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中吸血鬼有着尖锐而长长的牙齿,跟面粉一样白的皮肤,以及血红的眼睛……
我努力回想着那个男人的模样。
尖锐长长的牙齿——好像没有;跟面粉一样白的皮肤——我只看到他全身一片乌漆抹黑的污垢,哪里看得到他的皮肤?血红的眼睛——我皱了皱眉,虽然颜色黯沉了一点,不过那个男人的眼瞳,的确是金色的……
外貌和传说中的是有偏差,但就特点和习性来看,那个男人很可能是吸血鬼没错。
而那些活死人……据我看过的一些奇幻小说里,有提到吸血鬼进行血液交换时要是出了差错,或者根本没有交换,被吸血者会因怨恨太深不肯死去,就此变成了活死人。
奇幻小说大多是虚构的,但如果我想解释那些活死人的产生,也只能这样理解了。
走在下山的山间小路上,我暂时结束思考有关那个男人事情,望向领在前头带路的江礼,叫了他一声,他随即停下脚步,回头看向我。“怎么了吗?”
“我在想我们需不需要找些十字架还是大蒜、银器之类的驱魔用品,有备无患。”
“张翰,你小说和漫画看太多了。”江礼的声音里充满了笑意。
我语气凝重地说道:“江礼,我觉得那个男人很像是吸血鬼,虽然吸血鬼是只出现在传说的生物……不过我们昨晚的遭遇,也很非现实了吧。”
“我并不是说那个男人不像吸血鬼,而是指你说的十字架那些,没用的。”他的口吻宛如在描述一件既定的事实。
我不服气地反驳道:“你有试过吗?没试过的话,怎么知道没有用!”
“我没试过,可是潘姨有。”
“潘如婕?”我现在才想到,潘如婕那个老妖怪活了至少有几百年了,居然还让江礼称呼她一声“姨”……实在是把她叫得太年轻了。
“潘姨似乎很恨那个男人,好像是因为她父亲的死和那个男人有所关连,所以她曾经瞒着其它村民,用许多方法折磨那个男人。”
“潘如婕那老妖怪果然不是好惹的……她试过的方法包括十字架、大蒜那一些?”
“没错。可是那个男人一点也不害怕那些东西,潘姨也试过用银锥之类的利器伤害他,可是那些伤痕最慢在第二天就会完全复原。”
江礼的眼光一沉,说道:“……只有阳光,阳光会灼伤那个男人,如果没有吸食血液,灼伤便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才能痊愈。”
我咬了咬牙,不死心地追问:“除了阳光以外,真的再也没有别的方法了?”
“有一个方法或者可以。”
“什么方法?”我两眼一亮,语气迫切得有如溺水的人想抓住那漂浮在水面的一根稻草。
“还记得你看过的那篇记载吗?那个死而复生的村民破颅则死……”江礼指着自己的太阳穴,“砸碎那个男人的脑袋,或许是一个方法,可是这只是我的一个推测,不保证绝对有效。”
“姑且不论有没有效,这个方法……太危险了,看过那个男人所展示出的力量,我连想都不敢想。”在砸碎那个男人的脑袋之前,我想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机率会先被他干掉吧。
江礼一边提起脚步继续往前迈进,一边头也不回地下结论道:“所以如果在夜晚碰上那个男人,就只有自求多福了。”
“张大哥……你们刚刚到底在说什么?我听不太明白……”李雯婷怯怯地拉着我的衣角问道。自从昨天晚上她被江礼吓到之后,整个人就变得小心翼翼,连话也不敢说得太大声,似乎很怕江礼一个心情不爽,又会一把掐住她的脖子。
我抓了几下头发,敷衍地笑道:“这个啊……解释起来很麻烦,而且有些事情我也不是很明白……”
李雯婷摇晃着我的手臂,哀求着:“张大哥,你就跟我说嘛,只要跟我说你知道的就好,我保证就算我有不明白的地方也不会问,只会乖乖的听你说……”
“这个……好吧。”要是不说,我敢打包票李雯婷肯定会缠着我不放,无奈之下,只好将昨晚江礼对我说过的话也对她说了一次。听我说完以后,她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只有身体不断地轻轻颤抖。
她毫无血色的嘴唇反反复覆地张闭了几次,最终仍是没有吐出一个字,我不明白她此时在想些什么,也懒得浪费脑细胞去明白,只是拍了拍她的肩膀,权当作安慰。
在走了将近三个小时之后,早上九点二十五分,我们抵达村庄。
——一片狼藉。
到处都可以看得到大量的血迹,还有一些破碎的内脏和飞溅的肉屑,这惨不忍赌的景象令李雯婷下意识地惊呼一声,把脸藏在了双掌之间,不敢再看。
江礼一脸沉静地仔细环视四周,观察状况,“看来那些东西的确害怕阳光,全都躲起来了。”
“我们现在要做什么?”为了尽量让自己别放太多注意力在眼前的景象上,我连忙开口问他。
江礼想也不想便发下指示:“你们负责搜集饮用水、食物之类的东西,记住千万不要到太阳照不到的地方,我去找电锯。”
“江礼,你该不会想拿电锯当武器吧?”我想起了《德州电锯杀人狂》那部电影,手拿电锯疯狂地砍啊劈的,整一个万夫莫敌……
“是要拿电锯砍树,搭一艘木筏。”江礼横了我一眼,皱起眉间,沉声道:“潘姨把我之前藏的那艘快艇烧了……已经没有可以离开岛上的交通工具了,除了等五天后的补给船过来以外,想离开这座岛,只能靠自己动手做了。”
难怪昨晚江礼不带我往码头跑,原来那艘快艇被潘老妖怪烧了……
分配好任务,我们约好两个钟头以后在村口会合,分开前,江礼告诉了我村里某一间杂货店的大概位置,我们便分开行动。
带着一个拖油瓶走在一片死寂的村子里,我总觉得好像有人在窥视着我们。
不……或许不是人,而是躲在暗处里的那些东西。
一想起那些东西正蛰伏在暗处觊觎着我们,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张大哥,我好怕……”李雯婷像也感觉到了村中四处弥漫的险恶气氛,死命地往我身上靠近。
我僵硬地牵动脸部肌肉扬起嘴角,苦笑道:“我也很怕,可是只要待在阳光下,就不会有问题的吧。”
“那个……张大哥……”李雯婷止住了话语,她咬了咬下唇,许久后才迟疑地开口问道:“你和那个江礼……是情人吗?要不然怎么会接吻……”
“这个啊……”怎么问起我这个问题?这位小妹妹啊,你就不能当作没看到吗?
她问得犹豫,我也不晓得该如何回答好,总不能说他喜欢我、我不喜欢他,可是因为目前只能靠他的关系,我才任他胡作非为吧?
见我迟迟不回答,李雯婷似乎会错了意,只见她忙着摇头摆手说道:“张大哥,我没有歧视同性恋喔,你不要担心,我只是好奇问一问而已,不方便回答就算了。”
很好,我已经直接被贴上同性恋的标签了。按捺下想破口大骂的欲望,我皮笑肉不笑地道:“我和江礼间的关系说复杂很复杂,说简单也很简单,只是很不好解释……”
我很努力地说着,李雯婷却是一句也没听进去,径自垂下了头,她的声音沙哑得像是梦呓时所发出的呢喃一样,隐隐之中又包含着幽幽的哀怨。
“好好喔……我虽然讨厌那个江礼,可是他真的很喜欢张大哥呢……昨天晚上他会对我那么凶,也是因为他嫉妒吧……嫉妒我那样抱着你……”
她慢慢抬起头,一点一点的望进我的眼睛,微微地笑了。
“有个人那么喜欢你,要珍惜喔,张大哥。”
珍惜?我巴不得甩开啊!我顿时眼角抽搐,无话可说了。
“……你看,江礼说的就是这家店铺了吧。”看见目标,我心下松一口气,赶紧指着前方的民房转移话题。
江礼会特别嘱咐我来这间杂货店搜刮用品,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家杂货店是玻璃拉门,由于村中大多是平房,又因为太阳位置的关系,此时阳光毫无窒碍地洒进了杂货店中。
“张大哥……”李雯婷神情畏惧地看着其中一面破碎的玻璃门,在那染血的地面上还有一只没了主人的手臂。
看来她是不敢进去了,果然是爱哭又爱跟、可是又没用的拖油瓶啊。
我无奈一叹,四处张望了一下,说道:“雯婷,你看那里是不是有一台手推车?”
“哪里?”她顺着我的目光看去,喜道:“啊!在那里,我看到了!”
“你去帮我把那台推车推过来,好用来装东西。”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忙不迭地向那台推车跑去。
“虽然很没用……不过她的个性还是挺可爱的。”
看着李雯婷的背影,我略微感叹了几句后,提起脚步,有些胆颤心惊地穿越破碎的玻璃门,搜刮店里的物品。
村庄的人口不多,相对的杂货店里的供给品也不会多到哪里去,矿泉水、汽水、果汁、饼干、面包、糖果……我把店里用得上的全都塞到推车上,也才将推车塞了一半满,虽是不多,但如果想撑到回去本岛,应该够多了。
“大概就这样了吧……”我看着推车内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
李雯婷吐了吐舌头,说道:“好快喔,还有一个多钟头,张大哥,我们要先到村口去等江礼吗?”
我正打算答应李雯婷的提议,忽然脑中灵光一现,不顾她诧异的目光转身跑回了店里。
“没有、没有……怎么会没有……”我满头大汗地翻找着,一排排的商品被我扫到了地下,连柜台的抽屉都给我撬开了,却还是找不到我想要的东西。
“张大哥,你在找什么啊?”站在店门外的李雯婷忍不住出声问我。
“找手电筒和指南针!”我头也不抬地说。手电筒是用在晚上照明,指南针是用在海上航行时辨明方向,我觉得这两样东西都非常重要,一定会在哪个时候派上用场。
“杂货店里不可能会卖这种东西吧?”
“这村子就这么大,人口也就这么多,所以开一家杂货店就得包下日常和五金用品,以及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不然怎么叫做杂货店?”我说完,泄愤地踢了一下桌子,这是哪门子的破杂货店?居然连电池都没卖!
李雯婷歪头想了想,几个眨眼后,她兴奋拍了一下手,说道:“张大哥!我记得村子里有另外一家杂货店,就在我们住的旅馆那附近,也许那里会有你要找的东西!”
闻言,我两眼炯炯发亮,“我们现在就过去!”
因为村子不大,李雯婷说的另一家杂货店距离其实不远,但我是推着手推车跑过去的关系,当我赶到那里时,累得气喘如牛,急速飙快的心跳让我感觉心脏像是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似的。
喘了几口粗气,稍稍平复心跳,我抬眼打量起这间杂货店,店面和之前那家差不多,只是由于地理位置不同的关系,虽然同样是采用玻璃拉门,却显得较为阴暗。
阴暗。
江礼千交代万嘱咐要我们不能进入暗处,因为那些东西就躲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张大哥……”李雯婷忐忑不安地看看我,她的眼神像在说“还是不要进去吧”。
“你在这里等我。”我吞了一口口水,小心翼翼地进到店内。
店里还是有稀微的阳光投射进来,虽然感觉还不够明亮,但已经令我心安了不少,那些东西似乎没有躲藏在这间店里。
不管怎么样,总之还是快点找到快点闪人吧,这座鬼村子我连一秒钟都不想多待。
这家店果然比之前那一家店可爱多了,翻找了没多久,我就在文具柜上发现了手电筒和指南针。
只是手电筒是那种塑料制,很像玩具的小手电筒,指南针也不是电子制,是类似小学生上自然科学时,老师统一发的那种阳春型指南针,直径两公分的大小,就一根箭头和一个N字。
不是很满意,但可以用就好,在这种环境下也没办法要求太多,我把柜上的手电筒和指南针全搜刮了下来,这种东西不怕多,就怕少。
“对了,还有电池!”我恍然醒悟过来,没电池,就算有手电筒也不能用。
电池就放在柜台的玻璃柜里,很显目,我想也不想地就进到柜台,将玻璃柜中的电池清扫一空。
“哈,皇天果然不会辜负有心人!”
就在我既开心又得意的这时,突然感觉到我的脚踝被什么东西用力抓住,我还来不及作出反应,下一瞬,一股剧痛立刻从我的小腿猛地冲上大脑。
——它躲在柜台的桌子下面!
它紧紧咬住我的小腿不放,强烈的恐惧比被咬的事实更让我为之惊慌失措,我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不断地用另一只脚踹它的头,可它就像没有痛觉,紧紧咬住我不放。
“嘶……”的一声,我的牛仔裤被它咬破,小腿也连皮带肉被它咬下一大块,鲜血飞溅。
很痛,痛得我冷汗直流,却也因此让我得到自由,我两手紧抱着搜刮到的东西,连滚带爬地逃离了柜台,一个脚步踉跄跌坐在地上,强烈的恐惧让我心脏跳动的声音,在静谧的店内显得异常清晰。
那个东西一边发出如野兽般的呻吟声,一边缓缓从桌下爬出来,我看清了它的长相,那是个我认识的“人”。
陈明嘉。
那个天之骄子再也不复当初意气风发的模样,原本出色的五官少了鼻子和一只右耳,有神的双眼变得一片白蒙混浊,右脸颊也被咬掉了一块肉,我几乎可以看见那隐藏在肌肉中的骨头……
它的下半身也不见了,所以当它靠着双手从桌下爬出来时,实木制的地板会发出细微的摩擦声……也就是在这时,我发现有一道长长的血痕,从后门的出口拖曳到了柜台,只是由于光线昏暗我才没有注意到,而这一个不注意,把我给害惨了。
它爬出桌底后,就以混浊的双眼看着我(可是我不确定它是不是“看得到”我),没再继续往我的方向爬过来,因为就在它的正前方,有透过窗户洒落进来的阳光。
看来就如江礼所说,这些东西确实害怕阳光。我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因火辣辣的剧痛皱起了眉头。
“陈明嘉……你生前讨人厌,死了以后更惹人讨厌。”
我没胆量砸破它的头颅,它的样子太有震慑力了,只好恨恨地啐了它一口,勉强平衡一下心情。
随手拿了卷绷带和一瓶酒精,我拖着受伤的右脚,一拐一拐地走出了店外,迎向满脸紧张的李雯婷。
“张大哥,你的脚——”她看到我血流不止的小腿,双眼瞬间充满水光。
我把手电筒那些东西丢到推车里,忍着痛道:“没事,只是被咬了一下,命没丢就很幸运了。”说完我一屁股坐下,先用酒精消毒,再用纱布熟练地将伤口包扎起来。
“走吧,我们快点赶去和江礼会合。”
李雯婷点点头,擦掉眼角的泪水,自动自发地将推车推起。
远远地,我便看见江礼已经站在村口等着我们了,在他的脚边还有一台颜色斑斓的老旧电锯,以及几捆粗绳。
江礼微微眯起了眼睛,他才张嘴,我便抢先开口,黑凝着脸说道:“什么都不要问,也不要说,我心情已经很不爽了,不想要再更不爽。”
沉默地看了我一会儿,江礼问道:“……东西都找好了?”
我指着推车,口气阴沉地说道:“都在这里了,你自己不会看吗?”
“那就走吧。”
江礼倒也没和我计较,径自将电锯和绳子放上推车,示意李雯婷帮忙扶着我走。
我把手搭在李雯婷纤细的肩膀上时,不禁心想她也不是没有用处,至少还可以当我的人体拐杖……
“这样就要走了吗?”一道低沉又极富磁性的嗓音,在我们三人的耳中乍响。
“谁?!”
我们三个人的脸色同时一变,立即转过头,顺着声音的来向看去,在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下,我们看到了一个男人。
男人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休闲服,再再突显出他宽阔的肩膀、厚实的胸膛和修长的双腿。他轮廓清晰的五官,一笔一划都彷佛是毫无瑕疵的完美,而飞扬利落剑眉下的一双眼瞳,竟是闪亮生辉的金色。
虽然形象完全不同,但的确是“那个男人”没错,那双金色眼瞳只要看过一次,就永远无法遗忘。
明明是最灿烂耀眼的颜色,却没有情感,没有生气……只让人感觉到一股寒透内心的阴郁森冷。
那个男人看着我们,扬起嘴角,轻轻地笑了,“就这样走了,你们会后悔的。”他平举起手,用他的食指指尖对着我,“尤其是你,你会后悔得痛不欲生。”
李雯婷脸色苍白,全身抖如筛糠,我忙安抚着她,说道:“不要怕,他怕阳光,不敢出来的。”
江礼瞪着那个男人,眼光沉凝地问道:“你是什么意思?”
那个男人慢慢移动视线,对上江礼的双眼,脸上淡淡的笑意不退。
“二十四个钟头以后,他也会变成那些活死人的一员。”
我浑身一震,那个男人的话如轰雷贯耳般地在我的脑中回荡不去——我也会变成活死人?他开什么玩笑?他在开什么玩笑!
那个男人笑道:“你们该不会以为,被咬个一口没什么大不了吧?错了,致命性的错了……即使只是被活死人的指甲轻轻抓过,就会染上‘诅咒’。”
他看向了战栗不已的我,那金色的双瞳散发着诡异又绝美的光芒。
“在两个小时以后,你会觉得伤口附近的肌肤开始变冷,右脚不再受你控制,十四个小时以后,体温会变得跟冰块一样寒冷,全身无法动弹,二十二个小时以后,脉搏和心跳会慢慢地减少跳动的次数……一直到完全停止跳动为止。
“你要是不相信我说的话,就等着看吧,时间,会证明我所说的一切……”
随着男人说的每一字每一句,我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灰白,身体诚实地反应出我此时此刻的恐惧,膝盖渐渐的丧失了支撑身体的力量,要不是还有李雯婷扶着我,只怕我已经狼狈地跪倒在地。
可是原本力气就不大的李雯婷也摇摇欲坠起来,快撑不住全身无力的我了。
江礼飞也似地几步抢上,推开李雯婷,一把将我抱进了他的怀里。
他的身体发抖着,好像在害怕,可是当我抬眼看向他的脸时,他却是以怒火沸腾的眼神瞪着依旧微笑的男人。
“说出你的目的!”
“怎么你会认为我有所目的?”男人笑了一声。
“如果没有目的,你何必在我们面前出现,又何必向我们说明这些事情?”
“如果我说我的目的很简单,只是想造成你们的恐慌呢?或者是想看看你们会不会因为如此,就抛弃你们的同伴?甚至是……杀了他呢?”
“你不要欺人太甚!”江礼的脸色因愤怒而泛白,“直接了当一点,告诉我你真正的目的!只要你肯放过张翰,我什么都答应你!”
那个男人毫不受到江礼怒火的影响,仍是浅浅地笑着,只是在他的眼里没有一丝笑意,只有深沉的锐利。
“……在今天晚上十二点以前,带潘如婕来见我,无论你们用什么方法都好,只要把她活着带来,我就帮他解除‘诅咒’。”
“为什么你不自己去找?”
那个男人冷冷地笑道:“我被关了将近两百年了……这座岛已经不再是我所熟悉的故乡,那个比谁都狡猾阴险的女人会躲在哪里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由你们去找,一定能降低她的戒心。”
“两百年?故乡?”听见男人的口中出现与典籍记载不符的部分,江礼的眼中浮现短暂的困惑。
“这不是你需要知道的事情。”男人显然没有兴趣解答江礼的疑惑。
“……那些活死人呢?”
“它们不会离开村子的,而只要你们带着潘如婕过来,它们也不会攻击你们。”那个男人脸上冰冷褪去,再度浮起虚假的笑容,“你也不用担心潘如婕躲在村子里的可能,因为它们对活人比我还敏感。”
“……我明白了,午夜十二点以前,我一定会把潘姨带来,到时候希望你能遵守你的约定。”江礼的神情恢复以往的沉稳,只有抱着我的那双手不曾松开。
那个男人笑着,以静默代替他的回答。
“我们走。”江礼扶起六神无主的我,向李雯婷发号施令,以最快的速度远离那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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