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哈尔滨 28

  筠翠仙看了看日影,日影好像定在那里了,并没有往西斜。她又看看手腕上那块像指甲那么大的小表,表针指向十二点四十分,她怀疑表停了,举到耳边一听,还走着。唉!这四十分钟,比四个小时还难过呀!
  太阳晒得她难受,她转身回到屋里。这是两间房子通连开的卧室兼内客厅,屋里的陈设是中西合壁,兼容并包的。西方的沙发和铺着红垫子的太师椅杂相陈列;镶着铜饰的沙发床上罩着粉红色锦缎绣花幔帐,和戏台上的挂法差不多。雕花紫檀色的古色古香的梳妆台上摆着法国香水,英国口红,日本腮黄。靠窗的绿色地毯上摆了一张红漆大圆桌,上面摆着两大盘生鱼和四碟冷盘,一切碗盏杯盘都整整齐齐地摆在那里,只有桌子周围的椅子七扭八斜地乱放着。椅子上还凌乱地散扔了一些衣服,看样子是人才人座,就发生了情况,没等动筷就离席而去了。
  筠翠仙对着这桌美食佳肴长出了一口气,习惯地走到梳妆台前去照照镜子。她只要有机会就照镜子,要是能有人把她每天照镜子的次数统计一下,那数目字一定是很惊人的。为了满足她这个嗜好,葛明礼特地买了一架两米多高的穿衣镜,摆在梳妆台的对面,这样她往两面镜子当中一站,前胸后背,全身半影,就都可以一览无余了。论天然的长相,她确实可以称得上漂亮了,无怪她唱落子时,海报上的头一句就是,“色艺双绝”。
  她今年岁数并不大,才二十五岁,但是眼角和前额都已经出现了细碎的皱纹。她眼窝灰暗,后背微弯,双肩瘦削,面皮发黄。这是风尘沦落,备遭蹂躏,极度纵欲和长期夜生活的必然结果。再加上她十四岁就开始接客,就像一棵桃李树一样,刚刚长起来,那不可抗拒的灾害就来了,狂风吹,暴雨浇,又遭一阵大冰雹。她在这灾害下挣扎着活下来了,甚至也开成了一朵花,而且由于原来的遗传基因,这朵花也开得颇为可观。但是总使人觉得黯然无光,而且扭曲变形了。为了弥补这本是难以弥补的缺陷,就只有求助于铅黛之色。因此她就比别人更注意那化妆之术。谁知适得其反,越这样越加重了那些缺陷。她的眼眉本来是修长而弯曲的,但是她却全部拔掉,重新再画,大概那好处就是可以随心所欲,乐意画啥样就画啥样的了。遗憾的是脸上那些器官除了无关紧要的眉毛可以悉听尊便而被拔掉之外,其他部分就都不好随意更动了。可以相信,如果嘴能挖掉重做的话,她一定也会毫不犹疑地加以处置,因为她的嘴确嫌稍大一些。现在既然不能再造,那就只好在涂口红的时候让它尽量缩小,把嘴角部分画出嘴外,使这被抛弃的一小角成为既不属于嘴也不属于脸的多余部分。但是除眼眉之外,也还有一个地方可以稍加更动的,那就是牙齿。她的牙本是很整齐的,真可以用牙排碎玉来形容了。但她却偏偏硬拔去一颗,镶上了金牙,这是葛明礼的主意,因为他爱看金牙。
  总之,经过这一番加工、改造之后,她这张本来很好看的脸却被弄得庸俗不堪了。而当时在哈尔滨妓院集中的道外十六道街、桃花巷和北市场,像这样拔眉重画、拔牙再镶的脸是到处可见的。
  现在彼翠仙站在两个镜子之间转了一个圈——方才已经说过,这是她的习惯动作,她这时还在心急火燎,六神无主,怎还有心思照镜子呢?但习惯的力量就是这样顽固,你不想表现也不行,就像一个好挤咕眼睛的人,一明知道这是坏习惯,甚至家中妻子儿女也没少提醒过他,但是越到关键的时候他却越挤咕得厉害。凡事一成为习惯,就难以控制了。
  如今筠翠仙正是这样,她照了一下镜子,习惯动作做完了,就想走开。但她刚一迈步,忽然像触了电一样,猛一哆嗦,又缩回去了。只见她双手一举,又往嘴上一捂,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就目瞪口呆地定在镜子前面了。
  她被吓坏了,吓得不能动了,她在镜子里看见了一个人,这个人不声不响地站在房门前,正直盯盯地看着她。
  这是个什么人哪?这是人吗?筠翠仙唱过《黄氏女游阴》,那里有牛头马面的大鬼,有青面缭牙的小鬼,那大鬼小鬼都没有使她害怕,今天这个人却把她吓坏了。
  这个人从头到脚,浑身上下都是血污,脸上不光是血,还有些黑糊糊的东西,而且没有眼睛,只有两个大黑窟窿,身上的衣服也已分不出是什么颜色了,好多地方都扯破了。而且血还从左裤腿下往外流,绿色的地毯上已经滴上了鲜红的血迹。
  筠翠仙越看越害怕,吓得浑身直哆嗦。她不知道这个“血人”是从哪里来的?大门插得严严的,围墙又那么高,他怎么能没声没响地在屋里出现了?莫非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我的天哪!哎哟!这个血人竟对着自己笑了,这一笑,呲出来两个雪白的牙齿,更吓人!不好,他还往前迈步了,他要干什么?筠翠仙忙一转身,直到这时,她才面对着这个血人,血人又向她点了一下头,又往前迈了一步。筠翠仙又叫了一声,猛往后一退,屁股正靠在梳妆台上。梳妆台一晃,大瓶的头油、雪霜、香水摇晃着跌落下去摔碎了。彼翠仙又叫了一声,她希望能把那一老一少两个佣人叫出来,但是一点反响也没有,小院里像死一样沉寂,比往日都沉寂。往日还有街上的喧闹声,今天却只从远处传来一两声枪响和摩托车的马达声,这些更增加了屋里的恐怖感。
  那血人还在直盯盯地看着筠翠仙。那血人是谁?读者当然已经知道了。
  王一民没有看见过筠翠仙,但是从她那套穿着打扮上,已确定这就是她本人。只见她穿了一件紧箍在身上的小马甲,水红色,绣着花,没有衣领没有袖,裸露的部分都和日本女人似的擦着雪白的胭粉。每只白胳臂上都套着四个镯子,不,叫镯子并不准确,因为一般的镯子都是戴在手腕子上,她却是等距离地套在整个胳臂上,从手腕子开始,大约每隔二寸半就套一个,第一个是金的,第二个是翠的,第三个是玉的,第四个是珍珠玛瑙穿成串的。两只胳臂是对称着戴的,距离和货色都一样。光胳臂上戴还不够,裸露的脖子上还套了好几圈项链;两只耳朵上又挂着像小灯笼一样的长链坠子。这一身珠光宝气,放到珠宝店的橱窗里去陈列满够用,不用再添什么东西。
  她的下身却很简单,是一条藕荷色的吊腿裤子,裤脚齐膝盖,下边是肉色丝袜子,水绿色绣花拖鞋。值得再提一下的是她那脚脖子上也套了一副金镯子,这大概是为了上下呼应,结构完整吧。
  王一民一看这一身打扮,和那张经过改造的脸,当然一下子就猜中这是谁了。他见她吓得浑身发抖,便向前走了一步,对她笑了笑说:“被老板,您害什么怕?不认识我了吗?”
  “不,不……”筠翠仙连连摆着手说,“不认识,不认识……”她真想不到这个血人竟会张嘴说话,而且还认识她,管她叫老板。
  “筠老板认识我。”王一民回手一指红漆大圆桌说,“刚才我还在这儿,要吃生鱼。那不,我的上衣还在椅子上搭着呢。”
  “您,您是跟葛爷一块来的?”筠翠仙睁大着惊恐的眼睛,嘴唇哆哝着说。
  “对。我们一群人。”
  “那您……您怎么这样吓人,您看,您那眼睛,两个大黑窟窿……”
  “哦,这是墨镜。”王一民去摘墨镜,墨镜让凝结的血污糊在脸上了,镜框都看不清了。王一民往下一拽,墨镜连着血片下来了。这下子又换了一张更吓人的脸谱,方才还是两个黑窟窿,这回又变成两只大白蝴蝶了,在那眼镜和血片盖着的地方,露出白白的皮肤,血片掉下来的地方就形成了不规则的蝴蝶翅膀。而脸上的其他部分,还是一片模糊。这一对比,显得更加可怕了。
  筠翠仙不由得又叫了一声。
  王一民马上又把墨镜戴上了。他不能让她看清真面目。他也不想再和她多纠缠,他急于换衣服,洗脸,包扎伤口,然后好赶快离开这里。他所以选择这个三十七号,因为他估计葛明礼和那帮特务不会马上回来,他们当中已经死了好几个,他得留下处理善后。何况方才摩托车又响了,是不是他的上司来了?或者是他的日本主子来了?不论谁来他都不能马上抽身走开。除此之外,这里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般搜索队不会进来,谁不知道这是葛明礼“金屋藏娇”的地方呢。所以这里是既冒险又保险的地方。
  王一民见筠翠仙仍然吓得直哆嗦,便对她说道:“不要害怕,方才我们和共产党打了一仗,我负了点伤……这样吧,我先找个地方去换衣服,洗洗脸,我的真面目一露出来你就会认识我了,你先休息吧。”
  筠翠仙连忙战战兢兢地点点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她还没忘向王一民挤了一下媚眼。
  王一民身上一抖,厌恶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忙转身到椅子上去抓衣服,一连抓了好几件。筠翠仙瞪大了眼睛看着,在她脑子里也曾闪过一个念头:这个人为啥要拿好几件衣服呢?但她没说出来。她不敢说,也不想说。她现在只想保住自己的安全,只盼他快走。好了,他可要走了,已经走到门口了,可是他怎么又站住了,他在看什么?
  王一民看到了一台电话。
  王一民走出屋门。他迅速地找到了房檐下的电话线。他一扬手,揪断了线。当他回身想找个根子把房门从外边顶上的时候,却听屋里铁门插关儿响了。王一民心中一动,忙回来一推门,门从里边插上了。接着他又听见窗户方向有响动,扭身一看,窗帘也拉上了,还拉得严严实实的。这个女人由于恐怖所采取的防御措施,倒使王一民不必担心她了。
  王一民紧往院当中走了几步,他想再观察一下这个小院里有没有别的人,还想看明白哪间屋子可以换衣服洗脸。他所进的这间客厅是在七间房子的西头。就在他往东边一看的时候,忽然发现紧东头的房门半开着,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穿件绿色半袖短衫,像只出水青蛙一样探头往他这边看。当她看见王一民已经发现她的时候,忙把头往回一缩,门还半敞着,人却不见了。
  王一民从腰里拽出匣枪,快步向那半敞着的房门走去。他先将身子靠在门框上,探头往屋里看,原来这是一间厨房,除了一般炊事用具之外,屋地下还摆了一个大洗衣盆,一堆待洗的衣服扔在盆旁。屋里没有人。灶坑旁有一扇通向里屋的门,门关着。王一民急走过去,推那扇门,推不开,王一民想弄清楚屋里除了那个小姑娘之外,还有什么人,便敲起门来,没人应声。王一民用力去推那门,一门忽扇着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门板好像要掉下来。这时从里屋传出一个女人的苍老声音:“天老爷呀!积积德,行行好吧,别推了,小莲子吓得浑身直哆嗦,这屋就我们一老一小两个侍候人的,既没有钱财也没有东西,您要是……”
  “好了,好了。”王一民一听那颤抖的声音,马上就不推了,这时忙高声地说:“你们不要害怕,也不用开门了,我在外屋洗洗脸,换件衣服就走。”
  “阿弥陀佛,谢天谢地!你只要不进来就随便吧!”
  “好吧。”
  王一民忙把手枪放在锅台上,迅速脱下沾满血迹的裤褂和袜子,又摘下头上的乌打帽,裹在衣服里,传成一个蛋,塞进灶坑里,灶炕里还有火,很快地就燃烧起来了。
  王一民只穿着背心裤衩,背心也透上了点点血迹。他原想穿着不往下脱了,但等他检查完大腿上的伤口以后,他把背心派了新用场。大腿上的伤口有两指深,二寸长,紫红色的血还没有完全凝结住,不住地往下滴答。王一民这时看了看背心,背心是新洗的,除了有点血污之外,还很干净,他忙脱下来,绑住伤口。背心虽已穿得满是小洞了,但用来包扎伤口,却比新的柔软多了,简直像纱布一样。王一民包完伤口,又伸展了几次伤腿,觉得没有什么妨碍了,就走到洗衣盆前。那里面装了大半盆清水,好像早给王一民预备好了似的,连肥皂都摆在旁边了。王一民一头扎进去,猛洗起来,很快就从头到脚都洗干净了。他先抓起从内客厅拿来的几件上衣,逐件试了试,其中有一件黑色线涕的小褂他穿着挺合适。小褂的兜里鼓鼓囊囊的,他掏出一看,原来是一个皮钱包,里面有六张十块钱的老头票子,还有几张名片和一张特别通行证。他对这张特别通行证特别感兴趣,细看了看上面贴的照片,真巧,竟也是张圆脸,和自己的脸型极相似。更巧的是这个特务也姓王,叫王天喜,自己连姓都不用改了。他估计这时候大街上一定戒严了,有了这特别通行证,一路上就可以通行无阻了。于是他就将钱包原样不动地揣进兜里。
  上衣有了,还缺裤子。他忙在洗衣盆旁边那堆衣服里找。衣服绝大多数都是妇女穿的,只有一件深蓝色茧绸便裤还肥大一些。王一民忙往腿上一套,虽然稍嫌短了些,但便裤的好处就在于可长可短,长点短点都不太显眼。所以王一民也就将就着穿上了。袜子没有,只好光脚了。皮鞋上有血迹,用地下的衣服一擦,又亮得放光。墨镜也擦洗干净,重新戴上了。这一切都弄妥当以后,他把匣枪又别在腰上,然后走到里屋门前,用手敲了敲门说:“老太太,小姑娘,我要走了,我从西头那屋拿来几件上衣,都是来吃生鱼那帮坏蛋的。其中有一件我穿走了,还有几件放在洗衣盆旁边了,那里边可能揣着钱,你们要用就拿去用吧。他们发现钱没了一定以为都是我拿走的,不会伤害你们。另外,我还穿走一条裤子,是深蓝色茧绸的,我说的话你们听见没有?”
  屋里传出来那苍老的声音:“都听见了,谢谢您哪!我们是前世修来的福,遇见您这好人了!”
  一个尖细而微弱的声音说:“谢谢您,先生,我真想去给您开大门。”
  “不必了,再见吧。”
  王一民离开门前,迈步出屋。从东房山头转到房后,房后有一棵弯弯曲曲的老榆树,他忍住腿上的伤痛,奋力爬上去,又一纵身,上了墙头。方才他就是从这里进来的,不过那时转的是西房山头,所以一下就闯进了内客厅。
  墙外是条窄胡同,没有行人。王一民飘身落地,脚步不停地往九道街走去。他要绕开北市场,直奔正阳街,从那里到南岗下坎谢万春家里,他多么想早点知道李汉超的情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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