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艾文荷 第16章

         在遥远的荒原上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位隐士从年轻生活到了年老;
         苔藓是他的床铺,洞穴是他的居室,
         鲜果是他的食物,清泉是他的饮料,
         他远离人间,却与上帝终日作伴,
         他的生活是祈祷,他的欢乐便是赞美。
                             帕内尔
  读者想必还没忘记,那天的比武是靠一个无人知晓的骑士的出马,决定胜负的;由于那天的前一段时间,这个骑士的举止一直显得没精打采,随随便便,观众便送了他一个外号:黑甲懒汉。[注]但是他取得胜利后,便突然从场子里消失了,当大家要为他的英勇向他授奖时,他已不知去向。其实就在典礼官千呼万唤找他,号角一遍遍吹响时,他早已循着人迹罕至的小径,穿过森林中最近的道路,向北疾驰而去。当天他是在远离大路的一家小客栈中过的夜,也是在那里,他从一个流浪的行吟诗人口中知道了比武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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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里写的黑甲骑士便是狮心正理查(1157—1199)。他于工189年继亨利二世之后登基,但不久即率领十字军东征,1194年回国后又立即奔赴诺曼底,与法王腓力二世进行了五年战争,最后在利摩日附近中箭身亡。因此在政治上他毫无政绩可言,然而由于他骁勇善战,表现了高尚的骑士风度,因而深得人心,成了英国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人物。司各特在这里所写的,便是这样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第二天一早,骑士便动身了,打算这一天多赶些路。从清早起他就留心,不让他的马累着,希望它经得起长途跋涉,不必多作休息。然而他经过的都是崎岖曲折的小径,结果事与愿违,在夜幕降临时,他还刚到达约克郡的西区边睡。这时人和马都已饥肠辘辘,而且夜色逐渐加深,眼看必须找个住宿的地方了。
  可是旅人发现这一带满目荒凉,既不能找到宿处,也不能找到饮食,似乎唯一的办法,便是照漫游的骑士通常采取的权宜之计行事,那就是让马在地上吃草,自己则把一棵株树当作床帐,蜷缩在它下面,用想念自己心目中的情人来打发时间。但是黑甲骑士也许没有情人供他想念,或者他对爱情也像对比武一样不以为意,热烈的感情不能占有他,对她的美貌和残忍的回忆,也不足以抵挡疲劳和饥饿的压力,使爱情成为床铺和晚餐之类物质享受的代替品。因此他闷闷不乐,举目四望,只见周围尽是参天古木,虽然有许多林间空地和几条羊肠小道,看来只是成群的牛羊经常来这里吃草,或者猎人不时在这一带追逐猎物留下的痕迹。
  这位骑士主要得靠太阳辨别方向,可是现在它已落到他左边的德比郡山脉后面,他继续赶路的任何努力,既可能使他找到路径,同样也可能使他迷失方向。他竭力想选择一条人迹最多的道路,希望它能通往一间牧人的小屋。或者一个护林人的住所。可是怎么也不能决定选哪一条,最后他只得放弃这种努力,让他的马凭它的灵性行动;根据他从前的经验,他知道这些牲口具有特异功能,会在这类紧急关头,为它们自己和骑它们的人找到出路。
  这匹马载着这位全身披挂的骑士,已奔波了一整天,觉得筋疲力尽了,但这是匹好马,一旦发现缰绳放松,主人要它自己充当向导时,立刻振作精神,有了力气。以前它对踢马刺大多没有反应,只是哼几声,现在主人的信任似乎令它感到自豪,它竖起耳朵,主动恢复了活跃的姿态。它选择了一条小径,这与骑士白天走的路线并不一致,但这牲口似乎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信心,于是骑马的人不再约束它,听任它自由行动。
  事实证明它是对的,因为那条小径不久便宽了一些,足印也多了,还可以听到小钟楼传来的一阵阵叮当声,这一切让骑士明白,他已来到一个小教堂或隐修所的附近。
  这样,不多一会他便看到了一片空旷的草坪,它对面有一大块岩石矗立在缓缓倾斜的平地上,把它饱经风霜的灰色岩壁呈现在旅人面前。它的边上有的地方缠络着常春藤,有的地方生长着一些栎木和冬青树丛,它们的根是从山崖峭壁的间隙中吸取营养的;这些树木在崖顶随风飘拂,像武士钢盔上的羽饰,可以给他的一脸杀气增添一些柔和的色彩。岩石底部有一所简陋的小屋,它仿佛紧靠在岩壁上,主要是由附近森林中砍伐的一些粗大树干建成;为了阻挡风雨,它的隙缝中塞满了青苔和泥土。一棵小小的冷杉砍光了枝权,靠近顶端横缚着一根木棒,直立在门口,这便算是十字架的神圣象征。右首不远处,有一泓清澈透明的泉水,从山岩间瀑瀑流出,滴进一个石潭中,时间久了,石潭变成了一只粗糙的水盂。从那里溢出的水,又沿着一条磨光的小沟泊泪流下,在小小的平地上徘徊一会之后,消失在附近的树林中。
  这泉水旁边便是一所极小的教堂,它破败不堪,屋顶已塌陷了一部分。在完好的时候,整个建筑也不过十六英尺长,十二英尺宽,屋顶也相应较矮,由房屋四角升起的四个同心拱架支撑,拱架下是又矮又粗的柱子。两个拱架的助拱还保留着,然而它们之间的屋顶下沉了,得靠另两个完整的拱架支持。这个古老的祈祷场所的门上,有一个非常矮的半圆拱顶,上面雕着几道之字形花纹,有些像鲨鱼的牙齿,这在撒克逊人的古代建筑中是屡见不鲜的。门前的走廊上有一个架在四根小柱子上的钟塔,里边挂着一只经过风雨剥蚀已经发绿的钟,刚才黑甲骑士听到的隐隐钟声,便来自那里。
  这一幅和平宁静的画面,从苍茫暮色中出现在旅人眼前,使他终于有恃无恐,觉得已找到了过夜的地方,因为接待过往行人或迷路的客商,是这些居住在森林中的隐士义不容辞的责任。
  现在这位骑士无心浪费时间,仔细观赏我们描写的这些景物,只是一边感谢旅人的保护神圣朱利安及时指点了他一个宿处,一边便跳下马背,用他的枪柄叩击隐修所的大门,让屋内的人赶快放他进去。
  但是过了老大一会才有人答应,听那口气,似乎对他还不太欢迎。
  “走吧,不论你是谁,”屋里一个深沉嘶哑的声音这么回答,“别打搅上帝和圣邓斯坦的仆人,他正在做晚祷呢。”
  “尊敬的神父,”骑士答道,“有一个可怜的出门人在树林中迷了路,需要投宿,这正是你发挥恻隐之心,行善积德的机会啊。”
  “好兄弟,”隐修所的主人答道,“圣母和圣邓斯坦注定我只是一个接受这些善行的人,不是实施它们的人。我没有多余的食物,连一只狗也养不活;我住的地方,一匹养尊处优的马也不屑一顾。你还是走你的路吧,上帝会保佑你的。”
  “可是天越来越黑了,在这样的森林里,我怎么找得到路呢?”骑士答道。“尊敬的神父,你既然是一个基督徒,我求你打开门,至少向我指点一条路也好呀。”
  “可是我也得求你,好兄弟,别再打搅我,”隐士回答道。“我还得念一段主祷文,两段万福马利亚和一篇使徒信经呢,这是我这个可怜的罪人发过誓,每天在月亮升起以前必须念完的。”
  “快给我指路,给我指路!”骑士拉开嗓门大喊道,“要我不再打搅你,至少你得让我知道该怎么走。”
  “路很容易找,”隐士答道,“森林里的这条小路直通一片水草地,从那里过去便是一个浅滩,现在雨停了,正可以渡河。等过了渡口,你登上左岸的时候,得当心一些,那是一片峭壁;紧靠河边的一条路,最近我听说——因为我整天在教堂里祈祷,很少外出——有些地方坍了。然后你径直朝前走……”
  “什么,坍陷的路,峭壁,渡口,还有一片沼泽!”骑士说,打断了他的话,“我的隐士,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长者,真正的圣徒,你就不该要我在黑夜走这么一条路。老实说,你是靠众人的施舍过活的——不过我看,你实在不配——一个过路人有了困难,你没有权利不让他住宿。你赶快开门,要不然,我起誓,我就把你的门砸破,自己进来。”
  “过路的朋友,”隐士答道,“不要无理取闹;如果你把我逼急了,我只得拿起戒刀自卫,叫你吃不了兜着走了。”
  刚才骑士已听到断断续续几声狗叫从远处发出,现在这些叫声突然变得又凶又响,于是这位不速之客不由得心想,隐士一定听得他要破门而入的威胁吓坏了,因此从屋后的狗窝里把它们放了出来,让它们制造声势,助他一臂之力。想到隐士为了达到拒绝接待他的目的,竟然动用这些牲畜威吓他,骑士不禁大怒,提起腿使劲踢门,差点把门框和锁环都踢坏了。
  隐士不想让自己的大门遭到这样的浩劫,只得大声喊道:“等一下,等一下,节省一点力气,我的好先生,我这就给你开门,不过开了门你不见得便能称心如意。”
  这样,门终于开了,站在骑士面前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穿一件麻袋布长袍,头上戴着帽兜,腰里束一根草绳。他一只手擎着火把,另一只手握着一根沙果木棒子,它又粗又沉,抵得上一根木棍。两只长毛大狗,那种又像灵提,又像狼犬的东酉,已站在那里,准备等门一开便扑向旅人。但也许是火把照见了站在门外的骑士那顶高高的头盔,那对金踢马刺,隐士改变了原来的打算,压下他那些帮手的气焰,用一种粗鲁丽恭敬的口气请骑士进屋,同时声明他不愿在日落以后开门,是因为那一带到处是强人和盗贼,他们不敬圣母或圣邓斯坦,也不敬把一生献给上帝的人。’
  “神父,你穷得一无所有,”骑士说,向周围打量了一眼,发现屋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张铺树叶的床,一个雕刻粗劣的十字架,一本祈祷书,一张没刨光的桌子和两只凳子,一两件笨重的家具,“这就足以保证你不受盗贼的侵犯了,何况还有两只可靠的狗作你的护卫,它们都又大又强壮,我想,足以制服一头雄鹿,至于一般的人,那更不在它们话下。”
  “那是森林看守人心地好,才允许我在时局平靖以前养两只狗,保护己,”隐士说。
  他一边说,一边将火把插在当烛台用的铁架子上,然后把一只栎木三脚架放在炉子前面,又往炉子里加了些干木柴,搬了只凳子到桌边,还招招手,让骑士在另一边的凳上坐下。
  两人落座后,都聚精会神瞧着对方,都在心里捉摸,他一生还很少见到像对面的家伙那么健壮、那么魁伟的家伙。
  骑士把他的主人端详了好久之后,开口道:“尊敬的隐士,如果不致影响你虔诚的思考,我想请教神父三件事:第一,我的马该拴在哪里?第二,我的晚饭怎么办?第三,我夜里睡在哪里?”
  “我不妨用手指回答你,因为凡是可以用手势回答的问题,我一概不使用语言,”隐士说,随即陆续指指两个屋角道:“你的马厩在这儿,你的床铺在那儿,还有,”他从旁边的架子上取下一只盘子,抓两把干豌豆放在盘内,把盘子放在桌上,说道:“这就是你的晚饭。”
  骑士耸耸肩膀,走出了小屋,把刚才拴在树上的马解下,牵进屋子,小心翼翼地取下马鞍,把自己的斗篷技在疲乏的战马背上。
  隐士看到陌生人这么关心和爱护他的马,显然有些感动,一边喃喃地说,他这里还有一些留给守林人喂马的干草,一边从墙洞里拖出了一捆饲料,撒在骑士的战马面前,接着立刻又在他指定给客人睡觉的墙角,丢下了许多干凤尾草。骑士对他的优待表示了感谢;这一切完成后,两人又在桌边对着一盘豌豆坐下了。隐士开始念感恩祷告,那本来是一段拉丁文,但现在除了在一句话或一个单词的尾部,有时出现一个长长的卷舌音之外,原来的字音已荡然无存。念完祷告,他便向客人以身作则,开始用膳了,那就是张开大嘴巴,露出一口又尖又白,锐利得可以跟野猪相比的牙齿,然后像往一只大磨自中撒谷子似的,把三四粒干豆子不慌不忙地丢进嘴巴。
  骑士为了效法这个值得称道的榜样,脱下了头盔、胸甲和大部分销甲,于是隐士看到了一头浓密的浅黄色鬈发,一副英俊的容貌,一对闪闪发光的非常明亮的蓝眼睛,一张端正的嘴巴,嘴唇上覆盖着一层比头发颜色略深的胡髭,整个外表说明这是一个意气风发、精力充沛的勇士,与他强壮的体格完全一致。
  隐士仿佛为了报答客人对他的信任,也把风帽推到后面,露出了一个年富力强的人所有的圆圆鼓鼓的脑瓜。他的头顶剃得光光的,周围留了一圈鬈曲坚硬的黑发,整个形状有点像乡下人家的畜栏四周围了一道高高的树篱。他的相貌一点也没有修道士清心寡欲、刻苦修炼的味道,相反,这是一张豪放粗犷的脸,眉毛又浓又黑,脑门方方正正,面颊丰满红润,有些像吹鼓手,又长又黑的虬髯从脸上蜿蜒而下。这么一副容貌,加上结实强壮的身子,倒像是吃惯牛肉猪蹄,而不是靠青豆蔬菜养活的。这种不协调没有逃过客人的眼睛。在好不容易完成了一口干豆子的咀嚼任务之后,他觉得要求那位虔诚的款待者给他一点饮料,已绝对必要,可是后者给他的回答,只是把一罐清澈的泉水端到了他面前。
  “这是圣邓斯坦的清泉,”他说,“他曾在日出到日落之间,用这泉水给丹麦和英国的五百个异教徒行过洗礼呢[注]——愿他永垂不朽!”于是他把黑胡髭凑在水罐上,尝了小小一口,这与他对泉水的赞美实在很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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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圣邓斯坦(约925—988)生前是坎特伯雷大主教,死后封为圣徒,被认为是铁匠的保护神。
  “尊敬的神父,”骑士说,“但是据我看,你吃的这几颗豆子,加上这虽然神圣、但清淡无味的饮料,居然能让你活得这么健壮,实在不可思议。从外表看,你可以在摔跤比赛中赢得一头公羊,或者在棍棒角力中赢得冠军,或者在剑术表演中取得金牌,却不像在这片荒凉的原野上苦度光阴,只知道念经祈祷,靠豆子和清水过活的人呢。”
  “骑士先生,”隐士答道,“你的想法跟那些凡夫俗子一样,只知道从外表看人。圣母和我的保护神既然赐予我这样的饮食,我应该知道满足。从前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这几个孩子,为了不让萨拉森人的国王赐给他们的酒肉玷污自己,宁可只吃豆子和清水,可是照样长得面容丰美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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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故事见们日约·但以理书》第1章。据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抓到了沙得拉等几个以色列孩子,要把他们养得丰满俊美后作他的侍从,但他们只吃蔬菜和水,结果仍长得很丰润。
  “圣洁的神父啊,”骑士说道,“想不到上帝会把奇迹显示在你的脸上,那么我这个世俗的罪人,可以请问一下你的名讳吗?”
  “你叫我料普曼赫斯特教堂执事[注]就成了,”隐士答道,“这一带的人都这么称呼我。确实,他们还会加上一个神圣的头衔,不过我不在乎这点,因为我不配得到这样的荣誉。现在,英勇的骑士,我可以请教一下足下的尊姓大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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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是罗宾汉的一个部下,担任他的随军教士和总管。他的公开身分是修士或教士,在绿林中一般称他塔克修士,本书中也是这样。据说这位塔克修士本属方济各修会,即所谓灰衣修士,因此在本书中他常穿灰色修士服。
  “可以,神圣的科普曼赫斯特教堂执事,”骑士答道,“这一带的人都称呼我黑甲骑士;许多人还给我加上一个懒汉的头衔,先生,不过我决不希望靠这个浑号出名。”
  隐士听了客人的回答,几乎忍不住发笑。
  “我明白了,”他说,“懒汉骑士先生,你是一个作事谨慎、头脑清醒的人;我还看到,你对我们修道士的简陋食物不以为然,也许你习惯了朝廷和军营中的放荡生活,还有城市中的奢靡享乐。现在我想起来了,懒汉先生,这一带树林中那个好心的看守人,非但给了我这些狗保护我,留下了一些饲料喂马,还送了我一些食物,由于它们对我不合适,我又忙于念经祈祷,就把它们给忘记了。”
  “我敢打赌他会送给你食物,”骑士说。“圣洁的神父,从你脱下帽兜的一刻起,我就相信,这屋里还藏着更好吃的东西。你的守林人一定是一个知趣的家伙;任何人看到你用那副磨盘牙齿咀嚼干豆子,用那些淡而无味的清水灌溉喉咙,都会觉得你不应该靠这种喂马和饮马的玩意儿(他一边指指桌上的饮食)过活,因此总是要让你改善一下生活的。好吧,别磨蹭了,让我们看看守林人送给你的礼物吧。”
  隐士向骑士投出了若有所思的一瞥,流露了一点犹豫不决的滑稽表情,仿佛正在盘算对这位客人的信任可以放宽到什么程度。然而骑士那副开诚布公的脸色,已达到了人的五官所能表现的限度。他的微笑也显得不可抗拒,给了隐士一种可以放心、不会上当的保证,使这位主人的恻隐之心再也按捺不住。
  在交换了一两次默默审视的目光之后,隐士站起身子,走到了屋子较远的一头,那里有一个隐蔽得非常巧妙的地窖。他打开门,里边是一只大小相仿的柜子,他伸进手去,从黑洞洞的深处拉出了一只非常大的白镴盘子,盘里有一块烤熟的大馅饼。这盘了不起的美点立即给端到了客人面前,后者也当仁不让,马上拿出匕首把它切开,毫不迟疑地开始品尝它的味道了。
  “那位好心的护林人离开这儿多久了?”骑士问他的主人,他已把留给隐士改善生活的营养食品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
  “大约两个月,”神父随口答道。
  “我凭上帝起誓,圣洁的神父,”骑士说道,“你的隐修室里一切都是奇迹,不可思议咽为我敢打赌,提供这些鹿肉的那只肥鹿,两三天以前还在这片树林里奔跑呢。”
  隐士听了这句话,脸色有些尴尬,而且他眼睁睁地看着馅饼逐渐缩小,他的客人还在对它大举进攻,心里不免发急,可是他又有言在先,必须守斋,不便参与这个扫荡行动。
  “我到过巴勒斯坦,执事先生,”骑士突然停了一下,说道,“我想起那里有一个规矩,每逢主人招待客人时,为了让客人相信他的食物绝对新鲜,总是与他共同食用。当然,我不是怀疑一个这么神圣的人会拿出不洁的食物款待客人,不过,如果你肯遵守东方的这个习俗,我还是非常感激的。”
  “为了消除你不必要的顾虑,骑士先生,我愿意破例一次,”隐士答道。由于那个时代还没有叉子,他的手指立刻伸进了馅饼的心脏。
  礼节的隔膜一经打破,宾主之间好像立刻展开了一场食欲比赛;虽然客人已一天没有吃东西,隐士还是大大超过了他。
  “圣洁的神父,”饥饿缓和之后,骑士又道,“我可以拿我的骏马与你赌一枚金币,那位让我们吃到鹿肉的好心的守林人,一定还给你留下了一坛葡萄酒或加那利酒,或别的这类酒,让你跟这块出色的馅饼一起享用。毫无疑问,这件小事无足轻重,一位严格的修士也不会把它记在心中;然而我想,要是你肯在那个地窖中再搜寻一下,你会发现,我的猜想是完全正确的。”
  隐士的回答只是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他回到地窖门口,从那里掏出了一个皮酒囊,里边可以装四夸脱酒。他还拿出了两只大酒杯,那是野牛角做的,镶着一道银箍。为晚餐作了这种尽善尽美的安排之后,他似乎觉得不必再讲究客套,可以开怀畅饮了,于是把两只酒杯斟得满满的,按照撒克逊人的方式说道:“祝你健康,懒汉骑士先生!”接着一口喝干了酒。
  “祝你健康,神圣的科普曼赫斯特教堂执事!”武士回答,按照主人的样子也满饮了一杯。
  喝过第一杯酒以后,客人对隐士道:“神父,我看你身强力壮,又这么能吃能喝,不免觉得奇怪,为什么你会甘心待在这片荒野里。按照我的看法,守卫城堡或要塞对你倒更加合适,吃肥肉喝烈酒,也比在这儿吃豆子喝清水,靠守林人的施舍过日子好得多。至少,我要是你的话,我会觉得不妨打几只国王的鹿玩玩,吃个痛快。在这些森林中,它们有的是,谁也不会发现一只鹿已跑进圣邓斯坦的神父的肚子里。”。
  “懒汉骑士先生,”神父答道,“这可是危险的话,我奉劝足下还是别讲的好。我是尊敬国王,奉公守法的真正隐士,要是我糟蹋王家的猎物,我非得蹲监狱不可,万一犯了死罪,我这身教士衣服也救不了我。”
  “不过如果我是你,”骑士说,“我可以乘月夜出外溜达,那时守林人和护林官全都上床睡大觉了,我一边哺哺祷告,一边看准机会,对着正在吃草的鹿嗖的一箭,于是一切便解决了。圣洁的神父,难道你就从没玩过这类把戏吗?”
  “我的懒汉老弟,”隐士答道,“我这屋里凡是你关心的一切,你都见到了,也许比一个硬要借宿的人应该知道的还多了一些。相信我,最好还是尽量享受上帝赐予你的一切,不要多管闲事,千方百计追查它们的来源。满上你的杯子,我欢迎;但是不要寻根究底,惹恼了我,我就不客气了;只要我真的不让你住,你就休想待在这里。”
  “说真的,”骑士答道,“你弄得我更加纳闷了!你是我遇到过的最神秘的隐士,在我们分手以前,我希望对你多了解一些。至于你的威胁,那么神父先生,你得知道,跟你谈话的这个人,他的职业就是寻找危险,不论能在哪里找到它都成。”
  “懒汉骑士先生,”隐士说道,“我敬你一杯,表示我对你的勇气非常钦佩,但是你的不自量力却叫我有些惊讶。如果你肯与我拿起同样的武器来,我出于充分的友爱精神和兄弟情谊,会使你彻底悔悟和全面改正,在今后十二个月以内再也不致重蹈覆辙,打听你不该打听的事。”
  骑士喝干了酒,请他指定武器。
  “不论用什么武器,从大利拉[注1]的剪刀和雅亿[注2]的三英寸大钉到歌利亚[注3]的短弯刀,我都不会输给你,”隐士答道。“不过既然要我选择,那么好朋友,这些玩意儿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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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大利拉,《圣经》中的非利士女子,她得知以色列大力士参孙的力量来源于他的头发,便乘他不备,用剪刀剪掉了他的头发,参孙因而被非利士人捉住,见《旧约·士师记》第16章。
  [注2]雅亿,一个同情以色列人的女子,曾用一只大钉子把以色列的敌人杀死,见《士师记》第4章。
  [注3]非利士大力士,勇猛异常,曾使以色列人多次受挫,见《旧约·撒母耳记上》第17章。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打开另一个地窖门,从那里搬出了两把大刀和两个盾牌,那种当时的庄稼汉时常使用的东西。骑士注意着他的动作,发现这第二个地洞里还藏着两三把大弓,一把弩弓,一捆弩箭和六七束普通的箭。在黑啾啾的地洞打开时,还可以看到里边有一把竖琴,几件与教士身分不相称的东西。
  “我答应你,神父老兄,”他说,“不再向你打听什么,惹你生气了。那个储藏室里的东西,已回答了我的全部疑问;我看见那里有一件武器(他弯下腰,拿起了竖琴),我愿意用它来与你较量,这比用刀和盾牌更有意思。”
  “骑士老弟,”隐士说道,“我一直希望,你的懒汉雅号是毫无根据的。现在我只得承认,我对你感到怀疑和失望。然而你是我的客人,我不能不得到你本人的同意,便来考验你的勇气。那么请坐下吧,把杯子斟满,让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唱歌,乐上一乐。如果你能唱什么有趣的曲子,在科普曼赫斯特你会随时受到欢迎,随时吃到大馅饼,只要上帝保佑,我还在这儿照管圣邓斯坦的教堂,没有脱下这身灰布衣服,让草皮把我掩埋起来。现在来吧,把酒斟满,因为把琴弦调准还得花一会儿工夫呢。要唱得悦耳,听得舒服,必须先喝一杯。从我来说,我是得连手指也感到了葡萄酒的香味,才能把琴弦弹得铮铮入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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