呃……切蛋糕。”
  说得所有人全笑了,不是取笑,而是觉得晋欢好幽默。于是晋欢就真的去帮忙切蛋糕了,在一楼的大餐厅里,替这个星期的四个小寿星唱完了生日快乐歌,等他们许了愿,晋欢便帮着把蛋糕盛进小碟子里,分给小朋友。
  “裘小姐,吃蛋糕。”夏妈妈递了块蛋糕给她,晋欢替每位小朋友都平分了蛋糕,却忘了留给自己。
  “谢谢。”晋欢微笑接过,捧着蛋糕,就坐在夏妈妈旁边。
  “阿姨,你好漂亮。”一个梳着长辫子的小女孩忽然跑过来拉了拉晋欢的头发,晋欢不预期地吓了一跳,夏妈妈赶紧拉开小女生——
  “小菁,别缠人家。”
  “不会,”晋欢连忙说,亲切地拉着小女孩在她身边坐下。“她们都好可爱,也很乖。”
  “我们这儿只有三、四十个小孩,所以比较容易照顾得好。”夏妈妈解释,“也因为都是小学以下的孩子,所以更纯真。”
  “做这样的一份工作,一定很辛苦吧?”晋欢感佩地说。
  “辛苦也习惯了。还好总有许多人帮忙……比如韩先生,”夏妈妈的视线移到了韩讳身上,他正蹲在门口跟一群小男生一起喂园里养的小狗。“我常开玩笑说,没见过对人这么和善、对人性如此乐观、这么光明面的男人,简直让我叹为观止。”
  夏妈妈的风趣让晋欢笑开了。又一个对韩讳肯定而赞赏的人。对这种状况,晋欢已经渐渐习惯了。
  “他是你男朋友吧?”夏妈妈忽然问。
  “哦,不是。”晋欢很快地说。
  “‘还’不是。”夏妈妈很理解地加重了那个“还”字,晋欢笑了。随着距离,晋欢忍不住凝视着跟小孩与狗玩成一片的韩讳,俊逸的脸庞、爽朗的笑容,让晋欢跟着微笑了起来……
  他足以让女人因为有这样的一个男友而骄傲。
  韩讳在与孩子的玩乐间无意中发现了晋欢的视线,他笑着和晋欢打了个招呼,随即往她这儿走过来,关切地问:“还好吧!会不会无聊?”
  “不会,夏妈妈陪我聊天呢。”晋欢一转头,才发现夏妈妈已经回去工作,不在她旁边了。
  “聊什么?”韩讳遂在夏妈妈空出的椅子上坐下。
  “你。”晋欢笑道。
  “我?”他随手拾起一个掉落地上的塑胶蛋糕盘,放回桌上,“我有什么好聊的?”
  “多着呢。”晋欢看着他的手,那双工作中的手又大又厚实,要是被这样的一双手握着,一定很幸福。
  “你下下个星期三有没有空?”一个冲动,晋欢脱口而出。
  他没有多想,“我下个星期一去美国看我爸妈。有事?”
  “没有,”晋欢赧赧一笑。“只是那天我同学结婚,我想请你陪我去。”
  “真是不凑巧,”韩讳显得非常懊恼。“但我机票都买好了……”
  “没关系,”晋欢赶紧说,“我可以跟黛榕一起去的,不要紧。”她只不过是临时起意,但虽是如此,她仍然有些许的失望。如同小孩找到了什么宝物就想和朋友分享,晋欢也好想让全世界知道,她认识了一个多好的男人。
  “对不起……”韩讳还是很自责,然而他还没道歉完,不知谁开了窗,一阵风朝晋欢吹过来,她飞扬的发丝,又吹向了韩讳。
  屡试不爽,韩讳立刻——“哈……哈啾!”
  “对不起。”韩讳不知是在完成他刚才未完的话,抑或是为了他的喷嚏道歉。
  “我才该说对不起呢,又是我害的。”晋欢连忙坐离他远点。
  有风,晋欢的头发吹到韩讳脸上,他就打喷嚏,晋欢就赶紧离他远点……这一切仿佛成了固定的程序,两人忽地相识对望,有默契地都笑了。他的笑容中有着隐约的情意,她灵灿的眸中则有着盈盈的温柔。
  他们在傍晚的时刻离开孤儿院。晋欢答应了裘妈妈要回家吃晚饭,所以韩讳送她回家。车行至晋欢家外头马路的商店街,热闹的街道上,什么店面都有。晋欢心生一念,飞快看了车上的时钟,才五点,还来得及。
  “就在前面放我下来好不好?”晋欢和韩讳商量,“我想去买个东西。”
  韩讳依言将车靠边暂停,晋欢很快下了车。“谢谢,再见。”
  她转身,一溜烟就不见了人影,非常着急赶着什么似的。
  韩讳没有多想,车掉头回去面包坊,晋欢则在商店街上有目的地寻找,进了一家美容院。
  “小姐,洗头?”一个女孩领她到一面镜前坐下。
  “嗯,”晋欢吩咐:“等等帮我把头发剪短。”
  “剪短?已经这么长了呢,”女孩撩了撩晋欢一头飘逸的长发,都快及腰了。“有点可惜耶。”
  “没关系,”晋欢毫不犹豫。“又不是不会再长,剪了吧。”
  这一刻,晋欢真的是一点也不介意她的头发,她只想到,如果她想与韩讳继续交往,总不能让他一天到晚打喷嚏。
  她不是那种敢明目张胆地追求男人、甚至勇敢表白情感的人,但至少,借由她的发式,她能让他知道她在乎他的心意。
  长发为君留,既然没有君能欣赏她的长发,那还等什么呢?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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