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紧跟孩子后面奔跑。
“不要独自一人过马路!小心汽车!”
“告诉阿尔玛·玛蒂尔,叫她往我们的答录机里讲几句话!”埃诺跟在我们身后喊着。
我们——孩子们和我手拉手穿过马路。
阿尔玛·玛蒂尔很高兴。“孩子们,你们终于又过来了!”
“您能对我们的答录机讲几句话吗?”我气喘吁吁地说。
“啊!”阿尔玛·玛蒂尔笑着说,“为什么?您本人不是就在这里嘛!您上电视我太高兴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跟您说呢!”
我打断了阿尔玛·玛蒂尔的话,问她能否把她要讲的话往答录机里讲。
可阿尔玛·玛蒂尔没有听懂我的解释,她已经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
我当时显得又迷人又可爱,表现非常自然。她毫不受影响地继续说道:连老爱说“哎呀,孩子都长这么大了”的八号女服务员也这么认为。超级市场肉食柜台旁那位常把“要粗肝肠还是细肝肠”这句话挂在嘴边的女售货员也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另外还有特劳琴姑妈,要是她还能看到我在电视上的表现,也一定会高兴万分!多谢,多谢。我谦恭地向四周鞠了几个躬,然后就跑回到埃诺身边。
“对不起,阿尔玛·玛蒂尔不想对答录机说话。”
“是呀,”埃诺说,“她有时候干脆拒绝合作。不过至少你不反对我的计划吧,这期间我已亲自对答录机说过话了。”
那肯定是些最最基础的东西。我注视着他一脸神秘的表情,他显然在卖关子。
埃诺在桌上擦了一下,腾出半平方米的地方,把他喜爱的大哥大放在装着菠菜的两台喂食器之问。
“这可是只有巴掌大吧?”他用一种好像在观察新生儿的语气问。
“是很小,”我说,“但长得像孩子爸爸。”
“弗兰西丝卡,”埃诺说,“我觉得你不太严肃。”
“没有的事!”我保证说,同时把喂食器放进洗碗机刷洗。
然后,埃诺让我看他整整一晚上都在期待的让人难以置信的成果:大哥大发出蜂鸣声!
“拿起来,你把它拿起来!”
“怎么拿呀?上面没有话筒!”
我围着食品柜走来走去,两手在胸前擦拭着。
“这里!上面画着话筒的小按钮!”
“两个按钮上都画有话筒!”
“一个是接电话用的,另一个是表示消除不听的!你稍微动动脑子嘛!”
我用颤抖的手指按了一下一个话筒上没有打叉的小按钮,气喘吁吁地把无线电话拿到耳边,只听到电话里发出咔咔声和沙沙声。
接着,我听到的是一阵类似口琴的杂音。
“喂?”我心情紧张地喊。
“噢咿噢蛜噢咿……”大哥大发出怪声。喏!是太空人的声音,他一定是叫我去参加座谈会呢!
“我一点也听不懂!”我急切地喊了起来。
埃诺跳起来,从我手上抢过电话。
他紧张地听着,接着看了看显示窗。
“上面显示着:正在搜寻发话器!很神秘,是吗?厨房这儿接收效果不好!大哥大马上就会发觉的。来,我们到卧室那边去,它呆一会儿会自动通报的!”埃诺异常兴奋。
我把另一台喂食器收拾好,跟他走到旁边的房问。还没有等我们走进去,那个宝贝蜂鸣器又响了起来。
“来了!你的电话!按一下话筒按钮!”
“啊,天哪,怎么可能呢?从伊斯坦布尔来的电话!他们已经把我的书译成土耳其语了!”
我又兴奋地按了一下按钮。现在我已经完全掌握了这种极其灵便的大哥大的使用方法了!
我又听到了太空人发出的口琴声!
“噢咿噢咿噢咿……”
我很内行地看了看显示窗。
“搜寻发话器!”我的这个小朋友告诉我。
埃诺打开了平台门。
“外面肯定能行!”
我们站在草地中央。
大哥大发出了信号。
我们对视了一下。
“按一下耳机钮!你的电话!仔细听!送话质量你一定满意!”
我看了看显示屏,里面又出现“寻找发话器”的字样。埃诺拉住我的胳膊,把我拉到一丛杜鹃花的后面。
“就在这里!现在!按一下耳机钮!快!”
我摁了一下按钮,把这宝贝举到耳边。杜鹃花的枝杈刺得我的脖子痒痒的。
“您好,亲爱的用户!”一个清脆的女声在说话。
“喂,”我高兴地说,“成功了,行了!”
“您已经接在D1网路上了!”
“真的吗?”我问道。
埃诺的脸紧贴在我的脸上,他的一双眼睛从来没有这么明亮过。我们互相紧挨在一起。
“无线电话接通了!”
“真的?”我叫起来,“把电话接过来!”
现在,埃诺,就现在!
随即听到了信号。
我闭上眼睛,仔细听着。
这是埃诺的声音……有点刺耳和陌生,但的的确确是埃诺的声音!尽管他就站在我的身边!
“一,二,三,这是一种试验!三,二,一,结束!”
“真有你的。”我佩服地说。
“现在你把大哥大关了。”埃诺说,“目前收费还相当昂贵,国内每分钟一马克七十七芬尼。”
我按了一下表示耳机消除的按钮。
我们从杜鹃花丛后面爬了出来,互相对视了一会儿,他的脸紧挨着我的脸。
“怎么样?”
“真棒!”我说。
“我送给你。”埃诺说。
我深受感动,把这个贵重的宝物贴在胸口。
“埃诺!你为什么总是送我这样的东西!”
“因为你是超级女人。”埃诺说着搂住了我。
我们互相亲吻起来。
我决定订制一根金链子,把手机日夜挂在胸前。可惜,把它当项链坠佩戴就稍嫌笨重,不过埃诺以后肯定还会送我一个小得多的。
我觉得像刚刚订婚似的,简直太美了。
不过有些日子,我这个无比幸福的超级女人也有着数不清的烦恼,我经常会因想念帕拉、孩子、埃诺、阿尔玛·玛蒂尔和其他我所爱的人而不由自主地失声痛哭。
当我来到一个灯光昏暗得使人厌倦的地方,见到人们靠在放着仙人球的窗户边,不是在读弗兰卡·西丝的书,而是在干别的事情时;晚上,图书室里坐着八到十二个脸色灰白的家庭妇女和两个随同她们一起来的男人,而我在劳累了一天后,才得以在塌陷的脸颊上向她们微微露出些笑容时,我就会怀疑,独身幸福的说法是不是在自欺欺人!当地唯一的旅馆往往就是充满发霉空气的住处。在这里,你看到的都是些穿着条纹汗衫、背带拉松了的烟民,他们毫无表情地坐在床上,前臂袒露,胡子拉碴地盯着面前的小电视机。
就在这些日子里,我妒忌世界上所有的家庭妇女。
有一天,又是个星期五,我坐市郊车去厄德。这个地方稍微偏僻了点,不具有我所认为的那种德国式的舒适环境。零星的红砖农舍在车窗前掠过,四周雾气腾腾。
我穿着珠母袜和半高跟鞋,感到很冷,这时真想穿上厚袜子和橡胶靴。大哥大躺在手提包里派不上用场,时间一长就变得很重了。
郊区火车车厢里,除了我以外,一个乘客也没有。我感到不舒服,我还没有从今晚的举办人那里拿到书面协议。是呀,更为丢人的是,我连合同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因为他在电话上——要是埃诺知道我忘记了怎么用大哥大,他一定会气得嗷嗷叫的——只报了个“埃尔温”的名字。我们——埃尔温和我以你相称,尽管我的经纪人、我终身幸福的监护人埃诺·温克尔博士不会对此表示热忱的。
列车徐徐驶入车站,可带着无线电话的亲爱的埃诺却离得很远。我苦思冥想着埃诺的那组十位数密码。
站台上死一般寂静,四周并不见手拿银莲花的埃尔温。
我思忖着去找谁问呢,一时又见不到红十字救护站。
我提着小猎皮箱,匆匆向出口处走去。出口处总有几个无业游民,手里拿着啤酒瓶,色迷迷地盯着我,在那里转来转去。我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们,看看埃尔温是不是就在他们中间,然后很自信地、噔噔地走向锈迹斑斑的自行车架,装出突然想起一件重要公务的样子,抓起大哥大,又急匆匆地往回走。
始终不见那个看起来像爱读现代妇女文学的人或者那个叫埃尔温的人。
车站小食摊前有几个满身油污的好色之徒嬉皮笑脸地盯着我的短裙。
埃尔温终于开车来了,我从他那辆并不因他肥胖超重而有解体危险的、开起来摇摇晃晃的老爷车认出了他。埃尔温像老朋友似地向我招手,弄得老爷车嘎吱嘎吱作响。他张开双臂向我迎来,披肩长发在风中飘曳。
我的情绪一落千丈,要不是他那毛茸茸的、刺着花纹的双臂在最后一秒钟将我拦住的话,我真想从这位邋里邋遢、大腹便便的埃尔温身旁逃走。
“你好,弗兰卡。”埃尔温友好地说。他的胡子长得快到肚脐眼了。他的肚脐眼从黑色T恤衫外隐约可见,大约有茶杯大小。“车上好吧?”
“很好。”我说着,咽了口唾沫。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被文身的恐龙怪物劫持过呢。
啤酒肚埃尔温殷勤地接过我手里的箱子。
“路上还顺利吧?”他问,恩赐似地注视着敝人。
“一切顺利。”我说。
然后我们登上了他那辆老爷车。
啊,弗兰西丝卡,我自忖,这就是你现在的生活,还挺潇洒。不过,要让你继续参与社会活动,你的智商还差点儿。当你自愿坐上那样一位怪物的破车,而事先没有给你的律师和孩子留下这个人的姓名和地址,责任在你自己。今晚上不会有人来找你的,不会有人的,连爱德华·齐默尔曼也不会来的。我已经想像到电视台播放的《悬案XY》中那个有趣的节目,开头的画面是几个小伙子在冷饮厅前喝啤酒,接着是爱德华的声音……冷饮厅前的几个酒徒是最后见过她的人……
唉,弗兰卡!该死的手机你又不会用,埃诺跟你说十位数的密码时,你又不好好听。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你就没有学会,女人就是傻。
一路上,我们驶过了几个平坦的荒凉村落。天下着雨,路边上一些吓鸟的稻草人淋透了雨。
“书店到底在哪里?”我不安地问。心想,这个文身的怪物会把我劫持到哪个谷仓去呢?
“没有。”埃尔温说着,推了下变速杆。“没有书店!这里没有这玩意儿。”
“那么图书馆呢?业余大学、文化中心都没有吗?”
我极其恐惧地抓住了车把。
“没有。”埃尔温说着,把车拐上了一条田间小路。
“那我宁可先去饭店,”我结结巴巴地说,“先稍稍休息一下。”
“有你休息的。”埃尔温说着,高兴地看了我一眼。
坏了,我暗想。我连遗嘱还没有立呢!所有的事情都得让埃诺亲自去办。希望他会想到:房子留给帕拉和两个孩子,所有其他与插座有关的电器和电池之类的东西全归埃诺。
我清了清嗓子,坚决地说:“请先送我去饭店!”
“不,没有饭店,就睡在我家里!”埃尔温狞笑说。
现在我终于肯定,我永远也见不着我的亲人了。奇怪,这时内心的恐惧反倒没有了,代之而来的是一种感激的心情油然而生:弗兰西丝卡,你有过美好的生活,还指望什么呢?
有人会在我的墓碑上镌刻:她死于厌世。
埃尔温从旁边看着我。“你觉得合适吗?先看一下房间,要是不合适,我再送你去饭店。由你定。”
“好吧!”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我的要求不高。”
“我就知道嘛,请吧!”埃尔温说。
汽车停在一幢阴暗的农舍前,四周是雨水泡软的黏土地,眼前呈现的都是些诸如生锈的儿童三轮车、又脏又湿的砂箱等熟悉的东西,围墙已剥蚀风化,晾在木头支架上的衣服在雨中飘拂。
“你就住在这儿?”我谨慎地问。
“是的。”埃尔温自豪地说。
我们下车走进屋子。我跨过一块铺在泥地上的木板,走进过道就闻到一股酸牛奶味、熏香肠味及乡间寒冷的空气味。
埃尔温把车钥匙扔到支架上,自豪地带我走进厨房。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也许与厨房毫不相称的台球桌,桌下躺着一条无精打采的杂种狗,前爪打着石膏,在啃一根击球棍,显得没有一点儿生气。一台旧煤气灶旁的搁板上堆满了没有洗过的餐具,留在煤气灶上黏糊糊的咖啡残液上聚集着无数小苍蝇。一些不知哪里生产的老式厨具躺在控水架上,已经锈迹斑斑。在一张摇摇晃晃的餐桌上放着我的那本《独身幸福》,书的一角折了起来。书旁是一段吃剩的肝肠、一瓶自制的果酱、一块切开的面包和一瓶已经变味的牛奶。霎时间我感觉到像在家里一样。
“喏,”埃尔温说着,提起书的一角,又放到了肝肠的旁边,“你看看,别认为我在要什么诡计。”
“不,不,”我赶快说,“你怎么会想到这上面去呢?”
“看你那么紧张。”埃尔温说,“你需要我,这里没有吃人的妖怪。”他心满意足地从油腻的后裤兜里抽出一包烟丝,然后一屁股坐到餐桌上,开始自卷纸烟。我注视着他正在舔烟纸的舌尖。也许这位威斯特法伦地区的长得像果酱馅油煎饼似的怪物根本没有什么恶意?
这时小屋里出现了女主人,她穿着一身有点不得体的灰色法兰绒睡衣,脸上涂了厚厚一层雪花膏,身后牵着一个也搽了雪花膏的孩子。
“你好。”她说,“你回来了?”
“这是弗兰卡!”埃尔温用手指着我说。
“你好。”穿睡衣的女主人说。我对自己不得体的衣着打扮感到羞愧,垂下了眼睑。
“英肯,说你好!”女主人要求她的孩子说。
英肯不愿问好,她躲到母亲身后,把嘴角的果酱都擦到了母亲臀部的法兰绒裤子上,正用疑惑的目光向外张望。我倒真想躲到埃尔温的身后,把我那傻乎乎的多余的唇膏擦到他的屁股上。不知怎么的,最后十分钟我对他产生了信任感。
“海德玛莉没有来?”
“不知道。”
“埃姆玛莉也没有来?”
“不知道。”
“那我也走了!”
她像来的时候一样,说走就走。
“这是伊尔莎玛莉。”埃尔温自豪地说,“英肯是她的女儿。”
“很可爱。”
然后谁也不再说话。埃尔温自己坐到餐桌旁的一把椅子上,舒坦地吸起烟来。
“你怎么会想到邀请我的?”我问,只是无话找话说。
“想让我的女人们高兴高兴。”埃尔温回答,“要咖啡吗?”
我无力地点了点头。埃尔温唉声叹气地站起身,从煤气灶上找来一把多处摔瘪的咖啡壶,摇了摇。“壶里还有点儿。”
“很好!”我说。
埃尔温从咖啡壶里给我倒了刚够一口的微温液体。他从控水架上拣出的杯子没有把儿,黏糊糊的,杯子里还残留着牛奶和糖液。
“今晚我到底在哪里朗读呢?”我问。
“这里。”埃尔温说着,指了指厨房的桌子。“如果有人感兴趣的话。”
我疑惑地看着他。
“这本书不一定适合每个人的口味。”埃尔温说着,轻蔑地打量着我。
我相信他没有细看就买下了书,所以我的书还没有完全为他的穿法兰绒衣服的伊尔莎玛莉所接受。
“可你为什么要邀请我呢?”
“我觉得书名很刺激。”
埃尔温随后向我解释说,他和三个女人——埃姆玛莉、海德玛莉和刚才见过的伊尔莎玛莉一起住在这所房子里。伊尔莎玛莉有个女儿叫英肯,就是刚才见过的,这个孩子当然不是他的,是不久前搬走的那个人的。这个人的房间今晚可以归我使用。
这四个人在一起,都没有正式结婚,不过大家相处很好。他只不过忽发奇想,邀请我这个作家亲自来参加朗诵会。
“你是想说,你没有读过我的书?”
“没错,我本人从来不看书。我请作家来把她们鸡毛蒜皮的琐事读给我听听,完了大家一起喝点酒。我们没有电视机,穷乡僻壤的,电影院也没有。”
我提醒埃尔温,为我的朗诵他得支付四位数的酬金,他作为组织者还得承担住宿费、车旅费和增值税。
“知道。”埃尔温说着,抬起屁股坐到了台角上。“你不是在电话上都说过了嘛!”
一点儿不错,就是我们说好的数字。
“收据我不要。”埃尔温说,“你可以不交税,纯收入。好了,现在我带你看看你的房问。如果不满意,我送你去最近的饭店,离这里只有三十公里。”
英肯生父的房间在阁楼上,出人意料地刚刚整修过,室内还散发着油漆味和糊墙纸的糨糊味,地板甚至是镶木的。法国式的床上铺着没有经过熨烫、带有灰绿色斑点的海狸皮床罩。很显然,这是整幢房子里最好的一个角落。在这里受胎的伊尔莎玛莉就不懂得珍惜!当埃尔温去开窗时,我悄悄地闻了闻被褥,显然是用洗衣机洗好后直接拿过未的。再进一步观察,我发现屋顶斜面有一团网球般大小的灰尘网,被穿堂风吹得在打旋。唉,反正都一样,我暗自思忖。我待会儿悄悄地都扔到窗外去。也许我在什么地方能找到一块抹布,不过我首先得瞧瞧伊尔莎玛莉的内衣柜!以后再去掸灰尘。不过再擦一次也没有什么坏处,理智些总不会错,弗兰卡!
顶楼的这个房间还单独设有洗澡间,而且也是刚刚修整过,连一根毛毛都没有发现,既没有埃尔温·洛特贝克的,也没有那孩子生父的。有人——也许是女主人——甚至替我准备了一条本色的毛巾,放了一瓶全家用的沐浴液。澡盆上方的搁板上放着梳子和卫生巾,我觉得主人想得很周到,唯一不足的是卫生间的门。不过在这儿就住一夜,大概不会有什么问题。
晚上八点钟,我来到脏兮兮的厨房参加朗诵会,没有花费时间去化妆。厨房里除了埃尔温以外,还有两个穿皮夹克的人,他们骑摩托车用的头盔放在餐桌上;几个人在打台球。
原来提到的几位女士一个也没有见到。
“要啤酒吗?”埃尔温问。他叼着烟屁股,挺着大肚子,正趴在台球桌上,让我想起博多·安布罗修斯的那幅杰作:《井畔的玛尔塔》。
其他两个人并没有回头看我。
我从冰箱里拿了一瓶啤酒,对着瓶嘴喝了一口。因为没人跟我说话,我只得同那条目光无神、懒洋洋地趴在地上的杂种狗说点什么。狗的前腿打着石膏,看上去挺让人同情的。
大约过了三刻钟——似乎是专门选择学校用的时间——我的听众来了!几位女士一起走进了烟雾腾腾的厨房。海德玛莉穿着浅蓝色的紧身外衣,两条白胖的胳膊看上去非常相称,胳肢窝露出了浓密的腋毛。她的发型两面并不对称:右面是散乱的硬短发,左面则是长达下颚、至少会挡住她左眼视线的长发,看上去好像理发师在见到她的腋毛时突然忘记了工作。埃姆玛莉穿着宽松的运动服,一头油腻的浅黄色短发,不管怎么说,理发师在她头上还是完成了任务。她手上抱着一只看上去和她非常相配的猫,身上的毛也是乱蓬蓬的。身穿法兰绒睡衣的伊尔莎玛莉我已见过,她没有穿晚礼服,否则,在这些很随便的来人中很可能会引起哄堂大笑的。她端了一盆黏糊糊的略带红色的草莓酱放在面前,脸上因抹了天然油脂而有些发亮。那个嘴角上残留着果酱的孩子抓着一个破洋娃娃的头发拖在身后,胆怯地看着大家。
“各位,大家都坐下,弗兰卡要开始朗读了。”埃尔温说着,眯起眼睛瞄准一只台球。女人们匆匆向我瞥了一眼,然后都慢慢地坐到靠墙的一只旧长沙发上。那个叫英肯的孩子从桌上抓起那瓶已经有些酸味的牛奶,坐到台球桌下狗的旁边。穿法兰绒的伊尔莎玛莉则时而搅拌一下脏兮兮的、能把人吓跑的草莓酱。埃姆玛莉和海德玛莉在用心地给一只生疥癣的猫抓虱子,她们用这种方式给自己安排了一个有独创性的夜晚。
“那么好吧,”我轻轻咳嗽了一下开始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位年轻妇女的故事,她结婚五年后要求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没有任何反应。女人们在猫的身上翻找着虱子,男人们在打台球,英肯和那条狗躺在桌子下面,她吮吸着奶瓶上的橡皮奶嘴,慢慢地进入了梦乡。我知道,在场的人中没有一个对我那位查洛蒂·克莱贝格的命运有丝毫兴趣。
看在报酬的分上我整整读了一个小时。一开始对这种不愉快的场面还深感失望,读着读着就慢慢投入进去,越来越陷入难以抑制的兴奋中。每当我从书边上往前看时,眼前就是一张张毫无表情的冷漠的面孔。就像“荒漠中死神的眼睛”,我在想,这可是一部恐怖小说的好书名呢。第一章可取名“沼泽中的死亡”,第二章的标题是“猫认识凶手”。埃尔温·洛特贝克将成为我小说中的蓝胡子国王,他的特性是经常挥金如土,诱骗陌生姑娘进入他的水獭洞。长得丑的就让她们活着,长得美的就把她们埋在阁楼新整修的镶木地板下面,只有尘埃在她们的尸体上飞扬……
读最后一章时,我几乎忍不住要笑出来,我多次装作想要咳嗽的样子。
这中间唯一打断我朗读的噪音就是台球互相碰撞的声音。伊尔莎玛莉漠不关心地在用匙子吃着草莓酱,海德玛莉在编织一件蓝灰色的衣服,而埃姆玛莉则懒洋洋地看着那一堆脏餐具。桌底下的英肯和前爪打着石膏的杂种狗已经睡着了。
当我朗读结束时,唯一无精打采地抬了一下头的就是那条狗。
我神情沮丧地走进连门也没有的顶楼房间时,我在想,唉,埃诺,要是我能熟练掌握大哥大的十位密码的话,我该讲些什么呢?至少我可以和你聊聊天吧!
其实我根本不是什么超级女人。
真遗憾!
我在电视上的首次亮相引起轰动后,几家私人电视台迅即表示兴趣。他们都在电视上看到了我的表现,并且认为我在他们的节目中肯定也会大受欢迎的。
除了橘红色的套装外,我还添置了蓝色的、黑色的和紫酱色的套装,还买了和衣服配套的鞋子。我成了拉罗发廊受欢迎的常客,只要我一到,他们就会让正在做头发的女士坐到烘干器下去,马上给我做。
我去一些演播室里坐满了退休人员的电视台,他们都是电视台派大轿车接来并被招待着吃饱了糕点的观众。有些主持人口头上对我表示热烈欢迎,而另外一些人却并不知道我的身份。我学习着不断以同样的热情说同样的话。埃尔温式的集体生活曾经给了我最为严酷的教训,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不会再失去自制。我找到了成为媒体良好形象的最佳方法,而且觉得参加这类活动是一种极大的乐趣。
《女性》杂志的一位女士来电话询问,她们在发表有关保养良好、身材修长的成功女性的文章时,是否能刊登我的照片,以便报导我的日常饮食以及采用何种体育锻炼方式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我问了两遍,还摇晃了几下话筒,好像这样就可以把误会搞清楚似的。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您和戈特瓦尔德谈家常,发现您的照片非常适合配发我们的报告文学,我们也刊登过乌希·格拉斯和戴妃的照片。”
我跌坐在床沿上。半年多前我在拉罗发廊见过这两位令我惊异的女士,而我本人也一下子和她们齐名了?我突然感到两眼发黑。
“我没有特别的饮食方案。”我结结巴巴地说。
“但是她们去健身房。”《女性》杂志的妇女激励我说。
“我可没去!我发誓!”
“那您是怎么保持健康的呢?”《女性》杂志的妇女刨根问底。
“我每晚喝啤酒。”我无奈地对《女性》杂志的妇女说,“就是这么回事!”
《女性》杂志的妇女笑了起来。
“这真是您的独创说法。不过现在说真的,您为什么那么精力充沛?”
“我有两个小孩儿,”我无奈地说,“我一直带着他们去市郊森林!您知道,我在那里有一辆自行车挂斗车,我把两个孩子放进去,然后推着他们走几公里路。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每天都绕小湖转上一圈……”
“噢,这我就找到答案了!”《女性》杂志的妇女打断了我,“这是最佳的锻炼方法。孩子使人保持健康!乌希·格拉斯有三个孩子呢!”
“真不简单。”我说,“他们三个名叫本亚明、尤丽娅和亚历山大。”
“可能是。”该妇女说,“不过,她的饮食中还加吃葡萄柚,她还常去健身房。”
“真不简单。”我又说了一句,“那她肯定是自我克制的典范!”
该杂志的妇女开怀大笑,她对这次有意思的谈话表示感谢。在八月份的那一期《女性》上,我会读到有关的文章,报道我、乌希·格拉斯、安格拉·默尔克布拉特和内莉·洛伊特赛利希等四位德国成功女性之所以精神饱满、没有发胖的原因。
我刚放下话筒,电话铃又响了起来。肯定是她为完美起见,还想知道我所穿衣服的尺寸。而我已决定打点折扣地告诉她。这完全违背了我平时的习惯。
但是,打电话的并非《女性》杂志的那位妇女。
这是个男人。
是什么人呢?
他有一种亲切、热情而深沉的声音!
是帕派,我一阵心跳!
他在削土豆皮的时候在《周末家庭妇女》杂志上发现一篇文章,附有极妙的照片:弗兰卡风骚地坐在一张红沙发上,怀里抱着一个皮肤光洁的孩子,在没有男人的田园式家庭生活照的上方是一张《独身幸福》的大型招贴画。
他差点把土豆皮也一起放到了锅里。文章的标题是该杂志惯用的红色大写字体:弗兰卡·西丝的肺腑之言:男人对她来说不过是个偎依的对象。
《周末家庭妇女》的记者究竟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
帕派至少是间接地受到了震动。
“我要见你。”
“我也是。”
“你好吗?”
“好极了。”
“我也很好,尤其是跟你通话时。”
“你什么时候有空?”
“现在。”
“你是一个人?”
“不,你呢?”
“当然也不是。那么我们三点在动物园见,好吗?”
“好的,在海狮馆。能见到你真太高兴了!”
“我也一样。”
随后我们见面了,帕派穿牛仔裤和运动鞋,我也穿牛仔裤和运动鞋。我们俩也都推着同样的自行车挂斗车。
他站在卖冰淇淋的摊前,孩子们乖乖地坐在车里,一面看着我们,一面舔食冰淇淋。我慢慢地推着小车向他们走去,在他们身旁停了下来。我们已经有六个星期没有见面了。现在还不能突然加快速度。两辆一模一样的小车,八只审视般的童眼,还有他那张令人喜欢的脸庞。
“嗨。”
我们对视了几秒钟之久,没有说一句话。因为孩子们的关系,没有出现舞台上那种热吻和欢呼的场面。
帕派弯下腰。“喂,弗兰茨,维利,你们好吗?”
“好极了,您这个浑球。”维利说,大家都笑了起来,连帕派的两个孩子也笑了,他们觉得维利的口头语很风趣。
“你们跟我说话时就称‘你’好了。”帕派说。
“你看过海狮了吗?”弗兰茨问。
“没有。”帕派说,“不过我们这就去。”
于是,我们推着两车可爱的、说话风趣的小懒虫向海狮馆走去。
“好了,这里该下车了!”
卡廷卡点了点头,第一个爬了下来,拉住我的手。小的一个也跟着往下爬,我把手递给了他。我的两个孩子也爬了下来,围在帕派身旁。我心里感到奇怪,孩子们怎么一点儿也不认生呢?
“你们的妈妈在哪里?”我问。
“走了。”卡廷卡回答。
“我们的爸爸也走了。”弗兰茨说。
“在加勒比。”维利补充说。
“瞎说,可能会在别的什么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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