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人生 第四章

  马琳接到导师电话,得知郑真刚开学就跷课了三天,一颗心沉到了谷底。
  预感成真了——
  寒假最后几天,她发现天郑真忽然像变了个人似的,整天一动不动的窝在少发上看电视。也不见他复习功课,就那么愣愣的要么瞪着电视,要么索性闷头睡觉。最让人心惊胆战的一次,是他瞪着手机看了一会,突然发飙,把手机死命的往地上砸,惊天动地的响。
  开学后,看他每天正常的出门、回家,还以为是虚惊一场。哪晓得第三天导师就告状上门了。
  吃过晚饭,马琳心情沉重的坐在正对大门的客厅里。她挺直了腰板,双腿优雅的交叠起来,维持这个姿势,几乎纹丝不动的坐了一个多小时。
  等到郑真一进门,就从母亲的眼光中明白她有话要说。他大咧咧的坐到了她对面,双手往后掳了掳头发,然后手肘支在了分得开开的双膝上。就这么前倾着身子,抬头问:「有话对我说?」
  马琳这些年帮丈夫在生意场上一路打拼,面对面的交锋过招从来没露过怯。她微微一笑,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猜测:「是对方甩了你?」
  「还以为你想说什么呢……」郑真嘀咕了两句,一边冷笑着坐起了身,懒洋洋往后靠坐着。「是啊,我被人甩了。所以很伤心,于是自甘堕落。然后的然后,担心儿子的伟大母亲登场了。」
  听到恶意的嘲讽,马琳不为所动,只是继续说:「我本来想跟你说,如果你不想和对方分开,那我可以送她和你一起出国念书。但既然现在你们已经分手了,那事情就简单多了,要去哪里你自己决定。不过有句话我得提醒你,如果对方真的不要你了,你就算把自己搞得再狼狈一千倍,也都不关她的事,难看的只有你自己。她会庆幸趁早离开了你。」
  郑真闭了闭眼,最后两句话还是听进了耳中。
  烦躁的扒了扒头发,不耐烦的说:「你在胡说什么,我又不……」
  「因为你是我儿子!你如果真这么想糟蹋自己,等你有了可糟蹋的本钱再说!」
  扔下了话,马琳带着一副未变的神态离开。
  被独自留下的郑真,再度将脸埋在了两膝间。忽然狠狠的向后出拳,一拳砸在了椅背上。
  手上的痛,怎么都传不到心里。
  ***
  一到冬天,千帆就靠着白菜过日子。白菜汤一上桌,他一顿就能吃掉半棵大白菜。
  「好了,可以吃啦!」用布垫着锅耳,杭晨微有点吃力的把大锅子端上桌。
  千帆举箸而待,一掀盖子迫不及待就下筷,「嘿嘿嘿嘿,那我就不客气了!」
  「你跟我客气过吗?」
  「所以我就继续不客气了嘛。」
  自从没人给他做饭后,千帆熬了两个星期终于忍不住跑来杭晨微家蹭饭。杭晨微这才知道他和郑真闹翻的事。至于具体原因,千帆不愿说,他也就不多问了。
  幸福的吃喝了三碗汤,千帆舒坦得连四肢百骸的毛孔都打开了呼吸。想到回去又要过外食和泡面的生活,他就忍不住热泪盈眶,再度执起杭晨微的手道:「亲爱的,我错了,我发现最离不开的人还是你。所以……」
  「我对你没兴趣。」抢在他出口求婚前,杭晨翻着白眼打断。
  「呜哇!你太残忍了!」千帆不依不饶的拍打桌子,一副「你不答应我就死给你看」的架势耍赖起来,「嫁给我啦!嫁给我,好不好?」
  「才不要!我才不要领一个这么大的儿子回家照顾。」
  「你、你……」千帆悲愤难平。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手机铃声打断了千帆的嬉闹,千帆撇撇嘴,懒得看来电,就没好气的接了起来:「喂?谁呀?」
  「……我。」静默了半天,才传来虚弱的应答。虽然是熟悉的声音,千帆一时却不敢确定了。
  「是你?」
  「嗯,是我。」
  「有什么事吗?突然打电话来……」
  压抑的苦笑了两下,「你是该觉得突然了。」
  有些明白他未出口的意思。虽然极度鄙视自己的滥好心,千帆还是无法克制的心软了。
  「你有什么事吗?」
  「我在医院,身上没钱了。」
  一惊,「医院?我马上过来!你在哪里的医院?」
  结束通话,他匆匆拿起外套出门。
  一进急诊大厅,千帆视线扫了一圈立刻发现了郑真。除了第一次见面,郑真还没在他面前露出过这么狼狈危险的样子,额头略干的血渍,看起来触目惊心,让原本男性化的脸庞添了几分狰狞。
  「挂号了没?」
  郑真只是呆愣愣的凝望着千帆,半天才慢慢摇了摇头。
  无力的叹口气,千帆嘱咐道:「我先去挂号,你坐在这里别动。」
  「别走!」眼看着千帆转身就要离去,他猛地一把将人拖回,死死的扣在怀里不肯松手。
  「喂!这里是医院!别人在看!」千帆回过神,拼命挣扎起来。无奈郑真下了死劲,他越是挣扎扣得反而越紧,勒得他都呼吸困难。索性不动了,任他抱个够。
  「不要走,不要走……」
  那在耳边嘤嘤如诉的话语,没来由的让千帆心脏一阵阵刺痛。似曾相识的思念与苦痛,怎么都狠不下心了。
  抬手轻拍了拍他的背,软言安慰:「我不走,放心。你能不能松一松手?我快透不过气了。」
  闻言,郑真的蛮力果然卸了下来,两人静静的相拥着,仿佛相恋至深的爱人。
  等到身体分开,目光对视时,郑真难得出现了一抹不好意思的神情。千帆微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好点了?那我先去挂号了。」
  其实刚才那么一番折腾,千帆放下了大半的心。郑真的样子看上去虽然吓人,但还有那么大的力气来抱人,想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急诊看下来,主要是头皮上的伤口,那里血管丰富,所以血流得有点吓人。缝了两针,再挂点滴,就没问题了。
  陪他挂点滴时,两人头靠头坐在一起,默默无语。
  突然郑真一直放在手边的包,诡异的动了起来,还传出奇怪的声响。拉开拉链,探出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脑袋。
  「哇——这、这是猫?这么小!」千帆惊喜的叫了起来,伸出一根手指在它嘴边逗引。
  小猫半眯着眼,傻愣愣的看了半天,张嘴含住了千帆的食指,努力嚼了嚼,发现没味道又吐了出来。
  千帆笑着将它抱起,放进自己怀中。然后注意到了小猫左后肢上的夹板和绷带。
  「咦?受伤了?」他疑惑的看着郑真。
  「嗯,有人在欺负它,还想把它吊到树上,我就上去和那几个混蛋干了一架。」然后他颇自豪的补了句:「别看我现在的样子,那三个家伙大概都断胳膊断腿,能不能爬来医院都不知道。哼哼,也不看看老子是谁!」
  千帆刚想给他一记头皮,念及他头上的伤硬是忍住了冲动,无力的问道:「然后呢?」
  「然后我就带它去宠物医院,真他妈的黑啊!给猫看病比人看病还贵,居然搞得我身上只剩五十块。所以……我只能打电话找你……」
  搞清楚了原委,千帆笑了起来。他知道,郑真给他打电话的理由,绝非那么简单。
  「这些日子,你干什么去了?」
  「你想我了吗?」郑真望着他,毫不掩藏眼中的期望,过了会又黯然垂下了头,用不适合他的自哀语气说道:「是我犯傻了,你怎么可能会想我……」
  「知道就好!所以少给我搞这样的事出来!」千帆一手抱着小猫,腾出一手揪住郑真的领子,状似凶恶的教训道:「你就算死在路边,我都不会流一滴眼泪,你最好记清楚了。你的性命、身体,只有你才有资格负责。你如果自己都不在乎,那就别指望别人会为你操心。记着,没人欠你的。」
  「怎么跟我老妈说的话一样……」低声抱怨着,继而用力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千帆欠了欠下唇角,轻哼一声,松开了他领子。
  「有一件事要麻烦你。」
  「什么事?」
  郑真指了指他怀中的小黑猫,「我没法照顾他,你能养它一段时间吗?」
  「啊?」千帆一愣,心想,他都恨不得找个人来养自己,居然还让他养猫?「这个……」
  「它是黑猫,有些人家迷信不喜欢,说不定原来就是被抛弃的。托给我那些朋友的话,我信不过,想来想去勉强只能找你了。」
  听到「勉强」二字,千帆青筋跳了下。刚要发作,一想到小猫的可怜境地,立刻心软了。抬手轻挠着它的下巴,看小黑猫发出满足幸福的呼噜声,千帆微笑着一点头:「好吧。欢迎来我家。」
  小黑猫仿佛听懂了般,轻轻「咪呜」了一声。
  *** 
  莺飞草长四月天,随着一天天的回暖,千帆和他家的小乔丹一同复苏了。
  「乔丹」就是两个月前郑真搭救下来的小黑猫,之后就在千帆家落户了。所谓猫有九命,小猫的恢复力更是惊人,三个星期伤全好了。那段时间,从不下厨的千帆,硬着头皮天天炖骨头汤,然后灌在眼药水瓶里,当作迷你奶瓶来喂乔丹。不过就这汤水,小乔丹尝过两口之后,就连死也不肯张嘴了,剩下的全是千帆捏着鼻子自己灌了下去。
  猫儿畏寒,白天千帆上班,把阳台的窗户一关就是现成的暖房,乔丹舒舒服服可以在里面睡上一整天。等千帆下班,它差不多睡醒起来吃晚饭。晚上千帆和它玩一会,到睡觉时间它就自己乖乖的钻进被窝,一人一猫互相抱着取暖。早晨起来,经常发现彼此脸贴着脸。
  有一天,千帆突然发现,自从乔丹到来后,他再也没有夜不成寐。再然后,他突然想起自从那天医院一别,郑真再也没有出现过。打他手机,停机。就像那天突然出现一般,又突然消失了。
  终于,千帆在喃喃着「面向大海,春暖花开」中,不知不觉迎来了五月。在母亲节前夕,他要去参加一个全国性的学术会议,有篇论文预定要做大会报告。
  「猫饼干都在这里了,然后这个包里全是乔丹的毛毯和玩具,这包是猫砂,这几天足够用了。啊啊……你阳台得锁起来,不然那些花草非遭毒手不可。它最喜欢在花盆里睡觉,我有一盆埋了郁金香球,本想等天气暖了就会发芽,哪晓得这死猫天天在盆里睡觉,搞自己一身泥不说,还把土给踏实了,连棵草都没长出来。还有那盆文竹,长势可好了,也给它嚼成了残花败柳。本来还想搞搞绿化,现在是彻底一片荒原了。」
  杭晨微听得哈哈大笑,蹲下身对着正在探察地形的乔丹,邪恶的笑了笑:「你家老头出差,没人给你撑腰了,要是不听话,嘿嘿……」
  乔丹歪头藐了他一眼,浑身透出不屑的神态,从他身侧踱了过去。
  千帆大悦,嘲笑连猫都知道柿子要捡软的捏。
  这些年,千帆所在的美术博物馆,在艺术品修复方面声名崛起。而千帆,正是主力军之一。他大学时就开始专攻这方面,一毕业得到了交换名额,去英国专业进修一年。除了原本主攻的油画修复,他还亲到民间,向几位赫赫有名的「画郎中」虚心讨教。这些年传统技艺的流失非常厉害,年轻人很少愿意继承冷清偏僻的传统艺术,民间艺人逐年消减。难得有千帆这样肯学上进的年轻人出现,对于那些匠人们而言,也是颇为欣慰的一件事。将世代相传的传统技法,引入到主流的艺术品修复领域,得以保存、发扬,这正是千帆建立名声的开端。
  而这次,他所做的这篇论文已被一本很有影响了的期刊收稿。他尖锐的提出,在艺术品保护工作中,过多着眼于技术手段,而忽视了艺术品修复首先就是种文化事件。对作品本身理解的不足,导致在修复过程中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很多的修复师只顾着让一件作品变得好看,而破坏了其本身蕴涵的历史价值。他大胆的在文中举出了几个例子,令会场气氛达到了一个爆点。
  他的报告一结束,麦克风极为抢手,比原定十五分钟的提问时间,足足多延长了二十分钟,甚至他与提问人爆发了激烈的争论,最后会议主持人不得不强行中止了提问。
  从技法的创新,到概念的突破,千帆成功的实现了职业生涯的第二次飞跃。他们的黄馆长笑得赛朵花,同时暗自遗憾没法招这小子当女婿——千帆的性向还是其次,而是他自己的独生子,前些年就跟男人私奔了。
  会议第五天是理事换届选举和闭幕式。千帆他们有备而来,反应热烈的报告和黄馆长的提前造势之下,千帆成为了最年轻的常任理事,而黄馆长也荣登副秘书长一职,这次可说是大胜而归。
  会议结束的当天下午,组委会安排了当地旅游的活动。千帆没有参加,他去看望了自己的恩师之一,曹教授。
  高二的寒假,他师从近十年的授业恩师,介绍他到老朋友曹教授所在的大学进修。直到现在,他还记得很清楚,他和曹教授初次见面时的那番谈话——
  「你年级小小就这么有志气,不错,真不错。不过要说具体教你些什么,这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一个人如果有能力,那要做到自己想做的事并不难。但要想出类拔萃,单凭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热爱』,要是少了一颗热爱的心,那就少了底气。
  「我指导过的学生里,不少都很有天分,但真正出人头地的,五年十年未必出现一个。怎么说呢,天分高的学生很多,可学了这么多年后,还能以所学为乐的人就不多了。人生最大的幸事,莫过于所好、所学、所用三者合而为一。如果是真心爱好的,自然就有那股钻研的劲头。喜好这东西强求不来,说白了就像是『缘分』。」
  「你来我这里,与其说追求技法的更上层楼,不如在这环境里开开眼界,多看多听,好好想一想自己喜欢的究竟是什么。立志当趁早,年轻的时候培养兴趣,比什么都重要。」
  当时,千帆侧头聆听到末了,开口问:「那您喜欢自己的工作吗?」
  曹教授立刻笑了起来,继而以满足的口吻回答:「当然!我非常喜欢自己的工作。」还自嘲的补了句:「不过呢,我是有兴趣没天分的那一类。」
  说完,两人都哈哈大笑了起来。
  他们初相见就非常的投缘。可惜因为某些缘故,千帆最后没有考入他门下,不过一直到现在,即便曹教授退休了,他们仍保持着联系。
  对于千帆来说,其实还有一个更难以忘怀的隐情。他高二那年的进修,正是他与曹教授的研究生——欧阳春的初相逢。
  ***
  「嗯……」半夜突然醒过来,没了睡意。
  看看霸占了大半个枕头的乔丹,千帆无奈的笑笑,下了床。逛到一楼客厅,他才想起常用的水杯忘在床头柜上忘了带下来。而家里最后一个备用水杯,昨天也被他摔了,结果他只能可怜巴巴的拿了个瓷碗装水喝。
  捧着个碗,坐在空荡荡的沙发上,他想起了在北京时与曹教授的见面。原来,曹老他早就知道了自己和欧阳的事。
  千帆进大学后和欧阳意外重逢,当时研究生毕业的欧阳正好来到千帆考入的大学当老师。一开始他们延续了那种针锋相对但又互相欣赏的相处模式,后来渐渐的情不自禁,坠入情网走到了一起。只不过,既是师生恋,又是同志恋情,一开始就注定这是一段见不得光的辛苦旅程。
  之后,千帆大学毕业不到一星期就出国进修,一年后他回国时,正是那个噩梦般的日子。因此他一直以为,自己和欧阳春之间的关系,除了家人、好友外,没有其它人知道了。
  然后现在才晓得,在欧阳去世前一个月,曾向恩师曹老坦白过这件事。这些年,千帆都不知情。
  也许健康出了问题,人变得特别容易念旧,曹教授在千帆来访时,不自禁的想念起了故去的爱徒欧阳,接着说出了他早就知情。
  他后悔的向千帆坦诚:「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当时我就该把话说开,让你至少有个可以发泄痛苦的地方。我以为只要不提,你再难过总有一天会过去,哪晓得你这孩子也是死心眼……」
  千帆无法反驳,对方看得那么清楚,他根本无法撒谎说自己已经没事来安慰他。两人相顾黯然,念及亡者,心头的伤痛好像被剥出来撒了一遍盐。
  回来后,千帆的睡眠又差了。有时一夜乱梦三千,醒来浑然不记得梦见过什么。要么就是半夜醒来后再也无法入眠,在画室枯坐至天明。
  极力的不想被那悲惨绝望的心境俘获,却似泥潭深陷般步步滑入……
  亲爱的,原来你已经离开那么久了,已经久得被人当「过去」来回忆。而我,依然是封印在时光隙缝中的那个我,对你的思念将我捆缚得转不了身,且,不愿转身。
  真好,我没有遗忘你,我们在一起,一直一直在一起——就像你所说的「永远」……
  ***
  然后时间到了六月,在日光耀眼得像核子爆炸的那一天,失踪快半年的郑真,再一次站在了千帆面前。
  初夏时节,阵阵暑气逼得人恨不能把全身衣物都卸了,郑真却是一身西装打扮。笔挺的黑色西服,贴合的腰身与裤管,让原本身量颇高的他显得更为修长。领带打的是稳重的温莎结,称着宽阔的肩膀,更为沉稳。就连原本挑染出几缕亮金色的头发也染成了深棕。架在头上的金绿色太阳眼镜,称着年轻活力的脸庞,掩不去的青春逼人。
  「你……还没出国?」愣了半天,千帆终于冒出这么一句。
  郑真撇了撇唇角,「你还记得我这个人啊。」
  「嗯,当然……」心虚得想擦汗啊。
  「我今天毕业。」解释了会穿成这样的原因,同时别扭的把领带结扯松了点,他似乎并不了解自己有多适合这身打扮。
  「哦,恭喜!」千帆一拍头,「你捡到的那只小黑猫,已经长好大了,要不要看看?」
  郑真微笑着,搭上了千帆的手腕,阻止了他。
  对着千帆有丝疑惑的表情,郑真清了清嗓子开口宣告:「我不出国念书了,打算直接入社会工作。我要变成大人,足以保护你和你在一起的大人。」
  「……」千帆张着嘴什么都说不出来,整个人都傻了。
  「这些我都和父母沟通好了。」他得意的一笑,又添了一句:「——除了要和你在一起的事。不过,我迟早会向他们坦白的。」
  看着还没反应过来的千帆,他温柔的笑起来:「我再也不会离开了,无论发生什么,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说完,他落下一个吻,在千帆微张的唇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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