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副斯塔布是科德角人,是个地道的科德角佬。
他是个无忧无虑、无惊无惧的人,面对什么样的危险他也不会惊慌失措。他驾上捕鲸的小艇,哼着小曲儿,好像不是去打鲸鱼,而是去吃晚餐。
他像车夫珍爱自己的车一样珍爱捕鲸艇,总是把小艇收拾得干干净净、利利落落的。
每当小艇逼近大鲸时,他便会很随意地拎起那杆标枪,嘴里哼着曲子,像个悠闲的铁匠那样,动起手来。
他究竟是如何让自己能把鬼门关视为安乐椅的呢?他自己可能也没有考虑过这件事。即使偶尔心中闪过这样的念头,他也会像遵命爬上桅杆顶去瞭望一样,机械地去完成任务的。
我想能让斯塔布处变不惊、悠哉游哉的一定是他那只烟斗。因为那柄又短又黑的烟斗已经和他的鼻子一样,成了他脸上的一个器官。
每天他起床时,你首先看到的都是他嘴里的烟斗,而不是他的鼻子。他的床边上放着一溜装好了烟叶的烟斗,每天睡觉前,他都要一支支地抽完,然后再一支支重新装好烟叶。早晨一起来,不是把胳膊先伸进袖子里,而是把烟斗先插到嘴里。
我琢磨他这样抽烟也许是有道理的:人间死于各种各样的病患灾难的人太多了,他们吐出来的气弥漫在空中,随时可能污染别人的呼吸,所以有些人在走过这样的人身旁时,总是用手帕掩住鼻子。
斯塔布的烟斗的作用大概就相当于那个手帕了,他把它当成抵御人间灾难的屏障了。
船上的三副是弗拉斯克,他是蒂斯伯里人,生得短小精悍,永远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他好像生来就和大鲸们有仇似的,只要一见面,分外眼红。他完全把捕鲸作为一种荣誉了。
他眼中的大鲸完全没有庞大的恐怖和致命的威胁,他只不过把它当成了一只大个儿的水老鼠,与之格斗时,完全沉浸于一种捕杀的快乐之中,全无恐惧。
弗拉斯克的大无畏精神或许多少包含了一些愚昧的味道。这使他视生死之搏击为儿戏,三年或者再长些的航程对他来说也不过是稍微长一些的儿戏。
这样,弗拉斯克在船上就起到了一种“中坚”的作用,他或多或少地成了船上的人们心目中的依靠。
大副、二副和三副——斯达巴克、斯塔布和弗拉斯克是“裴廓德号”上的三艘捕鲸艇的头领。如果亚哈船长亲自去对付大鲸,那他们三人便在船上联合执政;而当他们三个手执标枪时,又成了最优秀的标枪手。
按照惯例,他们三个每人都配有自己的掌舵人和标枪手,他们负责在搏击中策应他的进攻。
现在,大副斯达巴克挑了魁魁格做他的标枪手,二副挑了塔斯蒂哥,弗拉斯克挑的是“大个儿”。
魁魁格我们已经很熟悉了,现在介绍一下塔斯蒂哥和“大个儿。”
塔斯蒂哥是该黑特的印第安人,他们那地方有向南塔开特输送标枪手的传统,在捕鲸者中都称他们为该黑特佬。
塔斯蒂哥有东方人的那种魁梧的身材,有北极人那种闪闪发光的面孔,有这样的身材和面孔的他的祖先们在山川原野上追猎麋鹿,而他却跑到海上来猎取大鲸来了。
塔斯蒂哥使用手中的标枪比他的祖先们使用手里的弓箭更为熟练,他娴熟的战斗技巧和他浑身茶色的肌肉总让人想起魔鬼的形象来。
“大个儿”是个巨人似的黑人,耳朵上挂着两个大金圈儿,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像只威猛无比的狮子。
还在他是个少年的时候,他就跑到了捕鲸船上。所以他除了去过捕鲸船所去过的几乎一切地方以外,没有到过任何别的地方。
他在捕鲸船上干了这么多年,任何一个最挑剔的船长也没有的对他说过一个“不”字。他在甲板上雄赳赳地走来走去,像长脖鹿似的昂着头,让任何一个跟他站到一起的人自惭形秽。一个白人在他面前,都只像一面投降的白旗了。
“裴廓德号”上的美国人不及总人数的一半,这一点与美国挖大运河和修建铁路的大工程中的情形是一致的,美国人提供智慧,别的国家的人出力气。
捕鲸船上的人来自于世界各地贫穷而荒凉的岛屿,比如亚速尔群岛、设得兰群岛。捕鲸船所到之处总会在当地补充些人手。
岛上的人似乎是天生的捕鲸者,他们干这一行总是十分出色。
“裴廓德号”上的水手们,就大多是这样一些出色的岛民,他们性格孤僻,行为执着,义无返顾地随着亚哈老头漂进了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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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鲸 27.斯塔布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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