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
十月四日
我很喜欢“杀手”这个词。虽然很小就听人说“杀手、杀手”,可是一直到前几年,有一次坐计程车,听那司机说“杀手”,才真觉得有意思。
那司机是个山东老乡,开了一辆遇到大坑就可能解体的老爷车。看我上来,一副遇到知音,又有些愧疚的样子。主动开口:
“谢谢了!您没嫌我车。”
我没答腔,其实心里正自责:“这么没长眼睛,拦了辆老爷车,不但老,而且一股怪味。”
“再过两天,俺就换新车了。”老乡对着反光镜说:“到时候,风光了,希望再碰上您。”
“恭喜!恭喜!是不是已经订了新车?”我也看了看反光镜。
“哈!”他居然双手一拍方向盘:“这您就不知道了。俺只是订了个‘杀手’,把这车交给杀手,换辆新车。”
我一惊,心想,遇见“道上”的人了。小声问:“把车借给杀手?”
“不是借!是交给杀手。这杀手本事大了,他专走小巷,就像这延吉街。”他指了指前面的街道,正巧有辆奔驰车迎面而来,他又大叫一声:“对了!杀手要是碰上这奔驰车没靠右边开,开在路中间,就‘轰——一下’猛踩油门,狠狠地撞上去,把这车子半边撞个稀烂。然后下去要钱。”
“要钱?”我好奇地问:“要几个钱?”
“要几个钱?”他回头对我一笑,又拍了一下方向盘:“他妈的要辆新车,不然还叫杀手吗?”
当他说“杀手”这两个字的时候,发出的音是“飒飕”,说得短而急促,加起来不到半秒钟。但听起来就像冷不防拔枪的“杀手”,当你听见枪响时,早已经倒下了。说“杀手”就得这么说,如果用标准国音,慢慢一个字一个字地说“ㄕㄚㄕㄆ”,就一点也不“杀手”了。
使我想起英文的“暗杀刺客assassin,八个字母里有四个“s”,说的时候也要快——aspk,当前面的“A”和后面的“N”,发得很轻的时候,就像是这位山东老乡说的“飒飕”。
杀手要快、要冷不防、要发出“嘶嘶”的声音,让子弹和飞刀破空飞去——飒……飕……啊!
相信派蒂也会喜欢“杀手”这个称号。称号不称名,表示对人的尊重。不但有地位的人喜欢这样,连道上的小兄弟也如此。道理很简单:
如果你是个小兄弟,不希望别人知道你的真实姓名,或觉得自己经是个“新生、再造”的人,不愿回想以前的岁月,当然要用个“别号”。
如果你是位官僚,几十年吹牛、拍马,好不容易混到今天这个地位,怎能不叫大家常常记着念着这个职衔、尊敬这个成就?而且每听一次,自己都觉得益发被肯定,而产生更大的信心。
又假如你是伟大的领导者,就更不能被直来直往地呼名唤姓了——“叫我的名字,尤其是叫我当年的小名,简直对我是一种侮辱嘛!你硬是把我拉回当年,跟你平起平坐的时候,且让我联想起许多当年的糗事,你是何居心?难道想套交情、拉关系?又难道想造反不成?
正因此,我相信派蒂一定会希望大家只叫她“杀手”,而忘掉她那连蜜蜂都不敢碰的岁月。所以从现在开始,在没人的情况下,我会偷偷叫她派蒂。当着大家的面,我一定恭恭敬敬,称她“杀手”。(此外,如果你细心,应该发现我已经称“她”,而不再称“它”,因为我已把她当成了一个人。”
以前读武侠小说,里面的男主角多半都是身负血海深仇的孩子。被人一掌打下悬岸,受了重伤,却又服下灵芝仙草,再遇见一位异人,得到武林秘芨、打通任督二脉。
当这新的武林盟主出现的时候,八成是“剑眉星目、齿白唇红、鼻若悬胆,仿佛玉树临风一般。”
现在,我的超级杀手也是如此。她阴错阳差地脱胎换骨,得到我供奉的美食,又获得我这高人指导,一步步学习“杀”的技巧,而且出落得愈来愈美,有点像是日本卡通里的“美少女战士”了。
她有着一只大大的眼睛,每个都由“复眼”组成,可以观察到三百六十度,即使周围最微小的风吹草动,都难逃她的利眼。
在她两只大眼睛的中间,像哪吒太子一样,还天生了三只“电光眼(Ocelli)”,用以辨别明暗晴晦的变化。当夜色来临,她的电光眼可以通知两只大眼睛,换上深色的镜片。所以夜里遇到她,她就像是到公众场所,戴着太阳眼镜,唯恐被人认出来的“大明星”。
她的头上有两很天线(antenna),那是“上达天听”的工具,既可以有触感,又能够接听。为了全方位警戒,她的屁股上,也有两支天线(cerci),尤其当她遇到情人或情敌的时候,那两根“后天线”,发挥了表达情愫和辨别敌友的功能。
她的嘴真是性感极了,除了柔软的上下唇(labium)、能够吸死情人的香舌(hypopharynx),还有两对可以咀嚼的贝齿(mandibles & maxillae)。她的嘴是那么灵活,甚至你只要把食物让她咬住,不必用手帮忙,那食物就能转来转去,最后被咬成小片、通过她细细的“香颈”,滋养她美丽的身体。
她的头很小,远超过“国际模特儿”一与九的比例。
但她不是“波霸”,甚至可以说没有“波”,因为她穿着厚厚的铠甲,但她有腰,纤细得惹人怜。从她铠甲的胸前,伸出长长的手臂,那是上天对她的恩赐,如“机器战警(RobotCop)”一般,将世间最锐利的武器,长在她的双臂上。
带着小刺的上臂,使敌人的刀剑即使砍过来,也无法滑动,也使她能借机会还击。
她的拥抱能醉死人,她总是先用最温柔的手指(tarsus)逃挑,再以长长的指甲(tibialspur)把你勾住,然后搂你入怀,偷偷把她下臂的两排钢刀,送进你的身体。
她的腿是修长而挺直的。两条前腿,善于舞蹈;两条后腿,能够跳跃。
她的臀围很大,是属于能生育的那种。当她生产时从不哭喊,当她做爱时也不叫床。她是端庄的淑女,让人不由得想起中世纪宫廷穿着蓬蓬裙,摇着羽扇,微微倾身,与宾客寒暄的贵妇。
她甚至是会飞的天使。但不到必要,绝不展示。她是庄姜,《诗经》中最美的女子。高高的个儿、宽宽的额、螓首蛾眉、美目盼兮。
她也如庄姜一般“衣锦美衣”,里面穿着华丽的锦锻,外面罩件褐色的单袍。那锦锻裙子穿在腰的位置,罩袍稍高一些,有时候还绲个绿边。当她把这四片薄如翅的衣衫扬起时,有绿条、有红花,还有金粟,真是美极了。
更美的,是当她“执行任务”时。褐绿色的罩袍,在树林中成为最佳的“迷彩衣”。她凌波微步,一寸寸向目标接近。她的眼里没有柔情也没有仇恨;她的手稳得不会发出一点震颤;她的心如平常一般跳动;她的呼吸依旧那么均匀。她冷冷地看着,不是看人、不是看物、不是看一个有生命的东西,只是瞄准“目标”。
对每个职业杀手而言,都只有“目标”,没有“人”。因为有了人,就有了情,有了情,造成一点犹疑,就是杀手被毁灭的时刻。
终老故乡的杀手不多。能够终老的都看来不再像杀手。而像慈眉善目的老人。杀手晚年的平静,如同少年时扣扳机时的平静,像没有一丝波纹的湖水。
所以杀手也是不易生皱纹的。没有哭、没有笑的脸,平平的、静静的,像是入定。
入定的手最稳,能直指人心。
入定的脸最年轻,所以派蒂虽然已经壮年,依然年轻得像是少女——无邪的少女,不必设防。
斗智
十月五日
昨天我想“杀手”这个词,又想了一夜。
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的杀手?又有谁是被猎杀的对象呢?
英文里也有所谓“掠夺者(predator)和“被扑食的动物(prey)”,这些词就更武断了。最起码,那是只从一个角度来看事情。如果由整体看,这世上有哪个“杀手”不是被“猎杀者”,又有哪个“被猎杀者”不是“杀手”呢?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说出了螳螂同时被黄雀猎杀的对象。所谓“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也是同样的道理。
整个宇宙就是个周而复始的东西,一个吃一个、一个养一个。谁知道我们不是被更高等的某个主宰所养的小动物?且像“斗蛐蛐”一样,故意挑拨出一些纷争,洒点水、喷口气,制造一些天灭;用天灭逼出人祸,然后看一群人打打杀杀、改朝换代。
说不定我们只是被更高主宰者养在地球上的小东西。我们也被替换、被猎杀、被疼爱、被遗弃或被拯救。
每天在花园里,为派蒂的饮食奔劳。或趴在地上挖蟋蟀的洞,或翻开瓜叶找大黑蜂、或爬到树上捕捉大黄蜂。我渐渐发现,别看这么一个小院子,里面也有许多争战、许多厮杀。
所幸这厮杀也像人的世界,只是偶尔在某些地区发生。经过长期的斗争,弱者早被淘汰了。剩下的,则各自划分势力范围,尽量保持“接触而不冲突”,或“各自表述”的状态。
于是你可以看见同一朵大花,上面停了三种不同的蜂,各吃各的,谁也不咬谁。你也可以看见一朵小花,里面停了一只蜜蜂,外面一只特大的虎头蜂飞来飞去,硬是耐心地等,等小蜜蜂吃足了,再进去吃。
要生存,就得知道“忍”、知道“让”。知道把“所有权”先放到一边,共同捕鱼、共同开发。因为这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独占,只有共同的所有。当每个人都想作“唯一的所有者”时,纷争就会不断,到最后谁也不得安宁。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适者”不是最强的,而是最能适应者、最能妥协者。
大概也因为这千年万代的妥协,每种昆虫的个性、食性和飞行的方法都不一样。当我刚开始抓它们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总是扑空。直到经过一个多月的练习,搞清每只虫的个性之后,才变得易如反掌。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我在花丛上“罩到”一只蜜蜂,它一定是往上飞,飞进我的袋子。相反地,如果我罩到一只苍蝇,它八成往下钻,从花的叶子间跑得无影无踪。
我常想:蜜蜂就像马,马是逆风的动物,“马鸣风萧萧”,马总是迎风长嘶。至于苍蝇,则像牛。牛是顺风的动物,“俯首甘为为孺子牛”,牛总是低着头、顺风走,任人牵,任人骑。
我想每个人都会愿意作“迎风长嘶”的马,而不愿作“顺风俯首”的牛。只是从捕捉蜜蜂和苍蝇的经验中,我了解为什么那皮肤又软又没有武装、更不团结的苍蝇,能存活到今天,而且比蜜蜂散布得更广。
会钻洞的苍蝇,当然比只会向着光明高飞的蜜蜂,更能适应这个现实的世界。会吃粪的小人,也当然比只吃蜜的蜜蜂,更能“多福、多寿、多子孙”。
连我,都宁愿抓蜜蜂,而不爱抓苍蝇。
除了要弄清虫子的个性,还得了解它们出现的时辰。
譬如下雨天,虫都躲起来,抓不到;夏天中午,大太阳的时候,虫也可能怕热而不出动。只有一大早和傍晚,一个是因为饿了一夜,它们急着找东西吃;“一个是马上要天黑,如同准备收摊的小贩,急着做最后一笔生意,所以虫子特别多。(按:此处的虫子,主要指蜂蝶之类。)同样的道理,在连续几天大雨,突然放晴的日子,它们也特别勤快,大家熙来攘往地,忙着在花间穿梭。
连续几个大太阳天之后,如果你在地上洒些水,又会有不少飞虫赶来喝水。
不看它们喝水,你绝不能了解它们有多渴,也不会同情这些可怜虫。
当一只虎头蜂在草地上飞来飞去的时候,大约有两种可能一——
如果那是个潮湿的日子,你大约可以猜,它是在找其他虫的尸体。虎头蜂吃“荤”,它们不但在现场吃,而且会把虫尸,一小块、一小块地运回家里,喂它们的孩子。
如果当天是个大旱天,那虎头蜂就八成是在找水喝。它们会钻进叶鞘里吸水,或咬多汁的花朵来解渴。它们也会飞进树林,找地上的行叶。那些变变卷起来的叶子里,常会积存雨水,加上树林里阴暗、不易蒸发,里面的水可以积上好几天。
万一干旱的时间太长,连这种朽叶和叶鞘里都喝不到水,附近又没有任何水塘或多汁的植物,那虎头蜂就会抓狂了。
这时候,我只要在地上洒一点水,立刻就会飞来一大批小家伙。虎头蜂、黄夹克、蜜蜂、苍蝇、杀蝉蜂、蝴蝶,它们能渴到只顾趴在地上喝水,连我已经用塑胶袋把它罩住,都没感觉。
我也就常常罩着它等,等它喝足了,再收紧袋口,带回去喂派蒂。
多半捕虫的人,都用网子,但我宁愿用塑胶袋。这是有大道理的:
第一,塑胶袋很透明,我可以看清楚虫子在里面做什么。
第二,塑胶袋很强固,不像网了,马蜂可以伸出它的刺来叮我。
第三,我可以好整以暇地把“它”挤进袋子的一角,再把剩下的袋子翻过来,像脱袜子似地,将大袋子变成小袋子,再把袋口对准派蒂小姐的家门,请“它”自己飞进去。
第四,我可以在衣袋里塞好几个塑胶袋,一次发现几只虫的时候,就一个袋子抓一只。
更重要的原因,是我要用塑胶袋跟一些虫子“斗智”。
虫子非常聪明。有时候我甚至猜,它们在用一种“嘲弄”的方式,面对我的捕捉。
可不是吗!当我还是新手的时候,不知有几百次扑空,而且不但扑空,还弄断了我心爱的大理花、弄破了自己的手,甚至有一次用力太猛,一个不平衡,摔进花圃,弄伤了我的脸。
许多虫子,是“你不动、她不动”。当你一步步靠近,准备偷袭它的时候,它早就看到了。但不知是“自大”,还是“懒”,它硬是不逃,只是静静地等在那儿。
“复眼”使它们几乎能看到三百六十度,看你接近,它们会调整翅膀(譬如蝴蝶把翅膀立起来,并在一起。蜻蜒把四只翅膀都放下来,向两边垂着)、转动小脑袋。甚至你的手只距离它十五公分,它都不动,直到你以为已经到手,作最后“冲刺”的时候,它才一闪,不见了。
这一闪不见,使我想起打羽毛球,最丢脸的时候,不是接不到球,而是非但没接到,而且东张西望,找不到球的时候。
当我抓它,它一闪不见,往往就真不见了,直到我“回复神志”,定下心,四处看,才可能发现它又停在不远的枝梢,对我作再一次的挑衅。
在所有虫子当中,最敢向我挑衅的,是一种橙褐色的蛾子和腿长的蟋蟀。它们的斗胆,是因为“艺高虫胆大”。
我们一般见到的灯蛾,都飞不快。但是这种蛾子不但快,而且用的是武林绝技——“迷踪步法”。
如果你追一只蜜蜂,很容易,因为它是直直地飞;如果你追一只苍蝇,比较困难,因为它会快速转弯;如果你追一只蜻蜒,也不简单,因为它会忽快忽慢。
如果你抓我说的这种蛾子,就真难透了。因为它不但具有苍蝇和蜒的本事,而且快上好几倍。除非在它停着的时候,把它抓住。只要它一起飞,就连看也看不到了。
至于那种腿长的蟋蟀,又是另一种“艺高虫胆大”,它不靠“迷踪步法”,而靠弹跳的轻功。我计算过,就算我的手已经只距它十公分,然后以最快速度扑下去,它都能跳开。尤其记得有一回在墙上抓它,把手擦破,流了不少血,却连它的边都没碰上。
直到有一天,这两个“虫小鬼大”的家伙,终于被我找到了破绽。那破绽不是别的,是它们自以为了不起的聪明。
过去我抓它们,以为只要快就成。后来发现重要的不是斗力,而是斗智。
于是我改为慢攻。用一只手,手上拿个塑胶袋,让袋子伸向前面,袋口张得大大的,然后慢慢伸向“它”。
如往常一样,它盯着我的手看,打算在我距离它不过十公分的时候再飞、再跳。
它没想到,它是透过塑胶袋,看我的手。当手还距离二十公分的时候,那塑胶袋已经罩在它的四周。
虫子们没有学校,真好!使它们不能一个警告一个。所以自从我用了这一“实中带虚,以虚为实”的方法之后,就很少落空。
我常想,以它们的眼力,不可能看不到塑胶袋。它们致命的错误,是太注意我和我的手,却忽略了透明的袋子。
每次看它们跳进了袋中,拼命跳、拼命飞,我都好心疼,颇有英雄惜英雄的感觉。
每次看派蒂把它们钳在掌心,开始咬,咬破肚皮、咬出血水,把肚子都吃光了,它们还不断挣扎、不断踢腿的时候,我都对“历代的文人”产生一种悲悯。
我仿佛看到一个自以为智慧高人一等,不屑同流合污,而讪君卖直、孤芳自赏的清官,被一步一步“安排”,终于身陷囹圄,落得五马分尸。
他可能只想到有天下的百姓,以圣贤的诗书作后盾,而忘了“法”是人定的,也是人用的。他可能一直到被“五花大绑”地拖出家门,还回头对家人喊:“快!想办法,禀告圣上!圣上一定不知道。”
“邪人说正法,正法也成邢;正人说邢法,邢法也成正。”这世上的邪人能成功,都因为他们用了“正法”;这世上正人会失败,都没败在“邪法,而败在“邪人”。
人死、虫死,都死在不懂这一点,而且太自以为聪明。
枭雄
十月六日
今天派蒂真是太过瘾了,她足足吃下七只大黄蜂。
七只啊!想想看,平常一天能享用两只已经了不得了,她今天一天,不!应该说只不过半天,就吃了七只,你说,不是太爽了吗?
今天能这样丰收,是有原因的:
秋天,叶子一黄,草也跟着黄。那最先黄的草多半是所谓的“莠草”。它们在暮春才出现,长得特别多又特别快,加上叶子比较大,一簇一簇的,把“好草”的地盘都给侵占了。但是一入秋,它们也最先死,一堆堆地变黄、变褐、变黑,加上几阵秋雨,就全烂了。稀稀黏黏的“草尸”帖在地上,说多难看有多难看。
这时候,也正是我为“良草”收复失土的机会。先拿小耙子把“草尸”耙掉,将下面的泥巴刮松,撒下草籽,再盖上一层泥炭藓(Peatmoss)。每天浇水,维持潮湿,大约一个礼拜,小草就发芽了。然后可以再施一次“越冬”的肥料,让那些小草躲在冰雪底下,却能扎下很深的根,第二年春天再发的时候,成为茁壮的大草,
我今天就做了这个种草的工作。
毕竟上了年岁,连续三个多小时做下来,已经有点直不起腰。正打算收工进屋子,却发现飞来许多大黄蜂。不但在我的草地上梭巡,而且往我身上扑,在我四周转。
对付大黄蜂,我是经验老到的。它们相当笨,也相当聪明。笨的是我可以拿着塑胶袋,一次、两次、三次扑它,扑不到,它都不会螫我。倒不是因为它宽宏大量,而是因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于聪明,是你可别喝甜的饮料,有两次我在网球场喝可乐,一边喝、一边有只大黄蜂绕着我的瓶子飞,我气了,把瓶子放进背包里。练完球,打开背包,它居然正在里面喝我的可乐。你说厉害不厉害?它居然能闻味道,从背包的小缝里钻进去。
除此之外,这大黄蜂也是相当凶的,英文管黄蜂叫wasp,管脾气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见它是多么“恶名昭彰”。到了夏天,游泳池边,常挂出一个警告的牌子:
“有黄蜂,不要光着脚在草地上跑。”
如我前一天写的,大黄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虫尸吃,你一脚踩上去,它当然要螫你。更可怕的,是大黄蜂也爱在土里做窝,当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窝上,或者只是太靠近“它家”,它就会成群出动,充分教你领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树下就曾经住了这么一大窝,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两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边观察了两天,只见一缕一缕,像是鬼魂似地,从那洞里进进出出。它们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数不尽,所以看来就成为“一缕缕的黑烟”。
过去我以为太阳一下山,它们就都睡了。经过那次细密的观察,才知道它们要忙到一点天光都没有,才开始休息。
接着,我去买了一大瓶专杀黄蜂的“Hornet&WaspKiller”,又摘下一扇纱窗,等到夜里九、十点钟,它们都睡着了。再偷偷掩至树下,先把纱窗盖在它们的门口,再对着里面喷药。用手电筒照着,可以看见它们一群群往洞口冲,扒着纱窗、伸着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后的挣扎。然后慢慢放松,掉回它的洞穴。
请不要说我残酷杀生。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随时可能被螫,你也会这样做。
为保护我们的孩子,去杀别人的孩子,几乎成为“爱的定律”。
今天。当那些大黄蜂在我四周绕的时候,我先不动,心想身上是不是有甜味、有香味。再想,是不是附近有了新的黄蜂窝。一想到这个,我就紧张了,飞快地冲进屋里,快快地关紧门,还检查了一番,看有没有黄蜂跟进来。
没有。定下神,我开始往外看,看草地上几十只黄蜂在干什么。原来它们都在我新撒的泥炭藓上飞来飞去,还降落在上面,东扒扒、西找找。说不定这来自加拿大的苔藓里有什么它们喜欢的味道。
我把身上沾到的苔藓拍掉,立刻拿了几个塑胶袋,再打开门。现在,我不是遁逃者了。而且摇身一变,成为了猎杀者,只要看它一降落到泥炭藓上,我就狠狠罩下去。
它们确实笨,除了在自己被“伤到”,或自己家被攻击的时候,知道还手之外。当它们人在海外,即使见到同胞被人猎杀,也都眼睁睁地看。看我一只、一只抓,连抓了七只。
其实今天我就算要抓二十七只也不成问题。我只抓七只,一方面是存一念之仁;二方面因为我家的派蒂吃不了;三方面是知道大黄蜂很容易“累死”,不太好保存。而且说不定明天它们还会来,不如抓新鲜的。
现在我有了七个塑胶袋,每个里面都有一只“旋风小将”,发出小马达的声音。我那位杀手也似乎听到了,扒着瓶子往外张望,两只钳子弯弯的,曲在胸前,正是要“出草攻击”的准备动作。
问题是,我有七只,是等它吃一只、才放一只进去好呢?还是一次全扔进去?
我笑笑,做了个“等着瞧”的决定。倒要看看,如果我一次把这七只凶猛的大黄蜂,全放进去,你这位超级杀手该怎么办?
我用纱布和橡皮筋做的瓶口真是方便。可以只拉开一点点,把塑胶袋的小口正好对准,再将黄蜂挤进去。
如我前面提过的,黄蜂有向上飞的个性,即使只剩一个很小的空间,它们都要往塑胶袋里最高的地方冲,它们振翅的力量更是惊人,即使我把它挤到没有办法拍动翅膀,都可以感受那种“震动”。有些昆虫,像是澳洲的一种蛾子(Whistlingmoth),就是用这“不拍的震动”,发出一种超音波,来吸引异性。
愈是在袋里挣扎,愈能看到当它飞进瓶子里所表现的兴奋。
突然获得解放了,一样的阳光、一样的空气,只是奇怪,有一层无形的东西挡着,冲不出去。使我想到以前轰动美国的大案子。一个只因为妹妹饿得受不了,而偷邮局五块钱的十七岁男孩子。被关进旧金山湾小岛上的一个监狱。又因为逃狱被抓回,关进不见天日的黑牢三年多,每年只给他三十分钟,看看外面的阳光。
一年只有三十分钟的阳光啊!这竟然发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国。那可怕的监狱,后来关闭了,现在成为观光的“景点”,据说一年可以赚不少观光客的钱。如同二次大战德国人杀犹太人的集中营和高棉波布政权留下的“屠杀罪恶馆”。别人的痛苦,都能成为后人欷殹捌镜鹾桶蛋档那煨摇—感谢上苍,耍的不是我们。
现在我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恶魔岛”,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坐在中间,七个黄衣服的小鬼,一个接一个地飞人。我不必同情,如同许多警察,碰上黑社会火并,死了人,只当没事,仿佛那是另一个世界的纠纷,任他们冤冤相报。
曾经看过一只大黄蜂,飞到一只死蝉的身上,不见了。走近看,才发现它钻进蝉的身体里。里面居然还有两只,大家进进出出,硬是把一只蝉从屁股尖开始咬,咬进去,再吃成一个空壳。
我原本可以一次抓三只,但我没有,只是一脚踩下去,让它们一起上了天堂或地狱。
那一天,我很高兴,觉得自己主持了公道,还给天下一个公理。我成为了仁义之师,杀了三个“不义之人”。
所以今天,我也很心平气和,因为这七个小鬼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它们侵入我的地盘,造成我的恐惧,被我抓到,交给我的手下去执法,我又做了一件“义事”。至于有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对不起!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与安宁,自由心证就是一种“法”。何况在这执法的过程中,还造成多大的轰动、制造了多少新闻,且娱乐了多少名媛淑女。
使我想起罗马的“斗兽场(Colosseo)”,那是提图皇帝征服耶路撒冷之后,用抓回罗马的四万个俘虏建造的。那么伟大的建筑,可以容纳六万观众,在夏天还能拉起遮阳顶的“巨蛋体育馆”,居然只用八年的时间就完成了。
相信不少参加建造的俘虏,后来也选择在那里死亡。好比先教他挖坑,再把他活埋的方法。奥兹维斯集中营(Auschwitz)不也是逼着犹太人参与建造,甚至参与管理,然后再把犹太人杀害的吗?
相隔一千八百六十多年,历史在同一民族、不同地点,上演着同样的悲剧。
跟罗马的斗兽场和奥兹维斯集中营比起来,我这小小的“马戏班”,是无足道的。但是当我把七个小家伙放进去的时候,也效法伟大的罗马帝国,立了一个慈悲的法律——你们可以选择作奴隶、服苦役和在国家竞技场搏斗,后者可能血洒黄沙,但如果赢了,也可能从此得到自由。
我告诉这七只黄蜂,现在竞技开始了,如果你们团结,七支锐利的毒针,对付螳螂的两只钳子,你们很可能赢,如果赢了,就放你们回家。
如同西元一世纪的罗马,我家的名媛淑女也都到了。大家一起来欣赏这“世纪之对决”。
“世纪之对决”是我由二十多年前,美国的世界重量级拳王阿里对日本摔角大王猪木,在东京武道馆比赛时学到的。那天我特别由台北赶去,却只看到猪木从头到尾躺在地上,用脚对付阿里的画面。
猪木很聪明,与其在亿万观众面前被阿里一拳打倒,不如自己先倒下来,用脚踢,来得风光。那不是比赛,是“鸡同鸭讲”。一个出拳,一个出脚,谁也没打倒谁,谁也没踢倒谁,却弄了不少钱。
日本人很聪明,吃软怕硬,却总能不输,总能大赚。
现在,我的“世纪之对决”登场了。“七武士”对“大天马”。我新赐派蒂“天马”这个封号,是根据《礼记》注“螳螂一名父,一句天马,言其飞捷如马也。”
不过在小小的玻璃罐里,派蒂这只天马是不能飞的,正因此,那七只会飞的小家伙,才能占尽优势。
看!多像二次大战,太平洋上的美国航空母舰,面对四方飞来的日本自杀机。平常一只黄蜂进来,派蒂杀手几乎是毫不犹豫,就会冲上去猎杀。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它第一只还没抓到,第二只已经飞进去。愈飞愈多,成了七只。每一只都在拼命冲,面且是瞎冲。
就像“自杀机”,连续几只,都直直地冲向派蒂,有的撞到她的肚子。肚子是派蒂最弱的地方,只见她突然跳起来,猛甩身子,才挣脱那只黄蜂的攻击。
派蒂的头,上下左右前后不断地转动。一只飞到眼前,她出手,撞到玻璃发出叮的一声,居然落空了。好像人,想同时接到迎面飞来的七个球,结果一个也没接到。
不知在昆虫的脑海里有没有优先程序,譬如两个或三个选一个的时候,应该先挑大的,还是甜的。
与生俱来的“杀的技巧”已经不适用于今天。螳螂在大自然环境里,总爱倒挂在叶子或枝子上。看到猎物就开始轻轻摇摆,使自己看来像一片迎风摆动的叶子,所以古书上才会说它是“阴杀之虫”。
但是现在,它不能“阴杀”,只能“阳杀”。更无暇摇摆,因为面对群敌,已经手忙脚乱了。
她开始退,由面对瓶子的一边,倒退到瓶子的中央。中间有一根曼陀罗的树枝斜斜伸上去。她继续退,退到枝子上。
她还是成为了倒吊着的姿势。
退到中央,有个好处,是她可以看清楚四周的情势。也有个缺点,是她不再能借着玻璃瓶的瓶壁,把对手逼到角落,再猎杀。
她居然又开始摇摆了。头不再转动,望着前方,仿佛是位“盲剑客”,举着剑,轻轻地吟。她不再用眼睛看,只是用心去听。因为眼睛看太多的敌人,会造成心乱。只有心静,才能明察秋毫。
黄蜂还在飞,有两只飞到树枝上,还有一只攀在她的后腿上,她只是举起那条腿,让黄蜂自己滑开。
突然一闪,还没看清,她的手上已经多了一只黄蜂。而且立刻开始咬,咬断了黄蜂的颈子,让头掉在了瓶底。
剩下的六只还在飞,她歪了歪头,好像是在思考。接着一闪,她的手上又多了一只黄蜂。她把原来那半只黄蜂用右手拿着,腾出左手又抓了一只。
我相信她出手的速度应该不到十分之一秒。只有这么快,才能把掠过身边的黄蜂抓住。也只有这么快,我才会看不清。
她左手抓着那只“新来”的黄蜂,居然不吃,任那黄蜂又抓又叮又咬,而逞自先吃右手那半只,她还是那么从容,一点一点咬,一丝一丝咀嚼,全然不顾左手的猎物。
她的钳子一定非常坚固有力,那黄蜂拼命挣扎,钳子居然文风不动。她是《孙子兵法》里说的“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以迅雷的速度突然出击,以从容的态度,一点点品尝;以尖尖的刺针插进黄蜂的身体,再不动如山——把手伸着,任那黄蜂作死前的挣扎。
吃完右手、吃左手的。右手又迎空一挥,像魔术师手上变出一只鸽子,它的手上也又多了一只黄蜂,第三只黄蜂。
我甚至怀疑这些小家伙,非但没有联合起来攻击杀手,而且似乎自知必死,而主动地投入杀手的怀抱,如同那些在战场上不可一世的英雄,和在庙堂上毫不退缩的直臣,当他们被俘、被捉,自知必死的时候。反而安安静静地“束手就缚”,或“引刀成一快”。
被屠杀的百姓也是如此,一排排走到江边、走到“坑”边,等着背后的机枪响。或乖乖地跪下来,等着脖子上“一凉”,然后是人头落地。
他们不反抗,如果真反抗,一起冲向“刽子手”。说不定还能报些仇,或逃掉几个人。但不知为什么,千百年来,悲剧人物注定就是悲剧人物。无论名主或名将,一生功业换来的,不仅是死在自己刀下的冤魂,也是在这些杀戮中,领悟的人生。他们渐渐发现杀人是“命”,被杀也是“命”。
所以当悲剧有一天降临他们自己的身上,也就能泰然处之了。
看!七只黄蜂,像排着队,一一飞到杀手的面前“领死”。这杀手派蒂高高地挂着、轻轻地摇着,仿佛一个伟大的政治领导者,在纷乱的世局中,静静地观察、等待,理出头绪、分出敌我,再个个击破。
她的肚子愈来愈大。愈大反而站得愈稳,也愈有帝王之相。
喧闹的玻璃罐里愈来愈安静了。她啮食最后一只黄蜂的声音,因为安静,而听得更清晰。如同一个剧场,在连续七场战演完,谢完幕,掌声不再,帷幕垂下又拉起。开始有人打扫,那扫帚的声音是清晰而孤寂的。有一种战争结果,凭吊古战场的落莫与荒凉。想起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当所有的敌人都死在自己的刀下,最寂寞的竟然是那位袅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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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正传 第六章 杀手和他的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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