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灾星 第二章

  我的睡眠质量一向很好,就从当年百来号兄弟挥舞着砍刀,在我破屋子外喊到破嗓,我仍照睡不误,鼾声如雷,就能看出;可我今天就算数光外层空间的星星,也别想睡得着了。
  为什么?如果泰山压着你的话,你能睡的好吗?除了那个被女娲骗得晕头转向的傻瓜龟,答案当然是绝对不能!我是那个被女娲骗的傻瓜龟吗?不是。所以我绝对没办法和周公下棋。
  我醒了,真的醒了,然后千真万确的看到一群五彩斑斓的水鸭子,和一张白的吓人的狐狸脸——宇文渊!
  「你醒了?」
  「我醒了。」有一双冰得冻死人的爪子在身上摸来摸去,我还睡得着才怪!
  「你确定?」
  「……」
  「哦,我知道了。」
  然后那个狐狸修长的白爪子就继续忝不知耻的在我身上东摸摸西摸摸。
  行!为了你替我解围,为了你借我床睡,我忍!
  于是,我效仿古人「心无旁骛」的精辟理论,将那双冰冷的狐狸爪子忽略不计,开始数他床帐上的水鸭子。
  数到三百八十一只的时候,那双狐狸眼变得赤红,宇文渊开始撕我衣服!
  喂,这是我花一百两银子做的!我的钱哪!你究竟想干什么?我发怒了!
  搜身?不可能!用不着撕我衣服。抢劫?更不可能!光看宇文渊床帐子上,用金线绣着数不清的水鸭子,就知道他家肯定超有钱!
  当他把爪子伸向我的裤子,并且微笑的露出森森白牙,猛的咬住我的脖子时,伴着一阵疼痛,我终于明白过来了!
  「救命啊!皇帝他表亲宇文渊要生吃活人了啊!」
  我绝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这个古代人给吞了!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斗争!我要反击!
  于是我猛的扯开宇文渊的领子,对着他的脖子狠狠咬了下去,以牙还牙!
  呸,真够硬的!
  宇文渊的狐狸眼猛的燃起两把火,然后揪住我的头发,迫我仰起了头,对着我的嘴唇就是狠狠堵了上去!火热的舌顶开我的牙关,在我口中肆虐,好痛!
  灼热的嘴唇在我的身上啃噬着,肩颈,手臂,侧腹……疼痛中,一阵酥麻传遍我的全身,我只能无力的喘息着……
  呜,怎么办啊……
  就再这个时候,忽然传来一声巨响,房门被揣倒在地上,宣告寿终正寝──龙浩那个娃娃脸黑着脸冲了进来。
  「宇文渊,你胆子够大啊!」
  我望着那个白嫩嫩的娃娃脸,生平第一次感动到差一点痛哭流涕──请注意,是差一点,因为他下一句话就让我的下巴掉下来!
  「龙雨情已经是朕的淑妃了,虽说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可你小子怎么可以没经过朕同意,就乱动朕的东西!」
  什、什么?!我什么时候成了这娃娃脸的那个什么妃?我惊讶的瞪大了眼。
  「我就知道,只是没想到你动作会这么快。早知道就该先下手为强,先把他娶回丞相府去。」
  龙浩没理他,径自走到床边,握住了我的手。
  「雨情小亲亲,朕知道你一定感动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朕看到你昨夜为了护驾而奋不顾身的样子,深深被你的一番心意感动!作为一个天下男人的表率,朕一定要对你负起责任!朕的皇后再过十年八年恐怕还死不了,贵妃也像要活个百八十年,德妃的老娘是朕老娘的拜把子,所以只好先委屈你作老四,等哪天朕把她们统统……嘿嘿嘿嘿了,你就能作老大了。这主意好吧?开不开心?」
  好,好你个南瓜头!我那是被追杀,不是护驾!而且你要把她们怎么了,我恐怕也跟着要被你怎么了!
  于是,善良的我开始对他晓以大意:
  「我是男的。」
  「没关系,性别不是问题!金龙皇朝没有禁止男子成亲的律法;就算有,朕也可以马上废除掉。」
  「我脾气不好。」
  「不要紧,我帮你砍人出气!」说完还双眼冒绿光,根本就是一个变态砍人狂。
  「我不爱洗澡。」
  「太好了!我有脚气!」别,我相信就是,不必脱鞋证明!
  「……我是你弟弟!」
  「你是我父皇收养的,你忘了?更何况你不会生,不用担心后代问题!」
  我无语问苍天……
  宇文渊那狐狸乘我没防备,又狠狠咬了我一口:「说实话,我挺喜欢你,可我又不能抢皇帝的老婆,所以经过仔细斟酌之后,我决定作你的奸夫!你哪天深闺寂寞,我保证随传随到,风雨无阻!」说完就被龙浩瞪了一眼。
  我还童叟无欺呢!
  「你不担心断子绝孙?」
  「不用担心,我有十八个儿子。」
  「……」
  我终于明白前些日子怎么那么太平,暴风雨前的宁静!
  于是我在不能给这两个白痴一人一脚的情况下,只好作出最没杀伤力的决定——晕倒!
  第二次了!应该纪念!
  在我第九十九次抗议无效的情况下,在娃娃脸摸出了西瓜刀,宇文狐狸捧出了大金砖的形势下,我终于屈服在了。脖子上架着一把西瓜刀,手里捧着一块大金砖,被没衣服穿的大树抬进了宫。
  你如果问我作了淑妃和作王爷时有什么不同,我会马上肯定的告诉你: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就是吊嗓子的地儿从九王府换到了皇宫。都城里的百姓从望九王府而旋走,变成了见王宫而色变,对话的开头从王府声音怪谈,变成了深宫内苑奇闻。
  「你听说了吗?」
  「什么?」
  「皇宫昨天又闹鬼了!」
  「真的!我二叔的儿子在皇宫当差,他昨天亲耳听到的!」
  如此这般的传闻,现在在金龙都城如火如荼的传扬开来。
  说句实在话,住宫里真的没什么不好,只是偶尔被宫女杀猪似的生生刮掉一层皮,抹上一层蜂蜜,包成个大粽子,再被十几个太监嘿咻嘿咻抬到皇帝的龙床上数一夜水鸭子。看到那无数个金线绣成,不断晃动的水鸭子,我终于明白了那些大树没衣服穿的原因——都被拿来绣鸭子了!
  一般来说,如果自己的丈夫被一个达不到狐狸精标准的狐狸精给拐跑了,是个女人都会抓狂吧?可我都登堂入室一个月了,怎么连个针尖大的事都没发生?本着山不来就我,我就去挖山的旺盛求知欲,我虚心拜访求教了后宫诸位美女。
  某才人说:「哎呀,您这不是折煞奴家吗?奴家是哪里做错,冲撞了您吗?奴家这就给您赔罪,您就饶了奴家吧!」说完就示威似的生生把那大理石的地板磕出一个大坑!好家伙!比我的头还硬!我马上得出结论:此人乃深藏不露的高手!识时务者为俊杰,于是马上溜之大吉。
  终于,在问过不计其数的绿叶之后,终于到了激动人心的时刻,三位重量级人物隆重登场!
  德妃,据说她的母亲是皇太后的异姓姊妹,具有雄厚的政治资本,边往嘴里塞叫化鸡边说:「没啥不好啊,那个臭小子缠着你就没空来烦我了!老娘好几年没这么悠闲过了,有了你这个倒霉蛋给他荼毒,我真是他妈的爽啊!哇哈哈哈……」
  我看着从那张血盆大口中喷出的唾沫星子,终于明白娃娃脸的苦处。
  贵妃早上起来就开始弹琵琶,我来时她弹,我说出来意后她弹,我直直盯了她一又三分之一个时辰后,她终于优雅的停下,优雅的放下琵琶,然后窜到我眼前,抓住我的双手眼含热泪:「淑妃,我终于明白皇上深爱你的原因了!我衷心祝福你们!你放心,后宫里除了皇后我最大,你今后如果受了委屈来找我!姐姐我给你靠!」
  我晕忽忽走了出来,清醒后终于明白了这个后宫里果然是高手云集,卧虎藏龙!
  皇后,我个人觉得她更像娃娃脸的娘,见了我马上跟见了亲儿子似的那个亲热啊:「淑妃,你不用担心,哀家会爱皇上所爱,疼皇上所疼!」说完还一定要送我百十个金锭子。
  我马上感动惭愧到不行,边把金子往怀里塞,边想:要不要把娃娃脸要算计她的事告诉她?不过在看见她笑着叫人把一个宫女拉下去砍了之后,就明智的选择沉默。终于明白娃娃脸封她作皇后的原因了。只因物以类聚——都喜欢砍人!
  如此这般,我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不用担心哪天被莫名其妙的怎么了。
  可那个砰砰砰砰的声音吵得我一夜没睡好。
  第二天见到那个被抬去太医院挺尸的才人,和被凿出偌大个坑的大理石地板后才明白过来。不禁感慨道:「到底是高手。」
  ***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先略过我每天吊嗓子的精彩时段,把镜头慢悠悠的转向金龙皇朝西边某个以不穿衣服而闻名诸国的国家——恶狼。
  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因为住了一群不穿衣服的野人?因为这帮不穿衣服的野人特别凶残特强悍?还是因为这帮不穿衣服的野人每到月圆之夜就爬到半山腰对着挂在天上没啥精神头的脸盆子嗷嗷叫?众说纷纭,也正因为如此,没指甲盖大的恶狼国就成了众人口中神秘莫测的强国!
  可事实如何呢?
  「呜呜……当家的啊,你想点办法吧,我自从被你打昏拖进你这挡不了风遮不了雨的破烂窝棚,就没吃过一顿饱饭!上顿地瓜下顿野菜,咱家孩子个个瘦得被村里人叫骨头棒子!你看人家土豆还偶尔打只麻雀给他老婆孩子改善生活,你打不着鸟总能逮几条虫子吧?可你竟连个苍蝇都拍不着!我告诉你,地瓜,你要再让我们几个挨饿,老娘就磨刀剁了你加菜!」
  这一席话真实反映出了恶狼国的经济现状,国民生产总值基本为零,外汇储备压根没有,鱼蛋等产品听都没听过!
  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穿衣服了吧?穷得饭都没的吃了,哪还来闲钱买衣服?
  于是,经过老婆一番思想教育的地瓜,慢悠悠出门抓虫子去了。问他怎么不快点?都一个月没吃顿饱饭了,他跑的动吗?
  地瓜走啊走啊走,走到了金龙皇朝西边国境的一个叫王家庄的小村子。正赶上村里人吃晚饭,见他可怜得瘦得不成人样,就给了他两个馒头,外带支已经被啃得没什么肉的鸡腿。地瓜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于是厚着脸皮又讨了五个馒头三副鸡骨头,就往家赶。
  见到地瓜带回来的稀罕物,他老婆孩子差点把他当神给供起来。
  第二天,地瓜拖家带口到王家庄讨饭吃。
  一星期后,搞明白地瓜一家为啥吃得油光水滑的村人,也携家带眷的到王家庄讨饭吃。
  一个月后,搞清楚为啥地瓜的村子里的人都吃的油光水滑的恶狼国的国王下令:全国都携家带眷的到王家庄讨饭吃。
  见到逐渐油光水滑的国人,恶狼国的国王终于兴奋的受不了,冲出窝棚门,爬上半山腰,对着天上的大馅饼吼到:「老子终于不用再挨饿了!」
  这夜,恶狼周边的国家都惶恐不已:「听到没?那帮披着人皮的狼终于开始现出真面目了!」
  那群「饿狼」爽了,可王家庄的人撑不住了,就算有金山银山也扛不住这么多人来讨饭啊!于是在全庄人的共同决定下,全体赞成举庄迁移,以避开这帮瘟神!
  在村长的英明领导下,全庄人乘夜黑风高猪狗不叫的绝佳时机,以最快时速达一百八十公里的脚程,向县城的方向飞奔。
  见到连个馒头渣都不剩的王家庄,恶狼国王怒了。于是下令全体国民伸长鼻子使劲嗅,格老子的,老子就不信找不着你们!
  王家庄没找着,倒找着个李家村,然后李家村也被他们吃跑了。
  然后是张家佃,再然后是黄家屯……
  终于,在他们吃跑二十一个金龙皇朝边境的村子后,当地的地方官以十万火急再加十万火急的超级急件上奏朝廷;「陛下,臣所辖边境,已快被那群恶狼国的饿狼吃得连渣都不剩了!如今边境国人都是闻狼嚎而色变。臣窃闻您的淑妃龙娘娘有能使黄口小儿亦不畏狼的本领,恳请陛下准许龙娘娘来救救我们吧!西境县令于某日群狼环伺之危难之时叩禀。」末了还滴上两滴眼泪增强悲伤效果。
  这份十万火急再加十万火急的超级急件,就在某个我在御花园吊嗓子的午后传到了龙浩的手中。
  娃娃脸立刻怒了!「大胆恶狼,竟敢挑衅我金龙皇朝?难道以为朕这个皇帝的英名是假的不成!宇文渊,你马上调集十万铁甲精兵,朕要御架亲征!」
  「臣遵旨!」
  「陛下英明!」
  于是如此这般,娃娃脸就带着宇文渊,还有他那十万没衣服穿的铁甲精兵,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我现在总算弄清楚这群大树不是没钱买衣服,是娃娃脸不许他们穿。说是为了增强威武气势!可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威武在哪?倒觉得像是娃娃脸不发工资的借口。
  哦,对了,队伍里还夹着一个我。为什么?人家都指明道姓要我去给他们吊嗓子压惊了,我不去岂不是太不给人家面子?
  队伍经过都城时,就听百姓夹道欢送,还说什么皇帝爱民如子,见不得百姓受恶狼欺侮,要御架亲征来给百姓出气等等。可我明明记得收到奏折的那天后半夜,娃娃脸的御书房传出了兴奋狂吼:「来的好啊来的妙!朕终于可以大大方方砍人砍到爽了!!哇哈哈哈哈哈哈哈!」
  ***
  军事战略,我根本不懂。
  行军打仗,我一窍不通。
  挥刀砍人——基本上我连把西瓜刀都拿不动……
  所以,在皇帝龙浩率领他的铁甲精兵,挥舞着冒着寒光的西瓜刀,赤红着双眼,兴奋的向恶狼国那帮同样不穿衣服的摩登原始人冲过去的时候,我只好挥挥衣袖:「陛下,您砍好!」然后就和宇文渊那狐狸一起坐在城楼上,悠哉悠哉的喝茶观战,外带闲话讨论天气情况。
  战场上,一时间群刀乱舞,呼声震天!
  吓!这才是华夏民族的精髓所在!没有阴谋计策,只有坦坦荡荡你一刀我一刀的互砍。我问宇文渊那狐狸:「为什么不用兵法?你不是文韬武略样样精通吗?」
  那狐狸竟然笑着说:「恶狼国的人,十个有九个是白痴,剩下一个不是没出生,就是已经升了天。用兵法对付他们,是侮辱我的智慧,浪费资源。」
  好毒!
  这时的战况已经进入白热化,恶狼国那帮摩登原始人就跟被砍的西瓜似的,一刀一个已经被砍的差不多了。可那砍在兴头上的皇帝还不打算罢手──
  喂,那不是小孩吗?这你也砍?!
  可看到那张仍旧迷人笑容的娃娃脸手起刀落之后,我手中的茶杯就随着那飞溅的鲜血,和大地亲热去了。
  一场战争,只用了三个时辰。
  还没砍过瘾的娃娃脸回来还和白狐狸抱怨:「恶狼国那帮人怎么那么不禁砍?上次和东圆国打仗,朕一个人就砍了七千多还有剩。」
  宇文渊那狐狸却拍拍娃娃脸的肩膀说;「没办法,谁叫恶狼国的人那么少,害我们白白浪费五年时间搜集情报。」
  等等,你说什么?搜集情报?难道你在五年前就在计划要砍人吗?
  「是啊!」龙浩那个娃娃脸撇撇小嘴:「害朕部署这么久,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那这次的事件只是个借口?
  「废话!你仔细想想:恶狼国的人都饿这么多年了,突然有人给他们饭吃还不收钱,天下间有这种好事吗?」
  看到那个不以为然的表情,看到那个能够毫不犹豫结束一个孩子生命的冷酷身影,我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他,是一个皇帝!一个生存在古代历史中金戈铁马,指点江山的帝王!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十九年来第一次悸动了。
  为了那个身披染血铠甲的男人。
  ***
  哎!唉!嗳!
  自从龙浩大胜恶狼班师回朝,皇宫的御花园就开始出现这种半死不活的莫明衰声;至于这足以灭绝老鼠克死蟑螂的超声波的来源,那还用的着说吗?地球人都知道?就是区区在下我!
  你问我原因,我说我天生慈悲为怀,悲天悯人,可怜那帮被娃娃脸当西瓜砍死的摩登原始人,你信吗?大概是人就不会相信!
  不用呲牙咧嘴的挥舞狼牙棒!我就是不说,你还能凿破我肚子不成?
  对嘛,要遵守和平共处原则,我不就乖乖告诉你了吗?那就是我好像,似乎,可能,应该,大概,也许喜欢上那个以砍人为平生最大乐趣的娃娃脸龙浩了!
  怎么就偏偏喜欢上了这么一个瘟神!
  我承认,我这个人很自私。从前我在孤儿院时曾经霸占了厕所一天一夜就为了不想洗被我画上世界地图的床单,导致第二天院里一半的人膀胱发炎进了医院,我还在高兴终于没人和我抢烧饼就可以看出。
  我这个人也贪婪,从前我没工作被兄弟追着砍的时候,路上的一个铜板我都不放过,以致包抄我的兄弟没刹住车,纷纷互砍进了医院;可我也没坏到人神共愤吧?毕竟来接走兄弟们的救护车,就是我爬到医院叫来的!我饿了一天还被追着砍得绕城市一周,能爬已经很不错了。
  我越想越不能平息胸中的不平,满怀忧伤的仰望苍天,感慨啊,
  老天爷!你吃饱撑着啊?!为什么要这么耍我!好玩啊?
  方圆十里内四只正在摸麻将的生物,也被我的哀怨所感染。
  蟑螂一号说:「听到没?那个倒霉鬼又开始发疯了!」
  蟑螂二号抬起头:「不用理他!等他疯够了就会停了。碰!」
  蟑螂三号:「喝!清一色,自摸!胡了!给钱给钱!」
  蟑螂四号:「他妈的,这死小子一鬼嚎就害老子输钱!哪天带上百十个兄弟灭了他!」
  ……我认命总行了吧?那么就一不做二不休,既然喜欢上了他,就一定要告诉他!因为我爹生前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爱他就要告诉他!」虽然他当时的对象是我碗里的那块红烧肉。
  可我现在面临着更难解决的问题──活了十九年,我还没有向人表白过!
  我不能效法罗密欧整夜不睡觉,发神经的去爬朱丽叶的阳台,因为纵观整个皇宫,根本没阳台让我爬!
  我也不能拿一束玫瑰骑着一头驴到他床前弹琵琶唱情歌——那样的话估计我还没调好调,就被他KO掉了。
  那么霸王硬上弓?呿!我早就在他的龙床上数过水鸭子了!而且只有被上的份,哪来泰山压顶的本事?所以更行不通!
  ……
  所以,我更加郁闷!
  但贵妃的琵琶声使我茅塞顿开!于是,我开始发奋吊嗓子!如果娃娃脸哪天想不开要自虐,也许会要我唱歌给他解闷,我正好乘机表达心意!
  都城里的百姓在经过一个月的沉寂之后,终于青春焕发——又活了过来!
  「王头,兴冲冲的去哪啊?」
  「别提了!自从那振奋人心的声音又回来之后,我儿子一顿要吃十碗饭!家里没米了,我买去!」
  「真是一旦声有,万事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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