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真的如风一般,呼的就吹过去了。等到那个还会搬个小板凳在我身边念作文的小小孩上到五年级的时候,我又要面对另一次人生的转折——中考了。
闲散慵懒的初中时光,我过得繁忙而快乐。忙着四处看当时初初大规模登陆中国的日本漫画,《七龙珠》、《圣斗士》、《寒羽良》……忙着应付青春期叛逆期,初二那阵最是觉得自己无所不知,还老是觉得这世界忽然变得伤感起来——当然事实上,世界没有伤感,我也没有伤感,只是不这样表现便不能证明我的长大而已。忙着跟同学扎堆吃喝看美女撩美眉,专挑漂亮女生放学回家的时候跟在人家后面,既不搭讪也不挑衅,害得那女生惊慌失措兼心里小鹿乱撞,跟到楼道门口,上楼时故做不经意地回眸一眼,我们立即哄叫一声,她便马上如受惊的小兔窜上楼去。无聊而有趣的游戏,我们乐此不彼,朦胧中这便是男性荷尔蒙开始作怪的前奏。其实就是“挑逗”。
玩到什么都没意思了,还可以看看书——别误会,武侠小说而已。从我小学三年级开始看第一本《孤星泪》以来,这种读物就成了贯穿我整个学生生涯的良伴。我办了一张租书卡,几乎每天都到离我家两条街外的书店报到。每晚夜伴长灯,沈雨浓做作业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孜孜以求,研究绝世武功盖世奇遇,不过我从不幻想会有那么一天策马江湖跟诸多红颜知己儿女情长若干番,我向来分得清现实和小说,就如同我知道哥们义气和社会评价有时不可兼得一样——对与我显然无法道同的王烨,就得渐渐疏远。
尽管我知道他不是个真正的坏人,但我必须得当个好学生。他在母校呼风唤雨的时候,我是重点中学里谨守《中学生行为规范》的乖宝宝,至少做好了表面工作,即使你在背地里使坏也没人会轻易怀疑到你身上。就象《金剑雕翎》里,能做到像沈木风那样有魅力的大魔头,实在让我羡慕。我也不是特想学坏,只是很想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想对这世界说:哈,长大,不过就是这么回事!
而当我真的开始懂得“长大”是怎么一回事时,我又开始畏缩了——我说过我不是胆子很大很有勇气的人,从来都不是。
在开始偷偷注意三班的那个高个女生的时候,在收到第一封“情书”边面红耳赤边暗自得意的时候,在某天狼狈地对沈雨浓说“今天开始我们分床睡!”的时候。
已经长到我鼻子高的沈雨浓显然还搞不清楚状况,特别委屈地问我:“为什么?”
我一瞪眼,强自镇定:“因为每次我都被你踢到快掉下去,你还敢问我为什么?”
他看着我,想了一下:“那我保证不乱踢了,我、我就睡这么一点,”他爬上床挨着床沿躺下做示范,“就这么一点,如果踢到你了,你就把我踢下去。好不好?”
“小雨,”看着他这样,我也不好受,但非得要他明白,这次一定一定要分开,“你个头都快有我高了,这张床根本不够我们睡的。听话,去睡自己的床。我都让玲姨收拾好了。”
他知道只要我这么平静地跟他说话,那就是下定决心没商量了,看了我一阵,不说话了,转身爬上他那张已经搁置了七八年的床。我看得出他很难过,也很委屈,因为连我都知道他睡觉向来特老实,从来不踢人——只把人搂得紧紧的。可是我能这么跟他说吗?——小雨,你哥青春期到了,你搂得这么死我那儿不舒服。——就是说了他也不懂啊。
他一声不吭,掉头冲着墙壁,背对我。
那一晚上,我就不停地在做一个梦。
梦里还是只有五岁的他,小胳膊小腿地在我后面追,一边用嫩嫩的声音喊着:哥,等等,等等我啊!我没理会,只一个劲往前赶。忽然“啪”地一声,回过头去,他整个人摔趴在地上,一骨碌麻利地爬起来。抬眼看到我回头了,立马开始号啕大哭!两只眼睛活像开了水龙头似的,我看了半天,他越发得意,哭个没完了。我气得直跺脚,走回去,刚才蹲下要看,他立即扑到我怀里,哇哇大叫:哥坏!哥不等小雨!哥坏!
一遍又一遍,我根本无法睡着。只好坐起来,看着对面的床上那个翻来翻去的身影发呆。直到天亮。
他早上起床也没精神,无精打采地去刷牙,头还磕到水管上。我在旁边,直觉地伸手要给他揉,他却一闪头避开了。我的手僵在空中好半天,火慢慢地冒上来。小孩脾气!暗哼了一声,看你能撑多久!
结果他跟我呕了一个多星期的气,破历史记录!
自从我上了初中光顾着每天忙着忙那,跟他的圈子离得也越来越远,渐渐就没多大工夫理会他了,我们之间是有了那么点生疏。
其实我也不好受,每天晚上怀里空空的也睡得不舒服。可是毕竟年轻,很多事过个几个月就抛在脑后了。
青春的列车总是开得太快,沿路的风景常常在我们眼中一闪而过,无法停留。只有要到站了才发现错过了很多。
初四下学期来临的时候,我才惊觉原来我脑海里的那点东西跟要面对的考试内容比就象四川盆地跟马里亚纳海沟,黄土高坡跟珠穆朗玛峰,沈雨浓跟所有美国人……一样,要上重点高中,现在根本不够看的。
第一次摸底考,我是全班第二十五名!痛定思痛,开始重新翻开书本埋头苦干。
我的语文一直是强项,数学也还可以,政治完全靠背老师的重点,反正来来去去就那么多条,物理化学,公式定理都还眼熟,也勉强抓得起来,最最麻烦是英语!因为我们是小学四年级就开始学英语,初一的那些又是重头来,我嫌烦,也应对得过去,从初一起就没理过它,现在麻烦大了。
我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学习计划,每晚加班加点,重点突击英语单词。
积累了四年的单词,岂是短时间内就能随随便便拿下来的?更何况我还不能把政治那些丢了。每天晚上背啊背啊,背了单词还得看语法,翻开课本,跟新的一样,还得拼命回忆老师以前上课都讲了些什么。
我们的课本是实验教材,跟杂志一样大,图片占了很大的比重。听着磁带叽里咕噜,看着那些大鼻子洋人在书里唧唧歪歪,我脑袋就开始发昏。最可气屋子里还有个等人高的真人版!
沈雨浓也要准备小考了,很认真地在另一张桌子做习题。我背了一个晚上,好不容易背完计划好的一页单词表,然后做语法,对照答案,竟错了一大半!气得我要抓狂,火冒三丈之下,眼珠子一转,有了个想法。
“小雨。”
“干吗?”他倒专心,头也不抬。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语文很重要?”
他终于疑惑地抬起头来看我:“没有。不过我语文一向很好啊。”
“我知道。就是告诉你一下嘛。今天我们老师说,中国人英语可以不学,但是语文一定不能不好。没有哪种语言能比我们汉语更好听更好看的了。”我把“中国人”的音咬得很重,果然看到他目光闪烁了一下,我满意地笑笑,接着补充,“我也觉得。你说那些从外国回来的小孩,就算他爸妈是中国人,可是他中国话说不好,还满嘴英文,多招人讨厌啊!”
“会……吗?”他看我无比坚定的样子,开始考虑了。“可是我们班的一个新同学是从美国回来的,很多人都喜欢跟他说话啊。尤其是女生。”
“那是表面的友好啦。但你看你普通话和方言都说得地道,人家就不会怀疑你是中国人了,是不是?”
“当然啦,”他有点得意地笑,“我跟他们说我爸是新疆人啊。对吧,哥?”
他还记得这个?我有些心虚地点点头。“总之就是,英文不用怎么学,语文一定要很好很好就对了。”赶紧把训诫丢出去,草草收场。现在跟这小孩对话越来越不易了,唉。
长大了的小孩真不可爱!
他似懂非懂地点着头,我借口喝水跑到厨房偷笑。这回我要培养出一个只会说汉语的外国人,让讲英文的洋鬼子们都见鬼去吧!哈哈哈!想想看,等他长大,一副典型的外国人长相,英文奇烂无比,却能流利地讲成语歇后语背唐诗宋词乃至古今三字经,每个人都要惊掉下巴,那么我被英文摧残后的心灵该多么舒畅平衡!
少年的我,无聊地做了这样孩子气的事,却导致了后来追悔莫及的意外发展。
无论怎样,事实证明我还不算太笨。当然也许也因为“教导”沈雨浓后我对英文反而充满了激情,在最后一次模考中,我的英文97分,总分全班第五,全年级第十。所有同学都大吃一惊,人人过来讨教神功速成秘笈。我哈哈大笑,哪有什么秘方,运气好而已啦。
中考时发挥正常,我如愿以偿地进了重点高中。沈雨浓也考得不错,还比我当年高一分,接我的班进了我们学校。不过他一点都看不出高兴的样儿,因为我们高中是封闭式教学,全部学生必须住校。
那个暑假,天上要下火似的,热得不行。
他硬是挤上我的床,抱着我说:“哥,你要等我哦!我很快就能追上你了。”
***
我收拾好东西去学校注册的那天,只有老爸开了车送我来,沈雨浓没有跟,不,应该说他连面都没露,一大清早就说去同学家,急匆匆地出门了,生怕我拖他去做苦力似的。
我知道他还在为我报那所学校的事怄气,笑笑,对老爸说:“我们走吧。”
本以为只是简单地注册而已,没想到还要领了被褥床单口杯饭缸水壶一堆东西去宿舍布置。老爸刚把学费交完就赶着回去上班了,把我一个人撂这儿,看着人家家长为孩子忙上忙下铺垫被架蚊帐,自己累得像条牛,呼哧呼哧地打点完,落得一身臭汗,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好容易弄完都快下午六点了,正打算回家洗个澡好好睡一觉,谁知道班主任通知今晚开始上晚自习,正式进入学习状态。
晚自习?!读四年制初中的人哪听过这个概念?万般震惊,难道今晚就得在这儿过夜啦?我还完全没有思想准备……还打算回去拿几本书来,打算跟玲姨要点好吃的带来,打算跟沈雨浓再好好说几句话呢!
大夜晚的坐在灯火通明的教室里,对我来说还真是难得的体验。可惜才不过二十分钟我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累了一天,什么都顾不得,还好老师只是巡堂。我跟同桌交代了一声:“哎,老师进来就推我啊。”说完“啪”地在桌上倒头就睡。有生以来的第一个晚自习就是在我的睡梦中度过的。
放学的时候,我那根本还算陌生人的同桌推醒我说:“你很累了吧?竟然还打酣,幸亏大家都在犯困,没人理你。”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没说话。扫过去他的书封面,端正地写着“刘锐”两个字。
这时才想起要认识一下,仔细看了看那张还带着戏谑的笑的脸,我问:“你是女生吧?”
D高建在远离市区的城乡交界处,原址据说是处乱坟岗,所以各种鬼怪故事就跟传家宝似的被一届又一届的学生口耳相传下来,跟考大学出现的频率几乎同齐。有了D高这只领头羊,于是周围很快便建起了一所师专和党校,三所学校背靠背肩并肩挤成一个三角形,三个校门各占一边,各校间又有小门相通,俨然鸡犬相闻。
这片地居于城市与郊县的中间,似乎大家都有份,其实是个爹不亲娘不爱的孩子,根本就属于三不管地带,各路人马竞相出没。所以平时校门紧锁,只在中午和下午各开放两个小时方便学生出来周围小商店买东西,也有很多人吃腻了食堂出来吃小炒打牙祭。不过进了这里只有生怕时间不够用,也不会花太多时间在外面游荡,每天四个小时已经绰绰有余了。
这所学校其实基本上只接收从下面各地县上来的学习特别优异的学生,像我这类来自城市的属于少数派,除了成绩要过得去,名额也有限,很多是靠走关系才进得来。因为本来农村孩子能出来读书就很不易了,还要被城里的孩子分去学习位置,怎么都说不太过去。而正正属于我们的市里的L高也是全区属一属二的排名,之所以会给送到这里来,大多只是出于家长们一个“锻炼”的目的。大人们都以为在一个物质条件不太富足又不是很苦的地方(太苦了他们也舍不得),周围都是积极向上的刻苦的同学,没有什么学习环境比这更适合的了。还培养了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真是一举两得。
当然事实也没有辜负大人们的期望,相对于城里全家人众星拱月的学习条件培养出的学生,乡县里的孩子更多的是靠自己坚韧的耐力和决心来读书的。挂在老师们口头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经典的学习秘诀:学不会听会,听不会背会,背不会考会!
简单的字句暗示了可怕的炼狱般的学习前景,我坐在未来的精英们中间,亲眼见证了什么才是“天才=1%的天分+99%的努力”。
至少都不会是像我这样玩着过的。
我是个无论什么时候都无法紧张起来的人,但似乎又特别适合应付中国式的考试。很多人对高考一类的选材制度颇有腹诽,但我是无比地欢迎,因为它的“一试定终身”原则迎合了我这类靠突击猛背过关的投机份子。只在大考前努力,是我一贯的学习方针,也同时打算在高中继续实施到底。
只是既然我没打算随大流地刻苦努力,为什么还要选择这所学校呢?原因很简单——王烨。
王烨的初中早我一年毕业,他选了一所三流职高作为当学生的借口继续混日子。他爸在他初二那年给他找了个新妈妈,可惜跟他相处得不甚融洽,他每天游荡在外不想回家,便自然而然地晃来我家。
本来我是无所谓的,虽然对他没有什么太多的好感,但他也是个不错的玩伴,点子多胆子大人缘广,一脸凶悍又很能镇得住人,有这样的朋友一起出去总是让我很有面子。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无论怎么凶别人,也从来没有给过我脸色看,这也许是因为我曾经见过那时他最难堪难过的样子,他在我面前也强悍不到哪里去。
可是他实在也太不注意形象了,从言行举止到穿衣打扮都粗俗无比,这点我非常受不了。整天一副小混混的样子在我家进进出出,不仅玲姨跟老爸打了小报告,连邻居们后来看我的眼神都有了改变,思前想后,权衡利弊,我先是让他没事少来,继而就是慢慢疏远,直到他后来知趣地消失。我当时心里想,还算他懂得看人脸色。
结果等我考完中考在家填志愿的时候,他又出现了。拎了一提啤酒上来要跟我庆祝考后重获新生。我眼看他满不在乎地敲开我家的门,熟门熟路地进来,又熟捻地跟玲姨、小雨打着招呼,边跟我说着“考完了,轻松一下吧”边给我递啤酒,活似这家的一份子,顿时心里生出一股极度的厌烦。他以为他是谁啊?想来就来,别人说过的话当耳边风,我跟你很熟吗?
耳边响着他的絮絮叨叨,陈谷子烂芝麻的吹嘘,压抑着不断升级的烦躁,我以后还得跟这样的人混?!笔尖滑过L高的选项,在D高前打了个勾。
“啊,你在填志愿啊?”他才发现,大呼小叫地,“一定是L高吧?”
“哪儿啊?就我那分数也就是个二中差不多了。”我虚应一下,没给他看到。
“别说没志气的话。”他笑得比我自信多了,“我这么多朋友里面就你最会读书了,分数不是还没下来吗?填L高,准上!我可看好你,以后出去说我也有在L高的朋友,多有面子!”
他的笑万分得意,仿佛已经看到我穿着L高的校服在跟他招手。我心里冷笑一声,心说我要是上L高也不是为了让你有面子的。懒洋洋地回他:“是啊是啊,能上我也高兴。”
所以当后来看到他得知我要去D高过与世隔绝的日子时愣得说不出话来的表情,我就觉得就算为这让我进那个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的了无生趣的学校也值了回票价。
虽然,跟他一样愣住的还有沈雨浓。
他无法原谅我就这样把他丢下,气愤地扯着我喊:“你要去,我就去读D高的初中部!”
我立刻眼睛眯起来,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拎到面前,冷冷地说:“你有胆量,就去啊!”
重点学校通常有个特点,一般有两个学部的,肯定是一个很好,一个很差。D高的初中部是为了照顾周围地区的小孩开设的,称不上好不好,只不过默默无名到基本上没有人当它存在。而且依据我进校以后的消息,这个初中部每年果然顶多只有一两个能直升入D高。
沈雨浓为我的语气瑟缩了一下,深绿的眼睛流露出无望和无助,一颗泪滑落下来跌碎在我的手背,烫得我松了手。他一低头,用手背胡乱抹一下,转身闷声不响地摔门出去。
其实在D高的第一个晚上我就开始后悔了。平生第一次身处这样的环境,十个人一间寝室,上下铺,一张床挨一张床,也许是晚自习的时候睡得太好,结果大半夜里我就只能闭着眼睛听别人的鼾声,忍受寒冷和寂寞。
每天早晨6点起床,7点做早操,7点半进教室开始早读,然后就是上午4节课,午饭午休,下午3节课,5点半下课,然后晚饭洗澡等等,7点半又进教室上自习。直到晚上10点这一整天的学校活动才算结束。晚上11点准时熄灯睡觉。
这样的日子我只过了三天就挺不住了。才知道意气用事真的很要命。害我开始频繁地想家起来,怀念玲姨美味的点心和可口的饭菜,想念沈雨浓跟我的撒娇,甚至连王烨,都有一点点想念了。
刘锐是个挺奇怪的女生,平时话不多,但一开口就很八卦。就像她的人一样,平时看不出来,但仔细一看才发现是女生。
她的头发很短,个子也不高。常常早操的时候可以看见她睡眼惺忪地顶着个鸡窝头出场,穿着随便又宽大,不过也可以想象得出她干瘪的身材。后来我才知道她那个头发大概是太短了,无论怎么梳理都会很桀骜地耸出一撮来,久而久之大家也习惯了。
她也是市里来的学生,胆大且直率。
第一天她就问我:“你的名字,怎么这么女气?”
女气?真好的评价。
我说:“谢谢,我会转告我妈的。”
“你的名字是你妈起的?”她扬起眉毛,“那我猜她肯定看琼瑶。”
高人啊!我妈是个标准的琼瑶迷,每次上飞机都会带个两三本,所以我从不打算跟她一起坐飞机,否则她看书看到哭出来的时候我会觉得很丢脸。还是为琼瑶哭,噫!
“你还有兄弟姐妹吗?”她又问。
“还有个弟弟,叫雨浓。”我知道她要问什么,直截了当告诉她。
没想到她直接“噗”地笑出来,点点头:“烟轻、雨浓?请代我向你妈妈问好。像她这样忠实贯彻琼瑶阿姨的取名方式的读者我还是第一次见。”
我无关痛痒地笑笑,我妈那一辈的迷琼瑶早就不是新闻了。这女生未免有点大惊小怪。
没想到过了一会,她又转过头来:“不过,这么人如其名的,我也是第一次见。”
什—么—意—思?
我忽然很有揍女人的冲动,这也是第一次!
相处了几天,我跟我的同桌倒也相安无事。这个一点女人味也没有的刘锐,我直接把她当男生看。
没想到她进校的分数竟跟我差不多,可惜是一边倒——文科奇好,理科奇差,每天就看到她认认真真地做数学笔记,猛做习题,考试成绩还是在辛苦向及格线攀爬。我很同情她。
不仅是她,才刚开学,整个班的气氛一点都不像高一的新生,每个人都在埋头苦干,我有些惭愧,不能做到象他们那样专心致志。因为我常常走神,而且一上晚自习便睡觉。
我们的书都堆在课桌上,竖起来排成一排,再用试卷习题集英汉字典一类收尾固定住,人伏下去写东西,从外面基本只能看到个头顶,非常具有隐蔽性。我便常常这样隐藏在书堆中睡觉。刘锐是很乐意为我把风的,因为我偷懒,便意味着她的竞争对手少了一个。其实大家都巴不得别人都在自己用功的时候睡大觉。
这里宛如个武林圣地,各路高手人手一份武功秘籍勤学苦练,只为去争那天下第一的名头。
啊,我突然醒悟——原来在我还沉迷于江湖故事中的时候,早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
我将不记得从哪里看来的话推销给把写小说当放松的刘锐,她异常激赏。更是殷勤地劝我多睡,好为她积累“可以将人听懵的好句子”。
所以当我从安然无忧的梦里被她推醒的时候,还以为下课了,可是下一秒便感觉出周围依然处于课中的静默状态,立即在被我拿来当垫子的习题集上做伏案勤奋的警醒状。这是三天来她头一次没到下课便推醒我,可见狼真的来了。
果不其然,从门口就传来细微的声响,偌大的教室只有那小小的皮鞋声在回荡,更衬托出恐怖的安静。我佯装奋笔疾书,留意着来者的动向。
我坐在靠边的一组,本以为巡堂也不过是从外围绕起,结果那脚步竟是直接冲我来的。
就知道圣地的老师个个火眼金睛,能常人所不能。尤其我们班主任,一双阅尽沧桑的眼睛在眼睛片后面闪着锋利的寒光,似乎一切都逃不出掌握。
我的心被那脚步声一下一下地踩着,心想不会这么快开始就被老师盯上了吧?一紧张,赶紧打起腹稿准备应付将要到来的关注,正想到一半,一根手指已经敲上我的桌面。“哒哒”两声,足以让我几乎是惊惶地抬头。
班主任镜片后的眼睛闪着依旧看不出情绪的光芒,表情严肃,我慌张地正要开口,他竖起手指拦在嘴边,示意我噤声。“轻点,出来。”毫无商量余地的语气。
完了!果然。我知道老师们都好这个,只要不是能简单地训几句的教训,就得拉到外面去长篇大论,就算上课中也会制造出什么“XX,下课后到办公室找我”的谈话机会。我准备的N个理由就此被埋葬在腹中,垂头丧气地拉开椅子站起来,刘锐丢过来一个哀悼的眼神,我也没空理她了。
从座位走到门口,这一路忐忑又漫长,我左右思量,倒不是担心会有比如找家长来或记过之类的处分,自习睡觉这个级别还够不上。而是一开学就给班主任留下坏印象,那么以后就一定会成为老师们重点关心的对象。还有期评分,大学推荐保送等等都会受影响……
我越想越害怕,跟着班主任走到门外,赶紧争取上诉的机会:“韦老师,我……”
他却指着楼梯口:“你弟弟来看你,在那边。快去快回,现在还是上课时间。”说完拍拍已经呆住的我的肩,转身又回教室去了。
我拼命眨了眨眼睛才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一口气松懈下来,“噗嗤”笑了,连忙说了声:“谢谢老师。”拔腿就往楼梯口那个人影那儿跑。
才三天没见到他,却觉得似乎过了三年。
他戴着顶棒球帽,遮住了金色的头发,帽檐压得低低的,挡住了碧绿的眼睛,身上还穿着我的母校初中白衬衣蓝裤子的校服,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他已经长这么高了。整个人看起来挺拔又精神。
他听到我的跑来,抬起了眼睛,原本黯淡的眸子一下焕发出光彩——其实在那么昏暗的楼灯下,我看得并不清晰,只是觉得他的眼睛亮了起来,让周围也跟着光亮了许多。
“哥——”他轻轻地叫了声,还没等我停住便扑了过来,我接住他,结结实实地搂在怀里。
“怎么跑来了?玲姨知道吗?”
“哥,我好想你!”
我们几乎同时说,停了一下又一起笑出来。
他离开我的怀抱,拉着我的手,难过地低声问:“怎么这么久都不回家?家里就我和玲姨,好冷清。”
“才不过三天而已啊。”我失笑,“我不是打过电话给玲姨?周六就回去。”
“已经三天了。”他倔强地跟我辩,“到周六又还有三天,这么久。”
“可是以后我都得这样了。一个星期就回去一两天,你也这么大了,得习惯一个人照顾自己,知道吗?”安抚地拍拍他,“玲姨知道你来吗?”
“恩。我打了电话回家,放学就直接过来了。你们学校好远哦。”他皱起高挺的鼻子。
“所以回家不方便嘛。这校服你穿很好看。”我扯扯他的衣服,笑着说,他却有点不好意思。
“别的同学都说好难看,但是哥穿得也很好看,我就穿来给哥看。”
呃?我穿好看?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告诉他以前我们都把这套衣服叫“孝服”的事了。
“怎么进得来的?”我想起门卫每天都会盘查进出人员。
“就说我来找我哥。你们门卫让我签了名字,又要我说出你在哪班。刚好你们老师进来,就顺便带我过来了。老师人很好。”
“是啊。”我想起刚才的紧张,不由笑起来,这个老师其实也许是个温和的人呢。
不过虽然他交代过,我还是带着小雨去参观了一下我们学校。我们的初中地处市中心,场地狭小不说,校门还被建行和农行一左一右两大银行夹击得只剩下巴掌大小,哪有现在这间跟高高的牌坊一样这么有气势?校园内部更是不能比的开阔。我颇为得意地在昏暗的路灯下带着他走过空旷的篮球场,左指右划,充满主人的骄傲和自得。
远离市区的校园里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晚风宜人,他只是安静地听着,露出微微的笑容,紧紧地拉着我的手,有点着迷又有点崇拜地看着我唾沫横飞的样子,跟从前一样。
我们从教学楼一直横过整个校园经过食堂走到足球场,我讲得和走得都有点累了,却不是一上自习就想打瞌睡的那种全身自发性疲劳,而是满心的欢喜和满足,一直张弛到了尽头有了些疲倦。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一次小小的离别之后的相见,竟让我兴奋成这个样子。
事实只是证明了,我牵挂着他的程度,超过了我所知道和能掌握的。
我们坐在足球场的看台上,望着天边亮起的第一颗星星,气氛忽然一下沉默下来了。
“你们也开学了吧?新的班上同学还好吗?老妈一定又赶回来带你去开学典礼了吧?”我赶紧作出一副对他的学习生活很关心的样子,因为太静谧的气氛里会酝酿出尴尬。
他却是看着我,忽然很开心地笑起来,眼睛都弯成了两道弯月,让我在昏暗中隐隐约约都能看到脸颊上那被咬过的细碎疤痕。他很牛头不对马嘴地说:“哥,我今天把个人教训了一顿。”
“嘎?”
“今天来的公车上人很多,挤死了。有个人站在我背后趁机摸我,被我差点扭断手指。”他的语气轻松而简单,我却吓了一大跳。
“什么?!”我无法不惊讶,什么时候他讲起这种事来已经这么镇定自若?
他却是像在嫌我大惊小怪似的,嘟起嘴说:“不是你以前跟我说的,碰到有想亲我摸我的就一定要揍吗?”
“……”
“我没揍他,只是这样悄悄地把手伸到背后,顺着下去把他放在我屁股上的手指用力拗过去而已,他根本不敢叫。临下车的时候又趁机狠狠跺了他一脚。看他以后还敢当街耍流氓!”
这样对我说的他一脸的轻松随意,俨然已经是精于此道的高手了。我忽然在想,以前那个只会跟在我背后哭哭啼啼要我保护的小鬼到哪里去了?
我深吸一口气,压抑着开始不稳的心跳,缓缓地开口:“王烨……这些年都教了你什么?”我把弟弟交给他三年,他要是敢教坏他一点,我一定提刀去把他剁了!
“霸王?他就教了我一些简单的防身手法……和打架的窍门。”他只犹豫了一下,依然说得很平稳,“他说,他和你都不可能保护得了我一辈子,我如果不能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就要做好你提前患上心脏病英年早逝的准备。”
“……”这个混蛋!我开始考虑回家头一件事就是去问候他!
“哥,你是不是……因为觉得照顾我照顾得很烦了,才要跑到这么远来读书的?”他清清亮亮地望着我说,我竟呆了一下才笑起来:
“傻瓜,怎么会?别瞎想!我是觉得这里的学习环境好才来的。而且我那个分数,不是离L高的分数线还差几分吗?”这是实话,给我突击死背出来的成绩就算怎么有运气也没好到那个程度,否则就太人神共愤了。
“可是你不是还有初二参加的数奥赛第三名加分?”
“就是算了加分还差几分的。”我胡乱搪塞,不想让他知道我为了躲王烨,根本没把那个成绩交上去。
“哥,你不在家,我好寂寞。”他委委屈屈地说,这么多天来,我的,和他的,所有的感受原来都可以用这两个字概括。
寂寞。
寥落的情绪,被他那低靡的语调牵引出来,化做在嘴边一闪而逝的叹息。
“多和同学一起玩,不是还有陆霄吗?”我言不由衷,却知道这些话是不得不说的。
他笑笑,不说话了。只是看着我。依恋地,专注地。好像什么都了解的样子。
我突然发现,这个小鬼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真的在慢慢长大。
远远地传来了下课的铃声,惊动地撕裂了静静的夜空。第一堂课下了。
我们又开始往回走。他却不再牵住我的手,觉得冷似的两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我的手忽然空得没处放,也只好放进口袋。两个人就这么走到校门口,侧门门房屋檐下的那盏分外明亮的日光灯将他的脸色照得煞白。
明晃晃的光线里,他惨白地冲我露出一个微弱的笑容,招了招手,什么也没说便直接跨过门槛向公车站走去。
我站在门里,看着他孤单的背影站在公车站牌下,低着头,一动也不动。
不一会,公车来了。他利落地跳上去。
我一直怔怔地看,直到车走了很久,才醒悟过来该回去上课了。
再继续去睡一节课好了。我喃喃自语,却不由自主地又看了看手。
第一次,觉得手里是这么的空荡荡。
什么东西,从手心偷偷地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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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狗一家亲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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